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作社的委托-关系具有独特性,通过构建符合中国农民合作社运行实践的人激励理论模型,并运用该理论模型对影响合作社人激励的相关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核心社员努力程度与其获取的租金成反比;核心社员努力行为的激励与其自身经营农产品占本社总交易额的比重呈正相关;核心社员持股比例越高,其激励程度也越大,合作社总产出水平和可分配盈余均越高。因此,对核心社员进行显性与隐性激励,提高普通社员在合作社领导层结构中的比例,增加合作社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对有效遏制核心社员的机会主义行为,缓解合作社问题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