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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影响电子商务交易的网络信息安全要素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对电子商务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有效解决和保障。下文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几方面要素进行分析。
1.1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可靠性
确保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主要是为了通过一定的控制及预防措施对其系统安全性进行保证,以防出现计算机瘫痪、硬件故障、软件失效及信息传输错误等现象的发生。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对其传输、存储的信息数据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同时对系统的完整性也能够起到监测作用,利用网络安全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可靠性。
1.2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真实性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安全性及真实性必须得到保证,即交易双方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特殊性,使得交易双方能够不同时出现在同地点就能够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因此在交易前必须先确定双方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并对身份可靠性进行确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供应商在履行约定后是否能准时收到货款,而采购方在交付货款后收到的货物质量等问题是否与约定的内容相符,这两方面的问题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息真实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1.3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数据安全性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所传输的数据信息,其安全性必须得到保证。信息若被泄露给未授权方会直接导致经济等方面的损失。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其交易信息能够直接反映出个人、公司或机构等的商业机密。因此,保证传输数据不被非法窃取是其交易过程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1.4电子商务交易中信息的完整性
在交易过程中通过网络产生的数据信息完成性须得到保证,并且不能被随意篡改。相较于传统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具有较大的简便性,相对简化的交易程序对人为干扰因素进行了有效避免。但是,在其交易信息的传输过程中常常存在数据丢失、交易方欺诈行为等现象,导致最终交易双方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因此,保证资料信息的完整性作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基础必须进行提高。
1.5电子商务交易的不可否认性
相较于传统交易方式通过实际签字或盖章的形式对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以一种特定的形式对信息进行确认,并且承认信息的发送或者接受,不能随意抵赖。这就要求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换通过利用无法复制、具有特点的信息对交易进行确认和保证。
2网络信息安全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问题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电子商务通过对其技术进行应用使得自身发展得到促进,同时其便捷性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认可。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可观。同时,其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基础上,电子商务通过利用互联网信息的开放性特点,实现了不同地域的线上交易形式及其他商业活动的交易全部过程。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交易模式成为了新时期全球的经济热点。由于其交易过程的开放性特征,以及其交易的全球性、共享性及发展动态性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安全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对其自身发展也有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对网络信息安全对电子商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2.1电子商务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其网络信息常常会遭到外界的攻击,其中有服务性攻击与非服务性攻击两种
非服务性攻击是指指攻击者通过利用各种非法手段对网络的路由器等通信设名进行篡改,导致网络通信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网络无法正常工作;服务性攻击即攻击者通过利用服务器提供某类服务从而使网络无法运行。拒绝服务是最典型的攻击行为,通过使电子商务系统的网络服务器充斥大量待回复的消息致使系统负荷超载、网络瘫痪。
2.2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各方面情况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网络信息系统会直接产生影响
计算机硬件主要有交换机、服务器及客户端等;计算机软件主要包括应用软件、网络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系统等。软件漏洞是其网络信息系统中最为典型的问题之一,缓冲区溢出现象时常发生并且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使得系统程序运行失败、计算机死机及系统重启等。因此,必须通过有效措施对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及软件工作情况进行保证,以确保电子商务系统的正常操作。
2.3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对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安全性要进行有效保证
信息的存储安全性即对联网状态中的计算机存储的信息安全进行保证,以实现未经授权的网络用户无法获得存储信息。未授权用户通常会对用户密码进行猜测或者窃取,通过各种手段绕过网络系统的安全认证,并对未授权信息进行非法修改、查看或者删除;信息的传输安全性即对网络传输中的信息数据的安全性进行保证,使其免遭攻击或者泄露。
2.4电子商务的网络系统有时也会受到内部的授权用户的破坏
部分授权的合法用户在运行电子商务网络系统时,警惕性较低,将系统的安全密码等机密信息无意泄露出去,从而导致安全性降低或者网络受到攻击。由于系统内部授权用户自身的专业计算机知识缺乏,错删系统文件等行为都会直接对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造成破坏。
3提高电子商务中网络信息安全性的对策
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会出现各种需要解决的情况,为了保证电子商务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对其网络信息安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证,当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对策:
3.1防火墙
防火墙的由来是中世纪的城堡防御技术,想要进入城堡的人必须通过吊桥并且接受士兵的检查。从而引申出网络防火墙技术的概念,即电子商务系统需要以一定的防护措施对用户的授权等进行把关。
3.2黑客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很多电脑爱好者的计算机水平也逐渐提高。目前已出现部分计算机水平较高的黑客设法绕过防火墙技术的控制,对电子商务网路系统进行干扰和入侵。因此,应利用相关入侵检测技术即时地对外界产生的入侵或攻击进行主动防御,以弥补防火墙技术的漏洞。通过在应用中采取监控措施、在电脑主机上进行监控措施及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监控等办法能够有效抵御外界攻击。
3.3病毒防御软件
网络病毒的数量及多样性对计算机系统及信息等多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网络病毒对电子商务系统的运行也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证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应利用网络病毒防御软件进行保护,并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可靠性及速度。
3.4加密和秘钥
为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性,应通过使用加密算法对其进行加密,将信息含义隐藏起来,以防外界入侵者的攻击行为。同时利用密钥管理技术作为加密信息的解密手段,只有授权合法的使用者能够操作。
3.5数字信封
在公共网络上使用传统的信息加密技术及密钥管理技术进行信息传输十分容易遭到外界的攻击,可以通过数字信封技术来解决这一问题,能够对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保证。同时,为保证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交易双方能有有效辨识身份信息,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能够实现这一目的,并且对交易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进行保障,最大程度地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效率及质量。
4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机制保证其交易过程
信息及结算信息。同时商务主机需要向相关交易认证机构对客户的订单信息进行确认和反馈。因此,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及完整性十分重要,以避免信息在传输的中途被篡改或者窃取,这对交易双方来说极为重要。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安全管理问题、物理安全问题、介质安全等各种问题,同时在技术上还需保证高要求。应采取相应措施对电子商务系统的访问权限进行设置并建立安全防务机制。采取验证身份信息等手段以杜绝信息窃取等危险的发生。通过对数据信息文件进行加密并提升防护安全的级别也可以对信息进行有效保护。在保障信息完整性时即通过建立安全机制确保数据信息不会被篡改或者盗取。安全机制包括访问限制机制、信息完整性机制及交换鉴别机制等。
4.1无权限访问控制机制
访问控制指的是根据已确定好的过滤规则来判定决定访问者是否拥有对于服务器的访问权限。访问控制可确保未无授权权限的访问者或以未经授权的方式对数据、服务器以及通信系统等资源进行非法的修改、破坏与运行恶意代码。
4.2数据单元的完整性机制
