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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集团法务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问题,大到重大案件的处理,小到每一份合同的每一个条款,甚至一个字一个词,都是集团经济利益的直接体现。集团公司高层对于法务工作的支持是异常坚定的,深入开展全集团的法务工作的决心也是异常坚定的。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就是法与商的结合,法律具有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作用,希望各单位法务代表,积极投身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研究并发现法律问题,为集团及本单位的法务工作的高效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受董事会委托,现将集团公司法务工作做一简要说明如下:
一、集团公司前期法务工作及法务自查表的回顾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09]5号文中要求在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设立法务人员时,已经明确规定,设置法务人员的目的是:
1、对集团的法务工作起承上启下作用,起到集团与所属单位法务工作联系、中转和协调的作用。
2、保证所属单位合同会签制度的有效进行。
3、妥善管理所属单位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文档资料。
4、参与所属各单位与法律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5、其它交办事宜。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09]14号文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情况作一调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继法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各单位反馈回来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于法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从总体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对于法务人员参预事前法律风险控制的认识并不统一,现状是:有的单位所有合同均经法务人员审核,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法务人员参预,而且从总体上来讲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了主导地位。但国家经贸委、国资委立足于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定位则是:法律顾问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法务人员是领导的法律参谋与助手。让法务人员参预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全集团应将法务工作的关口从事后统一到事前上来,将法务人员从救火员统一到企业风险控制员的角色上来。
2、各单位法务工作开展程度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对常规业务合同的法务人员参预审查的制度,但有些单位还没开始,只是有争议时就去找外聘律师处理诉讼,而内部法务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3、各单位法务人员的法律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具有独立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参预合同会审把关的能力,但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可能刚刚接触,对于如何开展法务工作处于迷茫状态,不清楚自己该做哪些事。
4、合同相关档案管理处于薄弱状态。
从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没有哪家单位在自查表中提及法务人员参预对合同相关档案的管理问题。各单位对于法务档案的理解仍局限于诉讼案卷上,没有把法律实务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集团公司已经发生过的一些案例说明了合同相关资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处理上的困扰,另一些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相关资料的齐备对于诉讼案件的有效处理,所带来的便利。法务人员参预档案管理,就是参预证据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证据不是为了诉讼,但没有证据的支持,谈判也不会有力。
二、2009年集团公司的法务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9年法务工作的主要目标,简要来说,就是要建立建全法务人员的工作队伍,完善集团公司的基础性法务工作制度。
围绕主要目标,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展开对法务人员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制度规定的再完善也得靠人去执行,合同签订水平的提高靠的也是人的水平的不断提升。没有人的质量水平的提升,工作的质量水平的提升是不可想像的。所以在全集团法务人员队伍中,采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法律培训与学习工作,也是当前一件重要而长期的任务。比如:定期集中学习、法律专项问题培训、集团法律顾问室巡查即时解答、集团报上设立法律知识园地等等。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将与有关部门商议制定一种长效的法务学习与培训制度,为法务人员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搭建一个平台。
2、在全集团各级树立以事先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事后救火为补充的法务工作指导思想。
事后救火式的法务工作,不只是耗费企业高层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大量精力,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效果还往往不佳,增加企业额外的成本及费用支出。这种思路与现代法务工作的思想及国家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的规范文件的要求是不同的,也不利于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事前防范式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总结旁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防微杜渐,将这些经验与教训上升为管理的制度,上升为合同的条款,使同样事情不再发生或减少发生的概率。达到减少事后救火的发生率,为企业减损服务。共2页,当前第1页1
事前防范式考虑到合同订立后,风险的形成与积累总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合同履约的过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时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进、主动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后发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合同订立中未考虑到的地方,也能及时加以补救完善,从而将法律风险产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3、探索法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评定体系。
没有考核就没有促进的动力,也只有考核才能做到使更适合法务工作的人进入到法务工作的岗位上来。集团高层、董事会办公室及集团人事部将深入探讨法务人员考核的模式,逐步建立法务人才梯队管理的制度,比如:年度法务工作评优工作、法务人员会签底稿及会签质量评比工作。集团将结合法务人员考核工作的展开,促进法务人员法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建立合同会签制度。
合同会签制度是事前防范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合同会签制度也是集团公司高层一直以来所强调和遵循的,其目的是集合企业各部门的智力,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完善,从而提升合同签约的水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争端的解决,立脚点还是合同的规定,事实上,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完善,也不可能将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一切情况都规定进去,特别是在民商经济活动中,法律更倾向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主义,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彼此的权利与义务,使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上升为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这种现状决定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决定了合同的履行,决定了企业的经济利益。法律工作实际上也就成了企业的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合同会签制度就是要通过会签的形式,使企业对外赢利行为和成本支出行为得到最有利于企业的安排,使企业利益最大化,要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可能多地争取对我集团公司的有利条款。法与商是结伴而行的,商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就是法行为,合同会签质量不是一个部门的事,但法务人员应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建立合同相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一份合同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甚至合同是否得到执行,是否被修改废止,是否经历过价格调整,产生经济利益的纠纷责任在何方等等一切问题的解决,无不是与合同档案的管理密切相关的。
合同档案就是合同从开始订立直到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书面材料、往来信函、对问题的解释性说明、会议纪要、鉴定文件、视听资料等等。这些资料不是可有可无的,平时不注意收集,到用时就会非常后悔,比如,要证明杭萧钢构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就得证明,我们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见均未被采纳,而这个就有赖于先前合同缔约谈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类文字材料,如果没这些事东西,格式合同这一点,就无法证明。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对于当事人双方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产生不一致时,法院将按照对提供方不利的解释加以认定和裁断。
