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14:58:57
序论:在您撰写环境保护法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谈及中国人的环境保护意识之建立,上可溯至春秋时代,早在《逸周书·大聚篇》中就已有了关于禁伐山林等环保措施的规定,可见在这一点上我们国人并没有落后于西方。然而中国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即使早已有之,而其积极的环境保护立法也并不落后于人,究竟为什么还是会遭到种种自然灾患的遗害,环境破坏问题接连不断甚至有所加重呢?探其原因,关键一点在于大量的环境立法并没有得到有力地实施,中国的环境法律尚待通过更有效的机制使之真正发挥预期的作用,而将环境法律的经济机制引进环境保护的立法中就显得尤为关键和必要。
一、在环境保护立法中建立环境经济法律调整机制的必要性
立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国家强制力的形式,将对统治阶级有利的事实和行为确定为合法,以最大限度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一系列的立法过程之中,目的的设定是第一重要的,它体现着立法的价值观,这种目的理念支撑着立法的指导思想以及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建立。环境法的目的无疑就是立法者通过制定法律,对一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所要达到的价值目标。我国环境法的立法目的,就是最大限度的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里体现了我国环境立法目的的二元性,也就是既注意维护人类本身的健康,又不放弃对未来环境的保护和为后代人的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契机,把当代人的发展建立在不危及后代人的需求之上。这一理念也是一项贯穿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始终的基本原则。这种价值观最早产生于1972年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它一改了人类长期坚持的“人类利益中心主义”,而转向了“在不排除保护人类自身权利与利益的前提下,确立‘蘅平世代间利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人类的环境权与生态世界的自然权利’这两大目标”的“生态利益中心主义”。①然而,目前的环境现状,正亦步亦趋地与我们的环境立法目的走向反面。而综观我国的环境立法,通过大量的行政性质的硬性手段治理环境,既没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类的健康与安全,亦没能充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因此从环境立法根本目的的角度出发,引入环境法律的经济机制已是环境立法的一种内在要求。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环境资源这一特殊的社会财富并不具有“外部经济性”,从而使得环境的利用主体在不同层次的生产、投资、消费等活动中,很少考虑到由此产生的对财产、人身、生产活动、环境的舒适性以及环境美学价值的损害,并将其折算到有关的产品成本或收益当中,而往往只考虑到自身的成本和收益。这种视环境价值为零的思想一直左右着人们的经营理念,并因此也给人类带来了牺牲环境以获得经济效益的惨痛代价,造成了环境的深度污染和破坏。针对诸此情形,环境成本内部化的理念应运而生。环境成本内部化,就是指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将环境与资源费用计算到产品成本中去,从而根本上反映产品的真正价值,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环境成本内部化理念渊源于20世纪中期产生的环境经济学。它的施行并不能完全依赖于原有的环境行政管理手段,而是需要进一步地确立环境法律的经济手段,来确保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实施。从而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结构,增加技术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合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达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战略。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一切社会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关系”,环境资源虽然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大自然无偿赋予给人们的财富,但当人们开始向它索取各种利益之时,它亦给人们带来了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破坏,这着实让人类承受了致命一击,使之将其从自然环境中索取的利益又以另一种方式(环境资源的保护和改善费用)还归回去。这也就印证了一点,即使环境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但当它一旦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发生了一定的关系,那么它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从而有必要也必须引入经济的法律手段对于一切与环境资源发生社会关系的行为加以约束和调整。
二、环境经济法律机制的含义及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的体现
环境保护的经济法律体制是在现实社会“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③两种现象同时出现的情况下产生的。这也就是说它并非是一种简单的经济性的手段。《21世纪议程》中指出:“在过去的几年中,许多政府,主要是工业国家的政府,但也有中欧、东欧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愈来愈多的采用面向市场的经济法律手段……。”因此,我们提出的环境经济法律体制是指以“生态人”理念为出发点,以兼顾环境道德、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环境价值、社会效益为标准,以含有生态效益的经济杠杆为主要调节方式的经济法律规制手段。④环境经济法律机制的关键性优势在于,其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针对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环境保护措施,具有更大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㈠环境资源的市场化,使环境资源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得到更为合理的有效利用,使污染者的经济成本随着污染物的多少而变化,从而激发生产者扩大技术投资,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有利于环境管理成本的降低。
㈡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的环境经济保护措施,更体现了在污染分担上的公平原则,一改往日“公共绿地的悲剧”,而是采取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明确了环境成本的分担,而不是由全社会来承担环境污损的成本。
㈢刺激市场主体的环保积极性。一方面,污染者尽量选择经济上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或受行政管制,或利用市场手段发展无外部成本的生产方式,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环境的污染防治;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更积极地选用绿色健康的产品,因为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使污染环境产品的成本价值要高于无污染、技术含量高的产品,这样形成的价格差异自然引导人们乐于“绿色消费”,从而有利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治理。
环境经济法律机制在立法中的体现:
引入一系列的经济理念进行环境治理,并不是所有的经济学领域的手段都能适用,而只是适用其中有利于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一部分经济手段。目前在环境保护立法中采用的较为普遍的是环境保护费的征收、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的交易制度,而在OECD国家广泛采用的税收和抵押金制度,虽在我国环境法的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但随着环保立法的不断完善其最终亦将被纳入到体系中来。
