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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认识自我论文范文

时间:2022-07-02 20:01:36

序论:在您撰写心理学认识自我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心理学认识自我论文

第1篇

二、让孩子在挑战中认识自我论文

以前,大班幼儿从高处往下跳的距离是60厘米,而对今天的孩子来说,这是很容易达到的要求。但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事并不能让每个孩子感受到强烈的成功感,也不利于自信心的树立。因此根据现代孩子的发展水平和能力,教师可以打破传统,提高要求,让孩子面临挑战,在不断战胜挑战的过程中树立自信心。每一个新高度对孩子来说就是一次挑战;每战胜一次挑战,孩子就获得一次成功的体验。从成功中,孩子看到了自己的能力,渐渐产生信心,逐步形成肯定的自我概念。

三、让孩子有获得成功的机会

孩子之间是有个体差异的,对不同孩子要区别对待。还是举前面的例子,如果以120厘米的高度来要求能力较弱的孩子,就有可能使他们遭遇失败,失去信心。如果教师同时安排100厘米、80厘米、60厘米等不同的高度,孩子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进行选择,并在获得成功的基础上产生向新高度冲击的信心。

四、让孩子有主动探索的机会

在体育活动中,教师应创造机会充分发挥幼儿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当活动器具展示在孩子面前时,教师应让孩子自己想出玩的办法,如“大家动脑筋想一想可以怎么玩,想的办法越多越好”、“除了这样玩,还可以怎样玩”等等。在探索的过程中,孩子们一次次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对自己的认识也会不断加深,自信心也随之增强。

五、多鼓励孩子

每一个孩子都需要鼓励,就像植物需要阳光、雨露一样。孩子尝试做一件事没有成功,这并不表示这个孩子无能,只不过是他还没有掌握技巧而已。如果我们指责孩子,孩子的自信心就会受到伤害并放弃努力。而在鼓励环境下成长的孩子,他们会懂得接受挫折和失败,他们会相信自己的能力并继续努力。

鼓励孩子最重要的是:一不要讽刺他们,以免使他们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二不要过分赞扬他们,以免使他们产生骄傲情绪。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鼓励的方法也应有所不同。鼓励的目的是让孩子相信成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由此发现自己的能力。如“继续下去,你会成功的”、“我相信你的妈妈看到了一定会为你高兴的”等鼓励性的语言可以使孩子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同时教师也应该告诉孩子,只要他们肯尝试、肯努力,就会感到乐趣无穷。

六、正确评价孩子的表现

幼儿的自我评价主要依赖于成人的评价。在体育活动中,教师主要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的方式向孩子传递赞许和反对的信息,而孩子则通过心理体验来接受教师的意图,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

用言语形式对孩子进行评价时应做到:

①有丰富的评价语。如果孩子的动作做得很好,而教师只用“好”或“不错”来评价,孩子会感到不满意。教师应预测孩子的需要和情境的性质,作出适当的表扬,使表扬产生真正的激励作用。例如,当孩子的动作完成得好时,教师可以说“你很勇敢”、“你做得很漂亮”、“这就是老师喜欢的”、“老师相信你可以做得更好”等。请孩子示范时,教师可以说“大家来看×××的表演”、“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等。事实上,教师可以用无数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情感。这样既可以增强教师和孩子间的关系,也有利于孩子自信心的树立。

②用肯定性语词代替否定性语词。肯定性语词能明显地告诉孩子应该怎么做,而否定性语词只告诉孩子不应该怎么做,却无法表达应该怎么做。孩子产生害怕心理时,教师用“勇敢些”、“放松些”就比用“不要胆小”、“不要紧张”更带有激励作用。用“你应该再努力些”、“我已经看到你在进步”、“我希望你做得更好些”比用“你不要偷懒”、“你的进步不快”、“你让我失望了”等更能使孩子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

非言语性的评价是通过面部表情、声调、身体动作等方式来表达的。它是语言交流的辅助形式,在体育活动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①辅言语。它包括语气、语调等。同一个语词,教师运用的语气、语调不同,它表达的含义就不一样。如“加油”两个字,如果语气生硬,就有责备的成分;如果语气亲切,就是一种鼓励。又如“啊”字既可以表示惊讶,也可以包含期待。

②动作行为。即通过身体动作来表示自己的态度或情感。由于体育活动场地较大,教师学会用点头、拍手、摇头等动作来表示赞同或反对是很重要的。

第2篇

【论文摘要】:分析哲学家赖尔批判了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否认了独立的心的存在,将心灵还原为行为,具有一定理论价值,但同时也面临方法论和本体论上的困难。由于其包含了物理主义的本体论,故成为一种"无头脑"的心理学。行为主义如何对待精神存在的事实?这也正是唯物主义必需直面的问题。

身心关系历来是哲学界反思的对象,在解决自我认知和他心知问题的过程中,哲学家们对心灵的认识范式不断发生转换,并在新的层次上有所迈进。笛卡尔范式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实体:物质和心灵。物质的本质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本质属性是思维,心灵状态只为个人所私有。对心灵的认知就是自我认知。笛卡尔范式引发的心灵认知问题上的唯我论和怀疑论遭到了猛烈的攻击和批评。其中以赖尔为代表的行为主义范式给予人们莫大的启发。豪无疑问,对身心问题的解答还没有理想的答案,也许问题是永恒的,答案是暂时的。文章试图从赖尔的行为主义身心观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以理清脉络促进新的认识。

在对心灵的不同方式的理解中,在行为主义学说中,赖尔是其主要代表。赖尔的心身学说主要集中在1949年出版的《心的概念》一书中。在该书中赖尔旨在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澄清有关心的问题的陈述和概念,以消除混乱。简言之,他的目的不是建设,而是批判或"治疗"。他在《心的概念》一书导言中开篇便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明确提出自己的目的是想修正我们已经具备的关于心的知识的逻辑地图。他说:"可以有所保留地说,本书提供了一种心的理论。不过,它并不给心的问题的研究添加新的信息……本书所做哲学论证的主旨并不在于添加我们对心的认识,而是想修正一下那张描给我们早已具备的种种知识的逻辑地图。"[1]

赖尔在驳斥其身心二元论时是借用逻辑范畴作出了有的放失的分析。他所及的范畴是指语句的逻辑类型--语言习惯。在一般情况下,范畴错误有两种表现,而心身二元论正是出现了范畴错误的两种表现,因而是错误的,这就是赖尔否定心的独立存在性的根本方法。

范畴错误的第一种表现是将某一逻辑范畴的语句误认为属于另一逻辑范畴,也即在表达中使用了不该使用的表达习惯。这种有范畴错误的陈述,从语法形式上看似乎是正确的。如:

(一)华盛顿既可指美国的一位总统,又可指美国的一座城市。

(二)克林顿既可指美国的一位总统,又可指美国的一座城市。

很显然,以上两个句子语法形式完全相同,但句子(二)实际上却是错误的。

原因是众所周知的。可以说,句子(二)犯的就是一个范畴错误,它被误作为句子(一)的同一范畴。同理,信奉"机器中的幽灵说"的人们相应于"身是什么,身在何处",他们把不属于同一范畴的"心"归属于"物"并类推出了"心是什么,心在何处"的错误提法。笛卡尔的"心是什么,心在何处"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也就无所谓心的独立存在。

赖尔别出心裁的以范畴理论来反驳笛卡尔的二元论,显示出其高超的逻辑思维水平,虽然这只是其行为主义理论的第一步。

赖尔进一步分析了笛卡尔范式的错误根源。在他看来,笛卡尔的权威学说的错误是伽利略的机械论推广所导致的副机械论的结果。物理学发展到笛卡尔时代,正是所向无敌一路凯歌行进的时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用物理学的机械论来说明、解释。这些解释都可以归于用"事物"、"属性"、"状态"、"变化"等概念概括而成的框架。于是,心是不同于身的事物,它的"属性"、"状态"、"变化"等属于与机械论概念框架不同,却相类似的另一个框架,它也有原因和结果,只是不同于躯体运动的原因和结果。"机械论的否定者把心说成是因果过程的另一个中心,它有点像机器,但与机器又有很大差别。"[2]因此,赖尔认为这些人的理论是一种副机械论的假说。

