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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文化产业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文化产业涉及众多领域,包括文学艺术、大众传播、影视、出版、娱乐休闲、体育、信息服务等,它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政治进步和综合国力增强的推动力量。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传统经营管理模式缺乏活力的现状日益明显,这已经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当前的文化产业难以适应时代对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的要求。为了适应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如何加强并规范文化产业的财务管理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加强文化产业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今天,物质层次的需求已经基本满足,同时文化等精神方面的因素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却日显重要。因此,我们有必要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体措施主要包括:(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建设;(2)精心打造文化产业交易平台;(3)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4)大力培育新型文化产业以适应科技发展的需求。(5)鼓励中国文化产品走向世界;以上这些措施都在客观上要求加强文化产业的财务管理质量。新时期下的文化产业与传统产业不同,它既强调社会效益,也重视经济效益。只有通过对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和完善,才能树立适应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发展需求的现代财务管理制度,从而才能实现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兼顾。
三、我国文化产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理念落后
很多文化产业单位观念落后,对文化产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依然沿用传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财务管理流于形式,明显与业务管理脱节。
(二)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造成资产虚高的状态
事实上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随着社会变迁和技术革新,其价值都不可能保持一成不变,尤其就固定资产而言,其在使用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损耗,而一些文化产业单位仍习惯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这就使得资产和净资产出现虚增,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对其净值进行科学有效地反映。
(三)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文化产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却无视预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甚至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专款不专用”的现象经常发生。还有一些单位虽然执行预算管理,但其年终决算与预算严重脱节,使预算的作用流于形式。
(四)集约化程度低
虽然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并未形成规模。即使有一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也受限于整个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不高,从而难以进行跨行业跨地区的“强强联合”或“资产重组”。
(五)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很多的不规范
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很多的不规范。例如每部影视作品在策划、创作、摄制、发行等环节中都会请一些领导、专家、新闻记者、购片单位来审读、研讨剧本等,并向各方来宾滥发“审稿费”和研讨费。又例如为了争取所制作的电视剧能在电视台播出,向电视台负责节目收购的人员以各种名目行贿等。这些不规范不仅形成一笔很大的“灰色开支”,也危害了文化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四、加强文化产业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转变财务观念
文化产业单位如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那么在引进投资时,将无法对产权关系进行界定。因此,财务人员要转变观念以满足社会发展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在文化产业中引入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以建立起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财务管理理念。
(二)加强预算管理
虽然现代文化产业要求在追求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主要活动经费仍需靠国家财政支持,由于国家的财力有限,因此文化产业单位就必须加强预算管理。这就要求在预算编制时,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对计划年度内各业务活动的重要性和价值进行充分评定的基础上,做到有的放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勤俭节约,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此外,对文化产业的财政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使国家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文化产业的固定资产应每年都进行财产清查和价值重估,做到账实相符。具体而言,文化产业单位可以增加“累计折旧”的科目,对固定资产使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从而得以真实地反映单位的经济资源及使用情况。
