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三大发展阶段及现实启示

作者:龙钰 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邮电大学分中心; 重庆400065;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亟需从理论上予以回应。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具有强大的理论伟力,应当从中汲取精神力量以推进法治建设。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的形成发展历程,是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从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飞跃的过程,是对资产阶级法制进行批判和对无产阶级法制进行建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深刻阐明法制的本质、特征和职能,深刻揭示法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在把握马克思恩格斯法制思想演进过程中深刻理解其精髓,进而从加强领导核心建设、坚守人民主体价值、把握公平正义生命线、夯实经济基础等方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是实践提出的要求,也是理论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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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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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刊号:1006-5199

国内刊号:11-359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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