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3 16:55:33
序论:在您撰写普惠金融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ICT技术、普惠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在ICT技术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通过模型1与模型3 -6的回归结果,发现农民移动手机拥有量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结果较为稳健。根据模型1的结果,当每百户移动手机拥有量增加1%,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0. 122%。这表明,移动手机在农村的普及,提高了信息的传输效率,为农民做出正确的生产投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对其收入增加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日寸,移动手机的使用,使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拉近了农民与市场之间的距离,农民能够及时掌握农产品价格的变化,在销售农产品时会卖得高价,进而增加农民销售收入。许竹青等在研究ICT技术对农民农产品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时,发现ICT技术对易腐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率为19. 720%,而对耐储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回报为6. 180%,均高十本研究的结果,这是由十只估算了销售收入的影响,没有扣除掉成本,而本研究中的收入为纯收入,是扣除各种成本之后的收入,从而使得回报率较小。
在普惠金融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面,每万人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在模型2一5中对农民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在模型6中影响不显著。尽管如此,其系数仍然为正,说明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铺设,一方面,可以方便农民进行金融活动;另一方面,有助十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宣传金融知识,让农民充分了解金融活动,从而提高了农民的金融市场参与程度,这对十发挥金融机构调节配置资金的作用有一定帮助,从而有助十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这与李明贤和叶慧敏的研究结论相悖,其原因是在他们研究中没有充分考虑到变量间相关性的影响,模型中同时放入了金融机构分布密度与从业人员密度,而这两个指标具有高度相关性,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分布密度对农民增收没有显著影响;对十人均贷款变量,除模型6中对农民收入影响不显著外,其余模型中均有显著正向影响,根据模型2的估计,人均贷款每提高1%,农民收入将增加0. 102%。农民获得贷款后,会用十农业生产或非农项目的投资,实现金融资产向资本的转化,为收入增加提供了有效途径。
(二)交互作用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研究ICT技术与普惠金融的交互效应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本文的重点研究内容。为探究这一影响,在模型3一6中加入了ICT技术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指标的交互项。估计结果显示,除模型5外,移动手机使用量与人均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交互项的系数在所有模型中显著为负,即移动手机拥有量的提高会弱化银行物理网点的收入增长效应,同理银行物理网点的增加也会弱化移动手机的收入增长效应。这表明移动手机拥有量与银行网点拥有量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呈现出一定的替代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基于ICT技术的农村金融创新业务对传统的依靠物理网点进行的农村金融服务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前者一更能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传统物理网点的增加使得农民更倾向十选择人土服务,毕竟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电子化金融服务对农民而言是新事物。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十先进ICT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如降低智能手机、互联网普及速度等,从而会降低ICT技术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因此,这一结果从侧面证实了ICT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更利十农民增收;mobile与loan的交互项系数在所有模型中显著为正,即移动手机拥有量的提高会强化银行贷款的收入增长效应,同理银行人均贷款的增加也会强化移动手机的收入增长效应。ICT技术的普及和运用,使信息的传输速度变快,对十银行来说,可以借助ICT技术提高对农民经营活动监督的时效性,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提高了农民贷款服务的可得性。对十农民来说,通过利用ICT技术进行贷款的中请和还款,与传统方式相比,手续更加方便快捷,降低了中贷与还贷过程的交易成本,会对传统的亲友间借贷的模式产生替代效应,进一步放大了贷款所带来的收入增长效应。此外,农民借助ICT技术获得便利的贷款服务的同时,也进一步掌握了相应的ICT技术,并通过连锁反应,向其它未使用过这一创新金融服务的农民进行言传身教,使更多农民参与其中。而借助ICT的贷款服务,需要现代化的ICT技术。从而整体提高了ICT技术在农村的发展水平,利十ICT技术促进农民增收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为农民凭借ICT技术所获得的生产投资信息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放大了ICT技术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效果。因此,这一结果直接证实了ICT技术与普惠金融交互效应,可以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开展广告语征集活动。6月份向各信用社和科室征集丰收手机银行、丰收创业卡、丰收小额贷款卡三款产品的宣传广告语,活动共收集到广告语161条。此次征集到的广告语都是一线员工从自身对丰收系列产品的体会和理解角度出发,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朗朗上口,更贴近地描述出产品的优势,能够更好地宣传丰收系列产品,提升农信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及竞争力。
二是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6月份积极动员全体员工对如何更好地助力“三农”和小微企业成长、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渠道、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与人文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泰顺农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言献策。活动共征集到金点子近60个。
三是开展论文征集活动。根据省联社青年论坛征文活动的要标注,结合泰顺农信自身实际,开展以“泰顺农信梦一条道路两场革命我为泰顺农信发展建言献策”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要求作乾结合农信工作实际,从支农支小、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与渠道建设、风险控制与管理、内部管理与内控建设、科技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选题撰写论文。活动共收集到14篇论文,该联社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推选3篇优秀论文送省农信联社温州办事处参评。同时,于7月8日举办农信梦演讲和青年论坛活动,由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
四是开展创意设计征集活动。为了着手做好2014年泰顺农信成立60周年文化宣传各项筹备工作,该联社于6月至8月份向全体员工广泛征集关于泰顺农信品牌和形象、农信产品和服务、农信梦、农信故事、迎接泰顺农信60周年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并要求将创意以具体文案或分镜脚本的形式写出。该联社将选出优秀的文案,由其作者亲自参与广告公司合作,将优秀文案制作成FLASH广告或拍摄成微电影,以“新媒体”的方式来让客户了解我们的产品、服务和农信文化。目前,活动已收集到创意方案17个。
(文/高菲菲)
农发行湖北省荆门市分行:做到“五早”,积极“备战”中晚稻收购
荆门市是湖北省乃至全国中晚稻主产区,为了把农民种植的中晚稻收购进来,农发行荆门市分行在中晚稻上市前,采取“五早”措施,积极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一切准备工作。
根据荆门市农业部门预测,全市今年中晚稻种植面积273万亩,总产量36.57亿斤,商品量21.93亿斤,为农民可实现收入29.61亿元。该行为了做好支持中晚稻收购的准备工作,坚持做到五早:一是去年发放的收购贷款早“清场结零”。2012年中晚稻收购期间,该行投放中晚稻收购贷款5.81亿元,为了不影响今年中晚稻收购贷款投放,督促各县市支行按规定在7月底提前一个月全部实现了“清场结零”。二是中晚稻生产及市场形势早预测。为了摸清底数,该行组织客户、信贷及资金计划等部门,深入农业部门、各县市支行、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今年全市中晚稻生产、市场及价格走势等情况,为收购贷款投放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资格早申报。根据农发行湖北省分行有关要求,督促各县市支行对28家中晚稻收购加工企业贷款资格在8月10日向省、市分行进行了申报审批。四是中晚稻收购贷款计划额度早确定。根据湖北省分行安排,该行在8月15日前将中晚稻收购贷款6.85亿元计划额度上报了省分行,得到省分行审核确定。五是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早调查审批。截至8月15日,该行已组织42名客户经理调查评估、上报审查审批中晚稻收购贷款项目21个,审批贷款2.97亿元,将作为第一批中晚稻收购贷款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目前,中晚稻收购贷款正在陆续向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发放,启动开秤收购。
预计今年中晚稻开秤时间在8月下旬,目前市场收购价在1.25―1.28元/斤之间,低于国家今年的中晚到最低收购价1.35元/斤的0.08―0.1元,今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的可能性很大。荆门市农发行在积极支持中储粮企业托市收购中晚稻的同时,还将支持粮食收购加工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中晚稻。
(文/郑)
