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明确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第二阶段的12项重点任务及分工,其中基本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等任务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重点任务还包括加快构建协调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体系、发展壮大团体标准、增强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推动公益类标准向社会公开、加快标准化法洽建设、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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