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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教育论文范文

时间:2022-06-29 07: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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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教育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工商管理类专业 法商结合 模式构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从单一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背景转向了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因此,高等学校作为高级人才培养的主要组织,也必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进行教学模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使法制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在当代社会,具有单一商学或者法学专业的人才已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工商管理类专业来讲,其必须将既懂经济、又懂管理和法学作为培养的目标。这一点不仅在我国经济实践中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是美、英等经济发达国家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发展方向,即将工商管理类专业与法律专业的结合作为主流,如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法商结合”已经进行得如火如荼。另外,根据有关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工商管理类专业毕业生由于知识结构层次不明确以及知识面不够广等问题,被排在我国十大就业难专业中,这也严重影响了政法院校工商管理类专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为了实现政法类院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又好又快发展,利用政法类院校的优势学科――“法学”的支撑作用,在政法类院校实施“法商结合”势在必行。

国内对“法商结合”的研究进展不是很多,基本上局限于一些政法院校和商学院,如湖南商学院刘梦兰(2004)首先考虑了法学专业的“法商结合”问题,提出要对法学专业学生加强商学类课程,使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够在法律实践中做到游刃有余;龚志军(2008,2009)对就业角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进行了论述,指出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必须要法商结合;曾荇(2008)从法商结合的课程设置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尽量体现法商结合;胡艳香、陈蓉(2010)基于商科院校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商结合针对商法学课程体系设计作了探讨。但是通过目前仅有的文献来看,研究者对“法商结合”的本质以及如何实现“法商结合”还没有形成共同的观点,故此,本文就政法院校如何实现“法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应采取的措施进行一些探讨,为政法院校“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和对策。

一、改革人才培养方案,突显“法商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

人才培养方案是专业教学的主要依据和计划。围绕着培养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这一目标,“法商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法商结合”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经济、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从而到达具有分析和解决经济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这种人才培养方案充分体现了“宽口径、重交叉,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特色”。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中,应该实行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三大模块的教学方案,可以确定“三面六点”的“法商结合”专业特色建设立体框架(见图1)。

而体现在专业设置上,可以设置以下专业,如法务会计、金融市场运作与管理、国际贸易与WTO、市场营销与市场法律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经济犯罪侦查等。

二、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新教材建设

目前,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学管理体系基本上来自于西方国家大学,可以说,它一方面对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管理效益、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这些内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又脱离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我国工商管理专业的教学内容存在着“本土化”的要求,否则,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不可能与实际需求相结合。为此,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上,应以“法商结合”为目标,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加强新教材的建设。

而考虑到法商结合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在教材建设中主要要考虑各专业核心课程的法商结合,比如:对企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现代企业制度,就可以和公司法的内容结合起来,人力资源管理可以和劳动、社会保障法结合,技术创新管理和知识产权法结合,国际贸易与国际贸易法律结合等等。

三、通过请进来、派出去的方法,培养一支双师型教学团队

1、围绕“法商结合”专业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一,可以进行相关教师到企业中去兼职从事相关管理工作并实行轮岗制度,扩大专业教师的企业认知度,从而丰富其教学内容,增加本土化案例教学;第二,聘任企业家在“法商结合”专业做兼职教授,或定期邀请企业家为学生讲授经济管理方面的实践内容;第三,鼓励相关教师兼修或者进修法学方面的课程,使教师队伍首先实现法商结合。

2、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让青年教师去国内外进修、企事业单位参加生产实习,鼓励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同时给每位助教确定一名教授或副教授作为指导教师,建立“一帮一”的机制,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另外,鼓励教师参加诸如人力资源师资格、注册会计师、物流师、报关员资格等各种资格证的认证,培养一支双师型教学团队。

3、建立企业服务中心,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

发挥双师型教学团队的优势,建立企业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从企业的设立、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管理流程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和战略的制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企业项目论证以及税收筹划等各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服务于地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尤其是要对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涉及法和商的问题及时研究,并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处理意见,真正走产学研结合之路。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实践教学,培养应用性人才

“法商结合”类专业的实践性极强,实践性教学是“法商结合”类专业教学的生命线,因此,实现专业实践性教学是“法商结合”类专业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和方面。故此,法商结合的教学团队必须积极探索、不断实践,以校内实践性教学为主、校外实践性教学为辅;以理论教学为主、以实践性教学为辅,培养学生动手、动口、动脑的三动能力。

结合政法类院校的实际情况,政法类院校可以构建“校内实践性教学(课堂案例教学+实验室教学+第二课堂教育+论文撰写)+校外实践性教学(课程企业实习+暑期专业实践+毕业实习)”的“法商结合”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基本框架。

1、校内实践性教学

(1)案例教学。该方法的运用主要是以经济管理类专业所开设的课程为主。在具体的教学中,可以运用游戏式教学法、互动式案例教学法来培育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该方法简单实用,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可以得到广大学生的认可,教学效果良好。

(2)实验室教学。建设“商务实验实训中心”和“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功能,通过较全的实验教学用资料,结合具体的课程教学,进行课内实验,使学生既掌握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又具备了所学知识的实际操作技能。

