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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就业科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1-15 16:28:00

序论:在您撰写残联就业科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残联就业科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原则

创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以解决残疾人就业、从业为手段,逐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参与社会的能力;坚持基地以企业为载体,通过基地带农户、加工户的原则,大力发展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使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自食其力、脱贫致富;坚持残联扶持、企业奉献的原则和市场化运作方式,不断膨胀基地规模,发展壮大基地实力,扶持更多的残疾人脱贫致富。

二、基地类型

1、企业安置型。依靠现有的各类企业建立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残联给予政策扶持。

2、辐射带动型。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合同价回收产品等形式,吸纳农村残疾人从业,达到脱贫致富。

三、基地标准

1、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福利企业不含应达减免税比例的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从业不少于20户。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企业为基础,并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支持,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是容纳残疾人集体劳动生产的场所。

3、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指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基地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年人均收入能达到1万元以上。

6、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7、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市残联挂牌确认。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镇、街道根据建设扶贫基地的标准及要求,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做好规划方案。

2、各镇、街道残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调查论证后,认真填报《市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审批表》、《扶持残疾人从业脱贫项目可行性报告》,《创建基地计划书和协议书》及《市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计划书主要内容有:主要目标、保障措施、时间安排、执行计划负责人等(协议书样本附后),各镇、街道对基地初审核实后,于4月底前将以上报表报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于7月下旬组织力量,对基地建设情况,会同市财政部门实地进行审核,审定达标后,将所需扶持资金直接划拨到扶贫基地,确保专款专用。

五、基地的经营和管理

1、基地接受残联的指导和检查,由基地自主经营,全权管理,残联不提供担保,不负经济、民事等法律责任。

2、基地经营实行市场化运作,有条件的可在基地内部单列帐户,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3、基地不搞终身制,对照基地标准,合格的继续挂牌,不合格的给予摘牌处理。对于已建立的基地,具有发展潜力,并能按照基地标准,每年多安置残疾人不少于10人,可以作为巩固基地继续扶持。

4、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决定和调整帮扶残疾人从业项目,举办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班、帮扶协议样本、终止与残疾职工的用工合同等事项要及时报市残联认可备案,市残联将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以防止弄虚作假。

5、做好统计报表工作。每年11月10日前,镇、街道扶贫基地都要向市残联康复就业科如实填报《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状况统计表》(附后)和当年扶贫基地工作总结及下年度扶贫工作计划、措施、扶持残疾人脱贫目标。

六、基地检查验收标准

1、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0人,要与残疾人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安排残疾人从业要与残疾人签订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产品回收等协议,从业残疾人户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000元。

2、基地必须当年见效,残疾人工资当月兑现。基地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基地的日常工作,基地管理与服务制度上墙。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帐务清楚、劳动合同、帮扶协议、帮扶情况记录、残疾人就业、从业花名册及收入状况等资料齐全。

3、基地每年要组织一次对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计划按管理权限提前10天送市残联康复就业科。

七、扶持资金的标准及使用监督

新建和巩固基地按1-2万元资金进行扶持,扶持资金从市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市残联会同审计部门对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建设,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对扶贫基地的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2篇

1 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偏颇,社会重视度不够

目前社区居民以及一些政府人员、医护工作者、残疾人及家属等对社区康复的认识就是生理功能训练和补偿。而社区康复的真实内涵是:“依靠社区本身的人力资源,建设一个有社区领导、卫生人员、教育人员、民政人员、社团、残疾者本人及其家属亲友等参加的社区康复系统,在社区进行残疾的普查、预防和康复的工作。使分散在社区的残疾者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的目标”。社区康复强调人人享有康复,目标就是让残疾人全面康复,重返社会,它包含着从残疾普查、残疾的预防到医疗康复以及教育、职业、社会等多方面的康复。既要改善身心活动功能,也要努力解决上学、就业和家庭、社会生活适应等问题。只有在相关人员充分了解社区康复内涵后。才能在实践中构建切实可行的社区康复模式。如何尽快让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康复”,是推行全面康复的重要前提。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加强宣教工作,利用现代宣传手段。如多媒体、网络、有线电视、流动板报、墙报、标语、派发传单、精读本举办讲座学习班等形式增强各级部门、患者及社区其他人士的认识,主动参与、组织、支持、配合社区康复工作全方位开展。让各级政府、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管理、社会团体、群众机构、社会人士、学生、残疾家属等都能为残疾人康复、残疾人重返社会尽一份力量。

