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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模式,有人认为其对于引导国内外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但也有人提出质疑:土地“流转”到那些龙头企业,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是遭遇其他市场风险,谁来保护“农业工人”的利益。当然,超大这种崭新的经营模式所取得的成就不容抹煞,但是农业产业化是否一定要把土地交给龙头企业,“超大模式”是否能够解决“三农”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超大模式”,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一、关于“超大模式”的特征分析
“超大模式”的核心是实现“公司基地一体化,农民工人化”。其具体做法是:公司基地建设所需土地,由地方政府作为中介向农民租赁,租赁期一般与农民承包期相一致。通过土地有偿租赁的形式把农民的耕地经营权租赁给公司,这样基地相当于一个车间,农民相当于这个车间的工人。农民除了定期向“超大”收取租金外,还当起了超大产业的“产业工人”,不仅有效解决了结构调整中缺资金、缺技术、缺信息的困难,还避免了自然灾害风险、自主经营的市场风险及生产上的技术风险。
二、“超大模式”的效率评价
“超大模式”的实质是资金或技术所有者依赖土地经营权来实现三种要素的组合,它改变了土地经营主体,并且使土地的集中程度提高,具有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特征。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这种模式对改变农业的经营方式,迅速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有明显的作用,但是更进一步从微观和宏观层面上来分析,我们不难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微观层面:企业内部存在过高的成本
“超大模式”实际上就是雇佣劳动的组织形式,而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雇佣劳动组织形式内部存在过高的成本。在农业生产中,劳动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劳动者具有自身利益最大化倾向、机会主义和偷懒的动机,因此农业产业中的劳动与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劳动一样,劳动本身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劳动的实际供给才是一个有效的投入。而在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的最终成果缺乏之间联系的情况下,劳动的实际供给显然取决于劳动监督的有效性。然而,农业经营的分散性增加了劳动监督的困难。与集中的工业生产不同,农业生产散布于广阔的空间。因此农业生产受时空的影响,劳动监督极为不便。土地经营规模越大,所使用的劳动力越多,经营者与直接劳动者之间的社会距离就越远,有效地组织劳动者并激励其努力劳动的难度也就越大。因此,随着企业投入精力的增多,劳动监督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二)宏观层面:
1.农民的利益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保障。据了解,很多农户与超大集团都没有签定过正式的书面合同,有关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的确定、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的安排都是口头承诺的。农户们的真正意愿没有得到反映,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于农户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二是公司与农户存在力量不对等的问题。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客观差异存在,使得农户在与公司的谈判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公司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组织者和主导者,公司可以凭借自身的强势地位不与农户发生契约关系。由此农户便无法参与企业运作模式各方面的商讨中,使得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2.缺乏有效的劳动计量,降低农业生产效率。对任何经济活动来说,劳动者之所以有工作的积极性,是因为其每一份边际努力都能得到一份边际报酬。如果缺乏有效的劳动计量,就无法真正实现按劳付酬,劳动激励的作用势必大大减弱。在家庭经营模式中,由于每一个农户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的收入基本是该农户投入劳动的成果。劳动越多,劳动质量越高,农户所得就越多。农户的每一份边际努力都得到了一份边际报酬,并且闲暇与偷懒的社会成本内部化为劳动者的私人成本,从而产生最大的刺激激励。而“超大模式”的扩散有可能肢解许多家庭经营的农户。当这些农户作为农村社会经济的细胞,不再发挥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功能时,农业的生产效率将受到重大影响。
3.存在逐渐瓦解家庭经营制度的隐忧。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虽然显露出一些优势,但公司凭借资本、信息和技术优势抢占农村土地。公司进入农村经营土地,虽然在名义上他们获得的仍然是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价格低、面积大、期限长,他们事实上成为了这片土地的真正主宰。原土地上的主人变成了新土地主(公司)的雇工或“佃农”,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冲击了家庭经营制度的基础。事实上在现代化进程中,许多国家对公司进入农村经营土地都有较严格的限制,如美国很多州都制定了限制公司从事农业活动的立法。“超大模式”动摇了家庭经营制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谓的农业产业经营,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或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与连接,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连接为完整的产业链,实现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利益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式。
在中央发出的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就有如下表述:“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当是公司带动农户,而不是公司替代农户。为稳定农业、稳定农村,中央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的承包地。地方也不要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到农村租赁农户承包地。”因此,“超大模式”从根本上来说不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不宜大力推广借鉴。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理想选择
