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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本核算范文

时间:2022-10-02 1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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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本核算

第1篇

由此,高等教育机构和各类高校就必须加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乃至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如何加强高校教育成本管理也因此成为近年来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涵义及构成

(一)高校教育成本的涵义

教育成本是从经济学上移植而来的。最早对成本进行阐述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认为成本的本质是生产商品所消耗的生产要素的价值。根据国内的研究,教育成本是指教育过程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从理论上说是指培养每名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因此教育成本可以界定为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或者说是以货币形态表现的,为培养学生由社会和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这一概念规定了只有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资源才能构成教育成本。因此教育成本的本质是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它既表现为以货币支出形式的教育资源耗费价值,也包括因资源用于教育而造成的价值损失。前者称为教育的直接成本或实际成本,后者可称为教育的间接成本或机会成本。

根据教育成本的本质可以知道,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就是指高校在教育活动中为培养专门人才所耗费的物化劳动、活劳动的价值总和。高校教育成本可以定义为高校在教育活动中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总和,核算的仅是高校为培养每个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是狭义的教育成本。

(二)高校教育成本的构成

高校教育成本通常由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和科研支出六部分构成。

1.人员支出,主要指支付给教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奖金、社会保障支出等。

2.公用支出,是指为培养高等教育对象所发生的日常运行及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及差旅费、会议及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维修费和专用材料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指向个人发放的各项补贴和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困难补助、探亲路费、住房补贴及学生奖助学金等。

4.固定资产成本,是指高校的房屋、建筑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公用设备等的折旧费。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各类房屋建筑物应提折旧;对于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房屋建筑物,可按暂估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土地使用费按合同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各类设备按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按设备购置年限已经提取完折旧的设备,不再计提。

5.无形资产成本,是指高校为提高学校声誉、扩大学校影响所花费的宣传费用及研究开发、购入无形资产的投入和支出。主要包括知识成本、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成本、商标权成本、专利权成本、非专利技术成本、著作权成本、商誉成本、土地使用权成本等。

6.科研支出,是指高等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以及所属科研机构发生在讲学研究过程中的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课题调研费、会务费、图书资料和设备购置费及成果鉴定费等。由于科研费用很多为教学和科研共用,可按一定比例扣除后把用于教学的部分计入教育成本。

明确了高校教育成本及其构成后,以此为基础,笔者认为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即是高校培养一个标准学生的平均教育成本。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在我国,对高校教育成本管理进行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给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教育资源缺乏与资源浪费并存的矛盾,使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严重挑战。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尚缺乏动力

从高校领导进行成本核算的主观意识上来看,目前还较为缺乏成本核算的动力。

1.目前高校的资金来源大部分仍以财政拨款为主,同时由于高校属于非盈利单位,从未进行过成本的核算,在成本核算方面没有强烈的内在需求,长期以来一直缺乏对成本的管理,高等教育成本的内容和范围也一直缺乏公认的标准。因此要进行核算就需要重新整理原有的会计资料,并且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这无疑会给高校的财务核算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增加其复杂性。因此一些高校领导缺乏主动进行成本核算的主观意识,认为高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学生和提供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学校最关注的两大课题是教学和科研,成本管理类的机构只有服务和辅助功能,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并非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成本核算的理念一直没有被学校重视,也就认识不到成本核算对于高校管理的必要性和意义。2.高等教育成本核算缺乏动力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高教管理体制的问题。目前国家尚未要求高校按成本核算进行财务管理,高等教育的行政机构也尚未把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管理作为评估高校绩效的重要指标,且未成立教育成本管理的有关机构。因此相关的各项财务会计规章制度也就没有明确要求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这对高校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不仅未起到促进作用,且使高校进行成本核算缺乏动力和外界压力。因此制度上缺乏成本核算要求,导致相应的账务核算体系设置缺乏,进而没有统一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方法,使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难以有效实施。

(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操作较为复杂

尽管理论界目前已经展开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许多研究者对成本的项目设置、核算范围、核算步骤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说明,但从实践来看,要真正进行成本核算,在操作层面上由于其复杂性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第一,从目前高校财务会计的制度原则来看,并不适合进行成本核算,举例来说,高校财务会计在会计核算期间上采用的年度与学生的培养周期并不一致,而要进行成本核算需要具有统一的会计期间。第二,要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和费用、成本,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但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高校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即要求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支出为标准确认会计主体收入和成本费用,这显然不能满足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要求。第三,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目前高校财务会计还无法满足成本核算的需要。