数据的完整性指的是数据单元的完整性与其序列的完整性。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通常使用如下方式:发送者会在某个数据单元中加上一个经过加密的类似分组校验、密码校验函数等数据自身函数的标记。接收者拥有对应的加密标记,在受到数据后可将对应的加密标记跟接收数据中的标记进行比对,便可以保证数据在传输时的完整性。数据单元的序列完整性指的是确定数据的时间标记的正确性与数据的编号连续性,这样可确保无权限者不会对数据进行创建、删除、修改等非法操作。如果发生这类对数据的非法修改等恶意操作,会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冲击。
4.3信息交换鉴别机制
交换鉴别指的是通过进行信息交换的方法来确保实体身份有效合法的机制。进行信息交换鉴别时,通常用到的技术有以下几种:①口令:发送方设置口令,然后由接收方进行校验。②数据加密:对将要进行交换的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只有拥有权限的用户方可进行解密,从而得到正确的明文数据。通常实际中,数据加密往往与以下两种技术混合使用:双方、三方“握手”或是时间标记。③经公证机构认可的数字签名:数字签名指的是通过实体的法律所有权与生理特征进行实体身份的鉴别,实际中一般使用指纹识别与身份信息卡等。
4.4随机数据发送机制
随机数据发送指的是保密装置会网络中无信息传输的任务时,无目的性的发出随机的数据序列。这样可以迷惑非法的监听者,使其无法得知监听到的数据序列中是否存在有用信息。此种方式一般用来阻止非法的监听者在传输时对数据序列进行监听、流量流向分析等。
4.5路由器选择机制
实际中的大型网络中往往从源节点到目标节点之间会存在很多线路,这其中就存在各条线路安全与否的问题。路由器选择机制可以为发送方提供选择安全路由的选项,为数据的安全提供保障。
5结束语
摘要:电子商务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在国际贸易领域引起重大变革,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指出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分析它国际贸易产生的一系列影响,最后,提出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影响与对策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浪潮推动下,世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换代正在加速进行。作为信息技术在贸易领域的积极应用,电子商务通过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网上谈判、合同签订、电子交易和计算等一系列手段,使信息的传递和处理突破了时空限制,物流运转的有序性大大提高,从而大幅度降低了交易费用,不仅深刻改变着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对现有的服务和消费模式也正在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的发展方向,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对于电子商务,有多种定义,有不同表述。国际商会于1997年11月,在巴黎举行了世界电子商务会议。会上专家和代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进行了最有权威的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的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贸易各方以电子交易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电子商务涵盖的业务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提品和服务的细节、产品使用技术指南、回答顾客意见)、销售、电子支付(使用电子资金转帐、信用卡、电子支票、电子现金)、运输(包括商品的发送管理和运输跟踪,以及可以电子化传送的产品的实际发送)、组建虚拟企业(组建珍上物理上不存在的企业,集中一批独立的中小公司的权限,提供比任何单独公司多得多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和贸易伙伴可以共同拥有和运营共享的商业方法等。其后,HP、IBM等公司都对其下过定义。但无论何种定义,电子商务应包括以下要义:
①电子商务是整个贸易活动的自动化和电子化。②电子商务是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商务活动的过程。其中电子工具是指计算机硬件和网络基础设施(包括Internet,Intranet、各种局域网等);电子技术是指处理、传递、交换和获得数据的多技术集合。③电子商务渗透到贸易活动的各个阶段,因而内容广泛,包括信息交换、售前售后服务、销售、电子支付、运输、组建虚拟企业、共享资源等等。④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包括消费者、销售商、供货商、企业雇员、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等各种机构或个人。⑤电子商务的目的就是实现企业乃至全社会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贸易活动。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
与传统的国际贸易业务运作方式相比,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
1、显著降低国际贸易成本。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的单证数量繁多,处理费用高昂。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国际贸易,既可节省大约90%左右的文件处理费用,又可缩短交单、结算、汇款的时间,加快资金周转,还可节省利息开支,成本优势十分显著。
2、交易效率显著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买卖双方可采用标准化、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提单、保险凭证、发票和汇票、信用证等,使各种相关单证在网上即可实现瞬间传递,大大节省了单证的传输时间,而且还能有效地减少因纸面单证中数据重复录入导致的各种错误,对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十分明显。
3、全天候业务运作,提高客户满意度。由于世界各地存在时差,进行国际商务的谈判就相当不便,对企业来讲,在传统的条件下,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客户服务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而利用电子商务可以做到24的全天候服务,任何客户都可在全球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从网上得到相关企业的各种商务信息。如果得不到理想的答案,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询问,只要企业及时回复,即可使访问者得到满意的答复。电子商务全天候、不间断运作可使全球范围内的客户随时得到所需的信息,为出口企业带来了更多的订单,并且可大大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4、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传统的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业务都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办公用房、仓储设施、产品展示厅、销售店铺等。与开展国内贸易相比,进行国际贸易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程度要高得多。如果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话,则在这方面的投入显然要小很多,如美国亚马逊网上书店与传统的实物书店相比,几乎找不到豪华的办公楼、宽敞的营业大厅,甚至除了少量的畅销书有部分库存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图书品种都是在接到顾客的订单后再向各出版社订购的,几乎不占库存,但是亚马逊网上书店提供近300万种多种语言版本的图书,并且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用户达1000多万。因此,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国际贸易可以显著减少在实物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
三、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
1、有利于企业冲破新的市场壁垒,增加贸易机会。近几年来,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日趋显著,国外许多大公司已明确宣布,谁不采用电子数据交(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即EDI,它是贸易双方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贸易信息,通过数据通讯网络,在参与贸易各方计算机之间进行传输和自动处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重要的技术、方法或手段)换供货,就拒绝向谁订货。发达国家许多与商贸有关的部门,如金融、保险、海关等对EDI的应用都提出了要求,美国和欧盟大部分国家的海关己宣布,从1992年起,不采用EDI方式办理手续的公司,将会被推迟受理或不被选为贸易伙伴。由此可见,EDI的应用使国际市场上形成了一个新的市场壁垒,不用EDI就等于被排斥在这个壁垒之外。因此,开发和应用EDI对于冲破这个新的市场壁垒,增加对外贸易机会具有着非常重要而且积极的战略意义。
2、深化国际分工。第一,电子商务催生了弹性企业,使生产更具灵活性。所谓弹性企业,就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利用高新技术降低企业的转置成本,随时从企业内部部门或外部
部门调用信息、人员、财务组成新的企业,为客户要求的产品进行设计、加工生产,企业的生产方向和组织形式可以随时发生变化,经营更加灵活。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促进跨国公司生产布局的全球化。企业借助网络直接根据订单组织生产,一方面可以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减少库存;另一方面则有利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安排生产。第三,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协作,提高贸易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推动世界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第四,电子商务导致发达国家之间的水平分工进一步发展,这又加速了产品和半成品在国家和地区间迅速流动。
3、影响国际市场。首先,将产生全球统一的虚拟市场。因特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全球便是一个信息充分流动的数字化的世界,也是一个全球统一的虚拟化的交易市场。其次,市场价值规律将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作用。虚拟市场的形成,超越了以往国家地理界限的制约,使商品与劳务等有关信息能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准确地流动,信息具有公开性、充分性和即时性,同等质量的商品或质量相似的商品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市场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第三,可能加剧市场分割。买方可以在线搜寻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选择能令自己满意的交易对手和自己认为可靠的交易方式。买方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设计商品和服务,要求卖方满足。于是,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更加特异化,每种商品和服务的目标买方更加独特,市场也被这种数字化互动以及买方的主动地位分割得更加零碎。