(四)健全会计机构,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首先,对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检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其次是加强对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和对职业道德的宣讲;最后,应建立竞争机制和内部稽核制,逐步淘汰低水平的会计人员和违法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记录的真实性。
(五)健全财务制度,建立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要改善当前文化产业的财务管理现状,就必须健全财务制度,建立一整套与文化产业单位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例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内部稽核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做到有章可依,执行必严,以保证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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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产业;投资
一、投资不足是目前我国文化产业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与任何事物的发展与进步一样,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投入的保障。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文化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这正是发展文化产业的社会源动力,文化要实现产业化,其所需要的资金、人力、物质的投入会呈现出更为大量的需求。因此,从法律、政策与事实上确认必要与充分的投资,这是文化产业必不可少的物质保证。而投资不足必然会制约文化产业发展。导致资本向文化产业投入的不足,进而影响文化产业发展进程的原因主要包括:
(一)投资渠道不畅通
文化产业的投资渠道总体上可以分为:国有(政府)的文化投资、民间文化投资和外资的进入。长期以来,文化被认为是纯粹的公益和消费部门而由政府财政包办,这种体制使得投资渠道过于单一、狭窄,只讲投入不讲产出,许多重大的文化基础设施由于缺乏资金,其建设受到严重的限制。而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文化产业大多实行“出身”准入制。即只有是“我部门”、“我行业”、“我地区”以及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才能优先进入市场,这就把部门出身、行业出身、地域出身和所有制出身变成了文化市场准入的条件,由此导致民间资本的产业进入壁垒比较高,使得社会上的闲散资金难以向文化产业靠拢,急需资本扶持的文化项目只能望梅止渴。而外资由于在文化的市场准入方面受到限制,其资本的进入也受到一定的控制。
(二)投资方式不合理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的直接财政拨款和一些文化经济优惠政策给予了文化产业发展以很大的助力,“九五”期间,全国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事业财政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如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4.96%,至2000年达到67.03亿元;但是,对一些产业或项目的资金投入上缺乏明晰的终端目的性,往往造成投入和产出不相协调。在根本上仍然是一种事业型投入方式,而非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投资方式。此外,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程度较低,在融资手段上比较原始,即以资金方式投入为主。缺乏现代化的筹资方式,如通过股票、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
(三)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文化产业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诸如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所关注的法律地位、权益保护、退出机制等核心问题都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此外,国家对文化事业的管理主要依靠政策号召和行政措施,而缺乏用法制手段引导、保障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的顺利进行。法制环境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投资的风险成本急剧攀高,令投资者望而生畏。
(四)文化投资效益的体现也是影响资金向文化产业投入的重要制约因素
从单纯的经济学角度来看,投资者只对其所投资的项目的利益实现感兴趣,投入少、收效大、周期短自然能够吸引大量的资本流入,而文化产业领域的投资无论是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文化基本建设投资,还是用于形成流动资产的文化的知识产权投资和用于培育文化战略后备资源的投资,其建设、创作、培养周期和成型期都比较长。出于对投资回报的考虑,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私人投资等,所选择的投资重点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政府统筹兼顾,采取必要的投资倾斜政策,促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
二、国外文化产业投资情况简介
(一)政府加大投资力度
加拿大为了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努力扩大和占领文化市场。在连年削减联邦预算的情况下,却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投入,如为支持电影业发展,投资2亿加元,建立了一个故事片生产和发行基金;对投资电影业的加国公司实行一定程度的减免税政策等等。