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送金融知识下乡受欢迎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按省、市银监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邳州农商银行从8月20日开始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类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宣传活动中,邳州农商银行专门召开“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活动动员会,建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每家支行也要成立以支行行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送金融知识下乡”宣传小组,扎实有效地开展“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田间地头、访万户、送知识”宣传活动。一是采取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人民币识别、电费、水费的扣缴办法、个人征信、非法集资、消费者保护、手机银行卡使用、刷卡套现、假借冒名贷款等行为的危害,促使广大依法办理金融业务。尤其是详细推广村村通POS机的小额现金款取、转账、查询、缴费等金融业务知识;二是开展金融知识有奖抢答竞赛活动,利用与电视台、广播电办的节目,在电台里与听众互动,采取现场信息互动形式,让听众与主持人连线,抢答金融知识题目,凡在一定时间内答对者一律有礼品相送,吸引广大客户和群众参与意识和学习人民币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对向有创业意愿的,重点宣传青年创业贷款、门面房抵押贷款、大学生村官贷款等;四是针对目前民间借贷跑路较多、农民损失的案例,对老人人群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五是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客户重点宣传理财等相对高端的金融业务品种;六是针对农民客户,尤其是农村普及的村村通pos机和ATM自助机的基本使用知识;七是对小微企业主、种养殖大户,介绍农商行优势地位,讲解企业贷款准入条件、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利率优惠政策、汇兑结算、代收代付及网上银行等相关配套业务,对有贷款意向的客户建立经济档案、登记造册,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中小企业的广泛好评。
邳州农商银行还要求每家支行每周集中利用逢集日组织内外勤人员,到集市上摆放了宣传展台,将反洗钱知识、非法集资危害性、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发放前来咨询的群众,同时还利用常年开展的“红色旋风”宣传营销活动,分组包片带着宣传资料和文化衫到各商铺、摊点宣传,一些群众主动上前了解各种金融知识,在场的工作人员一边向他们散发宣传材料,一边耐心地讲解如何识别假钞、如何正确使用手机银行、如何防范银行卡安全等金融知识。于此同时,全辖网点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外部网站、摆放x展架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共向公众发放非法集资、反假币宣传手册及金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近35000份;现场咨询、解答和辅导1000余人次,赢得了好评。
据了解,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邳州农商银行于8月份20日起启动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9月份为“金融服务普惠公众服务月”为主题开展相关的活动。以金融知识下乡提高员工学习积极性,促进员工依法合规操作水平,拉近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巩固提高合作成果,保持邳州农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文/陈伯伟)
浙江省兰溪农合行;“六位一体”织就普惠金融工程密集宣传网
本刊讯:日前,兰溪农合行在全市的公交车上投放车身广告为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进行宣传造势,成为一道亮丽的流动的风景线,打响了该行普惠金融宣传第一枪。
普惠金融工程是我们做强做优农村基础市场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政府专门转发浙江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正式文件,这是写入浙江农信60多年发展历史的一件大事,也是需要大书特书的一项工程。兰溪农合行为了做好信息宣传保障,闪电行动,利用各种媒介和资源,织就六位一体的密集宣传网。一是在全市网点的门头跑马灯、多媒体播放器及总行门前LBD大屏幕上连续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和宣传画面。二是将员工手机和单位座机的彩铃和单位电子名片更换成了普惠金融工程的宣传内容。三是除在公交上投放车身广告外,还每天在当地主流媒体《兰江导报》刊发宣传报花,在每天的黄金时段通过兰溪电视台、广播电视台广告和播放宣传片。四是充分利用好我行年初就开展的“千场电影下乡”这一活动载体,在电影片头加入普惠金融宣传内容。五是在内刊和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充分发挥通讯员作用,征集优秀稿件,鼓励其积极向外部媒体投稿,形成全行上下宣传的合力。六是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建立与两办和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主动报送活动信息,争取政策支持。
兰溪农合行将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宣传的长效机制,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宣传,让老百姓真正了解普惠金融工程能带来哪些方便和实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推进该项工程扎实开展。
(文/徐金浩)
及时调查核实 解了一场误会
本刊讯:8月12日,贵州修文县农村信用联社接到该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函,反映该县龙场镇青龙村某村民(女、七十岁左右)未得到新农保存款存折、也未享受到新农保待遇。社保中心请县联社及时核查,如不核查清楚,该村民的儿子自称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上访。县联社接函后,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该户新农保存折几次在县联社营业部取款。为查实取款人是谁,调查人员调阅了该户取款的视频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取款的是一位中年女子,该女子取到款后,将款及时递给一个在客户等候区的老太婆(约七十岁左右,当事人即持新农保存折人)。为确认取款人与老人的关系,调查人员将取款人和老人的图像截图请青龙村村民和当事人的儿子辨认。通过辨认,取款人就是当事人的女儿及其当事人本人,并非他人,经核实,新农保待遇存折还在当事人手中,只是因不认识存折上的“新农保”标识、及老人年龄大加上不识字忘事而产生误会。也就是说当事人持有新农保存折,并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原说是没有新农保存折,也没享受到新农保待遇,完全是场误会。
事实结果出来后,老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不对,表示今后遇事不能急躁懵懂。
(文/王仁智 段纲)
湖北省兴山农合行:实施“双基双赢”金融服务工程
本刊讯:农民贷款难、涉农银行放款难、涉农信贷风险防控难,一直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一大难题。近期,兴山农合行试行的“双基双赢”金融服务示范工程,随着兴山县榛子乡和平村示范点的选定,标志着兴山农合行将着力打造支农信贷服务升级版,使“双基合作贷款”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双赢”。
(文/梁雄)
浙江省乐清农合行全力以赴拓展网银
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机构网点不足及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滞后,这都成为我国构建普惠性农村金融的重要制约因素。那么,我国当前的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村生产率影响程度如何,是促进还是抑制?国内外大量的文献对金融发展的生产率效应进行了理论和经验分析,然而,已有的文献主要基于金融深度的角度讨论了金融发展的生产率效应。最新的金融发展理论表明,金融发展不仅包括金融深度,还包括金融宽度。金融宽度也叫普惠性金融。金融宽度强调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即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能够使用更多便捷的金融服务。由于数据的获取比较困难,目前鲜有文献实证分析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村生产率的影响。本文将使用来自中国1 867个县(市)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探讨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村生产率的效应,为构建中国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体系,促进农村生产率和农村经济增长提供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普惠性金融发展的理论与文献回顾
金融功能包括:动员储蓄、优化资源配置、分散风险、促进交易、监督公司管理者并形成公司治理。金融发展从以下5个方面作用于生产率:
(1)金融系统通过积累储蓄促进生产率增长。金融体系通过高效的储蓄动员功能向更多的创新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这不仅能减少与不同经济体的交易成本,减少储蓄者的信息成本,而且使用金融中介会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助于技术创新,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2)金融体系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促进生产率的增长。金融系统通过信息显示功能来引导投资,使资本的配置效率更高。金融体系不发达导致有才能的、高效率的企业家受制于有限的自我融资渠道而不能进入市场,金融中介发展会使借款人进行创新,带来科学技术进步;金融中介收集和处理信息具有规模经济,这便利于资金流向社会回报更高的项目;金融中介降低了流动性风险。
(3)金融市场通过风险分散功能促进技术进步。金融市场能够对企业在技术创新投资时面临着的跨期风险进行分散,从而可能的冲击将在更长的时期得以分担,减少了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使企业技术创新的成功率得以提高。
(4)金融市场通过交易促进功能促进了技术进步。有效率的金融市场通过降低交易的成本来促进交易的繁荣,这样投资者就不用过多顾虑长期投资时的流动性约束,进而使高回报、高效率的长期投资项目增加,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率的提高。而且有效的金融市场通过建立各种交易制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使企业更为频繁的横向或纵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对专业化技术和生产的需要。
(5)金融系统通过对企业进行监督,加强公司治理来推动技术进步。金融机构对企业家所进行的风险性创新活动进行评估并提供资金来影响企业家的创新;金融体系发展能降低成本和信息成本,使企业家能够获得更加优惠的贷款条件,进一步推动企业家创新活动的展开。企业家的技术创新又增加了金融创新活动的回报,导致了金融创新和技术创新之间的良性互动。
