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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范文

时间:2022-12-04 17:07:23

序论:在您撰写市场化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市场化

第1篇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社会保障学会理事

2009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初衷或大方向从一开始就十分明确,这就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然而,习惯了政府大包大揽的中国股市,在市场化、法治化改革的进程中,遭遇“行政化”的阻击,市场舆论以保护投资者为借口,要求政府干预股市,干预IPO,这使得2009―2012年一直坚守的市场化改革进程被中断,过度行政干预被迫再次出手。

IPO审批制的终极决定权在证监会手中,经过漫长时间的排队等候,“过会”一旦被否,就意味着企业募资项目泡汤,原有投资计划只能放弃;过会一旦成功,则IPO身价百倍,新股“三高”也就应运而生。因此,发行人在挤独木桥时,为了成功过会、不被挤下桥,有的便联合保荐人不择手段,信息造假、欺诈上市。这是犯罪,也是冒险。

目前A股行政审批制下的IPO标准,主要是传统工业版本的IPO标准,它过度强调公司块头、净资产以及过去盈利水平,相反,对于公司的营业收入扩张及未来成长性关注不够。因此,相对新兴产业、高新企业而言,工业版IPO标准门槛过高,无法适应许多创业型、创新型、高科技企业IPO的需要。像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公司,它们不仅国内外知名,而且市场发展前景巨大,但若按现行IPO标准,它们却没有资格在A股市场上市,只能被迫境外上市。这对中国内地投资者而言,将是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针对新业态、新模式,我们必须降低IPO门槛,提高A股市场的包容性,鼓励创业与创新。

IPO行政审批制手续复杂、程序冗长,“过会”排队等候时间长,极易形成IPO审批的庞大“堰塞湖”。为此,发行人必须承担高昂的时间成本及过会失败的损失风险。要想解决A股IPO审批“堰塞湖”问题,唯一对策就是实行IPO注册制。注册制不但可以泄洪,并能带来一种泥沙俱下、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市场效果,它还能让IPO身价暴跌,让垃圾股的“壳资源”分文不值。由此,新股“三高”及炒壳重组游戏将会自动消亡。

由于新股定价重回“窗口指导”时代,因此,借助行政干预压低发行价,必然导致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暴涨。同时,“市值配售”打新及申购上限限制,也使得新股申购变成了“饥饿销售”游戏。这就是盲目打新与疯狂炒新的制度根源。更糟糕的是,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涨幅的三道管制,更是逼迫新股一步到位地封死在最大涨停板上,直接导致了尴尬的“秒停”现象,投资者买不进新股,也卖不出新股,“新股不败”的神话变成现实。

相对于此前散户是炒新的主力军,此次机构以大笔资金参与了网上打新。新股发行改革中,网上发行中签率远远高于网下配售比率,这一偏向中小投资者的举措,实际上并未产生任何好的效果,相反,打新炒新的零风险收益全被机构与大户垄断。这是制度设计的结果,中小投资者并未从中得到好处,而是给“大户”、“牛散”带来了更大的制度套利的机会。

第2篇

在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票据融资业务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将面临全新的挑战。利率市场化使得同行业之间的竞争更为激烈,不仅增加了竞争压力,同时也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了风险。

同样票据市场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更高的技术手段和人员素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化的操作没有太多的经验,这就加剧了市场风险,因此加强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票据融资策略

票据市场的利率通过贴现利率并在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浮动作为生成机制,其中转贴现利率是由交易双方一致通过后生效的。在货币市场的所有子市场中,票据市场占有绝对优势,它是唯一直接的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服务的子市场,成为了金融宏观调控的工具,引导了信贷市场的资金流向。因此,票据市场成为了扩展货币政策的有效途径。

票据融资作为一种传统的金融工具,是一种以商业汇票为主,以自偿性作为保证的短期融资或资金交易。商业汇票又分为承兑和贴现,贴现又根据交易对手的不同分为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它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枢纽,作为一种基础的资金交易方式,它具有低利率、低风险、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等特点,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是提高资产质量、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中小股份制银行把“发展票据业务”作为经营目标,银行还通过改善产品过于单一的做法,灵活的创新业务产品来吸引企业,对其扩大融资和放款能力无疑是既现实又明智的选择,能够较好的提高经营效益。

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大而全”,对客观的金融资源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经营方式过于盲目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票据融资的专业性质极强,能够与业务很好的连接在一起,风险低,能够避免传统业务的缺点,因此应专业化并大规模的发展票据融资业务,不断地创新产品业务、强化对票据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紧跟市场的潮流。