(3)第二课堂教学。丰富的第二课堂对拓展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非常重要。可以邀请一批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和司法工作者来校举办专业前沿理论知识的讲座或经济管理、司法实践的报告会。同时,结合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举办一些诸如“大学生营销策划大赛”、“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来拓展学生的知识结构,锻炼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效果将会非常显著。

(4)撰写论文。主要开展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两种形式。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在训练学生获取知识、选择信息能力、锻炼和考核学生的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非常有效。

2、校外实践性教学

(1)相关企业实习。在具体的教学中,结合《企业管理概论》、《物流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财务管理》、《财务分析》、《项目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教学,通过任课教师带队,到相关企业进行短期的企业实际感受,使学生对相关企业管理环节形成一定的感性认识,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和感知度。

(2)暑期专业实践。这是一种利用假期让学生通过打工、调查等方式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的实践性教学形式。

(3)毕业实习。可以采取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实习基地的作用和功能。

综上所述,对政法类院校来讲,“法商结合”人才培养势在必行,也是大势所趋。政法类院校可以通过确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建设一支双师型的教学团队以及改革实践性教学环节等方面来形成自己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经济建设培养大批人才,从而发挥政法类院校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龚志军:商科院校“法商结合”特色与法律专业就业形成机制研究[J].网络财富,2008(6).

[2] 胡艳香、陈蓉:商科院校法学本科商法学课程体系的个性设计[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1).

[3] 刘梦兰:商学院法学专业法商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04(12).

第2篇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1.加快学前三年教育发展。到2007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6%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0%以上。各县区建成3-5所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6所以上市级示范幼儿园。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均符合《**省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到2010年,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及80%以上的村办幼儿园达到市等级幼儿园标准。

2.推进学前教育低龄化发展。到2007年,全市城镇学前第四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0%,到2010年达到50%以上。依托社区开展0-5周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培训,城市受训率达到90%,农村受训率达到70%以上,基本形成0-3周岁早期教育体系。

二、明确职责,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3.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扶持发展幼儿园、托儿所的有关政策,办好公办示范幼儿园。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当地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

4.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各级学前教育职能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各类托幼园所的审批、管理和督导工作;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查制度,重点抓好示范、骨干幼儿园建设。发改委、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人事(编委)、劳动保障、物价、卫生、民政、总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加强指导和服务,共同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5.全面推进幼儿教育办园体制改革。各级政府继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严禁出售和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的改制要按照国家规定审核批准。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投资举办民办幼儿园,推进以公办为示范、民办为主体的多元化办园体制,形成公办与民办幼儿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和减免收税、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在审批注册、等级评估、教师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参与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6.落实以教学辅导网片管理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业务管理体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网络,继续实行教育教学辅导网片和业务管理。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规范建设,大力发展边远山区、经济薄弱乡镇的学前教育。要根据有关规定,按乡镇规模,落实1-3名中心幼儿园的公办教师编制,管理本乡镇的幼儿教育。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连锁举办农村托幼园所,实行统一管理,发挥中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7.构建社区、托幼园所互动的早期教育体系。教育部门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初步形成家庭、幼儿园和社区相结合的早期教育网络,主动与卫生部门、社区、村民自治组织密切合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开展早期教育。依托社区、面向0-5周岁儿童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健全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8.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县区政府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学前教育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专款专用,保障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及教职工工资、安全和培训等所需资金的落实。乡镇政府要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办好中心幼儿园,改善农村办园条件,资助农村婴幼儿家长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福利待遇。坚持政府拨款、业主投入、幼儿家长缴费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增加投入。公办幼儿园的事业经费,按照管理体制,由财政统筹安排,并做到逐年增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也要积极扶持学前教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大力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捐助托幼教育事业。

9.合理核定收费标准。针对我市托幼园所的实际,允许按照培养成本收费。价格管理等部门要采取分类分级、核定基准、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浮动等办法,根据托幼园所的等级确定收费标准,使托幼园所能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略有积余,以利滚动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托幼园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规范管理,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10.规范幼儿园的行政许可、执法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类托幼园所的行政许可,颁发办园许可证,并定期组织复核审验。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托幼园所;对擅自办园所、擅自招生、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的,由县区政府牵头,教育、卫生、民政、物价、工商、公安和当地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取缔,切实保障儿童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托幼园所的年检年审工作,把安全、饮食卫生、收费、幼儿伙食管理等工作纳入年检年审的重要内容,规范幼儿园、托儿所的办园办所行为。

11.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城镇住宅建设,必须按照城市建设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国土资源及城建规划部门明确,由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好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的房地产属国有资产,由政府所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资产管理职能,教育行政部门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无偿实行监管,用于举办幼儿教育,不得挪作他用或出售、出租。

12.严禁各类不合理收费。任何单位(包括托幼园所的主办、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向托幼园所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对以各种名义克扣、挪用托幼园所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学前教师素质

13.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各类托幼园所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托幼园所的举办者要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基本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农村及偏远山区、经济薄弱乡镇托幼园所的工资不得低于城镇职工的平均水平。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进修培训、先进评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双向选择、合同聘用制度。

14.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托幼园所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落实培训经费,有计划地组织培训。到2007年,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合格学历比例达到98%,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40%以上。学历还未达标的,不再继续聘用任教。

