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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个人论文范文

时间:2022-03-30 08: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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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个人论文

第1篇

个人人制度引进我国已有10多年时间,这一制度的引进,改变了中国寿险业发展的历史。到2003年底,全国寿险人已达120多万人,寿险保费收入1636亿元,占整个寿险行业总保费的63.2%,可以说个人人制度给中国寿险业带来了腾飞的翅膀。

一、个人人制度的优势

个人人制度与我国寿险业原来的员工直销制度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面向社会,广纳贤才

在寿险员工直销年代,寿险公司进人非常难,要先有了保费才能进人(如增加150万保费才能进1个人);而且平均主义、大锅饭盛行,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个人人制度下,没有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不会因为人多而加重公司负担。因此,各寿险公司可以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人,广泛吸收一大批销售人才,使寿险公司迅速聚集起大发展所必须的人力资源,为寿险公司注入了活力,促进了寿险业的蓬勃发展。

(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

类似计件工资的佣金制真正实现了我们多年以来一直追求,按保费额比例获取佣金,使业务人员通过辛勤劳动获得收入,收人多少由自己作主,下不保底,上不封顶,多劳真正实现了多得,佣金制比原来的低额固定工资和手续费有着不可抵抗的诱惑力,极大地调动了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寿险事业的高速发展。因此,短短几年,寿险业发展很快,超过并远远地把产险抛在了后头。

(三)控制成本,经营稳定

员工直销和法人机构,经营成本都很难控制。员工展业中的公关费用和法人机构费用由于各家公司的市场竞争,成本开支很难控制,特别是在市场不太规范的情况下,这些销售方式造成了经营成本的节节攀升和经营上的不稳定。个人人的佣金制度,按险种规定好佣金和费用的比例,使公司较好地控制了经营成本,保持了经营上的稳定性。

(四)便于扩张,抢占市场

个人人营销制度,不受原寿险公司人事制度的用人指标和薪酬制度的制约,而是根据市场需要,招收业务人员,在中国这样潜力巨大的初级寿险市场,个人人营销制度,是最佳的制度选择。10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各家寿险公司几年内迅速扩张,占领市场,主要得益于个人人营销制度,像中国人寿几年内人数量达到了65万人,保费收入达1600多亿元,进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8强。中国寿险业的快速发展,人的营销制度作用是功不可没的。

二、个人人制度的缺陷

(一)制度难以产生归宿感

在个人人制度下,营销员和保险公司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关系,也就是伙伴关系。保险公司对业务员的管理实质上是业务管理,业务员刚进入寿险公司工作,不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只知道自己在保险公司工作,通过承揽业务,得到了报酬。几年以后,发现自己并没有进入保险公司这个“圈子”,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是一种公司和社会都无法定位的“边缘人”,他们的后顾之忧“养老医疗”没人管理,尽管他们通过自己努力,收入丰厚,但是他们没有正式员工的那种感觉,“局外人”的失落感油然而生。因此,不少人开始寻求新的寄托和满足,于是人才流失,业绩下滑开始出现。10多年来,应聘到寿险公司的人才不少,但是从寿险公司走出去的人才也不计其数。留不住人才,这是个险营销队伍的管理者们共同的感受,于是提出了“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这些招数虽然起到一些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留住人才的问题。

(二)佣金制度诱发各种短期行为

现行的佣金制度,各公司一般都采取第1年最高,第2年到第5年逐年减少,有些险种3年到5年就没有佣金了。前期的高佣金,在极大地调动业务员积极性的同时,其负面作用也开始出现。一是各险种前期佣金都较高,业务员把前期业务作为追求目标,采取一切技巧以促成签单,由于续期业务佣金很少或者没有,导致后续服务不到位,客户找不到业务员,埋怨甚多。二是由于个别业务员的短期行为,采取误导、骗保、承保劣质业务等手法拉业务,造成保险公司效益下降,官司不断。三是采取回佣来承揽业务,严重影响业务员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公司的形象。