这种副机械论的假说与伽利略的机械论是属于同一逻辑类型的。笛卡尔力图避免机械论的错误,即不能接受人也是机器,只在复杂程度上与钟表有所不同的观点。笛卡尔想表明,心理事物不是机械事物的一个种类,于是他只是用一些对应的词汇来描述心的状况。但机械论的思维方式使笛卡尔依然使用了机械论的词法,"他对心理活动的描述不过是描述身体的特定词语的否定。说他们不位于空间,不是运动,不是物质的变形,无法被公开观察到,心不是钟表的零件,而是非钟表的零件。"[3]更进一步的考察,身受机械规律控制,相应的,心受非机械规律控制。"物理世界是一个决定论的系统,心理世界也必定是一个决定论的系统。"[4]这无疑又把心纳入了机械论的决定论系统中。可见,身心二元论实则是落入了与机械论同逻辑范畴的副机械论。三

赖尔借以上分析,是要阐明并不存在精神这种与身体相对立的东西,即无所谓独立的心灵的存在。作为一个分析哲学家,赖尔并没有直接回答"心是什么?",而是换了一种方式,也就是用描述的方法回答"心是怎样的"。因此,他把出发点放在考察那些像"精明的"、"谨慎的"、"愚蠢的"的心理谓词语句,并详细研究了"记忆、知觉、想象、理智、意志"等许多表示心理属性的概念。他说:"谈论一个人的精神……就是谈论这个人在做某些类事情时所表现的能力、倾向和爱好……"[5]。他要证明的观点就是:正是由于人们的行为方式才使我们认为人们具有这些心理属性,这是并不涉及任何纯属个人世界的存在。

赖尔事实上是用"作出行为的人"取代了"精神"概念。同很多分析哲学家一样,他并没有明确的回答"是什么",因为他认为,搞清楚相关概念的含义更为重要。因为,在他看来,心灵是什么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因为不存在独立存在的心,能观察到的,只有人的行为。

通过对描述心灵的相关词汇可以看出,对心灵的描述并没有说明别的,只是描述一种活动、功能,而不是描述实体。心灵不是第二剧场,"谈论一个人的心灵,……就是谈论人在做某类事情时所表现出的能力、倾向、爱好……实际上,认为可能有两个或者十一个世界的说法是毫无意义的。"[6]因此在赖尔那里,真正存在的只有身体和物质,真正发生的只有物理事件和物理过程。他相信描述心理状态的句子等值于描述行为的句子,从而为消除他心知问题上的怀疑论和唯我论提供了一条途径。

赖尔的行为主义范式相对于笛卡尔范式无疑是一个突破,然而赖尔的观点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从方法论上来看,赖尔把心灵还原为行为。但这面临一个问题是,对行为倾向的认识为什么就是对心理能力的认识?其逻辑根据或基础是什么?赖尔认为:是归纳,即从所观察的行为和反应向类法则命题的归纳。然而众所周知,归纳法的可靠性是倍受质疑的。即使有一定的可靠性。

再者,赖尔把心灵还原为行为,虽然二者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却不仅仅是外部可观察到的行为。有些心理状态与某种特定的外部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关系。而且两个行为上完全相同的人很可能在心理上是根本不同。由行为推断心理过程也是很不可靠的的,而且人的行为也是可以隐藏的,如心怀痛苦却面无痛苦的表情,如此一来如何辨析之?所以行为主义者在解释自我的意识状态时碰到了巨大的难题。

行为主义作为一种温和的物理主义,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从形而上学的层次上对心进行理解的.在本体论上,它主张把心的本质理解为行为,但是科学发展已经证明,逻辑行为主义对心的词汇的物理分析是不可能的。

回首赖尔在批判笛卡尔的理论时说:"每当一门新的科学首次获得一个重大的成就时,它的那些狂热的信徒们总是想入非非,认为只要将其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广开来,那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了。"[7]然而,他有没有想过,他的行为主义心灵观是不是犯了同样的错误?

第3篇

    【论文摘要】:分析哲学家赖尔批判了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否认了独立的心的存在,将心灵还原为行为,具有一定理论价值,但同时也面临方法论和本体论上的困难。由于其包含了物理主义的本体论,故成为一种"无头脑"的心理学。行为主义如何对待精神存在的事实?这也正是唯物主义必需直面的问题。

身心关系历来是哲学界反思的对象,在解决自我认知和他心知问题的过程中,哲学家们对心灵的认识范式不断发生转换,并在新的层次上有所迈进。笛卡尔范式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实体:物质和心灵。物质的本质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本质属性是思维,心灵状态只为个人所私有。对心灵的认知就是自我认知。笛卡尔范式引发的心灵认知问题上的唯我论和怀疑论遭到了猛烈的攻击和批评。其中以赖尔为代表的行为主义范式给予人们莫大的启发。豪无疑问,对身心问题的解答还没有理想的答案,也许问题是永恒的,答案是暂时的。文章试图从赖尔的行为主义身心观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以理清脉络促进新的认识。

在对心灵的不同方式的理解中,在行为主义学说中,赖尔是其主要代表。赖尔的心身学说主要集中在1949年出版的《心的概念》一书中。在该书中赖尔旨在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澄清有关心的问题的陈述和概念,以消除混乱。简言之,他的目的不是建设,而是批判或"治疗"。他在《心的概念》一书导言中开篇便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明确提出自己的目的是想修正我们已经具备的关于心的知识的逻辑地图。他说:"可以有所保留地说,本书提供了一种心的理论。不过,它并不给心的问题的研究添加新的信息……本书所做哲学论证的主旨并不在于添加我们对心的认识,而是想修正一下那张描给我们早已具备的种种知识的逻辑地图。"[1]

赖尔在驳斥其身心二元论时是借用逻辑范畴作出了有的放失的分析。他所及的范畴是指语句的逻辑类型--语言习惯。在一般情况下,范畴错误有两种表现,而心身二元论正是出现了范畴错误的两种表现,因而是错误的,这就是赖尔否定心的独立存在性的根本方法。

范畴错误的第一种表现是将某一逻辑范畴的语句误认为属于另一逻辑范畴,也即在表达中使用了不该使用的表达习惯。这种有范畴错误的陈述,从语法形式上看似乎是正确的。如:

(一)华盛顿既可指美国的一位总统,又可指美国的一座城市。

(二)克林顿既可指美国的一位总统,又可指美国的一座城市。

很显然,以上两个句子语法形式完全相同,但句子(二)实际上却是错误的。

原因是众所周知的。可以说,句子(二)犯的就是一个范畴错误,它被误作为句子(一)的同一范畴。同理,信奉"机器中的幽灵说"的人们相应于"身是什么,身在何处",他们把不属于同一范畴的"心"归属于"物"并类推出了"心是什么,心在何处"的错误提法。笛卡尔的"心是什么,心在何处"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所以也就无所谓心的独立存在。

赖尔别出心裁的以范畴理论来反驳笛卡尔的二元论,显示出其高超的逻辑思维水平,虽然这只是其行为主义理论的第一步。

赖尔进一步分析了笛卡尔范式的错误根源。在他看来,笛卡尔的权威学说的错误是伽利略的机械论推广所导致的副机械论的结果。物理学发展到笛卡尔时代,正是所向无敌一路凯歌行进的时期。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可以用物理学的机械论来说明、解释。这些解释都可以归于用"事物"、"属性"、"状态"、"变化"等概念概括而成的框架。于是,心是不同于身的事物,它的"属性"、"状态"、"变化"等属于与机械论概念框架不同,却相类似的另一个框架,它也有原因和结果,只是不同于躯体运动的原因和结果。"机械论的否定者把心说成是因果过程的另一个中心,它有点像机器,但与机器又有很大差别。" [2] 因此,赖尔认为这些人的理论是一种副机械论的假说。

这种副机械论的假说与伽利略的机械论是属于同一逻辑类型的。笛卡尔力图避免机械论的错误,即不能接受人也是机器,只在复杂程度上与钟表有所不同的观点。笛卡尔想表明,心理事物不是机械事物的一个种类,于是他只是用一些对应的词汇来描述心的状况。但机械论的思维方式使笛卡尔依然使用了机械论的词法,"他对心理活动的描述不过是描述身体的特定词语的否定。说他们不位于空间,不是运动,不是物质的变形,无法被公开观察到,心不是钟表的零件,而是非钟表的零件。" [3] 更进一步的考察,身受机械规律控制,相应的,心受非机械规律控制。"物理世界是一个决定论的系统,心理世界也必定是一个决定论的系统。" [4] 这无疑又把心纳入了机械论的决定论系统中。可见,身心二元论实则是落入了与机械论同逻辑范畴的副机械论。

