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6 23:52:14
序论:在您撰写局机关组织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强化、细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规范办公室管理,营造团结、合作、和谐的工作氛围。
2、重点协助局领导抓好制度建设及全局工作程序运行等工作,督察工作落实情况。
3、协助局领导做好宣传、人事等工作。
4、协助各科室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5、重点抓好内部文件制发、通知、文件管理、上报材料把关等规范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7、迎接各项检查,包括目标管理、档案管理、党建等各项检查,做好准备工作。
(一)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加强对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积极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力争档案规范完备。做好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工作。
2、加强对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上级文件、本局文书资料的收集、分类、编号归档及卷案整理工作。
3、根据《档案法》的具体要求,负责管理各类文件资料,按规定把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分类、装订、保管,发挥档案的作用,力求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局长及有关部门提供需查阅的文档资料。进一步规范文书档案,提高档案的查阅效率,努力为本局工作服务、为监督对象服务;要及时做好各类材料的准备和归档工作;要认真仔细正确地做好各类报表数字的统计、核对工作,及时报送,统一存档。
(二)加强本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以构建文明城市为目标,巩固和提高创建精神文明、环境卫生、绿化、等各项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安排会议,作好记录
在局领导的指示下,认真做好行政例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的组织工作,做好局行政会议、职工会议和其它重要会议的记录工作,做好重大节日庆祝活动以及承办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工作,及时出好会议通知、工作安排通知、节假日放假安排等通知, 记好考勤,作好总结。
(四)做好文件的各种登记处理工作
1、做好接受、传送、催办及文件管理工作,信息采集、上报、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对来文的阅批、领导批示的督办、重要文件的核稿、接听电话、收发文件、打印文件、会议记录等日常工作,做到严谨有序,不出差错。及时收发书面和网上文件,并交局领导审阅,
根据审阅意见,及时转达给相关职能科室办理或通知相关职工。各项文件材料,力求及时、准确、高效。
2、负责本局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通知、计划、总结、汇报等,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编写有关行政文件、表格,同时把好保密关。作好文件的登记、编号、收发等相关工作,文件及时上报,按规定作好文件的上报保存等工作。
(五)做好干职工考勤工作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签到、考勤和政治学习会议的考勤工作,考勤情况做到每周一公示、每月一汇总。
2、严格请假制度。务必持假条请假,严格执行本局的请假程序。
(一)深入开展局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
善“局务公开宣传栏”,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予以公示。2、积极参与局的各种会议,采集干部职工宝贵意见,并及时上报局领导,加强与职工之间的思想沟通。
3、积极利用省、市、县网站、电视台、宣传栏等媒体,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
(二)做好宣传及信息反馈工作
1、 进一步做好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做各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维护好局班子的团结,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重要的来信来电来件的登记制度。及时将全局的工作动态、典型人事、重要工作向上级进行汇报。对于上级布置的各专项工作要以文字形式及时向上级反馈,根据信息来源和内容恰当及时地进行处理,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准确掌握实际情况,合理地做好反馈工作。
(三)完成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好上级布置的急办任务和各项临时性工作。
1、负责协调局党政各科室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经常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情况,协调关系,做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注意调查研究,掌握局内外信息,主动了解与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积极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交账月活动,要求分管领导负总责,局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隐患排查
按照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15日,分成五个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县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墓、殡仪公司、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27个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敬老院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到位;安全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健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醒目。并与各乡镇敬老院第一责任人通报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同时以召开会议形式,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责令限期纠错,切实把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整改整治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敬老院,检查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寒保暖设施,对取暖器、电线线路等容易引起火灾的地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乡镇敬老院及时更新相关设备,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做好记录。针对个别单位存在消防器材配备不全的情况,要求立即配齐配全,确保各类器材保持良好状态。
四、深入宣传,开展安全教育
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常识,并对集中、分散五保老人进行防火、防烫、防触电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到人走断水断电。教育集中供养五保老人自觉遵守敬老院管理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以“效率高、服务优、环境好”为核心,全面落实“马上就办”,紧扣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线,促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条例》贯彻和落实
1.深入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局党组要把《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局各股室、事业单位要把《条例》纳入集中学习的内容,通过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全面掌握、自觉贯彻落实《条例》。
2.完善配套制度。局机关效能办要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尚未建立的抓紧建立,有不相适应的抓紧完善,要在原有建立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责任追究制等“八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按要求建立民主决策制、社会评议制两项基本制度,形成完善的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基本制度,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形成配套,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要在不断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细化工作要求,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切实改变重制度轻监督的现象。
3.落实主体责任。局机关效能办要依法履行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职责,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内容,优化工作程序,用好工作手段,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发展。
4.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肃纪的要求,开展《条例》宣传,围绕动员、讨论、查摆、整顿、提升等环节,强力推进“马上就办”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发现并曝光有关问题,扭转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提升执行力。
(二)强化红线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1.开展“四不两直”大检查。要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形式主义,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企业持续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曝光,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检查制度,使暗查暗访成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常规首项选择。
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大力提高事故查处工作效率,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教活动。
(三)强化优质服务,推进“马上就办”。
1.全面推行“马上就办”标准化建设。继续全面落实我局《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总结、推广各级“马上就办”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发挥辐射效应和引领作用,全面推行“马上就办”标准化建设。
2.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组织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确保简政放权真正到位、见效。