(三)流动率高,营销队伍难巩固

高流动率,也许是个人人营销制度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一些人不适应寿险营销工作而自然淘汰,这是比较正常的,但有不少干得较好的人甚至不少精英也离开这个行业,营销队伍的一般留存率不足30%,甚至有些单位工作五、六年的业务员少之又少。某单位业务员编号2万多人,但留存人数仅4000多人,留存率只有百分之十几。这样高的脱落率使寿险公司白花了大量培训育成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营销队伍建设仍没有大发展。因此,各公司主管营销的领导频频调换,营销主管疲于奔命,不断地增员、培训、育成,但还是难以形成一个稳定的营销团队。

(四)不同的价值取向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

在现行的个人人制度下,公司追求的是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业务员追求的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经营好坏业务员并不关心,尽管公司一直宣导爱司、敬业、奉献,可是各种道德风险仍时有发生。有些业务员为客户投保时,想方设法帮助客户隐瞒病情或重要应告知情况,有些与客户勾结诈骗公司,一些业务员离开公司之前顺手牵羊把客户的保费带走。当然,我们不能把一切道德风险都归咎于人制度,但是这一制度本身的特点就是你拿来保费,我付你佣金,业务员与公司的价值取向不同,而且业务员又很难把作为一种职业,作为一种事业,“临时工”的意识对道德风险的产生是一种催化剂。

(五)信用缺失,制约着寿险业的发展

目前的个人人制度,使人很难把寿险营销作为一种职业。短期的思想意识,决定着短期的行为。由于业务员短期行为引起的误导、骗保、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现象,给寿险业诚信带来了不良影响,某种程度上也制约着寿险公司的发展。各公司大量收到业务员不诚信、服务不到位的申诉,反映了客户的心声,也必然影响到寿险公司的声誉和发展。

三、个人人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个人人制度的重大作用不可否定,但是这一制度在与中国寿险业结合中,对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及制度本身的缺陷也必须高度重视,要谨慎地进行改革与创新。业界围绕个人人制度的讨论不少,意见各有异同。应从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一)完善个人人制度

人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它能有效地控制经营成本,有效地调动业务员的积极性,使寿险公司得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推动寿险业的高速发展。把个人人完全转为现行的员工制度,或者转为公司制都不可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搞不好还可能增加成本,制约寿险业的发展。因此,应该在维护个人人制度合理内涵的基础上加以完善。现行的人管理制度,缺少对人的养老医疗保障,解决这一问题有几种方法:一是对达到转正条件(一定标准)的人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从佣金中支付)。二是保险公司为业务员专门设计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以解决个人人的后顾之忧。三是一些业务员原单位已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的标准把应缴的保费发给个人。

(二)建立新型的营销员合同制

个人人业绩突出,达到一定的级别和年限,经考核合格可以转为公司的营销人员(合同制员工)。这类员工除了办理社会保险外,还给予一定标准的底薪(相对固定),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佣金的形式支付,社会保险费、底薪、绩效工资总额仍要控制在险种佣金比例范围)。这类员工同时享受公司在编员工其他待遇(如提拔、休假等)。这样既解决营销人员的归属感问题,又解决了因员工的增加,公司不堪重负的问题,同时还能解决营销人员继续保持个人人那种积极性和活力、减少人承担的高税赋问题。

(三)佣金制度的改革

各公司现行的佣金制度都是前几年较高,以后逐步减少或没有,这样对开拓市场有利,但对售后服务、对业务队伍的巩固和合理避税都不利。应改为第1年较高,以后改为年平均佣金,这样既没有削弱业务员开拓市场的积极性,又能对改善服务、巩固队伍、减少纳税金额等起到较好的作用。佣金的确定还应考虑业务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支出。

(四)建立员工制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从个人人转为公司员工制营销人员后,应建立一套类似人管理办法的“营销人员管理办法”。这套办法应包含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职务考核晋升办法;二是职称的考核晋升办法;三是绩效考核办法;四是奖金福利标准;五是保险保障标准;六是末位淘汰制度。就是要建立一个新的员工管理制度,这种新制度的特点是:1.职务能升能降;2.薪酬有固定和活动两部分(活动部分要大);3.福利和职效挂钩;4.考核标准科学规范;5.经营成本可控性强。做到使营销员既与在编员工一样有归属感,又要像人一样有活力。