赖尔借以上分析,是要阐明并不存在精神这种与身体相对立的东西,即无所谓独立的心灵的存在。作为一个分析哲学家,赖尔并没有直接回答"心是什么?",而是换了一种方式,也就是用描述的方法回答"心是怎样的"。因此,他把出发点放在考察那些像"精明的"、"谨慎的"、"愚蠢的"的心理谓词语句,并详细研究了"记忆、知觉、想象、理智、意志"等许多表示心理属性的概念。他说:"谈论一个人的精神……就是谈论这个人在做某些类事情时所表现的能力、倾向和爱好……" [5]。他要证明的观点就是:正是由于人们的行为方式才使我们认为人们具有这些心理属性,这是并不涉及任何纯属个人世界的存在。

赖尔事实上是用"作出行为的人"取代了"精神"概念。同很多分析哲学家一样,他并没有明确的回答"是什么",因为他认为,搞清楚相关概念的含义更为重要。因为,在他看来,心灵是什么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因为不存在独立存在的心,能观察到的,只有人的行为。

通过对描述心灵的相关词汇可以看出,对心灵的描述并没有说明别的,只是描述一种活动、功能,而不是描述实体。心灵不是第二剧场,"谈论一个人的心灵,……就是谈论人在做某类事情时所表现出的能力、倾向、爱好……实际上,认为可能有两个或者十一个世界的说法是毫无意义的。" [6] 因此在赖尔那里,真正存在的只有身体和物质,真正发生的只有物理事件和物理过程。他相信描述心理状态的句子等值于描述行为的句子,从而为消除他心知问题上的怀疑论和唯我论提供了一条途径。

赖尔的行为主义范式相对于笛卡尔范式无疑是一个突破,然而赖尔的观点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从方法论上来看,赖尔把心灵还原为行为。但这面临一个问题是,对行为倾向的认识为什么就是对心理能力的认识?其逻辑根据或基础是什么?赖尔认为:是归纳,即从所观察的行为和反应向类法则命题的归纳。然而众所周知,归纳法的可靠性是倍受质疑的。即使有一定的可靠性。

再者,赖尔把心灵还原为行为,虽然二者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但却不仅仅是外部可观察到的行为。有些心理状态与某种特定的外部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关系。而且两个行为上完全相同的人很可能在心理上是根本不同。由行为推断心理过程也是很不可靠的的,而且人的行为也是可以隐藏的,如心怀痛苦却面无痛苦的表情,如此一来如何辨析之?所以行为主义者在解释自我的意识状态时碰到了巨大的难题。

行为主义作为一种温和的物理主义,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从形而上学的层次上对心进行理解的.在本体论上,它主张把心的本质理解为行为,但是科学发展已经证明,逻辑行为主义对心的词汇的物理分析是不可能的。

回首赖尔在批判笛卡尔的理论时说:"每当一门新的科学首次获得一个重大的成就时,它的那些狂热的信徒们总是想入非非,认为只要将其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广开来,那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了。" [7]然而,他有没有想过,他的行为主义心灵观是不是犯了同样的错误?

第4篇

论文摘要:逆反心理是指客体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产生的具有强烈抵触情绪的社会态度。当代大学生虽未进入社会,但却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人生,看待社会,然而他们的年龄、心理、思想方法、思维方式及社会阅历和社会实践都与社会发展有着一定的距离,表现出一种不适应,常常处于一种困惑的矛盾焦灼状态.因此大学生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对待大学生的逆反心理.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现实态度。

“逆反心理”一词在近几年广泛流行,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提到大学生的逆反心理,每个人都可以举出不少例子。比如:对于先进人物的宣传,他们的反应不仅冷淡,而且反感,甚至贬低宣传及宣传者:当见到商品广告出现“价廉物美”字跟时.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这种商品的质量肯定是次的”,还有人说:“我一见到他就反感.一听到他讲话就不舒服”……凡此种种,都是逆反心理的表现。

究竟逆反心理的本质是什么.目前争议很大,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各种关于逆反心理的说法中,《心理学大词典》的解释基本上把它的本质属性揭示了出来,是比较规范的:“逆反心理是客观环境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具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换言之,逆反心理是指客体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产生的具有强烈抵触情绪的社会态度。进一步分析,它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从结构来看.逆反心理是认知、情绪和行为倾向三者的有机统一。逆反心理的认知成分是指对逆反对象的知觉、理解及评价;情绪成分是指对逆反对象的抵触情绪,即人们对逆反对象是反感或厌恶的:行为倾向是指对逆反对象意欲表现出来的行为,即逆反行为的准备状态。三者中,逆反心理的认知成分是基础,如果不对客观环境是否符合个体需要关系进行认识,是不可能有相应的情绪与行为倾向的。抵触情绪是主要成分,往往起支配作用。当逆反心理形成之后,只要逆反对象一出现,主体往往使认知、行为倾向服从它,从而维持整个态度中知、情、意三者的平衡。

第二,从特性来看,逆反心理是社会依存性与相对独立性的有机统一。逆反心理与其它社会心理一样。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方面依赖于它所反映的对象,即社会存在,另外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逆反心理受社会存在的制约,它产生于客观存在不符合主体需要之时,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当需要得到满足时,则不会产生。另一方面,逆反心理不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简单被动的反映,而是经过加工改造的能动反映。

第三.从作用来看.逆反心理有积极与消极之分。现在有一种倾向,提到逆反心理,不是认为它是好的,就是认为它是坏的,甚至认为它是一种变态心理。把逆反心理说成是一种变态心理显然是错误的,因为逆反心理是人脑对一部分客观事物的正常反映,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成员都可能产生。至于评价逆反心理的好与坏.一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抽象地谈论它积极与消极与否是不正确的.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其判断标准是看某一逆反心理能否对客观事物进行正确反映。

大学生历来都受到心理学家、教育学家及家长的特殊关注。十八、九岁到二十、二岁,是大学生生理上完全成熟,认识和情感有了飞速的发展,理想、信念、世界观趋于定型的重要时期。在这个阶段,由于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平衡性,受自我意识觉醒等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心理发展呈现错综复杂、矛盾重重的局面,逆反心理表现十分突出。

一是对正面宣传作反面思考。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学校、领导、教师的宣传,表现出一种不认同、不信任的反向思考他们往往以社会上某些个别的不公正的事实来以偏概全地全盘否定正面宣传。同样,也有一些大学生不能从全局出发.从一定高度上把握现实,片面地夸大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不完善和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可取之处,有时甚至进行有意无意的反面宣传。

二是对榜样及先进人物的无端否定。在教育过程中,许多教育者和家长都希望通过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来教育感染大学生,唤起他们的热情,以期达到激励后进的目的。但结果却往往适得其反。一些先进人物被说成是沽名钓誉的“投机家”或“傻子”,有些无端怀疑这些先进人物的动机,进而否定他们的先进事迹。对于身边的榜样,则冠以“拍马屁”,予以排斥和嘲笑。

三是对不良倾向产生情感认同。在一些大学生当中,打架斗殴被看作是有胆量:与老师、领导公开对抗被视为有本事:哥们义气等不良的行为倾向却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同。而那些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爱护公物、遵守校规校纪的大学生则被肆意讽刺、挖苦,造成在集体氛围里好人好事无人夸,不良倾向有市场,出现正不压邪的局面。例如我所带的班级中有个甲同学因为对正在和女朋友聊天的乙同学多看了几眼,导致乙同学不满,从而引发矛盾,双方还约定找个时间、地点私下解决这个问题。所幸的是我通过其他同学了解到了这个情况.并及时找到了甲、乙两位同学调解.最后化解了两位同学的矛盾。当时问到甲同学为什么不告诉老师,让老师来解决矛盾时,甲的回答是,告诉老师是小学生的做法,他们现在长大了,要自己解决问题,不管用什么方式。

对待大学生的逆反心理,教育者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态度。首先,要认识到逆反心理是一种跨文化的社会心理现象,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要根源存在,它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因此,对于大学生中出现的逆反心理,应泰然处之才是。其次,要正确分析逆反心理的性质。逆反心理虽是一种抵触性很强的态度,但是,积极的逆反心理却是一面明镜,如能加以正确地利用和引导,既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又能促进我们改进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对待大学生中消极的逆反心理应注意分析原因,进行克服、矫正和教育。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努力增强大学生的信任感。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教育者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做大量艰苦的、创造性的工作。我们不能用老眼光看新问题,根据21世纪大学生的特点,改革和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努力克服宣传教育中的模式化、八股调、“假、大、空”。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尽力教育、引导和满足大学生的政治期待。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非权力因素,增强大学生的信任感。在充满信任的环境中,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和稳定的心理系统.奠定克服逆反心理的心理基础。