4、更新国际贸易交易手段。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使得服务于国际贸易的一些交易手段在不知不觉间变的更便利、更快捷了。电子商务将订单、发票、提货单、海关申报单、进出口许可证等日常往来的经济信息,按一定的数据格式通过网络进行传送;网上定向信息部分代替了电视、报章等日常新闻媒介中广告宣传;网上市场、虚拟洽谈进行着促销活动;电子传输减少甚至淘汰传真、信函等传统的信息交换工具。电子货币代替纸质货币,网上信用证结算、转账高速运行,引发国际贸易付款方式的巨大变革。电脑软件、电子书刊、电子音像制品等无形产品的直接贸易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成为全新的国际贸易交货方式。
5、电子商务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取向。电子商务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对国际贸易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子商务以其自身的多种属性和一些前所未有的特点,要求人们在未来的贸易政策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其规则约束的归属及其难以界定的电子商务行为处理程序。由于目前尚不存在统一的国际法来约束网上犯罪,各国国内立法又不完善,电子商务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也面临挑战。当经济日益电子化后,互联网的连通使数据很容易被它国掌握。尤其是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保护经济数据和机密更值得研究。另外,WTO成员对电子商务暂不征收关税的承诺是否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而继续得到各国的认可尚无定论:若是改变,则开征的规则、幅度可否得到较为一致的认识。
6、增加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在电子商务中,交易者、交易方式、交易意向和交易标的表达都虚拟化。广告信息也变得有层次深度并有偿提供。交易者的知觉线索被部分剥夺,交易过程与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加上网络黑客侵扰及经济犯罪的威胁存在,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支付方式的信用风险,质量风险和技术风险都大大增加。
7、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广泛应用,产生了大批向世界市场提品或服务的“虚拟”企业。由于信息流在供应链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单个的公司或企业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拥有申越的技术,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将它们编成一个网络,
可以更加有效地向市场提供商品和服务,由此,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出现了重大变化。这种“虚拟组织”在功能和效果上己经远远超出了原有的单个企业,他们.可以迅速向全球范围扩展,但在资本关系上却不具有强制各个公司或企业发生联系的权力。因此,它实际上不是一个具有命令系统的经济组织,而是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功能,因此看来具有某种实体性。电子商务技术简化了国际贸易的流程,为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力的武器,扩大了国际贸易的经营主体。
四、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
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我国的际贸易不仅面临着挑战,同时也是一次旷世难逢的机遇。因此,我们要积极面对,相应地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它的迅速发展对网络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的高投入及密如蛛网的信息高速公路相比较,中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上明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全国只有上海、天津等几座城市信息设施建设搞得比较好,形成一定规模。从全国的范围来看,中国在光缆铺设、电脑普及以及网络建设方面明显落后,许多边远贫困地区至今没有建立网点,成为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盲点”或“荒漠”。“信息贫困化”被视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而中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落后,有可能使中国失去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在竞争中拉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了促进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有效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
2、完善我国外贸领域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我国外贸领域应用电子商务需要建立必要的法律法规,确定企业和企业间、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政府和政府间进行电子商务时所必需明确和遵守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法管理,以规范外贸电子商务的市场秩序。第一,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组织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团体、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的对话和协商,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并综合平衡各方利益,以保证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从而使各方受益,并最大程度地释放电子商务潜力。第二,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注意是解决基本的原则性问题,管理的问题可以由行业和市场去决定,理想的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应是政府法规与行业自律的组合。第三,法律法规应考虑到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不仅要对目前或未来的一段时间内的情况有适用性,更要有灵活性和前瞻性,能够不断地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新办法加以修订和补充。第四,电子商务政策要与其他相关的政策(如电信政策、竞争政策)相协调,不能互相抵触。最后应和国际上电子商务的政策接轨,使中国的政策、制度规范化。
3、重视客户关系管理,及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客户关系管理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因为进出口企业的每一笔业务,都是建立在良好的客户关系基础之上的。好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帮助进出口企业把握市场机会,不仅有助于现有产品的贸易,而且赢得客户的忠诚。实施电子商务后,进出口企业可以借助网络和计算机建立各种数据,以极低的成本建立与客户长期的、紧密的、一对一的联系,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各种客户数据库除提供客户数据外,还应包括客户的Email地址,客户历史上购买产品的询问、索要报价的情况,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和不满的意见或者建议等信息。充分利用客户数据库,及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网上服务是客户关系管理成功的关键。进出口企业应根据每一个客户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专业化的、全方位的网上服务,让客户更加满意。
4、加强人才培养。电子商务实现的关键最终仍然是人。电子商务是信息现代化与商务的有机结合,所以能够掌握运用电子商务理论与技术的人必然是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掌握现代商贸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而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能否培养出大批这样的复合人才,就成为该国、该地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最关键因素。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建设步伐。国家应鼓励教育部门向学生普及网络知识,在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经济、贸易、计算机等专业院系开设因特网、电子商务等选修课程,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5、利用电子商务发展我国物流。实现网络贸易将高度依赖于强大的跨国界有形商品的配送基础设施。我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可继续由国际航空公司承担,但国内物流系统效率很低,如海运集装箱和公路集装箱的衔接问题就缺乏统一规划。公司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规模不大且较为零散,即使这样的平台也是小公司无法企及的。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原有基础上,整合货站,成立综合物流中心,改善配送渠道。处理跨国界物流问题可以向新加坡的Ascent公司学习。它是一家为支持电子商务创办的公司,服务包括仓储、运输、进出口加工和软件驱动的增值服务。它通过整合简化物流链,帮助惠普公司跨国界备件运营业务降低70%的物流成本。
6、着力塑造有影响力的网络品牌。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品牌的作用已显得十分突出,品牌知名度的高低和影响力的大小,直接影响进出口商品的档次与售价。网络品牌的作用是直接指引客户进入企业的网站,是吸引访问者注意力的重要武器。因为因特网上的各种商务信息是“海量”的,无论是商家选择贸易伙伴还是消费者选择满意的商品,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网络品牌来进行选择的。如果不能引起大众注意、取得客户好感的品牌只能淹没在茫茫“网海”中。因此,着力塑造有影响力的网络品牌是进出口企业成功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关键。网络品牌的塑造必须在网上、网下同时进行。在网上的宣传,利用电子邮件和网络论坛散发企业的各种信息,以增加企业站点的访问量。在网下的宣传,主要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如在目标的市场的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及邮递广告中作广泛的宣传,唤起贸易伙伴对网络品牌的注意。同时,网络品牌的塑造还应注意企业名称、产品品牌与网络品牌的一致性,尽量选择相同的英文名称,这样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资料:
1、廖晓淇,《中国电子商务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覃征、李顺东、阎礼祥,《电子商务与国际贸易》,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
3、陈辉,“我国国际贸易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2004.12;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itedNationsCommissionInternationalTradeLaw,UNCITRAL)通过了电子商务示范法。该法律支持在电子商务方面国际商业合同的使用,其模型建立了批准和承认以电子手段形成合同的规则和标准,为电子合同实施的合同格式和管理设置了查错规则,定义了有效的电子书写和原始文件的特征,为了立法和商业目的提供了电子签名的可接受性,支持在法庭和仲裁过程中提供了计算机证据,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UNCITRAL制定了一些原则用来指导管理全球电子商务合同的起草,如:
1.参与方应自由地在他们认为适合时签订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
2.规则在技术上应保持中立(如:规则既不应要求也不应采用特殊技术),并且规则应着眼于未来发展(如:规则不应阻碍未来技术的使用或开发);
3.作为必要的或实际的要求现存的规则应被修改,而新的规则应被采纳以支持电子技术的使用;
4.过程应包括高技术商业部门以及还未在网上运作的业务。
支付标准
支付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国际通行的网上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主要有银行卡支付、电子现金、电子支票以及电子资金转账、微支付等。
1.智能卡支付标准(SET)
1996年2月1日MasterCard与Visa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与技术合作伙伴GTE、Netscape、IBM、TerisaSystems、Verisign、Microsoft、SAIC等一批跨国公司共同开发了安全电子交易规范(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简称SET)。SET是一种应用于开放网络环境下,以信用卡为基础的安全电子支付系统的协议,它给出了一套电子交易的过程规范。通过SET这一套完备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可以实现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加密、认证机制、密钥管理机制等,保证在开放网络上使用信用卡进行在线购物的安全。由于SET提供商家和收单银行的认证,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完整可靠和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特别是具有保护消费者信用卡号不暴露给商家等优点,因此它成为目前公认的信用卡/借记卡的网上交易的国际标准。
SET协议采用了对称密钥和非对称密钥体制,把对称密钥的快速、低成本和非对称密钥的有效性结合在一起,以保护在开放网络上传输的个人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隐蔽性。其重点是如何确保商家和消费者的身份和行为的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其理论基础是著名的非否认协议(Non-repudiation),其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X。509电子证书标准与数字签名技术(DigitalSignature)、报文摘要、数字信封、双重签名等技术。如使用数字证书对交易各方的合法性进行验证;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不可否认;使用双重签名技术对SET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支付信息和定单信息分别签名,使得商家看不到支付信息,只能对用户的订单信息解密,而金融机构只能对支付和账户信息解密,充分保证消费者的账户和定货信息的安全性。SET通过制定标准和采用各种技术手段,解决了一直困扰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问题,包括购物与支付信息的保密性、交易支付完整性、身份认证和不可抵赖性,在电子交易环节上提供了更大的信任度、更完整的交易信息、更高的安全性和更少受欺诈的可能性。
虽然早在1997年就推出了SET1.0版,但它的推广应用较缓慢,主要原因是由于昂贵、互操作性差和难以实施,它提供了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复杂程度显著增加;另一个原因是由于SSL的广泛应用。此外,银行的支付业务不光是卡支付业务,而SET支付方式适应于卡支付,对其他支付方式是有所限制的。而且,SET协议用以支持"BtoC"(businesstoconsumer)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消费者持卡在网上购物与交易的模式,而不能支持BtoB模式。
尽管有诸多缺陷,但SET已获得IETF的认可,成为电子商务中最重要的协议。
典型的智能卡系统有CyberCash和FirstVirtualHolding等。SET协议可更好地保证智能卡在INTERNET环境下进行网络直接交付。
2.电子现金支付协议
电子现金(e-cash或digitalcurrency)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具有多用途、灵活使用、匿名性、快速简便的特点,无需直接与银行连接便可使用,适用于小额交易。其主要好处是可以提高效率,方便用户使用。目前电子现金一些只需要软件,而另一些则需要新硬件--主要是智能卡,即主要有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或数字方式的现金文件。也可采用现金转卡或采用Mondex卡转卡的方式。其安全使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包括限于合法人使用、避免重复使用等。不同类型的数字货币都有其自己的协议,用于消费者、销售商和发行者之间交换金融申请。每个协议由后端服务器软件--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和客户端的"钱包"软件执行。
电子现金支付已经有三种典型的实用系统开始使用,分别是:Mondex,Netcash,Digicash。
Mondex:欧洲使用的、以智能卡为电子钱包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功能,安全可靠。
Netcash: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设置分级货币服务器来验证和管理电子现金,其中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得到保证。
DigiCash:无条件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主要特点是通过数字记录现金,集中控制和管理现金,是一种足够安全的电子交易系统。
3.电子支票
电子支票(e-check或e-cheque)支付目前一般是通过专用网络、设备、软件及一套完整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这种方式已经较为完善。电子支票支付现在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今后将逐步过渡到公共互联网络上进行传输。电子资金转账(ElectronicFundTransfer,简称EFT)或网上银行服务(InternetBanking)方式,是将传统的银行转账应用到公共网络上进行的资金转账。一般在专用网络上应用具有成熟的模式(例如SWIFT系统);公共网络上的电子资金转账仍在实验之中。目前大约80%的电子商务仍属于贸易上的转账业务。
电子支票支付遵循金融服务技术联盟(FSTC,FinancialServicesTechnologyConsortium)提的BIP(BankInternetPayment)标准(草案)。典型的电子支票系统有E-check、NetBill、NetCheque等。
4.微支付
"微支付"(micropayments)的特征是能够处理任意小量的钱,适合于因特网上"不可触摸(non-tangible)商品"的销售。一方面,微支付要求商品的发送与支付要几乎同时发生在因特网上;另一方面,商品销售、处理与运输的"瓶颈"为保持成本低廉设置了障碍。为保持每个交易的发送速度与低成本,目前有很多厂商在致力于发展别的协议以支持SET和SSL所不能支持的微支付方式,其中之一是微支付传输协议(MicroPaymentTransportProtocol,简称MPTP),该协议是由IETF制定的工作草案。
"微支付"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其定义随着对象而变化,有许多系统声明其是"微支付",允许支付小于现有货币面额的数额。如IBM开发的"MicroPayments"、Compaq与Digital开发的"Millicent"、CyberCoin开发的"CyberCash"等。
联合电子支付联盟JEPI(JointElectronicPaymentInitiative):是由WorldWideWeb协会和CommerceNet领导的一个联盟,目的是对支付协商过程进行标准化。在买主一方(客户方),JEPI是WEB浏览器和wallet使用不同协议的接口,在卖主一方(服务器方),JEPI在网络和传输层之间,将下层来的事务送给适当的传输和支付协议。
智能卡标准
智能卡是一种内部嵌入了集成电路的、信用卡大小的电子卡,具有储存信息量大、数据保密性好、抗干扰能力强、储存可靠、读写设备简单、使用灵活、操作速度快、脱机工作能力强易于携带等特点。
智能卡大致分接触式、非接触式2种。它们又分别有存储式、带CPU式两种。智能存储器型卡中有硬件的逻辑保护,以密码加密形式来保护其存储内容不被非法更改;较先进些的存储卡里面有读写的安全模块做算法的加密认证等;CPU卡因运算速度和存储容量的不同而不同;有的CPU卡里带FPU,能加快数学算法的运行,如公开密钥的运算等.非接触式的同样分为存储式的和带CPU式的,它主要应用于容量或认证比较快捷方便的地方,如公交、门禁控制等。
智能卡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可用来存储和解释私人密钥和证书,并且非常容易携带。智能卡可以配合SET或SSL使用。SET非常好地解决了智能卡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智能卡上存放的证书使持卡人的身份得到认证,并直接在每一次网上购物时签上客户的数字签名。
1997年全球智能卡发行量达13亿张;1998年达到16亿张,增长率为23%;到2000年,发卡量预计将增至30亿张。推动智能卡发展的主要领域是银行金融界、电信业、交通业以及医疗保健和身份认证系统。其中,金融业的增长将尤为迅速,电子支付将使智能卡的发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欧洲是智能卡最大的市场,但亚洲和美洲市场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据不完全统计,至1998年,我国已发行IC卡约8000多万张。据有关部门预测,至2000年,我国IC卡发卡量将在2亿张以上。智能卡已在电信、交通、医疗、商业、旅游、公用事业等众多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将在电子商务领域得到更大的发展。
1.智能卡国际标准
(1)全球PC/SC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
Bull、HP、IBM、Microsoft、Simens、Nixdof、Sun、Toshiba、Verifone和Gemplus组成了计算机与智能卡联盟,制定计算机和智能卡连用标准.以达到通过一张智能卡,插入异地网络计算机,即可通过因特网查询本地资料或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2)EMV集成电路卡规范(EUROPAY-MASTERCARD-VISAIntegratedCircuitCardSpecifications)
该规范是基于ISO标准的规范,最早由VISA于1992年着手研制,此后VISA联合EUROPAYT和MASTERCARD共同完成了该规范。1996年6月,EMV出版了EMV集成电路卡规范第三版,1998年5月对该版做了更新,该规范用附加的数据类型和编码规则为金融服务企业扩展了ISO7816标准。。
