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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市场论文范文

时间:2022-04-15 21:47:03

序论:在您撰写产险市场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产险市场论文

第1篇

2013年以来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大发展,互联网金融冲击着我国各传统金融领域,总体而言互联网保险走出了第一步。但是由于互联网特性,短期内销售的产品可能还是集中,在车险、意外险以及理财型等较简单的产品。对于复杂的寿险类产品销售,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尚需时日。未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产品由“被动销售”变成主动“购买”也井非不可能。长远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能降低客户保费,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必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通常,保险产品的销售包含了如下的四个阶段:最初的信息收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市场研究、基本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产品设计;其他的售前活动,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给客户建议、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需求匹配以及和客户谈判等;第三阶段进人正式的销售阶段,主要包括合同的签汀,发行保单和保费支付等;最后一个阶段为售后的服务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保单管理、赔付管理以及风险控制。

这四个过程缺一不可,用户体验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需要客户在短期内有良好的体验和评价井不太容易。通常,对于保险前期销售的完成,前两个销售环节尤其重要,这也说明了为何目前保险行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人渠道。前期客户对产品功能理解十分重要,人起的就是信息传递和解释的作用。因此对于某此较简单的产品尤其是车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由于其产品设计本身相对简单,期限不长,因此人在前期起的作用井不是很大。因而如果客户对这类产品有需求,完全可以自己收集信息进行产品比较井购买。因此这类产品适合网销,而且按目前数据来看,这类产品网销增长迅速。

目前已经有约40家保险公司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平台,但是总体而言销售效果井不是很好。第三方销售平台如慧择网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目前依然太小。以美国的保险第三方销售平台经验来看,这类平台规模很难做大,盈利也相对有限,最终难以逃脱被收购的命运。综合电商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不错的选择,淘宝、京东等综合电商去年曾经创造过不少网销的经典案例,但是综合来看,多数网销产品均属于高回报的理财型产品,对于保障类产品,网销路依然漫长。

依据保险业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报告,截庄2013年底,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额已经达到了291亿元,同比增长46%,2003年至2013年复合成长率达到68%,显T了超高的成长性。但是总体来看,互联网渠道对整体贡献的比例依然较低,2013年仅为1.69%。我们预计未来保险网销将依然保持快速的增长,网销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有望逐步对银保渠道形成替代,降低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的依赖。

由于产品简单和趋于标准化,财险网销发展很快。网销的车险产品与传统渠道销售的车险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美国目前互联网保险网销已经占到了总保费收人的三成左右;在英国约有近两成的非寿险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而且目前移动互联网销售的车险也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全国,目前互联网保险销售也出现了较快增长,过往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68%。目前国互联网保险销售,绝大多数是车险产品,网销已经成为了继电销之后车险的有一个重要的创新渠道。可以预见由于方便实惠,网销车险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由于产险产品的标准化和简单性,我们认为未来互联网将成为产险产品销售的主流渠道。在安永2012年进行的全球保险消费者调查y,y,国市场部分,超过4成的被访者表不他们会通过网站比较非寿险产品,有近5成的访问者表不他们已经通过了互联网购买过财产险产品,可见财产险产品的网销是易于被客户接受的。

第2篇

1)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减速器、电动机散落在坠落点四周;2)a.事故发生后破裂的驱动电动机,断口检查无陈旧裂痕;b.电动机出厂日期为2002年3月(非原配电动机);3)a.事故发生后破裂的减速器,断口检查无陈旧裂痕;b.箱内无机油痕迹;c.固定减速器箱盖的2个内六角螺栓滑丝窜动。4)事故现场找到2只M12螺栓,与本厂同一制造单位同型号电动单梁起重机的大车驱动机构减速器固定螺栓对比相符,因此确认这2只螺栓为坠落减速器上的固定螺栓;5)事故发生后减速器所在端梁安装位置情况:b点和d点螺栓脱扣;a点和c点螺栓断裂,断头埋在钢板中,a点断头为新断裂痕迹,c点断头四周约有3mm陈旧锈迹,中间断口也是陈旧痕迹:6)事故电动单梁起重机由河南省某公司制造,制造日期2011年6月,某某公司进行安装,安装监督检验结束日期2012年11月26日,日常维护保养由某某某公司负责。

2事故分析

大车行走机构在启动和制动时有较大冲击载荷和震动,由于冲击载荷和震动,减速器固定螺栓载荷瞬间丢失或减少,螺纹副间摩擦力减小,螺栓容易产生松动。b点和d点螺栓松动,c点螺栓坠落前已断裂,不起固定作用,只有a点螺栓未松动。在工作时,该行走机构的减速器固定螺栓较长时间的松动,受剪切力反复作用下,c点螺栓早已断裂,a点螺栓疲劳而断裂,b点和d点螺栓和螺孔螺纹磨损后径尺寸配合间隙过大,随着减速器的坠落,b点和d点螺栓退出螺孔落到地面。