三、如何加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

(一)健全高校成本核算体系的管理

健全管理是完善高校成本核算体系、加强高校成本管理的根本。首先,应完善高等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把高校教育成本指标作为评估体系中的重要考核指标,并由国家统一规定教育成本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高等学校可以增设教育成本指标,以满足高等学校的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其次,建立高校成本管理的相应准则、制度和办法。从目前应用于高等学校的许多规章制度来看,已经滞后于高校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不再适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影响了教育成本的正确核算和管理。因此应对高校成本核算做出明确的要求,并从上到下建立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准则以及教育成本核算的实施办法。再次,强化高校成本的预算管理。高校财务预算是高校年度综合的财务收支计划,是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编制依据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学目标任务。加强高校的成本预算管理,就是要依据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合理配比支出预算中的经费和成本支出。

第2篇

关键词:高校;培养成本;办学效益; 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G6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102-02

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是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分。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家对教育实行“大包揽”的方式,即包招生、包分配、包投资等,学校完全依附于教育及各主管部门,成为只抓教学的“专业部门”,而在财务上就只管要钱、花钱,毫无竞争意识、市场意识、效益意识。对国家下拨的经费,学校只管使用,至于支出是否必要和合理,则无人关心,高校没有成本核算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高校进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建立高校成本补偿机制的基础。随着人们对高等教育需求的日益迫切,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有限的教育资源捉襟见肘。随着教育投资体制的不断改革,学校逐步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教育的资金来源也从单一财政拨款转变为多渠道筹措资金。经费紧缺已是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学校也面临办学的危机感。高校有了筹措经费的压力,必然关注经费的使用。正因为如此,很多学校在注重办学质量的同时,已逐步认识到办学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教育市场化已逐步形成。大学教育实行收费涉及千家万户,收取多少,使用是否合理,必为广大群众所关心。因此,加强学校管理,减少浪费,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办学经济效益,通过积累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已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校教育成本的研究又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高校必须转变观念,在日常运行中重视经营理念,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实现高等教育效益最大化。

一、高校成本的构成

众所周知,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高校培养人才的同时,需要开展科研、社会服务等各种活动,以至于形成以教学活动为主体,以服务教学的活动为补充的办学模式。目前我国形成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决定着高校总成本应由教育成本、科研成本和社会服务成本构成。

教育成本是对象化了的教育费用,是为培养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人才所发生的各项教育费用。而教育的耗费通常是由劳动资料耗费和活劳动耗费组成的,因此,教育成本应主要由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教管费用组成。直接物质费用是教学单位为培养某类人才所发生的物质费用,包括教师资料讲义费、各项实习实验费等;直接人工费用是教学单位为培养某类人才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包括教学人员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福利费等;教管费用是教学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教学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教学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等。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必须直接计入教育成本,教管费用则应分配计入教育成本。

科研成本是科研单位为进行某一课题的研究活动而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直接物质费用、直接人工费用、科管费用。这三个项目的内容分别与教育成本相对应项目的内容基本类似。

社会服务成本是高校为社会生产某一种产品或提供某一项服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这三个项目的内容分别与制造企业的制造成本(生产成本)相对应的项目内容一致。

二、高校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一方面,高校办学主体地位的确立,要求高校进行成本核算。随着我国市场经发展,教育产业化,高校被推向了市场,我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高等学校的办学主体地位,同时确立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这样,就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教育实行大包揽的管理体制,让高校根据市场需求、社会需要来培养专业人才,同时也改变了各高校不思内部挖潜,事事依赖国家的不良传统,高校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树立成本意识,进行成本核算。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优胜劣汰。高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同样置身于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竞争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是学校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学校除了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狠下工夫外,经济效益也成为办学的重要因素。因为投入的相对有限和需求的不断扩大之间的矛盾一时还无法解决,同时,学校的硬件也需不断改善、更新,也需不断追加投入。这些都要求学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都有赖于学校经济效益的提高。为此,正确核算教育的成本,控制不合理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学校办学经济效益是保证高校在竞争中取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保证学校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

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后,收费标准成为学校、社会、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焦点,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就备受关注。从理论上来讲,高校收费标准是根据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但目前收费标准的确定由教育厅与物价部门统一下文执行,其计算依据不明确;在我国的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机制中,政府、社会、个人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成本如何补偿,是否得到足额补偿?这些都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来实现。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定收费标准,而这些都必须依靠教育成本的核算。

