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2 0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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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经开区共完成征地4816亩,拆迁面积76.29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1852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6万平方米; 20__年共完成征地7588.7567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86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3500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51万平方米,较20__年翻了近一番。
其中,由经开区负责的自治区重点工程---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云桂铁路征地拆迁也已超越序时进度。征地拆迁的显著成效更是有力推进了经开区的项目建设:区市重点工程五象大道延长线于去年10月如期通车;康师傅于去年南博会时签约,今年即将建成投产;娃哈哈项目、占地6500亩的北部湾科技园、总投资50亿元的北部湾总部基地建设热火朝天,园区内一派繁忙的建设景象。
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是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开发区一直把安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开发区以__吴圩机场扩建为契机,全面贯彻__市委、市政府把吴圩机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成为__市拆迁回建安置精品示范点的总体思,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农民出资(回购)、机场补贴、政府扶持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统建商住一体化“2+4”公寓房(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的模式进行安置,确保了失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有保”,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切实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二、先安置,后拆迁
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一直困扰着征地拆迁工作,因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把拆迁安置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要求安置工作必须走在拆迁工作的前面,如吴圩机场扩建工程在实施拆迁前,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迁农民同意,并且在新航站区征地拆迁工作启动时,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的征地工作也一并推进。
三、关注民生 让利于民
经开区坚持“不单纯为征地而征地”,“开发一方,惠及一方,造福一方”的指导思想,在征地中注重保障和落实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充分考虑他们今后的生活出路,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高的征地拆迁补偿和过度安置费用。并通过一系列的惠民举措,确保“失地农民不失利”,从而得到了绝大部分农民的支持。
一是合理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使被拆迁农民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二是根据经开区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如黄茅坪村安置用地。三是在政策、规划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最好地段的地块作为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如那历村“出嫁女”回建宅基地,选在银凯工业园中最好的地段;机场扩建征地三产一体化项目用地在选吴圩镇街圩上,并高标准、高要求的设计、建设三产回建项目。四是充分考虑被拆迁农民的过渡安置问题,做好过渡房的建设、过渡费的发放工作。六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于村民提出的如修建水利、硬化道路等等各种要求,如合理且能当场拍板决定的,都毫不犹豫地将最大利益让给农民。对于农民提出较大的工程项目,经领导班子讨论认为可行的,列入次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实施。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紧紧围绕县重大项目落地攻坚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先后完成了“三引”安置地、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小微创业园等项目落地攻坚,基本完成了超白电子玻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项目累计完成土地征收2074亩,完成坟墓搬迁151座,完成项目宗地房屋拆迁52户。
二、征地拆迁的工作程序。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涉及诸多法律法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必须制定和遵守严格的程序,必须给予公平合理合法的补偿,必须杜绝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或发生失职渎职问题。
在实践中,对每一宗工业项目用地,我们都做到三查:一查是否有县政府《抄告单》,二查是否有明确的红线界址范围,三查是否制定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
对每一份《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我们都要通过召开户主会议的形式,征求被征地拆迁户的意见,而后进行修改完善。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采取“一个领导、一支队伍、一把尺子、一本台账”的方式进行。每一块土地,实行现场丈量、现场告知面积、被征地对象现场签字确认、工作组干部现场签字以示负责。征地工作台账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随机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现场勘测房屋现状,被拆迁人在勘测表上签字确认。初评报告出来后,直接送达被拆迁人审阅。15个工作日内,由被拆迁人就初评报告提出修正意见。合理的修正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出具正式的房屋评估报告,送达被拆迁人一份,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村干部依据正式评估报告上门入户做好拆迁工作。