第二,开展科学的思想品德教育。要按照大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科学的教育。首先应认识到大学生正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他们会出现五大高峰:体力高峰、智力高峰、社会需要高峰、创造高峰、超常行为高峰。这五大高峰反映了大学生心理上的五大特点:好胜、好奇、好变、好动、好疑。相应地会出现三大矛盾: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广阔性、灵活性与传统思维模式及正统思想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独立性和社会依附关系的矛盾;强烈的需要与道德、法制观念及社会物质文化条件的矛盾。只有了解了这些矛盾。善于调节和处理好这些矛盾,才有可能避免逆反心理的产生。

第5篇

论文摘要:在对青少年的施教中,教师、家长履专职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普遍感到当代青少年存在比较严重的逆反心理现象,同时又表现出无计可施、无可奈何的状态。逆反心理正在使很多教育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打击和动摇。为此,揭示逆反心理的实质、形成的原因,寻求解决的良策的问题便呈现在我们面前。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认知结构、判断能力和行为决策水平都有待提高,他们思维活跃但不稳定,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干扰。紧张的学习、激烈的竞争、单调的生活、成长的烦恼,还有来自家长、教师及学生自身的过高期望等,常常会诱发这些学生的消极情绪体验,产生不良的心理现象即逆反心理。《心理学大词典》的解释基本上把它的本质属性揭示了出来,是比较规范的:逆反心理是客观环境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产生的具有强烈抵触情绪的社会态度”。

1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主观原因

当今的青少年,虽未进入社会,但却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人生、看待社会。然而他们的年龄、心理、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以及社会阅历和社会实践都与社会发展有着一定距离,表现出一种不适应态度,常常处于一种困惑的矛盾焦虑状态中。

1.1年龄与生理条件

逆反心理在人生的各个时期都可能产生,但青少年时期逆反心理是最重的。这主要是由青少年迫切希望扮演的角色要求与家长、教师对他们不合实际的角色期待发生激烈冲突所致。同时,也与青少年知识经验不足以及思维的片面性有关。当人进入青春期后,生理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出现了第二性征,各种生理机能基本发育成熟,在心理上正处于断乳期,随着成人感的产生。独立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意识到自己长大了,要求成年人把他们当大人看待。理解他们、尊重他们。而他们不久之前毕竟还是小孩,许多家长、教师的观念还来不及或不愿转变,仍把他们当成孩子看待,对于青少年的烦恼、要求不能充分地理解和给予积极引导。于是,青少年因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自然产生了很强的逆反心理。

1.2心理过程式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认识、情感和意志的发展往往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他们的情感、意志的发展先于认知的发展上。在认识问题上,又容易出现非理性的认识。同时,许多青少年,由于他们的学习目的不同、需要不同、动机不同,在认知过程中,受每个人内部环境的不同影响,造成青少年在由知向行的转化过程中,不能正确地转到社会所要求的行动上来,因而极易产生逆反心理。

1.3好奇心的驱使

青少年多数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受好奇心的驱使,他们喜欢新事物和新知识。心理学研究表明,好奇心过强能形成一种特殊的心理需要,这种心理上的认知需要可以转化为学习活动的动机,诱发学习兴趣,促使和推动学习者去探索有关的事物和认知信息。青少年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迷信、不盲从,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正是他们好奇心的具体表现。一般说来。人们对于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越是不能接触的东西,越想接触,这就是所谓的“禁果逆反”。我们有些教师、家长禁止青少年做某事,却又不说明不能做的理由。结果适得其反,使“不要吸烟”、“不要早恋”之类禁令达不到应有的预期效果,青少年对于被禁止、批判的电影、文学作品、理论文章却怀着极大兴趣去观看、查阅……“被禁的果子是甜的”,好奇心驱使青少年有时甘冒受惩罚的风险去尝也许并不甜的“禁果”。

1.4思维品质的发展还不够成熟

在认知发展的过程中,青少年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等品质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很不成熟,加之社会经验不足,不懂得用历史的和辩证的眼光看问题,认识上容易产生片面性。看问题易偏激,喜欢钻牛角尖,在论证不足的情况下,固执己见,走向极端。这些青少年往往自尊心、虚荣心很强,但却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把教育者的劝说、批评、告诫看成是“管、卡、压”,看成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因而把自己放在教育者的对立面上,出现了在口头上回驳,在行动上反其道而行之的逆反心理。

1.5身心发展与客观环境之间的矛盾

青少年的需要已从低层次的生理、安全需要,开始跃进式地大幅度向高层次的交往需要、理解需要、成就需要、审美需要发展。这个发展过程常常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与阻碍,从而使青少年产生难以自解的挫折感。挫折和心理冲突是人的心理发展过程的必然,由于各人的承受能力不同,反映出来的强度大小也不尽相同。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的人,能够正确对待一切事物,比较容易调节自己的情绪,有能力把自己心理冲突的频率减弱,保持正常与平静的心理状态。然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有时难以正确对待一切事物,调节不好自己的情绪。没有能力把心理冲突平息下来。结果,挫折所带来的消极心理影响不断扩大,反控制情绪膨胀,逆反心理就会随之而来。

2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客观原因

2.1传统的文化观念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生产力状态决定了生产关系是以家庭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关系。家长是财产、生产分配的绝对管理者,家庭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家长。国家是家族的扩大,人人处在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的罗网中。在这种稳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家庭、血缘、宗法等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下,形成和积淀了中国稳定的上下、尊卑、等级、秩序的文化心理结构。在这种心理积淀的作用下。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上级或家长强调自身的权威、特权,而处于相对被动地位的年轻一代,受西方文明、民主、自由等思潮影响,其思想、行为与长辈容易发生抵触、冲突,但东方宗法等级社会形成的消极的、依赖的、苟安的社会心理层面,大多数人不愿亦不能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转而代之以抵抗方面较模糊、泛化的逆反心理。

2.2社会因素的影响

逆反心理的形成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条件、社会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当代的青少年生长在改革开放时期,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情况下,泥沙俱下,鱼目混珠,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个人主义和金钱意识的泛滥,有些人民公仆成了金钱的奴隶。他们为了追名求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执法犯法等现象屡禁不止,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而对现实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多数人把它作为批评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动力,少数人则以偏概全,不能分纪国法与不正之风的界限,不能区别绝大多数干部奉公守法与极少数败类营私舞弊的本质差别,一概采取不信任态度。这样就助长了逆反心理定势的形成,对宣传乃至宣传内容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这种心理氛围对青少年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2.3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影响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当代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明显变化。首先,生活动机和意向呈多维性。他们愿意接受提供思考、提供选择的非程式化、非单一结论的观点。追求享受与奋斗并举的生活。愿意享乐与奋斗交替存在。其次,重物质、重利益、重现实的价值观。对物质生活热烈追求和向往,在精神生活中崇尚现实的快乐原则,对个人、对社会十分注重效益的兑现。再次,强调自我的存在。追求自由的人格。他们用怀疑的目光看待世界,不喜欢人云亦云,不喜欢现成的答案。十分珍惜自己的时间,强调自身的价值。面对这些新的特点和新的变化,原有的静态化、程式化的思想教育工作方式很难适应,由此产生了一种较强的惰性作用,容易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3青少年逆反心理的调适与教育

对待青少年的逆反心理,教育者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现实态度。首先。要认识到逆反心理是一种跨文化的社会心理现象,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要根源存在,它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因此。对于青少年中出现的逆反心理,应泰然处之。其次,要正确分析逆反心理的性质。逆反心理虽是一种抵触性很强的态度,但是,积极的逆反心理却是一面明镜,如能加以正确地利用和引导,既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又能促进我们改进教育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对待青少年中消极的逆反心理,应注意分析原因进行克服、矫正和调适教育。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3.1着眼于社全环境和社全条件的改善,杜绝逆反心理再生的社会土壤

只要我们把改革开放坚持进行下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不断地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只要我们不断推进社会进步和民主化的进程,通过扎实有效地搞好各级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分子和刑事犯罪活动,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发生根本好转,逆反心理产生的许多消极因素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

