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0 15:18:50
序论:在您撰写中国医药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网站检索检索相关政府机构、学术协会、国际机构网站: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ISO等网站。2.3会议资料检索检索近5年间重要的中医药标准化会议资料,重点有全国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座谈会及历次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相关会议等。
2条目设计
通过上述文献、网站、会议资料检索分析,形成问卷条目,分为4部分: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会、外部威胁。进行了两轮调查,第1次首先对总体框架(S-W-O-T条目)进行调查;第2次对专家共识的框架细目(S-W-O-T子条目)进行调查。两次调查的条目均参照RobertG.Dyson的评分方法[2],按照0-5分评分,以内部优势为例:0表示非优势,1表示较小优势,2表示一般优势,3表示较重要优势,4表示重要优势,5表示非常重要优势。
3数据录入及统计
将全部数据录入EXCEL,采用频次统计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经过咨询统计专家,确定共识统计方法为:对于每个(子)条目,≥3分的评分超过60%认为获得共识,即60%及以上专家认为该(子)条目较重要。结果1.第一轮问卷调查共识情况第一轮问卷共设S-W-O-T条目17项,其中内部优势(S)7项,内部劣势(W)4项,外部机会(O)4项,外部威胁(T)2项,共识情况见表3。由表3可以看出,第一轮问卷调查内部优势7项条目、内部劣势4项条目、4项条目、2项条目≥3的评分比例均超过60%,即全部达成共识,可以作为第二轮问卷调查构建子项目的基础。2.第二轮问卷调查共识情况根据第一轮问卷得到共识条目,第二轮问卷共设S-W-O-T子条目66项,其中内部优势(S)21项,内部劣势(W)21项,外部机会(O)16项,外部威胁(T)8项,共识情况见表4-表7。由表4可以看出,第二轮问卷调查内部优势21项子条目中有19项子条目≥3的评分比例均超过60%,即19项达成共识。由表5可以看出,第二轮问卷调查内部劣势21项子条目≥3的评分比例均超过60%,即全部达成共识。由表6可以看出,第二轮问卷调查外部机会16项子条目中有15项子条目≥3的评分比例均超过60%,即15项达成共识。由表7可以看出,第二轮问卷调查外部威胁7项子条目≥3的评分比例均超过60%,即全部达成共识。
4两轮问卷调查结果
经过上述调查,得出内部优势条目7项,子条目19条;内部劣势条目4项,子条目21条;外部机会条目4项,子条目15项;外部威胁条目2项,子条目7项。综合分析认为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内外部形势如下。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内部优势:①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②我国中医药有法律保障,各领域基础深厚;③我国中医药的国家及行业标准有专门管理机构,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进展。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内部劣势:①中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还偏低;②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相关人才缺乏;③部分领域国家及行业标准及机构尚不完善;④中医药国际标准化活动保障机制尚不完善。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外部机会:①中医药广泛传播,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②我国在ISO/TC249有较大影响力;③ISO/TC249设定优先工作领域;④目前ISO/TC249内国际形势有利。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外部威胁:①韩国、日本积极争夺ISO/TC249主导权;②日韩以外的其他国家积极竞争。
5讨论
①成人教育同普通教育相比,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力度较小。
②成人教育的地位作用还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继续教育、终生教育的理念还没被社会特别是行业完全认可。
③法规政策不完善,不配套。如关于卫生系统医技人员的继续教育问题,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缺少强有力的约束,地方保护及基层体制等因素,而使高校的继续教育工作难以开展。又如,据毕业生反映,成人学历教育的文凭在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药师考试时受到歧视等等。这些都是影响中医药成人教育在新形势下持续发展的因素,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成人教育观念,真正体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
二、从科学发展观看普通中医药高校成人教育的定位和作用
坚持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就是要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社会全面进步,而坚持协调发展则是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就是要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推进政治、教育、文化的协调发展,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据此,我们对当前我国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成人教育的定位应是:
(一)是我国中医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教育职能和培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人教育应该与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同等重要而又不可互相替代的作用,其原因是成人教育“能够直接有效地提高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可以直接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同时,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形成好学上进的社会风气有着直接作用。
(二)搞好普通高校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是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教育方式,对不断提高医药卫生人员素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对中医药成人教育发展的思考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首先要认识到当今社会成人教育活动越来越具有开放性和鲜明的社会性,教育方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必须使成人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对象需要,才能正确地对成人教育进行定位,才能回答发展什么,怎样发展,往哪里发展的问题。其次,要加强成人教育管理科学的研究,构建成人教育管理科学的学科体系。纵观国内中医药高校成人教育管理的实践,基本上有三种管理模式,即经验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模式、科学管理模式。经验管理模式是最早的模式,成人教育办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了管理者集体成员的实际经验。到行政管理模式阶段,则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行政职能的发挥为中心。这种管理模式树立了管理者的权威中心,有严格的层次区分及明确的职责、权利,统一的指令、细化的组织,规整了教育行为,杜绝了混乱的发生,有利于工作的进行,但也应看到成人教育管理者个人意见和组织意见的混淆,成为管理政出多门的根源。进入新世纪后,国内有关院校成人教育管理出现了新的模式即科学管理模式,强调把测量、统计的方法与人本管理的观点自然的融合到一起,从科学发展观角度看,这种管理模式代表了未来的方向。但成人教育管理科学体系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要不断地进行研究和探讨,我们今年学习科学发展观,对构建中医药成人教育管理学科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再从发展模式审视,过去从质量效益角度上强调规模型及效益性发展模式,从结构优化角度强调多序列并举、多样化并举、以学校为中心向周边辐射性模式,这些模式还能否适应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很值得深入思考。我们可以借鉴其它类别院校先进的经验,注重内涵式发展模式和外延式发展模式相结合,规模质量效益相结合,全方位推进与联动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也可学习国外发展成人教育的经验。如以人力资源为目的,以社区发展为目标,以构建终身教育为目标的发展模式,注重产业化、社区化、个性化、网络化发展模式等等。