农业产业化应始终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经营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后随着农业劳动者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家庭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家庭经营制度不会改变,是长期存在的基本制度。同时,当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工农业生产率增长不平衡必定开始缩小。由于农业生产率的增长受到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所以农业产业越进步,影响农业生产率增长的“自然界限就越退缩”,而社会因素的作用就越大。如今我国工业化已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正是产业进步的产物,急需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产业化的理想经营模式应是土地家庭经营+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农业过剩劳动力的转移,家庭经营仍然是农地经营主体,并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兼容大规模经营的优势。这种方式的规模经营,其重点不是用行政手段集中农民的土地而是强化农户作为独立的商品者的地位,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一,规范和完善农户面临的不完全竞争的,不均衡的市场经营环境。
农户作为独立运作的农业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都是根据市场给出的信息来经营。因此,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定要把市场放在首位,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内在的,真正的龙头来看待。只有在完全竞争、均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参与者才能拥有交易的全部信息,才能将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在这种市场交换中,供求双方就会在均衡的买卖价格中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合理经营关系,农户与其他方面的最优化的经营关系通过市场买卖就能直接实现,农户不但能得到整个产业化流程甚至全社会的平均利润,而且在一定风险的压力下有竞争力的动力和约束。这时市场机制会调节社会的农产品需求,优化配置各种资源,从而改变农户的经营内容范围。
第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1、建立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一是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为核心,做好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二是大力发展各种经营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2、建立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一是要及时、准确地提供市场经济信息;二是要适时解决生产资金和生产资料,以便能按照市场的需要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三是要提供必要的科学技术服务体系,以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四是要提供农副产品的销路,提高农副产品的增值能力;五是要提供方便的运输,加大农产品的流转,确保货畅其流,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3、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教服务体系,通过广泛深入农村服务,使农业的技术应用得到保障,通过大力普及科技教育和文化教育,培养新一代农民,使农业生产经营的技术水平迅速提高。4、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实行农业投入主体多元化。农村金融机构要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质量,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开列农业贷款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要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金融组织,构建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英国的自营农场模式
20世纪,英国农业经营方式的显著改变是自营农场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农业经营方式。英国家庭农场起源很早,在圈地运动扩展的过程中,富农以购买或租赁的方式从农民手中占有土地,进而合并形成较大规模的农场;19世纪中叶随着英国土地产权形式由敞田制转变为土地私有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大量的家庭农场或竭尽所能地扩大规模,或被挤压破产,农场发展突破家庭农场的规模局限,大规模租赁土地,大量雇工,大型租赁农场逐渐取代家庭农场;20世纪以来,因为英国地租下降、地产税逐渐提高、政府加大对租赁土地的干预力度等多种措施,抑制了大土地所有者的收益,纷纷出售土地。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又逐渐流转到农民手中。以英格兰和威尔士为例,20世纪20~60年代,贵族地主手中的耕地有40%移交给了农民,随着家庭农场数量的快速增加,英国政府不仅颁布了一系列农业法,维护农场经营者的利益,同时从财政上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在高度机械化的条件下,英国家庭农场逐渐实现了自营化。根据1970年左右的一项官方统计,农场总数中租佃农场约占36%,自营农场占64%。英国以自营农场为主的农业发展速度很快,20世纪30年代大麦小麦每年的进口量是600万t,1986年这一需求已经基本能由国内农业满足;20世纪30年代本土仅能提供30%的食物需求,1986年国内市场食物供给达到80%,食物的进口依赖程度逐渐降低,甚至某些农产品已经实现净出口。
(二)美国的产业化经营模式