3.强化执纪问责。按照《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意见》、《市区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监察建议、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政自觉的形成。
4.提升办理群众投诉质量。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实行24小时受理来电投诉工作制度,确保效能投诉渠道顺畅、运行处理及时规范;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一些影响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件,实行重点办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着力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满意度。同时,还要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实行“一诉一整改”,完善效能投诉件限时办结制度,认真落实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投诉季度综合分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办件质量,确保每一个投诉件的办结质量。
(四)突出科学导向,深化绩效管理。
1.全面贯彻实施《省政府绩效管理规范》。统一规范绩效管理的程序、方法、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绩效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2.开展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绩效管理工作。要认真学习借签其他单位的好的做法,把绩效管理考评作为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平台、完善干部激励机制的抓手,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指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来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效率、创新意识,提高执行力,加大绩效奖惩力度,破除平均主义,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把安监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局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效能工作的组织工作。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是股室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股室目标管理贯彻执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高质量地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为了加强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工作,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首都社会秩序的稳定,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三、2001年2月下旬-3月中旬
办公室月工作计划20xx一xx月办公室工作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协调综合、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力争使办公室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办公室重点工作水平
以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前提,突破办公室工作中“按部就班”的传统思维,一丝不苟做好办公室的重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参谋辅助力求抓住关键。积极按照全局的工作部署,紧扣全局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和把握不同阶段的工作动态和工作重点,前瞻思考,超前谋略,尽力发挥参谋辅助作用,为领导班子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富有实效的意见建议。
2、办文办会力求精炼。认真执行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严格把好行文关、会签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建立健全文秘工作责任机制,不断提升文秘人员写作能力。认真做好各项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力求达到会议目的,收到实际效果。
3、信息督查力求落到实处。按照政务信息上报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信息快速报送,切实发挥作用,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的报送信息。进一步落实督查制度,建立健全督查工作的责任、检查、通报、反馈、考核、专报等机制,针对全局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结合实际开展重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抓好督办情况的反馈工作,务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二、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公室后勤保障水平
致力于打造办公室热情、高效的服务形象,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的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全局中心,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工作标准,狠抓规范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1、加强财务管理,打好“金算盘”。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发挥理财职能,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到精打细算,勤俭持家,在做好日常财务管理的同时,重点做好预算、决算的编制与执行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行车安全,把好“方向盘”。进一步加强机关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 习《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规及车辆保养维护常识,落实安全行车考核机制,切实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科学调度、使用机关车辆,在保障重点用车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用车需求,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驾驶员劳逸结合。
3、加强档案管理,建好“资料库”。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和查阅、借阅程序,扎实做好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各类文件、数据、图片、视听资料及重要实物的归档工作,做到了管理科学、条目清晰,查阅方便,制健全,防止档案或网络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机关网上的资料管理与备份工作,大力推进工作档案信息化、电子化。
4、加大保障力度,当好“服务员”。扎实做好机关接待、文印、安全、卫生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全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办公室月工作计划20xx二xx月,我院办公室工作将在紧张有序的进行着。办公室工作是直接为院领导和干警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和桥梁,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共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常检查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需要,主动收集各种信息。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综合整理,注意及时传递和反馈。
三、协助院领导处理和解决好工作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搞好对内、对外协调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
四、负责起草本院的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通报等,审核以本院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处理检察信息,办好《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
五、负责以本院名义召开、应由办公室负责的会议的通知、筹备和组织工作,检查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负责上级党委和人大通过的,应由本院办理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催办工作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及本院领导批办件的催办查办工作,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七、负责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人大交办的督查案件工作,要做好督查案件的登记、呈报领导签批、分发、催办、审查、反馈。
八、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联络人民监督员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等政法联络工作。
十一、经常与市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保持联系,负责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的调研工作,做好各类调研稿件的审查、统计,督促全院调研任务的完成。
十三、贯彻国务院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搞好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院的统计工作,经常督促检查,保证准确无误,对上报市院的检察统计报表负责审查,及时报送。定期编写统计分析,办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五、负责本院各种文字材料、各种案卷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科的档案工作,保持档案工作先进水平,使档案为检察工作服务。
十六、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监督保密规定的落实情况,经常对干警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七、负责文印、通信和本院印章、机要信件的管理、使用及文件传阅、报刊的征订分发工作。
十八、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和接待工作。
十九、负责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财经开支规定,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搞好办案装备保障。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