3事故原因分析

1)设备提供单位未认真对在用起重机进行定期的自行检查(减速箱固定螺栓较长时间断裂和松动未能在检查中发现)和日常维护保养(减速箱内未加油和季节换油、端盖内六角螺栓滑丝窜动)。虽然有专人专用表格各单项检查记录,但实际检查维护敷衍了事,提供给使用单位是不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的设备。2)使用单位在使用起重机前起明知该设备在事故发生时间的当日上午有异常,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在未确认隐患是否消除仍就“带病”使用,未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等。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4)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节点在各个层面上要未能行成闭环。

4预防措施和建议

1)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2)安全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节点在各个层面上要行成闭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不留盲点、盲区;3)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5结束语

第3篇

1999年,设计保险兼业制度初始时,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实行专属,即一个兼业机构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并照此执行。随后颁布的《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完善。实践证明,当时双方的合作是健康的、有序的,手续费这一合作关键内容也是在乎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当时的手续费标准一般很少有突破8%这一上限的。这一模式有效拓宽了业务发展渠道,使保险业在经历了个人营销机制引入的高速发展阶段后又实现了一次历史性飞跃。但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由于市场主体只有人保、国寿、平安、太保等少数几家成立较早公司,在专属的规定下,兼业机构的归属很快被瓜分殆尽,“各归其主”。

2002年始,中国“人世”后,保险市场主体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在全国各地延伸、铺设。由于兼业机构已各归属于成立较早公司,新设公司要求放开专属规定,允许多家的呼声日高。为体现国民待遇与公平原则,实行无歧视对待,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各地陆续放开专属这一限制性规定,允许兼业机构可以多家保险业务。应该说,这一改革体现了市场取向原则,让双方自由选择,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发展方向。但由于市场尚不成熟,双方合作缺乏战略性规划,多数只是靠手续费的简单维系,合作层次较浅,基础不够牢固,其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差,业务质量也不容乐观,有的甚至出现了误导客户等损害保险行业声誉的问题。专属改多家后,原有的平衡被打破,保险公司在扩张规模的压力下,有的不计成本,不管质量,为兼业机构炒作保险公司提供了可能,保险人的主导地位丧失,无奈地接受着兼业单位不断攀升的价码。于是出现了兼业机构“不及时划转保费”、“坐支手续费”、“手续费不入账”、“要求现金支付手续费”等诸多违规问题,要求保险公司管理兼业机构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甚至个别兼业机构采取招标等方式,让保险公司自相残杀,从中渔利。多数保险公司除了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外,还要以联谊、出资旅游、实物奖励等多种方式来维系脆弱的关系和以趸缴费为主、不易持续增长的业务,许多保险公司感觉,兼业成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长此以往,不仅侵害了保险业的利益,更影响了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心,危及到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这一状况必须彻底改变。

要改变这一状况,单靠要求保险公司规范竞争、合理合法支付手续费是不够的,实践证明效果也是微弱的。根本有效的途径之一是调整现行的关系政策,恢复兼业专属业务,让一家兼业机构只能为一家产险公司和一家寿险公司业务。只有这样,合作的基础才会牢固,合作双方才会长远谋划而不急功近利,战略合作而不浅尝辄止。具体操作方式可以考虑,在限定时限内(如2个月),由保险公司与兼业机构通过市场自由选择,并签定协议,关系目录报监管机构备案管理。协议有效期一年,一年后双方可续签,也可重新选择关系对象签定协议。之后,凡与无协议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的,不论是保险公司还是兼业机构即视为违规而予处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公司的主动权,实现《保险兼业管理暂行办法》所提出的,保险公司加强对兼业机构的有效管理,杜绝业务的违规问题发生,降低保险业的经营成本,实现这一渠道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稳定持久的战略性合作。

二、统一全行业的车险条款费率,以控制价格下滑

车险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主打险种,占有70%以上的结构比例,车险经营的好坏,关乎产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关乎其偿付能力的充足与否。同时,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汽车消费群体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的车辆占绝大多数,而现在更多的是私家车。车险成为与社会公众关系最为密切的保险产品,关系众多的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必须保证其充足的偿付能力,最大限度地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属于严格监管的范畴。

实施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体现了市场取向原则,让客户通过市场甄别保险人,让保险人以差别价格承保不同质量的客户。改革的目的是要体现差异化,通过改革促进保险公司改进服务,打造晶牌;让优质客户少付费、多保障,而高风险的客户要付出高成本,让广大保险消费者分享到这一改革成果。但实践中,由于市场不成熟、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导向存在偏差等原因,出现了本不应发生的大量诸如“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承保”、“违规使用费率优惠系数”,继续采取高返还、高退费、高手续费等手段进行不当竞争等问题,致使改革的结果与最初的设计发生了偏离,改革既未使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也并未给保险人带来丰厚的回报。大量的利益让中间商抽走,流失到保险行业以外。发展中介本是为了壮大保险业的实力(当然,中介也应得到适当的报酬而非暴利),而现在是“富了和尚穷了庙”,事与愿违。如果说执行统颁条款时,车险的竞争还多是集中在手续费层面的话,而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后,其竞争则扩展至手续费与价格的双重压力。手续费的不断攀高已令保险经营者苦不堪言,产品价格的持续走低更是雪上加霜,“一高一低”严重挤压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经营状况令人忧虑。由此,我们还要重复那句简单而又深刻的话语:中国的事情很复杂!改革的愿望是美好的,但美好的愿望毕竟不是现实。改革实践中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与修正,才能确保改革不会偏离预定的轨道。