四、结语
要想文艺评论具有高品质与独立性,首先要强调它的学术类型特征。它是以学科基点为根基,又以批评应用为具体展开。就学科确立的大关系而言,它应该回答如下问题:与创作实践家谈创作相比,评论家的讨论除了贴合创作之外,还应该如何生发、伸延出新的逻辑思考点而不离本旨?与讲求学理研究逻辑严密、无证不立相比,评论家的个体感受、合理想象、随机类比,应该如何发挥得恰到好处而不牵强附会?在评论中如何摆正艺术作品与人生处世、视觉形式与思想内涵、技术表现力与抒情能力之间的种种平衡?……
进入到具体的评论展开之后,每一个评论家的文化背景、专业造诣、知识结构、社会经验、理解能力、审美悟性的差异,会导引出不同的评论立场与视角。这正是艺术评论的魅力所在。丰富多彩的评论主题、评论风格、评论过程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观、评论所具有的方法特征与流派归属,都使得评论对作品实践表达的丰富多样目不暇接、连评论自身也转变为评论对象(即评论的评论),从而成为一个妙不可言、谐趣横生的过程。如果说一般评论是“作品-评论”两联式;那么我们研究的评论规律,则是“创作作品对象-创作评论之结论-评论现象的再评论”三联式。作为一种学科定位的“三段式”规律,它体现出文艺评论建立学科框架所必备的基本条件与结构方式。
在学问大框架中,历史研究与艺术评论本是一回事。事实上,今天也没有多少人能区别出其中差别。但在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学者”与“评论家”却是泾渭分明的两个所在。“学者”烂熟于经典文献,学富五车,倚马千言,钩沉辑佚,探赜索隐,拈章摘句,倒背如流,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而“评论家”则必须针对当下(非历史)、现象(非理论概念)、作品(具体的物质形态)、人物(或故事事件)发言。这表明文艺评论与学术研究、评论家与学者之间具有完全不同的侧重,无论是方法论层面还是专业观(世界观)层面,都是有明显的边界与鸿沟的。
文艺评论在过去较多地被认为是一种对错优劣的批评乃至批判,通过评论去“打倒”谁,是几十年来政治运动的惯用手法。过去批《武训传》,批《燕山夜话》,批《》,其实都是以文艺评论的方式出现的。于是,依传统理解,文艺评论常常被解读为简单的、表态性的或夸赞或指责,强调褒贬功能而忽视学理分析逻辑演绎。然而,文艺评论虽然不是哲学史学研究,却也不能仅仅局限于褒贬优劣、求得简单结论,而应该从推动学术的角度,努力使文艺评论更具有令人心悦诚服的逻辑力量与公信力,尤其是要防止在针对具体评论对象时的信口雌黄、任性褒贬,把评论变质为攻讦阴谋、算计陷害的工具。在这个方面,公正廉明、诚信论事、与人为善的学风建设还是需要认真予以把关并反复强调的。
此外,相对于“学者”而言,“评论家”常常会予人一种特定的印象:短平快的犀利文风,敏感度极高,对作品的形式、技巧、风格、流派如数家珍;但同时也会显出“浮躁”的所谓“评论家”做派,凭印象感觉率性发声,缺少严格的学理支撑,从而坠入肤浅的窠臼。相对于扎实的考史订伪的学者风范,许多评论文章作为成果在历史上留不下来,发表后如过眼烟云,转瞬即逝,无法形成有效的学术积累。作为评论家队伍中的一员,我们应该以高度的自省来直面这样的问题,并在今后的努力中逐渐纠正这类似的弊端。打造不仅仅停留在褒贬高下,而是有深度思考的文艺评论,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论文摘要:饮食文化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外国朋友在品尝中国美食的同时,也想了解每道菜名的含义、使用原料、烹饪方法等。因此,中式菜肴的准确英译在传播中华饮食文化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英译中式菜肴,不仅仅是语言层次上的转换,更重要的是在文化层次上的进一步转换。
中式菜肴的翻译尤其要注意翻译与文化的关系,因为许多中式菜肴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而且许多菜点的命名为食客添情助兴。比如,许多菜肴常以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动、植物和象征荣华富贵的物品来命名,或带有民间色彩,或带有艺术性,力求雅典、美妙,富于文采,用以迎合食客们审美的食趣,寓意吉祥的祝愿。通过菜肴名称这一窗口,食客可以领略中国文化特别是民俗文化的绚丽多彩,领略到中国烹饪的浩瀚繁杂,博大精深。因此,翻译中式菜肴时我们需要做到“再现源语文化特征和再现源语文化信息”。
一、烹饪文化及烹饪方法的英译
中国菜烹饪的过程复杂,包括备料、刀工、火候、烹法等方面。要熟练而准确地将中式菜肴英译,除了熟知菜肴常用原料的英译外,还必须对菜的加工、烹饪及其在英语中的对应语了如指掌。
1.刀工(cutting
中国烹饪,刀工十分讲究,历来有“三分原料,七分加工”的说法,厨师总是因料施刀,根据不同的原料,采用不同的切割法,横刀、直刀、厚刀、薄刀、切花等,刀法对菜的质量有莫大的影响。譬如切猪、牛肉,猪、牛肉是有纹理的,顺着文理切,纤维长,炒出来的肉就韧。所以,炒肉片的肉,切时要横着纹理切。
翻译工作者为了译好菜名,应该了解中国菜的一些刀法。
有些中国菜的原料正式开切前,要有所加工,如去鳞( scaling)、剥皮(skinning)、剔骨(boning)、脱壳(shelling )、腌制(pick-ling)等。去鳞鱼译为(scaled rsh)、去皮肉(skinned pork ) ,剔骨鸡(boned chicken)、虾仁(shelled shrimp)、咸蛋(salted egg)、皮蛋( preserved egg)、酸菜(pickled vegetables),等等。
切中国菜常用的刀法有:切片(slicing)、切丝(shredding) ,切丁(dicing)、切柳(rlleting )、切方块(cubing )、剁碎(mining)、捣烂(mashing) ,酿( stuffing)等。刀法英译时往往用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或是名词表达。如:肉片(sliced pork或pork slices )、鸡丁(diced chicken或chicken dices)、肉饼(mined meat或meat mince)、蒜泥(mashed garlic或garlic mash)、等等。
2.火候(cooking temperatures)
烹饪中国菜,掌握火候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一方面,菜的原料结构迥然不同,有的软,有的硬,有的脆,有的韧;另一方面,切的形状各异,块、片、丝、条,厚薄不等,长短不一。因此,生菜下锅,温度的高低,时间的长短必须恰到好处,才能使菜鲜美可口,保证菜的质量。中国烹饪的火候有文火(slow rre; gentle heat)、武火(high heat)和文武火(moderate temperature )之分。用什么样的火进行烹饪取决于什么样的原料和形状的菜。以鸡为例,如果是嫩鸡并切片,就宜高温快炒,这样炒出来的鸡肉鲜嫩可口;要是用慢火煮,鸡肉就会硬而韧。如果是老鸡,只能炯或炖,若炒食,鸡肉会咬不动。
3.烹饪方法(cooking techniques)
中国菜的烹饪方法很多,为了方便翻译,可把中国菜常用的烹饪技法作如下分类。
一是煲、煮、炖。煲、煮、炖的共同特点是把食物置于有水的炊具中,然后加温,使食物变熟。煲(stewed ):把食物放人一个煲中,加水加温煮。如,煲牛脯( Stew Brisket or Stewed Brisket)。煮(boiled ):把食物放在有水的锅里煮。如,煮鸡蛋(Boiled Egg)。煮有快煮和慢煮(instant boiling/quick一boiling and slow一boiling)两种。炖( stewed ):垠煮食品使之熟烂。如,炖肉(Stewed Pork ) 。
二是煎、炒、炸。煎、炒、炸的共同之处是烹制食品不用水,只用油。将油置于锅内,加高温使食物至熟。“煎、炒、炸”译为英语时均用场( - ing)一词,只是加不同的修饰语。煎(fried or pan一fried )锅里放少量的油加热,把食物置于其中使表面至黄。如,煎鱼(Fried Fish)。炒(sti;一fried ):锅里放少量的油加热,后放人食物并不停翻炒直至熟。如,炒鱿鱼(Stir一fried Sliced Squid)。然而,“炒蛋”的英译却是Scrambled Egg,不译Sti:一fried Egg。另有一词是“爆" ( quick一fried),"爆”是炒的一种方式,快速的炒使食物至熟。如,爆牛肉(Quick一fried Beef )。炸(deep一fried ):把食物放进滚沸的油里使之熟。炸有“干炸”(dry deep一fried )、软炸(soft deep一fried)和酥炸(crisp deep一fried)之分,翻译时,一般均译为deep一fried。如,炸排骨(Deep一fried Spareribs)。
三是烧、炯、扒。烧(braised ):先用油炸,后加进酱油等作料烧。如,红烧鲤鱼(Braised Carp with Brown Sauce )。炯( braised ):紧盖锅盖,用文火把食物煮熟或炖烂。如,黄炯鸭块( Braised Duck with Brown Sauce )。扒(stewed or braised ):用文火将食物喂或炖烂。如,扒羊肉(Stewed or Braised Mutton ) 。
