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完善金融创新监管的重要模式,监管沙盒受到了全球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并且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付诸实践。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看,推行监管沙盒的做法主要是:给予监管沙盒参与机构适度的监管豁免,明确参加监管沙盒的准入标准,事先确定测试期限、范围、退出等相关事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从实际效果看,监管沙盒能够有效降低金融领域新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成本,加快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向市场的速度,有助于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然而,监管沙盒在实践中也存在如下问题及有待改进之处:一是测试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支持,二是审核、评估周期较长,三是监管沙盒测试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参考境外国家和地区推行监管沙盒的做法和经验,为确保监管沙盒达到预期效果,我国开展监管沙盒试点,要遵循如下路径:第一,对监管沙盒试点予以必要的法律授权;第二,从参与主体、金融市场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审慎选择监管沙盒的试点地区;第三,建立与监管沙盒相配套的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第四,构建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第五,鼓励和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参与监管沙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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