[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分析
一、电子商务交易的概念
随着Internet的发展,信息技术被引入到商贸活动中,产生了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进行和开展商务活动,通过网络进行交易信息传递、完成商品交易活动并以此达到企业经营目标或个人消费行为的实现过程,称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电子商务活动的重要组成环节,是企业或个人利用网络环境完成传统交易中商品的所有权和价值的转移过程,整个过程又包括谈判、订货、签约、支付、合同履行过程等,同传统的贸易方式一样,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即交易前的准备阶段、商务洽谈及签约阶段、交易办理及合同履行与索赔阶段。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信息传递的快捷性,电子支付手段的应用,大大丰富和提高了商品交易的营销宣传,扩大了贸易范围、增加了贸易伙伴参与、沟通和交易机会,使企业的经营范围扩大,商务效率和效益提高。但电子商务带来效益的同时,也伴随着全新的商业风险,即存在交易,总会有风险存在。
因此,电子商务活动既存在传统交易活动的特征和交易风险,又存在其在特定环境下的特殊性。本文将从电子商务增长较快的商务模式类型企业—消费者即BTOC交易模式中,从个体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的行为和得益特征来分析其风险存在的经济学解释和主要的风险规避行为。
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利用信息平成传统的交易环节和过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使企业在扩大产品宣传、增进沟通和交易机会,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统称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
在互联网络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可能的风险归结为三类,即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管理风险表现为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及业务技术管理风险。例如,交易管理和手段的不完善,网络技术如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远程传输的安全性等。而法律风险则表现为对市场交易环境和主体的制度约束,包括各种围绕消费者和服务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健全性,会产生如隐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两类风险均体现了对BTOC交易模式中活动主体(企业和消费者)交易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故笔者称其为交易风险外在因素,而信用风险则指由于交易双方信任的缺失造成的交易障碍,主要分为卖方信用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和否认交易风险,这种信任的缺失主要发生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中,网络交易环境的虚拟性,使得信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超过了它在传统交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更难判断。据iResearch的调查统计,48.4%的被调查网民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交易过程中的认用得不到保障。由于该类风险往往表现出与交易主体行为选择、心理、道德的关联特征,在本文中称其为交易主体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1.信息不对称引发交易风险内在因素。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本观点认为,市场中的信息完全透明化,而现实网络交易市场中,交易场所的网络化、交易手段的电子化以及交易信息的无纸化、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多数交易来说,交易信息很难把握或得到,交易前信息的不完全、交易中的价值损失以及道德风险均使得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存在大量的风险。
经济博奕论别指出商品市场交易中,只有在商品信息传递的完全性和交易方的守信行为会使双方的博奕过程得以重复,同时通过竞争使得买卖双方增加了选择余地,守信的伙伴会替代旧的失信者,从而压缩了失信者再博弈的空间;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非确定性和信用风险不仅使得未违约的交易方未购得商品或变现需再次交易,造成已交钱未得到商品或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消费者的价值损失,同时又会影响再次网上交易的信任和激发水平。
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是使得交易双方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交易双方的诚信和欺诈行为是影响交易主体选择和交易重复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与市场交易的重复性是建立合作均衡的基本条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引发和创造更高的市场信用机制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创造交易双方可重复的交易行为,进而创造长期稳定的获利机会和博弈的均衡态势。
2.交易风险外在因素对交易行为的影响
(1)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决定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关键性因素指消费者对价格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电子商务环境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相对来说消费者容易获得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产品质量的比较信息,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或便利性,会引起需求价格弹性提高,同时由于网上购物的便利性,网络的规模效应却容易引起消费者购物的冲动,销售商对商品的灵活定价等都会造成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下降的变化,相对于传统购买行为,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呈现不确定的变化特征,网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表现出更易变动或不确定的特点,如图1所示。
(2)交易信用制度。传统的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交易风险可通过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技术机制加以限制。例如,通过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对违反合同的人加以惩罚,对诚实的一方给予补偿。通过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相互作用,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贸易环境,使贸易可在最低风险条件下进行。
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跨国界性以及技术资源限制、网络认证安全技术的待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信用风险制约的外部机制的建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遵守与违约行为成为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决策的随机行为。
三、网络环境中的交易主体(消费者)的交易风险分析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分析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的经济特征应重点反映和突出交易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人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和制约因素方面来体现行为偏好和决策特征。
1.网络环境中存在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网络环境中,交易主体(特指消费者)参与或不参与交易体现了其预期动机和交易投资与收益的比较,同时对不同的购买决策选择和分析,也依然存在交易主体不同的风险偏好。
马歇尔需求函数x(p,y),指出消费者需求函数为产品价格P0与消费者收入y的函数。不同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由于自身收入的不同,或对商品的偏好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支付价格(即自己对物品的评价Vi),从而产生消费者剩余Vi-P0,只有当消费者剩余Vi-P0>0时,消费者才产生购买行为。厂商的盈余可表示为q·P0-C(其中C为厂商生产成本)
平新乔在《微观经济十八讲》中对交易主体的购买决策收益亦通过消费者剩余来权衡,同时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化会引起消费者消费计划变动(替代效应)与消费者实际收入变动进而引起消费计划变动的(收入效应)两种效应,从而提出由于商品价格变动带动和引起消费者购买行为本身引起的消费者偏好,即显示性偏好弱公理。
电子商务环境加大了商品信息传递的便利性,扩大了产品范围,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更贴近产品价格的支付行为,同时交易信用风险使消费者实际购买行为也存在违反显示性偏好弱公理现象,反映出消费者在进行交易决策时,存在着多因素制约的消费者偏好行为,价格不是唯一确定因素。即消费者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具有风险存在和度量的可能。网络环境对于厂商则使其获得单位产品的盈余空间减少,只有通过扩大销售规模而获利。
2.网络环境中消费者风险特征。RichardH.Thaler在《MentalAccountingMatters》中提出消费者存在两种购买效用,即赢得效用(acquisitionutility)和交易效用(transactionu-tility),前者等同于消费者剩余,Vi-P0,反映消费者对购买物的偏好与产品销售价格存在剩余,使消费者获得占有商品的乐趣,而后者则反映消费者付出与商品自身价值之间的比较,也就是商品价值的真实性和等值性问题。
由于网络环境的特殊性,网上消费者所进行的交易决策更多地面临对交易效用不确定的风险估计,只不过在网络环境中,商品价格与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同时作用于交易效用,使消费者在网络环境中的风险程度加大,于是表现在消费者交易效用在网络环境中表现出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特征。
3.参与交易消费者的得益(payoffs)
(A)两类主体:一类是参与交易消费者,一类是销售方,两类主体面临的风险高低主要取决于对方的信誉程度,信誉程度(用C表示信誉损失)高则风险小,信誉程度低则风险大,而双方违反信用的概率为r,令0假设参与交易方从自己的财产值(W0)出发,通过比较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中的交易费用大小确定是否选择网络交易,而网络交易风险的度量则主要通过建立期望效用,通过比较网上交易遭遇信用风险后的损失与网上交易的购买效用(赢得)之间的差值来进行风险的度量,从而选择购买决策行为。