(五)建立科学的风险防范制度

个人人制度和营销员工制度,都要面对一个人数巨大的社会群体,风险防范的压力都会很大,控制不好,可能危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防范系统,其内容包括:一是业务人员历史档案资料;二是担保人的有关资料及担保证明文件;三是考核资料;四是客户投诉资料;五是违规行为的处理资料;六是信用评价资料等。对业务不正常、投诉多及有劣迹或不良表现的人员要建立黑名单进行内控。建立各级营销主管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备的单证管理、保费管理与现金管理制度和不按时缴费客户的回访制度,完善银行、邮政代收保费与代付赔款制度及监控制度。

第2篇

(一)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把关教师质量的重要屏障

从世界各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来看,最初大都经历过师范院校毕业生自然认证教师资格的阶段,这种认证方式保证了教师队伍的基本质量,所有的教师都经过规定时间的专业学习与培训才具备教师资格。随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学历认证为标准的认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教师资格认证的发展需求,通过统一考试来获得教师资格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这一措施有效地促进了教师教育的规范和教师教育质量的提升。不论是早期的学历认证,还是现行的考试认证,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把关教师质量的重要屏障。

(二)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教师成为专门的职业,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如何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不仅涉及到职前教师教育质量,更关系到如何设置有效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教师教育的质量。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不仅是衡量教师是否合格,是否能够进入相应的教育机构去担任教师工作的重要途径,而且从世界范围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来看,随着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分类的逐步细化,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逐步成为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保障。

(三)实施资格认证制度是拓宽教师来源的重要途径

通过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教师工作不再仅局限于师范院校科班出身的学生,其他各行各业的申请者,只要通过规定时间的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的培训、学习,达到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确定的标准,就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进入相应的学校担任教师工作。这种模式极大地拓宽了教师的来源渠道,使得其他领域的专业人才有机会进入教师行业,教师行业的人员结构得到极大的调整,因此,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实施成为扩宽教师来源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包含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的,在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发展历史上,中小学教师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词语。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2〕因此,对于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分析要从整个教师行业的资格认证制度谈起。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历史

从教育工作被视为专门职业起,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就开始发展起来,建立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也成为国际趋势。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教师法》,其中第十条明确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规定。1.学历水平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资格标准按照《教师法》的规定,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可以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可以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等等。这一规定明确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主要标准是学历标准。在后续的文件中,逐步完善了教师资格认证的内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的要求成为资格认证的标准。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3〕。可见,虽然资格标准逐步完善起来,但是学历标准仍然是其中的主要衡量标准。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明确了教师资格认定的管理部门,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4〕。不仅如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最高级管理部门,还承担着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的审定工作。可以说,至此中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故有的学者认为:“自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实施以来,中国教师教育已经在逐步尝试建立基于标准的新型教师教育制度体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意味着一种基于教师市场准入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外部质量控制手段。”〔5〕

(二)中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的现状

从1993年《教师法》的颁布到2013年,在这20年期间,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其资格认证标准始终维持着学历标准认证的模式,即获得相应师范院校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通过申请直接获得教师资格,非师范院校毕业需要通过教育培训,参加考试才能获得教师资格的方式,但是在2013年,这种认证模式首次被打破了。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成为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资格标准正如有学者提到,教师资格证书是一种教师准入的外部质量控制手段,而“教师专业标准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则更着眼于从教师教育内部的制度建设来实施质量控制”〔6〕。2011年8月8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旨在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配套颁发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该文件中对于教师教育课程目标、课程设置以及相关学时、学分及实践内容的要求都为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提供了新的资格标准。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资格认证方式代替学历认证的模式2013年8月15日,教育部颁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虽然文件还只是试行阶段,在河北等10个省份试点,但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获得采取统一考试的形式,文件明确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7〕。可以说,该文件直接将教师资格制度的认证模式由申请、审批转变成为国家组织考试,统一标准衡量教师水平,颁发教师资格证。而且该考试倾向于强调能力、实践以及专业水准,虽然如何确定能力达标等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但我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方式无疑出现了历史性的革命,各级各类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已经失去自然获得教师资格的待遇,转而进入由考试统一衡量,这必将对教师教育质量提升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3.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成为保证教师队伍质量的重要措施在过去的20年中,中小学教师获得教师资格后,只有在持证人取得新的教师资格后才会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重新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如果不是存在欺骗获得教师资格,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可以终身持有的,不需要再重新认定的。但是,2013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教师资格采取定期注册的制度,同样正在试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该文件首次提出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对于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教师,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于注册是否合格,该文件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包括师德、教学能力、继续教育、身体健康等内容。对于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并且影响恶劣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注册。至此,我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特点