首先,收费制度在我国体现为环境保护费的征收,⑤它包括:⑴排污费的征收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我国排污费的征收体现为强制性的特点,主要拟订“三废”排放标准,超过一定标准排污则收取一定费用。对于向大气、海洋、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实行排污即收费,进一步严格收费的标准。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的专向基金,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按区域实行分级管理。⑵征收环境生态补偿费,是指为了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根据“利用者补偿、开发者养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向从事对生态环境产生或者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定数额费用。其主要适用于排污收费没有覆盖到的影响生态环境的各种行为,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能源的开采、森林采伐、草原的过度使用、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区的建设等。
其次,排污许可证制度及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是利用行政管理的手段来对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约束,之所以在此提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因为它是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排污权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以排污指标为标的进行的交易。通过政府事先设定某一区域的总量调控,对该地区或空间内可容纳的最大污染物总量向企业进行分配,在初始分配后允许企业进行交易排污权,以此通过运用市场刺激机制,鼓励企业采用低费用、少污染的措施,将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企业流向治理成本高的企业,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再次,税收制度。税收是指政府征收一定的环境税,主要包括产品税和排污税两种。产品税主要针对那些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如石油、煤、天然气、塑料制品等;而排污税,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进行从源头控制到生产行为控制的全程控制,纳税主体主要是从事造纸、化工、冶炼等“夕阳产业”的生产企业。
最后,环境抵押金制度,是指通过强制性的措施,使消费者在玻璃或塑料等容器(包装物)上或支付押金,以促使消费者退回或者循环使用这些容器或包装物。消费者在购买饮料等商品时,为包装或装有这些饮料或商品的容器或包装物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待消费者使用完毕,若消费者按消费的数量退回包装物或容器,则销售者根据这些数量退还给消费者预期支付的相应数目的押金;否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意愿返回这些包装物或容器,则相应地不能取回预先支付的押金。其实,这种环境保护措施在我国早已有之,例如早期牛奶瓶的处理就是这样。只是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方便成为了消费的主导理念,以致于让人们遗忘了更重要的环境保护。所以,为了进一步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我们有必要放弃一点方便,而采取环境保护的押金制度。
除了以上这些环境经济法律手段的适用,还有环境发展基金、环境损害保险金等经济手续,在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环保立法中也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们共同作用于环境经济法律的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地内部化环境成本,使环境资源达到最大限度地合理配置,从根本上改善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三、环境经济法律体制在立法中的尚待完善
虽然环境经济法律体制已在环境法规中初步建立,各项经济手段的运用也得到了立法的肯认,但在经济手段的具体实施环节上还存在着亟待改善的地方:
㈠在征收环境税方面,吸取西方的经验教训,完善环境税收的计税依据是关键。首先,我认为征收排污费的标准应该采用双重指标,即以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来计征税费,单一的计征标准往往造成显失公正,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现象。《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境保护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实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事实依据。”有经验证明,根据单一的排放浓度标准来征税,致使许多排放浓度小但排污量很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逃避了缴纳排污费,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不利于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率和社会公平性。
其次,排污费的收费税率根据污染物对环境危害程度大小不同实行多标准征收。按照《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附表的规定,个别工业密集、污染严重的大、中城市,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征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理想的税率计算方法是通过国家各级环保部门拍卖含不同污染元素(如含硫、氯等)的商品的生产权,同时与同类绿色产品的价格成本进行比较,综合平衡来确定相关税种的税率。
再次,注重间接课税手段的利用。例如,对于由于消费者的使用而造成污染的产品(例如,烟花爆竹),宜根据污染程度采取改变生产和需求结构的征管方式;对于其他产品则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的多少,对其所用的原材料和能源施以不同税率。这样的产品如非绿色冰箱的生产。
最后,关于税费的管理和使用。环境污染税和产品税费的计征,应当纳入预算,作为环境保护的补助资金,按专向资金管理,不参与体制分成。之所以对税费进行严格的专款专用,就是为了制止和纠正环境税金被挤占、被挪用的的违法行为,以保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在控制污染和促进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㈡在征收排污费方面,关键是要对排污收费制度进行改革。
首先要加大排污费的收费力度。以往的收费标准定位较低,这导致大多数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污染,因为相比较下来似乎交授排污费更合算一些,结果造成环境污染不但难以改观,甚至更为严重,征费的初衷也就根本无法实现。
其次,推广将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完全内化的双收费制度。
再次,实行按污染物的浓度、种类、数量等多维度的量值进行计征的标准,同时对于多个因素造成的污染现象,即多因一果,实行全部征收排污费。
最后,同环境污染税金一样,通过独立核算,纳入专项帐户,保证资金的合理用途。
㈢建立并扶植环境经济法律体制下的新型活动主体。
首先,应该大力扶植专业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实行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一改“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为“谁付费谁治理”,以降低治理费用,发挥投资效益和规模效益。
其次,鉴于环境资源的社会公益性,为保障污染的及时整治,应建立类似“环境权益公司”的非营利组织以提高环境权益的保护效率。
再次,应当建立类似于“控污银行”的中介组织以期代替政府在环境资源交易市场的既担当组织者又充当中介机构的尴尬地位。
㈣针对我国现实的具体国情,在环境经济法律体制中适时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取得环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首要之条,引进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制度,这一制度要求从事需要许可证和需要审批的活动的人都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它一方面可以转移投保者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用来消除未来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同时使受害者得到及时的资金补偿。
其次要求企业将资源利用率和生态效益及环境代价列入成本核算,进行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的分析,从而有效引导企业走环保之路。
四、小结
通过以上的分析,让我们对于环境保护立法中的环境经济法律体制有了一定的理性认识。环境资源同样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是整篇文章的精髓所在。这篇论文的写作正是要唤起人们对于生态资源的保护意识,并将之进一步制度化为一系列的经济法律制度,通过建立绿色税收、科学收费、排污权交易以及绿色会计制度等系列措施,形成一道绿色保护屏障,让当代人乃至子孙后代永远生活在一个安静、平和、美丽的地球上!
