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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中央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团省委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等群体,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现结合我市青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创业促进就业,通过完善工作体系,扩大青年创业基金规模,组建创业导师队伍,加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强化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开展特色活动等,全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为“落实年”活动和丹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团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实现青年创业基金规模300万元,创业导师队伍达到50人,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55家,提供实习岗位550个,成立各级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10家,完成实名制就业创业培训2100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5000人,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200名,带动就业1200人,力争使就业创业工作覆盖和影响青年。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1.完善理事会议制度。建立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聘请创业成功的青年企业家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负责就业创业工作的干部担任促进会的理事,聘请有就业创业工作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学者作理事会顾问,力求建成人员层次较高,行业涉及较广,工作开展扎实的青年创业服务组织。理事会将定期召开会议,青年就业创业动态信息,商讨有关问题及对策。各县(市)、区团委和高校团委要做好创业导师和理事的推荐工作。
2.加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建设。在成立丹东市青年就业创业办公室的基础上,加强县(市)、区和高校团组织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站建设,各团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地工作特点成立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企业家导师俱乐部、创业青年俱乐部、高校KAB创业俱乐部等组织,建立“县(市)区、高校一体化全覆盖”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二)扩大基金规模
1.创建丹东市青年创业基金会。依托丹东青年就业创业促进会建立基金会,向社会筹募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基金,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和活动,组织符合基金会规定的募捐活动,支持青年就业创业理论研究,奖励青年创业带头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发展相关领域友好交流与合作,同时完善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实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小额贷款为载体,以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城市、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搭建青年创业的贷款平台,完善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应届、往届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各级团委要广泛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联系,加强合作,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
(三)壮大创业导师队伍
有针对性地培养三类导师队伍,即企业家导师队伍、高校导师队伍和县(市)、区导师队伍,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实践经验辅导和创业素质培训。各级团委要广泛整合资源,从青联和青年企业家中选拔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社会招募;高校导师队伍由各高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站推荐,对在校大学生开展KAB、SYB创业教育培训。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围绕青年就业创业开展“青年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巡讲”等特色活动,为青年传授创业知识和经验之道,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
团市委、各县(市)区和高校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千企万岗岗前实习行动”,在全市建立5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550个实习岗位。依托各类企业,以市场机制为准则,以岗位需求为前提,面向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青年和农村青年,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网络资源信息库,鼓励企业提供适宜的实习岗位,为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
(五)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县(市)、区团委、高校团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依托本地职业培训学校,普惠制培训基地和高校就业培训机构,联合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承担好实名制就业培训2000人的任务。同时,打造创业培训品牌,推广KAB、SYB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各高校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素质拓展,建立《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手册》、素质拓展档案。各级团委也可结合实际,自主开发和选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结合不同对象需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运用相关政策服务青年
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创业服务机构要积极研究就业创业有关优惠政策,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网上信息。继续联合相关金融机构,探索突破贷款担保障碍,积极为青年创业和二次创业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导师辅导、创业资金、创业基地、创业培训等服务,全面培养青年创业带头人,带动广大青年就业。
四、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团委必须要高度认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研究关于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政策,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人事、财政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第一要务,明确共青团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全市的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团委联合地方媒体广泛宣传,提高青年对就业创业的认知度;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培育亮点;通过对工作进行整体形象设计和推广,打造品牌;通过与媒体合作开辟专栏,进一步营造青年创业良好社会氛围。开通信息服务热线,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咨询、指导和信息资源等服务。
各级团委要把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并上报团市委;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创业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人物要做好推荐和备案,并上报到团市委工农部。联系电话:2131213;传真:2164096;E-mail:。
附: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2009年丹东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分解表