3.2着力提高瓴导干部和征工队伍的素质,消除逆反心理产生的转发因素。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领导和教师。应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使自己的才智、能力、水平、德行与所履行的职责相符,只有“有理想的人讲理想,守纪律的入讲纪律,有献身精神的人讲献身精神”,榜样示范。现身教育,才最有说服力。

3.3努力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教育者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做大量艰苦的、创造性的工作。我们不能用老眼光看新问题,要根据2l世纪青少年的特点,改革和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要努力克服宣传教育中的模式化、八股调、“假、大、空”。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尽力教育、引导和满足青少年的政治期待。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非权力因素。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在充满信任的环境中,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和稳定的心理系统,奠定其克服逆反心理的心理基础。

3.4开展科学的思想品德教育

要按照青少年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科学的教育。首先应认识到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他们会出现5大高峰:体力高峰、智力高峰、社会需要高峰、创造高峰、超常行为高峰。这5大高峰反映了青少年心理上的5大特点:好胜、好奇、好变、好动、好疑。相应地会出现3大矛盾: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广阔性、灵活性与传统思维模式及正统思想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独立性与社会依附关系的矛盾;强烈的需要与道德、法制观念及社会物质文化条件的矛盾。只有了解了这些矛盾,善于调节和处理好这些矛盾,才有可能避免逆反心理的产生。

3.5要重视青少年的自我教育,注意调动他们自身的积极性

第6篇

论文摘要:在对青少年的施教中,教师、家长履专职青少年教育的工作者,普遍感到当代青少年存在比较严重的逆反心理现象,同时又表现出无计可施、无可奈何的状态。逆反心理正在使很多教育者的热情和积极性受到打击和动摇。为此,揭示逆反心理的实质、形成的原因,寻求解决的良策的问题便呈现在我们面前。

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认知结构、判断能力和行为决策水平都有待提高,他们思维活跃但不稳定,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干扰。紧张的学习、激烈的竞争、单调的生活、成长的烦恼,还有来自家长、教师及学生自身的过高期望等,常常会诱发这些学生的消极情绪体验,产生不良的心理现象即逆反心理。《心理学大词典》的解释基本上把它的本质属性揭示了出来,是比较规范的:逆反心理是客观环境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产生的具有强烈抵触情绪的社会态度”。

1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主观原因

当今的青少年,虽未进入社会,但却以全新的眼光看待人生、看待社会。然而他们的年龄、心理、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以及社会阅历和社会实践都与社会发展有着一定距离,表现出一种不适应态度,常常处于一种困惑的矛盾焦虑状态中。

1.1年龄与生理条件

逆反心理在人生的各个时期都可能产生,但青少年时期逆反心理是最重的。这主要是由青少年迫切希望扮演的角色要求与家长、教师对他们不合实际的角色期待发生激烈冲突所致。同时,也与青少年知识经验不足以及思维的片面性有关。当人进入青春期后,生理上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出现了第二性征,各种生理机能基本发育成熟,在心理上正处于断乳期,随着成人感的产生。独立意识不断增强,他们意识到自己长大了,要求成年人把他们当大人看待。理解他们、尊重他们。而他们不久之前毕竟还是小孩,许多家长、教师的观念还来不及或不愿转变,仍把他们当成孩子看待,对于青少年的烦恼、要求不能充分地理解和给予积极引导。于是,青少年因需要不能得到满足自然产生了很强的逆反心理。

1.2心理过程式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认识、情感和意志的发展往往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他们的情感、意志的发展先于认知的发展上。在认识问题上,又容易出现非理性的认识。同时,许多青少年,由于他们的学习目的不同、需要不同、动机不同,在认知过程中,受每个人内部环境的不同影响,造成青少年在由知向行的转化过程中,不能正确地转到社会所要求的行动上来,因而极易产生逆反心理。

1.3好奇心的驱使

青少年多数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受好奇心的驱使,他们喜欢新事物和新知识。心理学研究表明,好奇心过强能形成一种特殊的心理需要,这种心理上的认知需要可以转化为学习活动的动机,诱发学习兴趣,促使和推动学习者去探索有关的事物和认知信息。青少年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迷信、不盲从,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正是他们好奇心的具体表现。一般说来。人们对于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越是不能接触的东西,越想接触,这就是所谓的“禁果逆反”。我们有些教师、家长禁止青少年做某事,却又不说明不能做的理由。结果适得其反,使“不要吸烟”、“不要早恋”之类禁令达不到应有的预期效果,青少年对于被禁止、批判的电影、文学作品、理论文章却怀着极大兴趣去观看、查阅……“被禁的果子是甜的”,好奇心驱使青少年有时甘冒受惩罚的风险去尝也许并不甜的“禁果”。

1.4思维品质的发展还不够成熟

在认知发展的过程中,青少年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等品质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还很不成熟,加之社会经验不足,不懂得用历史的和辩证的眼光看问题,认识上容易产生片面性。看问题易偏激,喜欢钻牛角尖,在论证不足的情况下,固执己见,走向极端。这些青少年往往自尊心、虚荣心很强,但却不能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尊严,而把教育者的劝说、批评、告诫看成是“管、卡、压”,看成是对自己自尊心的伤害,因而把自己放在教育者的对立面上,出现了在口头上回驳,在行动上反其道而行之的逆反心理。

1.5身心发展与客观环境之间的矛盾

青少年的需要已从低层次的生理、安全需要,开始跃进式地大幅度向高层次的交往需要、理解需要、成就需要、审美需要发展。这个发展过程常常不是一帆风顺的,其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的限制与阻碍,从而使青少年产生难以自解的挫折感。挫折和心理冲突是人的心理发展过程的必然,由于各人的承受能力不同,反映出来的强度大小也不尽相同。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的人,能够正确对待一切事物,比较容易调节自己的情绪,有能力把自己心理冲突的频率减弱,保持正常与平静的心理状态。然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有时难以正确对待一切事物,调节不好自己的情绪。没有能力把心理冲突平息下来。结果,挫折所带来的消极心理影响不断扩大,反控制情绪膨胀,逆反心理就会随之而来。

2青少年逆反心理形成的客观原因

2.1传统的文化观念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生产力状态决定了生产关系是以家庭为本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关系。家长是财产、生产分配的绝对管理者,家庭成员必须绝对服从家长。国家是家族的扩大,人人处在等级森严的伦理纲常的罗网中。在这种稳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家庭、血缘、宗法等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和作用下,形成和积淀了中国稳定的上下、尊卑、等级、秩序的文化心理结构。在这种心理积淀的作用下。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上级或家长强调自身的权威、特权,而处于相对被动地位的年轻一代,受西方文明、民主、自由等思潮影响,其思想、行为与长辈容易发生抵触、冲突,但东方宗法等级社会形成的消极的、依赖的、苟安的社会心理层面,大多数人不愿亦不能与其发生正面冲突,转而代之以抵抗方面较模糊、泛化的逆反心理。

2.2社会因素的影响

逆反心理的形成与一定时期的社会条件、社会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当代的青少年生长在改革开放时期,在社会剧烈变动的情况下,泥沙俱下,鱼目混珠,一段时期以来,由于个人主义和金钱意识的泛滥,有些人民公仆成了金钱的奴隶。他们为了追名求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执法犯法等现象屡禁不止,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而对现实生活中的丑恶现象。多数人把它作为批评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动力,少数人则以偏概全,不能分清党纪国法与不正之风的界限,不能区别绝大多数干部奉公守法与极少数败类营私舞弊的本质差别,一概采取不信任态度。这样就助长了逆反心理定势的形成,对宣传乃至宣传内容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这种心理氛围对青少年势必会产生一定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2.3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不当的影响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开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当代青少年的思想观念、心理素质、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发生了明显变化。首先,生活动机和意向呈多维性。他们愿意接受提供思考、提供选择的非程式化、非单一结论的观点。追求享受与奋斗并举的生活。愿意享乐与奋斗交替存在。其次,重物质、重利益、重现实的价值观。对物质生活热烈追求和向往,在精神生活中崇尚现实的快乐原则,对个人、对社会十分注重效益的兑现。再次,强调自我的存在。追求自由的人格。他们用怀疑的目光看待世界,不喜欢人云亦云,不喜欢现成的答案。十分珍惜自己的时间,强调自身的价值。面对这些新的特点和新的变化,原有的静态化、程式化的思想教育工作方式很难适应,由此产生了一种较强的惰性作用,容易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

