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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计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4-12 22:21:08

序论:在您撰写教育统计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教育统计工作计划

第1篇

1.将法制宣传贯穿日常统计工作。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在统计“五五”普法、《统计法》修订、各专业报表单位经济普查总结会、“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各项普法宣传活动中,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同时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渗透到日常统计工作管理和组织开展的每一项统计工作中去。

2.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20*年统计“五五”普法学习、注册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资料进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五五”普法资料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组织规模以上单位统计法学习、考试、注册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保证普法答卷比例达到市局、总队检查验收标准。

3.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法答卷基础上,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网络宣传、交流座谈、普法培训、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示范单位评选等形式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调查户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季度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多角度、多题材撰写统计法制宣传稿件,及时在宣武统计信息网,并同时投报*统计信息网,扩大宣武统计工作的社会影响。

4.加强局队领导和全体干部统计法律知识学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局队领导和干部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统计法》征文演讲比赛、参观国家统计局资料馆、观看《案说统计法》视频等形式的学习活动,提高全局队领导和干部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工作。

5.发挥“统计工作示范单位”作用。召开“统计工作示范单位”和部分大中型企业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参加的依法统计工作座谈会,交流贯彻执行《统计法》,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经验。

二、实施进度和要求

3月份:学习贯彻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起草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4月份:(1)上报市局、总队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核定统计“五五”普法骨干培训范围和规模以上单位名录库,做好“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工作;(2)召开“统计工作示范单位”研讨会,广泛推广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统计法》典型单位的经验,弘扬依法统计、和谐统计、诚信统计的精神。

5月份:(1)召开全区依法统计工作会,面向全区积极推广“统计工作示范单位”工作经验,激励广大单位积极参加统计工作示范单位评选活动;(2)做好“五五”普法验收资料准备工作;(3)结合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做好对统计人员依法持证上岗的宣传工作。

6月份:迎接市局、总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在各专业经济普查及年定报总结会上通过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片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7月份:开展局队领导干部法制学习讲座,重点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律法规,同时在局队广大干部中加强宣传。

8月份:积极筹备送法下基层活动,对规模以上单位二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9月份: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结合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向广大考生宣传统计法,扩大统计工作社会影响。

10月份:结合《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开展《统计法》征文演讲比赛,宣传依法统计精神。

第2篇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20*年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市局上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请省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中级法院的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区、县(市)统计局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市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各区、县(市)统计局也要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全市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市局将积极争取市人大和市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五、继续开展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市局今年将继续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六、抓好基层企业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市局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第3篇

一、继续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回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计划在四、五月份,局领导带领科室负责人要统计执法先进单位如温岭,诸暨等市统计局学习取经,计划在七、八月份请温岭市统计局执法人员杨洪川老师为我局执法人员讲课培训,并进行现场观摩。通过实地办案,现场观摩,案例剖析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我县统计执法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我局将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和县依普办的支持,举办一次县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邀请省、市局领导讲课。

五、配合市局做好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按照市统计局普法工作的要求,今年将继续举办两期全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工作培训班,届时,我们将积极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并确保人员的落实。

第4篇

一、认真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根据市、县统计普法的的要求,以乡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二、深入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的学法活动。乡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整体方略为指引,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活动,并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活动的成果。制订学习计划。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及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做好统计人员统计法制知识培训。制定统计人员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制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工作意识。

四、扎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乡普法办将根据市、县统计局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力量对“六五”期间的统计普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按要求撰写总结报告,迎接县统计部门检查验收。各村(居)、乡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六五”普法的总结,按照县局和县普法办的要求,系统梳理五年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开展查漏补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规定做好辖区内各单位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9月)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乡普法办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村(居)、乡直各部门要紧抓主题宣传日的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影响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第5篇

一、围绕中心,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主要以“企业一套表”为重点贯穿统计业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行为,增强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数据的真实可信,防止和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干扰,尊重和保障企业独立上报数据的合法权益。

2、结合统计监审和统计督查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采取适当的行政处罚和利用媒体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形式,加强对各级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

3、结合重大时机和事件,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及“12.8”统计颁布日等重要时点,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开展有利时机,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在全社会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

二、加强协作,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与本区司法和法制部门的协作,借助司法和法制部门的宣传平台和资源,加强对统计法制广度和深度的宣传。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通讯、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文艺广场、群众娱乐场所,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创新手段,增加宣传的普及性和趣味性,增强宣传效果。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提高统计法的威慑作用。

三、注重实效,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提高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执行力。

1、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力度。继续推广以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宣传方式,开展新增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的送达回执工作,使统计调查对象明确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提高统计资料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守法的自觉性,实现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目的。

2、加大对各级领导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与区组织部门、法制部门举办部门分管领导干部培训班,统计法制讲座,使各级领导、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了解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及统计工作要求。推进“一法一规”进党校,努力实现对领导干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突出抓好“四上”企业负责人的普法宣传教育,亟力提高企业领导对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配合程度。

第6篇

为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统计“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2008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上半年将举办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请省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市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

四、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根据省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安排,今年统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普法办、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第7篇

一、开展“每月学法”活动。2008年我局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的落实。

二、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我局上半年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对统计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知识进行专门辅导,并组织我局人员外出学习取经,以提高我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