与所有中小学教师一样,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也伴随着整个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逐步发展,但是幼儿教师资格与其他中小学教师资格还存在一些差异,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独特之处

因为幼儿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幼儿教师不像其他中小学教师一样,只注重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方面的要求,幼儿教师需要多方面的知识与素养,教师分工也是极为细致的。1.幼儿园园长资格认证制度首先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分离出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因其角色分工有着明确的差异性,所以对于从事每一种工作的教师都应该有着明确的资格认定。园长作为管理幼儿园的主要责任人,其资格制度首先分离出来。1996年,教育部颁布《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对于幼儿园园长资格认证进行明确的规定。园长资格主要包括政治觉悟、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以及身体素质五个方面,这可以说是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一个进步。2.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等资格标准逐渐明晰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分工也应运而生。回顾幼儿教师资格发展的历史,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各个角色的任职资格要求的文件出台,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幼儿教育制度建设是相对超前的,那个阶段连续出台了《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重要文件,对于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也有所涉及。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了幼儿园中专任教师、保育员以及医务人员的资格及相关职责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是幼师毕业才能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该规程在2013年进行修订,修订版对很多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中对教师的职责要求更是与时代接轨,但是对于幼儿园教师资格没有更新的提法。对于幼儿园保育人员从原来的“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资格要求,调整为“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①。医务人员的资格标准是“医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医师资格;医士和护士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8〕。《征求意见稿》中调整为“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②,标准更高,规范性更强了。虽然幼儿园专任教师的资格没有更为具体的规定,但是通过1996年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2013年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的对比,可以看出对于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资格标准逐步明确起来。四、当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较之其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有其独特之处,资格标准、分类等都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当前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态势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自身发展进程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一)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尚未单独成体系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是包括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中的,幼儿教师职业与资格的特殊性无法在现有的资格认证体系中呈现。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的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对我们具有启示。例如,新加坡幼儿培育署(ECDA)根据早期教育从业者在教育机构中从事不同的工作来进行划分,具体分为六种幼儿教师资格,分别是:管理者(ChildCareCentreSupervisor)、教师组长或高级教师(Head/SeniorTeacher)、教师及语言教师(ChildCareTeacher/LanguageTeacher)、托儿所一年级的早期儿童的保教员(EarlyYearsEducater-ForNursery1Group2monthsto3yearsold)、婴儿的保教员(EarlyYearsEducater-ForInfantGroup2monthsto18monthsold)、幼儿园的预备教师及托儿所的保教员助理(Pre-EducatorforKindergar-ton/EducareforNursery)③。这种独立成体系的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无疑具有多方面的优势。我国学者也对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所属的体系问题提出了质疑。如,有学者提出:“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制定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手中,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尚未脱胎于教师资格制度,因而,其制度制定者的制度规避问题实质上归属于教师资格制度制定者的问题。”〔9〕所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需要独立的、完善的体系。

(二)低学历的资格标准要求落后于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

按照《教师法》规定,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这项规定奠定了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的学历标准是中专层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师资学历水平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仍然维持着这一学历水平。所以,有学者提出:“从我国幼儿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状况来看,现有幼儿教师资格的规定已暴露出诸多与经济教育发展不相适应、与幼儿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师教育理念不相适应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中师起点的学历要求过低。”〔10〕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幼儿教师培养的总体情况而言,应确定合理的学历标准,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准。