既然车险关乎社会公众利益,就不能等同于一般保险产品,否则,国家就不会颁布《机动车辆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就不会对“交强险”搞法定。“交强险”已经实施,这是恢复车险执行统一条款费率的绝佳时机。对车险价格进行严格管制,只要费率精算合理、定价适当,不仅有利于增强保险业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利于真正降低投保人的负担,而不致利益流失到行业以外。特别是在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下,可以理直气壮地以打击商业贿赂为由,恢复统颁条款。

当然,不仅是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建工险、安工险、责任险等等的价格也已低至惊人程度。如企财险的费率,过去以千分计,现在却是万分之几,风险保额在以30%-40%的速度增长,而保费收入却在下滑,风险的积聚不可小视,控制非车险价格的下跌也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当然,我们也高兴地看到,保监会已了有关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的有关制度,明确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对非理性低价竞争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地铁、水电工程和高速公路等大型商业险费率开始上升,体现了监管机构的审时度势,总揽全局。

只要尽快调整关系与执行统颁条款,就可以有效遏制手续费走高与价格下滑所产生的风险,让产险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当然,对过去放开展业区域的政策进行反思,按照行政区划进行经营,避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控制保险机构设立及延伸步伐,以应对目前行业人才匮乏与无序流动问题也是必要的。

第4篇

[关键词]四川省产险业,增长速度,险种结构

一、四川省经济发展概况

2005年,四川省全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7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2.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5.7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3052.7亿元,增长17.8%;第三产业增加值2836.7亿元,增长10.7%,从需求的角度看,投资、消费、净出口“三驾马车”同向拉动经济快速增长,其中,总投资增长18%,最终消费增长8.8%,净出口增长14.3%。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十五”期间,四川省国民生产总值连上四个千亿元台阶,年均增长11.2%,是四川省前十个“五年计划”发展最好的时期。

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四川工业部门较为齐全,其中钢铁、机械、电子、天然气、化工、森林、丝纺织、造纸、食品等部门占全国重要地位;农业较发达,农副产品丰富多样,粮、油、蚕丝、柑橘、茶叶及桐油、生猪等产量均居全国前列;交通以铁路和川江航运为主、联系省内外的水陆运输网已基本形成,为四川产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概况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的大幅度提高,保险业获得了发展的良好外部条件,许多保险机构十分看好四川保险市场的发展空间,纷纷将四川作为拓展我国西部保险市场的桥头堡,抢摊四川,设立机构,截至2005年12月底,四川产险市场主体共有14家,分别为: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永安产险、华泰产险、中华联合、天安产险、太平保险、大地保险、华安产险、安盟保险、永诚产险、安邦产险、出口信用险;已开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共有102家(含分支机构),其中经纪公司13家、公估公司7家、公司82家。

(一)产险业发展总体情况

作为中国西部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省份,四川省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处于重要地位。2005年,四川省保险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平稳增长态势,积极服务大局、服务“三农”、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开放水平显著提高,保险业务规模在全国位列第九,且继续在西部十二个省市中名列第一,全年实现保费总收入190.04亿元,同比增长18.9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3.76亿元,增长11.84%;为四川省各类财产提供234144.36万元保额的风险保障;产险公司合计支付赔款金额29.85亿元,同比增长21.4%。

从表1不难看出,虽然四川省保险业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且与中部省份相当,但保险密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若与东部发达地区相较,则无论从保费收入、保险密度还是保险深度都远远落后。这主要因为:一方面,近几年四川经济虽然发展速度加快,但人口众多,在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均水平上未能赶超东部发达地区;另一方面,西部地区的大众保险意识有待提高,保险产品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

(二)各地市州产险业发展概况

2005年,除绵阳和资阳外,四川省各地市州产险保费收入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见表2),其中凉山、巴中和阿坝都达到了20%以上的发展速度,而绵阳与资阳的负增长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有2004年业务发展过快的原因。但是,四川各地区保险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成都市经济发展较快,保险需求旺盛,保险主体多,中介机构发达,市场竞争激烈,是各家公司争夺的重点,其产险保费收入在近两年都占到了全省的40%以上,而其它20个地市州的产险保费收入平均占比则不到3%;另外,产险业务主要集中在包括成都在内的绵阳、德阳、宜宾、泸州、攀枝花、乐山等存在良好工业基础的地区,以上七个城市的产险保费收入占到了四川21个地市州的70%以上,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甘孜等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市场占比不足2%。不过,总体来看,2001—2005年,四川省产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7.54%,各地区产险业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市场前景看好。

(三)各产险公司情况

1.从保费收入(见表3)看,2005年四川省产险业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37566.27万元,较2004年增长11.84%。其中,人保产险实现保费收入265153.30万元,其市场份额虽较2004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但仍然达到49.32%,占据半壁江山。而根据贝恩的市场结构分析方法,C4≥75%即属于寡占I型结构,而四川产险市场的C4值(位于前四位的人保、中华联合、太保、平安的市场份额总计)为83.68%,具有明显的寡头垄断型市场特征。