美国人少地多,农业生产以大面积耕种为特色,规模庞大的农业生产需要相互合作。美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可以归纳为3类:一是工商企业直接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协调,涵盖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以及销售等若干环节,各环节流水作业,从农产品生产到加工销售均由企业内部实行统一核算。二是工商企业与农场保持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双方签订合约,进行合作,农场主负责农产品生产,工商企业负责农产品加工销售,各司其职,合作关系相对稳定,这一组织形式是目前的主导方式。三是农场主联合投资兴办的供应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成员之间互助合作,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不同阶段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这一组织形式突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个农场主产销的局限,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增长,提高了农场主收入水平。20世纪初期以来,美国农业发展逐渐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以及社会化服务的产业化发展目标,形成较为稳定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目前,农产品加工企业是美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美国的食品加工业在制造业中也是规模最大的。
(三)荷兰的家庭农场模式
荷兰的农业用地约为200多万hm2,仅占整个陆地国土面积的1/170,农业人口60多万,约占总人口的1/27。农用土地不足使荷兰的家庭农场规模较小,然而,荷兰农产品出口量很大,在国际市场占有较高的份额。目前荷兰农业有60%的最终产品销往国外,农产品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9%,农业出口总额仅次于美国,排名世界第二。荷兰家庭农场模式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荷兰政府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致力于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完善交通网络,增强物流服务功能;引导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增强了农业的竞争力。此外,荷兰的农业合作社以其非营利性保障了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利益,也为合作社的长期运转提供了动力。例如,成员55%以上的化肥以及精饲料均由合作社提供,农民90%的生产资金支持也来自在信用合作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拉博银行。
二、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的经验
(一)英国自营农场模式的“专”
英国自营农场的“专”主要表现为不同区域的农场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速了地区专业化发展。英国东南部是平原地区,土壤肥沃,适宜发展种植业,是粮食主产区;北部是山区和丘陵地带,雨水较多,草木茂盛,重点发展畜牧业。在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下,英国进行了重大的农业结构调整,扩大畜牧业比例,进一步缩小种植业比重,农业结构调整使得英国农业从混合经营转向专业化发展。如农民进行大规模的水果和蔬菜的种植,伦敦等大城市附近有了专门的蔬菜、鲜花以及鲜奶供应基地,呈现出更加鲜明的区域特色以及专业化发展趋势。此外,英国自营农场专业化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实施的高效率的科技推广政策。英国全国有数十所大学和地方性农业学院为农业培养各种人才,在各地设立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以及其他专门机构,对自营农场提供服务和咨询。英国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支出逐年增加,进一步推动农业专业化发展。
(二)美国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稳”
美国产业经营模式的“稳”表现为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稳定。在长期的农业经营实践中,美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实现了跨区域合作。区域内合作社一般由同类农产品生产者组成,它们需求相似,接受合作社的产供销服务;跨区域合作社在区域内合作社基础上,服务范围更广,覆盖面达十几个州,形成合作社联盟,专业化程度较高,进行商业运作,因此合作社成员能够突破区域市场限制,在全国市场以及世界市场获利。这种合作社联盟大多独立于联邦或州行政权力之上,能够跟政府部门交涉,尽可能多地为其成员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保护成员利益。此外,美国产业化经营模式的稳定还在于美国政府用高补贴的方式增加农场经营收入,从而在农产品价格降低的情况下,能稳定农场主家庭收入。
(三)荷兰家庭农场模式的“精”
荷兰家庭农场模式的“精”表现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荷兰人口稠密,人均占有农业用地极少,必须精耕细作,提高耕地的单位产出效益。这种集约化离不开高素质的农民、高收益的特色农业项目以及高效率的机械化生产。首先,荷兰的农民大多数英语交流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营销能力,农民思维开阔,紧跟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和国际开拓创新眼光。这些特点使得荷兰农民在整个农业产业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荷兰竭力推广特色农业项目,如花卉蔬菜园艺业,故被称为“欧洲花园”,成为最大的花卉出口国。特色农业在市场竞争力以及提高收益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最后,高程度的机械化生产提高了农业集约化程度。荷兰蔬菜花卉种植以及牧场养殖均有较高的机械化水平,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为集约化生产提供了可能。
三、发达国家农业经营模式对中国农业发展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农业政策与制度支持体系,强化政府的导向作用
发挥政府在农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是世界各国普遍的做法,通常表现为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业信贷支持政策的实施。农业补贴一般包括价格支持、直接补贴和农业综合补贴。如英国1947年实施的价格保证制度,对农产品施行价格支持,当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保证价格时,两者之间的差价则由政府补贴给农户;又如农场建设补贴,提出政府承担1/3的农场修建房屋、道路或供电网络等费用。以2008年为例,英国对农业的支持和补贴总量高达37.19亿英镑(1英镑约合10.19元人民币,2014)。中国对农业的补贴力度也逐年增加,但是鉴于财政压力,目前应该还是以价格支持为基础,逐渐建立以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补贴支持力度。就农业信贷支持政策而言,美国构建了一整套的信贷系统,各级信贷银行面对特定的对象,分工明确,包括为农场主提供购买土地、农机设备等需要货款的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间信贷银行不直接面向农场主,通过信贷协会向农场主提供贷款;合作社银行面向的主要是由农场主组成的合作社,而非个人。相比较而言,中国目前的农业信贷支持力度较弱,水平较低。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上,调整信贷结构,增强信贷服务功能,能够提高农民积极性,稳定农业收益,促进农业发展。