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政府在劳动人事关系领域面向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促使各地大力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但实践过程中,围绕仲裁委员会、仲裁行政机构、仲裁办事机构的设置及彼此间的关系、职能划分等产生了诸多问题,其核心是仲裁行政职能和仲裁办案职能分离后产生的'后遗症'。解决上述问题应沿当前改革路径实体化仲裁办事机构,剥离其行政职能转入仲裁行政机构,同时设置独立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直属机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行政与法杂志, 月刊,本刊重视学术导向,坚持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刊载内容涉及的栏目:公共管理理论、社会治理、博硕专栏、行政法研究、法学论坛等。于1984年经新闻总署批准的正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