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引岸专商制仍为当时主要盐制。“善后大借款”后,盐务稽核总所总办丁恩来到中国,为了保障债权国的利益,决定对窳败不堪的中国盐政进行改革。他主张和推动确定了盐务稽核所系统在中国盐政系统中的绝对领导与控制地位,并对中国广大盐区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之上,他循序渐进地对中国盐政进行了改革。但是,鉴于中国当时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特征及引岸专商制存在的物质生态和制度生态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丁恩的改革在一些盐业管理细节上取得了成功,但终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废除引岸专商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