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是一种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的生产组织形式,英国、美国、荷兰的农业合作社各具特色。英国合作社的特色在于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以某一种农产品为主,如小麦合作社,朝专业化方向发展,注重农产品附加值的提高,竞争力强;美国合作社的特色则在于覆盖面广,实现了区际合作,采取现代企业管理方式;荷兰合作社的特色则是它的非营利性,一般扣除30%的收益作为组织运行和风险资金,其他均由成员分享,合作社负责成员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一切事务,沟通农户和市场。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借鉴发达国家合作社模式,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同时还要顾及中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显著差异。合作社经营要充分兼顾专业化和综合性,控制合作社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实施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内合作,如东部地区农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可以借鉴英国专业型的合作社模式;而中西部农业发展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合作社模式应倾向于非营利性。第二步,在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逐渐缩小的前提下,不同区域之间进行跨区域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而实现全民的共同富裕。
(三)推进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化,加强农业技术推广
荷兰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较为完备,从预备农业教育到中等农业教育,再到高等农业教育,种类很多,课程级别层次分明,荷兰多数农民至少接受过中等农业学校的专业教育,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农民还要不定期地接受多种形式的培训;其他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重视农业人才素质的提高以及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如1963年英国设立农业经营管理部负责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题以及为农业生产者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美国则在长期的产业化经营实践中形成了以联邦一级的农业部、州一级的农学院,以及县一级的农业推广站相结合的农业教育、科研以及技术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产业化体系。2012年中国十报告中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目标,新型农业人才除了具有专业技能,还要懂得农产品营销。为此,一方面要培育有知识、懂技能的新型农民,另一方面还要将农学专业毕业生吸引到农业生产中来。在对这些人才的培养上,农业生产技能和农产品营销手段要并重,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长效的人才管理制度,如建立农业专业人才储备制度、完善农业专业人才激励机制等,农业人才的培养能够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推广。
(四)建立健全多主体、专业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社会化服务随之出现。目前美国和荷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规模都比较大,但各具特色。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具有较高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在农业生产产前、产中和产后都有专业的服务机构参与,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使得农业收益具有稳定性;荷兰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围绕花卉等主导产业形成,花卉的保鲜则依赖发达的物流技术和网络,尤其是航空运输方式,从而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满足各地的市场需求。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农业现代化发展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中国作为农业大国,需要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健全多主体、专业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如对于资金投入需求较大、收益回报较慢的服务,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及枝术推广等,由政府负责;农户联合形成的合作社则负责为具体的生产和销售环节服务,如供给肥料、种子等;私人服务机构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出发,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地参与更多的回报率较高的服务项目。多主体的培育和发展需要更高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与之相适应。
四、结语
1.1联合协作经营型
联合协作经营型是现代型农业经营模式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过渡形态,其协作方式主要有“公司加农户”和“中介组织加农户”2种类型。协作双方以契约、合约为合作纽带,如公司向农户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技术,或中介组织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销售网络等等,农户则直接作用于土地。该种经营模式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分工明确,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
1.2股份合作经营
股份合作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被广泛的运用于农村的农业经营中。其采用投资者(农户)以入股的方式共同生产经营,除资金以外,土地、生产技术等生产要素也可以入股。该种经营模式真正地实现了农民当家作主,不仅能够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广泛地吸收外来技术和资本,提高生产效率。