国内外关于金融发展对生产率影响的研究成果颇为丰富,但都是从金融深度的角度展开的研究,比如Méon等通过对47个国家的研究发现,金融中介的发展对于生产效率的提高有正向的作用,而且经济发展水平越低,金融中介的生产率效应越不明显。国内学者研究金融发展时采用的衡量指标和检验方法存在不同,导致结果存在差异,如张军等在增长核算方法的基础上,使用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金融深化与全要素生产率之间进行了检验,发现中国金融深化与生产率之间呈正向关系。袁云峰等使用随机生产前沿函数对中国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效率之间进行了分析,发现中国金融发展只是通过资本积累促进了经济增长,并没有促进生产效率的提升。dylw.net 写作论文赵勇等对中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分析结果表明,经济增长方式在由投资推动向生产率主导的转变过程中存在着门槛效应,而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可以通过降低增长方式转变的门槛值来推动经济增长的集约式转变。
二、检验模型、指标与数据来源
1.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2009年中国1 867个县(市)作为本文研究的样本,考察中国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生产率的影响,其中县(市)样本的选择来源于《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公布的县(市)。农村普惠性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中农村金融图集公布的2009年全国各个县市的银行类和经济类统计数据(bankmap.cbrc.gov.cn),其他变量数据来源于2010《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中县(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部分、国研网区域经济数据库中县级经济指标数据。剔除数据缺失或数据不合格的样本县(市),本文最终选取了1 867个县(市)作为本文的样本数据,占中国总县(市)的90.2%,能够代表中国农村地区。其中,东部地区537个县,中部562个县,西部768个县。
2.指标的选择
产出指标用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表示,投入劳动力L用地区总的就业人数表示,资本的数据无法获取,本文用当地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表示。
影响农村生产率的因素包括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程度和政府财政支出比例,对每个指标的具体解释如下。
(1)普惠性金融指数(inclusive financial index,IFI),见表1,具体算法参考田杰等的介绍。
(2)政府财政支出(government financial expenditure,GEB)。政府财政支出的增加与生产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负向关系,即政府支出比重越大,生产率增长就越慢。一般来 说,政府财政支出越高,说明经济市场化程度越差,政府干预的力度也越大,因而越不利于生产率的增长。本文采用地方财政支出占当期GDP的比重来衡量地方政府经济行为。
3.检验模型的设定
测度生产技术效率的方法主要有随机前沿分析(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SFA)和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将选用SFA方法测度中国农村经济的生产效率,并深入研究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村生dylw.net 写作论文产效率的影响。相对于DEA方法,SFA方法具备如下的几点优势:一是SFA具有统计特征,可以对模型本身和模型中的参数进行检验,而DEA方法不具备这一特性;二是SFA的生产前沿是随机的,更加符合现实,而DEA的生产前沿是固定的,忽略了样本之间的差异性。而且,与DEA方法相比,SFA采用特定的函数形式,更适合于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本文根据Coelli等模型的基本原理,运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对2009年中国1 867个县(市)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对前沿生产函数和生产无效率影响因素同时进行估计,具体模型如下:
式(3)中,Y表示产出,K和L分别表示资本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向量,t是测度技术变化的时间趋势变量,β表示需要估计的系数,随机误差项包涵2个部分:v和u,它们相互独立,其中v表示经济系统不可控因素(如观测误差等)冲击的噪声误差,服从对称的正态分布,u为非负随机变量,代表非技术效率项,它们之间相互独立,并且服从零点截断正态分布。式(4)中技术非效率被视为效率影响因素和随机变化的函数,Z表示效率影响因素,ω表示随机扰动项,δ为待估计系数。式(5)主要是通过γ判断模型是否能够成立,如果非效率影响因素较小,即u在残差中的比例不大,那么对非效率影响因素的分析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特别引入了γ对模型进行判断。当γ接近于0时,表明实际产出与可能最大产出的差距主要来自不控制因素造成的噪声误差,这时直接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即可实现对生产参数的估计,而没有必要采用随机前沿模型;γ越趋近于1,越能说明前沿生产函数的误差主要来源于随机变量u,采用随机前沿模型对生产函数进行估计也就越合适。式(6)表示生产技术效率。
三、实证分析结果
1.总体效应
从表2可以看出,式(3)、式(4)中γ分别为0.37和0.87,并且在1%下显著。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村生产率的影响为正,和本文的理论预期相符合。我国发展良好的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体系通过动员储蓄、优化资源配置、分散风险、促进交易、监督县域农村中小企业管理来促进农村生产率的提高。从组成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各个维度可以看出,贷款使用效用维度和产品接触维度的发展显著地促进了农村生产率,每万人金融网点数维度和储蓄使用效用维度反而抑制了农村生产率。和理论预期不一致,表明这2个维度的发展在促进农村生产率中的功能没有发挥出来。
2.不同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生产效率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东部地区γ为0.01,偏离1,并且不显著,因此不存在效率损失。中部地区γ为0.93,在1%的水平上显著,存在效率损失。可以看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生产率效应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西部地区γ为0.78,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是普惠性金融发展对生产率的影响不显著,表明了其他更为重要的因素在发挥作用。西部政府财政支出比例对生产率的影响显著为负,表明了西部地区由于政府干预过多,导致经济市场化程度变差,因而不利于生产率的增长。
东、中、西部农村地区资本的弹性显著为正,并且依次递减,这和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差异的情况是相符合的。中、西部地区人力资本的弹性显著为正,表明了这两个地区还是人力资本推动型发展。东部地区人力资本弹性为负,表明了东部农村地区已经从人力资本型发展转向投资推动型发展。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得出如下的结论:从全国层面看,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生产率效应为正,其中组成农村普惠性金融的贷款使用效用维度和产品接触维度显著地促进了农村生产率增长,其他不同维度对农村生产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区域层面看,中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生产率效应为正,西部地区不显著,可能其他更为重要的因素在发dylw.net 写作论文挥着作用,东部地区不存在效率损失。
针对以上的结论,就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促进农村生产率增长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自2010年任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以来,唐忠民深入推进吉林农信创新转型与改革发展,积极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民生的金融支撑作用,在加快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为全省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唐忠民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协调,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度融合地方经济,突出打造普惠金融、农业产业化金融、县域金融、城镇化金融、生态金融和全民创业金融“六个金融”,大力支持“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倾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唐忠民倡导普惠制金融,推进城乡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潜心打造“民生工程”,深耕农村金融市场,研发百余种金融产品。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服务功能,面向千家万户开展普惠型服务。大力开展“三帮扶”活动,在全省60个村建立帮扶联系点,通过信贷支持、传授致富技术、引进致富项目、培养大学生村官、培养致富带头人,助推农民共同富裕。
积极推进改革和转型创新。唐忠民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自我发展组建与“富帮穷”并购模式相结合,农商行组建工作扎实推进,系统内农商行总数达到9家。扎实推进省联社去行政化改革,着力打造科技、融资、清算、培训、信息和法律咨询“六大服务平台”,增强中后台支撑功能。加快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业务支撑能力和金融科技服务水平。推进县级行社流程银行建设,配齐“三长”,完善法人治理,强化营销总部、经营管理总部的功能,推进贷款集中远程审批等业务管理模式创新,初步实现流程化、专业化管理。撤销市(州)办事处,设立区域稽核中心,增强了风险管理职能。
关键词:普惠金融 融资服务平台 小微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3-253-02
一、当前实体普惠金融机构在破解小微企业融Y约束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受到的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普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力度的加强,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余额达到了23.4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90%,同比增长了13.3%。从该数据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这主要得益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与不断完善。然而,当前实体普惠金融机构尚无法完全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产品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匹配度不够。小微企业对资金具有频率较高、需求较急、时效性强等一系列特点,这就导致了其对实体普惠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需要专业化、特色化的极高要求。当前普惠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量的有效融资,但其融资服务的针对性仍旧欠缺,容易造成普惠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与小微企业需求不匹配,小微企业无法获得所需服务的问题。