票据融资业务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专业人才进行管理,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对贴现专项资金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法,做好经费管理规划,同时保持收益稳定。商业银行应重视票据业务的定位,做好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但要实现银行效益稳健增长的长期战略目标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一、将票据业务作为除公司贷款、个人贷款之后的第三融资产品,并大力发展票据业务,明确票据业务的定位,发展的重点应从规模转换成以收益为核心。二、拓展票据业务的渠道,坚信“无大不强。无效不稳”的战略思想,拓宽视野,高度重视票据贴现业务在融资中的地位,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三、加强创新,在发展票据业务的同时创新产品,通过新技术和新群体提高票据业务的收益。四、加强风险的防范意识,高度重视票据业务的潜在风险。从受理、审批、到账核算及票据实物流转等一系列规范流程之后才能确保业务的经营安全;注意防范利率波动带来的收益风险,提高利率定价,时刻注意对风险的管理。

直视经营风险

我国现处于票据市场发展初期阶段,整个市场的规章制度并不健全,而外部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对未来无法预测。企业的风险直接导向银行风险,银行遭遇的风险直接制约着银行系统风险,风险的集聚将会导致整个银行系统瘫痪,形成无真实贸易的融资。因此高度防范风险,抑制风险的发生成为票据业务的重中之重。

票据融资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多,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直接导致利用票据融资手段谋取利益等现象的出现;票据市场交易品种单一,使票据业务的发展过度依赖于银行的信用,这样不利于企业和票据市场的发展,另外票据业务范围相对狭窄,为融资业务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制约着票据融资业务的发展;同行竞争激烈,使得部分金融机构采用各种手段抢占市场,不惜压低票价亏损经营,严重影响着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

金融行业的脆弱性和趋利性使交易过程充满了道德风险,票据融资的专业性和业务的连接性使得风险相对集中,应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经营管理手段,提高经营效率,增强风险管理的动力,确保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安全运行。

第3篇

(新华社消息)杭州市余杭区政府近日宣布,当地原有的29家股份制卫生院除一家转型为民营医疗机构外,其余28家卫生院全部由政府财政收回,总共斥资3亿元。据悉,2002年至2003年,余杭对原有独立核算的镇乡(街道)卫生院进行股份制改革,通过竞拍,29位个人及其股东以7500万元的总价,买走了原来由政府和集体开办的全部29所卫生院。这一卖一买,里面究竟有着怎么样的秘密呢?

消息在网络上发出后的短短8小时内,贴子的评论结果就已达到上万条,人们对这样内容的关注度不亚于对房地产和教育市场的关注度。如果单纯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这其中是否有相关方的利益输送?如果确实存在,那么资本运作的翻云覆雨手可谓是能力超强,从7500万到3亿的投资回报率也是非常高的,这笔买卖俨然成了造富工具。如果不存在,那么政府部门是否有公信力滥用的嫌疑?改革是否就是朝令夕改,一卖一买这样简单?国有资产流失的结果由谁来承担?

当然,在这一卖一买的过程中,不排除政府的委屈――因为当初卖掉是为了实现市场化管理,回收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新医改的目标,宗旨都是为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这其中也符合邓老先生所提倡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理论,只是这样的“过河”代价有点大!

我们在消息中看到,由于股东的利益已经不能实现最大化,故而对基层卫生院投资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但与此同时,医生们却因为大药方而收益颇丰。“以药补医”本是特定时期国家为了缓解医院压力,在特定情况下为医院实现盈利的政策,在当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实现了医院扭亏为盈的局面,对中国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和部分医院,尤其是一些“利”字当头的民营医疗机构忙不迭地追求利益最大化,也成为了导致百姓看病难的因素之一。政府在不同时期采取的不同做法也是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政府的做法也是为了医院的健康发展,为改善医患纠纷频发、群众满意度下降的局面,想让局面向好的方向发展。我们甚至还可以理解为旧有的体制对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强调一直不是重点,但是为了解决广大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基层的公共卫生服务发展迫在眉睫,正是有了这一层考虑,地方政府进行回购和资源整合,并将医疗人员的收入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执行情况挂钩,与药品诊疗收入脱钩,以此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有望解决困扰居民的“看病贵”难题。

我们甚至不能简单的说当年的卖是错的,也不能说如今的收是错的。我们疑惑的是政府大手笔回购的背景下,有没有经过当地人大会议的公示表决?收购价格是不是经过第三方评估后的合理价格?是不是预算内的资金收购?总之,只要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全部合法、透明不是不可以收。同时,既然已经股份制改造了,回收也应该是股权收购,不应该彻底政府化。政府如何戒掉权力的?如何平复民心?是否有明确的公示?回收后又有怎样的长远规划?如果花3个亿是为了用来发展低价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而利用市场手段拉低私立医疗机构的价格,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环境,如果一卖一买都有充分服众的理由和依据,那么,请公示!