因此各单位应从讲证据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跟上本单位业务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无疑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一、抓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近几年颁布实施的《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特别是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这些法律都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贯彻执行好这些法律,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责任。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我局围绕“法律六进”的要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宣传。我们按照“六五”普法、“十二五”依法治理和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编印了大量宣传资料,制定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使各单位、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法规,更加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开展专门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们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利用“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8余万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万多人次;通过组织公开宣传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出动,深入企业、重点项目、街道社区等各类单位1000余家,上门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并发放了宣传单(册)15000余份;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日活动,用展牌、宣传册和现场讲解的办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现场业务咨询,咨询内容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政策、人才招聘、工资福利、公务员招录以及劳动维权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政策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在线宣讲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们利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等网媒开展网络专题对话,局主要领导先后5次带领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在线宣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电话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疑难问题。同时,我们还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受理和解答广大群众的咨询。四是重视法治文化建设。我局抽调人社系统各单位、各股室通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的业务能手,组建“蒲公英”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经常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创作的《飘舞的“蒲公英”》报告文学在市区相关部门刊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二、抓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门的职能,我们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近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94起,结案39起,结案率达100%;督促1324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督促54家用人单位为906人缴纳社会保险费3050万元。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落实力度,五年共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0753份,纠正部分条款违法的劳动合同320份,废止严重违法无效劳动合同156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12份。先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暖行动”、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整治非法用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等多项专项行动,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和谐用工环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五年来全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20起,处理419起,结案率达99.8%;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594起,结案39起,结案率达100。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积极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预防和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五年涉及农民工工资1101万元,清欠率达95%。
每学期我们都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法律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经常学习,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对学生经常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从小知法、守法。学校每年度都对教师、学生进行普法知识测试,以巩固普法成果。
二、建立职能机构,明确依法治校职责。
为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决策,民主管理水平,维护校园稳定,
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实施,建立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法制教育工作,师生校内申诉、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等。依法制定《学校办学章程》,学校管理制度。保障教师教学、教研、进修、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工资足额及时发放,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努力处理好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的关系。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
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心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值日、值宿教师值班巡逻,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集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3、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做到开足、开齐课时,认真上好每节课,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随意传动或变动授课时间。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守则》、《规范》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在法制教育上做到了“四落实”,即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有活动。学校每年度把九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规范收费行为,切实治理乱收费现象。凡涉及向学生、家长收费用的,我校都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及上级教育行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着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并在收费期间向学生、家长进行公示,维护了学校、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没有建设校外法制教育基地,仅限于校内进行的法律学习、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一、队伍建设现状
*县法院建于1955年4月,至今已有52年的历史,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县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目前现有在编干警66人,由维、汉、回、哈四个民族组成,其中维吾尔族35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53.03%,汉族27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91%,回族3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4.09%,哈萨克族1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5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4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6.97%;党员44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66.67%;干警中副处级干部2人,正副科级22人,具有审判员以上职称40人,院机关设有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监察室、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刑事庭、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十二个庭室,下辖火车站、鲁克沁两个中心人民法庭。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如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成为*县法院工作中面临的十分重要的课题。
二、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服务的意识。