三、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1、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由于征用一块土地跨越的时间比较长,过程比较复杂,土地补偿的标准变化较大,相邻土地由于征用地时间不一致导致补偿标准不同,尤其是一些村组分为两期甚至三期被征用,从而引发征地拆迁难度。如我县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曾经历6000元/亩到13500元/亩,再到31100元/亩,使得前期征地的农民更是容易心理失衡而要求补偿差价,从而增加征地难度,引发上访事件。
2、个别被征地拆迁户的利益诉求难以满足。部分群众对房屋补偿标准存在满意,但不满足的问题。希望借拆迁之机要挟政府,提出明显高于评估价格的诉求,不达到心理预期,就不签拆迁补偿协议。个别群众把征地拆迁当做致富机会,想方设法要求多丈量土地面积,以期浑水摸鱼、从中牟利。不达到目的,不能满足时就采取不签协议,阻拦施工、闹访缠访、甚至歪曲事实越级上访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施压。
一、抓好组织领导工作
对于全区的这一中心工作,区社领导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实施,成立了区社征收拆迁工作小组,由区社领导挂帅。在一名副主任已抽调到“棚改办”的情况下,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的又抽调三名人员(其中一名副主任)到街道办事处,全力支持配合棚户区综合改造工作。
为全力做好棚改工作,被抽调人员与区社工作完全脱钩,确保了人员稳定,工作力度不减。在此期间,区社王华茂主任、王士翔书记还经常深入到工作人员所在社区给予工作上的关心和支持。
二、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结合供销社工作服务“三农”的特点,积极配合做好综合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与返迁安置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在本单位经济困难条件下,还设法支持棚改挂点社区街5000余元,强化“棚户区”改造宣传的硬件设施,改善工作环境,减轻社区宣传费用负担。
三是抓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有关“棚户区”综合改造及“打击违规违法建设”的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综合改造重点项目征地拆迁与返迁安置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多次召开了有基层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动员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家属不参与或教唆违法违规建设,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一年来,区社机关及下属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没有发现营私舞弊、徇私枉法或煽动、造谣,直接参与阻碍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人和事。我社还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拆违工作(如组织全体人员到水西拆违)让干部职工身临其境,受到教育。
三、做好服务配合工作
本单位被抽调人员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到岗到位,服从推进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走门串户,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情况,不辞劳苦,扎实工作,受到通报表扬。
由于本单位的职能特点所限,无法为综合改造工作在职能上提供相关服务,但我们在人力、财力方面,最大限度地支持配合这一中心工作。
四、积极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是做好街社区“棚户”入户宣传工作。为尽早做好棚改工作,我社工作队能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联系有关“棚改”居民户(因为有的居民已不在原址住),如长住户入户了解、外地电话联系了解,8小时以外入户了解等,顺利做好“棚改”准备工作。我社抽调人员分别在两个小组,负责参与街、杨判巷300余户宣传了解摸底,并把情况登记建档。
二是积极做好社区“棚改”准备工作。在顺利完成街社区有关“棚改”的调查摸底工作后,我们按照办事处要求于8月初从街社区转入社区,展开中心城区棚户改造工作,进入社区后,我社工作队对、磨角上、河塔寺路段共计47户私房进行了摸底、走访、宣传动员,一方面宣传省十三次、市第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另一方面基本摸清了47户房屋产权人对棚改的看法和诉求,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三是积极参加社区“棚改”攻坚克难工作。在做好社区“棚改”准备工作中,区政府发出了关于棚户区(危旧房)综合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第5号公告,其中征收范围中含普同塔区域东桥路4号、储运路38号、40号等。根据公告,办事处及时启动该地块棚改工作,我社参加棚改工作的同志积极服从办事处指挥,一名同志从社区抽调到社区参加该地块的“棚改”工作。到目前为止,该地块进入签订协议期,已与“丰源”公司、区佛教协会及一私人商户签好协议,使工作扎实地向前推进了一步。现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经开区共完成征地4816亩,拆迁面积76.29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1852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6万平方米;共完成征地7588.7567亩,拆迁各类建构筑物约86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约3500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51万平方米,较翻了近一番。
其中,由经开区负责的自治区重点工程---机场扩建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云桂铁路征地拆迁也已超越序时进度。征地拆迁的显著成效更是有力推进了经开区的项目建设:区市重点工程五象大道延长线于去年10月如期通车;康师傅于去年南博会时签约,今年即将建成投产;娃哈哈项目、占地6500亩的北部湾科技园、总投资50亿元的北部湾总部基地建设热火朝天,园区内一派繁忙的建设景象。
同时,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是征地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因此,开发区一直把安置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做法如下:
一、创新模式,争取配合
开发区以南宁吴圩机场扩建为契机,全面贯彻南宁市委、市政府把吴圩机场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成为南宁市拆迁回建安置精品示范点的总体思,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农民出资(回购)、机场补贴、政府扶持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统建商住一体化“2+4”公寓房(1—2层用于农民娱乐活动,4—6层用于农民居住)的模式进行安置,确保了失地农民“有住、有租、有铺、有保”,为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创业出路提供切实保障,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大大提高了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
二、先安置,后拆迁
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一直困扰着征地拆迁工作,因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把拆迁安置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要求安置工作必须走在拆迁工作的前面,如吴圩机场扩建工程在实施拆迁前,已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迁农民同意,并且在新航站区征地拆迁工作启动时,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的征地工作也一并推进。
三、关注民生让利于民
经开区坚持“不单纯为征地而征地”,“开发一方,惠及一方,造福一方”的指导思想,在征地中注重保障和落实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充分考虑他们今后的生活出路,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最高的征地拆迁补偿和过度安置费用。并通过一系列的惠民举措,确保“失地农民不失利”,从而得到了绝大部分农民的支持。
一是合理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使被拆迁农民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二是根据经开区发展需要,合理预测一段时期内征地涉及的农民住房拆迁安置规模,统筹规划,对拆迁安置用地和建造安置住房提前作出安排,有序组织拆迁工作。如黄茅坪村安置用地。三是在政策、规划等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最好地段的地块作为农民回建三产安置用地。如那历村“出嫁女”回建宅基地,选在银凯工业园中最好的地段;机场扩建征地三产一体化项目用地在选吴圩镇街圩上,并高标准、高要求的设计、建设三产回建项目。四是充分考虑被拆迁农民的过渡安置问题,做好过渡房的建设、过渡费的发放工作。六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于村民提出的如修建水利、硬化道路等等各种要求,如合理且能当场拍板决定的,都毫不犹豫地将最大利益让给农民。对于农民提出较大的工程项目,经领导班子讨论认为可行的,列入次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实施。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村紧紧围绕县重大项目落地攻坚依法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先后完成了集友公司、亚太不锈钢、正邦饲料、市场建设、迎宾大道北拓、“三引”安置地、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小微创业园等项目落地攻坚,基本完成了超白电子玻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项目累计完成土地征收2074亩,完成坟墓搬迁151座,完成项目宗地房屋拆迁52户。
二、征地拆迁的工作程序。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涉及诸多法律法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公开,必须制定和遵守严格的程序,必须给予公平合理合法的补偿,必须杜绝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或发生失职渎职问题。
在实践中,对每一宗工业项目用地,我们都做到三查:一查是否有县政府《抄告单》,二查是否有明确的红线界址范围,三查是否制定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
对每一份《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我们都要通过召开户主会议的形式,征求被征地拆迁户的意见,而后进行修改完善。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采取“一个领导、一支队伍、一把尺子、一本台账”的方式进行。每一块土地,实行现场丈量、现场告知面积、被征地对象现场签字确认、工作组干部现场签字以示负责。征地工作台账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随机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现场勘测房屋现状,被拆迁人在勘测表上签字确认。初评报告出来后,直接送达被拆迁人审阅。15个工作日内,由被拆迁人就初评报告提出修正意见。合理的修正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出具正式的房屋评估报告,送达被拆迁人一份,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村干部依据正式评估报告上门入户做好拆迁工作。
三、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
1、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由于征用一块土地跨越的时间比较长,过程比较复杂,土地补偿的标准变化较大,相邻土地由于征用地时间不一致导致补偿标准不同,尤其是一些村组分为两期甚至三期被征用,从而引发征地拆迁难度。如我县水田征地补偿标准曾经历6000元/亩到13500元/亩,再到31100元/亩,使得前期征地的农民更是容易心理失衡而要求补偿差价,从而增加征地难度,引发上访事件。
2、个别被征地拆迁户的利益诉求难以满足。部分群众对房屋补偿标准存在满意,但不满足的问题。希望借拆迁之机要挟政府,提出明显高于评估价格的诉求,不达到心理预期,就不签拆迁补偿协议。个别群众把征地拆迁当做致富机会,想方设法要求多丈量土地面积,以期浑水摸鱼、从中牟利。不达到目的,不能满足时就采取不签协议,阻拦施工、闹访缠访、甚至歪曲事实越级上访等方式向党委政府施压。
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县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兜底保障职能,用足用好用实惠民政策,按照《》要求,持续压实挂牌作战,持续抓好兜底保障“九过三补一化解”,持续落实“四个一批”举措,进一步编密织牢“全面覆盖、救急解难、保障兜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开展重点对象过筛核查。