第4篇

城市管理作为一种范式化的公共服务,不仅有过计划体制下的行政命令、传统模式下的政府包揽、一股独大化的国有垄断,也有过全民共享的资源均等、完全竞争的市场范式、难以为继的过度福利。而所有这一切,随着各国社会阶段的推演、转换,经济发展周期变迁,曾经适合的错位了、已经肯定的否定了、希望持续的中断了。在不断呈现的迷失与无奈中,也许人们应更好地回归基于平等、公正、科学和法理的公共理性,重塑包括政府、市场,乃至非政府组织、公民等多方参与、多元协同的体制,构建可持续视野下城市管理市场化更为适合的长效运作机制。

一、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基本理念

(一)三个前提三个“适”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优化,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前提:一是公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服务的需求;二是政府努力实施的公共服务的满足;三是市场利益驱使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同时,又要考虑三个“适”,即:公众需求的适当、政府满足的适应、市场提供的适合。城市管理市场化只有有需求、能满足、可提供,才能形成科学的循环链,才可能持续运作,才具有长期效应。

(二)发挥三方独特优势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优化,应充分发挥三个方面的独特优势:一是政府的权威公信、财政支撑、法度规范优势;二是市场的运营高效、多元竞争、制约平衡优势;三是社会的个体诉求、公众监督、本能制约优势。

(三)防止三种可能失灵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优化,要努力防止三个方面的可能失灵:一是规范缺位和管控越位的政府失灵;二是质量失范和价格失控的市场失灵;三是诉求过度和监督过失的社会失灵。

(四)实行三大有效制衡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优化,要切实实行三个方面的有效制衡:一是人大质询、横向钳制、社会听证对政府的制衡;二是政府依法、行业自律、保险监督对市场的制衡;三是市场诚信、公民自律、法制威慑对社会的制衡。

二、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的意义

(一)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的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将要实现基本建立法制健全、体制协调、机制适合、结构科学、有序高效、市民参与的现代化管理框架的目标。与之相适应,研究和探讨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新颖模式成为必须,包括适合长远发展需要的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先进理念、顶层设计、运作模式、长效机制和实施策略。

实现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的在于:使城市管理在管控上更加精准、在运作上更加高效、在保障上更加有力、在覆盖上更加全面、在法理上更加规范、在惠民上更加直接、在效益上更加凸显;同时,也是为了不断完善政府、社会和市民协同治理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在提高城市管理绩、能、效的基础上,使政府职能不少、工作效率不低、服务质量不差、整体保障不弱、运行权利不腐、各类收费不滥、社会公平不失、公益补贴不缺。

(二)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意义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意义有三:一是有利于在满足市民需求、保证质量安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实现城市管理的低耗、高效、快速、精准、全覆盖、可持续;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开放城市管理的作业市场、运营市场、监督市场、保障市场;三是有利于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转移支付,以及社会配套保险、行业协调制约、全民参与监督等的管理模式,真正使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有章法、有平台、有动力、有成效。

三、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标原则

(一)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标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目标可以从五个方面去把握:

其一,在总体方向上:从过去的项目审批、分别运作、独立结算,向体制固化完善、机制多样优化、措施分类细化,以及动态监控、常态运行、可续实施、有效操控、全面保障转变。

其二,在目标导向上:从单纯的减轻政府负担、追求经济效益,转向大市政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效益、精准并举。

其三,在运作载体上:从一般的作业、运营市场化,向作业、运营、监督、保障一体化、制约化、支撑化转变。

其四,在运作模式上:从局部的尚不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转移支付,向社会配套保险、行业协调制约、全民参与监督方面拓展。

其五,在运作机制上:从传统的绩效挂钩、利润分成、奖勤罚懒型,向接轨国际、有力强效的股权调控、公众评价、保险反制、业外监察型转变。

其六,在管治体制上:由决策、执行、监督的大行业一体化,向三分化转变,即: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市场主体操作实施(政府附加必要的财税补贴、政策调控)、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监管、社会保险保障反制、社会公众自觉监督。

(二)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原则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不是为了推卸政府的责任、放任市场的失序,相反,是为了更好地承担作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政府的责任,更有效、更低耗、更有序、更规范、更可持续地推进和监督、保障全社会的人本化服务。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真正做到长效运作,应遵循以下三方面原则:

1、责任、服务与人本原则

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政府过去、现在和将来,始终应该是公共管理的第一提供者和终极责任人,始终是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发包方和首席监管人。因此,无论是直接提供还是委托市场提供服务,政府的责任不可以也不应该推卸、弱化和逃避,相反,越是非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越应该注意防止失责。