15.严格实行幼儿园、托儿所“举办者”资格准入和园长、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做好幼儿园园长的选配和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不断提升园长的管理和教学水平。到2010年,完成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任务。幼儿园实行教师持证上岗、双向选择、合同聘用制度。重视幼儿园特级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定期开展名园长、名教师评比表彰奖励活动。

六、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6.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严禁举办各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实验班和兴趣班活动,尤其要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倾向。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办园水平。

17.全面推进课程改革。要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探索符合0—3周岁婴幼儿生理特点的课程体系和“托幼一体化”教学模式,编写0—6周岁儿童家长、看护人员培训教材,积极组织学前教育论文撰写和课题研究,逐步推进早期教育向低龄化、社会化发展。

七、加强领导,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8.增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认识,真正把学前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纳入全市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范畴,切实解决当前学前教育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让幼儿公平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3篇

关键词:诊所法律教育;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课程改革;法学实践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1-0038-03

一、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与诊所法律教育的优势

1.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有何不同?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从《意见》可以看出,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不足,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因此,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将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是法学教育的本质要求。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主。反观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性导向,职业教育导向极不明确,学界还存在法学教育应当是精英教育还是大众教育之争,是素质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之争,这也影响了法学教育的定位。一段时间以来,大学的法学教育极度扩张,本应精细化的法律职业教育,却成为全国大多数高校普遍开花的专业,截止2011年,全国已有法学院系651所,在校法律专业本科生达76万人,缺乏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教育的法科学生,很难适应社会的需求,法学专业成为就业率低的专业之一。要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实践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就必须加大实践教学力度。通过贯穿大学各阶段的实践教学使学生初步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各种职业技能,能独立妥善地处理各类常见的法律问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这也就是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路径。

2.诊所法律教育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方面的优势。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大学法学院,21世纪初引入中国,目前已有149所法学院系参加了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全国有数以万计的当事人得到法律诊所学生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实践表明,诊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具有巨大优势。①诊所法律教育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在推动传统法学教育模式的变革和创新,在培养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诊所法律教育强调实践性,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为4:6,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职业思维的养成。诊所法律教育的大部分内容是通过课外的实践完成的,通过解决具体而实际的问题,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②诊所法律教育的师资更易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的结合。长期以来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实务部门各自分离,从业者有着不同的职业发展模式,高校教师更注重的是纯学术研究,科研立项,著书立说,忽视或不够重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疏于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司法实务部门人员忙于各种具体事务,忽视或不够重视对实践经验及职业技能技巧的总结,也鲜有机会参与到高校的法学教育,与高校法科学生分享职业技能与技巧。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需要创新培养机制,需要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共同建设实践基地。诊所法律教育打破高校与实务部门的藩篱,为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了基地。③诊所法律教育与其他实践教学模式相比是一种精细化的教育。我国高校有多种实践教学资源,例如专业实习、暑期社会调研、模拟庭审等。相较之下,诊所法律教育要精细得多。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从某种角度讲是一种以师带徒模式,法律诊所实行小班教学,师生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师生之间互动交流频繁,教师对学生的从事法律实践的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对学生的评价也是一种动态的全方位评价。另一方面,诊所法律教育又不同于传统的师徒模式,不同于教师办理法律事务,仅让学生充当助手。学生始终是法律诊所各项教学活动的主体,从接待当事人、接受案件到诉讼仲裁等都是由学生进行的,教师需要在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让学生分享职业技能和职业技巧,而不是直接告诉学生问题的答案。

二、目前诊所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1.课程定位不明确,地位不被重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引入中国的时间并不长,在高校法学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应在何阶段设置课程,课程的性质如何,学分应是多少等诸多问题尚在探索中,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尚未发挥出来。全国600多所高校有法学专业,但是,据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网站资料表明,截止2012年底,成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的仅有149个,约有80多所高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在大部分高校被边缘化设置,部分法律诊所虚设、法律诊所课程与传统法学课程相抵触,学时学分都得不到保证,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尚不规范。

2.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目前高校法学教育领域与司法实务部门之间有不同的职业发展模式和职业评价体系,缺乏双师型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机制。高校教师评价和晋升考核指标主要是理论研究成果的数量,在于的数量,科研项目的数量。一些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机构等虽挂着某大学(某法学院)法律实践基地的牌子,但并不承担向高校派出指导教师,参与指导高校法科学生实践的任务。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精细的实践教育模式,往往需要教师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仅提倡奉献精神,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模式支撑,很难保证法律诊所教师长期持续投入,很难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推广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3.学生参与面与受益程度受限,学生参与积极性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精细的法律教育模式,有严格的选拔机制,能参加学习的只能是少数学生,目前,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主要在法学本科阶段大三上、下学期开设,能选修这门课程的学生约占同年级本科学生的40%左右。有极少数高校在研究生阶段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但是,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法学本科的课程设置是完全分离的,不同阶段的学生并不能形成诊所学习团队,不能在教学实践活动中互相交流,对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4.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有待进一步探索优化。诊所法律教育是从美国引进的新型法学实践教育模式,但中外有别。在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是先修完其他本科学历的,法律诊所教学相当于是在研究生阶段开展的。中国法律诊所则主要开设在本科阶段,法学本科生大都是从高考中直接选拔的,诊所学员年龄普遍偏小,经历单纯,社会经验严重不足。同时美国是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其法学教育自然重视从相关判例中分析法律规则,而我国是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法学教育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目前,我国各高校开设的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多种多样,课程质量良莠不齐,缺乏规范化。在教学方法的选择运用方面,照搬美国法律诊所的教学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我国高校法科学生的实际,没有真正以学生为主体,没有体现诊所法律教育注重学生自主学生、从经验中学习、从合作对抗中学习的特点。在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的设计方面,与法律诊所学生的法学实践存在脱节现象,指导的效率和效果都有待提高。

