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消除了民办高校办学性质的困惑,要求其作出营利或非营利性质的选择。文章通过解读新法,梳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差异化政策,提出举办者只有抓住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取舍、学校办学综合实力提升以及争取当地配套政策支持三大关键因素,并对两类民办高校的利弊进行权衡,才能作出合适的选择。无论作出何种选择,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特色化办学、加强内涵建设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引导,都是民办高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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