三、高校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原则

1.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实际成本是指培养不同层次人才实际投入的人、财、物的货币表现值。按实际成本计价方法核算,方法简单,成本计算结果也较准确。

2.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学生培养期间,教育投入与受益对象的培养进度往往是不同步的。如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这些投入可以培养很多期学生。一般情况下,投入在先,实施培养在后。因此,先开支的费用应按比例计入当期和以后各期教育成本中去,而不能将当期开支的所有费用全部计入当期的教育成本中去。

四、高校成本核算内容

1.高校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各种费用而确定的承担费用的产品。显然,高等学校的“产品”是合格的毕业生。因此,合格的毕业生就应该是教育成本的核算对象。

2.高校成本计算期。教育成本核算期间是指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从正确的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业务运作周期为成本核算的期间比较适当。如将教育产品定义为学生接受到的一定时间的教育服务,学期或学年为成本的核算周期比较适合。如将教育产品定义为各级毕业生,则各级毕业生的培养周期作为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比较合适。本人认为,教育成本期间的划分不同于企业会计期间的划分,

不能采用公历年制,应采用培养周期和学年制。因为学校的教学是按学年组织的,学费的收取也是按学年收取的。这里所说的培养周期是从培养对象入校至毕业的时间,学年制是指从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的时间。这与西方国家高校以学年为会计期间保持了一致。以学年作为成本计算期,虽然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以公历年度核算的要求不一致,但我们可以将教育成本与其他财务报告分别编制,即教育成本以学年度,其他财务报告按公历年度。

3.教育成本项目。教育成本项目的划分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教育成本计算的准确性。教育成本按计入方式不同分为直接成本项目和间接成本项目两大类。直接成本是指适宜于直接计入培养对象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 (1)学生费用,即学校直接用于学生事务的各项费用开支。如学生的奖学金、文体活动费、医疗费、对贫困生的减免款等。(2)教学费用,即学校为培养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如教学及教辅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社会保障费、师资培训费、教学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以及教学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等。间接费用是间接用于培养学生的费用,应该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到教育成本中去。它又可以分为三类:(1)行政管理支出,即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为完成学校的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如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社会保障费、职工教育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2)科研支出,即学校为完成科研任务而发生的支出。(3)教学辅助支出,即学校的图书馆、计算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为支持教学、科研而发生的支出。

五、高校成本核算的指标体系

1.高校成本核算应设置的科目。高校成本核算应设置的科目,包括“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累计折旧”、“成本补偿资金”、“总成本”、“基本费用”等。其中“成本补偿资金”科目主要核算办学成果、教育经费的余超情况、补偿情况,“总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全校各个会计期间的全部成本,即按前面介绍的教育成本项目归集教育成本,并将“基本费用”账户余额转至“总成本”账户的借方计算教育成本,再由月末“总成本”账户转至“成本补偿资金”账户的借方。“成本补偿资金”的贷方则记入学校用于教育的各种收入(包括财政的各种投入及本单位的各种收入)。年终该账户若是贷方余额,则说明学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办学成本支出得到了相应的补偿,如果是借方余额则说明入不敷出,急需资金进行补偿。

2.高校成本核算的指标体系。高校成本的核算有学年教育成本、学年平均每生教育成本、每届学生平均每生教育成本三个重要的指标。

(1)学年教育总成本是指某一学年在校学生所发生的全部教育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教育总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2)学年生均教育成本是指某一学年在校学生的生均教育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学年生均教育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某学年在校学生人数

(3)某届学生生均教育成本是指某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全部的生均教育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第3篇

(一)成本核算理念缺失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定位为“非盈利性公共事业单位”,政府对高校实行“全额拨款”制,高校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风险较低,无需考虑和计算盈亏。因此,很多高校在日常的财务管理活动中,并没有将成本核算纳入工作体系中,成本核算的理念也十分陈旧。一是成本核算概念模糊。由于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活动,因此很多高校对成本核算的概念、必要性没有明确的界定,而理论和概念上理解的缺失,也使得很多高校在日常的成本核算实践中显得“不知所措”。二是成本核算标准不统一。在传统体制下,很多高校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仅仅是学费收支、工资发放等内容,长期缺乏成本核算的创新理念和意识也使得新形势下很多高校的成本核算标准难以统一。例如,核算对象、核算周期、核算方式等标准都未统一,因此,在实际的成本核算操作过程中显得“举步维艰”。

