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1 17:50:33
序论:在您撰写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各项指标不突破县安委会下达给我镇的相对控制考核指标,继续保持安全事故总量及伤亡指标呈整体下降趋势,坚决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相对稳定。
二、工作措施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属地和辖区重大危险源月检报告制度,采取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主管,每月完成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镇安监办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
2、坚持对非煤矿山企业实行月检报告制度。镇安办牵头,村协助每月对县乐峰页岩机砖厂、县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镇安办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3、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安全监管,镇安办每月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检查一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
4、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属地和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月检报告制度。镇安办牵头,合圣村协助每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安全监管,抓好“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即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镇安办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切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全面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机械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为所有生产型工贸企业在2015年底全面达标奠定坚实基础。各镇、关实验区、县经开区要大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工矿商贸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村所属非煤矿山企业要在年6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年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其它重点企业10月底之前至少要有一家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6、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事实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一是严厉查处事故瞒报的严重违法行为,对瞒报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顶格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二是加大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对相关事故单位和责任人从重从严给予行政处罚,警示各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联网管理,实现安全工作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1、依托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融入网格,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2、依托网格建立完善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底数清,问题明。
3、依托部门下沉人员加大对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的日常监管内容的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二、联手服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全覆盖。
1、各级网格长、安全消防联络员和服务员坚持日巡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对分管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走访、排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疑难问题联合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及时处理和上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执法三位一体,实现联手服务全覆盖。
2、对重点场所和单位的检查必须坚持每月至少两次的的检查或巡查。一般单位定期督促和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日常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度,坚持"排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排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尤其是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提前或及时跟进,确保这样的时期和时段辖区的安全稳定。
4、不定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档案,确定排查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会同分包领导、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整治小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联手宣传,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1、整合宣传力量,把职能部门的宣讲团、宣传车、宣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以"六进六送"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和技能送到家庭、楼院、工地、商场、市场和学校,营造辖区三项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辖区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要求和督促辖区所有重点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取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及时总结工作信息,积极向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四、联勤响应,实现应急救援全覆盖。
1、根据街道实际,把辖区公共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办事处的巡防队员、社会消防志愿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2、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瓦斯零超限、过程零隐患、现场零风险、安全零事故”理念,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为手段,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防治水、防灭火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重大隐患,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基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10号)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三基”工作,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强力推进安全质量达标,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健康平稳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对煤矿矿长严格进行《七条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七条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并把七条规定纳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复训和必考内容之一,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建矿,从严管矿。
(三)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决策部署,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确保抽采达标。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
(五)推进“六大系统”健全完善。加强对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实施日常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专项大检查。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管理。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合法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和县局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三、计划安排
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两次以上专项安全检查。
(一)春节后复产验收。根据煤矿申请,按煤矿复产程序逐一检查验收。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段安全检查。
(三)专项检查。计划开展瓦斯防治、防治水、防灭火、雨季“三防”、“六大系统”、《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年”等8个类别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扎实开展煤矿“标准化建设年”活动。4月底、7月底、9月底安排3次检查。
(五)5月底、8月底、11月底开展三次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检查。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末对亭南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验收。
(六)六月底开展一次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加强驻矿监督员管理,开展驻矿工作专项检查4次。驻矿监督员实行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检查不得少于15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日志及各种执法文书。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落实整改。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巩固、深化、整顿、提升”,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的部署,开展五大安全专项整治(“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危化品输送管道、危化建设和设备安装、危化品经营储存),抓好三大结合(主体责任与标准化、日常监管与隐患治理、标本兼治与严管重罚),确保一大目标(全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零事故、零死亡),促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落实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已进行分级评估的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对照《评估细则》进行回头看,继续抓好企业五个应当和九项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建章健制工作,建立领导现场带班、紧急避险撤人等制度,必须执行安全绩效工资不低于20%的规定。6月至12月对评估定级企业进行考核验收,确保B级以上企业达到88%以上。
(二)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已达标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搞好自查评估,持续运行。富民松香公司、中石油分公司黄桷嘴油库、中石化分公司双桂油库要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于12月31日前通过标准化三级考评验收。天原化工和蓬威石化等企业要进行岗位达标、专业达标试点工作。
(三)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制定年度危化品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召开一次危化品联席会议,组织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和建设行为。
(四)认真开展大培训工作。要按照资格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新取证和到期换证资格培训工作,全年培训达到1500人次左右。要提高招工门槛,变招工为招生,新建企业一律与相关院校签订教育培训合同,从业人员一律从专业院校招收,禁止使用农民工。
(五)加大安全保障投入。督促企业落实高危行业“三大”经济政策,强制提取安全费用,足额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保障安全投入到位。全年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保险达到6000人次。
(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区危化品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区危化应急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摸清当前危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补充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拟定在9月组织1次区危化品应急队伍集结演练。