2 社区康复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社区康复是一个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工程。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在社区康复调查中,残疾人对康复需求主要为:(1)就医方面的需求:日常生活活动功能的恢复一手功能的恢复(穿衣、进食、个人卫生、洗漱、整容);步行能力的恢复;语言沟通能力的恢复。包括使用假肢、矫形器、轮椅、助听器及其他补偿性用品用具;心理一行为的调整适应,认知能力的改善。(2)上学受教育培训方面的需求(残疾儿童及青少年):上学或参加学龄前幼儿园、学习班。参加文化学习、技能学习等学习班或培训班。(3)就业或自谋生计方面的需求:就业咨询,接受职业培训学习和掌握一技之长的谋生本领;在社区安排就业。或得到支持个体经营,或在社区庇护车间工作等。(4)融入家庭、融入社会的需求:要求在家庭社会不受歧视。能与家人正常相处。(5)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的需求。根据以上需求。社区康复所需要人才为:专业的康复医学人才,康复医师(全科医生兼),康复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康复理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心理治疗师)中医师,康复护士,社会工作者,职业咨询师等。而目前我国多数(除全国少数试点区外)的社区康复技术人员是社区的全科医生或其他低层次的医护人员(农村)兼职承担,其中有部分经过短期康复培训。社区卫生医疗几乎没有物理治疗师,康复概念模糊。专业知识有限,康复治疗技术力量薄弱,服务水平低下,严重制约了社区康复发展。为适应社区康复迅速发展,社区卫生医疗应配置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解决急需的基层社区康复人员。一专指专业的康复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康复理疗师、作业治疗师、言语治疗师、心理治疗师、中医师);多能是指兼职(主要是协调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和职业咨询师,同时是培训员和宣传员,这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重点完成社区对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的康复治疗(与全科医师及护士共同完成),协调配合完成教育就业社会的全面康复。这将使社区康复治疗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并在延续机构康复治疗方面得到可持续发展,并能迅速构建“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

3 康复治疗技术的社区化

社区康复是在社区层次上(城市小区、街道、农村乡镇、村)开展的康复工作,向伤残人士、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残疾儿童提供“就地、就近、方便、实用、简易、低廉、有效”的康复服务。机构康复技术含量高,费用较昂贵,有些难于移动等,对社区适应性欠缺,与社区康复专家强调的分散化和大众化存在差距。如何把机构康复治疗技术按照社区的水平和需要加以简化和适用化,然后转输给社区康复工作人员,需要康复专业机构(综合医院)技术人员、社区康复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研究出更适合社区康复的治疗及评估康复器材,这将是社区康复突破性的发展。然而要完成这一浩大的工程。需要相应的政策,各政府部门协调以及资金作为后盾。

4 多渠道筹资,解决社区康复经费短缺

目前社区康复的社会化筹资渠道并未建立。国家财政拨款有限而且难以到位,大多残疾人家庭困难。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残疾人多,贫困户多。需要的康复经费相对也多,而地方财政基本上是一种“工资财政”,投入很少,社区康复长期处于“无源之水”的窘境。残联投入有限。民政教育卫生部门由于国家投入不足,对康复对象提供服务越多,无偿投入的就越多,这极大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致使社区康复工作缺乏有力的物质保证。那么市场经济环境下如何解决社区康复的经费,建立有效的筹资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已经势在必行。(1)争取加大政府财政对社区康复的专项经费的投人;(2)发动辖区群众机构支持,社会知名人士组织资助;(3)以依托社区服务的现有机构。以及社区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现有的基础设施,动员全社会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社区康复事业当中。开展助残、募捐等公益活动招募,鼓励大学生及义工志愿者帮助社区康复工作;(4)进行适当维持性的有偿康复服务,应加大社区康复治疗服务的医保范围,积极探索双向转诊及社区康复合理费用补偿机制,尽可能发挥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参与,只有保证一定的财力支持。才能促使社区康复稳定而持续地发展。

5 部门协调,努力构建适合国情的社区康复模式

社区康复组织管理是在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下,由各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下设的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卫生、民政、残联、教育、财政等各尽其责。以满足残疾人的根本需求作为工作宗旨和动力。具体的工作内容是:(1)卫生部门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完善基层卫生机构的康复服务

