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18:52:06
序论:在您撰写音乐哲学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中国音乐学院谢嘉幸教授做了题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全球多样化音乐社区》的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为什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哲学意蕴?并从民族音乐传承三个标志性阶段说起,深入剖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哲学意义。并提到:“朝向全球多样化的音乐社区,在哲学意义上多样性的概念突破唯一性或两极论的宏观表述。社区则澄清这一概念在具体时间层面上的存在。哲学观念并不完全是形而上的,它是和具体时间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动态的、多样化的、在具体时间中体现的哲学观念在这个时代是有生命力的。”马达教授从近10年三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看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10年,通过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其他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围绕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音乐教育哲学观讨论”、“有关如何建立中国特色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讨论”五大部分代表性文献的分析与述评,梳理出这期间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脉络和特点。此外,管建华教授《新轴心文明时代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文明复归》也极为精彩。
在大会史学板块部分,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马东风分析了中国音乐教育史学的发展态势与趋向。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褚灏从社会转型与文化思想转型,教育转型与音乐教育重新,近代音乐教育思想主体及特征与意义等角度对中国近代音乐教育思想进行述评。中国音乐学院余峰教授作了题为《中国音乐教师教育的苦命与使命》的发言也极为精彩,现场掌声不断。在专题报告会议上,哲学组张业茂、黄剑敏、吴跃跃、周世斌四人了报告。张业茂《音乐教育哲学的“身体”转向:身体哲学的思考》从当今音乐教育哲学“身体”的转向,探寻音乐教育中自在之身体与自为之身体的哲学意蕴,对身体哲学进行思考。黄剑敏《孔子与老子音乐教育思想比较研究》从乐教的对象、方法、准则、核心、目的和社会功能轮六个方面对孔子和老子音乐教育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吴跃跃《音乐材料、存在方式、音乐释义、主客关系———对音乐欣赏教学的哲学思辨》站在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高度,从音乐材料的特殊性、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特殊性、音乐释义的特殊性以及审美主客体关系的特殊性四个方面对音乐欣赏中的诸多要素进行分析、论证,以哲学思辨的方式帮助人们处理好音乐欣赏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探讨审美主体重要性的理论根源。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周世斌作了题为《21世纪中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回顾、反思、创新探索与实践》的发言,回顾了中小学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反思了中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版和修订版存在的问题,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理念与高师音乐人才培养改革理念与实践进行探索,并应用于北川中学支教和北京农民工子弟校援助。史学组崔学荣、马骁、杨健、陈永四人做了发言。鲁东大学艺术学院崔学荣作了题为《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发言,以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作为研究对象,从培养类型与目标、招生考试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教育资源、教学方式与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其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培养模式各自特点,为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进与提高提供借鉴。马骁《中国近代女子音乐教育发展述评》通过对近代女子音乐教育进行梳理,探寻历史根源,从中汲取历史经验和教训,为我国当代女子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陈永《中国音乐教育制度史研究构想》对“中国音乐教育制度史”这一学术对象的理论基础、学术现状和研究设计等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构建有关音乐教育制度史的学科体系,探究音乐制度在各种外生性志愿影响下的动态形成机制与功能机制。此外杨健对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音乐教育哲学分会场由吴跃跃、柳良、李嘉栋、吕屹主持,全国音乐教育史学分会场由刘咏莲、徐旭标、黄剑敏、冯巍巍主持。期间每个会场的讨论都十分热烈,众多同学老师云集对话,碰撞出多重智慧火花。研讨会期间,曲阜师大音乐学院师生还为与会人员精心准备了专场音乐会,音乐会上集中展示了富有日照地方特色的岚山号子、夹仓锣鼓、鲁南五大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音乐学院近几年的教学成果。“第三届全国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第二届全国音乐教育史学研讨会”会议的召开对于音乐教育史学和音乐教育哲学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音乐教育史是音乐教育发生、发展的历史,是教育史与音乐史相互交叉、融合的一门新兴学科,是音乐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史学的视角探索音乐教育思想、音乐教育与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规律,为当代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而音乐教育哲学是一门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和价值的学科,是音乐教育学的基础理论。音乐教育哲学对一切音乐教育教学现象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总结,揭示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对各种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作者:颜妍 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对课程的概念或定义,目前尚存在一些纷争。一般而言,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广义上是指为了实现学校培养目标而规定的所有学科的总和,狭义上是指某一门学科。所在的音乐教育研究组织“五月组”确立了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的七大行动理念其中包括“课程”,并指出“在促进音乐教育的任何努力中,课程都占据着基础的、核心的和决定性地位,应该优先考虑教学和研究的技巧、方法、材料和评价”。应该说,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视野下的音乐“课程”有着更为丰富而特别的内涵:
(一)音乐课程是“实践性”的
实践的音乐课程最大的特征在于它的实践性,这一点毫无疑问。在《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中指出,“所有的音乐教育课程应当被当作思想深刻的音乐实践来进行组织和教学”。看来,音乐是实践性的,音乐教学也是实践性的,音乐技能教学更是实践性的,因而倡导一种全面的,以实践为主的音乐教育,重视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培养。较之传统音乐课程而言,“实践性”音乐课程能够在实践中检验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二)音乐课程是“情境性”的
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反对既定不变的课程模式,认为实践的音乐课程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音乐课程教学所包含的“目标定位、准备和计划、教和学、评价”四个阶段都是“情境性”的,因此,它是一种生成性的实习课程,能随时根据情况作出调整。指出,“由于音乐与其他学术科目迥然不同,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假设普遍应用于科学、历史或数学教育的课程制作和程序对音乐教育也完全适用,那一定是唐突之举。”可见,“情境性”课程更尊重音乐学科特征及学生的个性,对于改变当前音乐技能教育中“一套教案针对众多学生”的不切实际的做法具有重要意义。
(三)音乐课程是“多元”的
“如果音乐存在于各种各样的文化中,那么音乐本身就是多元文化的,如果音乐本身是多元文化的,那么音乐教育从根本上也应该是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的“多元”性是由音乐的多元文化本质决定的。指出,“支持音乐教育实践学说就是坚持音乐和教学是多样性的人类实践活动”。笔者认为,“多元”的音乐课程观是从多角度去看待和理解音乐,发现音乐价值,并寻求多种实现这些价值的途径,培养学生在区别和差异中宽容而有效地学习,培养出认同和共享群体的兴趣和思考的批判性视野。
二、实践性哲学视野下的音乐技能课程改革模式
(一)技能课程的“实践化”改革模式
音乐课程就是要“让学生参与音乐实践”。目前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主要是毕业前夕短暂的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毕业前夕,且时间短,模式单一,效果十分有限。笔者认为,应将各种形式的实践有目标、有计划地纳入课程管理,并计入学分。一是实践课程常态化。即从学生进校到毕业,每学期都有一定学分的实践课程。二是实践课程多样化。包括课堂实践、艺术实践、社会实践、音乐实践、教育实践等,不局限于传统的教学实习。三是课程设置和比例搭配灵活化。学校应对学生学习情况、实践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不同学期对学生的实践课程类型及学分比例进行合理调配;甚至可以针对就业倾向,对部分学生个性化设置实践课程。同时,学校要根据实践课程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增强课程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减少和避免高分低能。
(二)技能课程的“情境化”改革模式
“特定教学——学习情境被称为课程……课程是教师和学生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的经历。”他指出,“作为实践课程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将学习语境化或情景化……这样一来,学生们不仅能全方位地学习,而且可以学习如何教学。”笔者深信,正如所言,“情景化”课程模式是教会学生如何教学的最佳途径。实践中,一是要将“培养基础音乐教学师资”这一目标定位作为实施“情景化”课程的基础和前提,课程的设置和实施应当将学生带入真实的,或类似真实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场景,通过与场景直接接触与互动,提高学生音乐技能、教学技能和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开设中小学音乐课堂观摩、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情景模拟课程,如定期组织学生实地观摩中小学音乐优质课;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模拟中小学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与教学实习有机结合,将情景化教学场景延伸到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等。三是在技能课程实施中可以灵活创设场景,如安排学生观摩教师为其他学生上课;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为学生上课;针对学生中普遍或个别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等。总之,要改变以往的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技能课程模式,将原本枯燥乏味的音乐技能课程变得活跃、生动,让学生在学习技能的同时学会如何教学。
(三)技能课程“多元化”改革模式
1.课程内容设置多元化——即本土化与多元文化相结合的技能课程改革模式。一是本土化音乐技能课程设置。承认音乐教育的多元化,其实也就接受了音乐教育要融入本土化元素。“任何一种课程理论必须适合我国教育教学实践,否则,其价值只是理论模型的推导”。我们学习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就是为了借鉴吸收其合理因素,实现其理论的“本土化”,并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论。所以,音乐技能课程本土化,就是要将中国式唱法、中国式演奏融入课程,如开设民族戏曲唱法课程、民族乐器演奏技法课程、本地区特色音乐技能课程等,让音乐教育专业同时肩负起传承和光大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使命。二是多元文化音乐技能课程设置。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认为,“只有承认和面向当代多元音乐文化,才能为音乐教育的课程建构、教学实践建立更为开放和宽容的出发点。”技能课程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的特征,这是由教育专业学生适应未来音乐教育工作需要,培养在不断变幻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学校可以开设诸如中外歌剧和音乐剧体验、流行唱法、爵士钢琴等等之类课程。同时,还可以一种更加灵活的课程实施方式来促进技能课程的多元化。当然,这些课程的设置不是要穷尽世上所有的音乐种类和风格教给学生,而是引导学生建立更宽广的音乐视野,塑造更加宽容的音乐态度以及多种音乐感知和表现能力。