项目
单位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导师队伍(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家)见习岗位(个)实名制就业培(名)农村青年培训(名)青年创业带头(名)带动就业人数(名)
东 港15880300100040240
凤 城15880300100040240
宽 甸15880300100040240
振安区1244020050020120
振兴区1244020050020120
元宝区1244010050020120
合作区1244010050020120
辽东学院13550200
辽宁地质
学 院12550200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全民创业、服务项目建设为主题,以服务重点龙头企业、重大农业项目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激活农业创业主体,拓宽农业创业领域,强化农业创业服务,努力在提高全市农业系统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的环境方面有新的变化,在建立健全农业创业服务体系方面有新的突破,使全市农业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有新的跃升,为保持全市粮食总产、农民收入增长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增长率达到预期目标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动主体
局机关各科(站)、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五支队伍”,激活农业创业主体。
1、培育一支50人农业企业家创业队伍。龙头企业是农业创业的骨干力量。要以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抓手,鼓励和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二次创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承包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规模,提升龙头企业实力;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完善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联结机制,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业增收能力。要精心策划招商项目,拓展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充分利用赣台、赣港、赣沪、赣粤四个平台,吸引一批国际国内一流加工企业的客商到投资兴业,使我市农业招商引资与农民创业互相促进、融合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培育一支100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创业的引领者。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培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小型冷藏库和“农超对接”,推进规范化建设,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服务内容全、带动农户多、规范运作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带领农民创业,增加农民收入。
3、培育一支1000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种养专业户队伍。种养专业户是农民创业的示范者,具有敏锐的市场意识、较强的经营本领和农技推广应用的能力。要通过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支持帮助种养专业户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种养殖技术水平,发展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帮助他们变小业为大业,实现更大发展。
4、培育一支5000人返乡农民工创业队伍。农民工是农业创业的主力军,具有思想观念开放、经济思维活跃、专业技能较强的优势。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鼓励引导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就近就业,实现从“转移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返乡创业、带动一方致富”的转变。
5、培育一支1000人农民创业指导员队伍。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对县乡农技推广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培训,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体系,提高服务指导农民创业能力,为农民创业提供政策、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指导服务。
(二)紧扣“四个领域”,拓展农业创业空间。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具有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发挥农业资源优势的双重功效。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中,重点发展稻谷精深加工、蔬菜商品化处理、蜜桔、冷鲜猪肉、水禽加工、水产品加工等,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产品档次和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发展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广适合家庭手工加工的项目,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和产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2、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创业就业潜力,围绕粮食、柑桔、蔬菜、茶叶、生猪、白莲、食用菌、花卉、水产、水禽等特色产业布局,大规模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建设“一田、三园”(高标准农田,标准化果园、蔬菜园和茶园),发展一区(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鼓励各类创业主体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中创新业、建大业。一要抓好16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片(含百亩核心区、千亩攻关区)、2个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片和1个千亩马铃薯高产创建片,全力打造粮油生产核心产区。二要全力推进6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1万亩花卉苗木基地、10万亩白莲基地、12万亩烟叶基地建设,重点是要“选好一块地、把好两道关(产前、产后处理关和质量控制关)、树好两块牌(标牌和品牌),继续坚持精品化发展。三要发挥水库资源优势,以10万亩鳜鱼等产业化基地为重点,支持映红水产集团形成规模、品种优势。四要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为重点,在500万亩农作物中推广减量化、精准化的施肥用药技术。五要启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确保水稻统防统治面积达到50万亩。六要推广山顶戴帽、山腰茶果竹,茶林间作、果林间作,鸡—猪—沼—鱼—粮等生态农业开发模式,实施大中型沼气池工程项目50个,力争生态模式占农业开发20%以上。
3、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促进农民就地创业和增收致富的朝阳产业。一要立足各地农业特色产业和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联合旅游、工会、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在全市创建一批优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园区,建成规模以上旅游休闲农业园区120个,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旅游休闲农业园区超50个,引导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消费,其中,、、、、等县(区)要抓好2-3个年经营收入超500万元旅游休闲农业园区,其它县至少抓好1个以上年经营收入超500万元旅游休闲农业园区。今年,全市要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活动,力争把乐安台大园区建设成国家级园区,鹏溪、白鹭、崇仁草庐、马头山等建设成省级园区,乐安桑海、白莲博览园等建设成县级园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重点培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金溪—等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金溪波尔、云溪竹海、龙泰等休闲旅游星级示范点,力争有1个县挤入省级重点县。二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收费低于政府采购标准的“农家乐”(现代农业示范园),优先列入政府会议采购定点,引导政府部门把小型会议放到农村去开,促进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
