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已进入高度老龄化的社会,为使老年人安度晚年,应当保障他们的体育权,并化解实践中诸多的老年人体育纠纷。研究认为:老年人体育纠纷作为一种民事纠纷,一般与竞技体育无关,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冲突,其处置必须坚持德法结合。老年人体育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老年人体育公共资源的不足,直接原因则是纠纷解决机制的欠缺。化解老年人体育纠纷,首先需依法界定老年人的定义,以行政调解为主要路径,同时兼顾法律和情理,并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但也不可过度优先老年人权益,损害行政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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