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8 16:51:35
序论:在您撰写建筑合同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1工程合同法律效能存在缺失目前许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都存在一个相似的问题,即工程合同的法律效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很大一部分企业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所谓的阴阳合同,主要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及其以上的合同,并且合同的内容有所不同,一份对内、一份则对外[2]。对外合同是私下签订的用来规避政府管理或逃避相关税收的工程施工合同。就是这种阴阳合同的存在,极其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合法性,使其成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1.2不同承包合同的管理存在差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个难点就是承包方式的不同导致合同管理的差异性很大。目前建筑工程中,由于许多大型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大,工期较长,施工单位往往会选择分包的形式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包。并且由于各地承包方式的不同,使得总包与分包的合同之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合同内容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更是容易在管理中被遗漏、忽视或者出现合同内容不明朗、交叉施工等问题,这些都给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1.3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管理存在难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一个难点,即工程的招投标管理。通常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与其招投标的管理之间存在着很重要的联系,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许多如工期、成本、质量以及安全等相关的控制因素,在招投标合同当中就已经有了极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许多的承包人,由于自身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或者为了个人利益问题,经常在实际工作中把招投标看成一个形式,单纯走个过场。这样的行为往往使得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的合同管理之间形成脱节的现象,给工程合同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1.4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较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最后一个难点问题就是许多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其自身业务素质整体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但是目前许多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的影响,往往对合同中涉及的法律性条文认识不足,并且对工程合同中的一些条文的描述不具体,增加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几个注意事项
2.1抓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所谓的抓重点,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明确哪一份才是重要的合同,哪一项内容是合同的重点。要能够根据重要程度,按主次顺序挑出重要合同以及风险较大的合同,并做好标记,降低管理风险;第二点是要加强对一些重要合同的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管理,如工程承包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物资部门以及印信管理部门等,提高其整体管理水平;第三点就是要加强对合同成立阶段的重点研究和分析,因为这一阶段是整个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以确保合同签订的整体质量。
2.2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评审工作首先,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个阶段的评审。这一阶段的评审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工程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一个是合同签署阶段的合同文本的评审,另一部分是对施工合同的全面评审。其次,积极建立相关的合同评审大纲。评审大纲的建立,可以让评审工作更加顺利,且有章可循,能保障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企业要加强对建筑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审核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目的主要是及时发现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纠正。
2.3制定一套科学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要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要有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制度。同样,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只要有了完整的、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并且将所有制度严格执行落实,才能够确保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要积极致力于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明确划分职责、权限,确立相关合同的主管与协管关系以及合同的起草、会商、评审、审批等相关的制度,甚至还包括后期合同签署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责任制度及奖惩制度,确保建筑合同的管理分工明确。
2.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目前许多企业管理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缺乏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人员这样的现象。为了能够使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不仅要积极引进专业技术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优秀管理人才,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打造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准。
3结束语
1.1合同订立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直接关系着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及其重要的阶段。例如:合同中规定对因意外情况增加的工程如何进行计价。计价办法直接关系到增加工程造价控制,明确结算方式也避免事后的扯皮现象发生。有利于造价控制及管理;施工单位为避免材料涨价的风险,会提出在工期内如材料单价涨幅超过某个比例,就要进行调整,调整办法也是建设单位和工单位在谈判合同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一般调整办法只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而且涨幅要超过10%以上,建设单位承担涨幅的81%,施工单位承担涨幅的19%。