4、鼓励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服务业是扩大农业就业容量、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要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农业技术人才创办服务实体,积极开展良种良法推广、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跨区作业、沼气服务等生产;利用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汽车农机下乡、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农村运输业、农村建筑业;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增值,实现自主创业,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三)完善“五个平台”,强化农业创业服务。
1、完善政策服务平台。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已出台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继续印制《2012年农业补贴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推动政策宣传到户,充分调动农民创业积极性。同时,要深入研究农民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谋划和推动鼓励农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出台,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为农业创业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2、完善项目扶持平台。以服务重点龙头企业、重大农业项目为重点,围绕标准粮田、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农业技术推广,超前谋划和争取一批管长远、强基础的重大项目;要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尽快投产发挥效益。在项目安排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只要符合申报条件,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千方百计增加对农业创业的资金投入,力争使我市农业重大项目规模和资金总量有新突破。
3、完善技术、信息服务平台。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依托,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全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重点推广畜禽清洁生产、秸杆沼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厂化育秧、动植物疫病防治、畜禽清洁生产、超级稻示范、棉花高产栽培、果品采后处理及加工、稻-稻-薯栽培模式等十大技术,在全市主推20-30个农业优良品种,力争科技对农业贡献率提高2个百分点。加快“三电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12316三农热线”功能,开通农信通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农产品市场信息,在农业信息网开设农业创业服务专栏,为创业者提供政策信息、技术信息、项目信息、农产品供求信息,开展农产品推介、项目招商、咨询投诉等服务。
4、完善农产品促销平台。强化品牌包装与营销,鼓励、引导农产品品牌参加各类展示评比活动,推动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厅”等名优农产品展示窗口建设,积极参与中国(南昌)绿色食品博览会暨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交易会、第六届省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名优农产品(香港)展示月、第三届绿茶博览会和赣、沪、苏、粤农产品采购洽谈会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境内外知名品牌展会。举办市首届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果蔬展。
5、完善权益维护平台。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成我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平台;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尊重和保障农民就业创业的各项权利。要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纠正侵占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土地流转规范化服务试点,健全农村土地仲裁体系;开展对农民建房、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充分利用农业信息网“局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效能监测点等渠道,认真受理、严肃查处损害创业者利益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四)在全市农业系统组织开展“个十百千”活动。即全市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现代农业园区),树立十个农业创业典型,组织全市农业部门挂点帮扶百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培训千名农业创业能手。
1、建设一个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农业部支持,加快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建设,开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降低创业门槛,促进要素集聚,开展创业示范,吸引创业者进驻园区创业,解决创业者初始阶段的突出困难,把园区建设成为扶持农业创业的载体。
2、树立十名“全市农业创业明星”。开展“全市农业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充分挖掘和推出农民身边的创业典型,集中宣传他们创业过程中的观念转变、曲折道路、成功经验和切身体会,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农民创业提供成功案例和现实榜样。
3、组织全市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百家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在继续完善“办事直通车”服务的基础上,建立市、县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制度,定期走访,听取意见,谋划项目,产销衔接,开拓市场,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4、培训千名农业创业能手。加强创业能力培训,创新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内容和模式,把培训资源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返乡农民工、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各类创业主体倾斜,力争全年培训农业创业能手千人以上,提高农民创业就业能力。
(五)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创优服务农业创业的政务环境。
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务实型干部。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2012年1月20日—2月28日)
认真组织学习省农业厅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学习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12年3月1日—10月31日)
对全市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农业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考评(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收集资料,开展自查,认真整改,全面总结,严格考评,表彰先进,争取在市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五、工作要求
创业服务年活动涉及面广、要求高,全市农业系统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农业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由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局效能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分管部门工作责任制,推动局机关各部门的创业服务。局机关有关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的任务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全市农业系统要把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作为巩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好形势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创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日报、电视台等市主要媒体和我局《农业信息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促进农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农业创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农业部门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让各项创业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农村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浓厚氛围。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拓宽创业渠道,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工作目标