作为各类税负的征管方,政府的一切管理都应以大多数纳税人合理诉求的满足为第一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的管理本质上应该是公仆对主人的服务。因此,它不能也不应该是主谓式的命令、指挥式的驱使,而只能是平等化的商洽、契约化的兑现、责任化的保障。尤其是非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更应该关注其提供的质量,以保障被服务方的利益。

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方,政府的一切管理本质上都是为人的服务,都是从为大多数人服务出发,以大多数人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归宿。因此,城市管理必须以被管理者为本,尤其是非政府直接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更应该关注其是否以被管理者的合理诉求为本、以大多数人合法利益的按约兑现为目标。

2、效率、效益与成本原则

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目的是减少非市场化的政府失灵,提高管理的效率、效益,降低管理的成本,为此,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效率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规避垄断带来的主体惰性,激发市场规制下的企业活性,培育社会和谐德制下的公共理性,寻求公共服务市场供给主体的动力最大化、动力内生化和动力自觉化。

二是效益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消除单一主体导致的大锅饭,及其派生的无竞争、弱动力、低效益,激发多主体竞合的市场活力,实行多主体市场下的优胜劣汰,寻求公共服务市场供给主体的综合绩效优势,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是成本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消除大包大揽体制下的成本无限化,发挥量入为出市场法则的导向作用,实现各类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竞标,在保证公共服务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共服务成本支付的最小化。

3、监督、保障与可续原则

任何供给,缺乏必要的监督、应有的保障和持续的可能,都将成为一句空话,而作为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更将产生诸如无序、缺失甚至危害公民的恶果。因此,要保障城市公共服务的有序、优质、持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监督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打破公共服务提供中单一主体的缺乏制约、不受监督的体制格局,激发包括市场法则、社会公众、第三方独立主体监督与制约的公共理性,使公共服务更透明、更规范、更优质。

二是保障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改变公共服务提供中单一主体有力不出、力不从心的双重悖论,以市场化监督保证公共服务有力必出,以市场化招揽保证公共服务多元提供,以市场化比选保证公共服务规范优质。

三是持续原则,即:通过城市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消除公共服务提供中单一主体因急功近利而导致的代际断层现象,发挥市场机制的造血和持续激励作用,以政策扶持鼓励公共服务长期提供,以期权优惠吸引公共服务民间投资,以盈亏互补建构公共服务造血功能。

四、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范畴方式

(一)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基本范畴

城市管理的范畴很广,能够通过市场化长效运作完成的主要有:城市功能发挥、基础设施维护、市民生存保障等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转移支付、公益补偿、监督奖励、强制保险等等。其中,应该而且可以市场化的必须全部市场化,以弥补政府失灵的缺陷;应该而且必须公益化的必须由政府提供完全、均等的公共服务;不能完全市场化的则应选择其中可市场化的部分实行半市场化运作,包括公共领域中的政府市场化补贴委托、社会与市场从事的经营特许、补贴购买、指定式担保、奖励性公众参与、非政府志愿补贴、半盈利招标从业等等。

(二)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的优化方式

综合国内外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前卫理念与成功经验,城市管理市场化长效运作有九个方面的方式可供选择性优化,具体包括:

1、提高公共服务的准入门槛

以立法、定规的制度化形式,对城市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范畴、质量、成本作出更严格、更高标准的规定,促使一部分质量差、效率低、成本高、不规范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哪怕是国有的、原政府直管的企事业机构)退出市场。

2、开放公共服务的垄断市场

遵循价值规律、市场法则,运用需求、质量、成本导向原则,吸引更多规范、高效、有规模、重质量、讲信誉的市场主体(包括民营、国境外的企业),参与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化提供的规范化角逐。

3、实行公共服务的税负调控

以更科学、严谨的税收规制,压缩高收益公共服务市场的利润空间,或减免低收益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利税,切实降低公共服务的市场价格,有效减轻国民分享公共服务的经济负担。

4、优化公共服务的拨款补贴放贷

通过政府有计划、与时俱进的拨款,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纯粹公益的城市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通过财政按比例、分门别类的补贴,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长期的微利型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通过政府差别化的低息或无息贷款,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短期的无利型公共服务的提供。

5、创新公共服务的保险担保购买

通过政府对项目的补贴或对项目实行市场化投保,使参与高风险公共服务提供的市场主体,消除对项目风险的后顾之忧,转移项目风险的赔偿支付;通过政府或指定有资质、有实力的市场主体的担保,为需要进行公共服务贷款的非规模型市场主体提供实力支撑;通过政府有针对的购买服务,为进行纯公益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提供货币化的补偿;通过为公共服务项目引入市场保险,充分利用保险公司责任赔付的反制机制(优质赚、劣质赔),发挥其减赔、免赔、获利的内在动力,强化对公共服务保质、保量、按时提供的体外、自发的本能性监管,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持久、整体的质量。