2.课程形式设置多元化——即分科设置与综合化相结合的技能课程改革模式。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而言,一味强调课程分科设置则背离了“师范性”的要求;而一味强调“综合化”又将背离音乐的学科特性。应统筹考虑,在保留必要的技能课程分科设置同时,设置若干综合课程,构建一种既不失专业特性,又照顾科际联系的课程设置模式。一是必要的分科技能课程设置。这是由音乐的“实践性”和“表演性”特点决定的,以至于多年来,无论教学和课程怎样改革,音乐技能课程分科设置方式也不曾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因此,保留演唱、演奏等核心专业技能课程是必要的,其作用是,使未来的音乐教师掌握必要的音乐表演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技巧。二是音乐技能综合课程设置。利用音乐学科内部各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将声乐与合唱整合,合唱与指挥整合,钢琴与即兴伴奏整合,声乐、钢琴与自弹自唱整合,充分考虑各种音乐技能的综合运用,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可以开设自弹自唱训练课程、即兴伴奏课程、合唱指挥课程等,并逐渐增加其比重。三是技能与基础理论综合课程设置。如将声乐技能与声乐理论、钢琴技能与钢琴理论相整合,开设声乐理论与演唱技能训练、钢琴演奏与演奏技法、民族歌曲欣赏与演唱等课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四是技能与教学理论综合课程设置。将教学法的内容渗透到专业技能课程实践当中,如开设声乐演唱及教学理论、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等课程,将演唱、演奏技能实践与技能教学理论有机融合,使学生在学到音乐技能的同时,通过直接体验掌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三、结语
1“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荀子在《荀子•乐论》中指出“: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从中可见荀子深刻道出音乐哲学当中的“乐”与“情”的一对概念,指出音乐产生之基础为情感,基于人之性情即“性恶论”的分析来探讨音乐的起源;进而得出“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的观点,为其“化性起伪”的哲学思想打下理论基础。遵循这条路径思考,为了避免发生此类事件,就有必要制作雅颂音乐来予以引导,使其向善的方向即由“恶”向“善”转化和发展。这就是著名的人性本体之辩论,孟子主张人性本善,荀子主张人性本恶,从而由于本体论的不同而导致方法论的差异,荀子形成以“礼乐”为主导的思想,孟子形成以“仁义”为主导的思想,不过最终目标都是达到“善”的追求。由上所述,“乐”来源于“情”,而情作为人的精神性活动属于人类生活所组成部分,据此推理,音乐超脱情感范畴具有社会属性和社会意义,被赋予社会相当重要的功能与地位。基于此,荀子对“情”的合理性在《荀子•正名》中进行了这样的表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而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从中可见,荀子肯定人性之必然的音乐思想,并是那个时代音乐思想的突破和思想解放的缩影,从而奠定了汉以后相当时期内呈现“诗言志”的音乐哲学的传统基调,客观表明了荀子在我国音乐哲学发展史上的地位举足轻重。2“乐者,所以道乐也”在《荀子•乐论》中,荀子这样写道“:乐者,所以道乐也”。意思是音乐是为了表达情感需要而产生的,客观上具有了抒情特性,故而“乐”是“情”的载体,并由此决定了音乐艺术是社会精神层面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荀子仍然坚守儒家“以理节情”思想和“感动人之善心”的教化目的。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使得荀子在音乐哲学方面有所继承和有所发展。在对人之情感外露方面,需要有个合适的载体充分表现出来,从而引致音乐产生;但是借助音乐表现情感不能放任而不加以约束,否则将会面临“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的社会后果,导致社会秩序和社会思想混乱。对此,荀子主张借鉴“道”的思想来予以制衡,特别是赞成“制雅颂之声以道之”、“导之以礼乐”即“导情”的音乐哲学观来实现情感表征,从而避免“纵情”和墨子倡导的“绝情”现象生成。“导之以礼乐”强调“导”字,而导注重引导、规范和调节,不是实施封建制所进行的强制政策,也不是单纯实施道家所主张的“无为”,况且人类情感具有内在特质,具有很大的变动性,故而只能通过引导的方式使得音乐“感人”、“化人”乃至“移风易俗”之功效实现。这就是哲学方面的适度原理在音乐方面的初步运用,避免了音乐极端思想的存在,通过利用“雅颂之乐”达到影响人心的目的。谈到“雅颂之乐”,究竟何为雅颂,这就需要对音乐进行选择,荀子在《荀子•正名》中这样表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可以看出,荀子主张“心为之择”方法予以解决雅颂音乐之选,进而使之个体情感和社会道德结合。
二、礼乐观
1荀子论“礼“”乐”的起源和功能究其“礼”“乐”起源而言,荀子认为“礼”起源于人性之“恶”,即归因于人的欲望,而没有明确度量标准就会必然引向纷争和混乱,故需要礼予以规范和引导。而此处的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与西方所提倡的社会契约精神相提并论。在《荀子•性恶》中指出: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那么“,乐”产生于人情也就顺理成章了,起着满足人类需求的作用。究其“礼“”乐”功能而言,荀子认为主要是有着“分“”别”功能。他在《荀子•富国》中指出“: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别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在《荀子•礼论》中指出“:曷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由此可见“,礼”充当了社会分际的功能。不过对于社会发展而言,仅有“分”乃至注重强调“分”,就会加剧社会不平等的博弈和循环,使得社会分而不合,故需要“和”来予以调和利益和社会关系。而荀子在《荀子•臣道》中指出:恭敬,礼也;调和,乐也。可见,荀子思维是缜密的,通过“礼”之分和“乐”之“和”的共同作用来维持社会运转,体现出朴素的对立统一哲学思想。2“乐合同,礼别异”在荀子的思想中“,礼“”乐”二者之间关系存在着差异性和一致性。究其“礼“”乐”差异性而言,具有分之功能的礼起着合理划分社会群体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使得社会治理秩序保持稳定,但是利益获取的悬殊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阶层矛盾的凸显,而具有承担和之功能的乐就是调整矛盾而生成的。这也是荀子“乐合同,礼别异”思想产生的脉络所在。那么究其“礼“”乐”一致性而言,荀子主张通过“道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和“节欲”方式来予以达到“中和”功效,即“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
三、中和论
1“审一以定和”中和思想在我国音乐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荀子则最终确立了这一完整思想的理论基础。不过“,中”是以礼义之道而为衡量标准,“和”是以“以分定和”基础之上确立起来,显然“中”与“和”原本属于各不牵连的两个独立的范畴,但是两者通过“审一以定和”而予以结合起来。“审一以定和”可以这样理解:审定一个中声为基础来产生其它各音和协调各音,其中“一”就是“中”的意思。那么据“审一以定和”的逻辑脉络,“和”是在“中”的基础之上产生,没有“中”就没有“和”,换言之,没有中声的存在,就无所谓“和”的音效了。2“中和”之美荀子在吸收前人关于“中”“和”概念的同时,将二者合一,正式确立了“中和”音乐思想理论,在其文中有多处关于“中和”音乐思想的论述,如“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人情之所必不免也”和“《乐》之中和也”等等之类的表述。可见,荀子视“中和”为音乐的显著特征,注重强调符合“中”制原则的“雅乐”,即将“中”看做音乐审美的价值标准,而对“雅乐”之选需要“心为之择”进行引导,并借助“道欲”方式来实现“中”的功效。另外,荀子也非常注重以“和”的协调方式来阐述音乐的特征,在以宫、商、角、微、羽为五音的音乐理论基调下,荀子道出“耳好之五声”的论调,并将“和”视为音乐创制原则和具有治世育人的社会功效。
四、结语
