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行业的飞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层出不穷,已成为当前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新业态从业人员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和参保意识不足,传统的“单位制”养老保险制度无法与之相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时,存在参保率低、断保现象普遍且转移续接困难、个人缴费比例过高等问题。要通过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社保”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意识;激发就业市场主体中大数据驱动的平台型组织的参保积极性;加快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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