2.实体普惠金融机构难以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悖论。在传统融资方式中,融资利率、抵押品与担保费用三个条件因素相互影响使得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为资产规模较小、无有效抵押品的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此金融市场很容易出现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小微企业融资的悖论无法有效破解,形成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资金的恶性循环。当前实体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实体普惠金融机构愿意以低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二是实体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时更倾向于先控制自身风险。当第一种情况出现时,小微企业可以以极少的代价获得所需融资,但普惠金融因此承担了更多的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使得普惠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性不强,普惠金融无法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融资方式。而第二种情况意味着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无法有效降低、融资问题得不到很好缓解,这样都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悖论难以解决。
二、融资服务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优势分析
由于实体普惠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融资服务平台作为一种创新型金融的融资方式,为我国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难题。当前我国融资服务平台的模式主要以平台所担任的角色及担保模式分为以下几种:
在众多融资服务平台中,以经过一次由“第三方担保”向“去担保”转型的陆金所更具有代表性,因此接下来笔者将以陆金所为例,分析陆金所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难题的成功做法。陆金所是为借款人和投资者提供信息中介和投融资服务为目的,其累计贷款余额已达到1233逾亿元。其运行模式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陆金所成功地引入平安集团公司旗下的担保公司,对陆金所的平台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并实行“一对一”的对接模式,而不做资金池和期限错配,实现有效地降低投资者风险的效果。同时,当借款人逾期80天未还款,平安担保公司将会把此情况上报给央行征信系统,借款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将被备案,这一模式提高了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有效控制了信用违约风险。2014年以后,因为相关政策限制,平安担保公司的担保金额远超了10倍杠杆限制,使得其无法再继续为陆金所进行担保,而伴随着陆金所推出了“稳赢-变现通”项目,陆金所逐渐进入了去担保化时代。这意味着相关项目,陆金所不再提供担保,但与此同时也加速了借贷双方的对接速度。为了与去担保化相匹配,陆金所改变了“一对一”的模式,转变为分散投资,即投资者可以将资金分散投入不同的项目,以最小化自身风险。陆金所也开始建立借款人审核及评级机制。通过分析陆金所,发现融资服务平台优势如下:
1.有效解决平台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小微企业的融资寻找时间。在小微企业申请融资过程当中,小微企业与提供融资资金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而融资服务平台的出现意味着我国金融服务开始走向大数据时代。融资服务平台通过有效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能够很好地匹配借贷双方,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融资门槛。陆金所等融资服务平台作为中介机构存在,承担了帮助借贷双方寻找资本对手方的职能,减少了融资寻找的时间,使资本能够更快速有效地循环起来,满足了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急的要求,推动了小微企业的更好发展。
2.提高了融资服务的针对性。融资服务平台在对借贷双方进行对接的过程中,能够很好地帮助小微企业选择与其企业发展状况及融资需求特点相匹配的借款方,且其产品的多样化、定制化也为小微企业融资带来更好的选择。
3.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在普惠金融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融资悖论,降低普惠金融服务成本。实体普惠金融机构大多作为融资提供者,而使得其不得不在控制自身风险及帮助小微企业以低成本获得所需融资这两个选项中进行权衡,导致了融资悖论的产生。而融资服务平台作为除借贷方之外的第三方存在,其内涵为中介方,盈利来源于服务费,其在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融资的过程中并不需要牺牲自身利益,融资悖论自然不再存在。与此同时普惠金融的服务成本也相应降低,其可持续发展性也得到增强。
三、融资服务平台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信息安全问题。融资服务平台在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同时,由于大数据、云计算的应用导致融资服务平台难以有效保障小微企业的信息安全。说明融资服务平台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问题。因为融资服务平台为了控制信用风险,平台会尽可能多及详细的收集小微企业的真实信息,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真实信息泄露、信息被打包出售、个人账户被盗等W络信息安全案件层出不穷,这就要求融资服务平台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要加强平台自身对于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构建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小微企业的信息安全。
2.风险控制问题。能否良好控制风险是融资服务平台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传统融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来源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任危机。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利用大数据有效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但仍旧不可避免有部分小微企业存在伪造信息、卷款而逃等行为。当这些行为出现时,融资服务平台形象会遭受重大乃至毁灭性的打击,在融资服务平台兴起初期,因此没落或者倒闭的平台不胜枚举。因而,融资服务平台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过程中,应建立有效、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在审核小微企业信息时,应切实落实小微企业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以保证融资服务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难题。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以陆金所为例的融资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并分析融资服务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独特优势。融资服务平台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以金融中介形式有针对性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所需的融资资金。融资服务平台从借款人转变为中介人,在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也给予了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同时,融资服务平台能够以低成本地针对性、多样化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解决了实体普惠金融机构难以解决的问题。当然,在利用融资服务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过程中要注意信息安全问题和风险控制问题。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普惠金融有效降低湖南省农户融资门槛研究”(15YBA19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农村普惠金融减贫的作用机理与影响因素研究”(16C0793);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项目“湖南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减贫效应研究”(GLX17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G)SCX1610);湖南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SCX16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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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熊泉.P2P网贷去担保化问题研究[D].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4] 罗荷花,李明贤.我国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6(6)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 湖南长沙 410128)
关键词:农村金融;普惠水平;金融普惠指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4-0073-04
引言