1.3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高级形态,具有现代企业组织的典型特征,如企业法人化、独立经纪人地位等等。该种经营模式更注重科学、高效的农业发展方式,以调整农业结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培育新品种等手段来提高利润。
1.4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中的超高级形态,以产权和合约为纽带,实现“农、科、工、贸”一体化,避免衔接环节过多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其通常是由涉农的“农、科、工、贸”集团联合经营,以“强强联手”的形式垄断市场。
2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自土地承包制实施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随着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心。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经营是深化我国当今农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标。
2.1加快农地流转,积极发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引导农民自发联合,将分散的土地集聚起来,由农业专业大户带领农户经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形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1+1>2”的效果,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鼓励农民开展生产联合,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合作生产中来,如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生产技术、有效的市场信息等,通过分红利的方式分发农民的既得利益。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不仅能够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还能够形成优势产业,带动整个乡镇的发展。在确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农业企业化,充分地挖掘其经济效益。以完善市场机制为目标,建立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从而拓宽农产信息渠道,实现农业向高度商品化转变。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进而打破了以家庭为组织单位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生产的效益,还可以有效地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科技意识。
2.2强化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
引进现代管理科学和农业科学技术手段,适当借鉴国外的耕作制度和经营理念,以寻求最有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如澳大利亚的轮耕套作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持土壤的肥力;美国高度发达的机械化农业等等。以技术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点,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工业化、市场化。国家要注重培养农业人才,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下农村。要在农村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结束语
一、国民经济中的农业特性
在农村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存在片面发展工业的倾向。有相当数量的基层干部认为,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农业发展上,而应该放在发展工业上。这种认识看到了工业发展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从侧面说明了各地竞相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的思想根源。其问题在于忽视了农业发展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性,认为可以在农业弱小的情况下通过工业的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上,其观点真实地反映了农业的现实状况,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干部和农民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高度一致:在现有的农业经营制度下,传统农业所能提供给农民的收入处于极低的水平上,农民收入主要依赖外出打工,土地只能解决吃饭问题,并不能靠土地过上好日子。
在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在以下问题上达成共识,即农村工业化的推进可以实现对农业的完全替代吗?在工业化过程中一定要削弱农业吗?我们的结论是否定的。农业的现实状态是产生轻视农业发展重要性的实践根源,但绝不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的理性表现,这一现实状态不是我们舍弃农业的理由,而是应该对农业更加关注的信号。
笔者认为,在思想认识上纠正这一偏差并在实践中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把握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具有的特性。
从相对量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小农业”,农业在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呈现出下降趋势,这一规律已经被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所证实。这里的“小”是指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
从绝对量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大农业”,农业所提供的农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业的产业组织规模通过国家在基础层面的投入增加、专业化协作体系、农业生产新的组织形式、城乡之间联系的拓展等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这里的“大”是指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的外部表征。
从质上观察,农业呈现出的状态是“强农业”,现代科学技术被广泛而深入地运用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农业产业具有较强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支撑现代农业的高度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这里的“强”是指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农业的内在规定性。