(三)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尚未与资格认证制度衔接

针对幼儿教育发展对于师资水平提升的要求,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幼儿教师资格认证。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文件强调应该从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培养培训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应该在《专业标准》提到的三个方面、14个领域达标,这样才是一名合格教师,可以说这个文件是当前幼儿教师培养培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的重要文件,但是该标准还没有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相互衔接。所以,有学者提出,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的“研制和完善要以《专业标准》为基本依据,并应充分考虑标准的科学性,要细化、有具体的描述,要容易理解并具有可操作性,此外资格认定标准要及时进行立、改、废等”〔11〕。可见,我国在研究、制定标准时已经考虑到资格标准的同步修订问题,但是鉴于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是属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的体系之内,衔接的问题尚未解决。

(四)幼儿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分类不完善

第3篇

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档案的所有权可视为财产所有权归所属企业所有,而企业将档案寄存在档案馆的行为只能算是暂时存放,档案馆作为保管方有时不得不接受企业提出的特殊要求,例如要求专柜存放,并将档案柜钥匙交由企业保管等,如果一味的应允这些要求,企业一一效仿,那么档案馆就只能仅仅成为一个仓储机构了。所以档案馆在对档案进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相应原则,对档案进行编目、整理、加工及是否有权鉴定与销毁档案,从而为社会提供有用的信息,体现档案馆的功能,这是眼下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国企在产权变动和资产变动期间,在对国企档案进行整理、鉴定、移交等工作中所用到的费用由接受单位进行支付,需向地方国家档案馆寄存档案的费用则由原企业进行费用支付。破产企业则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寄存档案费用。但档案相关费用的计算仍然没有确切的方法和标准,这也是我国国企改制后面临困难问题。

二、解决国有企业人事档案存在问题的对策

为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隐患与难题,应积极选择相应的对策实施。1.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破产、倒闭企业的档案根据产权变化的方式不同,应该进行不用方式的处置,对一些没有去处的档案,必须要按照要求移交到档案馆;一些企业转为私营或者变为合资、出售中外台资的企业档案也应该及时的移交到档案馆保管,防止档案的丢失。严格按照进馆要求,对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移交时必须保证其完整性,仔细做好分门别类工作,装订上架后标签清楚。对移交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根据移交清册,逐卷清点,防止企业别有用心地为图永久保存而寄存不重要的闲杂档案,有效的提高档案馆管理档案质量。2.允许连续性的企业档案进寄存对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租赁经营、出售产权、负资产转让、兼并形式产生的资产与产权变动,企业会有一定的连续性,这时档案应该以保存在改制后企业为主。除非受保管条件的限制,或者由其它一时难以克服的客观因素影响,将可能导致档案损害的,可以移送档案馆暂时寄存。3.对寄存档案要加以选择,充分利用档案馆有限的库容量对企业要求寄存的各类档案,档案馆工作人员必须适当地对其信息内容稍作了解,以判断是否值得和可以入馆保存。改制国有企业必须尊重档案工作,自觉遵守档案转交制度,切勿使档案馆成为一个仅仅用来堆放纸张的场地,从而避免日后出现库满为患的现象。

三、结束语

第4篇

旅游行业对旅游人才培养的定位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旅行社要求旅游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强的外部联系、计算调节以及营销策划的能力,还应该掌握时展所要求的电子商务、虚拟导游以及旅游咨询等业务能力;第二,景区需要大量的经过中高等级专业培训和学习的导游员、解说员和旅游策划人员;第三,与传统的旅游酒店服务人员相比,社会对旅游酒店的管理人才的要求向综合化转型,他们必须具备服务、管理、外语、人际交往等综合服务能力。传统的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所存在的弊端制约着旅游管理专业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推进校企合作,加强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是满足旅游行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旅游专业人才要求的关键。

2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有效策略

2.1专业对接产业,突出专业特色加强旅游行业岗位人才需求预测,切实做好旅游管理专业的市场调研,深入行业、企业,掌握行业、产业的发展动态以及旅游服务和管理岗位对旅游专业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实现旅游管理专业建设与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对接。旅游行业人才的培养与行业发展之间关系紧密,旅游管理专业的办学理念强调专业教育以促进学生就业为指导,教学工作以行业的需求为出发点,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满足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职业院校不仅要注重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还应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学模式的改革要突显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教育理念的特色,课程安排要与职业岗位要求紧密相连,旅游人才的培养应该坚持“特色”、“精致”、“精品”的原则,突出旅游专业特色。