通过创业贷款扩面、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平台巩固,使我镇居民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相关知识知晓率力争达到100%,符合条件的我镇创业者申请贷款放贷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参训率达到100%;全镇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氛围浓厚。
主要内容
1、实施“创业贷款扩面”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放宽准入条件,凡在法定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残疾人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落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超出200万元部分再另外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
2、实施“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创业就业政策宣传动员活动,包括“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培训”,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用工岗位信息,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
3、实施“创业平台巩固”工程
镇社保所配备2名专职人员,各社居委、行政村、经济开发区要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创业服务信息员;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开展创业服务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提升辖区内居民创业环境满意度。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提升创业环境满意度作为今年的重心工作来抓。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登门入户、小区门口张贴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广播、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创业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全民创新全民创业活动和加快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规划的要求,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基调,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健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五大体系”,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城市充满创业活力,社会形成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鼓励劳动者通过自主创办生产服务项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在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力争用2年时间,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管理服务和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新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局面。2009至2010年,我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为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创业环境满意度明显增强。具体目标是要实现“六个一”:
一是树立一批创业示范基地。新增40个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30个;建设24个创业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区)。
二是培育一批创业实体。新增私营企业6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35000户,企业(个体户)存活率(存续一年以上)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乡创业典型。新增返乡农民工创业品牌基地30家,规模以上返乡创业经济实体1000家,带动农民就地就业10万人以上。
四是培训一批创业“小老板”。组织开展创业培训10000人,培训后自谋职业或创业成功率50%以上,大中专技校学生参加创业指导和创业活动的人数达到60%,毕业生当年创业人数达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个创业项目库。针对不同的创业群体,采集开发5000个的创业项目。
六是组建一支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依托市、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平台,组织一支200人的创业指导服务专家队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政府促进创业的工作推动机制
在市就业工作联系会议机制下,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工作摆在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作用,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不断改善企业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改善行政管理和办证手续,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创业。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优化我市创业环境。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
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使创业培训工作形成点多、面广、覆盖率高的新格局。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加大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创业实训工作。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和创业项目库。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扶持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发挥良好导向和典型作用。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
(五)建全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作为全市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实行月统计、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强化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四、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一)2009年1-3月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
(二)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工作:
1、认真研究及时完善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人事、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研究促进创业的措施,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灵活性,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2、加强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提升创业师资的能力和水平。开展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