参考书目:
①《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北京大学法律文丛),汪劲2000年1月1日。
②《论环境立法的趋势-市场机制的运用》,蒋艳,华东政法学院。
③《当代环境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制度创新》,唐磊珉,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论文关键词 农村环境 法律问题 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
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二)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
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三)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四)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
十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公众参与率比较低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
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三)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
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立法是关键,环境立法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相对比较薄弱,这就给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带来了很大阻碍。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政府的要求,努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规划,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重要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地带,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预案,另外还应当尽快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等新型行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最重要的是无论制定法律,还是法规都应当充分面向公众,让每一个公众参与进来,这样所谓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考虑到农村成员的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比较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应该浅显易懂,以便每一个公众都能了解学习,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的执法。
(二)强化农村环境执法与监督检查
构建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必须完善环境保护监督机制。环保执法愈深入,监督机制的重要性就愈发凸现。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各县、区农村环境状况;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制度。研究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不仅要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强制监督,还应当进行正确的政策领导,使农民自觉的进行正确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约环境执法成本,还可以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最后还要发动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做到强化环境执法与群众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
论文关键词 农村环境 法律问题 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农村环境主要是指以广大农民的聚居地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自然及社会条件的总和,包括,大气、土壤、水体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幅员辽阔、人口稀少,工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相比于发展迅速的城市来说,环境污染的空间还相对富余,因此,农村环境逐渐成为城市环境污染之后的另一个区域。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加大了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一些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逐渐伸向了农村,使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也受到严重挑战。
我国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村水体土壤污染严重由于国家对新农村发展的推动,农药、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渐加剧,使农村的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化肥、农药的使用可以对减少虫害、提高作物产量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化肥、农药用量的不断增加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减少、土地质量下降,不得不依赖更大量的化肥。其次,农药、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作物,使产品品质低劣,市场竞争能力差。农药、化肥同时还大量杀死无辜的动物、鸟类、昆虫,破坏生态平衡。大量废弃的农膜遗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碍作物的生长。而且这些“白色污染”很难被消除,因为农膜在50年之内都无法被分解。
(二)农村的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的污染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废弃物也越来越多,加之不恰当处理就会对农村的环境造成危害。我国的人畜粪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认为是目前农村三类主要废弃物污染源。据有关调查,农村人畜的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还不到5%,农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没能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农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随处倾倒,流向路边地头、沟渠池塘以及被蒸发到空气中,严重污染着土地、大气、水源和庄稼,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平衡。
(三)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农村,有很多农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树木森林砍伐使之变成耕地,他们没有认识到森林是农业的生态屏障。目前我国森林覆盖率越来越低,已经不足15%,除去大片林区,广大农村地区的森林覆盖率则更低,。水利是农业生产的命脉,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国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严重浪费。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渐趋荒漠化,有的只能弃耕,使一些地区的环境不在适合农民的生活居住。我国经济发展规模扩大、人口逐渐增多,饮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实际可用的水量却逐年减少。可见滥砍滥伐造成的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设想。
(四)一些新型企业造成的污染十指出,对新型农村的建设要围绕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文明建设一起发展。但是,目前国家为了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味的强调以工业致富农村,致使乡镇企业在农村大力发展起来,但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凸现出来,由于乡镇企业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业,而且这些行业技术含量较低,经营分布比较广,使得农村环境污染面覆盖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开始搞一些副业,比如禽畜养殖等,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这样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较大,禽畜粪便的污染对人体的影响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杀伤,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公众参与率比较低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地位处于弱化的状态,特别是处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村环境保护还仅仅依赖于政府的推动。