2.从增长速度来看,四川产险市场与全国产险市场呈现同样的趋势:保费收入增长水平较2004年出现大幅回落,但仍达到11.84%增长率,与全国12%的总体水平相当。其中,人保产险保费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永安产险出现负增长,其它公司则保持在10%以上的增长率。与此同时,太平保险、华安产险、安盟保险等保险公司业务扩张迅猛,业务增长都在两借以上,永诚产险和安邦产险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也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业绩。

3.从赔付率来看,保费收入占据前五位的人保、中华联合、太保、平安以及大地都保持在50%—60%的区间,而永安产险虽然排名第六,但在赔付率上却高达87.23%。同时,2005年四川产险市场车险赔付率比2004年上升了9.80%,直接导致厂总体赔付率较2004年上升了4.38个百分点,达到55.53%的水平。

(四)险种结构概况

从财产保险险种结构来看,2005年四川产险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1.机动车辆保险依然是产险业的支柱险种,其保费收入占整个产险保费收入的70%(见表4)以上,成为各家产险公司争夺的焦点。虽然车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09%,增长贡献率达62.54%,但车险赔付率却在同时增长9.80%,并直接导致丁产险业务总体赔付率的上升和产险公司效益的下滑。

2.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的增长速度远高于产险业的整体增幅:自从2003年产险公司开始进入“两险”领域以来,短期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增幅迅猛,2005保费收入逾4亿元,市场占比接近8%,已经初步显现了产险公司通过发展“两险”业务来达到提供多元化服务和完善险种结构目的的迹象。

3.家庭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在占比不到0.5%的同时,还出现了9.91%的负增长,这在一定程度上昭示:在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购买高档消费品比例越来越大、对家庭财产保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的背景下,产险公司在家财险方面没有很好的满足市场需求,若能在产品组合、销售渠道等方面推陈出新,应该可以对改善险种结构起到较大作用。

4.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在2005年迅速萎缩,这主要是因为:房贷险的热销之后,借款人提前还贷、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退还客户保费后,当初一次性付给银行等商的高额手续费并不能收回,造成信用保险无利可图,进而造成业务萎缩。信用保证保险的赔付率则由于受2003年以前年度车贷险业务的影响,依然呈现389.5%的极高水平。

三、四川省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地区差异较大

近年来,四川省经济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较低,农村消费力不足等问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与整体经济水平依然较低。保险业正处于起步阶段,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淡薄,产险市场主体偏少,缺乏有序竞争,有效供给不足,产险业务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为61.44元和0.73%,远远落后于我国东部地区。同时,成都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占比达42.14%,比排名第二的绵阳市产险保费收入高出7倍以上,而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甘孜等地区的产险保费收入均不及市场占比的2%,显然,成都市产险市场在四川省一支独秀的局面将不利于产险业在四川的和谐发展。

(二)寡头垄断竞争格局依然明显,缺乏适度竞争

从目前的产险市场供给主体来看,参加产险市场的保险公司数量偏少。虽然四川省产险公司的总数已达14家,但是只有人保产险等极少数保险公司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人保产险控制着一半的产险业务,若加上中华联合、太保产险、平安产险,四家公司的市场份额高达83%以上,而其它公司各自所占的份额则都在4%以下,且平均市场占比不到2%。这种情况与我国多层次所有制的经济形式及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不相适应,并充分说明四川省产险市场垄断程度依然偏高,市场竞争不充分。这种寡头垄断的格局难以给保险市场的竞争者带来真正的压力,也使消费者无法享受到优质全面的服务。

(三)险种结构不合理,市场有效供给不足

近几年,车险业务保费收入一直占四川省产险保费收入的70%以上,并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因此,车险经营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产险业的发展,这直接导致了产险公司经营风险的加大。同时,四川省各家产险公司(安盟除外)都是分公司建制,缺乏独立开发产品的能力,直接销售由总公司从全国层面出发而设计的产品,导致产品雷同,不能很好满足地方的需要。因此,保险公司如何创新观念,加快产品的更新速度,开发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使其满足市场的需要,逐步提高非车险业务的比重,并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四)中高级管理人才及保险专业人才匮乏

一方面,新兴产险公司在壮大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机构网络布局,而网点的铺设理所当然需要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产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对精算、承保、理赔和查勘等方面保险专业人才的强烈需求。但是,中国保险业由于长达20年的停办,带来严重的人才培养断层,从业人员总体水平偏低,各级管理人才的选拔无法符合保险监管的要求。四川地处西部内陆,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本身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成都、绵阳等中心城市以外的地区,由于条件艰苦等各方面的原因,更是难以留住人才。

四、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产险市场发展的对策

(一)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加快产险业务的发展

一方面,保险企业一定要审时度势,及时更新思想与理念,大力加强自主创新,积极推进诚信建设,努力营造和谐市场,确立与市场经济相符合的新型观念和意识;另一方面,保险企业要强化机遇观念和机遇意识,认真研究当前产险业务发展的新的业务增长点,紧跟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这条主线,积极实施“十一五”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四川产险业又快又好发展,力争使地方经济的增长点成为产险业务的增长点。