(七)严格安全行政许可。一是新建化工企业一律进园区。二是严格审查经营企业安全条件。票据式经营许可原则不批准。没有经营销售量的单位到期不再换发新证。三是对违反安全“三同时”管理的建设单位,必须严肃处理。
(八)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属地监管原则,各基层安监机构要将辖区危化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二是排查隐患“四查并举”。建立企业、专家、基层安监机构和区安监局四位一体排查安全隐患机制,企业每周或半月进行自查,基层安监机构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区局每季度组织专家开展一次排查。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五一、国庆节、以及高温期等特殊时段,要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企业开展集中排查治理。特别在十召开前,要组织一次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会议期间安全稳定。
(九)认真学习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宣传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新法规和标准,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认真落实相关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十)打造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亲情文化建设,企业视员工为亲人,员工视企业为家庭。要开展唱安全歌、读安全文件、讲安全故事、传安全事迹活动,以活跃和丰富安全文化。要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构建文化强安工程,让更多的企业参加安全社区建设,蓬威石化公司争取要通过审查验收。
(十一)建设危化品全过程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强力组织推动,于11月份前,完成市安委办下达的危化品全过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任务。
(十二)用科技兴安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能力。一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新建企业必须工艺设备先进和安全可靠。二是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装置必须完成自动化改造。10月份前完成危化企业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验收工作。三是积极推广阻隔防爆技术。新建加油站必须安装阻隔防爆装置。中石油火车西站加油站、壳牌加油站于12月20日前完成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十三)实施五大安全专项整治工程。一是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实行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加强自动化建设,建立动态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系统。今年6月份前,要提请区政府关闭1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小危化品生产企业。二是危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的全过程监护管理。三是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组织对建峰化工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长南天然气输送管道,西南油气田天燃气管道,以及白涛化工园区、龙桥工业园区内的危化品输送管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巡查维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开挖施工的协调和管理。四是危化品建设项目和设备设施施工作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严格资格准入,危化品设备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到安全监管部门登记;要联合城乡建委、经信委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建设过程监控。企业必须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实施资质审查,认真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并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五是危化品经营储存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抓好醋酸酐、三氯甲烷、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和盐酸等非药品易制毒重点产品的监管,实行严格的流向管理,严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联合工商、商务等部门组织对全区矿山、工程施工作业场所企业自备储油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条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取缔。
(十四)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条件、规范经营、属地监管”的原则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布点审批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力度,每月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不少于一次。
(十五)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要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居委(社区)、村(社)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完善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三级监管网络,落实‘一盯一’措施,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排查和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制定烟花爆竹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演练,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深入到基层,普及到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园区、乡镇街道安监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文件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为主要内容,围绕安全发展这一中心,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深化煤矿瓦斯和灾害治理为重点,以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以严格监管执法为手段,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亡人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煤矿安全平稳良好发展态势。
三、重点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原则;以全省第三轮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抓手;严把安全准入关,提升煤矿整体安全水平。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管矿。
(三)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一是始终将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简化通风系统、合理风量分配、完善通风设施为重点内容的矿井通风系统优化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二是深化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政策,加强瓦斯抽放系统建设和维护,严防瓦斯事故发生。三是建立防灭火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防灭火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煤层自燃规律,加大防灭火工作力度,淘汰明令禁止设备和木支护,严禁使用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四是加强煤尘防治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强化源头捕尘和除尘工作,抓好隔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测尘工作,不断改善井下作业条件。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制定相应的“防、排、探、放、疏、截、堵”等综合防治水措施。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落实工作面防灭火措施。
(五)不断完善矿井“六大系统”建设,确保系统可靠,运行正常。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把煤矿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安全专项大检查,确保监管到位,落实到位。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督促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齐全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四、计划安排
(一)日常检查。全县所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每月至少1—2次日常检查的安排进行。全年共组织检查80矿次。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40矿次。
(三)专项检查。全年计划4次专项执法检查:3-4月份重点做好煤矿复产检查验收,5-6月份开展以防治水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确保煤矿安全度汛。7-9月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安全大检,10-12月开展以顶板管理为主的专项检查。全年共组织检查20矿次。
(四)联合检查。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任务,及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初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进行考核验收。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行为,提高水平。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合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经营单位严格自律、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机制,严格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登记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业化学投入品行为,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业化学投入品直供连锁配送体系,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协作、运行高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网络,全面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监管,实现“一个满意”“两个安全”“四个确保”的目标。“一个满意”,即农民群众满意;“两个安全”即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化学投入品质量安全;“四个确保”,一是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杜绝在果菜茶产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残留农药,杜绝在出口农产品示范区使用进口国限用农药,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确保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纳入监管、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业化学投入品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三是确保出口农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进口国质量安全标准;四是确保不发生因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粉刷固定宣传标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对制售假劣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切实营造有利于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市场准入。凡在我县经营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应到县农安办审核登记备案,签订《质量承诺书》,并对所有审核批准进入市场的农药产品粘贴审核标识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建立审核农业化学投入品样品展示大厅,对已备案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予以存档。对审核不合格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产品,不予备案,不准进入我县农资市场。凡未经备案在我县销售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