中国虽然已经完成了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但是农村人们的接受能力毕竟有限,更何况是环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众只是的跟随政府的脚步,当政府进行农村环境进行决策时,公众就会被组织起来集体参与;在政府没有环保政策时,便很少有公众参与。由于这种参与是在政府倡导下进行的,公众并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立场。农户们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公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对于不断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依然不强。公众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我国环保项目开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看,我国还缺少专门性的法律来规范农村环境的保护,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有些甚至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没有可执行性。农村环境形势已经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仍然达不到要求,这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和财产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农村环境保护还有很多方面没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规条例根本不适用农村,而适用农村环境的法律又不够完整且滞后,目前,我国农村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政策都跟不上发展的步伐,以农药的检测体系为例,不仅检测的能力落后,就连检测的标准和覆盖面也很低,而且对农药残留超标监管力度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还有近几年来发展较快的农村城镇化以及乡镇企业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等等,当前的法律都没有相应的规定。
(三)农村环境保护执法系统混乱由于农村大部分远离城市,环境保护的执法情况不能得到保证,而且农村环境保护职能和职权及各部门的分工不明确。另外我国涉农环境保护事项范围广泛,而国家关于涉农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对于涉农环境保护事项,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据的,这种职权分工上的不明确导致两部门争相管理对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务,而对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务则相互推诿。还有就是地方官员为了政绩都把主要环境执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从而忽略了农村环境的执法,例如对于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事项,生态保护执法等,往往是城市严农村松,甚至农村根本就得不到执法,这都导致了农村环境执法过程中出现难以操作的事实。
三、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议
通过上对我国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立法建设已经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立法是关键,环境立法是环境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但目前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相对比较薄弱,这就给农村环境保护的进行带来了很大阻碍。所以,当前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政府的要求,努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设施建设的规划,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机制的投入和运行机制,对重要饮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地带,制定并颁布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农村环境质量、人体健康危害和突发污染事故相关预案,另外还应当尽快制定针对乡镇企业等新型行业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最重要的是无论制定法律,还是法规都应当充分面向公众,让每一个公众参与进来,这样所谓的法律体系才能发挥作用。考虑到农村成员的文化水平及法律意识比较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应该浅显易懂,以便每一个公众都能了解学习,这样也有利于执法部门的执法。
关键词:环境问题人与自然
一、经济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举世瞩目,GDP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同样不容乐观。土地沙漠化,春季肆虐的沙尘暴,不仅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也阻碍经济的发展。没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人民的幸福生活无从谈起,经济的发展也失去了终极目标,反过来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西南省份先后出现了大范围的干旱。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数十亿元人民币。”“‘近两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严重’已经成为调查中受访者的共识,这种说法的支持率达到94.8%。而选择‘一般’和‘说不好’的占4.1%,“不太严重’的占1.1%。在梁从诫主编的《2005年环境绿皮书》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些统计数字:《人民日报》报道,山清水秀的四川省每年因酸雨造成的损失高达113亿元;《光明日报》报道,汽车尾气已成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源,到2025年前后,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居‘世界第一’;新华网消息,当前我国农产品产地正遭受从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的全方位立体污染;中新社电,中国90%的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从空气、水源到土壤、粮食,我国的环境问题渐渐从‘局部潜在’走向‘全面爆发’。有网友评价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迷迷瞪瞪上山,稀里糊涂过河’。本次调查也印证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关注和担忧。调查中,公众最担心的是水污染,87.1%的人认为水污染对生活影响最大。接下来依次是空气污染(85.6%)、生活及工业垃圾污染(73.0%)、食品污染(63.0%)、植被减少和荒漠化(57.2%)、噪声污染(52.1%)等等。”
这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教训是极为惨痛的。严重的环境问题已经阻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我们经济增长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局面。现在的环境问题引起了各个方面的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问题已经提到战略高度。
二、经济发展中如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马克思认为,自然反映人的本性。人的功利价值观影响着自然界的发展,人的不合理的消费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关于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丹的发展模式给我们以启示。
2.1不丹模式给我们的启示“所谓不丹模式就是注重物质和精神的平衡发展,将环境保护和传统文化的保护置于经济发展之上,衡量发展的标准是国民幸福总值(GrossNationalHappiness,GNH),而不是我们通常采用的GDP(国民经济总值)。国民幸福总值最早由不丹国王旺楚克在1970年提出,他认为政府施政应该关注幸福,并应以实现幸福为目标。他提出,人生基本的问题是如何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保持平衡。在这种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国民幸福总值指标。追求GNH最大化是不丹政府至高无上的发展目标。实践的结果是在人均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人民生活得很幸福。”不丹的发展模式就是环保优先的发展道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很好地发展环境,为了环境保护宁可牺牲旅游资源所提供的经济价值,采取有限的旅游政策,对旅游人数进行有效的限制,从而使环境得到保护。这种模式显示了强劲的后发优势,“它一直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现在已经超过印度等其他国家,在南亚各国中是国民平均收入最高的国家。在世界银行的排行榜中也大大超过了其他发展中国家成为第一位。”不丹人民在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恩惠的同时,没有被物欲所迷惑,保持着平和与淡然的心境。
