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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招商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2-12-07 00:46:33

序论:在您撰写人社局招商工作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人社局招商工作总结

第1篇

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不少于1800人(含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1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下;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扶持创业1400人;全市862个村和30处居委会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并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助员,联通人力资源网络,按规定将本村劳动力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一卡通”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年内组织失业人员技能培训600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600人;组织企业职工在职培训500人;组织创业培训700人。

三是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工作。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净增参保6000人、6000人、3000人、7000人、300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以上;征缴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7898万元、9736万元、1634万元、1312万元、738万元,各项保险征缴率均达到95%以上;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分别达到15000万元、3600万元、320万元、80万元,单位及职工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7%;被征地农民参保50000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3500万元。

四是推动劳动维权工作。确保劳动争议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劳动监察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适时采集率100%,劳动监察案件网络适时录入率100%;劳动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6%以上,其中上级交办(转办)事项按期处结率达到100%;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达到95%以上,其中新增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达到100%。

一、抓好就业培训工作,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1、落实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重新审核年发放稳岗补贴企业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发放稳岗补贴,以此稳定企业用工岗位。落实降低费率政策。按照《关于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继续降低失业、生育两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制定好扩大支出范围方案,报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后抓好落实,发挥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和扩大就业作用,确保扩大支出范围不出问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协调税务、工商等部门,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关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税费减免政策,按期统计并公示享受政策人员名单、政策类别及税费减免数额,发挥政策作用,激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2、建立促进就业制度。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选取100户规模以上企业,采取企业报表,实地调查等方式,按季对企业岗位增减变化、失业人员排放、参保人数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通过对比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企业实际参保人数等数据,及时进行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措施提供信息支持。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制度。全市选取100个村庄,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按季对农村劳动力人员情况、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产业分布情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和分析数据库信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管理。完善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对企业裁员报告严格审核,实地调查,动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尽力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帮助企业制定裁员方案,规范裁员。对不遵守裁员报告制度的企业,运用劳动监察手段,实行重点监控,避免因企业大规模裁员引发不稳定因素。

3、优化促进就业服务。优化就业信息服务。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市情、镇街社情等媒介和就业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镇村黑板报等设施,定期不定期公布就业信息,引导劳动力供求双方相互对接,洽谈劳务。年内通过各种渠道就业信息24次以上。优化劳务对接服务。确立“瞄准市内外两个劳动力资源,实现无缝隙劳务对接”思路,举办好市内劳务对接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劳务洽谈或专场劳务洽谈会,组织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洽谈交流,提高集中劳务洽谈成交率。开展好市外招聘活动,加强与河南、河北、山西、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的联系,年内至少组织2次以上到省外招工,吸引外省劳动力到打工就业。优化困难群体服务。以4050人员、双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为重点,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台帐,开发适于就业困难群体的用工岗位,实行就业困难群体包干服务。年内确保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80%以上;城乡双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并组织上岗不少于100人。优化企业用工服务。针对企业缺工问题,加强用工情况监测,组织两次以上用工情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并落实应对措施。建立与外经贸局、招商局、镇街的定期联系制度,随时了解新建、扩建企业用工情况,提前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对接,为企业提供预约招工。优化扶持创业服务。以从事第三产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退军人等为创业重点人群,以湖周边及镇街政府驻地等为创业重点区域,选准创业人群,推动创业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广泛征集、科学筛选创业项目,指导有创业意向人员选择项目,落实项目,实现人与项目的有效对接。运用好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政策,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创业人员给予岗位开发补贴,促进创业工作开展。

4、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做强实训基地。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在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争取专项资金,购置机械加工专业设备设施,增设机械加工培训专业,增强实训基地的培训实力。搞好培训联合。对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办学情况进行调查,弄清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培训能力等基本情况,集中向企业和全社会进行宣传推介,形成以公共实训基地为龙头、以其他培训基地为骨干的的多点培训格局,引导劳动者自主择点培训。优化培训服务。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调查,根据企业需求,搞好“预约培训”、“订单培训”、“岗位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年内重点加强针对企业劳资人员的培训,举办两次以上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班,提高劳资人员的工作水平。实施分类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创业培训四个系列培训,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二、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提高保障民生水平

5、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定基金征缴基点。把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缴费相对正常的企业和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稳定缴费的基本点,健全社会保险缴费动态监测制度,完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划转社会保险费办法,用好财政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制度,确保缴费基点稳定。突破社保缴费难点。把原国有集体企业和缴费时断时续的外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作为缴费难点,继续实行欠缴社会保险费信息预警制度,分类与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外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签订缴费协议,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加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标考核,推动缴费难点单位和人员积极踊跃参保缴费。。聚拢社保扩面散点。将新建、扩建企业招收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散点,提前与新建、扩建企业进行对接交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落实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和缴费基数,引导企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灵活就业有关政策宣传,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服务,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办理参保,实现扩面增长。