3青少年逆反心理的调适与教育

对待青少年的逆反心理,教育者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现实态度。首先。要认识到逆反心理是一种跨文化的社会心理现象,这种现象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出现。只要根源存在,它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因此。对于青少年中出现的逆反心理,应泰然处之。其次,要正确分析逆反心理的性质。逆反心理虽是一种抵触性很强的态度,但是,积极的逆反心理却是一面明镜,如能加以正确地利用和引导,既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又能促进我们改进教育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对待青少年中消极的逆反心理,应注意分析原因进行克服、矫正和调适教育。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3.1着眼于社全环境和社全条件的改善,杜绝逆反心理再生的社会土壤

只要我们把改革开放坚持进行下去,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不断地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只要我们不断推进社会进步和民主化的进程,通过扎实有效地搞好各级领导干部的“三讲”教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分子和刑事犯罪活动,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发生根本好转,逆反心理产生的许多消极因素就会失去存在的条件。

3.2着力提高瓴导干部和征工队伍的素质,消除逆反心理产生的转发因素。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领导和教师。应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使自己的才智、能力、水平、德行与所履行的职责相符,只有“有理想的人讲理想,守纪律的入讲纪律,有献身精神的人讲献身精神”,榜样示范。现身教育,才最有说服力。

3.3努力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教育者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者做大量艰苦的、创造性的工作。我们不能用老眼光看新问题,要根据2l世纪青少年的特点,改革和更新教育内容和方法,要努力克服宣传教育中的模式化、八股调、“假、大、空”。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尽力教育、引导和满足青少年的政治期待。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非权力因素。增强青少年的信任感。在充满信任的环境中,帮助青少年建立正确的思维模式和稳定的心理系统,奠定其克服逆反心理的心理基础。

3.4开展科学的思想品德教育

要按照青少年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身心发展的特点,进行科学的教育。首先应认识到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他们会出现5大高峰:体力高峰、智力高峰、社会需要高峰、创造高峰、超常行为高峰。这5大高峰反映了青少年心理上的5大特点:好胜、好奇、好变、好动、好疑。相应地会出现3大矛盾:思维的独立性、批判性、广阔性、灵活性与传统思维模式及正统思想的矛盾;自我意识的独立性与社会依附关系的矛盾;强烈的需要与道德、法制观念及社会物质文化条件的矛盾。只有了解了这些矛盾,善于调节和处理好这些矛盾,才有可能避免逆反心理的产生。

3.5要重视青少年的自我教育,注意调动他们自身的积极性

第7篇

较之于舍勒和海德格尔,胡塞尔距离传统的位置更近。这一点也表现在:在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中,反思自始至终是现象学思维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在前期的《逻辑研究》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中,还是在后期的《笛卡尔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分析都是在反思中进行的。甚至可以说,反思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最显著特征。现象学之所以为现象学,之所以不同于自然的、非哲学的观点,正是因为它不是直向的思维行为,而是一种反思的活动。我们只需引用些许胡塞尔的原文便足以证明这个对大多数现象学研究者来说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实:

所有困难的根源都在于现象学分析所要求的那种反自然的直观方向和思维方向。我们不是去进行那些杂多的、相互交迭的意识行为……而是要进行“反思”,即:使这些意识行为本身和其内在的意义内涵成为对象。

现象学描述是在对个体意指和种类意指之体验的反思中进行的。

只要意向性还没有通过反思而被揭示并且因此而本身成为课题,它就是隐蔽的。

现象学要求最完善的无前提性并且要求对自身具有绝对反思性的明察。它的本已本质是最完善的明晰性,从而也是关于它的方法原则的最完善的明晰性。

纯粹现象学是关于纯粹意识的科学。这说明,它仅仅来源于纯粹“反思”。

如此等等。即使在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后期,即使在胡塞尔将注意力关注于“生活世界”和“交互主体”的同时,胡塞尔也从来放弃对哲学的反思性的要求。人类社会、生活世界在胡塞尔看来仍然属于素朴的、自然的领域,从而有别于哲学或先验现象学的反思领域。

胡塞尔的对现象学反思的这一信念当然与他对哲学的理解密切相关。哲学在他看来是对最终绝对性的追求,而最终绝对性只能起源于自身思义(Selbstbesinnung)和自身认识(Selbsterkenntnis)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胡塞尔也将他的现象学哲学定义为一种

对自身认识这个观念的最普遍和最彻底的实施,这种自身认识不仅是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而且也将所有真正的认识包合在自身之中。

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当然不能等同于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内感知。布伦塔诺对内感知与外感知的理解是与他将万物划分为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的做法密切相关的:内感知是对心理现象(心理行为、心理作用)的感知,外感知是对物理现象(外在事物、客观对象)的感知。与在笛卡尔那里一样,内感知在他那里具有明证性的优先地位。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结尾关于“外感知与内感知”的附录中批判了布伦塔诺的这一划分,认为内感知和外感知实际上具有完全相同的认识论特征,也就是说,它们不足以被用来划分心理学和物理学,即布伦塔诺意义上的哲学与自然科学。胡塞尔提出用内在(immanent)感知和超越(transzendent)感知的概念取代内(inner)感知和外(auber)感知的模糊概念。而内在感知的概念在胡塞尔那里基本上是与现象学意义上的反思同义的。

胡塞尔的这个观点也为现象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舍勒所接受,布伦塔诺的内感知学说在舍勒那里同样也受到批判,甚至在舍勒看来是比胡塞尔更彻底的批判。舍勒也将反思与内感知明确区分开来:前者所关注的是行为的进行,后者所关注的是对象,作为自我的对象:

“反思”不是“对象化”,不是“感知”,也不是“内感知”,后者本身只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而已。只有当人格(Person)没有完全丧失在行为进行之中时,反思才可能是一种交织,即一种完全非质性化的“关于……意识”(Bewuβtseinvon)与进行着的行为的交织。

一个“行为”永远不会是一个对象;因为行为存在的本质就在于,它只能在进行中被体验并且在反思中被给予。……行为永远不可能在某种形式的感知(甚或观察)——无论是外感知,还是内感知——中被给予。……反思的知识“伴随着”行为,但不把它对象化。

舍勒的这个说明,与胡塞尔对作为内在感知的反思之阐述异曲同工,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现象学反思不同于笛卡尔、布伦塔诺的特性。而且我认为,相对于胡塞尔的努力而言,舍勒的划分之长处在于,他根本不再将反思看作是通常意义上的一种行为,从而避免了胡塞尔用“内在感知”的说法也可能带来的歧义与混乱。反思在舍勒那里既不同于内感知(以个体自我等等为对象),也不同于外感知(以太阳、石块等等为对象),而是一种关注着行为以及生活于行为进行之中的人格的知识(Wissen),一种“反思知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舍勒时而也强调现象学方法中的反思因素:

怀着对在体验之中的存在的渴望,现象学哲学家到处寻找显示着世界内涵的“源泉”本身,以求畅饮一番。他的反思目光在此仅滞留在体验与对象世界的相接点上——无论这里所涉及的是物理之物还是心理之物,是数字还是上帝或其他东西。反思的光束所应试图切中的只是在这个最紧密的、最生动的接触中“在此”的并如此“在此”的东西。

但对布伦塔诺内感知概念的共同反驳与对反思概念的共同强调并不能掩饰在舍勒与胡塞尔之间业已存在的原则分歧。舍勒划归给反思知识的“行为”与“人格”完全不同于胡塞尔所确定的反思方向,即:“意识活动”连同它的“自我”与“对象”的两极。舍勒认为:

人格的存在永远不是对象。……“自我”在任何一种词义上都还是一个对象:自我性(1chheit)是无形式直观的对象,个体自我是内感知的对象。

人格不是一个可感受的“相对”名称,而是一个“绝对”名称。“自我”一词总是:一方面与对一个“你”的指示相联结,另一方面总是与对一个“外部世界”的指示相联结。而人格这个名称则不是。例如上帝可能是人格,但不可能是自我,因为对它来说既没有“你”,也没有“外部世界”。相对于自我来说,人格所指的是某种整体的、本身自足的东西。

而在人格生活于其中的行为方面,舍勒与胡塞尔的观点分歧也显而易见。舍勒将行为的总体领域称之为“精神”,

所有精神都本质必然地是“人格的”,一个“非人格精神”的观念是“背谬的”。……但“自我”绝不属于精神的本质。……只要事关具体的精神,“人格”就是精神的本质必然的和唯一的生存形式。