2.2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制订严格课程标准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要认真分析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及旅游行业用人岗位能力的构成,按“实际、实用、实践、实效”的原则,制订严格课程标准,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优化调整课程结构,重构课程内容。课程标准以旅游职业标准为基础,以市场对旅游人才的需求方向为准,开发具有旅游专业特色的专业课程;通过职业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融合,根据旅游职业资格的鉴定标准,针对旅游行业发展的个性需求,开发出符合旅游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职业素养、企业岗位培训等课程;根据旅游行业的职业岗位群的实际,以空间教学常态化为推手,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与旅游行业发展和用人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2.3深化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实行校企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育人的作用,是改革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举措。旅游企业将自己所需人才的培养触角延伸到职业院校,而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以企业的生产实际来引领教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共同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共同考核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深化订单培养的内涵、共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与创新等实现双方“共赢”;职业院校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利用假期安排教师下企业进行专业实践,聘请旅游行业的资深管理人员进行来校专题讲座,或参与教学工作,不仅可以优化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师团队,还可以加强实践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2.4推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推进“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教师在进行理论教学时,进行职业性情景教学,实现“教、学、做”合一,学生将在旅游企业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带回学校请求教师的帮助;在实际的岗位操作中,教师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相结合,促进学生专业动手能力的全面提高。

2.5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职业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效果最终体现于旅游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职业院校要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来加以保障。要组织旅游行业专家与院校合作开发完善旅游管理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学生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要依托旅游管理部门、企业开展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完善自我监控机制,建立旅游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要认真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完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结束语

第5篇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论文 缩小贫富差距论文 个人所得税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 

一个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除了有快速健康的经济增长还应有合理的贫富差距。贫富差距所导致的两极化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社会进步带来诸多负面因素。2010年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为0.61,2012年的基尼系数为0.474。相比较日本和韩国的0.26,美国的0.4,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并且以每年0.01的速度增长。我国的贫富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大。 

根据2006年—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相关网站资料整理可以了解,2008年到2012年五年间,我国城镇和农村的人均收入比值一致保持在3.1倍以上。在1995年国际劳工标准处理有关劳工问题的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统计的城乡收入比值中超过2的三个国家中就有中国。然而,2007年这个比值已经到了3.33。经济条件相同会增大农村居民生活压力。 

2.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纵观2008到2012年的数据,东部和中部城镇居民的可以支配收入比值在1.46左右,东部和西部的城镇可支配收入在1.47上下波动;东部与中部农村可支配收入比值在1.48左右,东部与西部的农村可支配收入比值偏高在1.85左右;2012年中部,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9%,67%,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3%,51.4%;从对比数据可以看出中部西部与东部区域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差距,并且区域间的差距没有下降的趋势。 

二、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个人能所得税作为我国主要的财政收入,通过无偿支出功能起到调节和安全控制的作用,调节贫富不均和缓解收入差距。我国现行的征税模式是分类征收制,分类征收制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征收率。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行的缴纳模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者的综合纳税能力,同国外相对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模式还比较欠缺人性化,不能较好的而实现公平税负,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也非常的而有限,而且还容易造成税收的流失。不能起到调节贫富差距,没能当好调节器与安全阀。根据统计数据可以知道,税收实际征收额是征收流失额的1/5到1/2,进一步的拉大了贫富差距。面对对贫富分配不均的社会现状,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也需要进行改革更好的起到调节器与安全阀的作用。 

三、优化个人所得税以缩小贫富差距的研究 

(一)针对起征点应该详细的分别征订 

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调整后由原来的2000调整到3500,尽管起征点调整了,但是贫富差距的问题没能得到缓和。不同地区的起征点一致提高反而会扩大居民人居收入的差距。相关数据分析,2014年的数据得知北京、上海、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了4万,但是甘肃,西藏,新疆,青海这些城市还未达到平均值。因此应该适当的根据不同的地区设置不同的纳税起征点,具体的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该地区的起征点。对于上海,北京,广东,福建等这些东部高收入城市来试试,应该适当的调低他们的个税征税的起征点;相对于甘肃、新疆、西藏,湖北,河南,湖南等中部与西部收入偏低的城市来说应该根据自身的经济收入情况适当的调高个税起征点,提高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对缩小区域间的贫富差距起到可观的效果。 