在“新音乐”的影响与冲击前,成长于文化哲学视界中的中国音乐艺术,温暖地存在于最适合其生存与滋长的本土文化土壤里而不断的生根、延续、复兴、发展与兴盛起来。当中国音乐艺术步入20世纪上半叶时,根植于民族的中国音乐艺术已然成为了主角,拥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表现形式,演绎着具有代表性的声乐表演形式:戏曲和器乐演奏形式———丝竹乐的繁荣,一度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这种发展态势,一直持续到20世纪下半叶。但在西方多元文化与音乐模式的影响与冲击下,中国音乐艺术这一具有强烈民族色彩的艺术形式以其流变与融合的姿态从我们的视线中逐渐被搁浅,以传统音乐为主流的中国音乐艺术逐渐退出了主流音乐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音乐艺术就此消弭,因为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与底蕴作为存在的支撑,有多民族、多地域不同音乐风格元素为载体,进而转型为“民间音乐”[2]。这一转型并不意味着落寞与遗忘,而是全新的蜕变与升华,更是中国音乐艺术走向多元化的开始,在文化哲学背景下实现了更为具有民族特色的中国音乐艺术的另一种质地的改变。诚如上述所阐述的缘由,当西方音乐艺术以其迅速而强有力的影响力,充斥着中国音乐艺术市场的同时,两个全新的概念本土“民间音乐”与舶来品“新音乐”同时并存于音乐艺术中。存在于中国音乐艺术中的“新音乐”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西方音乐,之所以称之为“新音乐”,是相对于中国传统音乐而言的音乐表现形式。当然,如同中国文化受世界文化、艺术、宗教、哲学等影响一样,借鉴西方音乐而不断创新与变革的中国音乐艺术也相当理智地充分考虑到中国特色与中国音乐实践。这是一个被改造但又不断革新的过程,是一个被接受但又坚持自我的过程,是一个被认同但又绝对保持自身价值取向的过程,更是一个在纷繁复杂的音乐体系中自我价值被实现的过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磨砺、融合、碰撞与排异,“新音乐”终究以一种主体性的姿态,昂首为中国音乐艺术输入了新鲜的动力与血脉,让中国音乐艺术在传统音乐观的基础上,为自己的灵魂重塑了一个新的自我,找寻到了一个全新的音乐艺术呈现形式。当时间定格到20世纪下半叶时,这种“新音乐”已经主宰了中国音乐艺术的主流。但人们一直在强调,尽管新音乐占据了相当的位置,但流变为“民间音乐”的传统音乐艺术定不会被搁置与陈列在音乐博物馆里,而是在民间,伴随着中国各民族人们的生产、生活、娱乐而口传心授下来,在民族文化的大背景下,以深厚的哲学根基为依托,交织着多民族文化与生活当中的喜怒哀乐愁苦忧伤,以其特殊的方式深刻地感染着、默默地繁衍着、积极地演变着。或许音乐艺术正是在此消彼长的循环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当人们以自己的生活、生产、娱乐方式进行精神解锁时,必然会对音乐表达形式形成一种定势。随着这种生活或生产方式的减弱且消亡深感痛惜的时候,在此种音乐艺术没落的时候,伴随另一种生活或生产方式的音乐艺术又诞生了,这便是一种新的更替。在这往复的更替中,人们一定会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中国音乐艺术奇葩中的传统音乐,就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与背景中生生不息地变化着、发展着。不论是当初的传统音乐对西方音乐的排斥,但人们还看到了西方音乐对于中国音乐艺术的影响。由此,作为依然登上中国社会音乐艺术舞台主流音乐的“新音乐”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涵盖下的民间音乐,迄今仍是两种不同体制的音乐。必须看到,在21世纪的中国音乐艺术发展道路中,不论今后一段时间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如何,这两种体制仍会并存着,而且相互影响着。
二、中国音乐艺术发展走向
当音乐以其特殊的存在方式充斥着文化体制内涵时,一股呐喊从未平息。在现有文化体制下自然而然的并存着民间音乐和新音乐两种音乐体制。随着经济发展、科技渗透以及文化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社会意识受社会存在的影响,包括音乐在内的文化艺术呈现出向总体趋同方向发展的态势。
1.两股思潮的交融从主体上辨析,人们考源的是宏观意义上的中国音乐艺术,而从微观层面上来看,中国音乐艺术是两股思潮的交融。这两个有着本质内在联系的音乐潮流从不同的层面进行着象征社会主流音乐的新音乐与象征着中国特色文化背景下的传统(民间)音乐的汇集。两者的交融形成了中国音乐艺术的总体趋向,即中国音乐艺术一方面将由引进的新音乐和具有时代气息的流行音乐元素共同建构,而新音乐并非完全被同化,在与世界多元的主流音乐趋同性发展的总体趋势中,按照自己的存在方式,继续保持着个性鲜明的民族化特色。另一方面,承袭了中国传统音乐元素的新音乐又与中国民族音乐联系紧密,这是因为无论哪一种音乐方式,都会伴随着中国各地域民俗活动的开展、精神价值追求以及大众化音乐艺术审美心理需求的普适性而在更大的范畴内有着较深层次的发展,这种根植不是突兀的嫁接,而是在原有的中国音乐艺术民族性的基础上,融合了西方音乐理论与音乐风格题材和创作手法,创造出与中国大众音乐艺术欣赏水平相匹配的音乐艺术作品。由此,有相当一部分音乐家、音乐教育者、音乐爱好者转移了创作层面,甚至改变了原有的创作风格,踏入到中国音乐艺术民族化的音乐传播之路。
2.文化构架下中国音乐艺术民族性的凸显每一种艺术都会在其萌芽、发展、兴盛与衰落的过程中呈现出适应期与转型期,在转变的过程中,甚或找到一个新的发展途径,形成质的突破与发展,冲出束缚与桎梏,摆脱长期以来禁锢在思想上的枷锁。因此,作为中国音乐艺术当中的另一条支脉,在充分强调个性鲜明与膨胀的社会需求中,有了新的诠释。民族性的凸显加之突破自我的创新,使之迅速形成反弹趋势。“新民乐”等一系列具有民族风的现代演奏方式,真正在中国音乐艺术界刮起了一阵新风。从大众需求角度来看,当国学再一次走入人们视野的时候,随即所产生的文化背后的关于中国民族化音乐艺术的热捧自然顺水推舟地成为民众所青睐的对象。大众已然具有了选择的权利,而且这种看似平静的选择却蕴涵着对一种全新音乐存在方式的认可与希冀。大众文化层面的提升,对于审美认知以及反映在音乐艺术追求等方面更为理智,而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动辄钢琴、小提琴等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民族声乐,甚至民族舞蹈都已经纳入到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大众已不再是被动的欣赏者或是表层肤浅认知的受众。在大的文化背景支撑下这一观念已经被搁浅,个人需求、爱好、审美情趣以及音乐价值追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音乐艺术发展的推动力。在整个进程与流变中,中国音乐艺术俨然扮演了一个相当具有民族化的角色,持续的升温让这种具有民族化的中国音乐艺术走势强劲,这与中国艺术教育发展与普及息息相关。
3.文化哲学涵盖下的中国音乐艺术发展走向与唤醒在探究中国音乐艺术发展走向时,把中国音乐艺术置于世界音乐发展的总体局势中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旨在能够以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哲学底蕴为依托,进一步寻求中国音乐艺术发展新的唤醒。一次深刻的革命在于革命的过程是否具有推动力和可持续性。正因如此,在研究过程中,才不会完全摒弃或是保守固封,尽管理论知识贫瘠,但在精神世界中,渴望着能够挖掘并达及音乐世界的乌托邦,这一理念与理想,必然会在研究中得以实现。在21世纪,从世界主流音乐的发展态势审视中国音乐艺术的发展脉络,人们可以更为理智地去进行远景的勾勒,不论是哪一种音乐形式或是音乐载体,都将被放置于文化哲学的视界中进行诠释。这种被文化哲学侵染的中国音乐艺术也定会呈现出更为稳定的发展状态,甚至在构建全新的中国音乐艺术体系时,新音乐元素、多元化的融合、先进的音乐创作手法、创新的音乐理念以及根植在民族传统音乐灵魂下的新视野,都将是不可或缺的。音乐艺术内涵的拓展与深厚,审美价值观的不断升华,音乐创作中的循序渐进,音乐理论的融合与革新,新观念的提出与完善,追求以音色对比变化为个性特征的作曲思维,拼贴、组合、次序、混搭等全新演绎形式都为中国音乐艺术提供了成长与成熟的土壤,一条中西合璧、洋为中用的新途径正在日渐明朗。呼吸着具有西方色彩的音乐元素,糅合着含有中国民族特色的音乐风格,两者的交替、合并、革新与突破,无不深刻地唤醒着演绎单一旋律的中国音乐艺术新境界。以文化哲学为核心的中国音乐艺术这条主线,一杆天秤,左右逢源,一头连起世界流行音乐的新思维,一头搭建具有传统音乐色彩的民族风,都是主流,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中国音乐艺术的无限魅力与存在价值。今天,人们所厘定与定格的中国音乐艺术,不仅仅回头看其经历的种种,而是去构想一个完美的未来,一个属于中国音乐艺术特有的表现方式与途径,奠定的也必然是最为坚实的音乐艺术发展之路。融合也好,借鉴也罢,但都不能够丢弃属于中国音乐艺术最核心的价值———文化哲学,这是中国音乐艺术能够深具内涵的保障,更是中国音乐艺术演变中亘古不变的理性支撑。