(二)成本核算体制不健全

第一,组织结构体制不完善。很多高校并没有构建专门的成本核算部门,也没有专业的成本核算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大多依靠原有的财务人员完成,这在无形中为财务人员的工作增加了难度。成本核算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它需要有专业的核算知识作为辅助,而现有财务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成本核算业务培训,因此,业务素质很难适应成本精确核算的要求。第二,信息管理体制不完善。由于缺乏对核算标准的统一认识,很多高校的成本核算过程也显得较为分散化,很多工作仅仅流于形式,也没有构建起完善的信息化核算管理平台,核算的初步工作大多依靠人力手工完成,再输入电脑进行简单计算,其精确性、可靠性大打折扣。因此,在高校成本核算过程中,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信息管理体制和信息管理平台势在必行。

(三)成本核算方法不科学

目前,很多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存在方式方法不科学的问题,简单的“报账式”核算、“比对式”核算等方法层出不穷,上述方法仅仅是简单财务统计的延伸,并不能够起到对高校教育、运营、社会等成本支出的精确核算和控制,也难以真正反映出高校的实际运行成本。因此,采用更为科学、有效的方法对高校成本进行核算显得至关重要。

二、高校成本核算模式优化构建的思考

(一)核算理念模式:推陈出新

理念缺失是影响我国高校成本核算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结合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以“推陈出新”的方式优化核算理念。一方面,明确成本核算概念。成本核算与一般的财务统计有着显著区别,需对具体的成本核算概念进行充分界定,明确高校成本核算的原则、方向等内容,从而为具体的成本核算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另一方面,统一成本核算标准。首先,统一成本核算对象。以教育成本为例,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专业、年级作为对象的划分标准,编订详尽的核算对象参照体系,从而为后期的核算工作奠定基础。其次,统一成本核算周期。可将成本核算周期与现行会计年度进行统一,规定高校成本的核算周期为1年。再次,确定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核算项目是进行具体核算的精确参照,对其进行确定有着鲜明的实际意义。仍以教育成本为例,可按照分类规划的思想,将教师工资、学生奖学金、校园基础设施修缮费等纳入其中,并构建具体的核算分类指标体系,从而为核算工作提供统一的依据。

(二)核算体制模式:健全规范

一方面,健全现有的高校成本核算体制。首先,构建专业的成本核算部门。各级高校应设立更为独立的成本核算部门,并引进专业的成本核算技术人才,结合本校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对成本进行精确核算,从而突出成本核算的精确性、专业性。其次,构建高效的信息化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将成本核算纳入高校财务信息化管理范畴中,构建智能化的信息化成本核算管理平台,实现成本核算的自动化管理,从而为提升成本核算的效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对高校成本核算体制进行规范化管理。例如,建立成本核算信息披露机制、构建成本核算动态监管机制等,对高校成本核算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高校成本核算体制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运行,防止成本核算过程中的腐败滋生。

(三)核算方法模式:科学高效

应将“科学高效”的理念纳入高校核算方法模式的构建中,摒弃落后、低效的成本核算方法,不断革新成本核算方式,实现高校成本核算的高效化。笔者认为,高校成本核算方法应与现代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无缝对接”,将现代企业中广泛应用的ABC法、DABC法引入高校成本核算中,构建科学的成本核算模式。

三、总结

第4篇

1.没有核算标准,缺乏可比性

为适应高校成本费用管理的需要,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并对支出做了进一步的细分,区分了教育、科研、行政、后勤、离退休支出,使高校成本核算具备了一定基础,但高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都没有规定成本核算的具体方法以及相关标准,如成本要素的确定、折旧和摊销的期限等。缺乏统一的规范,必然导致成本核算中的各行其是,使计算出来的成本很难得到的认可。因而,导致不同高校之间的横向比较也难以实施,缺乏相应的参考价值。

2.成本归集困难,随意性较大

高校成本核算一直以来未得到推行,有其内在的特殊原因。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而言,后者具有较为成熟的成本核算体系,成本核算和会计核算融为一体。而高校成本核算,则与日常的会计业务处于一种相对分离的状态,导致在会计核算中难以直接体现出成本对象来。加之成本对象如果只到学校一级,则核算相对简单,但会因学校性质不同、专业区别,导致生均成本结果出现偏差,使成本核算效果大打折扣。如综合性学校和专业性学校之间,综合性学校会由于平均效应,致使生均成本降低,与专业性学校之间的比较就会失去科学性。综合性学校内部院系之间也无法进行比较。成本对象如到院系或专业一级,在实际工作中也面临很多困难。如院系共用的教室、设备如何分摊;同一院系不同专业的共用教师工资、日常公用费用如何分摊;分摊后又如何和日常会计核算相衔接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高校成本核算带来较大的困难,使得成本归集缺乏必要的依据,进而产生较大的随意性。