2.2经济发展中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的措施和谐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根源于人。人的本性、价值观影响着生态的发展。那么一个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就是自然界的不破坏,归根到底就是持有怎样的发展观,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注重物质增长的发展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而且这种发展观的后发优势已经日显衰竭和不足,所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提醒我们要注重人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2.2.1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教育事业,促使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的发展观左右着我们的发展,也影响着我们的发展速度。我们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提出了四大文明,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其中生态文明是最重要的文明,它既是四大文明的基础,又是四大文明的最高境界。现在一个国家最大的安全不仅是有没有高水平的军事设施,生态的安全与否更是最大的安全。生态文明的最高境界就是达到我国古代文化中所强调的天人合一的境界,人不是大自然的主宰,大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我们应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同样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
2.2.2要禁止人类无穷尽的贪婪欲望,节制自己的欲望,注重人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环境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人的贪婪的欲望所致。我们为了自身的享乐去食用珍贵动物,导致某些动物的灭绝;我们大肆开发旅游资源,破坏了原来的生态平衡。这些都是人类片面追求物质财富,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环境问题所导致的恶果。在发达国家中,如美国和日本,由于严重的环境问题,高GDP的增长并没有带来相应幸福感的增加,这说明,人的幸福感不仅仅来源于物质财富的增加。人的幸福快乐不应该仅仅是建立在物质满足的基础之上,不能是简单的拜金或者是物质的奴隶,还有物质以外的因素起着重要的作用。最近的研究表明影响人的幸福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长,还包括家庭幸福、良好的生存环境、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等等多方面的因素。人的幸福应该是建立在更高的要求之上。与此相适应,国家的发展观要想提高人们的幸福感,不能简单地把发展定位于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满足物质生活需要,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同时,也要有更高层次的发展要求,例如高尚丰富的社会生活,和谐优美的环境,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最终目标。:
风电场的道路承载着风机大型设备运输之用,宽一般在6-8米,长度几十公里,无疑是对山区环境破坏最严重的一个项目,特别是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一般形成1厘米表土腐殖质层需要200-400年时间,因此地表土是难以再生的宝贵资源。在道路修筑前召开专题会,制定具体施工措施,确定剥离厚度,保存和防护方案,回填方案。风场道路表土剥离量大且距离远,易采用“大分散”存放方式。再就是加大对施工队伍环保制度的宣传,增强参建队伍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刚性要求。开工时首先把地表土剥离,用推土机推至合适的存放地点,为减少表土运输费用,道路修筑过程中每隔一段选一个表土存放点,道路修筑过后,用机械把道路边坡夯实,再用存放的地表土覆盖,覆土时应适当压实,增加与边坡粘合力,避免顺坡向下滑移。一场雨水过后,地表土中遗留的种子就会发芽,春笋般的长满道路边坡,这样既保护了环境,又减少了水土流失,避免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关键是施工过程加强监督,加大对施工队伍的约束机制。
2集电线路施工
35kV集电线路是风场风机至升压站的电力传输线路,铁塔数量在几十到上百之间,分布在整个风电场,表土剥离易采用“小集中”存放方式。一基铁塔基础开挖面一般在十几个平方,且大多在山坡上,如措施不当施工时基坑开挖的地表土会随坡流放,对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所以施工前一定做好充足准备工作,购置塑料彩条布或薄膜,施工时把剥离的地表土存放在基础旁边的塑料薄膜上,做好防止流失的保护措施。等基础回填合格后,把地表土覆盖在上面压实,除露出的基础柱头外,铁塔下面生长出绿色的植物,这样保护了环境减少水土流失,铁塔和小草相映生辉,关键是加强验收,确保地表土的剥离、存放、覆盖落实到位。
3风机平台施工
风机平台是风机设备的吊装场地,一般在40*50米左右。以50MW风电场为例,单机容量1500kW的风电机组要33台,单机容量2000kW的风电机组要25台,由于风电机组数量多,占地面积大,分布广,对植被的破坏较严重。山区的地表土一般不足20厘米,很是珍贵,所以风机平台平整时首先确定平台几何尺寸,用推土机把地表土小心剥离,存放在机位旁边的合适位置,以免影响风机吊装,风机基础回填合格,风机吊装完成后,把存放的地表土覆盖在风机平台,恢复植被,保护环境避免水土流失,让绿色的小草托起银色的风机,关键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过程监管,避免地表熟土和生土混放。
4结束语
1从最优化值到最小—最大值:环境与发展的可持续性规划途径
关于方法论总起来说可以分为两类:即最大—最优化途径(maximization-optimizationapproaches)和最小—最大约束途径(minimax-constraintapproaches)。每类途径又可根据经济和生态指标进一步划分,形成一个2×2方阵的方法类型(表1)。
表1环境与发展规划中的可持续途径[1]
TableApproachestowardsutainableenvironmentanddevelopmentplanning
生态最优化途径和经济最大效益途径都基于理性模式,依赖于完全的信息并相信基于科学知识,人们能制定一个最好方案。而最小—最大值约束途径的一个共同点是追求回避最坏结果的出现,而不是追求最佳状态。最小—最大值的概念取之于搏弈论中的最重要原理,即最小—最大值原理[2、3],它用来说明竞争双方为保障各自最低利益所应采取的战略。最小—最大值是一种平衡点,这一原理提倡对政策与策略进行多角度的或双向的选择,这种选择实质上是一种反复辩护的过程,本文所取之义就是在保障自身最低安全水平条件下,允许对方寻求最大利益的一种战略。
2最大—最优化途径
2.1经济最大效益途径
在经济最大效益途径中,货币价值被用来计量自然资产和人造资产,基本指标是成本效益。它根据成本—效益模式,分析和追求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最大社会效益,允许以人造资产来取代被消耗的环境资产。如果这样,只要最大地获取自然资本与人为资本的总和,我们的后代就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说当代人的经济活动肯定可以使后代人的生活更好而不是更差。这一途径在环境的可持续性利用中的有效性已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怀疑和反对[4、5]。理由包括:
(1)它用货币价值来衡量环境资产的成本或效益可能导致“定量偏差”(quantitativebi-as),因为估价大多基于人的偏好,即“支付意愿”(willinesstopay)。一个合理的环境计价必须依赖于完全的信息背景,但这种背景往往是不存在的。今日的杂草也许正是明日的癌症良药。
(2)它假设自然资产是可以用人为资产来取代的。这样一来,所谓的可持续性就被误以为可以通过维护最大的人为资产和自然资产之和来实现,而不是通过保护环境资产来取得。
(3)它把效益作为人类代际之间以及人与其它物种之间环境资产分配的唯一决定指标。但实际上,成本—效益分析模型只能反映当代人的此时此地的偏好,而不是下一代人的、更不是其它物种的偏好。所以,以经济最优化和经济效益指标无法指导可持续环境与发展的规划。
2.2生态最适途径
生态最适途径基于资源的适宜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地质、水文、土壤和植被等等的分析。规划的目标是寻求土地利用和人类活动的生态最适性。通过景观规划师I.McHarg的“自然设计”(designwithnature)[6],这一途径被系统化而成为本世纪规划史在方法论上的一个重大发展。McHarg把该方法总结为“所有系统都追求生存与成功。这种状态可以描述为负熵—适应—健康。其对立面则是正熵—不适应—病态。要达到第一种状态,系统需要找到最适的环境,使环境适应自己,也使自己适应于环境”[7]。景观规划的目标是寻求一个生态最适的土地和资源利用状态。这时,对景观的每一种利用都反映景观本身的内在价值,而这种内在价值可以通过对所在地进行系统的科学分析来发掘。正如McHarg所相信的“我们可以因此判别生态系统、机体和土地利用的合适环境。环境在本质上越适合于它们,适应过程所做的功就越小。这种适合是一种创造,这是一种最大效益—最小成本的途径”[6]。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生态最适途径与经济最大效益途径在本质上遵循同样的理性思维。
生态最适模式在景观及环境规划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广为应用。但其弱点也很明显。它被作为自然决定论和技术崇拜论的模式而遭到许多学者的严厉批评。Litton和Kieiger[8]认为,这一模式对解决问题并无益处反而有误导之嫌。
经济最优化和生态最适化模型都相信人类的知识可以为人类寻求一条明确无误的、最佳的行动路线,认为这正是规划所要遵循的。完全的信息和系统的科学研究是取得这一目标充分必要的条件。这一规划的理性模式早已受到人们的怀疑[9、10]。人类的知识往往有其不完善性和不确定性。有人甚至认为知识尚不能完全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11]。这种观点得到Simon的认知学研究的支持[12]。他认为人们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没有一个决策过程完全符合理性的原则。人类并不需要完全的信息和同时考虑所有可能方案后再作决策。人类并不追求最优,而是追求满意的、并且基本上是可行的途径。
尽管经济最优化和生态最适化都遵循理性模式,而实际上两者所导致的结果是不能兼容的[13],经济上的最优化途径并不是生态上的最适途径,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是相矛盾的。由于对这种矛盾的认识,人们提出众多的通过限制经济发展来保证生态过程和环境健康的途径。
3最小—最大约束途径
3.1对经济过程的限制