设施,为残疾人直接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培训人员,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康复知识和技能水平;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指导社区内的康复服务及残疾人开展自我康复训练:做好残疾预防工作。(2)民政部门负责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计划:提供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场所;制定优惠政策,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救助。(3)教育部门负责指导教育机构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发挥特殊教育机构作用,对社区进行技术指导。(4)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及落实社区康复各项工作的经费。建委部门负责社区无障碍通道设施的建设。(5)残联负责组织制定并协调实施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技术指导组,督导检查。统计汇总,推广经验,管理经费;组织康复需求调查;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档案: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建立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队伍: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指导残联康复机构建设;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自我康复意识。建设服务网络,提供康复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福利企事业单位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康复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3篇

(1)积极争取有关上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在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中突出“精品意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形成规模效应。

(2)目前,省和有些市均成立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简称“新促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有关新闻单位组成,实行单位会员制,接受残联、新闻工作者协会、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新促会”由残联分管理事长担任会长,有关新闻单位领导担任副会长,有关记者、编辑和残联宣传人员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是新促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通常设在残联宣文部门。我市可参照兄弟市做法,成立“*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针对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及发展状况,制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整理“新闻促进会”工作动态,分类进行指导。组织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开展对外交流、文化联谊等活动,密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与新闻宣传工作者之间的联系,研究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理论,交流宣传、采访、报道的经验,拓展途径,加强宣传力度,丰富报道内容,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网络,通过协调新闻单位动员、组织记者走近残疾人,深入残疾人各业务工作领域,了解残疾人事业,鼓励他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各自媒体的优势,深入采访、报道残疾人事业。

(4)残疾人工作者与公众新闻媒体记者、编辑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沟通、互相配合。

(5)协调组织新闻采访团(组)到基层进行专题采访,尽可能提供方便与条件,使记者能够深入了解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接触残疾人面临的热点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残疾人事业鼓与呼。

第4篇

(1)积极争取有关上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在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中突出“精品意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形成规模效应。

(2)目前,省和有些市均成立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简称“新促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有关新闻单位组成,实行单位会员制,接受残联、新闻工作者协会、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新促会”由残联分管理事长担任会长,有关新闻单位领导担任副会长,有关记者、编辑和残联宣传人员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是新促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通常设在残联宣文部门。我市可参照兄弟市做法,成立“*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针对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及发展状况,制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整理“新闻促进会”工作动态,分类进行指导。组织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开展对外交流、文化联谊等活动,密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与新闻宣传工作者之间的联系,研究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理论,交流宣传、采访、报道的经验,拓展途径,加强宣传力度,丰富报道内容,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网络,通过协调新闻单位动员、组织记者走近残疾人,深入残疾人各业务工作领域,了解残疾人事业,鼓励他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各自媒体的优势,深入采访、报道残疾人事业。

(4)残疾人工作者与公众新闻媒体记者、编辑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沟通、互相配合。

(5)协调组织新闻采访团(组)到基层进行专题采访,尽可能提供方便与条件,使记者能够深入了解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接触残疾人面临的热点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残疾人事业鼓与呼。

第5篇

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及早做好部署和安排,市残联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对助残日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区)紧扣今年助残日“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活动主题,尽早制订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好助残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残联领导重视残疾人文化事业,特组织了走访慰问。5月18日,市政府张敏副市长率领市教育局、市残联领导专程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调研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教学情况,慰问残疾孩子,参观了该校残疾学生的文化艺术创作作品展示,观看残疾孩子的文艺演出,与残疾学生共渡节日,并对特校进一步改善学生教育、生活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出了要求。5月16日上午,市残联杨关云副理事长率领市残联和东区残联相关同志,带着对残疾人的关爱,走访慰问了我市部分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者,详细了解了他们的生活状况,并送上慰问金,杨副理事长表扬他们坚强、乐观的人生观和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精神,并鼓励他们:残疾人曾多次在国际和国内一些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你们不畏自身躯体的缺陷,用艺术去探寻人生的欢乐,用艺术创作去抒发对生命的热爱、对未来的希望,令人敬佩。希望你们今后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县(区)和各乡镇残联也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把慰问金、慰问品送到残疾人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心中,深受社会和残疾人好评。

市、县(区)教育局、卫生局等相关领导走访慰问了残疾人家庭,奉献爱心,给予了残疾人及其家庭切实的帮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市住建局在助残日来临之际,强力推进助残工作落实,在旧城改造拆迁中,对残疾人按相关政策给予特别的优惠和照顾,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也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