我们可以将此概括为“小、大、强”模式,以此描述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特性。“小”可以指引我们发展工业和服务业,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大”可以提醒我们处理好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之间的关系,防止顾此失彼,实现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强”可以引导我们依据农业的产业特质,致力于构建坚实的农业生产力基础,为新农村建设继而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我国现实情况下,农业生产力的高低取决于农业产业要素的配置结构,这一结构可以由以下几方面因素组成: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经营主体(农户)数量、人均耕地、经营方式和劳动工具。
在农业产业要素配置结构中,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带有不确定性;农户数量大约为2.4亿户,人均耕地为1.3亩,农户数量和人均耕地表现为一种硬约束;采取分散的经营方式,这表现为一种制度选择;劳动工具在关键环节主要采用传统的劳动工具。在现实的经营制度中,劳动工具同样在进步,如农作物成熟后雇用收割机收获,使用自有的三轮车运送肥料等。但是,这些进步出现在产前和产后环节,而未出现在产中环节,不会对农业产出产生实质性影响。这种状态的形成同农业的发展水平相关,也同农业的经营制度相关。现代农业的建立一定要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发生革命性变革。由此可以判断,现实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与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的产业特质是不匹配的。
二、产业体系中的工业和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现在的问题是,依靠什么机制可以促使农业的持续发展进而使之趋向于现代农业。历史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割裂国民经济中的产业联系,按照强烈的产业偏好,集中资源发展单一产业的战略选择难以实现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的统一。在新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中,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取决于我们把握产业关联的能力,在我国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尤其重要的是建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1.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劳动力转移问题
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将贯穿整个工业化过程,是农业和工业产业关联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劳动力逐渐转移至工业和服务业,使农业吸纳的劳动力数量呈现出下降趋势。基于这一理论,人们往往不假思索地对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持肯定态度,地方政府也将组织了多少农民外出打工当作政绩。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缓解了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压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城市和发达地区提供了劳动力资源,这些应该给以充分肯定。但是,现实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在满足工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同时却产生了对农业产业的实质性损害,虽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建立在个人理性的基础之上。我们认为,应将这一持续性的经济现象放在产业体系中去观察和体味,在总量效能判断的基础之上加入结构效能判断,在区域和产业效能判断的基础之上加入社会效能判断。
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和逻辑思维可以证实:农业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区域性转移在效能上存在差异,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工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多是就地转移,而工业基础薄弱的地区则主要是异地转移,这一现象可以说明这种效能差异;农业劳动力中不同素质的劳动力转移在效能上是不同的,高素质劳动力的过多转移可能掩盖着对农业持续发展的威胁;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产业去向以及具体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在效能上也是不同的,从事和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工作可以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带动效应。
在众多经济现象中,结构具有决定性意义。当我们仅仅从总体上观察劳动力转移问题时,看到的往往都是正效应,而掩盖了可能存在的负效应。因此,对劳动力转移盲目肯定的倾向应予纠正。我们认为,较好的劳动力转移结构应该是:就地转移的比重逐渐提高;一定数量较高素质的劳动力转移至非农产业,而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劳动力从事农业;农业劳动力转移的产业领域和农业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依据我们的思考,农业劳动力的转移过程特别应该关注以下几个拐点:由异地转移为主转向就地转移为主,由较多的高素质农业劳动力单向转出到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业内部甚至是出现一定数量的高素质劳动力回流到农业内部;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从与农业较少产业关联的领域转向与农业具有更加密切产业关联的领域。当然,这几个拐点出现的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劳动力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流动必然由“实现较高要素价值”的取向所决定。我认为,我们可以将农业劳动力的流向及其结构作为检验现代农业建设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信号。
2.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资本转移问题