3、完善创业服务机制。开展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改进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创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创业专家队伍的作用,开展针对性的创业服务活动。完善创业者协会或创业者俱乐部有关章程和制度,定期举办创业者沙龙、创业者论坛等,为创业搭建交流创业经验的平台。
4、建设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在全社会开展“创业金点子”征集活动,分批由专家进行点评,广泛收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各县(区)、开发区举办2场以上的创业项目推介会,开展技能展示、创业指导、现场咨询、创业讲座等活动。
5、创新创业融资机制。深入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完善评估认定标准,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工作模式,降低融资门槛。
6、开展“邕城创业行”主题系列活动。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推进返乡农民工“凤还巢”工程,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由人事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配合,结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实施“创业进校园”主题活动。由共青团牵头,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青春与创业同行”活动。由妇联牵头,劳动保障部门配合开展“女性创业就业”活动。由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宣传”活动。由工会牵头,开展培训、帮扶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五一创业”等行动。
7、组织创业竞赛活动。在全市组织由各类创业者参加的创业竞赛活动,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
8、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活动。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政策宣传、项目推介、表彰先进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9、开展专项督查。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每半年对各县区和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10、举行“凤还巢”、“创业进校园”等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2010年12月为总结验收阶段。主要工作为总结活动经验,建立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管理制度,通过召开总结表彰会,表彰一批创业带头人、创业明星、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道(社区)、支持创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举办创业成果展,推广各级各部门先进工作经验。开展涉及政策环境、公共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创业环境满意度调查,改进不足,将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向深入。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劳动保障、财政、发改委、民政、税务、工商、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以及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要求,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推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的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关于“施行扩展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为指导,具体贯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的方针,指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强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以培养优越的创业情况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创业热情和积极性,努力构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格式,把我区建设成为创业之城。
(二)工作目的:经过坚持组织指导系统、完善政策支持系统、健全创业培训系统、构建创业服务系统和健全工作审核系统,进一步营建优越的创业气氛,优化创业情况,鼓舞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走自立创业之路,经过自立兴办新的生产和服务项目或企业,在完成本身就业的还,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使我区创业工作获得分明发展。
年的详细工作目的是:
1.扶持1800人创业成功,带动就业9000人。经过创业完成就业占昔时新增就业人数比例不低于25%,创业带动就业率到达1:5;
2.年新增个别工商户4200户、新增私营企业2300户,新兴办个别、私营企业较上年度增进8%。创业企业(含个别私营企业)存活率(存活1年以上的企业占还期新创业企业的比例)达80%以上;
3.新发放小额担保借款5000万元。小额担保借款还款率达88%以上;
4.创业指导培训5000人,SIYB创业培训2400人,创业培训及格率达80%,较上年增进10%。参与创业培训的赋闲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遍及享用上任业培训补助。35个创业项目进入国家创业项目库。坚持公共就业创业实训基地5-10个;
5.新增创业基地上积10万平方米。设立创业扶持资金200万元。新增在孵企业个数比上年增进10%以上;
6.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包括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等各类创业认识培训讲座、宣布道育讲座活动等)场次12场。创立信誉社区20个。创立创业型社区10个。
二、创立工作任务
(一)坚持组织指导系统
1.增强组织指导。以区全民创业工作指导小组为依托,成立由区人民县政府区长吴志振为组长,区人民县政府副区长林军、朱向梅为副组长,区有关部分负责人成员的区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局办公。研讨制定全区创立工作方案、创立目的和政策办法;协调停决全区创立推进工作中的严重问题,增强对全区创立工作的组织、指导以及检查和审核。
2.营建创业气氛。应用各类媒体,经过多种方式,积极营建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和崇尚成功、宽容掉败的社会气氛。经过组织“草根经济”创业演讲团、举行创业效果展、开展“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等办法,大力表扬自立创业典型,大力宣传全民创业和中小企业生长的典型事例,真正构成县政府鼓舞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公众积极创业的优越发展气氛。
3.优化创业情况。不断提高区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大力履行工商、税务证照的并联审批准则,简化各类手续流程,为创业者供应便当。按期对全区各类收费项目及规范进行清算,从源头上整治乱收费景象。组织查处各类乱罚款、乱分摊等行政乱作为,切实减轻创业者和企业的担负。完善投诉处置方法,实时处置创业者的告发投诉。坚持健全维护企业、企业运营者和个别工商户正当权益的司法服务和司法援助系统。
(二)完善政策支持系统
1.增强产业政策指导。依据我区的资源优势,围绕昌古城、公司总部区、滨江商务区“三大功能区”的建设要求,修订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区域经济、主导产业发展鼓励办法,以促进金融保险、高新科技、文明构思、商贸旅行四大产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不断提档升级,鼓舞依托产业园区、特征街区,兴办以配套产物和服务为特征的企业。鼓舞兴办资源节省和情况维护型企业。
2.降低创业门槛。依照非禁即入的准则,除国家司法、法律制止进入和法律规则前置审批的行业和领域,均答应创业者从事生产运营,并由运营者自立选择,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大类或新兴行业运营范围核发营业执照。执行大学生创业注册成本“零首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注册成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可“零首付”注册。放宽对新创企业和个别工商户的运营场合注销要求。答应创业者将居民住房作为运营场合进行注销。
3.加巨细额担保借款扶持力度。依据小额担保借款目的任务额度,扩展我区小额担保基金规划,使之到达1000万元以上。将小额担保借款的额度由本来的5万元提高至7-1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借款,担保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并对户籍在我区的合股运营或兴办小企业的创业者,按每人5万元以内、总额不超越20万元的额度执行“绑缚式”借款。坚持小额担保借款鼓励机制,按昔时新增借款额度的1%安排奖励资金,对小额担保借款新增额和增幅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赐与表扬和奖励。