6、规范公共服务的特许公营合营

通过政府权威、科学的议标式特许委托,为提供垄断性公共服务的优质市场主体构筑阻止不良外来竞争入侵的市场壁垒;通过政府直接管控的有实力、讲公信的公有企业直接提供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承诺、兑现的保障度和公平性;通过公共、私有市场主体的股份化合作,实现市场利益与服务公权的双向、双重制控,减少市场或政府的单边失灵,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效益和质量。

7、完备公共服务的悬赏奖惩赠与

通过政府依法、依规和依照特殊决议的一次性悬赏,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或社会个人,为某项独特或临时但又非常急迫的公共服务进行必要、有时甚至是高危的付出;通过政府制度化、显性化的奖励,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或社会个人减少不必要的公共服务需求(如过度的水、电、煤、车等的消费),并对不规范、不达标的公共服务进行有效的制约;通过政府公开化、告知性的惩戒,引导和迫使更多的市场主体或社会个人,杜绝不应该的公共危害的外溢;通过政府或社会志愿的捐助、赠与,满足社会特殊人群(弱势、伤残、其他困难者)公共补偿的需要。

8、拓展公共服务的政策金融技术

通过政府政策导向的调整,督促提供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因慑于政策从严而更趋规范、更加高效、更大产出,因鉴于新的政策优惠而更热心于拓展、深化、完善服务;通过政府公共服务手段的金融化衍生,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以股权、债券、物权等形式参与公共服务的金融化提供和支付转移;通过政府提供必要、可能和独特的技术支撑,提高市场主体公共服务的整体质量。

第5篇

一、建立有利于水务市场健康的公共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

在市场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管理和公共服务。城市水务局既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也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为:

1.制定水务行业的法规与行业政策,制定水务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致力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编制水务发展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要在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编制城市水资源配置规划、供水水源规划、供水规划、排水规划、污水处理与回用规划、城市水生态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

3.统一管理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统一配置和调度水资源;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

4.进行水权初始配置,建立水市场。

5.建立合理的成本评估体系,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供水、污水处理等价格政策。

6.负责水务经营资质的审核认证以及特许经营权的发放与收回;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水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水的合法权益和水务市场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7.监管水务企业服务质量,监察水量、水质、水压、水价等主要指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水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界定政府与企业职责时,要特别注意将政府资产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水务发展模式。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和监管人的职能,在新形势下,水务管理的模式也需要进行先期。

二、完善水务政策,深化城市水务投融资机制改革

1.区分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确定不同的投资机制与运营模式。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该承担起建设、运行维护以及更新改造的责任,主要目标是建立稳定的投资来源和可持续的运营模式,逐步建立起政府投资、企业化运行的新路。

2.划分事权,形成分级投入机制。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资金需求巨大,单靠市级财政投入远远不够。

3.运用政策手段,加大利用信贷资金力度。为了鼓励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城市水务行业,国家采用政策手段,如长期开发性低息贷款等使银行信贷资金向城市水源工程、供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等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经营性项目倾斜。

第6篇

关键词:国债市场利率市场化

一、基准利率是利率结构的中心

在竞争的市场体系中,利率结构可以通过其风险结构、期限结构和基准利率三个因素来表述。风险结构指相同期限债券的利率与风险特性之间的关系,理论上可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刻画。根据这一模型,若可获取市场无风险收益率,则每种资产的预期收益等于同期限的无风险收益与风险升水之和。这种风险升水给出了风险与资本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和不同风险资产的相对价格,刻画了利率的风险结构。但是,由这种风险结构还不能研究资本资产价格本身。期限结构指相同风险水平债券的利率与期限之间的关系。根据期限结构的纯预期理论、市场分割理论和流动性偏好理论,利率的期限结构取决于人们对未来利率的预期、债券市场的分割程度和流动性升水。利率的期限结构至多也只能确定债券的相对价格。事实上,只有知道某种作为基准的市场利率,即基准利率,才能由风险结构决定利率本身。一种利率体系能否引导资金有效配置的关键,也就取决于这些因素能否反映资金市场的供给与需求。这三个因素中,基准利率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它对市场均衡价格的任何偏离,都会通过风险结构和利率结构的传导扩散到整个利率体系,理论上可造成所有债券价格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误导金融资源的配置。