三、结语
中国传统音乐教育随着西方音乐的不断渗透,已经丢失了属于中国特色的韵味,越来越多的中国传统音乐知识被更替,“宫、商、角、徵、羽”五音的应用越来越冷门,中国传统音乐知识逐渐被淡忘。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文化的泱泱大国,其特有的文化艺术性应该被积极弘扬而不是被抵制。现如今崇洋的现象显著,学生更乐于接受钢琴、吉他、小提琴等西方乐器,对于中国古代乐器所知甚少[1]。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山歌民歌不被新一代的青年们接受,他们拒绝学习古老的音乐文化。因此,为了防止中国传统音乐被历史遗忘,我们应积极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知识,鼓励学生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乐器,继承和发扬记得住时间考验的中国传统音乐。
二、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与哲学的关系
1、教育目的。中国古代将音乐教育作为学堂正式授课的内容之一,将音乐作为传扬道的一种方式,要求音乐服务于政治,规范道德,以求和平的社会氛围。所谓“致乐以制心”、“乐者乐也”就是这个道理。儒家认为,音乐可以塑造品格,培养情操,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在进行音乐创作时音乐也一定高雅脱俗。
2、教育过程。中国古代对音乐的教育在“体悟”上,一个人通过自身的实践经历和前人留下的规律进行学习。这种学习是讲究含蓄、暗示,强调激发个人潜力。这种抽象的“体悟”学习过程,更注重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中以“举一反三”的教育模式为主,实现自我修炼。中国古代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采用点化式教育,让学生自己体会情感,在有形到象有了质的飞跃[2]。
3、教育方式。中国传统音乐的教育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性,大多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传统音乐的教育。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音乐的琴谱是以简洁为主的古老音谱,在琴谱上没有显示旋律的强弱,没有规定的节拍,在增强韵味的指法上没有特殊标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理解曲谱中的意境,才能弹奏出有韵味的琴音,这就需要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相应的点拨;另一方面,流行于民间的唱本和曲谱没有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只是在一辈辈人中进行传唱,口耳相传,家中晚辈从长辈那里获得传承,再一代代传下去。
4、教育价值。儒家强调“礼乐治国”,其中音乐作为实现“礼”的必要手段,“乐”是作为“礼”的教育手段应运而生。传统音乐强调自我调整,锻炼心性,磨练意志。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讲究“和”,注重音乐的意向,在音乐聆听过程中体会“弦外之音”,认为音乐引导人们产生无限遐想,“留白”的寓意就在于次。
三、基于哲学基础传统音乐教育的反思
1、传统音乐研究的反思。在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中发现,由于现在很多音乐学院采取西方客观认识论来进行中国传统音乐的分析,这就造成传统音乐的分析脱离了人物的“人格世界”,使音乐的研究只是重在音乐自身,而忽略了音乐所赋予的情感。而对于音乐的学习,如果脱离了传神的根基就使音乐本身的魅力大打折扣。同时,中国传统音乐创作是以地区或民族等集体的方式进行表达缔造的,因此带有中国传统民俗风格。在传统音乐研究中应坚持中国的特色,注重音乐创作过程和目的,接受产生音乐的意义,而不只关注曲作本身。
2、传统音乐教学的反思。中国传统音乐教学主要采用西方的音乐逻辑形式和方法,在教学中以逻辑讲解为主,忽略了语言的地域风格和中国的哲学艺术,使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如浮萍般没有根基。现在的中国音乐教育都以“哆、唻、咪、发、嗦、啦、啼”为主,丢掉了中国原有的音乐唱名。传统音乐讲究韵腔、润腔等具有传统特色的音乐风格都被西方音乐替代。中国古代乐论中,庄子曾说过:音乐可以分为三类,“天籁、人籁和地籁”,天籁是最自然悦耳的声音,如:风声、鸟声等;地籁是指地下的音声;人籁是人歌唱的声音。而佛教中讲究音乐可以”明心见性”,是指以琴音来看一个人的心性[3]。中国的传统音乐艺术是气韵出于自然,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产生不同风格的音乐艺术。北方的音乐刚硬强烈,带有粗犷悲壮之情;南方的音乐柔美婉转,意在清淡细腻。中国传统观音乐教学更应该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带有中国的哲学思想,在创作和学习上才能具有中国特色,真正将中国传统音乐继承下去。
四、结论
摘要:教师威信是教师充分发挥其教育主导作用的宝贵资源。本文在对教师威信的内涵及作用初步探讨的基础上,归纳出教师威信体现在学生身上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对教师威信的形成机理,以及如何维护和提高等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教师威信;形成;维护
人们历来看重“威信”一词。古语云:“威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要把天下人集结起来靠的是威信。在学校教育这个集体性活动中,要把师生凝聚起来,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同样离不开教师的威信。那么,何谓教师威信?它形成的机理怎样?如何维护发展?究其学理,得之法度,自觉践行,确实是和谐师生关系、提升教育质量的基本要件。
一、教师威信的基本特征
威信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指人的一种影响力。“威信”与“威严”、“权威”有所区别,从师生关系处理的视角看,威信指教师能够使学生感到有尊严、值得信服。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种精神感召力。威严是一种威逼力量。只能引起学生的惧怕心理。威严使学生敬而远之,威信使学生亲而近之。权威往往与教师的地位和角色有关,可能使学生感到“高不可攀”。权威有时使学生口服心不服,威信能够使学生心悦诚服。马卡连柯曾肯定地说:“威信本身的意义,在于它不需要任何证明,在于它是一种不可怀疑的长者资望及其力量与品质。可以说,这种资望、力量、品质,连在单纯的儿童的眼里也是明白的。”可见,威信比威严或权威在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力要深远的多。有威信的老师就是学生的典范和榜样,能够生发出“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
