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温室气体减排的进程与碳关税的走向逐渐成为国际环境立法的焦点话题,欧盟航空碳关税争端并非简单的环境话语权的政治博弈,其还涉及诸多法律争议问题。美国、俄罗斯等国对于欧盟过早将“碳关税”契约化的做法提出质疑,欧美国家纷纷从国际法原则及程序上提出异议,围绕碳关税问题的讨论正在全球多国之间展开角逐。站在中国政府和中国航空业的立场来看,碳关税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同WTO精神相悖,欧盟航空碳关税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严重,违反《芝加哥公约》第12条的相关规定,违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与最惠国待遇原则,及相关的WTO实体义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