实践中,风险结构是通过信用评级予以确定。一个公正、权威的评枯机构体系能较好地保证风险结构真实地反映市场主体的风险特征。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已建立了公认的评级机构,形成了完善的市场信用评估体系。如美国公认的信用评级机构有达夫菲尔浦斯信用评级公司、菲奇投资服务公司、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相比之下中国的信用评估体系还处于建设中。

至于利率期限结构的确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相当困难的。不过目前旨在确定期限结构的理论模型已有许多,如Vasicek模型、Cox-Ingersoll-Ross模型、Dothan模型、Ho-Lee模型、Hull-Will三叉树模型等。在西方,市场人士是通过理论上的即期利率曲线来构建模型的,使用的原始资料是国库券的期限和到期收益数据。下面的例子可说明这一过程。

表中给出了期限从0.5年到10年期的20种假想国库券的息利率、到期收益和价格。设所有债券的面值为100美元。由此表出发,可构造即期利率曲线。基本思路是将每张息票对应的现金流视为一张零息债券。每张零息债券的收益称为即期利率,它与期限的关系曲线就是即期利率曲线。第I个0.5年的即期利率为Z1(I=1,2,……,20),由表可直接看出Z1=0.08,Z2=0.083,为求Z3,考虑1.50年到期价格为99.45美元的国库券,由表可查出息票年利率为0.085,半年期利率为0.0425,即面值为100美元国库券每半年获息4.25美元。由债券的定价公式,债券的价格等于其代表的现金流序列的贴现值,每一现金流的贴现率应取对应的零息债券的收益率。

同期限结构一样,实践中的基准利率也是通过国债市场利率确定的,其前提是存在一个发达的国债。但发展中国家国债市场一般不发达,都不同程度地实行利率管制。比如存在市场分割、国债价格不统一,无法形成有效的基准利率。但是,一个以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国家,最终只有国债市场才能发现全面反映市场供求信息,形成有效配置的基准利率和利率曲线。

二、国债利率是有效市场的基准利率

按有效资本市场理论,当资本市场是有效的,市场价格就能迅速、全面地反映所有的信息。这意味着所有债券市场中,最有效的市场利率最有资格作为基准利率。关于有效资本市场有两种定义。一是Rubinstein和Latham的定义:市场关于某种信息事件有效是指这种信息事件不会改变市场参与者的资产组合。另一是Fama的定义:认为若这种信息事件不改变市场价格则称之为该市场对这组信息是有效的,这里允许对同一信息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断,而出现不改变总的市场价格的相互交易的可能性。显然后一定义相对弱一些。

我们可以从任一定义出发,将每个债券市场都与一个信息集I联系起来,使该市场对I是有效的,再将所有信息集按包含关系排序。若I1包含I2,则对I1有效的市场比对I2有效的市场更加有效率,若信息集I包含所有其他信息集,则I对应的债券市场比所有其他市场更有效率。哪个市场债券价格或利率传递的信息最多,哪个利率便最有资格充当基准利率。

国债市场跨越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它将财政信息和银行信用联结起来,是传导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和重要纽带,是政府作用经济的着力点。另外,其参与者众,交易品种多,信息来源比其他债券市场都要广,其利率是基准利率的最佳候选。加之国债市场的风险小、市场主体行为较其他市场而言规范程度高,这些特性是其他市场地法比拟的。实际上许多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库券利率(美国国库券利率已成为事实上的世界债券市场的基准利率),国债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着基准利率的有效性,也就决定着整个债券市场利率的有效性。

国债市场也是利率期限结构的最佳显示器。非国债债券都有违约风险,且这种违约风险与期限是相关的。就是说同种非国债债券期限不同,违约风险也不同。不同期限的非国债债券的利率之间的判别不仅反映了人们的预期,也反映了违约风险的升水,两者难以分离,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国债几乎没有违约风险,其利率的期限结构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能较好地显示人们的预期。同业拆借市场虽然在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具有一定可比性但这个市场只是短期债券的市场。而国债市场交易各种期限的国债,可提供长、中短期不同期限的债券种类,其丰富程度是其他市场无法比拟的。国债市场是利率期限结构的最佳显示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提出如下判断:国债利率是基准利率的关键环节。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债的流动性仅次于通货,持有者遍及几乎所有的市场主体,其数目和范围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种金融资产,其价格的变化会影响到几乎所有居民的消费与储蓄,企业的投融资决策和金融机构的资产选择,最终影响到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其他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变动时,国债价格也会作出响应。国债利率是金融价格体系中的“神经网络”。相对而言,其他债券持有者数量有限,其价格的变动,只可能影响局部范围内某些市场主体的资产组合,至多只能造成对其他债券小部分替代,不可能扩散到整个金融市场。