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县是农业大县,绝大多数人口分布农村,农村人口占的比例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事实证明,没有广大农村乡镇的全面发展,*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不可能完全实现。因此,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为尽快缩小城乡差别,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县委根据*县实际,提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方针,抓住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和加强村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三个关键环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建立多种模式,分类指导,推进三产联动,实现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及城镇化“三化”互动,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大融合、大发展,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距。县法院立足*县工作实际,从区情、县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饱满的精神状态、高昂的工作热情、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目前,*县新农村建设正在全县乡镇按计划分步实施,扎实有序铺开,发展势头良好。自治区已将*县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县,将连木沁镇列为试点乡镇,将连木沁巴扎村列为试点村,同时*县确定鲁克沁镇、吐峪沟乡、迪坎乡为全县试点乡镇,另外还确定了3个示范村,20个建设村。县法院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搞好各项审判工作,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并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维护农村社会安全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是前提和基础。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县法院必须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坚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以及其他坑农害农,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劣质生产资料和农机具,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保障农村群众安居乐业。运用刑法武器,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投毒、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做到从重从快,切实增强农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切实加强诉讼指导,确保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权力。针对*县农民群众文化程度、法律意识的现实情况和土地、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农副产品购销等案件的多发性,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指导、举证规则和诉讼风险提示及法律释明工作,通过网上立案、巡回法庭等方式及时受理农牧民群众的各种诉求,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有关的诉讼常识,告知其法定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提示其诉讼可能存在风险。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农村当事人讲理释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理解法律,对待纠纷。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能调解的尽量调解,尽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认真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目标要求,把握好涉农案件当事人利益的均衡点,提高调解水平。乡镇基层法庭要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大力推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等便民服务措施,把庭开到田间地头,邀请村干部或基层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等项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争使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县农村的社会稳定和谐。
(三)妥善快速审理好涉农案件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有着特有的规律和特点,涉农诉讼纠纷针对审判效率也有着特殊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具有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等因素的案件,如每年3-5月间,*县各乡镇农村出现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断,当事人到*县法院后,因时值春耕季节,应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尽量简化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时间,使农村当事人尽快从诉讼纷争中解脱出来,确保农时,不误生产。另外,每年不少的农民工进城务工,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时有发生,一到年终,农民工拿不上钱,到*县法院诉讼的也比较多,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给予高度重视,优先办理,快审快结,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地拿到工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而活跃在城乡各地,从事各行各业的农民工则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村文明,已经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生力军。努力加速“农民变工人”、“农民变市民”进程。向农民工广泛宣传,普及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在广大的农村,通过加大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解决,教会他们如何依法维权,让他们知道只有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才有可能成功地维权,讨回自己的工资,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方便群众诉讼依法维权。司法为民是*县法院的工作宗旨。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广大农村,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司法为民方面,一是要方便农村群众诉讼,从立案、缴费、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农牧民,依法予以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保证当事人法定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赢官司,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为农民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行小额诉讼速裁制度,大胆改革民事审判方式,继续加强速裁法庭工作,实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涉农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化办案程序,降低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县辖区面积大、边远乡镇农民诉讼不方便的特点,因地制宜,坚持巡回审判制度,每年制定巡回办案计划,每月选取土地承包合同、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农村群众十分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2-3件,排期开庭到乡镇、村委会,巡回办案,就地审理调解宣判,以案说法,对农牧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为农忙或边远村队来往不便的农村群众打官司提供便利条件,让农牧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实惠。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县委、县政府一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招商引资的环境保障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以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12年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制定出台了《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及奖惩措施,改变了过去普法工作中“小马拉大车”的局面,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科学规划,全面部署启动。研究制定了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县规划,经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关于县2011—2015年依法治县规划的决议》,并以县委文件转发和印发了这两个“规划”,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指导。2011年10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里要求,也迅速启动“六五”普法。及时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启动宣传周活动,掀起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
三是专兼结合,壮大普法队伍。组织抽调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法律人才,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镇、村、学校设立法制宣讲员、法制辅导员,同时,大力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县普法队伍不断壮大。采取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普法讲师团队伍、法制辅导员和骨干宣讲员的培训,“六五”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普法骨干5000多人。
四是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主管部门的普法工作汇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工作重点和党委、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狠抓落实的工作合力。“六五”普法以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6次,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10次,召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工作会议3次,县人大先后20多次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审议,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普法经费由原来的2万元增长到目前的17万元,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高起点推进