最低安全标准(SafeMinimumStandard,简称SMS)是经济学家提出的众多关于限制经济活动和发展的概念之一。最早由Ciriacy-Wantrup[14]提出,用来解决濒危物种的保护问题。这一概念试图阐明怎样避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最坏状态,如物种的灭绝。这种最糟状态是不可逆的,而其社会损失又是不可确定的。SMS认为物种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但其可再生性只存在于一定阈限之内。一旦超出这一阈限,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就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导致人类可利用资源库的枯竭。由于社会和自然的不确定性,这种不可逆的后果是不可知的。防止这种灾难后果或最坏后果的一个办法是采用最低安全标准。利用这一标准,使足够的栖息地得以保护。SMS实际上来源于搏弈论的最小—最大值原理[2、3]。
假设社会必须在两种可能的选择中取其一:一是建水坝,从而获得电力,但导致濒危物种的灭绝;二是根据SMS,不建水坝,从而保存了濒危生物,但丧失了电力。再假设,可以获得的电力价值为X;而濒危物种对未来的价值有两种可能性:可能性一,价值为0;可能性二,价值巨大,为Y。这样,两种政策选择与濒危物种价值的两种可能性构成最大社会损失(表2)
表2不同政策选择的社会损失矩阵
Table2Societallossmatrixfordifferentpolicyoptions
由表2可以看出,在采取建坝政策时,最大的社会损失发生在濒危生物对未来具有巨大价值Y的情况下,此时的损失为Y;在采取SMS的不建坝政策时,最大的社会损失出现在濒危生物对未来并无价值的情况下,此时的损失为X。最终选择哪一个政策,取决于Y与X的大小比较。如果X
这一最小—最大值原理没有把利益的代际之间的分配考虑进去,也缺乏可变通性。对此Bishop[15]提出了一条改进原则:除非社会利益的损失大到无法接受,SMS都应该被选择。至于多大的损失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大”的问题,不仅仅应从经济上来分析,还应从伦理上来分析当代人会愿意承受多大的损失而不去向后代强加某种不确定的环境阴影。有人认为,SMS概念可以直接应用于所有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问题。因为它允许现代人有限制地使用自然资源,同时能保护它们为后代所享用。SMS也能间接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而鼓励资源的节制利用[4]。
除SMS和最小—最大值原理外,学者们也提出了其它类似概念,如“可持续限制”(Sus-tainableConstraints,简称CS),“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即PP)等[4、5、16]。这些概念都强调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而给后代预留以备不测,防止“最坏”事件或“很高损失”的发生。
但这种最小—最大值途径应用于规划中同样产生一系列问题。第一:关于“最坏事件”,在规划过程中,只能是根据不完全信息来判断的。最坏事件不可能是已知的或可预见的一系列后果之极坏状态,也不可能是想象中的最坏事件。所以,它往往不分青红皂白地被作为任何政策的借口,来处理环境损失不可知时的情况,结果使政策本身失去可辩护性。第二是关于“很高”的社会损失。无论是SMS或是其它相似概念,都不能明确什么是“很高”的社会损失[16]。SMS、PP等发展限制概念在发达国家中的小范围景观或环境改变时看来有意义,争议的只不过是新建一个度假区还是增设一块保护地的问题。但在发展中国家则困难得多,在那里,为了生存而开垦一片自然地也许会带来非常高的社会损失(包括稀有物种和栖息地的消失),但是不开垦这片自然地带来的损失也同样是非常高昂的,因为它关系到居民的生存和温饱。
3.1.2发展阈限概念
发展阈限的概念自Malisz在60年代提出后进一步由Kozlowski等人发展完善[17~19]。该分析方法最早用于城市规划,特别是居民区的规划,是针对开发过程中受到的客观环境制约这一现象提出的。这些限制导致开发过程的间断,表现为开发速度的减缓,甚至停顿。克服这些制约需要额外的成本,即阈值成本,俗称“门槛费”。这些“门槛费”通常很高,它们不仅仅是一般投资费用,同时也是社会和生态代价。
在某一地域内的一系列阈限中,有一些是关键阈限,比其它阈限强加给开发过程的限制要大得多。克服这些关键阈限面临异常的困难,需要异常高的额外成本,并有可能为开发战略的形成起关键作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克服或只能通过换取地理环境的不可逆转的损失来克服的阈限,被称为顶级(或边界)阈限。这些阈限标志着城市发展和土地开发的“最终”位置、规模、类型和时间限制[18]。
阈限分析方法有几方面的局限性。首先,它基本上是一种定量化方法,多种开发方案都折算成单一的衡量指标,即阈限费用。尽管该方法声称也考虑社会和生态效益,实际上它只落实到经济成本问题。在房地产开发方案中,效益指标由每一种开发方案中的阈限费用除以住房单元数来求得。其次,阈限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也非常局限,主要只适用于住宅区的开发,而对其城市发展问题只起到间接的参考作用。
3.2生态约束途径
3.2.1承载力
承载力(CarryingCapacity,即CC)是用以限制发展的一个最常用概念。CC最早在生态学中用以衡量某一特定地域维持某一物种最大个体数目的潜力[20],现在则广泛用于说明环境或生态系统承受发展和特定活动能力的限度。它被定义为“一个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机体的再生能力、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的前提下,承受有机体数量的限度”[21]。CC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对环境造成的总的冲击与我们所估计的地球环境承受能力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余地,因为尽管我们知道环境存在着某种顶极的界限,但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越过这种界限。
正象可持续性概念一样,承载力也是非常难以定义的。它必须同时考虑资源、基础设施和生产活动,另外还要考虑社会对生活质量的偏好。在区域环境规划和管理中,CC一般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22]:①生产过程赖以进行的资源;②人们对生活水平的期望,包括物质需求和服务需求;③生产原材料和生活用品分配方式及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④环境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同化能力。
CC概念应用较多的是自然公园游人容量的控制[23、24]。在这些应用中,承载力的定义包含两层意义:一是社会承载力,涉及到游人对其体验的满意程度;二是自然承载力,它与自然本身的环境和生物过程有关,并与自然地的保护相联系。前者可以根据对公园使用者的抽样调查来确定;而后者则通过某些方法来测定,如简单的专家评定,复杂的模拟、遥感技术和长期的定点观察。只有当CC能真正被定义之后,其在环境与发展中的应用才有意义。然而,定义CC的方法远未成熟,定义CC必须依赖于建立某些限制因素与增长因素之间的定量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很难确定的,这正是CC研究很难有成效的主要原因[25]。CC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某一地域的内在的某种数值,环境能承受的冲击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环境管理者对环境维护的目标,所以,有多少观点就可能有多少种承载力的定义。因此,Hardin[26]提出了文化承载力(CulturalCarryingCapacity)的概念。
3.2.2顶极环境阈限
顶极环境阈限(UltimateEnvironmentalThresholds简称UETs)是上述城市与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阈限分析方法的最新发展和延伸,用以讨论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及其对发展的种种限制。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强加在发展过程的阈限中,有一些限制是绝对的、最终的,即顶极阈限。Kozlowski对UETs的定义是“一种压力极限,超过这一极限,特定的生态系统将难以回复到原有的条件和平衡。某种旅游或其它开发活动一旦超越这种极限后,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导致整个生态系统或其重要局部的不可逆的破坏”[18]。
UETs是开发过程的最终环境边界,它们在为开发过程确定生态上健康的“答案空间”(SolutionSpace)上有关键的意义,每一层次的规划都在这种“答案空间”中寻求开发的途径和方案。这种“答案空间”被认为是对定义“承载力”的一个贡献。规划应在保护自然的同时指导甚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矛盾可以通过把规划过程分解成两个相互独立的阶段来解决:即限制性的和促进性的[19]。在限制性阶段中,优先权应归于生态和资源的保护,而在促进阶段中,规划应注重在“答案空间”中探索各种开发的可能性方案,而这些可能性方案的边界是由规划的限制阶段所决定的。
UETs从环境的4个方面来定义“答案空间”:地域边界、定性边界、定量边界和时间性边界,由此来确定特定开发项目的区位、规模、类型和时间。可以通过分析开发活动形式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并结合对主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来确定UETs,这种环境评价包括下列各方面:①特有度(DegreesofUniqueness),即一种环境元素或成分在某一空间范围内出现的频度;②变异度(DegreesofTransformation),即环境元素或成分偏离原先自然状态的程度;③耐受度(DegreesofResistance),即忍耐不良冲击的能力和受破坏后的自我恢复能力;④生物学价值(BiologicalSignificance)。
UETs方法虽有许多启发意义,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其中的一个重要局限是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UETs的定义基于对发展形式与其对环境冲击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以及对环境因素的评价。但这种分析和评价所依赖的信息通常是不易得到的。UETs方法的主要目标是为开发规划定义一个生态上健康的“答案空间”。超过这一空间,自然资源的保护应具有优先权。但当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其它物种的生存同样面临着威胁时,UETs方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也就是说,当人类生存的“答案空间”与物种生存的“答案空间”重叠并相互排斥时,谁应有优先权呢?这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与资源规划中必须面临的问题。