5.诊所教育与其他各种法学实践教学资源未能发挥最佳的整合效应。目前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已有很多方式,诸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诊所法律教育、学年论文、社会调查、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但是,这些实践教学资源各自为战,缺乏资源共享的机制与平台。案例教学是法学各专业课程常用的教学方法,但是各课程中教师选用的案例是事先按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设计的,有的不是真实的案例,有的即使是真实的案例也按教学内容进行了加工取舍,教师进行案例分析重点是说明法律原理的运用,引导学生得到事先已经明确的答案。部分高校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流于形式,对学生专业见习缺乏指导,专业实习中学生往往从事一些事务性工作。学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与法学实践活动脱节,学生选题不是源于法学实践,写作过程中也不是通过上网查找资料,独立性的思考往往不足。

三、强化诊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规划中地位的思考

1.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应当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目前,各高校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都是作为选修课程自发开设的,形式多样,良莠不齐。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背景下,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将法律知识与律师技巧的学习相结合的课程,作为职业教育课程,有不同于法学院其他课程的独特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有严格、科学的评估制度;有特定的阅读资料和教材;有固定的专职教师和相对灵活的兼职教师;有满足诊所法学实践教学的教室、会见室及各种设备;明确的教师工作量和学生的课程学分;有法律诊所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必须充分认知诊所法律教育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巨大优势,改革重理论轻实践的法学教育既有模式,加大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投入与扶持,促使诊所法律教育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

2.加强“双师型”法律诊所教师队伍的培养。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下,应当打破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藩篱,探索建立两者相融的职业发展模式和职业评价体系,构建双师型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机制。无论是高校还是法律实务部门,都必须重视法律诊所教师对法学实践教学的付出,在职业考核、职业晋升等方面必须有所体现,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司法实务部门应当关心和支持诊所法律教育,要加大对各法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尤其是要促使法律援助机构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结合。有条件的高校应鼓励法学诊所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吸取国外尤其是法律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

3.扩大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学生的受益面,充分调动高校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首先,在保持诊所法律教育精细化教育特色的同时,加大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投入,开办多个法律诊所,使法学院的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诊所法律教育。其次,探索建立激励法科学生从事法学实践活动的考核评价机制,使法律诊所学生在法学实践中的付出在课程考核、学分获得、考研就业等方面都能体现出来。再次,诊所法律教育过程中要关注司法考试的特点与要求,通过指导学生真实的案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掌握相关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有助于法律诊所学生通过司法考试,进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此外,应扩大可以选修诊所法律教育课程的学生范围,不仅本科学生可以选修,法学研究生也可以选,法律硕士更应当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必修课程;不仅法科学生可以选修诊所法律教育,而且应当允许综合性大学其他专业的学生选修这一课程;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可以在法律诊所中互相学习,合作进行法学实践。

4.优化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为了适应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求,在优化诊所法律教育教学方法时,一是要注重本土化,必须研究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问题,将教学观念、教学模式的转化与制度创新同时进行,从而实现外来模式与本土模式的融合;二是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的规范化,目前诊所教师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提问指导法、角色模拟法、分组法、成案分析反思法、个案指导法、评估法等,应克服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的随意性,促使其规范化;三是注重与法律诊所学生实践的一致性,教学内容的安排和教学方法的选择应用都必须以学生为主体,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技巧。四是注意法律诊所学生的共性与个性,必须注意中国法科学生的实际,既要充分发挥其法学理论基础较好、热心公益的特点,要注意克服其社会经验不足、社会交际及沟通能力较弱的问题;要注意解决学生在法学实践中的共同问题,分析学生的特点,尤其是要鼓励那些性格内向、不善交流的学生勇于实践,并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5.整合法学实践教育教学资源。要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这一系统工程建设,就必须整合法学实践教育教学资源。首先,各高校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的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要有意识地采纳法律诊所学生接触的真实案例。其次,探索建立法学实践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的平台,各项法学实践教育教学资源都应当发表于相关网站,法律诊所的专兼职教师与司法实务部门进行法学专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要建立合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网站等手段经常交流,共同促进法学实践教学建设。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第10号)[EB/OL].教育部网站,2012-10-10.

[2]王文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J].中国大学教学,2011,(7):31.

[3]叶英萍.论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与管理模式[A].中国诊所法律教育10周年庆典暨诊所法律教育论坛论文集[C].2010:84-88.

[4]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网站[EB/OL].2013-01-07.

[5]何志鹏.我国法学实践教育之反思[J].当代法学,2010,(4):154.