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将普惠金融理念引入中国,意在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普遍、有效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为进一步消除金融服务空白区,实现普惠制金融,2011年3月银监会出台《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016年1月15日,我国首个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标志着我国普惠金融翻开了新的一页。普惠金融是指将金融普遍惠及所有群体,特别强调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以及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中提供金融服务。中国地域辽阔,普惠金融的指标很不平衡。在以上背景下,研究农村金融普惠水平测度对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推进有着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湖北处于横贯东西的长江中游,是中部崛起带的核心,对周边经济区形成强大的辐射与吸纳,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承东启西、接南转北的战略支点作用。湖北是中国主要的农业生产地,发展湖北经济,提高普惠金融水平至关重要。2015年3月,湖北实施“金融服务网格化”探索普惠金融新模式,这是顺应我国金融服务城镇化、社区化发展趋势的客观要求。要想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就要先了解湖北省各县(市)的金融服务水平概况。本文对湖北省各县(市)的金融服务水平进行测度,主要分析普惠金融水平。
一、湖北省的金融概况
2014年年末,湖北省金融机构(含外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15.6%,增速比上年末低0.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贷款3 408.8亿元,比上年多增406.8亿元,是历史最高水平。其中,新增中长期贷款2 388.6亿元,是上年的1.7倍,占全部新增贷款的70.1%,比上年提高22.4个百分点,贷款增长呈现较为明显的长期化趋势。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1.4个、5.1个和4个百分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贷款增速连续两年超20%,新增保障性住房开放贷款是上年的2.6倍,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及扶贫贴息贷款等实现稳定增长。2014年年末,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增长12.1%,实现利润增长3.6%,不良贷款率1.6%,比年初提高0.1个百分点,年末拨备覆盖率163.9%,贷款拨备覆盖率2.9%,比上年末分别提高13个和0.3个百分点。全省新增村镇银行37家,小额贷款公司53家。
2014年年末,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为7 414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218 000个)的3.4%;从业人员总数为125 762人,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总数(3 725 000人)的3.38%。①由此可见,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面是比较低的,从业人员也较少。但湖北省的财务运行相对稳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上在不断加大,这为普惠金融水平的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理论研究
Beck et al(2007)最早列举了能够反映金融普惠性的相关指标,包括银行机构在地域和人口上的分布数量、ATM 机在地域和人口上的分布数量、人均贷款账户数量(每千人贷款账户数量)、贷款收入比、人均存款账户数量以及存款收入比等八个指标[1]。Sarma(2008)提出用三个维度来测度普惠金融水平(IFI),该指数吸收普惠性金融的三个维度信息(地理渗透性、使用效用性和产品接触性)提供了测度普惠金融水平的综合方法[2];Chakravarty(2010)提出金融包容性指数的测算方法,其将不同维度上的影响因素加总成指数,分析各种因素对于总指数形成的百分比贡献,提出了公理化方法[3];徐敏(2012)运用Chakravarty改进的普惠金融指数计算方法分析了新疆83个县(市)2010年的农村金融普惠水平[4];王洪光和冉笑影(2015)运用Sarma提出的方法考量了2013年度河南省的普惠金融水平[5];孙平(2016)采用空间聚类模型方法分析影响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6]。
三、水平测度
根据湖北省行政区域划分,湖北省共包括21个市。①由于难以取得鄂州市全面有效的相关数据来测度湖北省普惠金融水平,因此本文选取除鄂州市外的67个县市作为研究对象。
(一)研究方法
本文借鉴Sarma的研究方法,用IFI指数代表普惠金融水平,选取4个维度,并用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来代表各维度的值,对湖北省普惠金融水平进行测度,即银行渗透性、银行服务获取的便利性、实际使用度和壁垒。
(二) 测度结果
1.指标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以2014年湖北68个县(市)农村金融为研究对象,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县(市),最终选择67个县(市)作为样本数据,占98.53%,能够代表湖北农村地区。数据来源于2014年《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4年《湖北统计年鉴》,银监会和中国农业信息网。主要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如下:(1)维度1(值):最大值和最小值所属县(市)分别为恩施市和襄州区,总平均值为0.2036;标准差为0.1467较小,说明该样本变量波动不大;偏度值为2.8557,说明该样本变量成右偏态分布;峰度为12.5363,说明该样本变量有过度的峰度,分布形态相对较陡峭。(2)维度2(值):最大值和最小值所属县(市)分别为宜都市和随县,总平均值为0.3605;标准差0.1716较小,说明该样本变量波动不大;偏度值为0.5562,说明该样本变量成右偏态分布;峰度为-0.1224,说明该样本变量有不足的峰度,分布形态相对较平稳。(3)维度3(值):最大值和最小值所属县(市)分别为恩施市和襄州区,总平均值为0.2991;标准差0.1579较小,说明该样本变量波动不大;偏度值为0.4677,说明该样本变量成右偏态分布;峰度为0.2257,峰度值较小,说明分布形态相对较平缓。(4)维度4(值):最大值和最小值所属县(市)分别为恩施市和沙洋县,总平均值为0.4655;标准差0.2277较小,说明该样本变量波动不大;偏度值为0.0444小,说明该样本变量基本成正态分布;峰度为-0.1948,说明该样本变量有不足的峰度,分布形态相对较平缓。
2.IFI计算结果
(三)结论
1.整体县(市)的普惠金融水平较低。2014年,湖北省67个县(市)的IFI值平均值为0.3059,其中33个县(市)IFI值位于平均值水平以上,占所有统计县(市)的49.25%。IFI值位于0.3~0.5区间的县(市)个数有36个,占总数的53.73%,普惠金融水平居于中等水平,这36个县(市)主要分布在黄冈市、孝感市、荆州市和十堰市。其余31个县(市)IFI值介于0.1~0.3区间内,占总数的46.27%,普惠金融水平均较低。英山县IFI值在所有县(市)中居于最高水平,但只有0.4950小于0.5。赤壁市IFI值在所有县(市)中居于最低水平,仅0.1727。从这些数据可看出,湖北省的整体普惠金融水平并不高,但特点是分布相对均匀,有半数达到均值以上。
2.同一县(市)各维度值排序存在差别。综合各县(市)4个维度值可知,任一维度值的大小都无法确定其他维度值的取值,也无法预测IFI值的大小。例如云梦市,其d1的值在所有县(市)中居于第54位,偏小,而其余3个维度的值排序依次为第17位、第47位、第19位,其IFI的值居于第28位,相对较大。而通山县,其d1的值在所有县(市)中居于第11位,较大,而其余3个维度的值排序依次为第60位、第36位、第60位,其IFI的值居于第60位,相对较小。这表明,湖北省各县(市)普惠金融水平存在差异性,衡量IFI指数采取综合性指标和对各指标进行线性无量纲化的必要性。
3.同一地级市下的不同县(市)普惠金融水平存在差异。同一地级市下的县市,其普惠金融水平高低不一,存在差异。例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和鹤峰县这8个县(市)均隶属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其IFI值分别是0.4355、0.3726、0.2306、0.2735、0.3077、0.2741、0.2583、0.3262,在所有县(市)排序中分别居于第3位、第13位、第57位、第46位、第31位、第44位、第49位和24位。
结语
综上,湖北省67个县(市)农村普惠金融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地区差异,IFI值最大的是黄冈市的英山县(0.4950),IFI值最小的是咸宁市的赤壁市(0.1727)。同时,整个省的农村金融普惠程度偏低。湖北作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交通枢纽,经济的发展对周边省市的经济推动作用明显,故提高湖北农村金融普惠水平,从而促进湖北省经济发展,辐射带动中西部金融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研究结果,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普惠进程提出以下建议:
1.湖北省地区的农村金融产品目前仅局限于银行和保险,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大都集中在存、贷、汇。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的需求不仅是存、贷款业务,理财、咨询和业务也不断增加。故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的方式,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发展金融机构农村地区业务的多元化,满足农村经济主体的各类金融需求。
2.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做好政策保障工作。目前,惠农、支农法律法规还明显不够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到位,政府部门应建立政策法规制定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切实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保证地区金融均衡发展。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强普惠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另外将金融体系与电信体系和互联网公司联系起来,充分开通手机金融服务,这样可以大大扩充金融服务的运用范围。切实提高农村人民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与应用。
3.普惠性金融推进既要满足农户、中小企业的金融需要,又要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尤其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市场金融需要明确其市场定位,采取形式多元化的方式既满足农户、中小企业的金融需要,又要维持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的盈利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小微企业和个体等应加强自律管理。做到诚信经营与借贷,不断完善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使得普惠金融活动能有序高效地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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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andira Sarma. Index of Finacial Inclusion[N].Working Paper,Indian Council for 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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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徐敏.农村金融普惠的水平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以新疆为例[J].财政与金融,2012,(5):104-107.
