摘要: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为更好地在登记管理工作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及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过程中推进党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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