法国政府非常重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每年都拨出几十亿法郎用于兴建图书馆、博物馆、剧场等文化设施。这些资金先由政府拨给文化部,再由文化部分配给各施工项目。近几年,法国兴建了一批大型文化工程,如巴士底歌剧院、新国家图书馆、大卢浮宫扩建工程等。这些工程耗资巨大,施工时间长,如新国家图书馆工程建设资金为80亿法郎,1989年开工,1996年建成,工期为7年,每年均需十几亿法郎的投资。1999年,文化部用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为35.43亿法郎。因此,文化设施的建设是法国最重要的文化产业。
韩国近来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得益于大量巨额资金的投入。近年政府加大了对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产业预算由1998年的16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878亿元,文化事业占总预算的比例由3.5%增长到约17.9%.
(二)投资主体的多元性
美国文化产业之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实现了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性,美国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和博物馆学会对文化艺术业给予资助,州和市镇政府以及联邦政府某些部门在文化方面也提供资助。而美国文化艺术团体得到的主要社会资助则来自于公司、基金会和个人的捐助等,其数额远远高于各级政府的资助,1997年文化艺术业的经费总额为175.83亿美元,其中社会赞助为37.6亿美元,政府直接资助20.96亿美元。
近些年来,澳大利亚文化产业之所以向前发展、文化市场日益繁荣,商业赞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赞助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业参与文化活动,正成为一个重要的筹集资金的方式。进入90年代以后,澳大利亚政府和文化机构越来越认识到,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只靠传统形式上的政府拨款远远不能满足其发展所需的资金,政府和文化机构的目光均逐渐转移到了企业,寻求赞助以弥补政府财政拨款的不足。1991年3月,澳政府出台了文化组织登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这些已登记的文化组织(目前已有将近1000个)提供赞助,便可免纳相应数额的收入所得税。同时澳政府设立了专门机构(澳大利亚人文基金会)为企业和文化机构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咨询;出版期刊宣传和指导;实施有关减免税政策。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向文化机构提供无偿捐赠或商业赞助的积极性。
印度政府通过给予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国内私人企业和财团投资文化企业,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印度的新闻社、广播电台、报纸杂志以及电影制作发行,图书发行,演出团体等主要文化产业部门都采用了官办、民办多种形式。如印度报业托拉斯这家全国最大的通讯社就是一家私人机构,而在印度最有影响的时报系、印度教徒报系、印度快报系等全都是有私人投资,这些报系不仅发行出版报纸杂志,而且涉足更广泛的文化产业领域。
(三)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美国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程度比较高,在美国,各个文化产业集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融资体制,一些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如美国广播公司、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其背后都有金融资本的有力支撑,文化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间互相渗透,互相参股、控股,二者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伙伴关系。
英国对企业投资文化产业实行“政府陪同资助”即如果企业决定资助文化事业,政府将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为这项活动的质量和成功打上“双保险”。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企业资助,其比例是1∶1,对于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资金的加倍投入,必定会扩大文化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影响,广告效应自然增倍。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明显地提高了英国企业资助文化事业的积极性,已有3000多家公司加入了资助文化事业的行列,资金高达近亿英镑。
韩国在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机制中,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这是以动员社会资金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运作方式。文化产业振兴院2000年至2001年两年期间,成功运作“投资组合”17项,共融资2073亿韩元(政府350亿,民间1723亿)。计划以后每年通过“投资组合”至少融资1000亿韩元。2001年韩国电影振兴公社通过“电影专门投资组合”融资3000亿韩元,保障了电影事业的发展。
(四)投资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拿大强调立法,用法律进行行业的宏观管理。加拿大是联邦制国家,文化由联邦、省、市政府分别管理。一般情况,联邦政府负责全国性的文化事务,主要是通过颁布各种法规对全行业进行指导和管理。省、市政府也依据所辖范围,通过颁布各种法规和条例进行指导和管理,对主要文化投资领域采取了完全透明和基本开放的政策,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投资者所面对的政策风险降到最低。