4.施行税费减免政策。税务部分为初始型创业和“二次创业”供应宽松的征管情况。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个别运营者,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规范顺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免收属于治理类、注销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为3年。对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什物租赁、维修服务、便当连锁运营、废旧物资收受接管应用、中华老字号运营等服务业领域的,做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5.落实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创业企业昔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或相关证实的就业坚苦人员和就业坚苦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署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政策赐与养老、医疗、赋闲保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越3年。
(三)健全创业培训系统
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扩展创业培训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悉数归入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坚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需求的创业培训系统。依托区级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大力开展创业认识培训和创业才能培训。探究“订单式”、“预定式”培训,不断加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对就业坚苦人员的高校毕业生除免费参与创业培训外,在培训时期还可按每人每月150元赐与生活津贴。对赋闲人员和城镇就业坚苦人员以及未就业的贫穷家庭高校毕业生自立创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处理税务注销证的,按每人2000元规范赐与一次性创业补助。
2.增强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依托都会工业园区、创业园区、特征街区、再就业基地,坚持创业实训基地,推进创业实训项目试点,构成创业实训与创业培训有机联接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建设创业实践的平台。年,力争建成5-10个治理规范、诺言优越、且有必然规划的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对每年供应10个以上练习岗位安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经申报认定后,可授予昌区“大学生就业练习基地”,并赐与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构建创业服务系统
1.坚持健全创业服务机构。坚持区、街、社区三级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供应政策、信息、项目和融资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扬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科技孵化器的服务功能,为有意创业者和始创企业供应创业征询和创业指导服务。坚持以创业指导师和创业诊断专家为主干的创业服务队伍,经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创业人员供应特性化服务。要进一步夯实收集平台,做好“昌创业网”的建设和维护,拓展服务内容,充分服务信息,加速信息更新频率,加强链接功能。
2.增强项目指导。搜集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示范效应大、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便于创业者参加的项目,逐渐坚持创业项目库,合时组织参与专利技能展现买卖会、创业项目博览会、创业项目赶聚会,将项目引荐给创业者。与此还,要探究坚持创业项目市场化运作机制,经过开展日常性的创业项目开发、开业指导、项目评价论证等服务,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
3.做好创业基地建设。要充分应用我区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机,大力发展产业园区和特征街区,重点发展有必然科技含量的电子、信息产业,支持东创产业园、机电设计园、珞珈信息园、昙花林艺术村等扩展规划,构成特征光鲜的产业集群。要充分整合应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增强下岗职工创业和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妇女创业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各具特征的创业载体。
(五)健全工作审核系统
1.坚持健全促进创业的审核评价系统。把创业政策完善落实状况、创业培训质量、创业服务结果、创业的初始成功率、创业不变率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的实践结果等作为权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首要工作目标,列入各街道及有关部分就业再就业工作目的的审核内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推进创立工作普遍、深化地开展。要坚持科学的评价准则,会同计算、工商、劳动三方会审评价和确定的目标数据,综合参考第三方评价、居民称心度等。将评价后果与昔时单位评先以及奖励挂钩。
2.增强创业工作目的的督促检查。区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对创立工作目的逐级分化,坚持健全目的责任系统,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还坚持创业目的任务督促和审核准则,执行逐月申报、按期督查、随时抽查、平常审核与年度审核相结合。区里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对创立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评,并实时传递工作发展状况,推进工作目的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各部分都要结合各自本能机能特点,依据区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营建优越创业气氛、完善扶持政策、加速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系统等相关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责任。
区人力资源局:做好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落实创业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全区创立工作目的;落实初始创业政策;坚持创业培训基地,增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艺培训,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才能;鼓舞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吸纳再就业人员;加巨细额担保借款工作力度。
区经信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全民创业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施行中小企业生长工程;推进“千亿板块百亿园区”创立;健全区级创业服务系统。
区工商分局:负责放宽市场准入前提,支持大众自立创业;做好全区企业注销数、新增注册资金、企业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计算上报工作;增强创业企业商标维护;支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
区监察局:负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履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有关部分、单位落实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受理告发投诉,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区发展改革委:制订全区三大功能区的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全民创业指导目次;负责放宽民间投资领域,简化项目审批顺序。
区科技局:组织参与全市民营科技百星工程;支持指导科技人员创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指导科技型企业的创建和发展;供应相关经济、科技目标完成状况。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负责支持职工、青年、大学生、妇女、残疾人创业。
区财务局:负责落实对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的财务支持,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和信誉担保、投资融资系统建设。
区城管局:负责在城市治理方面研讨制订支持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的政策,处置好城市治理与活泼经济的关系;落实文明法律的有关规则。
