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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监察工作汇报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2011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11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11】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6户、4户、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1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11〕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5户、3户、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三市15户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1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11〕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11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中,6户、5户、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
2011年,我中心继在2010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11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12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12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效能病症。我县围绕“企业和群众什么事最难办、什么事最需要办、什么事最想办”组织座谈调查,对各单位围绕“执法规范化水平、服务优质化水平、政务公开化水平”组织问卷测评,在网上围绕“管理之我见、监督之我见、服务之我见”组织纳谏。通!过调查摸底,我们掌握了各单位在效能建设上存在的“两高两低”问题。即集约服务少,创业成本高;涉企检查多,扰商频次高;滞后政策多,办事效率低;官本思想重,服务水平低。
三、突出关键环节,把握工作规律。我县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__县机关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在实际工作中,突出“三个关键环节”、用好“三条工作规律”。一是突出“政务公开承诺”环节,用好“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这一规律。落实政务公开承诺工作后,群众的政策水平得到提高,积极性增强。二是突出“跟踪问效监督”环节,用好“注重监督双方的互动性”这一规律。20__年,我县组织县建设局、县供电公司、县技监局等单位召开了现场对话会,解答和解决效能问题86个,对16个效能问题承诺限期整改。县级聘请的12名“特邀监督员”通过暗访收集的8个效能问题也得到及时解决。三是突出“惩与导相结合”这一环节,用好“治理腐败必须惩防并举”这一规律。一方面,在效能问题发生的单位推进抓源治本,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另一方面,选取典型的效能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将“一案一整改”机制引入效能监察工作中,防止同样问题在其他单位发生。
我县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促使我县干部的服务意识、政务效率、创业态势、廉政建设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比较实在的工作效果。
一、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企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呈现“四个增多”势头:一是便民服务制度增多。各单位积极实施首问责任制、首违不罚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等制度;二是效能建设投入增多。各单位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常议、常抓;三是优质服务态度增多。全县各单位普遍推行了微笑服务、全程服务、让利服务等;四是群众支持力量增多。我县在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中求真务实,赢得了群众的积极支持,群众配合各单位依法行政的举动日益增多。
二、政务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政务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县内政务环境发生“四个变”:一是滞后政策障碍变少了。全县废止文件85件,修订8件;二是行政审批环节变少了。各单位删减办事环节、归并过细程序,新设定的办事程序明显简化;三是办理时限变短了。各单位对简单的事项即来即办,复杂的事项由原来的3天缩短为当日办结、7天的缩短为5天内办结、20天的缩短为7天内办结;四是集中服务平台变大了。我县投资近3000万元建成了一个集效能监察、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14个部门中心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大楼。34家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在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
干部职工会上,副主任传达了全县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组织全办干部学习领会了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等领导的重要讲话,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
开发办主任汪泉华同志提出,县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的召开,为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县委副书记刘毅力的讲话,深入浅出、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为今后一段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要进行认真的宣传贯彻,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会议要求上来,以新的风貌、新的作风、新的姿态、努力开拓我办的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经济建设和农业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办继续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坚持在办领导下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位。通过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增强反腐倡廉工作责任性,为促进我办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和坚实基础。
三、强化宣传,努力做好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
我办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纳入全办宣教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使整个党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有了新的增强。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在机关大楼悬挂宣传条幅。
四、狠抓干部作风,认真开展“大走访”活动。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起,建立实施“下访寻问题,下村解难题”长效机制。强化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特别是提高纪检干部水平,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着力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管理权力的运行,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我办结合“三个走遍”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进村入户了村情社情,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同群众座谈,同干部谈心,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
五、创新发展惩防体系,加大惩治力度。
构建惩防体系框架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责任,进一步优化办案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全方位拓展案源渠道。除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外,还要求增强办案意识,拓宽办案思路,主动挖掘线索。
一、领导重视,建立制度,确保了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十分重视,分管领导认真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和协调酒类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抓?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识。使《条例》和《办法》真正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有效的落实。一是举办二期酒类培训班,参加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县酒类批发商、宾馆、酒店、商场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别是对新办酒类批发证的批发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辅导。切实增强了批发商的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大力宣传“酒法”,确定3月份为“酒法”宣传活动月。悬挂40幅宣传横幅;出动了宣传车,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3.15”开展了假冒伪劣酒品的展示和酒类常识咨询活动,销毁了价值2万多元的假冒伪劣酒品。
