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是大陆法系以及源于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通行的一种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依职权收集和调查证据,经历了从全面地、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到当事人及其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从立法规定来看,法院的职权调查受到了限制,同时,也反映了一定程度上法制观念的变化。如何在确保法官中立和依职权调查证据中,架构合理的制度,通过比较和借鉴,应当明确法院是调查证据而非收集证据的主体,确立"调审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证人出庭,从而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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