第4篇

关键词:职高政治;生本理念;过程教学

职高政治课对学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德与智两方面,尤其以德为主。从这种意义上说,思想政治课有没有以学生为主体,不仅关系到课讲得好不好,而且关系到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和心理等诸方面的素质提高,关系到学生有没有真正在心灵上受到启发和“洗礼”,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顺利开展下去。为此,政治教学过程中必须确立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意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只有这样,政治课才能上得有滋有味,学生学习和锻炼才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和精神支柱,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挑战。思想政治课教学以学生为主体,实施以生为本教学,应该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即备课、讲课、练习、测试等环节中。因为这些环节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反馈过程,丢掉任何一个环节对教学而言都是不完整的。所以,探讨主体教学也应从这个方面入手,分别揣摩每个阶段的特殊性,找到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的最佳时机,彰显过程教学,提高教学实效。

一、备课:心中拥有主体

“备”就是准备,备课是上课的前提,也是教学过程的起始阶段,只有在这个时候把学生的主体地位摆对了,才能在讲课中更好地得以体现。教师备课中除了钻研课标、教材、教参等外,还要认真分析学情,了解学生的情况,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哪些学生对哪些问题回答出来的概率高?哪些学生更适合稍难或更简单的问题?根据学生目前的认识水平,讲哪些例子更容易引起他们的共鸣,更易于理解课本上的原理?再比如,带不同的两个或几个班,每个班的情况有无差别、差别多大,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班是太难还是太容易?同样一个讨论题在几个班中设问应分别从哪些不同的角度来组织才更符合班情等。教师只有真正摸透摸准了学生的实际情况,并据此精心编排和设计自己的教案,才能达到教学的目的,这本身也才是实事求是。例如财会教材中有许多的概念与定义,“借方”和“贷方、“销售方”与“购买方”、“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与“预付账款”等。我们可以设计这样的问题向学生提问:这些财会专有名词中有什么共同特点?在师生的共同分析中引出哲学矛盾观点的分析和讲解。让学生明白矛盾就是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存在着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又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教师应该结合学生原有知识经验,对教材进行创造性处理,实施有“保”有“压”, 有“扩”有“缩”,在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努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讲课:高效激发主体

1.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从职高政治课的特点来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众多,内容抽象,理论性强。运用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一支粉笔,一张嘴,从头讲到尾,结果是教师满头大汗,学生一头雾水,收效甚微。而采用多媒体技术,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抽象难懂的内容变成具体的形象的东西,使学生容易理解,便于记忆,重点内容,难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在探究“商品的价值量”时,劳动生产率与商品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用动画的形式做了几个柱状图:当社会劳动生产率发生变化,与其相关的代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位商品价值量、单位时间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量的柱状图也会发生变化。而当个别劳动生产率变化时,与其相关的代表个别劳动时间、单位时间生产出来的使用价值量、单位时间的价值总量的柱状图也会发生变化。抽象的内容用直观的形式表达出来因此很快就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好的课堂气氛和效果,也使得原来费尽周折,甚至累的口干舌燥也讲不懂的问题很快就解决了。

2.创新教法,活动体验,吸引学生

讲课是教学的关键所在,也是主体性教学最为集中的一种表现。这个环节,最容易做到以学生为主体,也最容易变为“要学生为听众”。教师只有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真正做到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从理论上说,激发主体,关键是“激”,思想政治教师应尽可能去激发学生,保持思想政治课对学生的“吸引力”。在课堂上,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不同专业背景设计各种不同场景,让学生参与其中。如“模拟人才招聘考试”、“模拟法庭”、“模拟市场”、“模拟企业”、“模拟银行”等。这样,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们就能在课堂上体会不同的社会角色,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也能让学生体会到参与课堂活动的乐趣,大大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抽象枯燥的政治课理论,如果能由学生亲身去体验,必然会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兴趣,也将有助于其潜能的释放。教师可以实施活动导课活动。所谓活动导课,就是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些师生共同参与的教学活动,在活动中使学生体会教学内容,形成相应的能力,激发起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其主体意识。例如在教了“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后,笔者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新《劳动法》的颁布,组织学生在全校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伴我行》的调查活动;教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后,我联合所教班级班主任在班内开展“不要给别人起绰号、不要出口成‘脏’” 的行为监督活动等。这样的教学活动寓教于乐,让学生既学习了课本知识,又增强了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学生优秀品质的形成和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也大有帮助,提高了政治课教书育人的实效性。

3.优化“导、议”, 凸显主体,张扬个性

应当指出,实施激发主体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教师在精讲基础上抓好“导、议”两个环节。“导”即引导,引导学生掌握政治理论知识。先是教师讲一典型事例,接着是引导学生对该事例分析,再次是在分析基础上指导学生抽象概括出概念原理,最后是在教师指导下结合教材修正补充,得出完整准确的概念原理,并加以记忆。这四步充分发挥了学生主体作用.让学生自己从事例分析中得出理论知识,效果很好。“议”即课堂讨论、议论。在教师讲完原理后,让学生自己找事例进行分析议论或让学生提出问题,教师概括出典型问题,再让学生讨论解决。这样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由于学生间的差异,面对同一活动会有不同的体验,因此教师应当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不同体验,不能把自己的体验强加给学生。例如学习《多彩的消费》时,要求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的观念。针对大部分学生大手大脚、花钱如水,不讲节约,讲阔气、比“大方”的情况,我在课前有针对性地要求学生去做两件事:一件事让学生作一次家庭调查,了解家庭收入、开支情况,人均生活水平在当地处于什么位置;二是自己算算一笔账,包括每年穿衣、吃饭、游玩、书杂费等其他开支需要多少钱,这些开支哪些是必要的,哪些是可有可无的,哪些是毫无必要的。然后在上课时再结合理论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和评价。通过这样的活动,学生受到很大触动,既领悟了生活的真知灼见,又提高了他们的综合思维能力、辨证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