三、国债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对货币政策传导的效应

在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中,公开市场业务具备有效、灵活、操作成本低、对金融体系副作用小的优点,这实际上是国债市场机制的作用。(1)国债市场的规模之大足以保证央行大规模买卖国债吞吐货币的同时,不会引起国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影响金融秩序。同时国债几乎是无风险的金边债券,没有违约和卖不出去之忧,不会造成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成本过大。(2)通过国债市场的买卖来调节货币供给对金融体系的副作用小。比如通过增加法定准备金来紧缩货币供应,会迫使银行提前收回某些贷款,影响收益性,特别是某些本来资金紧张的银行,只能通过从货币市场高成本融通资金来补足准备金,可能会因此而陷入困境。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则可避免这种情况,银行会根据自己的资产负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卖出国债,优化其资产组合。(3)通过买卖国债调节货币供给具有即时性、灵活性和可逆向性。央行可以根据货币供给情况,随时买卖国债,自由决定买卖数量,当发现操作失误时可立即进行逆向购买,这给央行实行货币调控的时间、额度以灵活的选择余地。其他货币工具不具有这些特性。比如,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只有在商业银行需要时才能发挥作用,央行是被动的。准备金则不能频繁调整。(4)通过国债调节货币供应是相对有效率的。公开市场上国债的买卖是自愿的,自愿的交易对经济必是一种帕累托改进。(5)国债市场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点。通过发行和买卖国债,实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配合,可以大大增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比如在发行国债同时,央行通过购买国债可防止私人部门资金的减少,从而减轻政府投资的挤出效应。当然,央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外汇来间接影响利率,但其效果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外汇市场有许多因素往往直接抵消了央行的作用。在美国等一些市场经济国家,央行还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地方政府债券,但购买量相对国债购买量而言仅是很小的一部分,对公开市场业务支持的力度远逊于国债。

总之,没有一个发达的国债市场,就不可能有效地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只有国债利率才可以将公开市场业务的影响均匀且温和地传导到金融体系,既保证了政策信号传播的广泛性,又保证了传导过程的平稳性。选择国债利率为基准利率就是理所当然的。

四、发达的国债市场是利率自由化的前提

完全市场化的利率体系意味着基准利率、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完全由市场决定,央行只能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来影响利率。理论上讲,若市场是有效的,由市场确定的利率体系可以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但现实中没有哪个政府能完全承诺放弃某些情况下利用国家的权威对利率实行某种直接控制,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现实的市场都不可能是完全信息的,也就不可能是完全有效的。二是国外市场的冲击。三是市场价格导致的资源配置造成公共品的短缺。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对利率的直接干预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中国目前还是存贷利率受到严格管制的国家,利率市场化意味着政府逐步减少对利率的直接干预,让市场去发现基准利率和利率结构。

前文的分析表明,利率体系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和期限结构和只能由国债市场利率决定,国债市场的有效性对整个利率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有决定性的作用,它不完全性会造成整个利率体系对市场均衡价格的偏离。这里市场的不完全性是指其对经典的完全竞争模型的偏离,表现在:(1)由于准入限制造成的市场分隔。(2)交易者数目少,形成价格垄断。(3)可交易国债品种或数量不足,比如防范国债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短缺或形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缺品。(4)由于发行时间的非公开性、中介机构缺位等造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交易量减少。(5)交易(手段)方式的落后增大交易成本,减小了市场主体交易国债的愿意。(6)市场主全之间利益的相关性导致交易的同向性,出现只有需求而无供给或只有供给而没有需求的情况。上述种种偏离造成的后果可归纳为四种:一是供给量的减少,二是需求量的减少,三是市场参与者少,四是市场分割造成国债利率的不统一。即使能得到某个统一的国债利率,其他三种后果也会使其成为一种扭曲的利率,不能反映资本市场的真实供给和需求,显示人们的预期。整个金融市场的价格体系就会对金融资产产生低效的配置。举个极端例子,市场有颜色时,国债效率应低于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如国债市场的不完全性使国债利率离于存款利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居民就会取出存款购买国债,直到存款利率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必定也会相应提高,增加投资成本。

由此得到的结论是,利率市场化是有风险的。如果债券市场(特别是国债市场)发育远未成熟,在不具有发现有效的基准利率和利率结构的功能时,放开利率管制,无异于将利率的决策权、资本的配置权交给了非理性者。因此,国债市场发育成熟以前,不能实行利率市场化。

五、利率市场化所要求的国债市场的基本条件

国债市场发育不良时是不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现实中又不可能营造出完全竞争的国债市场,但是利率市场化在许多国家已成功实现,而且企业运行良好,如美国。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国债市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才能有效地实行利率市场化?