四是烘、烤、焙。烘、烤、焙共同之处是食物与明火直接接触或放在铁架上烧,或者放在烤箱里烤。烘(baked ):用火或热气使食物变热、变干至熟。如,烘面包(Baked Bread )。烤( roast , barbecued ):食物在火上烤使之干、至熟。如,烤鸭( Roast Duck,这是唯一不用过去分词的译法)叉烤肉(Barbe-cued Pork)。焙(baked):用干热使食物变至熟。如、焙土豆片(Baked Potato Chips)。
五是蒸、熏、灼(余)、酿(填)。蒸( steamed ):利用水蒸气的热力使食物热至熟。如,粉蒸肉(Steamed Pork with RiceFlour) 。熏(smoked):用烟熏来调制食品,使其有一种特殊味道。如,熏鱼(Smoked Fish)。灼、余( scalded ):如,白灼基围虾 ( Scalded Shrimps ) ,永花生米(Scalded Peanut ) 。酿、填 ( stuffed ):如,酿豆腐(Bean Curd Stuffed with Minced Pork ) ,酉良 卿鱼(Stewed Carp Stuffed with Minced Pork)。
以上列举的是中国菜的一些主要烹饪方法。只要熟悉这 些技法,翻译起来就会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二、饮食文化与菜肴英译的技巧
现今的中国菜肴英译方法普遍采用音译、直译(写实)、意译(写意)和直译、意译相结合的方法,但有一趋向值得注意,即崇尚“写意”型,也就是另一意义上的“写实”型,一味摒弃菜名中代表中国饮食文化的“行话隐语”,只图使人了解菜式的实际意义,而忽略了其中寓含的文化精华,有人说这样就可以避免使人被复杂古怪的菜名搞的一头雾水,食欲大减。笔者认为大可不必,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不仅会使食客食欲大减,而且还会使对中国文化神往不已的外国朋友们大失所望。菜名的英译,应尽可能保留其富含的文化色彩。以下从保留中国文化色彩与中菜命名这两个方面来探讨中菜英译的技巧。
第一,以菜式原料和烹饪方法命名的中菜,即所谓的“写实型”,大都可以采用直译法。中国饮食资源极其丰富,烹饪方法更是难以计数,大都是国外未必有的,所以在这一情况下直译当然也可以保留文化色彩。这一观点在现今翻译界也是大都认同的。如:
清蒸甲鱼Steamed Turtle菠萝鸭片Sliced Duck with Pine-apple红烧全鱼Fish with Brown Sauce香菇蒸鸡Steamed Chicken with Mushroom。此类菜名的英译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烹饪方法一般以动词的过去分词形式出现;二是一个菜式中如果不止一种原料,翻译时一般译作“烹饪方式+主料+with+其他配料”。如:青椒牛肉丝Stir一fried Shredded Beef with Green Pepper。三是一个菜式中,如采用特别的酱料和作料,可在译名后加“within +酱(作)料”。例如:油浸绍鱼Steamed Pomfret in Oil;蚝油鸡球Chicken Balls with Oyster Sauce。四是有些菜式,烹饪方法并不十分重要,可以不译出来。如:蟹粉鱼唇Shark’s Lip with Crabmeat。
第二,以地名命名的菜式在英译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本土文化,反映地方特色烹饪技艺和风味。此类菜名可有三种译法。一是直译地名原料法。如:广东香肠Guangdong Sausage。二是菜名反映地方风味时,英译时可在地名后加style(风味)。如:京酱牛肉Beef Cooked with Soy Sauce, Beijing Style。三是菜名中的原料为地方特产时,其译名为:烹饪方法+地名+原料。如:南京板鸭Steamed Nanjing Duck。
有些菜式各地皆有,而某处的特别独到有名,英译时即使原菜名中无地名,也可在后面加上地名,如粤菜有一名菜叉烧,是香料腌制的一种烤瘦肉,为广东特有。如果译为一般的烤肉,译文就未尽菜谱之意。因此,叉烧可译为Roast印iced Filletof Pork , Guangdong Style。又如潮洲烧雁鹅,可译为ChaozhouRoast Goose或Roast Goose,Chaozhou Style。
第三,中国独有的特色食品的英译,音译法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如饺子、粽子、点心、锅贴、测羊肉都可音译为Jiaozi,Zongzi , Dianxin , Guotie , Shuanyangrou,再辅以简明解释。
第四,以药膳命名者。中药是我国独有的宝贵财富,自古 以来,人们就知道与饮食巧妙的结合起来,制成药膳,这是中国饮食文化的特色之一。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药膳的营养、保健、治病和延年益寿的作用,各大餐厅饭店里均有药膳菜肴。做好此类菜名的英译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常见的药膳菜肴有:构祀粥,西洋参炖鸡,双鞭壮阳汤,杜仲腰花,当归炖羊 肉等。药膳菜名的翻译有一定难度,因为绝大多数中药材没有相对应的英文名,如果直译为拉丁学名,如把当归译成Angeli casinensis,天麻译成Gastrodiaelata,绝大多数食客不会知道是什么药物,更不用说知道它们的疗效和滋补作用了。所以,我们应简译药名,除少数相应英文名或较为熟悉几种药物外,一般都译作herbs(药草),如“天麻炖鸡”可译为Stewed Chicken with Herbs,然后将疗效及滋补作用译出附在菜名后面。对于某些形象不雅的中药,如“牛鞭”,按字面意思译成whips既不雅,又令人迷惑。有人将其译为ox一tail,采用委婉语,以求与中文“牛鞭”的委婉语一致,笔者认为是可取的。
第五,以历史典故命名的菜名的英译。在中式菜肴中,有 一部分是由某个人创始,或与某人有关,因而以其姓名命名,如 东坡肉、狗不理包子、麻婆豆腐等。有一部分则是与某个历史 事件或传说有关而直接以该事件或传说而命名,如佛跳墙、大救驾(安徽寿县名点。传说赵匡胤围困寿县九个月才得以占领,进城后劳累过度致病。厨师以猪油、面粉、果仁等精制一圆饼进呈,赵食后不久即康复。赵匡胤当皇帝后,赐该点心名“大救驾”。这类菜名一般比较复杂,不可以大而化之以某一固定译法为定则,应当灵活处理,在最大程度上保留这些深具中国文化特色的典故,让外国食客吃得香,“想”得美。这类菜名的英译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一是以人名及其典故命名的,人名用音译或直译,菜名用直译方法。例如:东坡肉Dongpo Braised Pork麻婆豆腐MapoBean Curd宋嫂鱼羹Sister Song’s Fish Potage叫化鸡Beggar’s chicken;在译名后还可以辅以典故的解释,如“宫保鸡丁”,传统译法通常为Diced Chicken with Chili and Peanuts in Hot Sauce(invented by Gong Bao in the Qing Dynasty),虽然后面括号里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该典故,保留了部分文化色彩,但仍给人一种喧宾夺主的感觉,反不如译为:Gong Bao Diced Chicken(diced chicken with chili and peanuts in hot sauce,invented by Gong Bao in the Qing Dynasty)也就是上面所说的直译法辅以简单解释的方法。 二是以传说、典故命名者,传统译法也是按“写实”型菜名译法直接译出该菜式的原料及烹调方法,然后用括号加上该菜的直译。笔者认为这也是一种反宾为主的做法,只让外国客人了解了菜肴所包含的浅文化层次的外在表象,而把让客人了解其深文化层次的内在表现放在了次位,其实这些外在表现客人是可以通过自己的观察而有所了解的,而其内在表现你不讲,客人是无从知晓的,而这内在表现又是尤其重要的,所以此种译法是不妥的。而先直译或音译,保留浓重的文化特色,再在括号里辅以“写实”型菜名译法直接译出原料、烹法是更可取的。如“佛跳墙”,原先译作Assorted Meat and Vegetables Cooked in Embers(Fotiaoqiang一lured by its smell,even the Buddha jump the wall );不如译作Fotiaoqiang一The Buddha Jumped the Wall for Luring by Its Smell( Assorted meat and vegeta-tiles cooked in emb。二),这样岂不更加明了,主次分明,相得益彰。还有前面讲的“大救驾”,译作Dajiujia—A Kernel Pastry Snack of Shouxian ( A town),that once came to the rescue of an Emperor。
三是由于这类菜式含有很深的文化内涵,短短的菜名翻译无法解释得透彻,刘增羽先生的意见颇有道理,“在英译名之外再提供一个简短的背景说明”,以便食客加深对中国饮食文化的理解。随着当今世界学汉语的热潮再次升温,像此类含典故的名菜可以偏向于先音译后解释的方法,如上所说的佛跳墙、大救驾、东坡肉等。