三、练习:有效训练主体

学是为了用,应用知识是指用已学过的抽象知识来分析、解决一定的问题(或习题),从而完成某次知识的学习过程。以学生为主体,除了要求教学、备课应以其为主体外,自然也包括练习要以学生为主体。也就是说,我们在作业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水平、知识,包括容易出现问题的知识点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设计。配合相应的教学内容,我们可以设计各种类型的拓展训练:⑴创作类:例如,在学习了“交往礼仪营造和谐人际关系”这一内容后,我设计了“问候短信创作”这一作业,要求学生根据交往礼仪的内容,以父母长辈、老师同学、 亲戚朋友等为问候对象,进行优秀问候短信创作。每条问候短信不超过50个汉字,语言生动、文字精练、富有创意,体现传统美德和礼仪知识,朗朗上口,并由本人原创。学生的创作积极性很高。⑵合作类:在学习了“讲文明,习礼仪”、“避免违法犯罪”后,布置学生合编小报,扩充书本知识。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同学们的爱好和特长得到了很好的发挥,小报评比后,把优秀的报纸放在班上展示。小小的一份报纸不仅培养了学 生的合作精神,使他们学会倾听、学会询问、学会赞扬、学会支持、学会说服和学会采纳等。⑶调查类:调查类作业要求学生通过社会调查,用事实来说明问题,从而进一步认识我们的世界,在学习了“诚实守信”这一部分内容后,我布置学生课后给自己设计一个诚信档案,分阶段记录自己在人生中重大事件中的诚信表现,以鞭策督促自己做一个诚信的人;另外还可以调查本地一些知名企业在其成长壮大过程中的有关诚信经营的案例,并写出有个人想法评论的小论文。

在难度上,则应区别不同的班级,以及同班级的不同层次的同学分别设计相应的题目。比如政治课经常需要做材料分析题,根据材料可设计三问:第一步,要求学生能够写出原理和方法论即可;第二步,要求学生能够把原理、方法论和材料相结合,逻辑严谨;第三步,请学生根据背景材料跳出原有设问,自己设计问题,然后按照设问,自己组织、拟定参考答案,极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调动不同层次学生的积极性,体验成功的快乐。

以往我们曾用过的选做题、附加题等题型都较好地体现了分层原则,而分层本身就是学生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自我考核和认知,既有利于充分保护学生的积极性,又在另一个角度给学生提出了新问题:不会做的或没有选做的,你会不会,应如何处理等,这些均不失为较好地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范例。即使是对一道题,不同学生回答会不同,特别是我们思想政治课的主观题,学生答题的层次性、条理性甚至知识运用的原理依据都不可能相同。时下讲素质教育,讲课改考改,讲答案多元化,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拟定相对合理的参考答案,也就是多元化答案,让学生“跳一跳能摘到桃子”,而不是“反正摘不着,不如干脆不摘”。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励学生从多角度思考问题,使优生前进有动力,而较差的学生的答案也从参考答案中的一个角度,得到肯定的鞭策,让他更努力挖掘更多的角度,弥补自身在这些方面的不足。这种“双赢”的结果恐怕也是我们所期望得到的圆满结果。

另外,传统的学业评价侧重于认知领域即学科知识的考查,一般采用闭卷考试为主,学生常常是“考前背重点,考后全忘光”。无论是考试内容还是考核方法,都与思想政治知情行统一的教学目标相去甚远。这就要求我们打破传统教学考核的程式化,积极探索,尽快建立起一套能促进学生知情行转化的适合中职思想政治课特点的多元化过程性学业评价体系。不仅是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而且也要评价学习过程;不仅评价学生的理论掌握能力,而且也评价学生的实际表现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知情行转化,树立学生对政治学习的信心,从而提高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总之,职高思想政治课教学全过程都能够落实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定能够唤醒学生沉睡的潜能,激活学生封存的记忆,开启学生幽闭的心智,放飞学生囚禁的情感。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师生才是全身心投入,不只是在教和学,还在感受课堂中生命的涌动和成长;也只有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性的魅力。以生为本的政治课堂自然就能成为师生共同发展的崭新的殿堂,不断焕发出生机和活力。

参考文献:

[1]冯建军.当代主体教育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

第5篇

我们知道,学生的学习是在教师的指导之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以学习人类间接经验为主的活动。在方式上,有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两种,接受学习是以教师呈现知识为主导的学习,发现学习是以学生自主探究为主导的学习,两者各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学校教学采取的是一种封闭僵化的注入式的接受式教学模式,以后虽经、陶行知等中国现代教育家大力倡导,使教学方法有了极大的改进,但是,即使是现阶段的职高语文阅读教学,还是未能突破“教师讲、学生听”的旧有的模式。有鉴于此,在职高语文课堂阅读教学中提倡发现式学习,让学生在挑战文本的过程中去主动学习,尤为必要。

