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面废止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是当前国际社会死刑改革的两个主要趋势,其中废除死刑是相对占主导地位的潮流和发展趋势,而我国死刑改革的主旋律则是严格限制死刑适用。近年来我国死刑立法改革取得了值得称道的成果,但现阶段要进一步拓展死刑立法控制的空间,可能会出现"边际递减"现象和"天花板"效应,不一定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在当前死刑立法控制动能不足、难以取得新的重大突破的新形势下,死刑的立法改革其实可以告一个段落了,今后应全力推动死刑控制的重心移向司法领域,把死刑的司法改革摆在首要位置。酌定量刑情节是实践中限制死刑适用最为活跃的因素,是当前死刑司法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要理性对待死刑民意,支持死刑的主流民意是发展变化的,而且民意也不是废除或保留死刑的必要条件;死刑适用不应当迁就民意,但应当通过制度途径引导民意在死刑适用中理性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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