第六,以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动、植物和象征着荣华富贵的物品来命名者及以吉祥语命名者。在中式菜谱里,以“龙”、“凤”、“鸳鸯”、“如意”、“芙蓉”、“翡翠”、“元宝”、“荷包”等中华民族喜闻乐见的动植物和象征着荣华富贵的物品来命名的菜名比比皆是。如“凤凰展翅”、“祥龙献瑞”、“龙凤呈样”、 “鸳鸯鱿鱼”、“芙蓉鸡片”、“元宝鱼翅”、“翡翠妒鱼卷”等。菜 名悦耳动听,象征着吉祥如意,荣华富贵。以吉祥语命名的菜 名往往用来表示祝福,多用于节日、生日、结婚等喜筵上,反映了中国人民趋吉的文化心理如“全家福”(山东名菜。由二十多种原料组成,主要有海参、鲍鱼、鱼肚、鸡、鸭、冬菇、菜心等。在山东各地多用老年寿诞、新婚喜庆、婴儿满月、合家团圆的喜庆宴席,以取吉祥之意)。这类菜名还有”老少平安’。等:此类菜名的英译,不少人崇尚所谓某些原料的“转译”,比如“凤凰玉米羹”中的“凤凰”,不译成英语意为长生鸟的“凤凰”( phoenix ),而转译作其真实原料“鸡蛋”( egg ),甚至于粤菜的“西湖牛肉羹”中的“西湖”,也被人转译为所谓真面目的“’鸡蛋”。如此,“凤凰”所代表的吉祥如意便不可知,“鸡蛋牛肉羹”中的鸡蛋在其中也无法使人联想起杭州西湖的“三潭映月”。所以将“凤凰玉米羹”译作Phoenix ( egg ) Corn Thick Soup ,“西湖牛肉羹”译作West Lake ( egg) Beef Soup较好。还有人将“凤凰拼盘”译作Assorted Cold Dishes in the Shape of a Phoe-nix,也是好的例子。还有一个“龙虎凤大烩”,人们一般将“龙虎凤”转译为三种原材料“蛇猫鸡”,即Thick Soup of Snake,Cat and Chicken,笔者认为,这种译法是叫人大倒胃口的,“龙虎凤”,多么漂亮吉祥的名字,却译作“蛇猫鸡”下三滥般的名字,所以还是译作Soup of Dragon ( snake ) Tiger ( cat ) and Phoenix ( chicken)好。有人认为“一卵孵双凤”不可译为Two Phoenix Hatched from One Egg,应译作Chicken Steamed in Water Melon,为什么不把二者结合起来呢?译为Two Phoenix Hatched from One Egg (tow chicken steamed in water melon )。还有含有“芙蓉”这类美丽事物的菜名如“‘芙蓉鸡片”、“甜芙蓉燕窝”、“出水芙蓉鸭”和“芙蓉蟹片”的芙蓉都被转译为其原材料“蛋白”( egg一white ),不能不说是使这些菜肴大失色彩,大减魅力。有人将一芙蓉海参”译为Sea Cucumber in the Shape and Colour of H363SCUS,将“鸳鸯菜汤”译为W ater一shield with Floating Manda-rin Duck就很贴切,有美感,笔者认为很值得借鉴。以上谈的是以吉祥事物命名的菜名,再看看以吉祥语命名的中菜的译法。人们通常采用意译为主,后加注释的方法,如菜名“老少平安”译为Steamed Bean Curd and Minced Fish( the whole family is well ),而从我们关于中国文化与中菜英译的关系来看,使人们领略到更深层次文化的内在表现显得更加重要,所以译出菜名所蕴含的祝福含义更重要,而菜肴本身的原料和制法便在次要,所以不如译为The Whole Family Is Well ( steamed bean curd and minced fish )。还有菜名“全家福”便可译作Happiness to the Whole Family(stewed assorted meats/hotchpotch,mixed with sea cucumber, squid, abdomen of fish,chicken,duck,fish ball, shrimp, black mushrooms and fungus etc.)。
第七,以一些美丽漂亮有趣的事物或形象情景命名的菜式。对于这类菜名的英译,不少人认为可摒弃中文菜名中美好形象和韵味,而只要使外国朋友明白菜是由什么做的,怎么做的就行了,笔者认为这只是停留在表现菜名的外在表象文化上,所以是不可取的。有些人认为“白雪映红梅”(蒸虾蟹肉饼,面上点缀着蟹卵)不可以译作Red Plums Reflected on White Snow,要译成Steamed Patties of Crabmeat and Minced Shrimp with Crab Roe on Top;“金华玉树鸡”(浙江金华特产火腿而著名,青菜形似玉树,即火腿青菜鸡)不可以译成Chicken Cooked with Golden Flower and Jade Tree,要译成Sliced Chicken and Ham with Greens;"翡翠虾仁”只可以译成Stir一fried Shrimps with Peas;“百花酿北菇”应译成Mushrooms Stuffed with Minced Shrimps ;“雪积银钟”应译成Stewed Mushrooms Stuffed with White Fungus;“雪耳余架装”只能译为Scalded White Fungus wish Veiled Lady ;“蚂蚁上树”应译成Bean Vermicelli wish Spicy Meat Sauce。这类译法要么完全不保留菜名的美丽丰韵,要么扭曲这种美丽丰韵,都是对中国美文化的损害。笔者认为可以找到保留这些美丽丰韵的方法:
白雪映红梅Red Plums Reflected White Snow( steamed patties of crabmeat and minced shrimp with crab roe on top)金华玉树鸡Sliced Chicken with Golden Flower(Jinhua ham)and JadeTree(greens)翡翠虾仁Stir一fried Shrimps with Jade ( peas )百花酿北菇North Mushrooms Stuffed with Flowers( mined fungus) 雪积银钟White一snow on Silver Clock ( stewed mushrooms staffed with fungus)雪耳余架装White一snow Ear Lady ( scalded white with veil)蚂蚁上树Ants Climb Tree ( bean vermicelliwith spicy meat)有人将“红烧狮子头”译为Lions Head Casserole ,“白雪蟹斗”译为Snow一white Crab in Shell也是绝好的例子。
当前,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实体经济,极大地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对于医药行业来说。由于其直接关系人们的健康和疾病,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少。在此背景下,中药企业扩大对外贸易将有助于中药企业走向国际。中药行业作为中国国内赢利能力较强的行业,产品利润率高,中国中药工业与石油工业、橡胶工业等41个工业行业相比,8项经济指标中有7项名列前茅,其中百元固定资产利税率仅次于烟草加工业,大力发展中药的国际贸易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产业格局,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
一、中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一个大的天然植物原料生产大国,既是古老的天然植物生产大国,也是天然植物消费大国,但是一直不是中药出口大国、中药贸易大国。
(一)中药在国际上的市场分布当前国际上中药的贸易主要集中在6大板块:一是本土板块,即以大陆为中心,中药产品辐射港澳台三地。目前这一市场已经得到市场普遍的信赖,中药发展势头很好。二是东亚和东南亚等和中国文化和地域相近的地区。在传统中草药上有比较大的优势,中药出口得到较大的发展。三是南亚和非洲市场,这一地区医疗条件比较落后,卫生状况差,对中国价廉物美的中药持有热情的态度,有利于中国扩大出口。四是北美市场,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把中医作为回归自然和天然食品运动的一部分,才开始接受中医(杨培,2007)。目前中药被美国国家卫生署当作补充和替代疗法,据美国《预防》杂志2007年的研究结果,在全美,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中有6000万人使用过天然植物药,这一数字占全国总人口的32%。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一项中药产品通过美国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审查,目前只有几种药品通过了FDA的新药临床研究预审,获准进入临床试验,中药在美国的贸易呈现市场大、使用广泛、尚无合法地位的局面。五是欧盟市场,在欧洲,天然植物用药市场规模较小,但是发展迅速。随着20世纪70年代欧洲绿色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转向对天然植物用药的求助。2004年3月31日欧盟通过的《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和2004年4月30日通过《欧盟传统药品法案》给中药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六是阿拉伯市场,早在20世纪50~60年代,中国援外医疗队就把中医药带到了中东地区,在中东地区,保健、强壮、减肥、美容的中成药很受欢迎,产品大多来自港台、东南亚、日、韩甚至欧美国家。我国产品打入该市场有巨大潜力,但必须在剂型改造、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上下功夫,才能占有一席份额。目前,21个阿拉伯国家中,几乎都开设了数量不等的中医诊所和中草药店。1988年,阿联酋成立了中国中医药治疗中心,沙特、阿曼、也门相继商讨引进中医药专家。