以“九过三补一化解”专项行动为载体,抽调X名局机关干部蹲点包抓,督促指导乡镇,采取包村包对象的办法,逐人走访、逐项核查、建立台账,重点对X.X万名残疾人、X名重病患者、X名特困供养人员、X名“三类对象”(X名未脱贫人口、X名脱贫监测人口、X名边缘人口)开展筛查,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二)提高兜底对象补助标准。
X年,农村低保标准由X元/人.年提高到X元;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由X元、X元提高到X元、X元;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供养标准由X元/人.年提高到X元/人.年;全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月照料护理标准提高到X元、X元、X元。现已全面完成提标工作。
(三)加强特困对象监护照料。
对全县X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逐户逐人进行排摸,对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符合入住条件的X人全部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构建“X分钟服务圈”,在全县设立X个服务网点,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环境清扫、个人卫生清洁、衣物被褥清洗、健康状况监测等上门服务,有效解决了“视觉贫困”问题。
(四)强化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体系,加大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力度。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X名重度残疾人和X名重病患者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X名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单人户”施保要求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市政府委托区、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作为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负全责。因征地引发的、诉讼、行政复议等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土地征收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土地征收勘测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设用地报批等工作任务。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拟订年度土地征收相关费用支出计划(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包括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补贴部分等相关费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确保土地征收相关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在预征收土地公告前,确定所征收土地的用途。农业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监督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以及土地征收有关工作。
二、规范土地征收程序
(一)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前,由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区、区和高新区、旅游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公告由市政府。
(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勘测调查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的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土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村,被征收土地联产承包户或土地使用权人,勘测定界承担单位参加。属于单独选址项目用地的还应有项目单位人员参加。
(三)拟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勘测调查后,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的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土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公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听证或放弃听证后,由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四)拟定建设用地方案与组织报批。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方案,由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国土资源部门拟定编制,并负责组织报件,撰写建设用地审查踏勘意见,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呈报审批。在建设用地呈报材料中,要有土地征收具体实施主体财政部门出具的社保补贴资金到位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应出资数额,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即社保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各县(市、区)一般每年上报3-5个批次,每个批次不低于15公顷。
(五)征收土地的公告和移交土地。建设用地按照法定权限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向被征收土地村(居)委和村(居)民及时兑付征地补偿款,接收村(居)委交付的土地。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严格土地征收纪律
(一)依法补偿。对拟征收土地公告后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对阻挠征地工作、漫天要价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征地补偿安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补偿费用不落实、虚假证明、以物代补等虚假征地补偿行为的发生。
(三)妥善处理遗留问题。对历史遗留的补偿拖欠行为要抓紧进行一次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专项清理情况于12月底前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