关键词科技金融;实践误区;金融普惠;普惠性科技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1-0086-07
一、问题提出
2016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下文统称《规划》),绘制了下一个五年计划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版图。根据规划指导,中国国家综合创新能力要在2020年跻身世界前15位,正式加入“创新型国家俱乐部”;科技进步的贡献率也由当前的55.3%提增至60%。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关注点不仅仅框限在科学技术研究本身的革新和发展,而是更加注重关乎国民经济主战场,关乎面向科技前沿,关乎面向重大需求,比如科技金融(SCI-TECH Finance)问题。在《规划》中也鲜明指出,“要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自此,构建合理高效的科技金融体系正式成为国家级的战略规划。不难发现,中国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双重叠加的大背景下,经济结构转型优化,提升产业科技内涵成为当前国家发展的核心要义,如何围绕经济结构部署创新链条,并围绕创新链条辅之以金融服务,探索科技和金融的最优结合机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科技金融正式进入中国理论界的视野应当追溯到1993年[1],在历经一个较为充分的发展阶段后,科技金融体系发展在实践中有着怎样的阻力,又应当如何解决?在科技金融实践中是否存在某些误区,以至于学理界对科技金融体系的研究没有很好地响应实践的需要?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是否存在帕累托优化路径?围绕上述问题,本文将通过理论梳理和实践分析,归纳出当前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宝贵经验与实践误区,尝试为政学业三界厘清问题导向,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具体的改进路径,为下一阶段的中国金融结构体系改革优化提供经验与政策启示。
二、理论文献轨迹述评
有关金融对科技创新作用的阐述,具有早期代表性的研究当属Schumpeter(1912)[2]的信用创造论,该理论认为,具备复合功能的银行机构可以对那些运用新生产技术的企业进行有效甄别和支持,并由此促进了科技创新。Hicks(1969)[3]甚至认为,工业革命的贡献不应主要归功于技术创新的结果,而应突出金融革命的核心地位。King and Levine(1993)[4]的研究则展示了科技与金融融合创生的可能路径,即金融体系为科技进步提供了评估企业家、归集资本、平滑风险以及预估技术的收益等服务,从而缩短了技术革新的周期并提高了效率。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多层次、有递进的科技金融体系成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所在[5]。
相比之下,国内科技金融的理论研究则存在一定的滞后。在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6])之前,“科技金融”概念尚未从理论的角度来进行严格界定,亦没有形成独立性的科学内涵。学者对科技金融的定义多停留在“金融机构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进而在“金融机构与科技管理部门密切合作”的含义上使用[7]。直至赵昌文、陈春发和唐英凯(2009)才正式系统地描摹出科技金融应具备的轮廓框架:科技金融对于科技研究开发及其后续的成果转化、产业化所衍生的各种金融问题,也包括一些重大科技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是理论、政策、工具和服务的系统性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之上,洪银兴(2012)[8]进一步拓宽了科技金融的视野范畴,认为科技型企业所内生出的特殊“科技”属性(无形资产为主、产权交易不活跃、难定价等)决定了适配这种科技创新的金融体系具有更高的准入门槛和特殊性。传统金融结构在对接科技企业时极易产生金融渗漏。由此,财政性和政策性资本注入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方式。随着经济进程的推移,商业银行机构同资本市场一道,也逐步适应了科技企业的特征模式,并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构成。
前述文献已从不同角度在科技金融的领域内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仍可在某些方面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探讨。针对科技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风险特质,应当形成以创业投资为主体,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信贷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科技金融体系,并在政府支持和中介服务的框架下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对接科技创新的金融需求[9]。中国现有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长期存在[10],形成了银行机构的科技信贷是科技金融体系下的主要力量的思维范式。然而,银行机构作为理性的经济个体,具有着明显的“嫌贫爱富”行为偏好[11],在面对处于孵化技术、科技创新试验推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难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因此,政府引导政策性金融来解决这种市场失灵问题成为科技金融问题中的重要一环。但是,银行机构的风险厌恶、资产抵押偏好和政府调节的滞后性决定了这种间接的科技金融模式极有可能存在效率沉降乃至导向偏误。因此,以天使投资为代表的具有主动性和专业性的直接融资模式颇受学者的青睐,洪银兴(2012)认为,面对大数量级且呈分散状态的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项目仅依靠资本市场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而集中性的孵化器所具有的共享性和公益性可以有效地促成产学研的合作平台,当然,这仍离不开政府机构的“牵线搭台”。尽管目前的科技金融体系面临着显著的进步,但依旧免除不了低效化的症结。吴翌琳和谷彬(2013)[12]的研究发现,虽然现有的科技企业的资本来源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机构科技信贷、政府资金、财税政策、风险投资等),但这些创新资本之间更多地呈现出了拮抗的特质,未能形成有效合力。这也说明中国现有的科技金融体系中仍旧存在桎梏,需要进一步从实践中寻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三、中国科技金融的实践误区与偏差
(一)实践上的误区:科技金融的核心调节手段拘泥在市场机制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而来,倚赖市场“无形的手”来对资源进行调节分配成为诸多学者的期盼与共识。在科技金融格局中,同样坚定倡导由市场决定的金融来接洽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理性趋利偏好来考察,基于科学技术创新所内生出的金融需求,以及金融自身更新换代需要创新支持的角度,由市场决定的金融应当主动与科技创新活动相融合,并演变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力军。然而,科技创新所内含的极高的风险特质决定了把市场配置作为科技金融的导航必然会陷入“二律背反”的泥淖之中①。科技型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介入。但必须承认的是,不同阶段的风险释放特征以及金融的风险偏好,决定了不同类别的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的阶段性选择的巨大差异[13](见图1)。
在科学技术思想蝶化成为技术孵化的初级阶段,即图1中所描述的“科学范畴”和“技术范畴”阶段,是对资金需求量最大的阶段。而在现实中,上述这两个阶段的资金投入却最为匮乏。在这个阶段,创新收益几乎为零,且超出了传统金融资本所能承受的风险边界,理性的市场性金融更偏好于“商品服务范畴”阶段。在科技创新和孵化过程中的企业难以按照市场规则获取资金支持,特别是在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导的“创意设想―科学研究”阶段,其距离市场也最远,回报率极低的事实也导致了市场性金融对其产生了明显的行为排斥,而该阶段恰恰是科学技术研发的奠基阶段。因此,现今主流理论所强调的由市场主导的科技金融模式,使得金融资源都汇聚在了商品服务阶段,并在该阶段中形成了资金需求度低和资金供给量大同时存在的异象,降低了金融资源的运作效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具备十分明显的社会正向收益,在该模式下创新收益难以收敛到具体的个人和企业,这种正外部性现象本身就是市场机制缺陷所造成的“失灵”,因此想要简单通过市场机制对其进行修复并扭转科学技术研发初始阶段的资金匮乏之像,具有很大的难度。
(二)融资对象的误区:科技企业本质把握偏移