日本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法规健全,通过法律法规调控文化市场的手段已经逐渐机制化;在文化产业中,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法规就是1970年5月6日颁布的《著作权法》,迄今已经修改20次。该法明确规定,保护各类著作物作者的所有权利,以及对有关部门作品和表演、唱片、广播电视等的权利及相关权益。其目的是公正使用这些文化成果的同时,有效维护作者的权利,使文化产业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近些年来,智利也不断适时出台并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条款,为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使智利的文化产业走上了一条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同时也使政府对文化工作的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例如:为使智利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智利政府于2001年着手对原《文化捐赠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并获国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后的《文化捐赠法》拓宽了文化机构筹集资金的渠道,灵活了捐赠方式,扩大了受益群体,提高了捐赠资金的免税百分比,进一步刺激了捐赠人的积极性,逐渐形成了“企业办文化、文化全民化”的风气。
三、我国文化产业投资不足问题之克服
(一)改革文化产业融资办法,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限制
我国金融专家汪保健、肖瑞林曾经尖锐地指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加大金融的介入力度,假如没有金融的全方位的介入,文化不可能真正走向产业建设。良好的金融环境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在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仍受资金短缺制约的情况下,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加强文化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为此:
1应鼓励文化产业的金融介入,完善融资手段。在投资来源上,鼓励企业、个人、境外资金兴办文化企业。在投资方式上,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合营等多种途径;既可以资金方式投入,也可以土地、无形资产和技术方式投入入股;还可以通过股票市场发行股票、债券以及文化彩票等方式筹措资金。此外,还可以通过流动资金的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联营股本贷款、循环贷款、产权市场上的溢价转让和拍卖、项目贷款等间接融资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为了提升文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国际化程度,亦可大胆引进外资。
2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限制。目前,我国文化产业进入壁垒还比较高,民间投资进入的深度明显不足,这不仅体现在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在市场准入条件上的不平等,还体现在我国对民间资本与外来资本的区别对待。为了充分调动民间资金,广开投资渠道,笔者认为:首先,要打破垄断,鼓励竞争,支持民间力量投资文化项目,实现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的多样化,让市场在长期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主要和关键作用。国家(政府)主要依靠宏观经济政策对文化市场进行引导,再由市场引导分散的企业投资,构建众多的民间投资主体。目前要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的分工和投资责任,切实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各行业的特点和文化市场供求情况,将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真正确定企业是基本的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尽快减少竞争性项目的投资,集中力量进行大型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将竞争性项目的投资主要让位于民间投资。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政策,鼓励个人和团体对文化事业的投资与捐赠,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人士对文化产业的赞助。其次,对加入WTO以后,我国已承诺对外资开放的文化领域,应同时向民间资本开放,改变文化产业领域当中存在的外来资本“超国民待遇”的状况。凡外资准入的,原则上可视为允许国内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领域。同时,我国对外资准入时间上的限制,不适用于国内民间资本。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
鉴于我国文化产业领域投资现状的分析,目前应加强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对文化产业进行直接投资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中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与至关重要的作用。
1制定有关的文化投资法规、章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并通过监督实施,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范文化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文化产业投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建设的大力推进,许多地区都遇到了文化投资的短期效益和长远回报的矛盾,遇到了政府的公共投资和企业的商业投资如何衔接配套,以及如何分担投资的风险和分享投资效益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统筹兼顾,采取必要的投资倾斜政策,促成一个比较合理的投资结构。
3合股参与,共同投资。政府可以通过与文化企业等投资主体合股参与共同进行投资,不但为企业等投资主体分摊了风险,同时也在客观上减轻了政府在文化产业投资方面的压力。