3.核算周期不同,存在差异性

高校的会计核算是按照自然年度来进行的,而其学生的入学和离校是按照学年进行的,两者之间的不同步,因而则产生出核算的周期性差别,进而产生出生均成本的差异性,难以全面系统的反映成本对象的支出。

二、解决高校成本核算的办法及措施

1.制定核算规则,出台相关制度

国家应尽快针对高校成本核算出台相应的规范,统一核算基础。如折旧和摊销的期限、成本核算方法、成本分析指标等。在信息可比的前提下,实现学校间的相互比较与评价,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接受社会方面的监督,从而体现高校成本核算的目的及现实意义。(本文来自于《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杂志简介详见)

2.结合日常会计核算,实现电算化计算

为了能够更准确的进行高校成本核算,特别是以专业作为核算对象时,成本核算应与高校日常会计核算相结合,在完成日常会计业务的同时,实现成本核算。如重新设计报账单据,增加成本核算对象栏,按照成本对象在支出和折旧摊销等相关科目里下设明细科目,或进行辅助核算,日常报账时将与成本核算对象直接相关的支出计入相关明细科目中,对间接相关的一些支出采用学生数进行分配后直接计入相关支出明细科目中,对于共用的房屋、设备采用课时量或使用量作为分配率进行折旧摊销额的分配,每月底按照成本对象进行统计,计算出月成本。这样成本核算与日常业务就可以融为一体,切实实现以专业等为对象的更细一级成本核算,使成本可追溯,让成本核算更具信服力。为减轻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适应会计电算化发展的需求,各院校应尽可能采用会计电算化来进行核算与统计。

3.双周期核算并行,满足各方需要

考虑到高校成本核算时间上的特殊性,我们建议应实行学年制和自然年度双周期制的核算方式,这样符合学校成本核算的实际,利于工作的展开。

三、总结

第5篇

学校食堂的成本核算管理是保证学生利益得到保障的核心内容,本篇文章主要是探讨加强食堂成本核算管理方面一些问题。

关键词:

队伍配备;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一、首先建立健全一支高校餐饮经理带头人

策略的筹划及执行者,是为管理部门提供增值服务的,管理者要有了解高校餐饮相关各方面环节内容,对餐饮场所功能性的设计、炊事机械的安全操作使用、原材料招标程序的采购、原材料初加工、切配烹饪、窗口售饭的服务、职工文化教育的提高、员工身体健康的关心,工作态度的要求等环节。经理对食堂工作特性是否具有全方位辽解,所用员工技能高低以及对餐饮品质的要求标准的辽解是衡量食堂经理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

二、有一个集体原材料采购和保管核算员验收的队伍

首先建立采购规章制度,从程序手续上建立完美,配备思想素质觉悟高,综合技术集一身的同志,通过上网、微信定时辽解周边高校采购行情,货比三家,采购价谦物美的原材料,实行学校招标采购制度,把好第一关、保管核算员按验收制度验收和领用原材料、把好第二关,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按合法手续做帐报帐保证学生、教职工利益得到保证,把好第三关。

三、高校食堂成本核算内容

我校从2013年启用了采购核算系统,从食堂的订货、领用原材料、水电汽、人员工资、管理费提取等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费用,都能在采购核算软件电脑中全面反映。核算部门将对各部门食堂每天、每月营业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计算出食堂经营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营业收入等各项业绩指标。

1.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核算是指直接食品原材料(荤菜、蔬菜、米、面、油、调料、豆类、干货、饮品等),是指食堂生产加工成品菜所需的鸡、鱼、鸭、肉、各种蔬菜、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相关费用,是食堂最原始的直接成本支出的组成。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核算是指(水电汽、低置易耗品、人员工资、绩效工资、保险、办公用品等)间接成本是指食堂经营生产加工相关联所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3.毛利率指标。毛利率指标是指高校食堂的制定的经营直按成本按规定性质下达不同的毛利率指标,本学校规定集体食堂经营直接成本60%,外包食堂直接成本55%,上下浮动2%,作为测算食堂每月经营效益的依据。