在现有的科技金融理论体系中,对科技企业的把握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大量的科技企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企业规模较小,也构成了现有科技金融理论体系的重要认知基础。以至于在对科技企业融资问题进行探讨时,容易将原有的“小企业融资”理论简单地挪移到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上来,使得科技金融在构架和塑造时陷入了原有的路径依赖之中,脱离了科技企业的风险和生命周期特征。更何况,传统的理论范式框架同样没有很好地解决“小企业风险高―金融机构嫌贫爱富”的实践悖论[14],这种融资理论范式的效应就更值得存疑。第二,传统的科技金融的关注对象出现了损漏,仅将融资支持的对象集中在市场“经济主体”上,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金融支持上,甚至出现了真空和断层的现象。应当说,高校、科研院所是创意设想、科学研究的主要阵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科技型企业生产链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将其视为种子期和初创期的企业,但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被现有的金融体系所忽略。当然,强制性地要求经济理性的金融资源投入到非经济主体(高校、科研院所)的高风险研究中确是有失公允的,也是不符合市场运作的经济效率原则的。因此,寻找一种替代性的金融体系(机制),用以接洽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研发行为,成为当今实践条件下科技金融的一大重要内容。
(三)融资机构(市场)的偏差: 金融机构机制失灵、资本市场循环梗塞
1.金融机构融资机制失灵
现有的商业银行机构对于科技企业的本质把握失当,使得科技企业在间接融资市场上屡遭困境。传统银行机构的授信模式并不能契合科技企业的重要特征(无形资产突出等),加之科技企业初创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等难以在市场上寻求到合理的定价模式。因此,银行机构只能拘泥于原有的固定资产抵押技术,而这却恰恰是科技型企业的弱项所在,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缺乏固定资产的科技企业难以在银行机构信贷市场上通过传统方法来取得(足够的)资本金。即便银行机构开发出了以“三品”、“三表”和“三流”为主的具备一定创新价值的“软”信息技术贷款②,但仍可将其归类为流动性贷款,这种仍旧拘泥在“本量利”分析模式下的审贷流程,很少有基于项目投资前景提供的中长期信贷服务,并不能客观科学地反映出科技企业的特异于一般类型中小微企业的“四高”模式(高科技、高投入、高增长和高风险)。这样的信贷结构特征对于时常面临支付脉冲的传统小微企业而言尚可,但对于那些需要长期、大量资本注入的科技型企业来说,并无裨益。
进一步地,银行业大小银行机构的差异构成了现有的“企业融资―银行机构”格局的认知基础。在面对中小型的科技企业时,传统的“小银行优势”理论也被简单地挪移到该融资领域中来,强调小型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的适配度更高。这种理论导向忽略了科技金融的融资对象和传统金融融资对象之间的巨大差异。具体来说,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阶段前移至了“种子期”和“初创期”,在该生命周期内,绝大部分的投资行为毫无利润可言,甚至亏损已成常态③。那么银行机构想要很好地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其融资思路必须从传统的“逐利目标”向“社会责任”的方向转移。然而,这对小型的银行机构而言是难以企及的。特别的,银行机构是可以吸收社会居民存款的特殊金融机构,其对所面临的风险较之于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有着更低的风险容忍度阀值,更不用说小型金融机构囿于经济规模制约,在风险冲击下是否能够有效管控。如不以利润为导向的话,在现今的经济市场环境中,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想要延续生存周期则显得十分困难;从客观来看,希冀小银行机构承担带动科技企业的社会责任,只能倚赖国家的政策引导,但对于营利性机构而言,国家政策的影响力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相比之下,大型银行机构多有着国家信誉链条的嵌入,其在经济实践中更能响应国家号召,也具备了更高的风险容纳能力[15],能够更好的接洽科技企业的融资。不难发现,原有银企融资范式的沉珂,明显阻滞了科技企业融资效率的提升。
2.资本市场融资退出机制缺失
在现有的文献研究中,暂不论诸如天使投资等科技金融运作模式同样是存有规避风险之倾向,并对于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创期而言形成了玻璃门阻隔,就投资资本循环周转方式而言,真正的资本市场的发展,其测度的手段一方面在于金融支持的对象的发育程度;另一方面在于金融本身流动的绩效状况。具体而言,能够有效测量科技金融发展的一大观测点,可能不在于科技金融嵌入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链条的效率水平,而在于金融资本投入之后能够顺利获利并退出的程度。单纯考虑“融入”的绩效而忽略了“退出”的贡献,就类同一个只“进”不“出”的生命系统,是难以长久运行的。在传统的资本市场融资理论与实践中,这本就是一个被忽略的内容,更不用说在新兴的科技资本市场上构建一个资本循环渠道畅通的机制了,在现有的经济实践中,鲜有资本从种子期、初创期进入并顺利退出的案例。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在科技企业成长期乃至成熟期进入的资本,实质上是落入了“嫌贫爱富”的囹圄之中,对于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言仅仅只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研究这种类型的资本退出渠道已不是提高科技金融融资效率的重点内容,过多地研究科技企业成长期、成熟期的资本运转状况甚至还会将我们的科技金融工作引入困局。
(四)科技金融的融资链条断截: “为金融服务的金融”环节缺失
从金融结构、资本市场的体量来看,中国的金融总量历经了高速的增长,直接为科技创新研发而服务的金融正面临稳定的增长。然而,“为金融服务的金融”却出现了极大的损漏,成为科技金融链条中“缺失的一环”。具体而言,第一,为了适配科技企业的融资特征,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定和估价成为松释其融资难题的有效路径。然而,要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而又必须经过查册、登记等相关程序。以广州市为例,其相关的评估机构十分缺乏,对科技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无法在当地进行,而需要在北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属的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相关文件的查验和评估,毫无疑问,这极大地延缓了授信进度。第二,由于科技企业的运行特征较之原有的小微企业而言存在极大的行为、经营模式差异,想要准确把握科技企业的周期运转模式和风险变化,并为金融资源流向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离不开第三方的咨询服务支持,以此帮助金融资源对优秀的科技型企业进行准确“瞄定”。然而,在现实经济实践中专注科技型企业融资的智力密集型知识服务管理型产业的发展尚处于空白之中,限制了科技金融的发展触角。第三,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所提供的金融服务范围的变动趋势以及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及其趋势来看,简单的资金支持功能呈现淡化,依靠金融结构所派生出的其他金融服务的价值链条作用正在凸显,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的“辅助经营”功能已经逐步成为诸多科技型企业的期盼,此时的科技型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仅局限于资金投入,而更加注重是否能够获得全方位式的配套支持,但可惜的是,现有的金融服务链条仍旧处在单一化的资金支持上。第四,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种子期阶段,承担“创意设想―科学研究”任务的大多为高校、科研院所,在当这类机构形成了一定的科研成果后,还要走出“象牙塔”跟企业、实践相结合,这种由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则可看成是“惊险的一跃”,如若缺少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帮助高校、科研院所顺利评估、定价、协商并让渡知识产权,那么这种科研技术创新链条则会出现断裂,最终变成“纸张上的创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科技企业在取得优良的科研技术成果后,如果通过中介机制反作用于高校、科研机构,促使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相关研究尚未形成有效系统的研究,在实践中也缺乏典型的经验可谈。在此境况下,不单耗费社会资源,还使得企业科技创新缺少源头活水,那么科技金融的支持也就无从谈起了。综上所述不难发现,从侧面“为科技金融服务的金融”仍有缺失,这也制约了科技金融的发展空间。
四、科技金融发展的新导向:普惠性科技金融