4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无论是对国内的投资者还是对外商来说,投资环境是他们所最为关注的一大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实际是改善播种与收获的联系。因此,为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政府就必须不断地改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的改善既是政府一项长期的任务与工作,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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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针对文化产业的特征作详细研究论述,指出文化产业具有高度风险性、与产业价值链有紧密联系、文化产业靠体验销售、需创意人才、高生产底复制成本,文化产业必须通过高度原创性及人造稀缺性以避免商品失败。
关键词:文化产业特征;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经济政策
一、文化产业是具有高度风险的投资活动
文化需求源于消费者的品味与偏好。尽管文化与艺术相连,但文化“产业”一词并非虚置,从文化产品的制造和相关服务生产、营销到经销和出售至消费者手中,确实都给文化产品加上经济的味道,如同微观经济学中产出、就业和收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等一样。由于消费者对文化商品的消费意愿具有高度易变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管理学家Hachette认为,尽管所有的产业均有风险性、但文化产业却是具有高风险性投资的产业,该风险性集中在原本的生产是否能被大众接受与消费。因此,任何一个文化商品(表演、创作等)都可能在一夜间成名或者反之过时消失,这样的风险性来自于对文化商品的消费力,和消费者对该文化商品的偏好。
为兼顾获利与艺术考虑,文化创作者常常被要求要创作出具有原创性、特殊性并且足以成为“流行”与“热门”的商品,然而这同时也显示文化创作者有时必须受大众普遍喜好的特点的支配,因而具有有高度易变性和不可预测性的风险的存在。
二、与文化产业价值链存在紧密连结关系
对于文化产业的定义,通常认为应与文化领域息息想关,其生产、购买、买卖的商品与服务都从艺术文化领域衍生而出或与其有紧密关系。范围涵盖整个文化的价值链(valuechain)。举例来说,任何一个文化厂商都必须依赖其它的文化厂商如广告公关公司,以促使消费者得知新商品的存在。然而,即使如此,该文化厂商仍然无法控制所有此商品的传播形式,例如通过评论家、期刊杂志、广电等方式促使大众得知新产品存在的其它的传播形式。
由于这也将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的看法,所以文化厂商为同时有效管理风险避免原创产品的仿冒,有效掌握大众消费喜好,创意管理者对于再复制、分配与行销等过程,均会相对采取较为严格的操纵与控制,并多以垂直整合方式支配下游公司的流通程序加以操纵与控制。
1.水平聚集。与相同产品的文化生产公司合并,以减少竞争者。
指的是产品或服务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前,所有由单一或数家厂商提供的加值过程。
2.垂直整合。囊括文化产品生产链中上中下游不同的生产阶段
3.全球化发展。经由企业的兼并与合作,使文化产业厂商者得以不断将文化产品广泛地再复制与流通买卖到世界各地。
三、靠体验销售
在全球化的背景中,设计正迅速成为一项重要的竞争参数。要想不同于其它竞争者,设计正是区分这项差异并产生产品认知的一种方式。
在这种风潮趋势下的文化商品,要通过产品讯息、感知或叙述技巧的运用,将产品独特的设计与美学传达给消费者,通过产品独特的符号以吸引消费。为了让顾客更能体会到产品的符号与价值,文化产业常与其它艺术、工艺、建筑、图形设计、视觉沟通、多媒体和数字科技等加以结合,从而横跨许多不同产业领域。
四、对创意人才的需求
Throsby于2003年指出由于文化商品是内含创意的产品,是知识财产的体现,并且能传达某种象征意义。因此文化产业对创作者一般都采较为放任式的监督,以避免创作者工作步调及环境的过份僵化与固化。
五、高生产成本、低复制成本的特性
经济管理学家Garnham指出,大部分的文化商品,其固定成本都较高,而变动成本则相对较低。因此,文化产品生产与复制成本间的关系便成为特殊的市场型式而存在于文化产业中。所以在较高的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比率下,意味着文化产品一旦成为“热门”商品时,必须要有可观的利润性。
六、文化产业必须通过高度原创性及人造稀缺性以避免商品失败
Garham也认为,文化产业的商机,着重于文化产品中是否具有创新潜力,因此创作者都被要求必需具备有学习与创新能力。文化产业领域内的产品和服务如果缺乏这种创新的内容,往往是缺乏吸引力的,并且会造成重复投资与资源的浪费。
1.稀缺性对文化产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目标,其通常通过垂直整合这一最主要的方式加以实现,如前所述,这将使文化产业生产者较能一手掌握文化产品的流通、分配与销售渠道,而且能支配售卖的时程,以确保适量商品在市场流通。
1.产业开发模式:黄河口与湿地是自然人文特色,黄河三角洲盐碱地是休闲娱乐特色,时家村是戏剧文化特色,垦利是红色文化,利津是历史文化,遍布黄河三角洲的石油工业的地理景观和科技文化,可以同时开发。
2.点轴开发:以相对集中的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建立旅游的增长极区域,以此为增长点,以相应区域之间的交通线路为轴,组成区域产业的点轴发展模式。黄河三角洲已具备这样的条件。
3.市场主导模式:以相应的区域资源为基础,变政府主导为市场主导,组建文化旅游公司,先以旅游业为先导,再创立相关文化旅游产品为辅助,鼓励其他产业企业与文化旅游企业实行资金互动、管理互动、人力资源互动,促进开发。
4.政府支持和创造环境条件:政府提供市场环境和政策的支持,继续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二、演艺产业及其发展模式
黄河三角洲的吕剧与民间说唱艺术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但演艺业发展不尽人意,在于体制和机制的约束,市场化程度低。演艺业发展的模式为:市场引导—公司运作—政府协调。
1.市场引导:演艺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尊重群众口味,考虑本地与外地的消费承受能力。古今中外的演艺业处在文化产业的中心地位,对演艺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的问题应予以重视。演出市场如果仍然以政府推动为主,产业化效果就会滞后。
2.突出公司运作机制:实现演艺市场经营主体公司化和品牌化运作。目前,演艺团体和剧团要转变传统体制,借鉴公司化管理和产业化运作、集团化运作的经验,以项目和资产为纽带,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的方式,以公司化为突破口,以国内外文化市场为目标,组建演出公司,建立创作基地和创作人才队伍,借助演出产品制和广告公司推向市场。