(二)推动不同经济类型地区的产险业和谐发展

四川地域广阔,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保险业发展的不平衡。为此,要推动四川保险业和谐发展,首先,应充分发挥成都在保险业发展中的骨干支撑、先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尽快形成区域性保险中心;其次,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如德阳、绵阳等市要引导其快速发展;再次,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巴中、遂宁等市要支持其实现追赶型发展;最后,对甘孜、阿坝等少数民族地区,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其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扩大产险市场主体的阵容,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几年,四川省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密不可分,但目前产险市场集中程度依然偏高,须积极稳妥地引进新的市场主体,促进四川保险市场的繁荣和活跃。为此,一是继续吸引产险公司在川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应完善产险机构管理办法,放宽对有关机构局限于少数地市州开展业务的限制;三是可考虑吸收一两家外资产险公司来川进行人股和技术合作,以便更好地借鉴国际产险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

(四)努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目前,四川省产险业务的保险密度为61.44元,与全国平均水平91.06元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说明四川省产险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需要在巩固传统业务、保足保全的同时,抓好市场潜力的调查工作,发现和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以及基础建设、生态建设、科技建设等领域的保险业务,拓展产险业服务和展业空间;为迅速崛起的个体私营经济企业、民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为各行各业提供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等责任风险转移业务。

(五)稳步培育保险中介市场

目前,四川省内保险经纪、公估主体偏少,中介市场不够规范又缺乏专业性。整顿和规范好现有中介市场,将其纳入规范竞争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多方中介主体,促进产险市场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产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应加强协作关系,优势互补,在多渠道、全方位销售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力争实现多方共赢。

(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素质

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渐进、累积的过程:其一,应积极从大专院校引进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现有保险人才队伍,制定有效措施吸引有丰富保险从业经验的人才到四川省保险业创业,优化人才结构;其:二,要创建学习型的保险公司,通过各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如选派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知名的保险公司接受培训,与当地的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就地培训,合作调研等;最后,应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以人性化的管理,凝聚人心,提高员工信心,建立起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以此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第5篇

1.粮食种植面积所占比例减少

据统计,全县耕地面积在1949年时为54.95万亩,2001年减少到42.16万亩,期间总共减少12.79万亩,年均减少约2400亩。此后至2013年耕地面积继续减少到39.79万亩,年均减少约1800亩,这主要是严格保护耕地政策所起的作用。1949年农作物总播面积为69.99万亩,复种指数为127.4%,粮食面积63.19万亩,占总播面积的90.3%。2013年农作物总播面积94.43万亩,复种指数达237.3%,粮食面积71.23万亩,只占总播面积的85.4%。上述情况说明3个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退耕还林还草的进一步实施,耕地减少的态势不可逆转;二是人们对水果、蔬菜等需求的增加,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粮食种植面积的比例肯定还会逐步降低;三是解放以来,复种指数已提高了近一倍,继续提高复种指数的难度很大。

2.粮油技术推广难度加大

当前,包括农民在内的多数人员对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都有所下降,主要表现在:撂荒地逐年增多,种粮农户岁数越来越大,外出人员不愿回乡种粮的倾向相当明显或根本不会种粮,造成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相当困难,部分技术甚至有倒退倾向。以水稻生产为例,20世纪80年代亩植窝数平均为1.5万窝,90年代下降到1万窝,现在的部分田块已下降到0.5~0.6万窝,亩植窝数的持续减少是水稻单产不升反降的主要原因,而产量总体变化不大的根本原因是种植品种普遍由穗数型变为了大穗型,由于品种的大变化而大幅度提高了单产,在玉米生产上表现更为明显。从大农业的内部分工上看,由于发展蔬菜、水果和农机化很容易成为新的亮点,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已把更多的精力、人力和财力投入到了项目更大、更容易出亮点的其他业务工作,粮油技术推广部门的地位和积极性都有所下降。同时,粮油技术推广部门的专业人员和较为突出的人才也抽调了不少到其他部门从事更紧要的工作,减弱了粮油技术推广部门的整体实力,部分粮油技术推广部门的负责人也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了实施农业项目等不属于技术范围的工作上,没有把过多的精力用在研究粮食发展的技术应用和推广上来。此外,粮油技术推广部门建立的各种示范片、示范田块,所应用的高产综合配套技术一般都需要较好的环境条件和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实施,推广都有较大难度。以隆昌县水稻高产攻关为例,近几年,每年都以增加窝数、增施肥料、狠抓病虫防治为前提建立了百亩、千亩高产攻关片,尽管连续多年都有一定比例的田块中稻和再生稻两季亩产超过了吨粮,但由于增窝、增肥、防病治虫需要增加投入,管理不到位还容易造成病虫害加重,以及大幅度增加穗数还容易引起倒伏,同时,农户雇请人员栽秧是以面积为单位给工钱,这样就很难保证栽够窝数。因此一旦示范或项目实施结束,示范片的新技术应用程度就逐步下降。

3.农机化步履艰难

近年来,全县开展了播、耕、栽、防、收全程农机化作业的探索,但仅仅停留在试验示范阶段,推而不广的主要原因是:隆昌县属浅丘地区,现在的机械不太适合不规则的小田块,尤其是田坎小巧,机械笨重,搬运不方便,让成片农户整体接受又十分很难。