1.2施工阶段项目施工阶段一般从合同签订完毕,由指定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审核后下达开工令开始,到竣工验收后结束。施工阶段也是全面履行合同阶段,施工合同是整个施工阶段甲乙双方对质量、工期、造价等控制的指导文件,尤其是对造价具有重大影响,见图2。注意:①当施工阶段遇到较大的变更签订项目时,最好签订补充合同或附属合同,例如:某学生宿舍楼工程,由于处于低洼地带,在基础施工时挡土墙垮塌,造成了基础工程无法施工,必须要对挡土墙进行恢复之后再进行基础施工。由于挡土墙的工程量较大、造价较高,原合同无法体现该部分工程的工程量、工期、造价、安全等方面要求,只有以补充合同的形式才能充分说明。②签订附属合同可以进一步明确增加工程的造价,这样有利于建设单位对增加造价的把握,有利于甲乙双方在结算时产生麻烦,有利于竣工结算节省时间。施工阶段周期较长,甲乙双方必须正确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把增加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1.3竣工结算阶段竣工验收结束以后,施工单位应根据竣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签证资料、技术核定单、变更图纸、附属合同及施工合同进行结算文件编制。结算文件编制完毕后移送建设单位审核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在施工合同中有规定,一般为45~60d。审核程序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例如:某学生宿舍楼工程,其结算资料审核分为三个步骤,即校内初审、校内终审及中介机构终审。初审阶段由基建主管部门进行,基建主管部门最为了解工程情况,有助于审核施工单位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对工程量的确认更为准确;校内终审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部门结合初审结果,对初审内容进一步复核及对整个结算资料进行再一次审核,提出审核结论,提出结算中争议部分的解决办法;校外终审主要解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争议部分。争议部分存在主要因为合同签订不严谨及现场签证变更项目资料不准确等因素造成。另外,在支付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传统的资金转账到财务核算、财政监控都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升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逐步完善,在合同管理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合同管理从无到有,并增加了查询功能,变更合同补充登记的功能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2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
在建筑工程中,造价控制的整个过程见图3,现主要从招投标阶段、合同实施阶段、合同后期结算阶段进行具体分析:
2.1招投标阶段招投标阶段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较大,且对后期建筑质量也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应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①招标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因此,发包方在进行招标文件的制定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条款、合同细节、工程实际等。②施工合同是施工质量、工期、造价的重要准则和依据,因此,一个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应把以上三者考虑进去,在合同条款的制定和解释方面要明确详细,严禁模糊不清,例如:施工顺序、施工内容和范围、总造价等,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应明确其处理方式,以合理控制施工进度,同时对工程价款的方式和总造价的调整方式应明确,防止发生纠纷而影响工程进度。
2.2合同实施阶段合同实施阶段,也是容易发生合同纠纷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大,因此,应加强这一阶段的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纠纷。一般来说常见的合同纠纷有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当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的价款和结算方式确定以后,工程设计的变更就成为了影响其造价的关键因素,所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中,要严格把控工程变更、签证等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带来的纠纷,严防控制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条款的相关索赔,做好这些相关的工作才能有效的控制合同的纠纷。有效的控制签证。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在实际的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混乱、签证约束力不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签证关系到工程合同相关条款价格计算的依据,据统计,由于工程量签证问题所引起的工程结算价的上升幅度可达15~25%,个别的甚至更高,如果不慎重对待工程量签证,工程造价控制极易出现漏洞,造成资金的大量浪费。所以严格执行签证制度,签证内容必须以实际相符,有效的控制签证和加强结算部门对签证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2.3合同后期管理阶段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后期,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现作具体分析:①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过监理方的审核,然后报送业主,其主要资料包括和工程相关的图纸和文件,如:技术核定单、招投标文件、结算书等。②工程结算审价。工程竣工并经过验收后,业主或者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应根据承包人所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价,且在审价时应注意:所有的审核资料应为原文件,包括:技术核定单、竣工图、签证单等,图纸或文件的复印件应判为无效资料;且根据工程合同规定,作为结算审价原则,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价单位的审核工作,以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业主应做好监督工作;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业主最后根据合同、审价报告支付工程款(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
3引入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
①建筑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经理部实施有效的监督指导,是项目经理部的合同过程控制工作发挥最大效用的基础,是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现正常履约的有力保障。企业要理顺各职能部门与项目经理部间的关系,真正树立以施工现场为核心,各职能部门积极为现场服务的宗旨。成本的过程监督,主要应由合同管理部和经济监审部负责。合同管理部主要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直接费支出进行监督指导,经济监审部要掌握项目经理部整体成本运行情况,做到过程监控,特别对措施费支出进行监督指导。总之,成本的过程检查不仅是为了发现问题,更是为了协助项目经理部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关措施解决问题,使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日趋完善。②在企业中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在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进行科学评判的同时,从合同对象的信用等级等方面进行一种综合的评估,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等不同过程进行风险的划分和评估,并综合利用信息化带来的便利条件,通过对合同相关信息的有效搜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一些潜在风险。
4结束语
当前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施工合同的严密性,造成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难以有效落实。因为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多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制定,过多的强调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起来,进一步加大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在一些建筑承包过程中,建筑承包方为了承接工程,在合同内容中主动提出某些具有不公平因素的合同内容,继而转嫁到施工合同内容中,将建设风险转嫁给了施工承包商,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问题。因为施工合同的制定不严密,影响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履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变相处理,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质量埋下隐患。
2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筑市场及经济繁荣也能产生积极作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2.1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保障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为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合同管理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企业建设施工的质量。
