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影音同步权是指将音乐作品与视觉内容按照一定时间关系进行同步使用的权利,其并非一种成文法直接规定的版权类型,而是由美国音乐产业基于多年的交易习惯,依据影视音乐应用场景的特点提炼而成,并不断通过司法判例被法律所认可。影音同步权本质上属于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仅控制视听作品制作环节时同步配用音乐的行为,而不涵盖对音乐作品进行表演、播放等后续传播行为。在中国著作权法语境下适用影音同步权时,应围绕该权利的法律本质,正确理解其与中国著作权法各项权利的对应关系,避免授权合同出现偏误和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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