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学与行政法学是两门紧密联系的学科,有必要在厘清二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互动建构。公共行政实践的变迁是二者的共同发展背景,而对'效率'与'公平'的不同关注又使二者具有不同的价值关怀。从内容来看,两门学科有着共享的研究范畴,但学科的边界也在不断调整;从研究途径来看,行政法学遵循法律主义的权力途径,行政学遵循管理主义途径。当今公共行政实践的剧烈变迁催生和推动了行政学与行政法学的互动建构,因此,应积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以及在各自学科的知识运用中保持学科自主与不足、封闭与开放的辩证统一,这应成为两门学科互动建构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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