“六五”普法以来,我县按照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大局,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教育和引导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服务招商与转调创工作。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县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送法”活动,帮助企业提高防范能力。“六五”以来,共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2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000余次,为企业办理诉讼法律事务3500余件,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及与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六五”以来,共开展“平安之夏”、“严打整治”等维护社会稳定宣传活动20多次;举办调解员培训40多期次。
四是关注民生,认真开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宣传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宣传与改善民生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征地拆迁和城镇建设,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房地产、土地转让、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日大张旗鼓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和校园安全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50多次,有力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六五”普法以来,全县共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70多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班500场次,法制文艺演出300多场次。组织各类宣传月(周、日)活动75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对象,坚持“分类施教”,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断增强
我县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镇)务工经商人员和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立足对象特点,坚持“分类施教”原则,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我县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龙头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了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和任前考试等一系列制度,坚持机关学习日集中学习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县里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从法律角度进行科学论证,确保了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六五”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举办法制讲座3次,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举办县镇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17期,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00多人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4000人次,农村干部参加法制培训班1700人次。利用“大讲堂”,邀请专家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知识培训2300人次,县普法办每年都组织全县干部进行普法考试,成绩及格率达100%。
二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全县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村村设立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宣传法律法规,解答农民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农村远程教育、普法一条街、农民夜校、法律图书室(角)作用,利用宣传栏、标语、编演普法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以来,利用群众工作日、乡镇大集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10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利用乡镇党校,对各村法制宣讲员和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36次,受训人员8000多人;组织农村庄户剧团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52块,演出350多场次。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三是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大力加强社区普法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六个一”工程(每处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室,一个法制学校,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社区都设立法律服务室,部分社区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咨询法律问题、寻求法律服务提供了便捷平台,完善了农村普法宣传网络。“六五”以来,共深入社区上法制课200场次,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8万人。
四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把法制教育作为全县中小学必修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县综治办、普法办、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全县227所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县关工委深入校园组织举办“学法、懂法、守法,争做四有新人”专题报告会。“六五”以来,全县法制副校长上法制课500多场次,县关工委共组织学校法制报告会30多场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是以诚信守法经营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全县企业普遍建立了法律培训和法律顾问制度,县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都聘请法律、经济专家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送法到企业,为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六五”以来,举办企业法制讲座400多场次,受教育人员达2万多人次,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四、依托地域特色,创新宣传形式,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日益凸显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县立足文化优势、地域特点,积极创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普法效果日益凸显。
一是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渗透宣传。注重挖掘我县“小戏之乡”、“书画之乡”的文化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创作编排了一批紧扣时代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高质量法治文艺节目。组织开展了“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创作展播法治宣传公益广告、举办法治文化摄影书画展,共征集书画、摄影作品500多幅,评出参展优秀作品150多件。组织优秀普法剧《东邻西舍》和《穿警服的亲兄弟》等进行巡演300多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六五”以来,全县共举办法制书画展120余次,群众自编、自演的各种法治类题材文艺节目达450多个,参加调演、汇演100余场(次),基层群众在享受艺术审美的同时,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
二是在新闻媒体开设学法用法专栏,加强直观宣传。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设立法治专栏、法制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协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县电视台开设的《民生在线》、《百姓茶馆》、《新闻女生组》栏目,现已播出300多期;方言栏目《百姓剧》由普通老百姓表演现实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现身说法,深受群众欢迎;“普法网”,传递法治动态,解答群众咨询,方便快捷。新闻媒体以其独特的亲和力和影响力,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点阵地。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加强推介宣传。针对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我县组织广大普法工作人员围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专题开展了调研活动,有力地指导和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六五”普法以来,共撰写上报调研文章60多篇,其中《搭文艺舞台唱普法大戏》、《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被全国普法办《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国家级刊物采用。《健全机制丰富载体推动法治文化蓬勃发展》、《新形势下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创新理念凸显特色扎实推进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文章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及有关新闻媒体采用刊载推广。此外,300多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简报被国家、省、市普法部门、有关新闻单位采用。