四、高等学校食堂成本核算的类型

1.从核算性质来分:集体食堂主要分析营业收入的提高,人均营业额的%比,直接成本、调料领用%的控制,间接成本的使用情况,比如水电汽、人员工资、绩效工资都是对集体食堂进行考核的依据。也是为食品的定价核算和食堂经营目标控制核算提供依据。单菜的定价是指根据单个菜品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毛利率的各项规定,根据菜品的质量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各种费用的摊销来测算,科学合理制定菜品的销售价格。根据食堂经营性质,在下达经营利润目标基础上,将食堂当日(月)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营业收入做成经营报表进行对比分析,分析食堂销售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等控制情况进行核算,最终分析食堂经营盈亏。外包食堂本学校只控制经营直接成本内容,所有原材料由本学校集体采购和验收,间接成本由外包食堂经理自己核算控制。

2.从核算日期性质来分:主要分为每天成本核算、每月成本核算。每天成本核算是指每天将食堂所发生的各种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与相同核算日期时间内的餐费收入进行比对分析经营情况。每月成本核算是指每月将食堂实际发生各项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与同期月度餐费收入进行比对分析经营情况,考核测算食堂每日、每月实现经营产值和盈亏情况,同时能够分析出食堂在经营服务销售过程中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费用的控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

五、高校食堂成本核算层次

高校食堂成本核算管理是一门管理科学。它涉及食堂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储存管理、必须建立一整套成本核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ISO9001指导书规范操作工作流程,食堂成本核算工作人员必须配备懂财务管理,有责任感和有爱岗敬业精神的工作人员担当,这是使用食堂成本核算管理员上岗的最基本要求。

1.高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与食堂烹饪、验收、仓库保管、窗口销售必须区分管理,这也是提高食堂成本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本校饮服中心设立中心采购部,专门从事原材料的集中采购,大型物资由学校招标办公室负责对外招标,中标单位全面实行了网上订货配送机制,原材料实行多人员自助采购相结合。这样有利于增加原材料采购的透明度,降低采购成本。

2.学校食堂原材料验收与领用的管理,是防止学校食堂物资出现不必要的损失的重要措施,各项米、面、油、荤、蔬菜等物资验收,监督是指学校食堂在采购原材料验收时,后勤保障处饮服中心采购人员、食堂经理、校区保管核算员共同参加对购买的食堂原料质量、数量、价格的验证过程。保障处、饮服中心督察部门通过市场、微信、网上的调研,价格的对比调研,对采购部门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数量、价格作出测评,是否采购的物品货比三家,价格是否合理,原材料是否质好、价廉,大种物资是否按学校有关规定,定期上网招标,学校采购招标部门参与招标程序,做好大种物资中标工作,也是把好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和食品安全的一个防范措施。

3.科学合理地确定伙食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结构比例,是提高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引导学生合理的消费的指导方向舵,本校集体食堂伙食成本规定直接成本占60%(含原料成本53%和调料成本7%),外包班级55%。间接成本占35—40%(水电占气费用占7%,人工成本占25%,其它占8%。)食堂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菜肴高中低档比例(2比6比2),科学合理地确定学校食堂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结构比例。

4.保障处饮服中心核算部门的监督是加强各食堂成本核算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核算部门的监督是中心核算部门对食堂所有原材料、帐务的全方位监控,由于校区保管核算员没有经过系统的财务知识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成本核算操作准确性、帐物管理、资料归档、存放保管等会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以我校ISO9001规范标准来检验校区保管核算员各项工作,只有不定期开展核算部门、监督部门的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才能提高校区保管核算员成本核算规范化操作水平,其中心核算部监督具体做法是:对校区保管核算员进行财务知识、仓库管理知识和食堂成本核算规范化操作培训;不定期开展各校区库存帐物的核对;校区仓库原材料的盘点;各校区食堂原材料计划申请单、收支领用单的查验。

5.我校保障处饮服中心采购核算软件应用是提高各校区食堂成本核算效率和效益的管理方法,我校采购核算系统软件应用,是指校我食堂各项原材料采购的订购、验收、领用、营业收入的核算记录。通过我校2013年引进采购核算操作系统,在计算机上完成所有操作,随时核算各食堂经营状况,为中心领导作出决策提供相关数据。

六、高校餐饮食堂成本核算分为的内容

高校餐饮食堂成本核算主要包括食堂每品种菜核算、日成本、月成本核算三种核算方法:

1.单菜核算。每种菜肴定价核算是在生产加工基础上准确计量单一菜品份量标准,按照单个菜品原材料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分摊比例,计算出单个菜品所支出费用,最后算出单一食品的销售价格。