一、挑战文本概念界定

语文教学中的挑战文本,是根据美国心理学家、教学论专家布鲁纳(J・S・Bruner)的发现学习(DiscoveryLearning)理论,并把这一理论运用于语文教材文本的阅读教学上,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接受前人经验的同时进行独创性学习,要学生自行发现,然后内化。其过程可以概括为这样的程式:呈现──研读――发现──内化。

“呈现”指呈现文本,目的是整体感知文本,使学生在通读全文的基础上,了解文本的主要内容,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或主要观点,甚至包括作者的生平、写作此文时的思想状况、写作的背景等等。“研读”和“发现”是挑战文本的过程中紧密联系的最关键的两个环节,“研读”是为了“发现”,“发现”要以“研读”为基础。“内化”,是挑战文本的终极目标。语文能力的形成是主体亲历的一个过程,是学生个体从接触文本到发现文本的美点、瑕疵点,并将它内化到自身的认知结构中并形成语文能力的过程。

二、挑战文本的可行性

挑战文本的可行性,可以从文本本身、学生学力和挑战意义三个方面加以考虑。笔者认为,文本一般都具有挑战的价值,职高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也能对文本有所发现,而通过挑战文本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首先,文本一般来说都存在挑战的价值。应该说,入选职高语文课本的文章都是编者精挑细选的,那些古今中外的名篇能让我们的学生在挑战文本时发现其中的语言美、内容美、形式美。其次,职高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也能对文本有所发现,能发现文本中的美点、瑕疵点。美国教育家杜威认为,儿童天生有四种本能:社会的本能、制造的本能、探究的本能和爱表现的本能。职高学生虽然基础差,但是他们爱探究的本能就为挑战文本奠定了基础。最后,通过挑战文本可以培养职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传统的阅读教学,重课堂学习,重知识讲授,如果运用不当,容易忽视学生智能的开发和培养;重教师的活动和作用,容易妨碍和压抑学生的智力活动,使学生的思维发展缓慢,还容易忽视学生的探索求知欲望和精神。

三、让学生学会挑战文本

学生阅读文本,挑战文本,教师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教师的介入要把握好尺度,要凸现语文教学的特点,特别注重语言形式的研究,应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挑战目标。注重发展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健康个性,并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教师的组织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

(一)辨体阅读,整体感知

阅读是学生认知、理解书面语言并从中获取信息的过程,是挑战文本的前期准备,是语文学习的重要方法,也是生活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能力。整体感知是挑战文本的必要过程,而辨体阅读则能使整体感知更具针对性、更合理、更快速。就职高课本的文体分类而言,其程序大体如下:

记叙文:①题目;②作者;③出处;④六个要素;⑤主要情节;⑥写作特点;⑦中心意思。

议论文:①题目;②作者;③出处;④中心论点;⑤重要论据;⑥论证方法;⑦论证结构。

说明文:①题目;②作者;③出处;④被说明的事物及主要特征;⑤说明顺序;⑥说明方法;⑦语言特点。

以上这三种通过辨体阅读来整体感知的方法,阅读时要结合使用,并相互补充。

(二)知识建构,引导发现

知识建构是学习者通过新、旧知识经验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完成的。学习新知识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它既包括学习新知识所需要的直接的知识基础,也包括相关领域的知识,还包括一般的生活经验;既包括学习者在学校学习的书本知识,也包括他们的日常直觉经验。既包括与新知识相一致的、相容的知识经验,也包括与新知识相冲突的经验,它们可以与新知识构成上位关系、下位关系或者并列结合关系。

充分的沟通和合作对知识建构具有重要意义。知识建构强调学习者的主动探索,但并不轻视教师的作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对于学生的知识建构是极为重要的。教师可以促进学习者之间的沟通互动。教师在引导学生发现时应设计问题,诊断学生对与新知识有联系的旧知识的掌握情况,为新知识的学习扫清障碍,有利于新课的学习。问题的呈现形式,可以以思考题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以其他具体形式出现,比如填空题等。只有在知识建构的基础上才能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才有可能让我们的职高学生学会发现。

1.要让学生学会发现美

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对入选课本中的中外名篇,我们要像入宝山采矿一样,一点一点地把其中有价值的也就是美的东西品味出来。要由表及里、由形式到内容(包括作品的语言、结构、表现手法等多种因素和作品塑造的形象,表现的思想感情,审美情趣,社会历史内容等等)逐层深入地去发现、挖掘。

首先,要挖掘出美。我们要求学生对文本中的美能主动挖掘、自我发现。例如《荷塘月色》中“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学生在阅读时,要反复吟咏,体会其比喻、拟人、排比手法的妙处,体会这些修辞现象所表现的情境、旨趣。艺术作品往往是“用语十分,下语三分”,我们要对作品的精妙之处细细玩味,对那隐藏于语意深处的“七分”用意仔细揣摩,以准确领悟作品中的美。

其次,要赏析出美。同是赏析语言,要体会不同文体的不同特点,例如小说的语言以生动形象见长;诗歌的语言则以凝练为其特点;剧本由于人物身份、地位、教养、性格及舞台时空方面的限制,则要求语言不仅要精炼,更应该富有个性化;散文的语言则丰富多彩,有的优美、含蓄,有的质朴、平易,有的细腻、委婉,有的粗犷、豪放;有的以抒情为主,有的以议论见长。