部分学者将交易费用定义为“为达成一项交易进行的搜集、谈判、合约执行的监督等所需花的费用”。仔细分析,这一定义实际上应是现在流行的信息费用。搜寻是发现信息的过程,谈判是交易双方互相获取和披露信息,监督则是获取对方是否按合约执行的信息,故这一系列行为都是获取信息的过程,所花的费用应称为信息费用。网络环境中理想的状态为资讯是完整时,每个人都拥有全部的资讯,而实际上由于资讯的非对称性及可信性,交易因此而带来巨大的风险,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得益。
交易效用为W0(3)-W0(2)=P′,(若突出交易效用作用,假定网络环境P′0=P0,实际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赢得效用(Vi-P′0)>(Vi-P0),其中假定节省的交易费用P′为零时,网上购物与普通环境购物不存在区别,但P′的获得会产生网络交易风险问题,从上文中分析,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交易信用风险。
当信用风险为1时,则消费者非但得不到相关的赢得(得不到商品),反而会失去商品价格P′0和交易费用t′的损失,这时的赢得为:
(4)W0(4)=W0-P′0-t′
可见,电子商务交易从赢得上用(3)与(4)的比较得到Vt,此为电子商务交易的赢得变化区间,让我们使用一个风险规避的行为假定,用违反信用率r为风险概率,则可以得出网络环境下财产的期望效用为:
(5)U(W0)=(1-r)U[W0+(Vi-P′0)-t]+rU(W0-P′0-t′)
四、网络交易的价值增值和风险规避
商务交易中的价值通过价格来体现和反映,网络环境中商品的价格存在波动性和分散性(即在商品折扣和差别化定价上的灵活性),使得消费者的得益分布也存在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此条件下的风险规避行为呈现多种形式,而通常在相同的平均预期收入下,他宁愿选择一个风险系统较小的变化(即交易信用高的交易行为),而不是较大的变化。
在假定风险规避存在的条件下,如果规避风险的成本低于从中所获得的收益,一个人就会寻求这一做法。网络环境下规避风险的可能办法还有,搜寻有关未来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即便付出了极高的成本也难于获得),在投资时选择那些风险较小的方案(其中包括选择商品价值较小的购买决策),或选择那些能将他的风险进一步降低或分散给其他人的安排(参与网上竞标或联合购买的方式),从而有效提高在价格形成、避免欺诈、讨价还价以及保证信用等方面存在风险而损失的费用,提高得益水平。
总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行为存在网络特定环境下的交易灵活性和风险不确定性特点,电子商务环境既能直接降低交易过程中的费用,又能通过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参与和信用水平获得市场交易费用的间接降低成效。交易双方信用风险成为网络交易活动风险成因多因素中的关键因素,并因此影响消费者的总体效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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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研究评述
由于用户的超大规模、潜在的巨大价值和信息的快速传播,电子商务提供了各种商业机会,但其发展也面临着各种风险灾害和不利因数。电子商务的风险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己成为信息时代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及其特点
电子商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不是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而是在网络平台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的,它可以减少消费环节和交易费用,节约时间,跨越空间,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它既存在高收益又存在高风险。到目前为止,对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划分,但研究中普遍地把信息安全作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一个方面,用“计算机的风险”来定义与电子商务交易有关的风险,包括网上页面的破坏、操纵和非授权访问用户记录,互联网欺骗和长途通信偷窃,版权的侵害和访问拒绝等。有的把与电子商务交易有关的风险看作为机密数据的损失可能性,或是破坏、产生和使用数据的损失可能性,或是程序造成身体、精神和经济上伤害他人的可能性,以及造成硬件损害的可能性。还有的研究关注于电子商务交易管理中的有关商务风险,认为当一个组织发展或实施电子商务交易策略时,对组织自身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事实上,产生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电子商务交易的威胁来自于互联网上的安全入侵、隐私入侵、声望的毁坏、身份的盗用、知识产权的侵犯等多个方面。电子商务交易是一种全球范围内的活动,它还涉及到不同的文化、法规和货币的流通。类似于传统的交易活动,也有难以确定利润、缺少策略、不当的领导和残酷的竞争等风险的存在。此外,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存在还在于过多地依靠卖方或其他第三方,缺少技术上的可靠性和没有有效专家意见。因此,电子商务交易风险涉及到策略、领导、声誉、文化、安全、隐私和技术等多个方面。它不仅是技术领域的风险问题,它也是社会科学领域的风险问题。
二、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分析的方法
风险的识别和评价是风险分析的两个过程。当前应用的风险分析方法有很多种,它主要包括MonteCarlo仿真、失效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失效模式、基于可信性的风险分析、文档分析和模糊分析法等,这些方法依赖有效的信息和要求不同的细节水平对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评价。在电子商务交易风险风险分析中,研究者多是采用模糊分析法对交易过程的风险进行估计和评价。
MonteCarlo仿真根据不确定事件的要求建立概本模型,对各种风险变量(不确定因家)进行风险辨识,按照各风险变量的概率分布产生伪随机致,使用选定的序列随机数对模型中不确定的量进行限定,然后进行计算,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各指标的风险度。
失效树分析(FaultTreeAnalysis,FTA)作为一种复杂系统进行风险预测的方法。在产品设计阶段,失效树分析可帮助判明潜在危险的模式和灾难性危险因素,发现系统的薄弱环节。事件树分析(EventTreeAnalysis,ETA)是风险分析的一种重要方法。它是在给定系统起始事件的情况下,分析此事件可能导致的各种事件的一系列结果,从而定性与定量的评价系统的特性。
失效模式、后果与严重度分析(FailureModesandEffectsAnalysis,FMEA)在风险分析中占重要位置,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方法,主要用于预防失效。它如果与失效后果严重程度分析联合起来(FailureModes,EffectsandCriticalityAnalysis,FMECA),应用范围更为广泛。FMEA是一种归纳法。对于一个系统内部每个部件的每一种可能的失效模式或不正常运行模式都要进行详细分析,并推断它对于整个系统的影响、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如何才能避免或减少损失。基于可信性的风险分析是按照两类危险进行分析的:(1)系统运行过程中,预计进度计划受到干扰,预计的资金被突破或没有到位,可信性达不到预期水平。(2)系统或装置运行时发生失效,其后果可能导致人身伤亡建筑物破坏环境污染造成经济损失。风险分析按照这两类危险可能发生的概率大小和发生后造成的后果来度量。
模糊分析法(thefuzzyanalysis),将风险分析中的模糊语言变量用隶属度函数量化。由于在电子商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中存在着许多难于精确描述的指标,可以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是确定电子商务企业风险模糊综合评价指标集,给出电子商务企业风险综合评价的等级集,确定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权重,模糊矩阵的统计确定,模糊综合评价,评出电子商务风险的最终综合价值。
三、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分析的模型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是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关于它的风险研究还刚刚起步,绝大多数研究者主要是使用解释结构模型和层次分析法、技术接受模型和社会-技术模型等。其中,基于层次分析和解释结构的模型、社会-技术模型主要的分析对象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技术接受模型研究的是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认知风险。在基于层次分析和解释结构的模型和社会-技术模型的研究分析中,研究者选择构成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关键因素,分析各种可能的不确定性和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产生的影响。在技术接受模型分析研究中,研究人员用改进的技术接受模型解释消费者网上的购物行为,电子商务的网上商店集沟通渠道、交易渠道、配送渠道于一身。消费者在采取购买行为时不仅仅会评价其感知利益,还会评估其感知风险。感知风险和感知利益将共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进而决定购买行为。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是一个新兴的商务模式,它的发展涉及政治、经济、技术和文化等很多方面,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经济、技术系统。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必然受到交易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电子商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等特点,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管理研究涉及信息技术、市场营销与运作管理等方面,是一个新的涵盖范围较为宽泛的风险研究领域,目前的研究还存在如下的问题:
1.在电子商务交易风险分析模型方面,多是从局部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不确定进行探讨,对电子商务风险的模型建立研究尚显欠缺,目前还没有建立反映电子商务特点的完整全面风险分析模型框架。
2.有关研究采用了很多传统的定量和定性的风险分析方法,已经应用
的定量技术方法过多地依赖统计学分析,定性的技术方法则更多地依赖主观判断。这些定量或定性的分析,没有考虑多个风险因素的相互作用对未来结果不确定性的影响。很多研究仅仅是提出了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可能的风险因素,而没有对这些风险因素可能产生的结果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有的进行了定量分析,但分析仅仅是部分的或不全面的。