3.政府协调功能要充分发挥:吕剧和演艺资源仅是一个基础,从资源到支柱产业需要一个转化过程,就是需要一个产业发展平台,才能形成经济效益。政府推动演艺业的体制改革,急需政策的支持。同时,政府用财税、税收、工商、投资、融资的优惠政策构建宽松的环境,保证演艺业的体制改革。政府还要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和创作基金,提供的经费保障。该模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演艺团体管理体制要快速进行;
(2)演艺业要组建产业公司,产权问题仍是核心;
(3)引进演艺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培育。
三、影视产业及其发展模式
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的核心产业和支柱产业,代表了一个地区的文化产业水平。黄河三角洲的文化产业资源丰富,但是规模较小,处在起步阶段。根据黄河三角洲影视产业的特点,确立的模式为:以电视产业为龙头—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数字化支撑。
1.以电视产业为龙头:以电视产业为龙头和支柱,尽快实现电视产业的经营转型,在继续保持广告经营持续增长的同时,可开展付费电视,扩大电视节目和资源开发。
2.市场化运作:电视产业的市场化程度低。在保持电视的媒介宣传属性的同时,一是实行制播分离,把教育类、故事类、行业类的节目分离出来。二是国家政策允许经营的资产、资源和业务分离出来,面向市场进行企业转制和重组,与事业部分分别管理、分别运营。除新闻宣传类的节目外,社会服务类、大众娱乐类、影视剧制作类组建公司,实行两权分离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培育发展广播电视产业集团。鼓励国内其他集团兼并、联合、重组整合经营性公司。扩大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除新闻宣传类以外的影视剧和娱乐类节目制作,也允许境外机构进入。电视产业内的转制企业单位,在确保控股的条件下,可吸收国内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条件成熟的节目和电视剧的经营企业经批准可以上市融资。三是改建电影院,组建院线一体。
3.公司化管理:影视产业要扶持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群,由他们辐射和带动规模提高。在中小企业和大型骨干企业之间,要形成合理的分工合作关系。加强产业的中间层次,促进影视产业与其他文化产业,比如音像业、演出业、旅游业的产业关联。其次,借鉴影视行业的发展经验,大力开拓动漫片的播出市场。开拓动漫衍生产品的市场,走向国内和国外市场。
4.数字化支撑:广播电视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的产业。近十年的数字技术、卫星技术、光传技术、网络技术正在为电视业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化。2008年,我国已宣布用数字方式传送奥运会的实况,数字电视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预计市场价值有4000亿元~5000亿元。蕴涵着巨大商机,成为竞争手段。黄河三角洲的电视影视产业可以采取产业循环的方式,引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实行跨越式发展。
四、文化用品制造业及其发展模式
文化用品制造业是文化产业的骨干企业,属于文化产业对传统产业带动较强的产业。黄河三角洲的文化用品制造业增加值比较低,基本是空白。由于黄河三角洲对文化用品的需求较低,发展文化用品制造业要面向全国和国外市场。设计为外向型模式。
1.市场导向:黄河三角洲的文化用品制造业首先面向本地,同时更要面向国内和全球市场。市场又体现在缺乏文化用品制造业,需要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企业进入黄河三角洲,在这里建厂,在全国和国外销售,双向在外。
2.全国分工:明确在全国的分工格局。发达地区的劳动成本高,资源和能源约束明显,全国文化用品制造业必然重新分工;国外的文化用品制造业转移趋势,国内外的产业转移的机遇要抓住,利用劳动成本低、资源优势来承接。
3.政府支持:文化用品制造业是属于弱小行业,需要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涉及到政府的多个部门的配合,政府要协调。
五、文博会展业及其发展模式
文博会展业是具有黄河三角洲特色的文化产业之一,现有中国石油工业博物馆、吕剧博物馆、垦区革命史博物馆、东营历史博物馆,但是由于博物馆属于文化事业的范围,公益性较强,没有对其实行企业化运作,也没有作为一个行业来发展,黄河三角洲的文博会展业应走出一条市场化的道路。开发模式为:文化需求为龙头—体制机制改革—产业化开发。
摘要:黄河三角洲文化产业开发模式包括文化旅游、演艺影视、文展文博、餐饮包装、娱乐等。黄河三角洲的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以本地的文化资源为依托,树立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观念,大量引进国内外的技术,加强人才的自我培养,鼓励国有和民营资本进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战略,构建产业政策支持体系。
1、学中国文化史、西方文化史、专业写作、中国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化思潮、文博基础、传播学、影视文化、文化产业学、文化政策学、文化法学、文化经济学、文化市场营销、文化管理心理学、中国民间文化研究、文化产业管理实务、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合同法学等。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文化学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和现代管理意识,熟悉文化法规及政策,具备较强规划、决策、组织、策划、创意以及沟通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社会调研和信息处理能力,能够在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及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文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与策划、文化贸易与交流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人才。
(来源:文章屋网 )
本文着重论述音乐产业各行业分析及促进民族音乐繁荣的可行性:
一、音像制品行业
1.行业描述与现状