(二)中药在国际上的市场份额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医药工业一直保持7%的增长率,即便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仍可能保持该速度。其中全世界中药的年贸易销售额已经超过400亿美元,而且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中药在全球的应用地区已达到45%(杨文茵,2008)。尽管如此,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植物用药原料大国,其中药产品在世界中药贸易市场上的市场份额却是极低的。中药出口额占全球天然药物贸易额的7%,占全球天然药物销售额的3.2%,中药贸易额占全球天然贸易额的9.4%(虞忠,2006)。据我国海关统计。我国中药类产品的出口量不大,但是一直保持增长状况。2005年我国中药出口达到了8.3亿美元,2005年首次出口达到10.9亿美元,2007年达到11.8亿美元(张中朋,2008),2008年中药出口在金融危机中逆市上扬,仅1~9月份,中药出口9.61亿美元,同比增长13.7%。其中中药饮片出口3.88亿美元,同比增长17.2%;中成药出口1.25亿美元,同比增长13.8%:提取物出口3.85亿美元,同比增长9.1%;保健品出口6267万美元,同比增长21.3%。出口额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国际市场对中医药进一步的认可,市场需求仍然处于平稳增长;二是上半年人民币汇率仍处于上升,以美元计算的出口额增长;三是国内中药材价格上升,人力、环保等经营成本上升,导致出口价格上升(商务部。2008)。
上述数据表明,我国中药产品占世界中药产品份额不大,我国中药的出口占我国商品贸易出口份额比重较少,但是却是能够代表中国特有产品的、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影响较少的贸易产品之一,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第一,当前国际上对于中药等天然药物产品的需求量进一步加大。西药的副作用的加深,导致了人们需要寻求天然的毒副作用较小的天然植物用药,中药等天然植物用药在药品市场上的地位将逐步提升,各国对于中药等天然药物的认识正在转变。
第二,当前运用基因等高科技技术对中药和天然植物用药的分析增多,特别是对中药提取物的分析取得进展,加深了西方对中药的认识。特别是近5年来,西药新药申请由于合成技术越来越高,费用和试制时间加长,西药研究成功率出现下降,人们开始把眼光转向中药等天然药物。据目前我国在国际上最成功的中药是青蒿素,随着美国和德国科学家的深入,逐渐发现青蒿素在治疗乳腺癌、白血病和骨癌上具有特效。2004年比尔·盖茨基金会出资4260万美元用于青蒿素的生物合成。
第三,在治疗癌症、免疫性疾病、糖尿病以及很多老年慢性病等疑难病症方面,中药等天然植物用药的独特优势逐渐被西方主流市场所接受,特别是中药在养生保健、延年益寿、提高生存质量等方面具有特殊疗效,为中药大规模进入西方主流市场开启了商机。2005年3月,中国抗癌新药“双灵固本散”成功通过美国FDA审核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该事件标志中药已经有能力开始进入西方主流市场。
第四,日韩等国家在中药或天然植物药上的科技投入示范作用,促进了中药和天然植物用药国际化,推动了市场进一步扩大。日韩在中药制剂和中成药上加大投入并成功占据了西方主流市场,在中药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远超中国,使中药在世界贸易中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
第五,目前国外有2000多家研究机构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在开发天然植物用药。“洋中药”已经开始进入中国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中国作为中药的使用大国,国内外面临的竞争渐趋激烈。中药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受到挑战。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当前中国在中药的国际贸易中所占份额较小,科研投入暂时无法同国外相比,属于传统意义上的中药使用大国,产业国际化程度偏低。但是目前机遇有利于中药扩大贸易出口,做大做强中药企业。
二、如何扩大中药产业的国际贸易
(一)保护传统医药是扩大中药产业的前提关于中医废存之争由来以久,但中医的现代化之争开启于1992年,中国科学信息研究所徐绍颖教授归国后,向科技部申请了“促进中药出口创汇的战略与政策研究”的课题。拉开了中药现代化的序幕。此后十几年里对于中药现代化的争执一直持续不断。2006年6月1日,中南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张功耀教授发表文章《告别中医中药比破除迷信更容易》,拉开了他批判中医中药的序幕。此后他发起了“征集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公告”的签名活动,短短几天,签名人数已经过万。一些学者甚至提出了废除中医中药的论断。因此目前中药现代化进程已经到了面临方向性选择的关口。
而此前2005年7月在国内首家以经营日本津村中药饮片为主的深圳“和顺堂”药店的开业,同样震动了中医药业内人士,有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中药核心技术——中药炮制技术的泄密所致的后果,使人们看到中药的生产技术来自国际化的竞争。
对于中药产业来说。不论学术界争执的焦点在哪,但是只要有利于中药产业的扩张和国际化,有利于中药的对外贸易出口,就有助于中药的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而扩大中药产业的前提首先就是要保护传统医药,使中药的核心技术不能在学术争执中流失和泄露。在技术上保护传统医药的核心技术,在生产上保证中药的核心工艺技术,探索并修复中药古方。现代企业中最能够体现企业竞争力的是企业的核心技术,中药作为一项能够存在数千年的古老医学的体现,其原创性不用质疑。因此,只有在做到保护中医药的前提下才能做到对中药产业进行扩张。
(二)正确认识中药与西药主流市场的差距中药国际化的实质就是中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早在2006年7月,原国家科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开展的国家课题“中药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时就提出了“中药国际化”为理念的中药现代化口号,并提出实现2~3个中成药品种作为治疗药物进入西方主流医药市场的阶段性目标。但是除了极少数中药进入主流市场外,绝大多数企业和产品都停滞不前或者发展无力,和西药主流市场相比,主要呈现以下差距。
1东西方不同医学文化背景下的差距。由于中药的传统理论和文字表述很难准确地翻译成外文,在沟通和交流上中药和西方社会民众接触相对较少,尤其缺乏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交流,使外国人缺乏对中药深层次的了解。而且中药起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体观”的哲学思想,中药疗效和西药立刻见效的效果明显不同。西方国家之所以不能接受中药,很大因素就是中医药理论不能被西方主流社会所接受,认为中医药缺乏科学依据。这种医学文化上的差异,成为中药走出国门的最大羁绊。
2中西药产品质量上的差距。西药从研究、试制、临床试验到取得生产资格都是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进行的。严格的药品品质管理保证了西药质量,使西药能够长时间占据药物生产的主流市场地位。药品品质问题成为当前影响我国中药出口的首要问题。
3中外药品产品标准的差距。中国中药产品要走向国际化,扩大对外贸易,实现出口创汇的目标,就必须通过国际贸易的标准来进行。目前国际上没有统一的中药标准,各国法规之间差异较大,对待中药的态度不一,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药贸易的扩大。2007年底第九届中国药典委员会正式成立,目前已经开始研究制定2010年版中国药典修订原则,并着手建立中药标准规范技术体系。2008年2月国家药品监督局通过新闻。提出了“加快中药标准体系建设,确立植物药领域的国际主导地位”的口号。只有中药做到“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符合作为商品的基本要求,中药扩大出口才有希望。
4技术贸易壁垒,特别是绿色贸易壁垒的阻碍。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象日益增多,影响日益扩大,严重阻碍了我国中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目前中药面临的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以下内容:第一,卫生检疫和检疫标准,由于各国检疫标准的不一致,将对中药对外出口造成屏障。第二,国际环境保护公约的限制,主要有二:一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二是《生物安全议定书》。第三,绿色环境标志认证,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4000标准认证。第四,绿色包装和标签的使用。我国中药出口时,在产品包装材质、包装设计水平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药品说明书也经常出现不规范的现象,不能严格按照进口国的管理法规全面标示规定内容,经常出现与进口国的法规与风俗发生冲突的现象(文占权,2007)。