4.现有种粮补贴不科学

当前分不同部门、不同时间分别有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名目繁多的种粮补贴,不仅加大了各级的工作量,还没有起到较好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的应有作用。6.有针对性的发展粮食生产特色项目少近年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都安排了一定的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对于稳定粮食生产起到了较好促进作用。但有针对性的发展粮食生产特色农业项目少,对下步粮食生产的发展推动作用不大,如隆昌县近期稳定粮食产量的主要手段是稳定发展再生稻,却没有再生稻的专门项目,因此,无法结合项目认真研究和全力发展再生稻。此外,务农劳动力紧缺、文化水平低,耕作粗放,农户投入少,种粮成本高,良种良法综合配套技术不能完全落实等,也是当前粮食生产的基本概况。

二、隆昌县粮食生产发展思路

1.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在依法严格保护耕地和坚决杜绝土地撂荒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潜力,深化耕作制度改革,全面普及旱地多熟制,大力发展间套作冬大豆,逐步扩大稻田两熟和三熟制面积,千方百计提高复种指数,实现粮食种植面积的基本稳定。

2.明确主攻方向

一是稳定玉米单产,恢复水稻和红苕种植水平。只要水稻和红苕恢复到历史最高种植水平,全县即可增加总产2万吨。二是积极发展再生稻。近十年的探索表明,尽管隆昌县属再生稻次适宜区,但除少数阴山深沟地区外,90%以上区域实际上是可以蓄留再生稻的,如果按平均亩产100kg、28万亩可蓄留的面积计算,总产可达2.8万吨。因此,稳妥发展再生稻是当前隆昌县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途径和抓手。

3.积极争取各级对粮食生产的重视

首先应扩充技术人员,其次是各级部门和技术人员应认真研究粮食生产新技术,积极做好试验示范,主动邀请各级领导和重点示范户现场参观指导新技术示范片和试验示范田块。再次是要加大力度宣传农技干部和从事粮食生产人员的敬业精神和高产典型,让从事粮食生产的人员有待遇、有地位、有荣誉,逐步形成人人愿意主动参与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4.全力推广农机化

各级农业科技人员应主动研究和引进农业机械进行试验示范,积极探索不同种植模式的机型选择和农机农艺的综合配套技术,并熟练掌握各种农业机械,争当农机能手,指导农户应用农业机械,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种粮成本。

5.改革种粮补贴办法和项目实施

可以采取按增加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或者采取按交售粮食数量进行补贴的办法,促进种植水平和产量的提高。同时,各地应在明确粮食生产发展的重点作物、主要目标和发展思路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农业项目要求整合现有项目或安排专门项目,确保最有发展潜力的作物或技术有项目支撑、有人员研究、有人示范推广,促进最有发展潜力的作物或技术能够快速成熟和推广应用。

6.制定激励政策

如:提高粮食保护价格;应用新品种、新技术进行一定补贴;鼓励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种植专合社补贴标准;提高从事粮食生产工作者的各种政治、经济待遇,吸引年轻一代农民和相关人员从事粮食生产工作等。

第6篇

1.全县房地产开发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纵观乡宁县房地产市场近10年来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新开工面积,还是房地产投资额都出现了较快增长。从当前市场交易情况看,全县商品房供不应求,房地产开发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主要原因有:一是全县商业性房地产市场发育相对滞后,随着全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合理的居民住房需求在短期内集中释放,特别是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许多潜在购买者成为实际购买者。再加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等多种住房供给形式发展缓慢,使得全社会住房需求都积聚到商品房需求上。二是居民住房投资理念的转变及其高额回报预期,进一步增强了购房意愿。随着县域居民金融知识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住房投资理念逐渐形成,特别是在普通居民投资渠道不畅情况下,购买住房成为一种最简单直接的投资方式。特别是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持续飙升的价格走势,增加了居民对住房投资及投机行为,使得购房意愿进一步放大。据对乡宁县100户居民购房意愿问卷调查,有购房意愿的居民占到调查总数的81%,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4个百分点,其中购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占46%,购房用于投资增值的占35%。特别是居民购房增值的意愿增强,占比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个百分点。另据调查,随着房价一路上涨和城市人口增加,商品房屋的转让和出租收入已成为县域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乡宁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在2008~2012年5年期间增长了46.8%,出租房屋收入5年内翻了一番多。通过对2013年住户抽样调查:乡宁县城市居民拥有两套及其以上住宅的家庭比例高达34.5%。县级城市的经济区位、人口、规模等原因决定了外来投资和投机性购房对县域房地产业的冲击并不大。针对楼盘销售的专项调查显示,乡宁县城确实存在有外来投机性购房,但总量小于全部住宅成交套数的1%。县城商品房市场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本地需求。除县城内部改善性需求外,另外两大商品住宅强劲购买因素也助推了县域房产价格的上涨:一是父母为子女结婚成家购置房产;二是城市化进程中周边村镇和农村居民进城购置房产。