利率市场化要求国债市场除了其基本的财政筹资功能外,还应具有很强的信息发现传导功能。这就要求国债市场应该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国债品种的多元化。如短、中、长期国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券和有息债券、可赎回和不可赎回债券等,应根据承购者的风险收益特性适当搭配发行。提供的期限、风险和收益结构的样本越多,投资者也就越多,其债券价格显示的市场信息就越充分、越全面,形成的基准利率和期限结构就能更好地反映资本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2、有大量的交易者,特别是代表各种经济利益主体的机构交易者。市场主体是信息的携带者和传播者。入市者越众,带入市场的信息越多,市场越有效。私人投资者偏好中短期债种,保险公司则偏好中长期债种,其他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受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对债种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只有居民以及各种机构投资者大量参与国债交易,才能形成广泛的需求。特别是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做市商,可实现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特征债种之间的融通,调节和匹配供给和需求,大大增加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信息的传播速度。

3、市场运作应具有规范性、信息透明性。比如国债发行应尽量采用公开拍卖制度,根据承销对象的不同特性选择适当的拍卖方式(公开升序拍卖、第二价格拍卖公开降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拍卖的程序应公开,应按一定的时间表(公之于众)进行安排,减少拍卖时间、拍卖程序上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吸引更多投资者。

4、存在发达的二级市场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加国债的流动性,减少价格风险,扩大国债的需求。

第7篇

其一:不是熊市,不用救市。一般认为,指数连续下跌两个季度,跌幅超过20%就算熊市。中国股市自去年10月以来已经连续跌了10个月,最大跌幅超过60%,可是,有人说还不算熊市。按照非要掉回2242点即上一轮牛市的牛熊分界线以下才算熊市的观点,那么,岂不是等于是说中国股市从今以后或者将永无熊市?如果超过95%的投资者严重亏损还不算熊市,救什么市?!难怪即使连美国政府也在救市,中国股市却还在为救不救市而犹豫不决。

其二:曲解“市场化”,不反对行政打压股市和人为挤压股价指数泡沫,只反对救市。一救市就说是行政托市,是违背市场化原则,是倒退。连规范大小非减持也说成对市场化的背信弃诺。甚至说,救市就是劫贫济富,是牺牲市场利益救投机势力。其实,说穿了,不过是把投资当投机,视股民为盲民。奇怪的是,他们反对救中国自己的股市房市,却竭力提倡动用中国的外汇储备去配合美国政府救次贷危机救“两房”危机。这又是劫谁的贫济谁的富?

其三:先治市,后救市。其实质就是说,只能治市,不能救市。其实,如果股市治得好,还用得着救市么?如果股市治不好,非要等到来不及救了才救,跟见死不救又有何异?再说,如果所谓治市就等于繁文缛节重床叠架名为规范实为抓手的强化行政干预,把本该自我规范的自治和自律,一律用行政法规文件的形式越俎代庖,并如法炮制地治下去,那不是把股市治活,而是治死了,当然也就用不着救了。

其四:救市不如救经济。保经济才能救股市,话虽不错,却未免太不了解中国股市。中国股市的问题是不仅曾经连续十多年背离整体经济的持续增长趋势,而且,由于在“晴雨表”功能刚刚稍有体现的时候就“叶公好龙”,惊慌失措地大呼起“泡沫风险”来,这才发生了一个经济增长“一枝独秀”的股市却比人家发生了“次贷危机”的股市跌得还惨的不幸事实。今天我们呼唤“救市”,其实是呼唤“晴雨表”功能的魂兮归来。给投资者一个分享经济成长成果的预期,这跟保持经济增长不仅并不矛盾,而且还将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和助力作用。

其五:救市只会越救越糟。平准基金入市,固然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可能给解了套的资金一个逃跑的机会,不免成为反救市论者的口舌。这是需要格外谨慎的。但是,市场化并不是不“救市”,只是不主张用简单的行政的“救市”代替市场的自救。如果“救市”可以帮助市场恢复自救的能力,即使是所谓成熟市场的政府也不会简单地反对或排斥“救市”。救市并不是另起炉灶。在给举足轻重的市场主体注入活力的同时,趁指数还在做“俯卧撑”之际推出股指期货,不仅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救市效果,而且还可以顺理成章地将“救市”行为纳入市场行为的轨道。“救市”和“治市”,一举而两得,这就是积极维稳的意义所在。

其六:最严重的问题是投资者教育。其实,把投资者教育变成教育投资者,实际上是把一切不尽人意的事情一股脑儿地都归咎于投资者,都要投资者埋单,管理层连一点反省纠错的责任都没有。如果这个市场什么都是一教育就灵,连信心都教育得起来,还要公司治理和市场监管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