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治是中国既定的治国基本方略,是中国近百年来顺应世界潮流、向更高社会形态迈进的一种政治选择。长期以来,对于法治进程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学界习惯将其中的问题简单归咎于制度,忽视了根源于人性的制度和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市场经济的高度物质化和商品化价值观的冲击下,法治表现出制度和道德之间关系不平衡的状况,凸显了以公正为底线的现代道德基础的孱弱性。继而,作为制度和道德在司法职业语境下的具体化,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路径就是建立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然而也表现出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之间关系的殊离。司法存在制度体系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的问题,两者不可偏废。司法职业道德能够弥补司法制度的不足,指导、评价和规制司法行为。基于此,应当不要过度倚重制度,在坚持司法制度和司法职业道德并重的前提下,司法职业道德建设有望通过促成司法公正而成为司法改革和法治方略的先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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