二、结合自身实际,紧扣助残日主题,开展文化活动

1、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部分普通中小学校与市特殊教育学校、市五小特教班、市二十小特教班以及本县(区)、本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红领巾手拉手助残”、“文化助残”、“扶残助学”、“科技助残”、“爱心赠书”、主题班会和团日、队日活动等方式,积极促进普通学校师生与特殊学校师生沟通了解,携手共进。5月18日,市外国语学校到市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慰问,并给孩子们带去了用义卖所得款项购买的价值2000多元的体育用品;市建筑工程学校吴建伟校长带领学生科、团委老师及校舞蹈队一行21人到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学生们送去了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文体用品,校舞蹈队的同学们还为残疾孩子献上了精彩的节目;5月21日下午,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部分残疾学生到市建筑工程学校进行了才艺展示交流活动,残疾孩子们分别展示了书法、绘画、雕刻、手工等才艺作品并进行现场演示,建工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轮流进行了参观学习和交流,此举为加强学生德育工作、促进普特融合搭建了平台;市五小学和市十小校还开展了“爱心赠书”活动,为每名残疾学生赠送了一套书籍。

2、开展结对帮学活动。各学校在广大师生中积极开展关爱特殊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活动,鼓励党团员教师、班级学生干部与特殊学生结对帮学,进一步推动助残工作。米易县第二初级中学校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班主任日常工作与管理当中,开展“一帮一”手拉手活动,不仅使残疾学生感受到来自周围老师和学生们的关爱,也使帮助过他们的老师学生们受到了教育和启迪;新山傈僳族乡中心校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写一封“手拉手”交友信,交一个“手拉手”残疾朋友,为残疾小伙伴讲一个身残志坚的小故事,给一个残疾小伙伴送上一份礼物,为残疾小伙伴做一件好事,向残疾小伙伴学一种新知识(新本领),在全校形成了帮残助残的良好风尚。

3、开展送文化进家庭活动。部分学校在助残日期间到特殊学生和家中有残疾人的贫困学生家庭中家访,还有的学校到福利机构进行慰问,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协作,形成教育合力。市三中、区大田中心校分别到市福利院、大田镇敬老院开展了助残献爱心活动。

4、开展才艺展示活动。市特教学校、市五小特教班结合助残日主题,开展了残疾学生才艺表演,充分展示了特殊学生的才华,展示特教事业的成就。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能更广泛地宣传残疾人文化事业,我市积极开展好助残日宣传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各项助残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为残疾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怀,市、县(区)两级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自强模范和文化助残的先进典型。全市各中小学校也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专题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电视台、校园网络、主题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弘扬优秀残疾人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扶残助残舆论氛围。

年5月19日,区残联举行了年全国助

残日及民营企业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活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参加了此次活动。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同志亲临了活动现场。多家企业、公司提供了30多个适合残疾人工作的新岗位。活动现场宣传展板20余个,发放笔记本100余本、就业宣传资料800余份。区各乡镇(街道)残联也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采取走访慰问、出黑板报、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在各辖区、村社以及学校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共出黑板报17期、张贴标语口号22条、悬挂宣传横幅14条。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展示了广大残疾人特殊精神风貌,弘扬和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同时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唤起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盐边县残联认真学习《通知》精神,通过县广电局,利用县电视台的宣传平台,5月17日向全县群众开播一部以开展助残日活动为主题的电视连续剧《幸福生活在招手》。在助残日期间创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宣传氛围。

第6篇

二、突出重点,落实政策,加大扶助力度

(一)切实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2*0)》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政发〔2*4〕30号)精神,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重点实施。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每年对15个重点贫困村的贫困残疾人进行重点扶持,使一批贫困残疾人随村整体脱贫;结合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利用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发展和扶持适合贫困残疾人脱贫的“公司+农户”项目,使一大批贫困残疾人在龙头企业和基地实现就业脱贫;认真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积极稳妥地发放小额扶贫贷款,扶持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小型加工业和多种经营,使他们增加收入,解决温饱,逐步脱贫致富。

(二)重点解决贫困残疾人就业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政办发〔2*0〕141号)要求,把贫困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确保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优先安排和录用下岗残疾职工再就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采取地税部门代征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办法,保障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完善对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残疾人,对达到福利企业标准的民营企业,税务部门给予减免税待遇,使贫困残疾人能集中稳定地就业。鼓励贫困残疾人自谋职业,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工商管理、场地安排等优惠政策措施,工商部门对残疾人申办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提供免费咨询和优先办照服务,并适当减免有关规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要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大学生自强创业,通过建立一批残疾人自强创业示范基地,带动一批贫困残疾人稳定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完善服务功能,在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术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利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发和购置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有关部门在组织各类招聘活动时,要给贫困残疾人开设窗口,免费提供服务,并适当组织有一定技能的残疾