2.2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培养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对施工合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较好掌握施工技术、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可以实行上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待遇,促进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效率。
2.3明确合同条款,将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根据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的建筑合同制定过程中,必须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建筑企业双方实际情况,对建筑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统一,加强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的培养,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纠纷。建筑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设损失。
2.4加强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为一项周期长、管理内容复杂的工作,必须依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实,促进施工合同内容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履行。建设双方在对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把控,根据制定好的施工计划,将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有效落实。
3结束语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差价,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差价,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的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中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在指导思想上,力争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所坚持的最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滞,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人员配备上,让熟知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签合同。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因此承包商必须筹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在策略安排上,承包商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切忌轻易接受业主的免除条款。否则,合同履行中业主就有可能引用所谓法律障碍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商的损失拒绝补偿,并应用免除条款对其拒绝付款推卸责任,承包商将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由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
(1)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
(2)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
(3)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
(4)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
(5)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
1.1合同的设立不严谨,造成误解和麻烦
合同签订工作的难度似乎并不大,但是却包含着很多的玄奥需要人们去深入的挖掘。合同的签订到落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慎之又慎。在设定合同的各项条款之前,一定要认真的开展检查校核工作,防止因粗心而影响合同的科学性和完善性。比如:保证合同法人主体的合格,是贯彻落实合同各个条款的重要基础。并且我们要求,合格的主体一定要具备合理的民事权利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主体应当发挥两种作用,并且要作为合同的当事人,这样才是合法的合同主体。除此之外,要保证合同内容的严谨性,若表意不明,则有可能会引起分歧,所以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再次检查,保障合同内容的科学性。
1.2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成为无效合同
合同一般包括两部分,即主合同和从合同,若未制定主合同,则会使从合同没有依据。可以独立开展工作的合同就是主合同,例如: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从合同则是依附于主合同存在的,一般包括:建筑的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再者,《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现今很多企业所设立的合同,有很多都是用来遮掩其非法行为的,从根本上说也是无效的。
1.3有些合同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很多企业在进行人才的招聘和选拔工作时,都没有进行综合长远的考虑,甚至录取部分连从业资格书都没有的人,这会导致后续工作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进行培训工作,增加了建设的成本。也有很多合同管理工作者对合同内容缺乏深入的了解,不熟悉管理工作的步骤,经常在工作期间发生遗漏及失误。部分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低,工作中也未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甚至为一己私利而故意开绿灯,这不仅增加了合同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降低了工程整体的质量。
2解决建筑管理中合同问题的对策
2.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建筑合同的贯彻落实情况通常是由合同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方案来决定的,所以,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建筑施工单位在录用人才时一定要对其整体素质进行重点的考察,在科学、全面的评估后,去掉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提高人员录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这就要求单位请专门人士或者公司内部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面试和选拔,尽量不要出现一丝漏洞和差错。有些面试者空有一个好文凭,没有真才实学,对单位的压力太大。所以,在面试过程中,除了要看面试者的专业能力,还要看其综合才能,只有经验丰富的面试官才能做出最准确、最科学的判断。企业录用人才时所依据的最重要标准就是人才的自身综合能力。我们都知道,是金子就不会被埋没的。只要一个人有真凭实学,那么到哪里都可以成就一番事业,都可以在为国家建设做贡献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成为行业的精英。
2.2做好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建筑施工的监管
进行建筑管理工作时,要将施工监管以及合同监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工程的建筑监理工作关系着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在进行施工前,一定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科学、高效的安排施工监理的各个步骤,尽可能的把影响工程质量提高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此外,施工前监理工作人员要对合同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监理标准和注意事项,对其中所存在的去查以及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出相应的对策及时预防,不要让阻碍的因素蔓延到后来的施工阶段中去,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2.3合同签订以后,要注意合同的履行
第一,主体合法性。建筑工程合同双方普遍是法人,发包对象还需要具备国家批准的建筑项目及协调能力,而承包方则需要具备法人资格,且拥有相应的勘查、施工等资质,才能够签订合同[1]。第二,标的独特性。合同标的是建设产品,具有明显的不动性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合同标的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除此之外,建筑产品的生产模式,也充分证明了合同的独特性;第三,履行时间长,受到建筑工程自身结构复杂性影响,工程耗材量大、工作量大,致使合同履行时间较长,双方在签约之前需要进行大量工作,例如:规模、产品、工艺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而且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可抗力因素,也会合同履行期限。第四,程序严谨性,建筑工程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对建筑工程格外重视,并制定严格的制度。因此,合同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制度执行。