区卫生局:负责规范和简化医疗等企业的创业注销前置审批环节;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等相关领域。
区计算局:负责坚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计算监测系统,按季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每半年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构建全民创业计算监测系统。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依法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供应税收政策支持,供应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征税状况。
各部分要结合实践,加大扶持力度,实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坚持由首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担负责人和责任部分协分配合的创立创业型城区工作机制。要研讨制定创立创业型城区详细行动方案,保证创立创业型城区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开展创业型城区创立工作,是一项非常艰难的工作,需求全区上下通力合作、协调推进。按国家创业型城市的工作要求分三阶段把创立工作抓实抓好。
(一)预备发动阶段(年12月—年3月)
1.年元月份,完成成立创立创业型城区专门工作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的和重点,出台创立工作详细施行细则,并上报市创立办。
2.年3月份,召开全区发动大会,指导广大群众勇于创业、擅长创业、诚信创业。启动创立宣传工作,应用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宣传创立创业型城市的意义,在全区掀起创业。
(二)贯实阶段(年3月—年10月)
1.每季度召开1—2次创立创业型城区指导小组全领大会,传递创立工作发展、政策落实与目的完成状况,研讨工作办法,督促相关部分根据各自本能机能,做好相关工作。
2.检查、督促各街道和部分贯实政策的执行状况,实时总结、推行、宣传在创立工作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克意提高、扎实苦干的先进典型。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环境入手,以政府促进、改善民生为主线,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创业服务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鼓励更多的城乡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创建创业型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年底前,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健全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组织、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的创业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打造宽松、和谐、充满生机活力的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2009年到2010年,全县创业活动指数达到20%;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年均新增创业企业15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450户;新增企业存续1年以上的比例达到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创业培训达到103人以上、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60%以上;小额担保贷款发放180万元以上;创业培训其他创建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创建创业型城市标准。
三、工作任务
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准入领域。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在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允许创业者自主选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创业主体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
2.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不得随意增加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对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人申请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必须取得前置审批、且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后方能取得许可证或资质证的,允许办理筹建登记,待完成筹建并取得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或审批文件后,再按实际情况核准具体经营范围。
3.放宽登记条件。允许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创业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前置审批许可等材料直接申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的,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具备基本经营条件的由工商部门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对法律、法规未规定必须办理工商登记的城市自由业者、农村及城镇流动经营业户、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正在择业的毕业生从事中小学生学习辅导服务、翻译服务等的,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外,均可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4.放宽注册资本(金)限额。注册资本(金)达到3万元,即可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且货币出资可降至注册资本(金)的30%;单位和个人投资10万元以上的,可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许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年内分期缴付,其中投资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年内分期缴付;分期出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全体股东首期出资合计达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个股东出资均达到20%。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其中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允许注册资本(金)零首付。允许创业者以知识产权、专利技术、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财产出资,且不受出资比例限制;对农民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评估作价出资。
5.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创业者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屋、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将住宅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只要申请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文件,即可申请登记。对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即可申请登记。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和乱培训等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对创业者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限时答复。对创业者因非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规行为,实行首次不处罚预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环保节能减排、废物综合利用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对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可将其按规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对享受城镇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其低保家庭可继续享受3个月低保待遇。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免收劳动人事费,并可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免费享受创业项目、创业培训、信息咨询等联动服务。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愿开展创业活动或到企业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经批准可提前退休;离岗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同意后,允许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原职务级别、编制、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须办理辞职手续,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辞去公职的,辞职前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所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助资金部分由同级财政按规定予以安排。