UETs方法最早从旅游开发活动中总结出来。在那种情况下,人类生存不是一个问题,而且,旅游活动带来的生态破坏相对来说较易解决。但在其它情况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用UETs有许多因难。
3.3安全格局途径
在分析以上各种可持续规划途径,比较其利弊的基础上,笔者曾提出安全格局(SecurityPattern,简称SP)概念[27~29]。与城市和经济发展过程的阈限一样,生态过程也存在着一系列阈限或安全层次,但是这些阈限对整体生态过程和环境来说都不是顶极的或是绝对的。它们是维护与控制生态过程的关键性的量或时空格局,如生物保护中体现在不同安全水平上的保护对象的种群数量、保护地的面积、保护地的数目以及与保护地之间的距离等阈限[30~33]。与这些生态阈限相对应,景观中存在着一些关键性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构成某种潜在空间格局。这种格局被称为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它们对维护和控制某种生态过程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同样,景观中也存在对维持其它过程起关键作用的安全格局[1],包括:农业安全格局,它由农田保护地的面积、保护地的数目以及与保护地之间的关系等构成,并与人口和社会安全水平相对应,使农业生产过程得以维持在相应的安全水平上;视觉安全格局,它们由对视知觉有关键影响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所构成,使环境的视知觉过程得以维护在某一水平上;文化安全格局,它们由对乡土文化有关键影响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所构成,使地方精神与乡土文化过程得以维护,等等。基于安全格局的定义、识别和应用的规划方法称为安全格局途径。安全格局途径认为生态过程和其它过程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变所带来的冲击的忍受能力是有阈限的,但不承认最终边界的存在。同样,经济发展过程对环境与资源的依赖也是不均匀的,或是阶梯状的。安全格局是各方利益代表为维护各种过程进行辩护和交易的有效战略,它在尽量避免牺牲他人利益的同时,努力使自身利益得到最有效的维护。不论最终的发展与环境规划决策和共识在哪一种安全水平上达成,安全格局途径都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在相应的安全水平上达到高效。同时,安全格局把对应于不同安全水平的阈限值转变为具体的空间维量,成为可操作的城市规划、景观规划、环境及生态规划设计的语言,因此具有可操性。作为一种新的规划方法论,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安全是有等级层次的和相对的,不同水平上的安全格局可以使生态或其它过程维护在不同的健康和安全水平上。
(2)安全格局可以根据过程的动态和趋势来定义,而过程的动态和趋势是可以通过趋势表面来表达的。所以,根据趋势表面的空间特性可以判别对控制过程具有战略意义的局部、点和空间联系,即安全格局。(3)多层次的安全格局是维护生态或其它过程的层层防线,为规划和决策过程提供辩护依据,为环境和发展提供可操作的空间战略。
4讨论
作为总结,可以作以下几点讨论:
(1)无论是以经济最优或是以生态最适为目标的可持续规划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规划不可能是绝对的、唯一的,既非经济决定论的,也非环境决定论的。规划是多样化的、可替代的和可选择的,即规划应是可辩护的。(2)环境会对发展强加某种“最终”的或是“绝对”的限制,对此规划必须遵循。但是,这种限制或边界是很难定义的,或是难以接受的,它在规划中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3)在规划所依赖的许多经典概念和模式受到怀疑和摒弃之后,规划方法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探讨和发展面向21世纪的可持续环境与发展规划的新概念和模式,使可持续规划更为有效。安全格局途径正是在这一方面的一个尝试,它是否具有生命力还有赖于广泛的实践检验。
参考文献
1YUKong-jian.SecurityPatternsinLandscapePlanning:WithaCaseinSouthChina.DoctoralThesis,Har-vardUniversity,1995
2VonNewmannJ,MorgensternO.TheoryofGamesandEconomicBehavior.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1947
3LuceRD,RaiffaH.GamesandDecisions:IntroductionandCriticalSurvey.NewYork:JohnWilley&SonsInc,1957
4FoyG.Economicsustainabilityandthepreservationofenvironmentalassets.EnvironmentalManagement,1990,14(6):771-778
5PearceDW.Thegreatenvironmentalvaluesdebate.EnvironmentPlanning,1994,26:1329-1338
6McHargI.DesignWithNature(l992edition).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9
7McHargI.HumanecologicalplanningatPennsylvania.LandscapePlanning,1981(8):109-120
8LittonRBJr,KieigerM.(AReviewon)Designwithnature.JournaloftheAmericanInstituteofPlanners,1971,37(1):50-52
9FaludiA.ADecision-centeredViewofEnvironmentalPlanning.PergamonPress,1987
10AlexanderER.ApproachestoPlanning:IntroducingCurrentPlanningTheories,ConceptsandIssues.GordonandBreachSciencePublishers,1986
11DavidoffP.Advocacyandpluralisminplanning.JournaloftheAmericanInstituteofPlanners,1965,31:331-338
12SimonHA.ModelsofMan,SocialandRational.NewYork:Wiley,1957
13PearceDW.Anincompatibilityinplanningforasteadystateandplanningformaximumeconomicwelfare.EnvironmentandPlanning,1973,5:267-271
14Ciriacy-WantrupSV.ResourceConservation:EconomicsandPolicies.Berkeley,1968
15BishopRC.Endangeredspeciesanduncertainty:theeconomicsofasafeminimumstandard.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1978,60:10-18
16PerringsC.Reservedrationalityandtheprecautionaryprinciple:Technologicalchange,timeanduncertain-tyinenvironmentaldecisionmaking.EcologicalEconomics:TheScienceandManagementofSustainabili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1.154-166
17UnitedNationsThresholdAnalysisHandbook.NewYork: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UN,1977
18KozlowskiJ.ThresholdApproachinUrban,RegionalandEnvironmentalPlanning:TheoryandPractice.St.Lucia,(Queenland,Australia):UniversityofQueenlandPress,1986
19KozlowskiJ,HillG.TowardsPlanningforSustainableDevelopment:AGuidefortheUltimateEnvironmen-talThreshold(UET)Method.Vermont(USA):Avebery,AsggatePublishingCompany,1993
20dumEP.FundamentalsofEcology.Saunders:Philadelphia,PA,1971
21IUCN/UNEP/WWF.CaringfortheEarth—AStrategyforSustainableLiving.Switzerland:Gland,1991
22BishopAB,FullertonHHetal.CarryingCapacityinRegionalEnvironmentalManagement.WashingtonD.C:OfficeofResearchandDevelopment,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1974
23HeldRB,BricklerSetal.AStudytoDevelopCriteriaforDetermining.TheCarryingCapacityofAreasWithintheNationalParkSystem.DepartmentofRecreationandWatershedResources,ColoradoStateUniversity,1969
24KussFR,MorganJM.Estimatingthephysicalcarryingcapacityofrecreationareas:Acasestudyfortheapplicationofuniversalsoillossequation.Journa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1980,35(2):87-89
25OtolanoL.EnvironmentalPlanningandDecisionMaking.NewYork:JohnWiley&Sons,1984
26HardinG.Culturalcarryingcapacity:Abiologicalapproachtohumanproblem.Bioscience,1986,36:599-606
27YUKong-jian.EcologicalsecuritypatternsinlandscapeandGISapplication.GeographicalInformationSciences,1995,1(2):1-17