音像制品行业是以磁带、唱片、CD、VCD\DVD等有形实体为载体制作音乐产品,经过音乐创作、录音、加工、设计、包装、批发、运输,以物流的方式到达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终端,最终销售给消费者。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音乐演出市场的日益红火、数字音乐狂潮的来势汹汹,使得传统唱片业受到了巨大冲击。据国际唱片工业协会(IFPI)数据指出,网上传播盗版音像制品每年给音像行业带来至少50亿美元的损失。尽管唱片业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力图降低成本、缩短周期,但效果甚微。
2.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分类全而细,能较大范围兼顾消费需求。如根据消费人群各个欣赏喜好的欧美流行音乐、日韩流行音乐、港台流行音乐、大陆流行音乐、欧洲古典音乐、中国民族音乐(古琴、二胡、古筝等);根据生活需求(特定目的)的车载音乐、养生音乐、胎教音乐、幼儿教育音乐;这些人群在购买音像制品时,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如作为兴趣爱好收藏、或者特定需要。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对某音乐类型、音乐风格、某一明星或者某一首曲子的喜爱程度来购买,这种消费具有购买的特定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音像业产品制作层层环节、烦琐工艺,使得产业链出现制造成本高、运作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等诸多弊端。
3.音像制品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笔者认为,发行商在音像制品发行内容上多偏向城市消费人群及青年,针对镇乡消费人群的音像制品发行力度不够。在广大的镇乡村,劳动人民更需要符合他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娱乐的音乐音像制品。偌大的音乐产业销售市场,音像公司不能只把眼光盯向城市消费群体、年轻人消费群体。应当积极努力拓宽镇、乡、村市场,挖掘土生土长在民族民间的音乐,制造农村消费群体喜爱的音乐产品。同时,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更可通过与音像制造业的结合实现商业化生产,发挥其有效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音乐商业演出
1.国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内市场的演出,主要有流行音乐演唱会、各交响乐团、民乐团的演出。据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初,北京音乐厅的结算演出费由1993年的12万元增至2000年超过1000万元。2007年12月22日国家大剧院的开幕国际演出季从开始到4月6日,总计演出120场,音乐类的比例独占鳌头。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的内容具有选择性,行业运作模式不同与音像业。消费群往往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具派生音乐产品商品价值的延续性和可再生性。如炎黄风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出《炎黄风情》交响组曲时,逐步开发《炎黄风情》系列动漫产品、新媒体绘画、雕塑、服饰、工艺品等产品;流行音乐的粉丝们也会因为钟爱某歌手或明星而购买其代言的非音乐类商品。
(3)国内演出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从商业演出内容上看,每个剧场的演出内容不可能只有欧洲音乐,否则音乐产业必由单一演绎走向歧路。从观众消费角度来看,音乐文化是各民族特有的表达方式,因文化审美观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音乐风格,只有多领略各民族音乐,才能体会音乐世界之美。如2006年国家大剧院上映的开幕演出季中,国内剧占的比例为67%。因此,笔者认为,在现场演出和剧场演出中,民族音乐同样可以找到发展之路。民族音乐的宣传推广,应当做文化产业而不是娱乐产业,突显其文化价值,利用消费者的文化价值欣赏与认同派生其商业价值,同样可以制造追“民族风格热”,派生“民族文化”内涵的非音乐商品。
2.国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际市场的演出是由承办和经营演出业务的专业公司组织的面对国际音乐市场的演出。如中国对外交流演出公司、中演文化娱乐公司,负责接待来华演出的外国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并提供各项管理与服务。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们和经办中国表演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在世界各地的巡回演出。既承办官方文化交流项目,又经营商业性演出活动,通过交流为国内外演出经营者及艺术团体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多具有民族性和代表性。行业定位准确,在针对国际市场挖掘利润空间的同时,旨在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内容题材选择不如音像业、数字音乐市场广泛,节目质量筛选精于国内演出市场。
(3)国际市场演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国际市场演出是民族音乐做大做精的巨大推动力。在海外市场,开发我国传统的民族艺术,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音乐和文化,才是在国际音乐市场演出实践中一张制胜的王牌。正如2008年“北京音乐与艺术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高层论坛”中,某一国际演出公司老总谈到其公司成功经验时指出,在国际演出市场,他们公司主推原生态民族民间剧目和中国古典文化剧目。认为只有把民族点与国际接轨,吸纳我国各民族音乐文化,才能使我国的音乐产业在世界性的独特语义系统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当然,做好“民族化”品牌的同时,也要注重商业化运作,找到国外观众认同的文化的切入点。
三、数字音乐市场
1.行业描述与现状
数字音乐市场不同于传统音乐产业行业。它是以数字信号方式传输、以网络为载体,有电信运营商、数字音乐服务商、技术开发商加入的新兴并快速崛起的行业。如手机铃声、彩铃、MP3、无线音乐等。据易观国际的《中国唱片业年度综合报告2006》,2006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38.2亿,无线音乐118.9亿,互联网音乐1.17亿。数字音乐市场的产值已远远超过传统音乐产业。它的出现,对于其他传统音乐产业行业,是个巨大的颠覆和挑战。