三、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规范酒类经营。一是做好酒类批发企业的办证换证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来,我们对全县所有酒类批发企业进行换证办证。根据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我们对全县所有申办酒类批发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其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办理批发证的,给予办理。对条件不成熟的,责令整改,符合条件后再给予办理。二是完善酒类零售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及时备案登记。
四、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对《随附单》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把好流通渠道关。今年出台了《关于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填制、使用行为,建立健全的酒类流通台帐管理制度,确保酒品单货相符,单货同行,真实地反映酒类购销动态。把《随附单》的使用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和我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规定凡是上架销售的酒品必须有《随附单》。确保市场上酒类商品经营的合法和来源的真实,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净化酒类经营市场。全年以市场检查为主,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一是严把酒类准入关。始终坚持“门打开、关把严”,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酒类酒品,严格审查其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证件齐全的备案后,方可进入我县酒类市场销售。对没有准入的酒类商品,一经查处,责令立即下停止销售;对“三无”产品禁止上市场销售。二是严查市场流通。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对查出贷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齐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销售。全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和“啤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执法检查,制定好执法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作有条不絮,方法恰当,效果好。共查处了假冒伪劣酒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份。三是严厉整治散装酒类市场,开展了散装酒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散装酒市场清查,规定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禁止流通销售散装酒。对“三无”产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强酒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增强酒管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素质。通过参加省市举办的酒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实现了酒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质量及形象。二是加强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及诚信培训,提高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形象。
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酒类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营酒类不用办证。
2、散装酒,加工配制酒难以监管。
3、部分农村酒类经营户对《随附单》的制度的执行较差,未主动能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印章的《随附单》,没有实行台帐登记。
4、酒类市场流通领域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现象。
年酒管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酒类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以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规范《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把好流通渠道关。
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矛盾多、情况复杂多变、难度大。在城市规划监察工作过程中,它往往涉及到群众及开发商的切身利益,一些群众难理解,对抗情绪严重,对抗阻挠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就算他们明明知道自己的错误,但为维护自身的利益,阻挠执法,城市规划监察困境重重。但同时反映了我们的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调研,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大胆拓开思路,创新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现就如何开拓新的城市规划监察工作思路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立足实际,妥善处理好五种关系
城市规划监察执法,是在处动部分群众利益的情况下开展的工作,在工作中,必须对以下五种关系有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这几种关系。
1、公众与个人利益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具有同一性,是一致的。公共利益得到有力的维护和保障,是个人利益获得实现的基础。个人利益若得不到保障和满足,亦会危及公共利益的实现。在城市规划监察管理中,强调公共利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他利益的存在及其合理性。因为当个人基本利益和角色利益得不到保障和满足时,公共利益不仅难以实现,甚至会因个人寻求失常利益而蒙受巨大损失。因此在工作中应该妥善处理好公众与个人利益的关系。
2、眼前与长远利益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是人们正确处理人与人、自然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关系的一对范畴。在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中,拆除违章建筑,其实就是一种眼前利益与长利益的关系。工作中既要着眼于眼前利益,又要考虑长远,有矛盾时,眼前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作为工作人员,严格监察执法工作,考虑的是整个城市的发展,而部分被触动利益的群众,看到的只是眼前,这需要耐心细致的工作,同时需要增强监察工作的坚定性。
3、局部与整体利益关系。部分都是整体的部分,局部的功能、作用及发挥都必须依赖与整体的联系。任何一个整体都是由部分组成,是各组成部分的有机统一体。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中,必须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同时还要考虑到局部,承认局部的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重要作用,只有将在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立足整体、统筹兼顾,这样才能不断促进声城市更好的发展。
4、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无论什么工作,都是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结合,才能确保工作效果。原则性与灵活性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灵活处理。规划监察工作中,面对的情况复杂,不是既定的方法能处理的好的,需要每个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只要不直违背原则,灵活处理,有效推动规划监察工作。
5、行政性与技术性关系。行政性与技术性,看是一个无关紧要,或者说不相干的两个层面的关系,实则不然。行政是对该项工作的统领,技术是对该工作的具体操作,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规划监察工作既需要行政的统领,与需要具体的灵活操作,但必须确保工作效果。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行统领的度,与操作的可行,以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工作理念,抓住关键促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监察工作理念也必须与时俱进,以新的思路创新发展,抓住工作关键点,促进城市规划监察工作全面发展,以此推动城市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
