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创新是推进企业发展的催化剂。创新活动需要资金和技术,而上市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进而能够为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提供资金保障。我国企业上市一般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和反向收购两种途径。相较于IPO上市,反向收购具有上市便捷、成本低等优势,但同时可能由于约束较少,存在一些潜在问题。以2007—2015年A股反向收购与IPO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可分析这两类公司上市后在企业创新水平上的差异,研究发现:(1)与IPO公司相比,反向收购公司上市后的创新产出更低;(2)如果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为国有公司,可以缓解对创新的抑制作用;(3)当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时,则会加剧反向收购对创新的负面影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厦门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杂志, 双月刊,本刊重视学术导向,坚持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刊载内容涉及的栏目:研究论文、海洋化学、自然语言处理专题——CCMT2020、物理海洋学、研究简报、图像处理专题——Chinagraph2020、简讯、厦门大学研究亮点海洋生物、综述等。于1931年经新闻总署批准的正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