3.新的分析方法和技术应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分析还有待于探索。如应用人工免疫原理和数据挖掘等新的技术,通过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数据进行风险的相关性分析,发现风险因数间内在关系特征以及它们相互的作用对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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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与此同时,近几年来,建立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了更多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各地都逐渐出台了一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这些法规的先后出台,提出了依法披露、合法征集、信用服务、失信惩戒、信用管理等推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设想和指导意见,在政府立法规范信用征信领域做了一些探索,但这和征信幸捣⒄沟恼逍枨笙啾仁窃对恫还坏摹T谡餍欧裥幸档淖既牍芾怼⒋右等嗽钡闹耙底矢窆芾怼⒅匆导际踝荚颉⑿幸当曜嫉确矫嫫裎共⒚挥谐鎏ń先娴墓芾砉娣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和信用服务都是发展很快的新兴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从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电子商务需要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也很可能最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因为电子商务对信用体系的需求最强,没有信用体系支持的电子商务风险极高;而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再加上电子签章四者相互呼应交叉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于是,整合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或者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就成为一种需求,一种目标,一项任务。
那么,电子商务及信用体系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将对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造成怎样的影响等等?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1信用体系大象无形
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人们确立了几种基本模式,那就是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与信用保障。在电子商务和网络发展的初期,人们更多地偏重于从技术上进行规范,如加密、认证等安全措施,都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但很快人们就认识到了过于依赖技术手段解决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存在着弊端,便开始更多地考虑行政管理和法律制裁。而信用保障与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相比,又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从一定意义上看,信用保障主要是创造一种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尤其是与法律制裁相比较,它既是一种“软环境”,具有法律制裁所难以具备的防患于未然的功效,又不会面临技术手段难以解决的交易安全性与便捷性的矛盾。电子商务的生命就在于其快速和便捷性,如果过多地利用技术手段和行政干预手段对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性,但却恰恰限制了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其优势丧失殆尽。所以,总的来看,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四种主要措施中,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灵活且最有可能与电子商务本身实现良性互动的规范模式,它可以无处不在却同时能做到大象无形。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由于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无缝连接,这种无缝连接所带来的效率和便捷正是电子商务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们发现,要实现它们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连接还是十分困难的。
2四种信用模式的利与弊
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都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比如,买家付款后不能及时得到商品、卖家卖出商品不能保证收到货款、商品质量问题、网上重复拍卖等等问题,都难以避免。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四种较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中介人模式是将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交易中介人,达成交易协议后,购货的一方将货款、销售的一方将货物分别交给网站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当网站的办事机构核对无误后再将货款及货物交给对方。这种信用模式试图通过网站的管理机构控制交易的全过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欺诈等商业信用风险,但却需要网站有充足的投资去设立众多的办事机构,这种方式还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担保人模式是以网站或网站的经营企业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为特征,试图通过这种担保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这种将网站或网站的主办单位作为一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模式,有一个核实谈判的过程,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实践中,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具有特定组织性的行业。网站经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帐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帐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要克服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才能使交易双方在政府信用作为背景的基础上建立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3信用体系是法律的辅助环节
通过近几年来对于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实践,我们发现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虽然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但在解决办法上,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其一,已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只要尽快进行立法或修订法律,就基本可以解决问题,典型的如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问题;其二,目前对于该问题还没有成型的解决方案,需要更多地从理论层面进行探寻,较为典型的有网络的管辖权问题、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其三,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类,就是即便是出台或修订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的法律问题也难以马上解决,需要相应的法律辅助机制的配合,或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的作用。这方面的例子有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的安全可靠保障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救济问题等等。也就是说,在这一类法律问题中,我们看到,尽管相应的法律规定十分明确,但是还有大量的违法行为存在,我国刑法对于信息安全的明确规定并没有杜绝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而我们的著作权法也难以使那些“拿来主义者”却步。造成这种“令行禁不止”的原因很复杂,既与互联网本身非中心性、虚拟性、跨地域性和高度自治性关联,也产生于网上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低成本和便捷性。而解决这种难题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在立法与修订法律之外建立起一整套的法律辅助机制,形成完善的法制环境,从各方面杜绝和制裁违法行为。而信用体系的建立就是该法律辅助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4电子商务是信用体系在中国发展最快的领域
一方面,电子商务本身是信用体系存在和发展最好的土壤,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起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甚至物流通过电子签章相互呼应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互动的。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使消费者成为参与者。在很多已经形成的电子商务模式中,我们都看到,通过BBS等方式,对于同一类消费,很多消费者可以很快地建立联盟,展开评价和交流,而这些评价,本身就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流程淘宝网拍前联系第三方支付平台
随着电子商务及其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ConsumerToConsumer)电子商务形式也发展迅猛。据相关数据显示,“淘宝网”已占据我国C2C市场72.9%的份额。如此大的份额其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竞争策略:网站建设初期的占领市场策略、交易方式策略和安全策略。
本文认为,在“淘宝网”的发展过程中,交易策略即“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最为重要,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可靠、便捷、符合客户交易特点的交易流程,即使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及其他技术问题得到了解决,买卖双方也无法在“淘宝网”上完成交易,淘宝也无法持久地蓬勃发展。
