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意义]定量分析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的履责情况及行为有效性,形成对地方政府的有效激励和约束。[方法/过程]从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三个维度,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06-2016年统计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宁波市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进行具体评价。[结果/结论]分析表明:总体上看,宁波市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评价得分持续增加。资源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三方面的指标均呈稳定上升态势,但在不同年份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同维度指标得分存在差异。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维度的得分较高,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度的得分次之,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维度得分位居第三。进一步与杭州、台州比较发现,宁波市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在政府环境责任评价中有十分明显的影响。基于上述结论,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加强城镇绿化建设及提高绿色防控面积覆盖率等方面提出了环境保护和控制污染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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