1、坚持科学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监察理念。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最终目的也是服务人民。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围绕的是人,必须尽可能地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给规划执法工作提出了“人性化管理”的新要求。城市中违法建设,属于故意建造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毕竟还是极少数。这要求我们该采取一些更具有人性化的管理方法,有效防止违法建设的产生。比如在在规划编制的制定中,要力求更科学合理;在在规划审批时,要更多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使建筑的使用功能更合理和更人性化。
2、坚持规划监察管理体系创新,努力营造规划监察齐抓共管局面。要真正从根源上避免违法建设的出现,必须在创新规划监察管理体系方面下功夫,关键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单靠规划监察执法队伍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真正动员各级政府、社区组织及各单位和市民积极主动配合参与规划监察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宣传手段加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向外公布和宣传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的情况,让市民加深对城市的规划情况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规划监察管理。二是要主动贴近人民群众,认真做好服务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是城市文明窗口的管理者,更是人民群众贴心的服务员。
一、我市招投标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我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经过近年来的多方努力和实践探索,已初步走上了管理比较严格、运作比较规范、落实效果较好、招投标市场发育整体平稳健康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制度,把好招投标方案审批关
一是坚持审批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坚持审批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审签;二是坚持对一些小项目,在申报项目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时一并申报招投标实施方案,将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可研报告一次审查批准,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强化项目服务;三是对于大中型项目,先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待具备招标条件后,另行报批招标实施方案;四是坚持规范的审批流程。
(二)强化招标程序,实行全程监督
一是指导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方案,都指导成立由项目县区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牵头,发改、监察、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支持和监督项目法人组织招标,对招标中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研究解决;二是认真核准招标公告申报表。对招标公告详细审核盖章后,由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新闻媒体上;三是参与开标、评标过程监督。对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四是坚持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实行3日以上的公示制度,以保证充足的社会监督时效;五是坚持后审制度。对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5日内,要求将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专家来源、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细则、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情况报发改部门备案,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后审作用。
(三)全面检查和重点稽察相结合
多年来,我们会同监察、财政、审计、规划等部门每年组织两次以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的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将项目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以期从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完善提高。同时,市重点项目稽察办每年对全市国债重点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性项目,有计划的进行重点稽察或专项稽察。几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市公路交通、公检法司、文教卫生、农林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等二百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稽察,对规范项目招投标活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也收到了显着的效果。
(四)积极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对招投标问题的监督,是依法管理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运行的有效手段。对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群众举报的问题,我们随接随查,主动出击,做到件件答复,决不拖延推诿,以求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和影响。近年来,我们先后对法门寺合十舍利塔、交通战备公路、城市供水管网、疾控中心等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为保障招投标法规的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在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招投标过程和监管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监管体制不统一,法规制度不健全
目前的招标监管体制,可以说是一种以部门分散监管为主,综合监督为辅的体制,即:分别由水利、交通、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以及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这种部门分散监管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招投标监管中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同体监督,监督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并存,造成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无序的局面。另外,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如部门法规及各种配套政策之间相互掣肘,对于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配套规定只讲了“不准”,而没有讲违反了怎么办,致使对一些钻政策漏洞的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二)规避招标,逃避监管
主要方式有:一是把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将其变为邀请招标。二是肢解工程,化整为零。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分割成几个独立的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金额均在招标要求的规模标准以下,从而达到规避招标的目的。三是部分招标,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四是一些业主单位为了私利,把应当招投标的项目直接交给自己所属的单位完成。
(三)参与招投标的主体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首先,有些业主行为不规范。一些业主除了采取各种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外,有的还在招标过程中向管理单位、中介机构、投标企业乱提条件;有的在招标中与投标人存在着利益的交换,与投标人、机构相互串通,制定带有倾向性的、不合理的评标办法,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甚至搞阴阳合同,严重扰乱了招标市场秩序。其次,部分中介机构行为不端。一些中介机构不中立、不公正,拿谁的钱为谁说话。有的招标机构为了取得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弄虚作假,甚至帮助业主出谋划策钻法律空子;有的招标机构则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破坏了招标的公平性。再次,一些投标企业存有违规行为。投标中有时出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的情况,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串标、借机抬高或压低标价,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投标企业中标后,违法分包、转包的现象也比较多见。