城镇与农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较大,为减少农村人民的负担,缩减农村与城镇间的贫富差距,应调节城镇与农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征点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各有不同,根据表一来看农村的纯收入明显低于城镇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起征点相同并不能够缩减农村与城镇居民的贫富差距。因此我认为针对农村和城镇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起征点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的地方在各地区起征点不同的前提下,农村的起征点应该低于城镇的个税起征点。 

(二)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模式的有关建议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在在征收管理方面十分的简便,但是随着人们的收入逐步的提高,人民收入趋于多样化的发展,分类征收模式难以体现纳说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完全涵盖纳税范围,充分的发挥调节分配的作用,缩减贫富差距;地区间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居民纳税的能力有所差异,目前的扣费标准没有体现差异,全国统一的扣费标准缺乏科学性易导致税收的流失。因此应该有范围的有控制的扩大个人所得税的界限,灵活的规划费用扣除,杜绝流失。应合理科学的确定扣除项目和扣除额度,维持居民正常住行的费用应该据实扣除,一个家庭抚养未成年人成年以前的教育费应根据相关比例扣除;对于用于基本医疗的应确定扣除额度,针对不同地区的扣除额度应该有所不同。 

第6篇

论文摘要:世纪之交的

海德格尔说过:“人不是存在者的主宰,人是存在者的牧人。”应该说,刘庆邦是把对 自然 生态被严重破坏的罪过归之于宋长玉等人竭泽而渔式的毁灭性开发,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是无情的。 经济 的 发展 不能成为破坏环境的借口,这应该成为人类的共识。 现代 科学 技术和工具理性的高度发达,必然导致人类生产力的提高和改造自然能力的增强,科技理性和科技神话在创造大量物质文明的同时,也破坏了人类赖以存活的自然环境。人类必须在与自然危机四伏的关系中,重新思考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问题。恩格斯曾经指出:“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 规律 。”掌握了自然规律的人类,一定要更加自觉地按照自然规律文明地对待自然。因此,恩格斯同时也警告:“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美索布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竞因此成为荒芜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当前,随着生态问题的凸显,生态伦理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态伦理通常是指人类在进行与自然生态有关的活动中所形成的伦理关系及其调节原则。人类的自然生态活动反映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中又蕴藏着人与人的关系,表达出特定的伦理价值理念与价值关系。人类作为自然巨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自然生态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客观条件。因此,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给予道德关怀,从根本上说也是对人类自身的道德关怀。人类自然生态活动中一切涉及伦理性的方面构成了生态伦理的现实内容:合理指导自然生态活动,保护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对影响自然生态与生态平衡的重大活动进行科学决策以及人们保护自然生态与物种多样性的道德品质与道德责任等。生态伦理的核心是:为了人类的发展与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实现生态平衡。

对自然生态的忧思,使刘庆邦的《红煤》在展开主人公的人生故事的同时能够放眼具体环境和人的互动关系。人与自然的视角也使这部小说获得了一种大气,一种忧患意识。

三、拯救大地:以“树”为旗与“发展”批判

上个世纪80年代末,于坚写过、一首短诗:《阳光下的棕榈树》,诗中写棕榈的叶子——“那些绿色的手指”——“在抚摩大理石一样光滑的阳光”,“像朝圣者那样环绕它,靠近它”;紧接着,诗在“我”和棕榈、和阳光之间建立起密切的精神联系,并以此结束全诗:“修长的手指希腊式的手指/抚摩我/使我的灵魂像阳光一样上升。”在当今这个钢筋混凝土时代里,无论到哪个城市,都是鳞次栉比的高楼蛛网一般密集的大中小城市之问的高速公路和横空出世的开发区。楼房对大地的覆盖速度远远大于森林和草坪。顺城说,在他的诗中,城市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绿油汕的牧场和草原。 工业 化不是现代化进程中唯一的选择,速度和紧迫能取代诗意悠闲.电视目取代了人仰望星空,数字化和 网络 也同样无法取代人类对蓝天碧水和雁阵鹤群的凝望,依靠电脑合成技术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更不能让人倾听猛虎啸谷的赫赫神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