实践证明,教师威信体现在学生身上,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学生坚信其传道、授业、解惑是真实可信的,愿意主动接受教师的帮助和教导。二是学生相信、爱戴、敬佩、崇敬教师,善于把老师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需要,会不断增强追求学问、谋取进步的能动性。三是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更能够唤起学生愉悦的情感体验。真正有威信的教师,或表扬或批评,甚至是合理的惩罚,在学生看来都是善意之举,对自己有益,其情感共鸣是积极的,进而会深入领悟自己的优缺点,并努力谋求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可行办法。如果教师威信不足,对学生的表扬或批评,哪怕是真诚实意的,也会使学生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是虚伪的,对己之无益,自然引起不了快乐的情感体验,甚至会与老师“唱反调”,把老师的表扬或批评当作“耳边风”。四是学生从内心把有威信的教师当作自己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一旦成为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榜样,学生就会时时处处接受其思想。方方面面模仿其言行。
二、教师威信的形成机理
教师威信的树立不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即使具有老师的资格和经历。也不一定就有威信。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诸如社会对教师劳动的重视和关怀,尊师重教风尚的树立,教师政治经济地位和待遇,学生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等,都是影响教师威信形成的外部客观因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教师的内因及其积极的实践对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心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根本条件。调查发现,教师的体貌特征、家族背景等对其威信的树立无直接重大影响,而知识能力、道德品行、工作技巧等才是教师赢得威信的要害所在。
其次,保持与学生良好的交往和沟通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有效途径。教师的威信是在师生不断的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有威信的教师,一定是与学生保持有良好交往的教师。疏远学生。故意“摆架子”,与学生少有往来。很少与学生沟通,学生无法了解和理解老师,老师的威信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仪表端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是教师威信形成的必然要求。一个人的仪表与他的精神风貌紧密相连。教师朴实无华、衣着整洁、自然大方,表现出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统一,可以给学生以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感知,能够增强对学生吸引力。当然,只注重仪表,而生活懒散、作风漂浮,甚至有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学生会认为老师表里不一,教师也就无威信可存。
第四,“先入为主”是教师威信顺利形成的一个关键点。教师能够给学生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威信的打造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教师在第一次与学生接触时,学生往往对新教师抱有一定的期望和新奇感,对老师的修饰、言谈和举止特别敏感,这些都将成为影响教师威信树立的重要心理因素。如果教师从一开始,就能够赢得学生的好感,产生先入为主的理想效果,威信就会初步树立。实际上,若是教师给学生留下了惊慌失措、语无伦次、言不由衷的初步印象,威信将会丧失大半,并且恢复起来也更为困难。第五,严格要求自己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教师威信形成的精神动力。教师严以律己,始终保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时时处处注重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威信的形成和提高就会日生日成。当然,一个人的过失和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教师也不例外。老师有了过失和错误,敢于自我暴露,善于作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赢得学生的崇敬,本身就是有威信的外在表现。
三、教师威信的维护发展
教师威信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稳定是相对的,只要教育对象和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教师威信就会受到影响。因此,维护和发展已经形成的教师威信也应该与时俱进。
教师威信的维护和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巩固已经获得的威信;二是发展不全面的威信为全面的威信,促进低水平的威信不断上新的台阶;三是防止威信的下降和消退;四是提升威信的教育影响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教师要具有全面的威信其实很困难。维护和发展教师威信,应从以下方面着紧用力。
1、历练胸怀坦荡和求真务实的态度。
威信较高的教师并非没有一点错误,也并非不会犯错误。关键是有了错误和过失以后,能够正视,勇于修正。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自己,积极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仅不会降低威信,而且还会使威信不断提高。
2、能够正确评价和合理运用自己的成信。
威信是相对的,它与威严有着本质的区别,教师要对自己的威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否则,威信的维护和发展将会遇到大的阻力。比如,有些教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威信,运用高压的威逼手段,甚至恐吓、体罚学生,从而损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对教师的亲近感、信赖感与尊崇心理,其结果也只能使教师的威信大打折扣。
3、铸造开拓进取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培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求教师必须根据社会要求和工作对象的变化,更新知识水平,完善素质结构,提高教育能力,才能不断满足学生发展变化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永不满足,勇往直前,不断完善自我,这就是教师的敬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会唤起学生对教师的敬佩之情,从而使教师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得到巩固和提高。4、树立表里如一和言行一致的形象。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就是自己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的榜样。如果教师的外在表现与学生的内心印象不一致,那么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也会随之降低。相反,如果教师表现出来的形象与学生所期望的教师形象具有高度一致性,那么教师的榜样地位就可能会进一步巩固,教师对学生的暗示性和影响力就会不断增强,教师的教育功能也就会发挥得更为充分,从而使教师的威信得到更好的维护和提升。操作的熟练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动机与投入感较差。