这样一种“人格”和“行为”的概念当然与胡塞尔所关注的“异而又异的”“纯粹自我”和“纯粹意识”概念相距甚远。因此,尽管舍勒在一定程度上赞同胡塞尔的反思主张,但他所实施的反思操作是在一个与胡塞尔的反思根本不同的方向上进行的。胡塞尔要求哲学通过意识对自身的反思,亦即通过对理性的批判来把握所有真正认识的原本源泉。这种构想在舍勒看来是不切实际的。用舍勒自己的措辞来说:自身认识只是一种“偶像崇拜”而已,其根源应当可以从培根的《新工具》那里找到。

退一步说,即使胡塞尔通过对纯粹意识的反思而达到了绝对的自身认识,这种认识在舍勒看来也是相当有限的。我们不仅可以从他发表的论著中,而且可以从他生前未发表的遗稿中找到他对“反思性知识”之普遍有效性的明确限制:

什么“是”意识(Bewubt—sein)?首先,知识(Wissen)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也有一种未被意识到的出神的“知识”。此外还有“超越地被意识到的”知识,在那里不存在任何反思,还有未被意识到的知识……。

“纯粹”意识是反思的极限;唯有出现障碍时,反思才会产生。

据此,舍勒所得出的结论是:

主体意义上的“意识”只是知识的一“种”,即通过对知识者行为内涵的反思而获得的却识。

对反思性知识的这一限定实际上隐含着舍勒对胡塞尔反思哲学的两个潜在的批评。我在拙著《现象学及其效应》中将其概括为:首先,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意识”并不能声称自己具有奠基性,因为,某物在它之前便已经被知道。其次,胡塞尔现象学中通过反思而获得的“意识”也不能声称自己具有总体性,因为反思只是各种“知识”类型中的一种而已。

除此之外,我还可以感觉到:舍勒倾向于认为,在反思中形成的只能是“概念”或“范畴”,而不是舍勒所追寻的“质料价值”;后者唯有在本质直观的明察中才能获得。这当然也是与胡塞尔相背的。在胡塞尔那里,反思与本质直观是二位一体,在现象学研究中不可分离:本质直观是反思性的本质直观,反思是本质直观的反思。否则,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便无法区别于自然科学,如数学的本质直观。

舍勒与胡塞尔各自所关注的领域差异(人格精神和纯粹意识)无疑是分歧产生的原因之一。这其中蕴含着他们各自对生活、世界、上帝、哲学、理论、伦理等等的不同态度。展开这方面的分析肯定是极有价值的,但却不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总括而言,“反思”在舍勒思想中绝非是一个关键性的总体方法概念,而且它除此之外还被附加了诸多的限制。胡塞尔所推祟的现象学反思方法,到同时代的舍勒这里已经受到抑制。而在此后的海德格尔哲学中,反思方法的必然性与有效性更成为一个问题。

舍勒的这些思想是否曾影响过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过另一位现象学代表人物海德格尔,从我现在所掌握的资料来看尚不得而知。但我们在海德格尔那里确实可以发现与舍勒相类似的主张。

海德格尔哲学的探讨对象在于存在者之中的存在,而他的探讨又尤以此在的存在为关节点,这已是海德格尔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也是在这个研究中少数几个公认的出发点之一。我在这里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当哲学家的目光朝向此在的存在时,这种目光是否必须是反思性的?

就我对海德格尔的有限认识而言,海德格尔对反思的明确论述极少,甚至对反思的明确使用也极少,即使在他早、中期的现象学研究阶段也是如此。我认为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回避,对一个相当敏感的问题的回避。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海德格尔对现象学方法的三个基本成分(还原、建构、解构)的理解规定便不包含胡塞尔尤为强调的反思因素。而在他对现象学的三个基本发现的论述中,反思同样不曾是一个被考虑在内的环节。但这三个基本发现,亦即:意向性、范畴直观、先天,在胡塞尔那里则实际上都与反思有关:作为体验结构的意向性只有在反思中才能被把握;范畴直观是在反思中进行的;先天是指通过反思而得以明证的意识活动及其相关物的先天。

与对反思方法的避而不谈形成明显对照的是,海德格尔极为强调现象学的“看”的“素朴性”(Schlichtheit)、“幼稚性”(Naivitat)或“自然性”(Naturlickeit),例如他在以讲台上的椅子为例所做的分析中声言:

我们所需要的是幼稚性和纯粹的幼稚性,这种幼稚性首先和本真地看到的是讲台椅。

“看”在这里无非意味着“对现存之物的素朴认知”。我在我的“自然”感知中,在这个我活生生地在教室中停留于其中的感知中看到了什么,我可以对此椅子做何种陈述?

我所做的以上这些指明得益于张灿辉先生的博士论文《现象学的始基》。他在对海德格尔“马堡讲座”中的这些观念进行分析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现象学的感知分析以‘素朴性’为开端!……海德格尔在这里没有详细说明,‘素朴性’对现象学意味着什么。但撇开这个概念的含糊性不论,在它之中包含着对海德格尔世界分析的出发点现象的指示,它在现象学上要比胡塞尔现象学观点中的出发点现象更原初:因为在对事物的认识考察或先验现象学考察之前,通过内在世界存在者的原生通道,即与存在者的操作交往就已经开启了。素朴性与胡塞尔的自然态度的区别在于,它不是一种在特定信仰设定意义的观点。在这种‘素朴的’对事物的行为中,对此事物的存在设定不成为问题,在其中没有进行总设定。素朴性更多地是意味着一种行为方式在我的日常性中首先并主要与内在世界的交往。我们可以先入为主地说,素朴性是现象学分析的出发点现象。”

经验主义关于个人同一性的结论使康德看到,这个问题根本不可能以经验的方法来论证和解决。自我不能通过经验和在经验中,而是相反,只有超越经验,才能真正找到自己和给自己奠定确实可靠的基础。构造现象世界的主体自己不能是现象,它不是与经验的意识有关,而是与先验意识有关。先验意识先于一切经验,使之可能统觉的原始综合统一只不过就是我思,它能伴随我的所有表象,是一切知识的最高条件。只有经验的我才像一切现象那样在时间中,而先验的我则不然。康德将先验的我规定为一个“纯粹、原始、不变的意识”,一个“恒常的我”。康德试图通过区分经验的我和先验的我来驱走使我思之明证动摇的时间性这个邪恶的精灵。

就像近代的大部分哲学家那样,康德比笛卡尔还要笛卡尔。他从同样的基本立场出发,要将它重新建立在真理的基础上。他批评笛卡尔没有将作为纯思的主体作为理论中心,从而混淆了先验意识和我的内在直观意识。通过将我思规定为先验意识或先验主体,康德的批判实际上已经开始将主体上升为纯我和绝对精神。统觉由于它的构造功能被视为现象世界可能性之条件。一切现象“统统在我,即我的同一自我的规定性。”“如果我取走这个思维的主体,全部物质世界(必然)因而被消灭,因为它不过是我们主体感性的现象和同样一种表象而已。”

这样,只要康德划定的现象与本体的界限被取消,主体就能因此成为存在者的根据。它将不再只是“自然的形式统一”的发动者,而且也是物质实在的创造者,我和世界;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转化在其创造中的上帝的逻各斯。这个绝对的主体性,因为始终只是与自己有关,所以不应与一个经验的个人的个别意识相混淆。它必须是一个普遍的主体,或一个直接的主体间性,如黑格尔说的:“一个我,那是一个我们,一个我们,那是一个我。”康德在这里为黑格尔铺平了道路。

尽管康德的先验主体逻辑上可以预期到近代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体性,但那却不是康德自己的想法。《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辩证论把普遍、自足的绝对主体贬为先验假象和形而上学的幻象。康德对于笛卡尔独断论的批判同样也适用于费希特、黑格尔或费尔巴哈,甚至也适用于他自己的先验意识的学说,就它已预期了一个绝对主体的学说而言。这都是由于《纯粹理性批判》包含了一个存在论的不一致。