2.每天成本核算。食堂每天实际使用的生产加工成品菜所需的直接成本费用,是指鸡、鱼、鸭、肉、各种蔬菜、米、面、油、调料、干货等相关,间接成本费用是指包括人员工资、绩效、水电汽、办公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进行汇总核算,并根据食堂每天营业收入与实际每天成本汇总进行对比分析,测算出食堂每日经营控制状况,是否在控制经营盈亏范围内。

3.月成本核算。是按以上每天消耗原材料综合汇总计算出各个食堂每月实际收支经营状况,是食堂每月经营情况的汇总经营情况的分析。

第6篇

目前,全国高校尚未建立起统一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条文政策,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一直处于搁浅状态;二是高校会计制度存在问题,由于收付实现制,以及固定资产折旧等问题,难以准确反映高校当期财务状况,无法合理地核算高校教育成本;三是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体系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特别是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的难以界定,使各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无从着手。因此,将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是实施高校教育成本的首要条件。

二、高校教育成本范围界定的理论基础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与高校教育事业支出的外延不同,是指高等学校为培养各类专业人才所直接消耗的教育费用,包括人员经费、教学业务费、行政经费、学生事务支出、教学及实验设备和用房等固定资产折旧、图书资料摊销等费用,它是综合反映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进行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必须明确计入高校教育成本的费用支出范围,即哪些支出可以计入,哪些不能计入。根据高校教育成本的定义,凡是高校为提供教学服务或培养学生而支出的费用都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凡是高校提供教学服务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支出就不能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支出包括四大项: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本研究对高校支出的四大项进行具体分析,界定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范围研究

1.教育事业支出

教育事业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支出。是指高等学校各教学单位为培养各类学生发生在教学过程中的支出,包括教学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教学水电费、实习实验费、教学所用固定资产等折旧费及修缮费等。教学是学校的主要任务,其支出也是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主要成本构成。所以教学支出可以直接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2)行政管理部门支出。行政管理支出是指学校各行政管理部门为了保障学校教学活动正常运行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福利费、行政办公室所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缮费、大修理费用以及日常办公经费等费用支出。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等。一般部门的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的多少与提育服务的多少没有直接关系,可以将其视为企业的管理费用,作为期间费用进行处理,而不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教务处是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单位,是教学活动的管理单位,类似于企业生产车间的管理部门,其发生的费用支出应该计入高校教育成本。(3)离退休人员各项支出。目前,尽管有很多学校的离退休人员未参与离退休统筹基金,所以离退休人员部分支出仍是由学校自己承担的,但是与当期教育服务无关,不应纳入教育成本核算,而应作为费用从收入中扣减。(4)后勤等相关费用。后勤支出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要按后勤集团的业务性质来区分。属于全部社会化的后勤支出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与学校提供教学服务无关,所以其支出不应计入教学成本。而部分社会化或没有社会化的后勤支出有部分或全部是由学校支出的,就应相应的部分或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5)学生事务支出。学生事务支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等。有的学者认为这些支出相当于学校收入的转移支付,与学校提供教育服务无关,不应计入教育成本。但本文认为,高校对学生的奖学金是高校的一种实际发生的支出,与高校的教学活动密切相关,是对高校学费收入的一种再分配,并且此支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激励学生、鼓励学生开展优秀竞争的作用,所以奖学金和助学金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取决于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金来源。奖学金根据来源不同可以分为校内奖学金和校外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是学校从收入中支出一部分作为奖学金发放,这部分奖学金其激励的是整个学校的学生,应由全部在校生承担,计入教育成本。外部奖学金虽然名目很多,有企业在高校设置的奖学金也有专家学者在高校设置的奖学金等等,但这部分金不是高校进行教学服务所必须的,而且各学校之间差异很大,所以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同样助学金类似于奖学金,高校从学费收入中计提的那部分助学金,其支出需要由全校学生共同承担,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对于外部的助学金属于专款专用,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2.科研事业支出

科研支出是否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高校教学活动、科研活动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并交叉进行的,科研活动对教学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将科研支出部分或者全部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有的学者认为科研支出与培养学生没有直接联系,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本文的观点是根据科研支出的经费来源不同区别对待是否计入教育成本。学校自己承担的科研如校长基金等科研项目支出,由于其费用完全由学校承担,其效益也由学校和在校生所受用,这部分支出应计入高校的教育成本;向外单位或者上级申请的课题研究,其经费来源于外单位,学校收取相应比例管理费来抵销科研期间占用学校资源等,但是其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也或多或少的受益于在校生,所以应部分计入高校教育成本,其具体比例参照,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中规定科研收入按照30%计入高校的教育成本。