从中国的科技金融发展的现实境况来分析,金融服务的广度(Breadth of Needs)和深度(Depth of Engagement)都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科技金融行业“盈利导向”的盛行导致金融覆盖行为的排斥性特征显现,优质且大数量级的资本汇聚在科技企业的成长、成熟阶段,而使得真正对资金有着渴求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对金融的需求难以得到有效对接。这个情况加剧了当前科技金融发展的扭曲与失衡,也对现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严重的阻滞效应。本文认为,针对科技金融的发展态势,应逐步对其引导并塑成具有显著“普惠特征”的科技金融体系。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立足于机会平等的原则,在政策性导引下健全金融体系,在合理的成本负担框架下为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被排斥在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之外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16],这与中国的科技金融的导向是具备良好“通约性”特征的④。易言之,科技型企业在承袭了传统小微企业的无抵押物、经营风险高、信息不对称等症结的基础上,还衍生出了技术风险高、本量利财务指标法失效、无形资产突出、资金需求时间(规模)标准高企等特征,使得这类企业在融资市场上步履艰难。而科技金融的出现旨在将这类被排斥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的科技企业重新覆盖起来,保障科技企业创新研发领域的金融权利,实现科技企业与金融产业链的全方位嵌合。不难发现,科技金融的内涵主旨中有着明显的“普惠特质”。但是,也正是由于普惠性金融与科技金融乃至其融合体“普惠性科技金融”与传统金融结构有着较大的差异,加之科技金融体系本身就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使得科技金融在逐步镶嵌普惠金融特征时应当总结和厘清相关问题。
第一,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坚持盈利目的导向。从理论上看,普惠科技金融体系的受益对象是所有的科技型企业,而这类企业的资本投入回报率之低,已然超出传统金融所能接受的可控边界,金融资本投入科技创新的意愿趋向于零。换句话说,当超过一定的风险水平时,传统的市场金融体系会放弃这类项目融资机遇。在普惠性科技金融的扩展过程中,受益的是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创新发展投资,优化的是整体社会的科技创新福利,而相应的经济成本由商业性的金融来背负是不切合经济伦理的。在此情况下,普惠性科技金融极强的外部性特征将严重框限自身的发展。因此,普惠性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公共属性”,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的引导力量成为这类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而不仅依靠市场的“理性导航”。本文认为,当下的科技金融亟须转变思维方式,创造一种不同于市场金融的金融模式,肩负供给侧结构调整转型之重任,聚焦长远回报,甘愿承担科技创新及其技术孵化过程中所衍生的高风险。同时,与科技创新研发的正向外溢相适配的,需要有特殊的、非市场化的融资制度安排。就中国而言,政府主导的政策性金融无疑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这种模式下的“政府金融”能够充分体现政府政策导向,直接或间接地承担了部分公共性责任,不再简单地以经营利润来作为金融运行的准绳,由政府来承担科技创新体系的资本融通支撑,具有弥补市场机制失灵、实现国家科技创新研发战略目标,推动具有正外溢性特征产业的发展及进行超偏好的风险平滑管理。
第二,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普惠。在经济实践中,科技金融主要将金融融通的功能集中在发展阶段处在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企业上,对于科技企业发展的种子期和初创期却少有关注,这造成了科技创新研发链条的断裂。普惠性科技金融的重要着力点,在于对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的支持上,这种有重点的全面普惠才是真正的普惠性,那种讲求真正平等、全面的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最终又会落回偏爱成长期、成熟期的窠臼之中。在金融资源面临约束线的条件下,对企业所有生命周期提供泛化性的金融覆盖其实是背离了普惠性的宗旨理念的。因此,应当引导政策性金融的直接扶植与强力推进功能,针对现有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的特性,以必要的制度进行引导、激励和培育,激励现有的银行性和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足够的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型企业的阶段向创新的前期阶段尤其是孵化新技术阶段位移,最终促进科技知识的孵化和实现科技型创业企业的融资目标。
第三,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经济主体(企业)的普惠。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了大多数的科学研究开发工作,但在实践中却由于其非经济主体的地位从而受到政府乃至市场金融的忽略,以至于这类处在创新链条上游的机构难以获得(足够)的科技金融支持。应当转变原有的思维观念,将这类研究机构视同为(类)经济主体,对其创新研发活动给予更大的金融资本和金融服务的支持,从而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覆盖面积。
第四,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是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普惠。李苍舒(2015)通过对中国既有的普惠性金融体系进行分析后发现,普惠金融的构成中,金融可获性的重要性最大,其次是使用状况,而金融服务的质量所具备的权重最低。在科技金融体系中研究也发现,科技金融更多的集中在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上,但围绕科技企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乃至质量水平,却着墨不多。应当说,无论是普惠性金融还是科技金融,都有着重资金融通、轻金融服务的症结,当着两种金融模式进行融合创生时,更有可能出现“重硬轻软”偏好的叠加强化。如上述,需要强调的是,普惠性科技金融,更应当注重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和链条化,通过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担保、评级、律师咨询、会计审计、等)来促使科技企业进行研发、协同和再生产,比简单的资金支持更为有效。
第五,科技金融的普惠,不再局限于资金需求侧作为受益对象。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应以政策性金融为主要构成,但政策性金融在科技金融道路上过分地“孤军深入”时,又会引起金融运转低效甚至衍生腐败的苛责。想要降低这种情况所带来的效率沉降,则必须重视市场性金融的重要作用。其中的一个关键在于,如何调动市场性金融参与普惠性科技金融体系构建的积极性?以往的研究都集中在了如何将科技金融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研发市场中,却忽略了这种金融资本应该如何“全身而退”的路径。其考量的重点都集中在了科技企业的经济福利上,对资金供给方的受益(退出机制)却语焉不详,这种资本有去无回的境况必然折损了市场性金融进取的积极性。本文以为,为市场性金融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疏导退出机制,实现市场性金融的循环再造,从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⑤,才能提高市场性金融的运作效率。如此演绎,一方面,是科技企业显著受益;另一方面,是科技金融介入后获得了相应收益。从而实现了科技金融供需两侧的“琴瑟和鸣”。
[注 释]
① 市场金融是厌恶风险、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更偏好于排他性地占有收益;而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却具备了“九死一生”的高风险和强烈正外部性特征的领域范畴。市场金融在此情景下难以获得全部收益并同时涤除风险可能,由此带来了“上帝不能创造自己搬不起的石头”的悖论。
② “三品”即人品、产品和抵押品;“三表”即水表、电表和税表;“三流”:人流、物流和现金流等符合经营特征的非财务性指标。
③ 根据美国布茨・阿伦和汉密尔顿咨询公司的调研总结,一般而言,新产品设想到成果产业化之间存在着高强度的筛选机制:产品设想能够进入经营效益分析阶段的,通过率约为35%,按照盈利原则进入研究设计阶段的,占总产品设想数目的30%,当跨越到了生产阶段后,仅有5%的产品能够通过实验性生产并形成最终产品,但到最后能被市场所承认的,占比不足2.5%。
④ 在库恩(1962)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不可通约性(Incommensurability)指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不可相互解释特征。在本文中,“可通约性”解释为普惠性金融本就具备科技金融改革目标的内质,或者说科技金融改革中,存在着与普惠性金融的共同区间。
⑤ 或说通过政策性金融对市场金融进行补偿和激励。当然,这种回馈可以是非经济性、间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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