五、全方位推进,“普、治、创”并举,“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我县坚持以基层依法治理、区域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突出创建重点,注重示范引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持证上岗,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共梳理执法单位50多个,梳理执法依据500多项,清理执法人员1600多人。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全县50个行政执法部门履责进行全面检查,到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00多次,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六五”以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法和徇私枉法案件。
二是突出公正司法。实行司法公开,政法和司法部门全部设立公开栏,将办案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等张贴公示。执法司法部门普遍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制和首案负责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规范司法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县人大定期听取“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先后组织23次部门法和行业法的视察检查工作。全县政法部门深入开展“三评三查”活动(“网评”评单位、“社评”评工作、“联评”评班子,执法行为抓督查、执法过错抓倒查、社会形象抓检查),从全县社会各界聘请监督员1000名,对司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监督。
三是突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了以“法德教育、综合整治、建章立制、双约管理、文明创建”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健全农村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管理制度,开展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按程序撤销了原有的937个行政村(居),重新组建了345个中心村(居),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村民依法办事和村级班子依法管理能力明显提升,村居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城关街道粟山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辛寨镇大峪等9个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也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申报3个省级示范校,54个市级示范校。
四是突出全方位依法治理。围绕民本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社会、群众的需求为方向,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依法治理活动,巩固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每年围绕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50多次,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提高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二)构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管理依法治理水平。
积极落实上级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依托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县、镇两级人民调解中心和县、镇两级社会矛盾受理调处(指挥)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围绕构建全覆盖大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定纷止争目标,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刑事和解、治安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法律援助调解、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劳资纠纷调解八个对接联动机制,设立了办事窗口,建立了调委会和专兼职调解队伍,充分整合了各类调解资源优势,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化解效能。六五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民间纠纷近7000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重大群体性纠纷、“民转刑”、越级上访等重大案件明显减少,切实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全镇中心工作的重要议程,首先召开了普法动员大会,各村(社区)也相继召开普法动员会,部署全镇普法工作的开展,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为了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深入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__镇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和镇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__镇综治办。同时,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也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为全镇“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根据省、达州市、万源市普法要点精神,结合__镇自身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法治__ “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下发到各村(社区)、单位严格对照落实。
四是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在镇政府院内设置了普法黑板报、普法宣传栏.各村(社区)、学校也设置了相应的普法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普法阵地。强化对基层农村、社区、学校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制宣传的主渠道作用。
五是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注重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通过认真筛选和工作实践,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帮助基层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镇司法所定期召开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了全镇普法工作在基层的全面平衡开展。
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等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法规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__镇将普法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与各村分别签订依法治镇责任书,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了依法治镇工作在全镇上下的强力推进。
三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寺庙、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在机关,继续坚持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法;在单位,大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农村,广泛散发法律宣传单、宣传
挂图,召开各种会议宣传法律常识;在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由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课,并开展相关安全警示教育;在寺庙不定期地开展法律知识宣传。为了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__镇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镇、村、社区、各单位分别采取会议、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如针对低保困难家庭宣传民政法规,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帮教矫正法规,针对计生家庭宣传计生法规。
三是在不同节点开展专业法宣传。自2011年以来,根据上级在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和在相关纪念日,开展专门宣传活动,分别宣传了土地、兵役、消防、、防邪、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残疾人保障等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期间,我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二是普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镇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及时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为“六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 继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
一、支付清算服务经济
央行行长曾指出:支付清算是金融行业新的发展方向,它对经济金融活动的安全和效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设施,现代化的支付清算系统负责处理清算机构之间的支付业务、市场的交易资金清算。建立健全高效快捷、安全稳定的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稳定、提升清算服务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保持资金渠道畅通为目的,加大在零售行业的支付力度,活跃零售消费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要大力推广电子支付业务,普及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将现代支付方式所带来的便利惠及到每一个人,也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相应的支付清算服务,推动金融服务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发展迅速,科技不断进步,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农村商业银行要在清算服务行业的竞争中取得独到的优势,就必须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下,继续坚持与民合作、共同发展的先进理念,农村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中小型企业支付清算渠道作用优势,建立灵活的支付机制,利用灵敏的市场触觉开展业务,进一步的加深相互合作,为社会经济提供高效、安全、便利的支付清算服务。
二、支付清算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