3.经营支出

由于校办企业是学校以营利为目的而开办的,与学校的教育服务无关,并且按照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校办企业己经实行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所以其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高校附属单位如医院、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所占用房屋、设备,以及学校支付给附属单位的补支出等,由于这部分支出与教学无关,所以不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5.结转自筹基建支出

凡是为提供教学服务或培养学生而发生的基建支出应计入高校教育成本。

四、结论

第7篇

摘 要 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关系到社会、国家以及高校的和谐发展,本文就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几个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有助于高校加强成本管理,进一步提升高校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 高校 教育成本 核算方法

目前,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已成为教育部重点研究的课题之一,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一方面,该问题的研究可以为学校收取学费提供一个有说服力的依据,对近些年来学费不断上涨,很多人要求公开教育成本做出一个回应。另一方面,该问题的研究也可以解决目前高校教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通过核算高校教育成本,提高高校加强成本管理的意识,增强高校的发展潜力。笔者认为,高校的成本核算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关系到政府教育资源的投入,也关系到若干家庭高校教育的投入,同时也关系到中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包括教育部、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乃至各个高校都要正面认识该问题,而不应回避。

诚然,高等教育的并轨以及高校的扩招,加大了教育资源的需求,而政府在高等教育资源上的配置非常有限,不仅促使高校提高了教育收费的标准,也助长了学校盲目扩建、追求规模、发展趋同的不当行为。

目前,诸多高校负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而老百姓教育负担过重的现状不得不使我们考虑高校教育资源的投入以及高校教育资源的利用。这就要求教育部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仅要事实求实地核算教育成本,给出一个准确的标准,同时在此基础上加大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而且还要积极监督高校资源的使用,提高其效率。

二、要正确划分高校的各项职能和支出

正确的区分高校职能和支出关系到教育成本核算的正确与否。目前,高校的办学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校职能变得复杂,高校活动变得多样,高校的支出也变得更加多元化。表现如下:

社会职能支出:诸多高校在搞好教学的同时,也承担了诸多的社会职能,其承担的社会成本支出过于沉重,譬如:在职和退休教师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福利支出。高校履行这方面的职能是一种社会职能,其支出就不应该计入教育成本。

学校发展支出:在目前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下,高校之间的竞争一方面表现为科研实力,另一方面表现为学校的规模。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许多高校加大了科研的投入,对科研能力突出的教师给予重奖,经常举办提高教师科研水平的讲座或培训;同时,花重金聘请高水平人才的加盟以及不顾自身实力的盲目贷款搞基础建设。尽管这些支出在整个学校的支出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且该项支出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障,但考虑到一方面没有和学生的培养直接相关,另一方面如果直接计入也不符合会计核算中的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因此,不能直接计入教育成本。

学校行政支出:高校进行管理,发生行政支出,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行政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还履行着非办学性质职能而发生的行政成本问题。行政成本过高,主要由于行政人员的庞大以及由于行政接待费用的高昂所致。这部分成本也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办学成本,也不应该计入成本。

三、要采用适当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

除了要划分各种支出,圈定教育成本的核算范围以外,还要界定成本核算的时间范围和空间范围并选定正确适当的教育成本核算方法。首先,要划分成本核算的期间,也就是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建议将教育成本核算周期为学年。因为学校的教学是按学年组织的,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是学年(年度)拨付的,学费是按学年收取的。将几年学年的教育成本相加,很容易得到各级毕业生培养周期的教育成本。其次,要确定教育成本核算的主体,以整个学校为成本核算主体还是以各个院系作为核算主体。建议以整个学校为成本核算主体,因为院系不能独立提供教育产品并且没有经济上的独立性。最后,成本核算的方法采用,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作业成本法,因为高校教育成本的支出很多都是间接直接,没有明确的归属对象。

四、完善教育成本核算的体制

教育成本的核算因为涉及到政府各级部门、学校以及家庭等各方的利益。不应该由单独某一方实施和裁定。建议:其一,由教育部牵头成立一个教育成本核算的工作组或者委员会,邀请各方代表参与和监督;其二,实施教育成本核算的“阳光”政策,将成本核算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或者举行大规模的听证会。

总而言之,高校教育成本的核算关系到社会、国家以及高校的和谐发展,我们要从思想上、从成本的核算方法以及成本核算程序等方面予以重视,真正使高校从复杂的职能或任务中解脱出来,回归办学属性和教育属性,提高其竞争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