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3月11日财预[2018]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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