2.结果与过程
从科研导向上来看,音乐教学研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许多教师把教育行动研究等同于“写论文”,认为研究主要是靠“文笔”的功夫。事实上,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写”出来的,它必须经过研究的每一个过程,通过行动的观察、思考、总结、提炼,是“研究”出来的。这一艰苦的探索过程在教育研究中经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于不少音乐教育论文观点雷同,缺少个性亮点。另外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少音乐教师急于求成,把局部经验任意拔高,盲目构建理论框架。这些都使音乐教学研究无法真正深入,使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个体与合作
音乐学科在普通学校属于小学科,在校音乐教师一般仅为1、2名,势单力薄,少有机会能够分享群体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个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间甚至非同行间的相互启发。因此,采用横向与纵向的联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横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合作关系,随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纵向上,可以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研究更身层次的课题或进行理论的总结与提炼。
4.音乐与教育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音乐教育研究与研究方法就是“事”与“器”的关系。因为,音乐教育研究方法既是音乐教育学科发展的前提,也是音乐教育研究得以成功的保障,其对规范和指导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起着重要作用。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深度和水平,特别是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创新程度与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有着本质的联系,研究方法的有效运用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展音乐教育研究的论域。同时,研究方法还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音乐教育的研究成果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推广性。
《中国音乐教育》(以下简称《中》)杂志作为国家级音乐教育期刊,在我国音乐教育研究领域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刊载的学术论文既是我国音乐教育学科研究状况的重要反映,也是音乐研究者自身学术研究能力的集中体现。因此本文试图对其2007年刊发的论文在研究方法的运用方面进行元分析,以使我们获得关于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研究方法应用现状及发展趋势的重要信息,并针对研究方法在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的运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促进本领域研究方法的改进与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的水平。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
1 研究方法
选取《中》2007年1至12期刊发的所有学术论文(外文翻译除外)作为样本,总计160篇。根据论文的题目和原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将160篇文章从研究方法的类型、研究领域等方面进行数据记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并利用Excel 2007统计工具对所获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 概念界定
有关音乐教育的研究方法,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有着不同的划分。本研究借鉴徐辉等人在《高等教育研究方法现状及分析》中的归纳,将研究方法界定为“定性与思辨”和“定量与实证”两大类。其中定性与思辨研究是指采用经验总结、哲学思辨、逻辑分析的方法进行的相关研究。其特点是:从材料来源看,大部分材料是采用他人研究成果或从书刊中获取的,材料的引用与分析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自发性;从研究工作空间看,绝大多数属于“书斋式的研究”,即坐在书桌边、在图书馆中进行的研究;从研究方式看,主要是通过个人悟思、哲学分析、文献概括、归纳演绎等思辨的方式进行;从研究成果的性质看,大多是感想式的、思考性的、哲学性的、主张式的或指示性的。定量与实证研究主要是指对原始材料进行收集及系统的实证性分析,主要采用实地或现场的调查访谈、量化分析、客观性的语言陈述等手段,其具体包括观察方法、调查方法、个案研究、数学分析、实验方法、多学科方法等。
三、研究结果
1 研究方法的总体运用情况
统计表明,在160篇论文中,采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论文有150篇,占总数的93.75%;运用定量与实证方法的论文10篇,仅占总数的6.25%。
2 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关于具体研究方法的使用情况,如表2、表3所示,在采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文章中,属于感悟性思辨的论文比例最高,占此类论文的93,33%;在定量与实证方法的运用方面,使用调查方法的文章居多,占此类论文的80%。图1、图2是对研究结果的直观呈示。
四、思考与建议
尽管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获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对于揭示音乐教育教学规律、改进音乐教学质量、提高音乐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同时也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和优秀作者,但是,总的来说,目前音乐教育研究的现实仍不容乐观。要进一步提高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水平,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和改进。
1 提高对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和规范意识