2.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极其丰富、复制性强;消费者选择自主、消费价格低廉;消费市场多元化(用户选择音乐种类的多元、音乐资源分享的多元);发行成本低廉、销售方式高效快捷、商业反馈机制快。
3.数字音乐市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消费者对浩如烟海的数字音乐市场中产品的选择,除了个人喜好,也会按“新、奇、特”标准,筛选个性另类的音乐商品。而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类型的消费者,尽力充实自己的音乐产品库,由此,以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商品,在流行音乐占据半壁江山的音乐数字市场中拥有一定份额。但是,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百度音乐、雅虎音乐等数十个音乐网站上搜索“民族音乐”时,给出链接的民族音乐都是由琵琶、古筝、竹笛、二胡等乐器演奏的器乐曲,各民族民歌作品甚少。即使有,也是耳熟能详的民歌,这说明开发商对民歌种类的挖掘力度不够。民族音乐的挖掘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保护其类型多样化,应该引起业内业外的重视。利用民族音乐多元化这样的丰富资源,开发以“各个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产品,足以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文化产业特征;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经济政策
一、文化产业是具有高度风险的投资活动
文化需求源于消费者的品味与偏好。尽管文化与艺术相连,但文化“产业”一词并非虚置,从文化产品的制造和相关服务生产、营销到经销和出售至消费者手中,确实都给文化产品加上经济的味道,如同微观经济学中产出、就业和收益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等一样。由于消费者对文化商品的消费意愿具有高度易变性和不可预测性。所以管理学家Hachette认为,尽管所有的产业均有风险性、 但文化产业却是具有高风险性投资的产业,该风险性集中在原本的生产是否能被大众接受与消费。因此,任何一个文化商品(表演、创作等)都可能在一夜间成名或者反之过时消失,这样的风险性来自于对文化商品的消费力,和消费者对该文化商品的偏好。
为兼顾获利与艺术考虑,文化创作者常常被要求要创作出具有原创性、特殊性并且足以成为“流行”与“热门”的商品,然而这同时也显示文化创作者有时必须受大众普遍喜好的特点的支配,因而具有有高度易变性和不可预测性的风险的存在。
二、与文化产业价值链存在紧密连结关系
对于文化产业的定义,通常认为应与文化领域息息想关,其生产、购买、买卖的商品与服务都从艺术文化领域衍生而出或与其有紧密关系。范围涵盖整个文化的价值链(value chain)。举例来说,任何一个文化厂商都必须依赖其它的文化厂商如广告公关公司,以促使消费者得知新商品的存在。然而,即使如此,该文化厂商仍然无法控制所有此商品的传播形式,例如通过评论家、期刊杂志、广电等方式促使大众得知新产品存在的其它的传播形式。
由于这也将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的看法,所以文化厂商为同时有效管理风险避免原创产品的仿冒,有效掌握大众消费喜好,创意管理者对于再复制、分配与行销等过程,均会相对采取较为严格的操纵与控制,并多以垂直整合方式支配下游公司的流通程序加以操纵与控制。
1.水平聚集。与相同产品的文化生产公司合并,以减少竞争者。
指的是产品或服务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前,所有由单一或数家厂商提供的加值过程。
2.垂直整合。囊括文化产品生产链中上中下游不同的生产阶段
3.全球化发展。经由企业的兼并与合作,使文化产业厂商者得以不断将文化产品广泛地再复制与流通买卖到世界各地。
三、靠体验销售
在全球化的背景中,设计正迅速成为一项重要的竞争参数。要想不同于其它竞争者,设计正是区分这项差异并产生产品认知的一种方式。
在这种风潮趋势下的文化商品,要通过产品讯息、感知或叙述技巧的运用,将产品独特的设计与美学传达给消费者,通过产品独特的符号以吸引消费。 为了让顾客更能体会到产品的符号与价值,文化产业常与其它艺术、工艺、建筑、图形设计、视觉沟通、多媒体和数字科技等加以结合,从而横跨许多不同产业领域。
四、对创意人才的需求
Throsby于2003年指出由于文化商品是内含创意的产品,是知识财产的体现,并且能传达某种象征意义。因此文化产业对创作者一般都采较为放任式的监督,以避免创作者工作步调及环境的过份僵化与固化。 转贴于
五、高生产成本、低复制成本的特性
经济管理学家Garnham指出,大部分的文化商品,其固定成本都较高,而变动成本则相对较低。因此,文化产品生产与复制成本间的关系便成为特殊的市场型式而存在于文化产业中。所以在较高的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比率下,意味着文化产品一旦成为“热门”商品时,必须要有可观的利润性。
六、文化产业必须通过高度原创性及人造稀缺性以避免商品失败
Garham也认为,文化产业的商机,着重于文化产品中是否具有创新潜力,因此创作者都被要求必需具备有学习与创新能力。文化产业领域内的产品和服务如果缺乏这种创新的内容,往往是缺乏吸引力的,并且会造成重复投资与资源的浪费。
1.稀缺性对文化产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关键目标,其通常通过垂直整合这一最主要的方式加以实现,如前所述,这将使文化产业生产者较能一手掌握文化产品的流通、分配与销售渠道,而且能支配售卖的时程,以确保适量商品在市场流通。
2.另外有二个对商品稀缺性的创造相当重要的辅助工具,即广告与版 权。对文化商品的销售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因为文化产业中盗版成本相对偏低(比起其它产业的仿冒品),所以版权与知识财产权可保护其商品内涵不被任意地加以复制,并保障其稀确性。
文化产业与文化经济政策,确实引领了十多年的另一波新兴产业“风潮”,许多城市成功地刺激了地方经济再发展与带动了城市再生,但相对地,由于文化产业具有的上述特点,而致使文化产业面临着风险与信赖等问题。在易变动、不稳定性、市场不确定性等因素下,都使得文化市场看似有“市场性”,但仍然充满着各种变量。
参考文献:
[1]张文松 孙兆东 郭蓉:论企业文化重塑,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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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安民:发展文化产业 构建和谐文化.前线,2007/09.
[4]任丽梅:科学发展观视阈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实践.宁夏党校学报,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