5中西方药业企业营销水平有明显的差距。和西方医药行业相比,中药企业无论在销售理念、销售方式还是销售业绩上都不是同一层次。西方医药企业在营销上实施的是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营销战略。全球排名前十位的制药企业的市场份额高达45%,排名前10位的药品占全球药品销售总额的10%,研究表明,在世界著名制药企业中,大品牌产品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与其价值增长倍数呈明显的正相关。规模化是企业实现成本领先和规模效益的重要前提,国家统计局曾在2003年针对国内中药企业做过一项调查,中药企业销售规模与其平均销售利润率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当企业规模达到5~10亿时效益最佳,低于或高于这个规模区间的企业,平均销售利润率呈现下降趋势。专业化是充分利用资源、建立品牌和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专业化发展方向可以进一步分为治疗领域专业化、产品类别专业化、营销手段专业化等。以美国为例,目前美国医药企业通过营销方式的不断发展,带动了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和升级,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今天的美国医药企业数量只有几百家,他们或是竞争力极强的跨国医药企业集团,或是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高科技生物制药企业。而中国的中药行业在营销上还只是停留在以医带药,海外建店,借船出海等方式上,市场竞争力明显偏低。
(三)加大中药企业的科技投入。提升中药产业扩张能力21世纪是生物医药快速发展的时代,医药行业是伴随社会发展和人们健康需求持续成长的朝阳行业,中药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将会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市场竞争、并购重组的结果必将使一些不具备竞争能力的企业淘汰出局,也必将使一些优秀的中药企业脱颖而出。通过高科技的投入,实现古老医学和现代科技的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扩张现有中药企业,提升产业的扩张能力,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切实做到扩大外贸出口。
1983年,国家科委建立了“中国生物工程开发中心”,负责全国生物科学和医药卫生方面的技术工作。1986年开始,生物技术列入国家高科技863计划中,其中医药技术是其重点内容。科技部还把“九五”计划以来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行动”作为重点工程建设,最近又提出“生物医学工程科技产业行动纲要”,2009年初,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司长马燕合提到中医药科技经费的增长速度近10年来呈指数型增长,这在其他行业是前所未有的。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中药的科技化、产业化进程。但是和国外相比特别是和日韩相比,还存在差距。在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鲁南制药集团公司董事长赵志全对记者说:“要实现中药现代化,目前亟需提高中药研究、开发的科技水平。”在他认为:我国中药出口一直以原材料为主,中药制剂和中成药出口很少,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技术水平落后。相反,日本、韩国等国家依靠雄厚的技术力量,在中药制剂的分离提取、质量控制标准等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我们。更可怕的是,许多外商正依靠他们掌握的技术优势,加紧搜罗相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抢先申报,使得我国许多中药的知识产权正以惊人的速度流失。例如,丹参是传统中药,日本却利用先进的中药膜分离技术,研制出了疗效更好的丹参产品,横扫欧洲市场。遭遇同样命运的还有银杏等我国传统中药材,目前我国申报银杏专利共68项,外国人虽然只申报了4项,但其中却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鉴于我国中药生产企业规模小,产业布局分散,创新能力有限的状况,要实现中药科技投入,没有政府支持是不行的。由政府牵头成立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共同组成的课题攻关组,将分散的科技力量集中起来,研制开发中药制剂的拳头产品,加快中药科技进步的步伐。只有技术水平上去了,才能提高中药的竞争力,才能尽快实现中药现代化,扩大中药出口贸易。
(四)中药的国际化是国家软实力的象征
中国中医药能否在国际上扩展空间,中药能否成为世界的主流医药,中药能否为中国企业带来国际贸易的丰厚收入,这才是研究中医药国际化和对外贸易的关键。虽然中药存在自身很多问题,迄今有的医学理论尚无法解释,但是它能够从传统医药保留到现在,展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说明它具有的科学性和疗效。在当今国际贸易中,真正决定贸易成效标志的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定价权和话语权。在当今西药占有主流定价权和话语权的产业市场上,决定中医中药能否在此市场上分得份额,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国家软实力的表现,中医的国际化进程可以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国际化战略的一部分。
按照学者郎咸平的观点:当前产业竞争不是产品对产品,也不是公司对公司,更不是行业对行业的竞争,而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产业链对产业链的战争,欧美国家掌握产业链的定价权。对比中药和西药的竞争,同样包含定价权之争,这种定价权就是谁占据主流市场的话语权。中药要占据市场的主导地位,必须是国家整体实力提升所带来的软实力支撑和中国传统文化在世界上的传播。
三、扩大中药出口贸易的建议
(一)加大中药的生物活性研究重点加大中药提取物研究,这是科学提升中药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目前中药标准提取物已经在保健、化妆等领域取得一定范围的认可和推动,这将有助于中药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模式,推进行业发展(王智民,2007)。
(二)实现中医药产业的升级换代作为一种大宗出口贸易,按照目前中药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不够的。中药企业现在呈现的产业格局基本上还处于分散状况,谈不上现代意义上的大产业。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对中药行业进行发展导向和政策指引,提高投资者对中药的利润预期,以提高产业吸引力,同时鼓励各种投资进入中药行业提升中药产业发展空间。目前国内一些行业,如金融、证券业纷纷抢滩中药产业,把投资中药作为企业转型和扩展规模经济的发展方向。国外的一些财团也开始在内地建设发展中药科技基地,近年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中药的资金已经达到103亿元。
(三)中医知识产权和中药标准化规范的制订在国际贸易中,商品取得知识产权是企业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标志,只有在加强中药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的基础下实现国际交流和合作,才能有效实现促进中药的对外贸易,也才能争取并有效掌握中药市场的话语权。只有推出自己的中药标准化规范,在研究、生产、质量和管理上创建标准体系才有利于中医迈向国际化市场,避开或减轻非关税壁垒对中药的不利影响。
(四)中药企业自身营销模式的转变要凭借中药的原材料的优势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占领国际市场。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除了中药在政策上、技术上、规范上等自身因素的改变外,还需要中药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彻底改变。中药企业生产的产品首先要进行市场细分,针对不同国家不同市场不同消费人群确定不同的产品。通过准确定位目标市场,选择重点市场、潜力市场,根据市场选择产品。进行品牌营销,把东方文化的神秘、审美和健康元素融入产品。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
拓展营销渠道,这是当前中药企业所面临的最重要选择,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渠道的作用能够对产品的销售起到最直接的影响。在西方社会,传统的药店、医院和诊所属于消费渠道的大部分,但是如果能够直接将中药产品销售切入到药品制造商和供应商手中,或者建立战略联盟的关系,对于中药来说是突破销售渠道直接进入销售终端的明智选择。