职高语文习惯上按照内容和表达方式把散文分为记叙性、抒情性、议论性三类。对散文中美的发现和赏析,首先要把握文本的主题。要了解作者的思想经历及有关背景,还应从题材入手分析其立意,并通过文眼来解悟主题。其次是理清文本的结构线索。理出结构线索不仅要分析文本的结构形式,更要把握作者思想感情的发展脉络,这样才能体会作者构思的用心,才能体会其结构形式的千姿百态、丰富多彩。其三应深入领会文本的艺术境界。要深入意境,把握内涵,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在心中再现文本营造的艺术境界,实现与作者的情感交融。例如,赏析《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远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语文下册),同学们就是通过作者对梁启超多角度的描述去感受这位中的风云人物,与其神交。其四还需品味文本的语言。笔者要求学生认真诵读、反复吟咏,既要懂得语言的表层意思,还要理解语言的语境意义;然后仔细揣摩研究文本的遣词、造句、修辞、表达等方面的特点,进而作出自己的分析评价,领略文本语言的艺术魅力。

2.要让学生学会发现瑕疵

要让学生学会发现文本中的瑕疵,首先要培养他们的批判意识。有人说,批判意识是一切思考活动的前提条件。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有助于发展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挑战文本需要批判性阅读,它是一种强调思考、评析的阅读法,它是深入学习、研究和不断进取的基础。一个职高学生不懂得批判就算不上会读书,也无法掌握自学技能;没有批判的勇气与智慧,阅读就不会深化;跟着别人走,人云亦云,就不能进步、超越。

首先,批判性阅读必须在充分理解文本的基础上进行。对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勤查工具书,弄清其准确含义,要让批判建筑在可靠可信基础上。其次,在阅读过程中,要提高对文本内容的敏感性,并不断地向自己提问质疑,向文本提问质疑,要注意克服习惯性思维,敢于向权威挑战,要努力从初看没有什么问题的地方看出问题来。不要安于接受书本上所给予的现成答案,要去尝试发现与书本上不同的东西。

笔者在对文本《生命的三分之一》(远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语文上册)进行阅读教学时,就尝试过批判性阅读,学生在挑战文本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瑕疵,现开列如下:

①标题――违背生命规律。虽然“课文导读”认为“本文的标题新颖别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但是,一些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对此质疑,觉得除了白天学习、工作之外,还要继续利用半个夜晚的时间,这是既违反劳动法,也违背生命规律的。

②论点――不辨证绝对化。在文本的第二段,作者先生认为“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一些学生的疑问是:高尔基、海明威这些人肯定算得上作者所说的“有成就的人”,但他们的自杀行为算不算“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呢?

③论据――不能证明论点。文本《生命的三分之一》以例证法为主要论证方法,但第一个论据就起不到证明论点的作用。一些学生认为,《汉书・食货志》中“相从夜绩”“一月得四十五日”的女工,跟论点中的特定对象――“有成就的人”,是毫无关系的,这一事例根本不能证明论点。

④论据――断章取义。文本中第三个论据是引用自刘向的《说苑》,一些学生认为此例有断章取义的嫌疑。因为师旷所说的“何不秉烛乎”是比喻即使到了晚年仍须学习,而不是如作者所言“师旷劝70岁的晋平公点灯夜读”,这可能是作者为了论证的需要而有意曲解。

⑤论证――简单枚举。全文一共用了四个论据,采用例证法来论证,有欠科学之处,有点简单枚举。

学生的一些观点虽然有待商榷,但无论如何他们对文本已经产生了兴趣,已经用了心思,已经收到挑战性阅读的效果。

(三)知识内化,发展自我

促进学生自我发展是发现学习和挑战文本的最终目的,挑战性阅读在促进学生自我发展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利于唤醒学生的自我意识,挖掘学生自我发现的潜能,提高自我建构的能力。挑战文本过程就是学生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建构自我的过程。学生在自由地与文本进行对接中,尽情享受各种文化的滋润,在集体性学习中促成自我的发展。学生通过对文本的自主感悟、主动解释和自由批判完成新意义的建构,并完成对知识的内化。

因此,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把对某个问题的理解拓展延伸到现实中去,联系现实谈认识谈看法,利用文本信息解决现实问题。如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可作如下拓展:朴素的坟墓体现着作者朴素的人格,坟墓与人的品格、个性、社会风俗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文本信息作为激发学生思考的素材,扩大体验的范围。又如,学了诗歌以后让学生设置某种陈述环境,从诗中选取诗句加以运用,缩短诗歌与现实之间的距离,增强活动的刺激感。

我们不能把接受式学习或发现式学习作为唯一的学习方式,两者应互补。有意义的接受式学习是重要、可行的,仍然是当今课堂学习的基本形式。然而,发现式学习确实也是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学习方式,因为经过发现学习而获得的知识更深刻、透彻、完整。教师应该既要“为知识而教”,又要“为思维而教”。

参考文献:

[1]朱立元.现代西方美学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

[2]周庆元.中国语文教育心理研究[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