2.房产开发档次呈不断提升态势。虽然高档住宅还难以成为县级房产市场的主流,但随着社会发展和部分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居民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的消费意愿成为推动高档住宅发展的动力,特别是高层住宅楼的出现更使县域房地产市场的商品房档次有了质的提升,呈现中高档房同步发展,消费梯次相对明显的发展态势。

3.县域房地产开发资金需求日益旺盛,但其融资渠道单一,正规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市场介入不深,自有资金、应付及预售款、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是县域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也正是因为开发商的开发资金与银行贷款关联性不强,才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县域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不明显。一是自有资金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初期的主要资金来源。由于银行限制了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因此,在项目开发初期,自有资金就成为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查显示,自有资金一般有两种形式:对于那些资金实力相对较雄厚的开发企业来说,其资金可以通过集团公司注入的方式解决。通过合作开发是筹集自有资金的另一种重要形式。该方式主要采取项目合作的形式进行,项目开发以购买土地的企业主持开发,其他房地产公司按一定比例出资,共同对项目进行管理,待项目完工后,合作即终止。如乡宁县某公司,在其购买了土地后,已无实力进行开发,于是便邀请本地某两家企业加盟。二是应付及预售款是项目开发过程中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在自有资金不足和不能得到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应付及预收款项成为房地产开发商最重要的融资方式。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是由建筑商垫资。这是最为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即由建筑商承担一部分开发成本。一般而言,建筑商需要承担普房三层以内或小高层六层以内的建筑成本,当普房高于三层或者小高层超过六层后,再由房地产开发商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其二是拖欠款项融资。在资金周转不畅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有时采取拖欠款项来解决燃眉之急。其三是预售融资。待普房建到三层以上或小高层建到六层以上,房地产开发商的另外一种融资方式就是预售融资。预售资金存入房管部门规定账户,根据工程进度支取,预售融资是资金实力较弱公司的重要融资方式。另据统计,县域内房产平均预售率一般在60%以上。其四是按揭融资。主体完工后,银行按揭贷款便可以为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持,通过银行信贷融资间接支持房地产开发。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9月末,乡宁县某国有商业银行共发放住房委托贷款1316笔共计11328.98万元。三是各种形式的民间融资成为县域房地产开发企业日益重要的资金来源补充渠道,并且进一步推高了县域民间融资利率。调查显示,民间融资始终贯穿于县域房地产开发的各个环节,成为房地产公司不可或缺的融资手段。据对辖内6家房地产开发项目调查:民间融资额已由2008年末的5492万元发展到2012年末的9237万元,增长了近一倍。民间融资的强烈需求推动了民间融资的利率逐步走高。调查显示,2008年,县域一年期民间融资的平均利率在18.00%左右,到2012年一年期民间融资的平均利率已达到24.00%左右,极个别民间借贷一年期利率甚至超过了30%。

4.房地产业的参与开发主体多以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为主。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真正参与到乡宁县房地产开发的是那些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煤炭企业及拥有充分土地资源的政府部门。

二、县域房地产市场值得关注的问题

1.人均住房面积水平偏高。从2010年乡宁县城住户调查数据看,乡宁县城家庭住房平均建筑年份为13.35年,户均居住人口为2.78人,有46%的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28%大于120平米。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在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35平方米之前,会保持较旺盛的住房需求,而后需求将会下降。而乡宁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10年已超过这一区间的上限,达到35.96平方米。因此,单从住房作为消费品的需求角度出发,可以说今后县域商品住宅开发规模、力度、结构等相关问题的理性规划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房价收入比偏高。国际上一般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取值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可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业可能存在泡沫。以乡宁县2012年的县城户均人口数,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宅年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为9.17,超过了合理的取值范围。而乡宁县城的房价在全省来看并不算高。由此可见,目前房价收入比偏高,居民买房经济压力较大的小城市绝不在少数。

3.房屋租售比偏离房产价值。国际上用来衡量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一般界定为1∶300~1∶200。如果租售比低于1∶300,意味着房产投资价值相对变小,房产泡沫已经显现;如果高于1∶200,表明这一区域房产投资潜力相对较大,后市看好。乡宁县成套出租住宅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约8.5元,2012年商品住宅每平米成交均价3280元,租售比为1∶385。显示房产泡沫已显现。

4.房地产功能错位,投资购房比超出警戒线。房产的功能就是作为居民生存的消费品。但近年来县域投资性购房同样火爆。县域的经济和人口特点决定了其二手房周转能力远差于一、二、三线城市,其住宅投资的最终表现为:居民二套住房拥有率持续攀升,由直接投资或改善性需求传导而来的二手房市场后备房源上升,出租房市场房源供应量上升。乡宁县城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宅的家庭比例2008年为20.0%,2012年末为34.5%。按照国际警戒线,当投资购房比例超过13%~15%时,房地产泡沫就会开始膨胀。

5.房价回调难度比大城市高。小城市的特点决定其房产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需求,而且刚性需求比重高。类似户籍限购等政策对大城市房价异常敏感,但对小城市却不同。国家的调控政策往往也主要针对一、二、三线城市。同时,由于城市小,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反而高,这一因素也不利于房价回调。