论文关键词:文化译介;译者的责任;文化交流与融合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交往的日益便利,世界各国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各民族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要融人他族文化,使人们了解自己的文化,就少不了译介活动。而作为译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翻译工作者,对此有着首当其冲的责任,即翻译中对文化传播的责任。翻译研究经常会遇到诸如艺术与科学,形式与内容,创作与模仿,作者与译者的矛盾。愈来愈多的翻译研究者发现这些矛盾的解决,仅从语言学理论,从科学的角度去思考是不够的。这在涉及到文学翻译,涉及到一个民族的深层文化内涵时就显得尤为突出。 近二、三十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翻译研究者,如法国的亨利梅肖尼克、美国的安德烈勒菲弗尔、我国的王克非、刘宓庆等,开始注重对翻译中的文化问题进行研究。翻译文化意识的日益觉醒与翻译文化观的逐步建立将翻译理论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和深度,产生了一批重要的成果,形成了翻译理论研究发展过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文化转向”。如刘宓庆曾指出:“不同文化之间的共性是相对的、广泛的,差异是本质的、深刻的……翻译中不可能不存在文化的障碍。”于是语际间跨文化翻译活动中的文化转换、民族问相互冲突的文化习俗的译介处理等问题近年来愈来愈引起人们的重视。下文将以李煜的词《虞美人》中“东风”一词的两种不同翻译处理方式为例来谈翻译中文化传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然后就此论述中国译者在翻译活动汉译外的重要性和其对中华民族文化译出的责任。
二、“东风”二译法的原因
很多译者曾经翻译过李煜的词《虞美人》,其中对“小楼昨夜又东风”一句中“东风”一词的翻译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别。就翻译处理方式而言,徐中杰先生和许渊冲先生都采取了意译的手段。两位译者都没有将“东风”直译为eastwind,而是采用了相应的变通手段。前者将其译为springbreezes后者译为velTlalwind,均为“春风”之意,读来也似乎美雅。
为什么词的“东风”在英译时变成了“春风”了,而没被直译为eastwind呢?究其原因,不难看出这不过是译者考虑到东西文化差异,不想给译文读者带来理解上的麻烦罢了。
众所周知,东西方地域有别。中国大陆东面大海,西依崇山高原,于是东面来风自然和煦温暖,而西面来风则萧杀寒冷;在欧洲大陆,情形则恰恰相反,西面来得是海风,给欧洲大陆以清凉与润泽万物的雨水,东风则来自欧洲内陆的高山大川,多令人生寒生畏。
地域的差别自然会在各自的文化中体现出来,于是相应地在中国文化里,东风象征着“春天”、“温暖”,故有“东风报春”之说,也常见“东风破早梅,向暖一枝开”之类褒颂东风的诗句。在西方文化里,常受人赞誉的则是西风,英国浪漫主义诗人雪莱的名诗《西风颂》(OdetotheWestWind)就是明证。
西风之于英国人是暖风,预示着生命的到来。而它之于中国人来说则成了寒风,有诗为证:“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昨夜西风过园林,残菊飘零满地金”。有趣的是,中国人眼中和煦的东风,在英国人的笔下却成了bitingeastwind(Sam—uelButler),apiercingeastwind(Kirkup),akeeneastwind(JamesJoyce).
以上所述体现出东西文化问的迥然差异,所以中国的译者在译介李煜词的时候,便不敢把东风直译成eastwind。他们唯恐惊吓了译文读者,生怕给外国读者造成了理解上的困难。译者的用心可谓良苦。
三、对于文化漏译的思考
中国文化色彩浓厚的“东风”在向外译介时变通成了“春风”,是中国译者虑及了外国读者的理解上可能存在的困难。可有人不禁要问,当雪莱的诗OdetotheWestWind向中国译介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把诗名译为“东风颂”或者“和风颂”了呢?为什么我们中国读者能接受与我们文化本不相符的说法呢?其实,雪莱的OdetotheWestWind之所以被直接译为《西风颂》而未作变通处理,李煜词中的“小楼昨夜又东风”中的“东风”之所以被译为spring breezes或vernalwind,笔者认为其间存在着西方文化的强势因素也跟中国译者的委曲求全的态度有关。
浙江兰溪有一座济公纪念馆,里面有段记录济公的文字写道“济公劫富济贫,深受穷苦人民爱戴。”其旁边的英译文为“Jigong,RobinHoodinChi—narobbedtherichandhelpedthepoor。”有人认为这样的译法好,好就好在把中国的济公比作英国文学中的罗宾汉,从而易于西方读者的理解和接受。我却不以为然,济公就是济公,罗宾汉就是罗宾汉。姑且不论他们年龄国籍和肤色的差异,光就二者的形象来说,他们相差得也实在太远了。说罗宾汉同有些中国武侠小说中的侠客相似可能勉强凑合,但把喜剧形象丰满、大智若愚、于嘻笑间惩奸除霸的济公比作罗宾汉只能让了解其详的中国人哭笑不得,让不明就里的外国读者无缘了解真正的济公进而误读了中国文化。
另外,据说一次陪同外国客人观看戏剧“梁山伯与祝英台”时,见翻译作了很多说明也没能让外国客人弄明白故事的内容,便提示翻译把“梁山伯与祝英台”比作中国的“罗米欧与朱丽叶”,于是外国客人马上明白了。为此,人们都称赞机智过人,可我却似乎能感受到机智背后的遗憾与无可奈何。为什么许多中国人了解谁是“罗米欧与朱丽叶”,而中国经典爱情故事中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却不为外人所知?为什么在有现场表演帮助理解剧情的情况下,翻译还得借助外国人名作比较才能让国外友人明白?这不正说明了中国灿烂文化的不为人所知,或少为人所知吗。
中国很多的读者不仅知道夏洛克,还知道普罗米修斯;不仅知道伊甸园,而且知道诺亚方舟,这是件好事。可令人遗憾的是有人竟把“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译成Thewisdom ofhtemassesexceedsthatofthewisestinpidual,把能体现中国文化的句子译得面目全非,对中国智者象征的诸葛亮竟然只字不提。好在终于有具有民族文化责任感的译者,小心翼翼的采取了直译加注的办法将其译为hTreecobblerswith theirwitscombined equalZhuge Liang,htemastermind.但愿终于有一天,这后面的注不加外国朋友也能领悟其中意义,就像我们一目了然meetone’SWaterlo(遭遇滑铁卢)所指为何一样。
四、中国译者的责任
其实东风就是东风,西风就是西风。译者有译者的责任,读者有读者的义务,谁都不可越俎代庖。那种咀嚼再三的译文事实上是对原文的背叛,也是对读者的不忠。译文读者的习惯当然要顾及,但不要过分,不可忘记译者对源语文化的责任。况且读者也是有知情权的。
细究起来,在汉译英或者说汉译外的译介活动中,很多中国译员之所以显得谨小慎微,在处理文化信息时归化痕迹太重,不外乎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相对于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文化来说,已经向外译介的实在是太少了。当然造成这种局面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西方人不够重视东方文化的原因(不过该局面正在慢慢改观),也有中国人妄自菲薄,自己顾虑过头的原因。前者姑且不论,中国有句俗话“人先自重而后人重之”,故此,我们中国译者得承担起向外译介中国文化的责任,翻译的重点应该实现从外译中到中译外的转变。第二点原因就是语言与文化上的霸权主义的存在及“欧洲中心主义”或“西方中心主义”思维的影响。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由历史原因决定的。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文化全球化即文化大融合的趋势也日益明显,东西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也随之成为可能。与之相应地,我们中国译者,在跨文化翻译活动中,尤其是在中译外活动中,应该从传统的思维桎梏中解放出来,大量大胆地向外输出中国文化,努力去实现中西文化的平等交流。
另外,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已经今非昔比,经济的腾飞,国力的强盛,必然要求中国的文化输出跟上节拍以让中国的文化也走向世界,让世界更了解中国。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少一点委屈求全和缩手缩脚,多一点坦诚与率直。东风就是东风,是eastwind而非vernalwind或者其他。即便外国读者开始可能有迷惑,我们也没有必要太多的左右为难,毕竟读者也有自己的义务。这正如当我们不明白什么是vanityfair(名利场)时,也会追根究底的道理是一样的。尽可能完整地译介中国的传统文化,是译者的责任,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无容置疑。
一、我国关于域名争议中“恶意行为”的现行规范
现行《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了支持投诉人将争议域名转移至其名下或者将争议域名注销之请求的充分必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也就是说,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时投诉才得以成立,缺一不可。换言之,域名争议解决属于“相同或混淆性近似”、“无合法权益”、“具有恶意”的“三要件说”;“具有恶意”成为支持转移或者注销争议域名之投诉请求的必须要件之一。
