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经济法学的逻辑起点定格于'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的舶来研究,中国经济法学的传统研究范式便是遵循这一认知的产物。但是,由于忽视了中国的社会根基和现实实践,导致了经济法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授权有余控权不足、实体有余程序失当、政策有余法律不足等。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拓展具有与西方国家迥异的逻辑起点和目标取向,经济法的理论负重亟须现实的拓宽和突破,在应然面向和实然向度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经济法理论体系的重构应当摆脱传统范式的'路径依赖',纠正经济法的价值错位,在谦抑性理念的指引下实现经济法的调整——从权力干预迈向经济法治,实现范式与路径的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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