三、对策及建议

1.正确认识房地产市场重要作用、发展趋势和政策调控目标。一是在持续经济增长的动力支撑下,房地产价格一定程度的上涨是基本趋势。一般而言,房地产市场发展带有明显的周期特点,商业性房地产价格多呈高速增长、温和增长、增长停滞螺旋发展态势。二是房地产调控的理想目标是抑制价格过快上涨,保护中低收入群体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和市场严重萎缩均会对经济发展形成较大冲击,市场调控应灵活有度,既要抑制价格过快增长,又要防止房地产市场“崩盘”。同时,在政策执行时应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使房地产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房地产调控不能够完全依赖货币政策工具,而应该更多地围绕房地产需求进行整体制度和规则设计,在承认现阶段住房刚性需求旺盛这一基本事实的前提下,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切实加大保障房建设的资金与土地供给,最大限度地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均衡,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特点,很难开出一个给全国所有的城市吃了都管用的药方,因此各地区应有所不同。

2.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规避资金集聚风险。县域房地产开发热的背后,实际上隐藏了县域金融市场拓展的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以避免资金过分集聚于房地产市场,是目前各金融机构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3.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政府、城建、土地、金融等部门应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体系的建设,及时反映县域房地产供求、结构、价格等信息,切实为宏观经济济管理部门适时适度调控投资行为提供依据,并通过及时的信息披露,引导城乡居民理性投资和消费。

四、结论

第7篇

1.1财产保险业市场结构和市场发展需求

1.1.1结构变化我们可将市场结构变化划分成两大来源:其一,新保险公司的进入成为了保费收入单位,这样便大大降低保费收入的集中度;其二,在位保险公司内部不均衡的增长,若增长率不同,那么市场结构也会随着被调整。和过去十年相比,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市场集中度正在呈下降的趋势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两方面:第一,新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根据不完全统计,在2001-2012年间,共新增加了45家保险公司,且在2012年底保费收入占市场份额达到近25%.第二,人保业务增长速度较慢,所占份额自2001的74%下降到2012年的35%。与此同时,这也会导致市场集中度的下降。

1.1.2发展需求若保险合同不同被有效履行,也或是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在销售保单后未兑现其承诺,这样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也就不会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特别是在保险合同执行阶段,出现的各种未履行保险合同的情况,如:拖延赔付时间、拒赔付等情况,这些行为都可能降低投保人对保险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品牌信用值。一旦品牌信用值降低使有些客户做出转保的行为。除此之外,若财产保险行业的保险商品牌信用水平均处在一个偏低的水平,那么投保人也可能会做出不再购买保险的决定。所以,虽然经济总量与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会增加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量,但行业品牌信用水平过低,并且经济总量增加速度降低,那么将会导致财产保险行业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2财产保险业市场特征及行业监管环境

1.1.1市场特征站在财产保险自身竞争角度,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自身业务的不断积累从而开发出具有差异化特性的产品,而且还需要形成一定的规模,同时还要确保具有一定的成本与渠道销售优势,不然难以实施差异化战略。此外,因保险产品不具有专利保护的特性,在某个财产保险公司的某类保险产品销售具有了一定竞争优势时,其它的财产保险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提供相类似的产品。根据当前的发展情况来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商间并不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主要是企业与家庭财产保险、车辆保险、人身健康保险等。其中,车险所占公司的比例较大,约为60%,并且各大财产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并无较大差异,因此,在条款以及费率方面也并不存在很大的差异。

1.1.2监管环境因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内容主要针对的是风险经营,因此,承保保单也就承担这赔偿的责任。但是,赔偿责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会涉及到大量被保险人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与生人民活的稳定。所以,保监会应履行对财产保险行业监管的职能。主要分为三种监管职能,即经营行为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资金运用的监管。

1.3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的现状保险商的品牌信用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作为财产保险商来说,在理赔阶段带给被保险人的摩擦成本偏高,如:理赔程序较复杂、理赔时效性较差;第二,根据保监会的投诉数据分析,各大财产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理赔额度不足或是责任认定不合理的情况。第三,因销售误导可能会导致保险商失信的情况。由此看来,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商的品牌信用并不是非常高。

2保险从业人员的个人品牌信用和行业竞争

2.1保险从业人员和投保人及保险商间的委托关系分析

2.1.1双重人身份连接保险商与投保人之间的桥梁就是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这是因为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既要为投保人提供咨询、选择投方案、防灾防损等各种风险管理服务,帮助投保人选择最佳的保险商及保险产品;另外,还要为保险商寻找最佳的投保人,帮助保险商签订保单,增加财产保险商的保费收入。

2.1.2履行最大诚信义务的前提条件作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来说,他不仅会直接损害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到保险商的利益。特别是作为保险人,若故意夸大保单利益或是可以隐瞒保单利益的约束条件,将会损害到保险商与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作为财产保险的投保人而言,需要定期购买保险,也就是说投保人与投保商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间要进行反复的交易。所以,在投保人出险后没有得到预期的赔付效果,投保人有权终止与保险销售人员间的这种关系,同时保险商还会流失一大批的财产保险客户资源。因此,为确保保险商、投保人的利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最大限度的履行诚信义务,不能刻意隐瞒投保利益的约束条件或是夸大投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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