(四)权力干预市场,地方保护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在实际招投标运行中,一些有着这样或那样特殊权力的部门,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凭借其职权,向投资人“推荐”开发商,或是向承揽工程企业“推荐”分包队伍,干预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有的项目业主不按规定招标公告、控制信息的范围、随意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限;有些地区或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企业中标,违法设置投标许可,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越权指定招标公告媒体、限制招标公告范围和地点、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排斥外地或外系统的投标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规。
(五)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招投标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入手,进一步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
(一)理顺招投标监督体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多部门监管的格局,客观上造成了当前监督缺位、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状况,因此,需要对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清各监督主体的相互关系,把握好监督主体的角色定位,合理划分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明确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适应新形势的工程招投标监管体制。要整合各种监督力量,健全监管机构。建议成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招投标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各监管部门要在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管工作,形成自上而下、不同层次的监督,明确责任,理清角色定位。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应定位于对每项招投标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上报监管情况,及时纠正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尽快实现招投标执行机构与监管部门人员分离、机构分设、资金脱钩,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使招投标活动及其监管更加规范
面对当前我国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其监管制度不系统,不严密的状况,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系列法规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招投标文件编制办法、投标人资料审查办法、评标委员会组成办法、评标定标办法、合同履行的监管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操作规程;建立实施招投标师职业水平考评制度和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制度,为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招投标机构以及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供切实的行为规范,使重大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合同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堵塞程序上的漏洞,减少随意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程序监督,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网络
一是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程序不规范,就难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公正性。作为监督主体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招标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公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具体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二是对招投标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把招投标活动置于招投标监管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多重监督之下。三是形成严密的招投标监督网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主动牵头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强化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项目稽擦作用。同时还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监督的作用,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社会中选聘招投标监督员;发挥行业协会的资信认定、自律功能等等,形成监督网络,把招投标工作置于严密的监督网络之中,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四)改进评标办法,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
借鉴先进经验,在工程项目总承包中继续推行投标报价竞争的招投标方式,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促使业主在招标前做好市场调查,掌握各种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做好成本核算,防止中标价过大偏离成本价。在评标定标中,采用商务标和技术标分离,不设固定标底以及明标暗评的办法。招标人如编制有标底的,其标底既不能作为决定中标的直接依据,也不能作为决定废标的直接依据,只能依法作为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和分析中标价是否合理等情况的参考。通过改进评标方法,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杜绝暗箱操作,防止泄露标底,遏制编制标书及评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年四季度,__*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镇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再将第四季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纯洁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纪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工作中坚持以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在岗位作奉献、发展上水平,推动创造争优活动中不断做出新的成绩。结合周一“机关干部上讲台”活动的开展,集中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坚持让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争做引领发展的带头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示范者,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思想纯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纯洁,使党的纪律更加严明,保持组织纯洁,使执政基础更加牢固,让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力投身于“有机农业镇、生态旅游镇、和谐新城镇”建设。
二、信息宣传工作情况
坚持每月上报镇纪委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个月工作动态,做到及时、准确。结合镇纪委工作重点,认真撰写信息稿件,四季度重点对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在人民网、淄博时空、博山政务网、博山新闻网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我镇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有:__*村、__学校、__*中心卫生院长等三个。按照区纪委要求,三个单位基本实现廉政警句上墙、文件材料入档、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并顺利过区纪委初检。目前,__*村正在筹建“廉政文化宣传”一条街,街道已确定,下一步将对街道两侧实施粉刷美化,实现廉政警句上墙,全力打造廉政文化新亮点。
四、政见行风和百名中层干部大家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区纪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精心组织参加全区百名干部大家评活动,确定镇民政办、司法所、计生办、劳动保障中心和安监站等五个部门参加活动,并及时参加全区百名干部大家评报告会,进一步学习先进经验,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年四季度,__*镇纪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距离区纪委的要求还有距离,与派出三组各兄弟单位间还有差距。今后工作中, 我们将继续发挥廉洁务实、顽强进取的工作精神,努力推进镇纪委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