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进入我县城镇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比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并优先享受工商登记、创业培训、信息咨询、创业指导服务。
对创业者下乡创办、领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从事特色种养业的,享受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对创业者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四)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促进创业专项资金,支持整合资源、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奖励优秀创业项目和先进创业人员;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扩大融资贷款规模。
(五)加强创业融资服务
1.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军人家属、大中专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及返乡农民工,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经审核认定后均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贴息政策的由财政予以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7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贴息。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50人的企业,给予50万元担保贷款;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偿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准予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视同首次贷款给予贴息。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体制、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应收账款、仓单、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渔权抵押等新型担保贷款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创业项目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模式,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五、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从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为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进行工作部署,做好组织、政策上的准备。
(二)实施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实施创建工作,落实政策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目标》进行自查,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责任。要按照全县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实行月统计、季分析、半年考核评估,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二)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建立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在认真履职尽责的同时,加强联系沟通,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集成政策,整合资源。以创建工作为平台,在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基础上,将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经贸、农业、科技等部门涉及的创业政策措施进行综合、梳理,侧重不同的创业主体,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初次创业、稳定创业、二次创业依次递进、相互衔接的政策扶持体系,充分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和资源整合效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项目为载体,将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与新农村建设、一村一品规划相结合,围绕主导产业,整合社会资源,使贫困家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增加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的新家庭,同时,发挥计生家庭成功创业户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家庭创业发展、少生快富,从而全面提高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标任务:从年起,按照“由点到面、逐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将双照办肖何庙村大棚蔬菜、马庄办押大村“莽塬红”红薯、钓台办梁家庄百亩大棚蔬菜、王道村养鸡场、沣东办北槐村休闲农业、马泉办渭店村的奶牛养殖六个创业工程示范基地,作为创业工程项目实施试点,全区至少帮扶200户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每户帮扶资金不少于1000元,从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三)扶持对象: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的主要扶持对象是农村落实了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和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中的贫困户和低收入户。
(四)帮扶办法:年我区重点在双照、马庄、沣东、钓台、马泉五办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工程,并为重点帮扶的计生家庭提供大棚蔬菜种植,果树优化等技术,由计生局与农发办联合,积极帮扶计生家庭发展创业项目。今后几年,逐步扩大帮扶面,力争使越来越多的计生家庭享受到政策优惠,实现脱贫致富。
二、实施计划
年3月底以前,五办根据实际制定帮扶计划,4月15日前完成计生家庭摸底工作,并给计生户建立好档案。区上将在4月底以前启动计生家庭创业工程,9月底前对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11月底前进行初验。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纳入街道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统筹安排。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要制定确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计划性和操作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二)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和扶助对象选定。在开展农村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中,要认真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把项目点放在干部及群众基础好,群众创业热情高的村,并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计生家庭踊跃投入创业工程,实现脱贫、增收、致富的目标。
(三)发挥优势,确定特色项目。要结合一村一品规划,以及受助群众的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灵活选择周期短、见效快、收益高、群众容易掌握、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大力支持有能力、肯吃苦的计生家庭作为示范户,帮助制定创业规划,力求做到帮扶一户,成功一户,带动一片,不断扩大受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