“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采用“拍前联系”方式,即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淘宝旺旺”,买卖双方先对交易物品的特性、价格等进行沟通,再付货款;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支付方式,相比于传统的货到付款和款到发货交易方式,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但是这种交易流程仍旧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比如,若买方收到货后不进行确认,将造成卖方资金积压;对于买方要求退货的情况,此交易流程未作考虑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级别较低等。
现有的网上交易流程
目前,各个电子商务网站广泛采用的交易流程有三种或这三种流程的综合。这三种交易流程是:货到付款交易流程、款到发货交易流程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
货到付款交易流程。该交易流程中买方占有优势,买方首先在卖方的网站上浏览选择商品,待卖方确认订单后发货,当买方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该流程保障了买方的利益,但无法保证卖方的利益,卖方没有绝对的把握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
款到发货交易流程。款到发货交易流程是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选择商品后,直接将货款支付到卖方,待卖方确认收到货款后才向买方发货。该流程显然无法保证买方的利益,买方很有可能支付了货款但无法收到卖方的商品。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该交易流程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中介,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买方先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待买方收货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才将货款划给卖方。图1显示了以“支付宝”为例的交易流程,其交易过程如下:第一步: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选择商品,并选择网上支付货款;第二步:卖方确认订单后将买方网上支付的请求发送给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第三步:买方在线支付货款至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第四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向卖方发送支付结果,并通知其发货;第五步:卖方根据反馈的支付结果,发送商品;第六步:买方收到货物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付款给卖方;第七步:卖方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结算货款,卖方收款。
“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也基本采用该种流程,但在交易细节上还有一些不同: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浏览选择商品时可以通过“淘宝旺旺”与卖方沟通;若买方不确定收货,一段时间后,支付宝将自动将货款汇至卖方账户;交易成功后,买卖双方进行信用互评,具体流程如图2所示。
淘宝网交易流程的优缺点分析
(一)淘宝网交易流程中的优点
以“淘宝旺旺”为载体,实现“拍前联系”。“拍前联系”是指买方与卖方沟通联系后再付款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网站必须同时提供便于买卖双方进行沟通的工具。“淘宝网”以“淘宝旺旺”为即时沟通工具,实现买卖双方付款前的交流。
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网上交易双方的诚信监管、交易的安全性等诸多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因此仅通过网站上的商品文字介绍或图片就确定购买,买方必然会有所担忧,这种对网上交易流程的质疑进而必然影响了C2C电子商务的发展。“淘宝网”借助“淘宝旺旺”,使其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对商品的特性、价格等先进行沟通探讨再付款,优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C2C的服务质量。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平衡买卖双方利益。“淘宝网”采用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为中介的交易流程,“支付宝”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相对于货到付款、款到发货两种交易流程,这种交易流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货到付款交易流程是买方具有优势的交易流程,买方若不满意卖方提供的商品可以拒付货款。此外,卖方有可能无法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款到发货交易流程则相反,它是卖方具有优势的交易流程,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商品货款后有可能不发货,造成买方的损失。“淘宝网”以“支付宝”为中介的交易流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买方确定订单后将货款汇至“支付宝”而不是卖方,因此卖方、买方均不可使用这部分资金。卖方发货后,待买方收货确定后才通知“支付宝”与卖方结算划账,因此卖方必须在实物交易成功后才能获得货款,有力地保障了买方的利益。而这种模式下,由于“支付宝”第三方的监管,只要交易成功,卖方一定可以获得货款,有力地保障了卖方的利益。
增加“信用评价”环节,提高交易安全。“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不同于其他C2C网站,在其交易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交易双方互相评定信用级别。评价分三种,好评+1分,中评不加分,差评-1分。若是买方或卖方对交易满意可给对方好评,反之则中评或差评。这种交易流程,使得“淘宝网”网上交易的双方的信用情况可视,若交易者存在欺诈行为,其信用级别必然较低,可以警示其他交易者与其交易时应慎重。
在交易流程的最后加上“信用评价”环节,提高了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是“淘宝网”在安全策略方面的突破,也是其较之其他C2C网站的一个优势。
(二)淘宝网交易流程中的缺点
卖方资金积压问题。买方收到商品通知“支付宝”后,“支付宝”才能与卖方结算,向卖方支付货款。因此,对于卖方而言,存在着支付周期过长、资金积压的问题。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卖方,资金的积压问题很有可能造成其无法持续经营,因此退出C2C市场。
缺少退货情况的处理。“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中未涉及对于退货情况的特殊处理,而退货情况是极为常见的。现在“淘宝网”交易流程中若买方对于商品不满意或有其他原因,买方需在“支付宝”要求的期限内申请“退款”,退款处理周期也较长。此外,若买方未在此期限内申请,那么“支付宝”将直接将货款汇至卖方账户,买方将无法追回此次交易的货款。
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在交易流程中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卖方在网上的商品信息很有可能是其没有或缺货的商品,因此买方下了订单后,卖方才提示买方说自己缺货,造成此次交易失败。这种对卖方约束的缺少,必然在一定程度下降低了“淘宝网”向买方提供服务的质量。
第三方平台无法处理交易纠纷。“支付宝”在交易中只起到中介的作用,对于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支付宝”或“淘宝网”都无法处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等级低且存在一定的金融风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等级仅为一般的商业信用,较之于银行而言,其信用等级是较低的,其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也相对较弱。因此,一旦“支付宝”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即不可用。此外,买卖双方把资金暂存于“支付宝”上,“支付宝”有挪用资金的可能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淘宝网”交易流程的安全性。
(三)淘宝网交易流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的缺点分析,本文总结淘宝交易流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有:卖方资金积压问题、流程中无对退货情况的处理、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力和中介方的信用级别较低。因此,需要提出一种新型的既能保持淘宝网现有交易流程的优点,又能解决上述问题的交易流程。
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本文针对上述分析,对“淘宝网”交易流程提出改进建议,设想了一种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其交易流程如图3所示。
该交易流程的具体过程是:第一步:买卖双方获得数字证书;第二步:买卖双方通过“淘宝旺旺”商讨交易,买方选择商品;第三步:买方确认交易商品,下订单,并通知银行;第四步:买方银行冻结买方货款和交易保证金;卖方银行同时冻结与买方保证金相等数额的卖方保证金;第五步:卖方银行通知卖方发货;第六步:若卖方缺货,则通知买方,继续第七步;否则,跳至第九步;第七步:买方与卖方一同请求银行解冻资金;第八步:双方银行均收到双方的解冻请求后,解冻资金,交易结束,跳至第十二步;第九步:卖方发货至买方;第十步:若买方满意,则通知银行划款,继续下一步;否则,则通知卖方要求退货,跳至第七步;第十一步:银行解冻双方资金,并且买方银行将货款转至卖方账户,交易成功;第十二步:买卖双方信用评级。
该交易流程以银行为中介,解决了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宝”)信用级别不高的问题。买方、卖方都需要交付交易保证金,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买方、卖方的交易行为。在该交易流程中,买卖任何一方无法单方面终止交易,只有双方达成共识一同通知银行时,双方在银行被冻结的资金才可以解冻,因此二者的利益得到了较好的均衡。
但是这种交易流程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一样,仍只能起到中介的作用,若交易的买卖双方出现纠纷,银行或“淘宝网”仍没有办法对其约束或解决。
结论
网上交易流程的优劣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比现有的三种网上交易流程,以“淘宝网”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淘宝网”网上交易流程的优点:通过“淘宝旺旺”实现“拍前联系”;以“支付宝”为中介,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买卖双方可互相评定信用。此外还分析了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卖方资金积压、流程中无对退货情况的处理、缺少对卖方的约束力和中介方的信用级别较低等,找到C2C电子商务交易流程中现存的问题并针对此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即建立一种以银行为中介、买卖保证金为保障的新型网上交易流程。
参考文献:
1.高嵩,马敏书.国内C2C电子商务网站竞争策略初探[J].今日科苑,2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