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过程是科研论文的重要内容,体现着学术研究的严谨性,同时,也是研究者得出科学的研究结论的重要保障。在此次调查过程中,笔者注意到一些运用定性与思辨研究方法的论文带有明显的经验陈述或工作体会的色彩,其在论文逻辑推理的严密性和研究技术与方法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作为一种特殊的认知方式,思辨指的是在较高层次上对实践与问题给予关注,通过概念分析、逻辑演绎等方式获得认识,其问题的提出、分析与解决,均体现一种严谨的逻辑安排和因果关系。如获至宝果仅仅依赖意念上的主观思考,其研究结论是不会有足够说服力的。因此,音乐教育研究者在运用定性与思辨方法时应注意提高思辨的抽象性、概括性及理论分析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有部分采用定量与实证研究方法的论文,在问题设计、调查对象选取及信效度检验等方面存在着技术性的失误。实证研究作为一种方法论体系,拥有其自身的哲学思想和一套完整的技术操作程序,包括提出假设-概念化-操作化-选择适当的方法一搜集资料一证实、证伪研究假设等。为了使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结果更加客观可信,研究者应对定量与实证研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予以重视,采用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以加强结论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这是提高音乐教育科学化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
对研究方法的理解与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学术素养,而这种素养的训练和养成一方面依赖于学术共同体的制度性规范,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学术研究者的自觉意识。广大音乐教育研究者应自觉树立科学观念,积极提升自身的科学研究素养,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规范,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独立的学术品格挖掘音乐教育领域学术创见的应用价值。这对提升我国音乐教育科研水平,规范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与过程,解决音乐教育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以及增强国际学术交往中的话语权等均具有重要作用。
2 掌握并运用多元化的音乐教育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结果还表明,目前,在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领域“重定性轻定量、重思辨轻实证”的研究取向比较明显。同时,在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上,研究者的论文多以感性思辨法和调查方法为主,其他研究方法则少有涉猎,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的音乐教育研究者比较缺乏多元化的研究方法意识。
现代学科演变的趋势表明,一门学科仅采用单一的研究方法已经不足以充分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而往往需要采用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从不同的视角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音乐教育研究的特殊性、复杂性、动态性及各种研究方法的互补性更是决定了我们需要采用多层次、多方面、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因此,音乐教育研究者在重视定性研究方法的同时,不应忽视各种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加以有机结合,根据研究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灵活地利用各种方法,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反映和揭示音乐教育的本质与规律,这将使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更加科学化、精确化,同时也更具有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者还可以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概念框架、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如将哲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统科学等领域的研究技术和方法引入音乐教育研究领域,这些相关学科特有的、成熟的学术规范,可以为音乐教育学科知识的产生提供方法上的借鉴,也可以丰富音乐教育的学科内容,使音乐教育的
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化、综合化和现代化,从而拓展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视野和研究空间,促使更多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的诞生。
3 中小学音乐教师应努力成长为研究型教师
从《中》刊发论文的作者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在音乐教育研究者队伍中,中小学音乐教师占有相当比例,其研究素养和能力对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研究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影响。但目前,部分中小学音乐教师存在科研能力和素质偏低的问题,这既制约了音乐教师个体专业化的发展和学校音乐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也不能满足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新课改要求教师应做到不断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研究型教师。“所谓研究型教师,是指在具有多元知识结构和娴熟教学技能的基础上,还具有一定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乐于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教育规律和教育方法,并能自觉运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提升自身的专业化水平”的教师。这说明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中小学音乐教师改变传统的职业角色,由过去单纯的教育教学实践者,转变成为教育教学的实践者和研究者。从这个角度来说,开展教育科研应该是中小学音乐教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和基本要求。中小学音乐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活动,既是培养学者型、科研型和专家型教师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因此,激发中小学音乐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动机和意识、提升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教育科研的素质无疑是当前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问题。这首先需要音乐教师自身加强对教学科研重要性的认识,利用一切机会学习和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不断增强科研意识和问题意识,将研究成果从教学实践中梳理及表述出来。同时,教师培训机构在教师专业成长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教师培训,提供相应的研究资源和专业引领,确保音乐教师能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且不断组织音乐教师进行科研成果交流,为音乐教师终身学习搭建广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