人外出务工,帮助贫困残疾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三)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的救济工作。将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优先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将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农村特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的社会保障水平。对贫困残疾人中的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生子女户,要给予重点扶助。民政、税务、劳动、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四)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与康复服务保障体系。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问题。特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帮助解决,对其中的重残患者适当提高救助标准。贫困残疾人和贫困家庭的残疾人进行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听力语言训练,由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贴或免费配发用品用具。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对符合国家有关残疾人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在办理有关海关审批手续后,可减免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部门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和场地支持,为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就近方便的康复服务,使康复服务融入社区和家庭。

(五)落实对残疾人特殊教育优惠政策。逐步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水平。从今年起,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将特殊教育学校的贫困寄宿生纳入城镇低保对象,确保在*期间“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有关部门、各高校及普通高中在使用资助贫困学生专项经费时,要优先照顾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避免因贫失学。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城乡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期间,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示范基地,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对贫困家庭的盲、聋哑、弱智“三类”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治疗的,要给予适当补助。每年重点扶持一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教育网络的作用,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各级在安排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要重点用于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费用实行全免,对贫困残疾人培训期间生活费用给予补助。残疾人到劳动就业部门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免收培训费。

(六)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的住房问题。认真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把危房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贫困人口搬迁扶贫和“消茅”、“安居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市、县1?U1的资金配套和帮扶单位支持、受助对象自筹、村组帮工帮料以及减免有关建房费用等办法,力争在3―5年内完成6*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分配范围;对特困残疾人户,要创造条件优先落实实物分配和租赁。

(七)积极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的犯罪行为。妥善解决在征用土地、城市房屋拆迁中发生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在解决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营运问题时,应从实际出发,采取妥善的过渡措施,保障以此谋生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各级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要根据“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司法救助,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对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要通过开展“一帮一”、“众帮一”、“单位包户”等各种形式,帮助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党员干部要重点联系贫困残疾人户,帮助他们解决就医、就学、就业和住房等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第7篇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共享小康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的通知》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的原则,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要求,把残疾人康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面向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促进残疾人阳光康复行动的实施,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具有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争取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到“十二五”末,有适应指征且本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助医”等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对象

(一)项目内容

“助明”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符合条件的低视力残疾人验配助视器,为符合条件的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助听”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人实施人工耳蜗手术、验配助听器,为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残疾人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且已自费植入人工耳蜗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给予处理器升级。

“助行”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肢体缺失残疾人安装假肢(上肢、下肢、特殊假肢),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人安装矫形器、适配无障碍生活辅助器具、实施抢救性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实施机构康复训练。

“助医”康复项目,即为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实施机构康复训练,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实施服药和住院补助。

(二)实施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或18周岁以下,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中6周岁以下孤独症儿童需经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残疾人和白内障患者全额享受补助或补贴。

2.18周岁以上,具有适应指征并且本人(监护人)有康复需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30%补助或补贴。

3.残疾人“助明、助听、助行、助医”康复项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在执行国家、省有关康复项目补助标准基础上,由市卫生、财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三、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所需的保障资金和工作经费,并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资金以财政资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主,鼓励社会捐助,市和县(市)区共同负担。根据不同地区的财政状况和工作绩效,市财政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市对余姚市欠发达乡镇、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各补助50%,其他县(市)区各补助30%。

四、工作要求

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是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实抓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并逐年制定工作计划。要认真对照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实施公开公平公正。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这一工程的实施。要广泛宣传实施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浓厚氛围。

(二)统筹康复资源,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筹现有的医疗保险、医疗和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康复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要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目标。要结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逐步实行“居家康复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开展为残疾人提供居家特殊康复服务,对按要求定期上门完成康复指导任务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适当补贴。要加大康复机构建设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纳入医疗报销定点范围和工伤康复医疗体系,将康复医学科室的设立作为各级综合性医院评审定级的重要标准,将康复站(室)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内容。积极引导民办康复机构参与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对经民政部门批准注册,从事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工作的民办非企业康复机构,各地要视情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要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优秀的康复学科带头人和康复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

(三)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资金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要建立有效的评估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开展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活动,带动和促进残疾人阳光品质康复工程的有效实施。在创建活动与巩固成果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共享”要求,着力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努力实现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各项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