从《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开始,康德事实上就在两个非常不同、甚至是矛盾的先验主体概念之间摇摆。在“先验分析论”中,重点是放在主体的自发性,它的主动的综合活动上。但“先验辩证论”却又夺走了它的构造功能;它是“(意识的)纯粹形式,”“一切表象中最贫乏的”,“一个内容完全空洞的表达式我”。我思形式的抽象只表达了一个重言式句子我=我。它的谓语也只是分析(而不是综合)判断,只阐明这个抽象同一性之逻辑涵义,却不让我们认识实在的事物。如果我思只是一个空洞的形式,它就不可能彻底与它给予形式的东西分离。因此,坚持非时间性的先验意识和处于时间中的经验意识间的本质区别是不可能的。康德在这一点上犹豫不决,但他的第三谬误推理批判最终做了决定:我们决不能决定是否我思不像其他思维那样,同样处于流转之中。时间性的邪恶精灵并未被驱走,批判仍陷入它试图要解决的笛卡尔的困境。关键是外在世界的现实性和我的同一性的关系究竟如何? 转贴于

但批判本身隐含的另一种倾向却使它和笛卡尔的想法更为接近。按照康德二元论的存在论立场,也可以得出下列推论:因为主体是它知识的作者,它不能把握存在。自我不能在其存在中把握自己,因为关于我所是的本质“什么也不能给予思想”。这样,我将自己规定为我思,碰到的却只是一个空洞的形式。作为现象,我在时间的流逝中不断逃离自己。每当我以为我在我中找到了我,又认出了我,认出我怎样存在时,我陷入了先验假象。其实假象的原因在于硬要将我思与作为现象的我分开,将前者视为后者的内在形式,试图在这样的分裂中像把握物自体那样来把握自我本身。人们抓着一个空洞的形式来套实际的现实,然后把这个形式主体的(分析)逻辑谓语变为一个实在主体的(综合)现实特殊性。因为重言式的分析判断与感性直观的条件没有关系,人们就试图不管时间来规定主体的生存,这就产生了一个无时间的“主体本身”(Subject an sich)的辩证假相。

但这决不是说康德以主体自身现实的存在为前提,因为现象与物自体的区别在康德那里不是两个不同对象领域的区别,而只是两种认识方式的区别:服从感性直观的被动接受的自发性和理智直观的绝对自发性的区别。理智直观不是根据存在者来规定,而是通过一个创造活动从自己产生。因此,“人……自己不能……认识他自身是怎样的……,因为他没有创造他自己。”我不能把握主体本身,这是我有限性的标志。它并不表明在经验的我后面还有一个进一步的我,而只是提醒我笛卡尔的真理:我不是自己的原因,不存在我的自我构造或自我建立。形而上学的主体是纯粹理性的幻象。一个不能知道自己为何,而只是一个形式的自我,它的可靠程度决不会超过笛卡尔的我思,当然它也无法完成我思想要完成但却不能完成的任务。

虽然康德关于先验主体的正面规定与阐述充分暴露了近代形而上学主体观念的不足,但他对围绕着自我的四个谬误推理的批判却进一步揭示了近代形而上学主体哲学的种种错误观念。康德的本意是想通过这些批判来使他的主体概念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但在我看来他是在解构近代主体概念的形而上学基础。预示了主体在本世纪的死亡。

康德认为形而上学害怕面对一个空洞的主体概念,总急于要通过理性的谬误推理来填补主体的空白,这就产生了独断论的“理性心理学”。“理性心理学”的第一个谬误推理是把自我或我规定为实体。根据第一批判的“先验分析论”,实体范畴指的是在时间中作为一切变化基础的固定存在的东西。如辩证地将它用于主体,就会产生“我的自我客观固定不变”的假象,我的去时间化。理性心理学从这种在时间中固定不变独断地得出外在于时间的固定,“(灵魂)本身超越生命的固定不变。”形而上学的实体一主体首先就是不死的灵魂,一个自主、自足、绝对的存在者。这个存在者有能力确立自己,能在其自我确立中继续存在下去,抗拒时间中此在不停的变化。它能在时间中保持不变,是因为它是由自己确立自己,它已经存在于自身之中。一切行为的主体都是实体,而实体在绝对主体中完成自己。

自我成为主体后,就避免了它的有限性,在持续存在的幻觉下否认自己的时间性条件。它声称从它自己,通过它自己而持续存在,而不是被与外部事物和一个合法的他者的关系改变。康德将这样的主体视为理性的谬误推理,视为先验假象。“一个自为作为主体的东西的概念,不能作为单纯的谓语存在,也不能依靠自己拥有客观实在,……因此,如果在实体的名称下指一个可以被给予的对象;如果它成为知识,它必然有一个持续不变的直观,……作为基础。但是现在我们在内直观中完全没有这样持续不变的东西……如果我们只是在思维中保持不动,我们就缺少必要的条件将实体的概念,即自为存在的主体概念用于作为思维存在的自我,这样结合起来的实体的朴素性就完全取消了这个概念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在康德看来,主体根本没有与实体划等号的根据。不死的灵魂、绝对主体、人格的同一性,都是没有意义的表达。

其实,康德的主体概念除了逻辑和语法意义外,没有什么剩下,它只有在实践的层面才能得到。虽然“先验分析论”给了主体性一个突出的地位,但“先验辩证论”又加以否定。康德的意图是非常清楚的,为了避免时间的“骚扰”和“破坏”,主体必须空洞化,主体不能与人、个人、自我相提并论,因为主体不是人,先验主体性不能还原为人的经验实在性。批判不是人类学,在先验层面上,话语不能是关于现象、关于人的。自我(ego)并不必然是主体:主体的存在不是自我特殊的存在方式。作为主体,我不再是我自己。但是,康德以后的哲学家一方面觉得康德的主体概念过于空洞,另一方面又想通过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世界打通,来充实主体,于是就将先验意识直接作为对象意识,主体通过将自己对象化来构造对象,对象化是主体性的本质。许多后康德哲学家就是这样来解释康德的哥白尼革命的。以这种思路看,主体不像谢林讲的,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而是绝对的主体性与对象的客观性恰好重合。如果主体试图通过自己的强势行动把自己强加给自我,它就失去了他的我性。这样,主体的形而上学就是一种客观主义。先验主体性通过对象化和剥夺自我的我性和单一性同时在解构主体本身。

康德倒是看到了将先验我的形式视为对象的危险,因为这样势必使我消失在对象中。但如果我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既不在我的现象,也不在我的先验形式中被把握,那么我究竟是谁?“先验辩证论”明确告诉我们:我不能认识我是什么。那么我是否至少能确定我存在?康德的思想能否讨论自我的此在,以阐明我思和我在的关系?令人惊异的是,康德在这一点上立场依然没变。他认为我思与我在的关系是分析的,而不是综合的。“我思”的句子直接表达了一个“此在”,它“本身已得出了一个给定的此在”。但是,此在意味着经验个人的特殊、个别、独一无二的存在。一百个塔勒可以分析出一个塔勒的存在,但作为非个人的、普遍的先验形式的我思,却是分析不出作为此在的自我。否则,它将重蹈笛卡尔的覆辙,而这正是康德要竭力避免的。按照康德的思想,自我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既不是现象,也不是物自体;既不是单纯经验的,也不是纯粹先验的。但这样的自我在康德的体系中找不到它的位置。那么剩下一途就只有将它解构。

如果我思可分析出我在,即我思维地存在着,那么,我是谁(什么)?我只是我自己此在的感觉,直接的自我感觉,没有心理内容和情感色彩,虽然在时空中。《判断力批判》明确指出,感觉最终是物质性的东西。但是,我思的存在来源于一个不是经验、几乎是下感性的(untersinnlichen)感性、一种先验的感受、像是自我生命躯体那样的东西,却要在人类机体所有现象的具体性和自我表现上来感受。这个个别性以时空条件为前提:如果一个自我的“纯理智表象”只是一个“我”的物质表象,那么通过它给予我的就不是我所是的那一个自我。但自我的单一性不只是所有存在者中一个特殊存在者的单一性,他人中一个特殊个人的单一性。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既不是现象,也不是物自体;既不属于感性世界,也不属于理性世界的东西,只能在一切世界的观念性和现实性还原的终点被把握。它谜一般的此在只有在其同一切不是它自身的东西的根本区别中被把握。在我对我(Ichheit)的准知觉中,我感到我不同于所有别的东西,我将自己体验为一切存在者的他者。好像我是存在本身,是一个和单一。我的区别感是第二个明证,无条件的真理,直接揭示一个存在的确立。就是这种感觉在原始的统觉中伴随我所有的表象,给世界的表象,尤其是我自己独有的世界表象,打上我的印记。对于康德来说,这种自我中心论的区分是最终的,不可还原的,是世界的零点。他者的他性,存在或上帝,都从这个自我一中心向我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