6、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组建基金管理机构。借鉴市劳动保障局机构设置办法,争取成立社会保险稽核管理中心和劳动保障基金资产监督管理中心,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对基金运行全过程的监控,防止社会保险基金跑冒滴漏。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研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大笔支出提前报告制度》、《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制度》、《基金支出流程管理制度》、《基金支出月报季审制度》等基金监管系列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各个环节,对基金运行流程、管理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抓好规定落实,提高社保基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7、强化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加强养老保险支付管理。搞好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普查,全面掌握所有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建立与公安、民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实行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互通共享,防止死亡离退休人员亲属冒领死者养老金。关注重病离退休人员状况,及时停发死亡且办理医疗保险报销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加强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建立医疗保险长效管理机制,着重建立健全指标控制机制、费用审核机制、付费结算机制,控制医疗费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年度医疗费支出不超出年水平。优化住院审批、费用审核、门诊大病审批、异地转诊等工作流程,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完善离休人员医疗费支付办法,按规定支付参保离休人员医疗费。加强工伤保险支付管理。建立完善工伤认定流程管理、工伤认定责任追究、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开等制度,加强工伤认定前与企业及其所在镇、街道的沟通和联系,降低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率。开展工伤保险收支情况调查,根据市部署和工伤发生率,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保持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加强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管理。配合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完善失业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对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尽力保障失业保险待遇。完善生育保险发放流程,实行分兵把口、逐级审批制度,确保生育保险基金不流失,保证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三、创新劳动维权服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

8、夯实劳动维权工作基础。整合市级劳动维权工作力量。发挥劳动维权服务窗口作用,实行各类劳动保障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分办、统一督办,避免出现重复受理、多头受理现象。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在年姜山试点的基础上,将基层调解劳动争议试点扩大到各镇、街道,指导镇级组织直接受理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确保基层受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到3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依托劳动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和建立在各镇、街道的劳动监察网格,指导镇级机构年内主动采集企业信息2次以上,并随时进行动态信息采集,为实行对企业的动态监控提供信息支持。

9、做好劳动纠纷案件预防。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年内组织两次次针对企业经营者的普法培训,开展3次以上送法到企业活动,走访50户以上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遵法守法,增强企业经营者维护职工权益意识。建立企业联络人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确定一名劳动保障信息联络员,指导联络员按月报送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发现侵权苗头,将各类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劳动纠纷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按季度对劳动争议、劳动监察、劳动案件的发案数量、案件类型、发案原因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局党委。

10、搞好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抓好劳动监察案件处理。组织好劳动保障面上检查,从3月份开始,利用半年时间,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年检结束后,形成年检工作总结上报局党委。开展好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安排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四小”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非法职业中介专项检查四个专查,重点解决好拖欠工资、不签合同、不缴保险三个突出问题,促进劳资关系和谐。搞好举报专查,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对职工、群众的各类举报投诉、集体争议、集体上访、罢工等各类事件,做到第一时间介入处理。抓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全过程,发挥好市镇两级机构作用,完善案前、案中调解办法,力争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实行“举报投诉案件风险告知”、“阳光调解”等阳光服务制度,引导劳资纠纷双方调解结案,避免劳资矛盾恶化和升级。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和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确保劳动争议案件案结事了,裁决结服,杜绝发生法院裁决决定情况。抓好劳动案件处理。进一步优化劳动案件处理流程,确保案件、来访案件、上级转办案件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问题,保证全面完成各级下达的案件按期结案率目标。

11、规范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拓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范围。开展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情况调查,确定劳动合同重点管理企业,采取电话指导、实地检查等措施,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网上备案,确保完成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和新增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率目标。理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建立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就业备案信息、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互通共享制度,探索实行先办劳动合同备案、再办就业备案、最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争取所有办理就业备案的人员全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加强劳动合同网上备案审核。利用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对企业招用职工的年龄、工资待遇情况等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安排16至18周岁人员从事高危、有毒、高强度体力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落实工资宏观调控制度。抓好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的落实,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合理地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为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政策依据。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按照“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确定100户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框架,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建立管理服务体系,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13、建立目标管理体系。组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班子,明确管理和考核责任,加强对各级各类目标的研究、调度和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区分市、市、劳动保障局、局属单位、科室及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四级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层次,明确各级各类目标的具体内容、考核办法、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按月进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调度,对不达进度的目标进行原因分析,弄清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措施,促使全体工作人员绷紧工作神经,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抓好对上争取资金等各项临时性工作,积极与上联系,了解政策动态,争取各级加大对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