2加强建筑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造价的有效对策
2.1完善基础工作,奠定管理基础
基础性工作主要是指结合建筑合同,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量、设备等方面开展的一系列工作,明确市场价格动向,选择物美价廉的建筑材料,制定工程预算方案,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具有重要作用,基础性工作落实不好,管理水平将会大打折扣,相反,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完善基础性工程,不仅能够实现对造价的合理控制,还能够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2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合同作为建筑工程基础,贯穿于整个项目全过程,对合同的管理也就是对施工过程的管理。特别是投资方,在工程招标时期,需要对工程项目开展实地考察等基础性工作,明确项目各个细节,保障工资投资科学、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3严格履行合同,有效避免纠纷
合同签订需要经过多个步骤,涉及大量工作,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建筑工程,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对明确合同内容,确保双反不存在异议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由于工程合同种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关注合同种类,明确合同双方的利益及义务,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提高合同准确性,避免工程中出现纠纷,影响工期,另外,合同语言要严谨,避免使用模糊性语言,特别是统一条款不能够出现两种不同的建议,为工程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有效提高工程效率。
2.4重视施工过程管理,规范施工行为
施工阶段作为合同管理的核心,在管理过程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首先,文件方面,合同文件内容作为工程管理的关键内容,应加强对其进行管理,采取备案等建档方式和方法,并对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与工程施工现状进行对比,及时发现不合理之处,采取有效措施作出相应调整;其次,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合同在签订时,已经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积极履行义务,并加强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最后,索赔方面,索赔作为合同双方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合理处理索赔十分重要,除此之外,还需要规范签证制度,由于现场施工会出现突发状况,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签证能够发挥约束等作用。由此可见,加强对签证的管理能够避免合同双方出现矛盾。
2.5加强人员培训,营造良好环境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合同管理的重心,其综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至关重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特别是法律制度方面知识的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其工作行为,实现对合同全面、系统的管理。另外,确保建筑合同能够得到有效履行,营造良好的环境也同样重要,合同双方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要只关注自身利益,权衡整体利益,兼顾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利益,相关部门还需要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指导,例如:履约担保等,实现合同风险共同承担,营造良好的环境,从而提高建筑企业造价控制水平,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3结论
1施工合同能够为建筑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工程建筑最重要的控制阶段,因此,相关施工人员应该依据施工预算,通过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阶段控制好施工的资金支出。其施工合同对施工管理进行控制的主要内容包含:一是,对人员进行组织。对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与工程造价的职能工作进行控制,并科学的控制施工中的编制工作流程;二是,对资金使用进行约束。能够对工程程序的工程量进行统筹规划,并对施工成本的支出进行合理建设,并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三是,对技术实施过程中的控制,针对由于经济条件以及施工环境带来的变更进行及时的更正与审核。
2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与完工检验的保障
在进行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相关人员应该依据特定的合同说明,对工程进行建设,其必须从结构、技术以及施工工艺等方面,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规范进行建设。应该在工程进行完工之后,对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施工资料进行记录与整理,并对施工竣工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归档,依据工程造价的编制对资料进行编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人身核对,对竣工阶段进行审核,并对施工项目进行合理科学的评价。
3施工合同能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在对施工合同进行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其招标人的义务就是做好施工工程中的工期、工程结算款等给承包人的劳务报酬。承包人的义务就是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对工程锦绣谷建设,不断的满足招标人对施工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而达到预期的施工状态以及按时完成规定的施工进度。
4施工合同能够实现施工占地的节约使用
在对建筑施工完成规划之后,施工单位就会对前建筑物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就会全部铲除施工占地周围的土地,造成对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针对浪费土地的情况,施工单位应该对施工建设进行精确的规划,并在施工合同中进行明文规定,如此一来,在进行施工建造过程中就能够对施工地进行合理的选择,降低对原建筑物以及占地面积的破坏,从而实现施工合同对施工占地的节约使用。
二加强施工合同在建筑管理中的有效措施
1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促进施工合同的有效实施
对于施工建筑单位而言,为了保障施工合同的科学实施与监督管理,应该不断的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员工对工程建筑施工合同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的对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知识培育,从而促进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合同对建筑进行科学、合理以及有效的施工。
2强化建筑施工人员以及施工企业的绿色环保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环保理念的提出,建筑施工单位也纷纷的贯彻落实绿色环保理念。建筑单位通过对施工人员绿色环保意识的灌输,促进其在施工过程中对污染等破坏进行自觉的监督,不断的改善与解决施工场地的环境问题。与此同时,各地政府通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建设奖罚制度,对工程施工建筑做到环保无污染的企业进行奖励,对污染严重的施工企业进行惩罚,进而不断的提高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做到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建立健全绿色环保的法律规范
由于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还不健全,对工程建筑施工工程中的管理形成了严重的影响。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前提下,施工管理的效率迟迟不见提升。以此,相关人员应该对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合同的应用法规进行不断的完善,做到恩威并施,通过对建筑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提高,以及制度的健全,共同提高建筑施工过程中绿色环保技术,进而推动我国向环境友好型以及资源节约型的社会前进。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