我国现行域名争议解决规则第九条进一步明确了注册或者使用域名的“行为构成恶意”的各种情形:(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四)其他恶意的情形。也就是说,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即构成了“具有恶意”的行为。
由于对究竟是否“具有恶意”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认定。所以,在2006年3月17日施行的《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增加了关于相关的第十条:被投诉人在接到争议解决机构送达的投诉书之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其对该域名享有合法权益:(一)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二)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三)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二、域名争议解决中“恶意行为”的举证不易和认定困难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和分析我国域名争议解决的实际案例,可以归纳出主要有下列九种构成“恶意行为”的情况:
1、为向包括投诉人的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转让而抢注域名;
2、为向包括投诉人的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转让而受让域名;
3、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抢注域名;
4、为损害投诉人声誉抢注域名;
5、为破坏投诉人正常业务活动抢注域名;
6、为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而抢注域名;
7、抢注域名后不投入使用而“消极持有”;
8、明知是他人的知名名称或者标志仍然将其抢注为自己的域名;
9、应知是他人的知名名称或者标志仍然将其抢注为自己的域名。
除了上述九种较明确或者较典型的恶意行为外,当然还存在着“其他恶意的情形”。而上述九种“具有恶意”行为中,在同一争议案件中也可能会同时出现多种恶意行为。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投诉人对其指控被投诉人具有上述一种或者数种恶意行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但是,投诉人往往举证不易。首先,对有一些恶意行为,例如要证明“为向包括投诉人的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转让而抢注或者受让域名”的举证委实不容易,一些研究文章甚至于个别案例裁决别强调“出售”并不当然构成“恶意”,投诉人仅有不特定的出售或出售意向的证据,仍属举证不足,因为据以尚不能证明被投诉人注册域名就是“为向包括投诉人的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转让而抢注域名”。又如,要证明被投诉人的确是“为损害投诉人声誉抢注域名”,或者“为破坏投诉人正常业务活动抢注域名”,或者“为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的举证难度都很大。
更严重的问题是域名争议解决的专家组难以认定被投诉人是否的确存在着“具有恶意”的行为。首先,域名争议解决是在区区几十天的较短期间内必须作出裁决,时间上不允许专家组对即使十分复杂的案件之解决假以时日。其次,当事人举证的所有证据几乎都是复印件,专家组无法核对原件以进一步确认其真伪。更重要的是,域名争议解决采取的是“书面审”,没有当事人的当庭述辩和当面质证的程序保障。所以,仅仅通过为期短促、举证模糊并且没有当庭审理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环节,要对证据去伪存真,要公正、公平地作出被投诉人的注册争议域名是否属于恶意行为,是困难的,据以裁决也是不慎重的。但最主要的还是,域名争议解决中根本可以无视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的行为是否“具有恶意”。
三、域名争议解决制度规范中应当剔去“具有恶意”要件
假如域名争议解决一定要以“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作为前提条件与前置程序,那时被投诉人行为是否属于恶意之认定就首当其冲,势在必行。但是域名争议解决其实并不需要以“认定被投诉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恶意”为前置;上述域名争议解决的“三要件”完全可以删去“具有恶意”的第三要件,保留“相同或混淆近似”和“无合法权益”两要件足矣。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八条规定了支持投诉人将争议域名转移至其名下或者将争议域名注销之请求的充分必要条件是:(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而我国现行《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则规定了域名争议解决的可能结果:专家组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及争议涉及的事实,对争议进行裁决。专家组认定投诉成立的,应当裁决注销已经注册的域名,或者裁决将注册域名转移给投诉人。专家组认定投诉不成立的,应当裁决驳回投诉。第十六条又规定了域名争议解决裁决作出后的执行情况:“争议解决机构裁决注销域名或者裁决将域名转移给投诉人的,自裁决公布之日起满10日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予以执行。但被投诉人自裁决公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受理相关争议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暂停执行。对于暂停执行的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视情况作如下处理:(一)有证据表明,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的,执行和解协议;(二)有证据表明,有关起诉或者仲裁申请已经被驳回或者撤回的,执行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三)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判,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该裁判。
综上所述,域名争议解决制度及其程序,只是解决争议的域名最后花落谁家?只是涉及争议域名的归属之争。现行域名争议解决的“相同或混淆性近似”、“无合法权益”的“三要件”并非必要;而“相同或混淆性近似”、“无合法权益”的“二要件”就足够满足域名争议解决的法律需求。
通常在民事纠纷的处理、包括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中,“具有恶意”是针对民事侵权行为之经济赔偿的衡量要件,尽管我国迄今仍然徘徊不前在“填平补齐”的补偿性赔偿原则的“历史平台”,没有与时俱进到惩罚性赔偿原则的“时代高原”;但是否具有恶意仍然是民事纠纷中赔偿数额高低的一项重要因素。然而,在域名争议解决制度的设立和推进,至今只是解决争议的域名最后花落谁家?只是涉及争议域名的归属之争;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毫不涉及其间可能发生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其间可能发生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所以,在仅仅解决争议域名之归属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考虑“相同或混淆性近似”和“无合法权益”之前两个要件完全可以满足了。
“相同或混淆性近似”要件即被投诉人注册的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在前已享有合法民事权益的中外文文字是否属于“相同或混淆性近似”,在此情况下,如果没有例外情况,被投诉人的域名抢注一般会构成对投诉人在前已享有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民事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当然也有例外,这就是不满足“无合法权益”要件。即使投诉人在前已享有相应合法民事权益,但被投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也享有合法权益,例如或者是依法各有其权,或者是相应权利限制,等等。因为各有其权,互不侵犯,“大路通天,各走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