28YUKong-jian.Securitypatternsandsurfacemodelinlandscapeplanning.LandscapeandUrbanPlanning,1996,36(5):1-17
29YUKong-jian.Ecologists,farmers,tourists-GISsupportplanningofRedStonePark,China.In:CragliaM,CouclelisH.GeographicInformationResearch:BridgingtheAtlantics.Tayor&Francis,1997,480-494
30MacArthurRH,WilsonEO.TheTheoryofIslandBiogeograp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7
31HarrisLD.TheFragmentedForest:IslandBiogeographyTheoryandPreservationofBioticDiversity.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4
32FrankelOH,SouleME.ConservationandEvolutio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1
33FormanRTT.LandMosaics:TheEcologyofLandscapesandRegions.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5InstituteofPlanners,1965,31:331-338
12SimonHA.ModelsofMan,SocialandRational.NewYork:Wiley,1957
13PearceDW.Anincompatibilityinplanningforasteadystateandplanningformaximumeconomicwelfare.EnvironmentandPlanning,1973,5:267-271
14Ciriacy-WantrupSV.ResourceConservation:EconomicsandPolicies.Berkeley,1968
15BishopRC.Endangeredspeciesanduncertainty:theeconomicsofasafeminimumstandard.AmericanJournalofAgriculturalEconomics,1978,60:10-18
16PerringsC.Reservedrationalityandtheprecautionaryprinciple:Technologicalchange,timeanduncertain-tyinenvironmentaldecisionmaking.EcologicalEconomics:TheScienceandManagementofSustainabili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1.154-166
17UnitedNationsThresholdAnalysisHandbook.NewYork:DepartmentofEconomicandSocialAffairs,UN,1977
18KozlowskiJ.ThresholdApproachinUrban,RegionalandEnvironmentalPlanning:TheoryandPractice.St.Lucia,(Queenland,Australia):UniversityofQueenlandPress,1986
19KozlowskiJ,HillG.TowardsPlanningforSustainableDevelopment:AGuidefortheUltimateEnvironmen-talThreshold(UET)Method.Vermont(USA):Avebery,AsggatePublishingCompany,1993
20dumEP.FundamentalsofEcology.Saunders:Philadelphia,PA,1971
21IUCN/UNEP/WWF.CaringfortheEarth—AStrategyforSustainableLiving.Switzerland:Gland,1991
22BishopAB,FullertonHHetal.CarryingCapacityinRegionalEnvironmentalManagement.WashingtonD.C:OfficeofResearchandDevelopment,U.S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1974
23HeldRB,BricklerSetal.AStudytoDevelopCriteriaforDetermining.TheCarryingCapacityofAreasWithintheNationalParkSystem.DepartmentofRecreationandWatershedResources,ColoradoStateUniversity,1969
24KussFR,MorganJM.Estimatingthephysicalcarryingcapacityofrecreationareas:Acasestudyfortheapplicationofuniversalsoillossequation.JournalofSoilandWaterConservation,1980,35(2):87-89
25OtolanoL.EnvironmentalPlanningandDecisionMaking.NewYork:JohnWiley&Sons,1984
26HardinG.Culturalcarryingcapacity:Abiologicalapproachtohumanproblem.Bioscience,1986,36:599-606
27YUKong-jian.EcologicalsecuritypatternsinlandscapeandGISapplication.GeographicalInformationSciences,1995,1(2):1-17
28YUKong-jian.Securitypatternsandsurfacemodelinlandscapeplanning.LandscapeandUrbanPlanning,1996,36(5):1-17
29YUKong-jian.Ecologists,farmers,tourists-GISsupportplanningofRedStonePark,China.In:CragliaM,CouclelisH.GeographicInformationResearch:BridgingtheAtlantics.Tayor&Francis,1997,480-494
30MacArthurRH,WilsonEO.TheTheoryofIslandBiogeography.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1967
31HarrisLD.TheFragmentedForest:IslandBiogeographyTheoryandPreservationofBioticDiversity.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4
关键词:生态经济发展分析
0引言
生态与经济是一对相关概念,而且这种相关是正相关,也就是说,生态制约着经济,而经济发展反过来又影响着生态,地理环境的差异,使得生态具有了一定的区域性,同一区域内的生态组成要素是彼此相互影响的,且互相交叉,这种状况的存在就使得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了不同于其他经济发展模式的特点。构建生态经济发展的一定路径也就成为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生态经济的特征
任何要素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组成,生态与经济作为人类社会不可跨越的两大环节,其组合自然也就具备了一定的特征。
1.1协调性特征协调是一种普遍规律,无论在自然社会还是人类社会,都起着其他要素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存在协调,才可以表现出整体效应,才能反映出1+1>2,但协调的关键是什么呢?就是人类不仅要懂得正反馈还要懂得负反馈,既要懂得加也要懂得减,因为在一个系统里只有有加有减才能保证它是最稳定的,才能得到良性循环。如一个地方若鸟很多,那就会使虫很少,而虫一少,树就长的好,进而就为鸟创造了更好的生存条件,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在这个循环里有一个负那就是虫少了。假如虫多了,那就会使树少,鸟也就没了生存条件,那这个系统里就不稳定了。
1.2系统性特征生态经济作为一个系统,是由诸多要素组成的,但在这众多要素之中,生物是第一位的,也就是说这种系统性是以生物为中心的,没有生物的存在就不存在生态系统,而生物与环境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它们通过物质流、能量流和某些信息流使得生物得以跟环境进行交换,从而形成开放系统。这种开发系统的存在,使整个自然界处于良性循环状态,而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界的正常循环,否则经济的发展就会产生诸多难以解决的后患问题。
再者,生态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其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能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必须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只有这样,生态经济的系统性特征才能凸显出来。
1.3循环性特征整个自然界存在着一种循环,而这种循环也是其靠自身的力量来完成的,在这一点上,外力的作用很是有限,但人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干预这种循环的进行,由此也才形成了“恶性循环”和“良性循环”的概念。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惟独生态没有形成循环。而生态经济则要求必须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因为如果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循环是恶性循环,就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而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地发展。
此外,生态经济还具有一定的新的价值特征。生态经济在考虑自然时,已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仅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生态经济这些特征的存在,就要求人类在采取经济发展手段时,必须在此基础上选取合适的路径,进而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