农业生产力的现实状态是现实经济和社会进程的自然结果,这一进程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有的制度集合已经难以为农业生产力提供足够的成长空间。考虑这一问题的基点应该集中到如何在现实的农业生产力基础上建立现代农业。我们认为,建立现代农业就是要将现代生产方式嫁接到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领域,而承担这一使命的载体是资本。因此,资本进入农业是农业生产力进一步成长的必然选择。
资本进入农业,是工农业之间要素流动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在现实的经济格局下,诱发农业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资本要素不可能以农业内部的资本形成为主,农业中资本要素的形成来源在一定时期内将以工业资本的转移为主,而引发资本投向结构发生这一变化的临界点则是农业具有比工业资本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当然,这一规定不具有整体意义,只要处在较低收益率的工业投资低于任一农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这一资本转移就可能发生。这一现象既可能由于工业投资的收益率下降而发生,也可能由于农业投资收益率的上升而发生,或者是两者同时出现而发生。市场机制的产业均衡效能和城乡一体化战略的稳步推进使工业资本向农业领域的转移具有现实可能性。
资本进入农业,要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的突破。现实的经济和社会进程决定了农村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由此构成资本进入农业的一个巨大障碍。如果依靠农村生产力自然成长形成农村的基础设施环境,则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和社会进程。最近几年国家已经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可以相信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这方面的投入还会继续增加。现在所要考虑的问题是应该利用所有可能的形式和途径形成农村基础设施的立体投入系统,提高各类投入的效能,以尽快形成资本的进入环境。我们往往将基础设施仅仅理解为硬件,从实践层面来看,还应该包括资本文化的建构。硬件设施可以降低资本的进入门槛,软件设施可以降低资本的运营成本,从而提高经营绩效,留住资本。
资本进入农业,还要变革现有的土地经营制度。因为分散的土地经营制度阻断了资本进入农业的路径。一提起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人们可能马上想到废除现有的农业经营制度,将土地收归集体统一经营。一些人也以此为依据论证不能改变现有的经营制度。制度演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在现有经营制度基础上产生新的经营方式的可能性。这一过程可以表述为:农民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工业化进程为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利益机会-务工收入稳定地高于农业收入-随着非农收入的增加农业收入在支撑农民生活提高方面的作用下降-农民产生放弃耕种土地的意愿-在获得一定经济收益的同时自愿出让土地经营权-新的农业经营制度产生。值得强调的是,与这一过程同时发生的是一部分农民(原有农民和新进入的农业经营者)以新的经营方式从事农业。在这一进程中,制度创新所提供的利益空间具有关键性作用,这种作用既体现在一部分农民放弃原有经营方式的过程中,也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方式逐渐形成的过程之中。
3.工农业产业关联中的工业发展问题
正像片面工业化倾向不能最终完全替代农业一样,建设现代农业也不能将工业彻底排除在农村之外。农村工业化在农村生产力的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是工业重要性认知产生的原因。而在现阶段,推进农村工业化的一个重要形式是招商引资,徐州市就有一个发展基础较好的县级市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千条路,万条路,招商引资是出路。应该看到招商引资在推进工业化进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应该重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
(1)一些地方政府制定招商引资指标,将指标分解到所辖的机关事业单位,并制定具有刚性的考核办法。这一做法使政府体系的正常运转受到影响,产生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
(2)人们在重视招商引资发展效能的同时,忽视了对招商引资成本的计量。招商引资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总量、提升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这些效能的取得是以一定的成本付出为前提的,这些成本应该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土地资源成本、基础条件成本、行政资源成本,除了这些直接成本之外,还应该包括相应的社会成本,如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与职业损害、过分强调招商引资对其他经济和社会事务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经济活动的意义只有在成本和收益的相对关系中才会存在。如果按照这一理念去观察现实中的招商引资,一部分招商引资活动的成效是值得怀疑的。
(3)强烈而普遍的招商引资需求最终会将需求方置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招商引资在一定阶段是一种重要的发展手段,但不是唯一的发展手段。现实中存在的片面招商引资倾向使招商引资需求急剧膨胀,由此形成需求方之间激烈的“买方竞争”,而这种格局最终迫使需求方作出利益让步,使其成本上升,收益下降,而同时供给方则待价而沽,坐收渔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量是有限的,这种有限性决定于资本规模的形成、资本投资方向在产业和区域方面具有的相对优势、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意愿、资本投入过程和运作过程是否具有基本满意的效率等等。
笔者认为,应该提倡理性招商引资,除了以上问题之外还要思考如何在引进外来资本的同时发挥当地资本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的趋利性决定资本的流动性,引进资本之后应该将重点转向稳定资本,使资本进得来,留得住;要关注引进资本的产业关联,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链条,避免因招商引资出现新一轮产业趋同;要关注引进资本对现代农业的支撑作用,在片面工业化理念中,如果还存在关联理念的话,这种关联也仅仅体现在工业内部的关联之上;各个招商引资项目都会面临产品乃至产业寿命问题,由此决定了还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衔接问题,在发挥招商引资项目现有功能的同时,为企业的产品更新和技术进步创造条件,使资本在现有空间中完成产业蜕变,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本潜能。
在产业体系的框架之内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工业,可以实现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可以实现短期发展和长期发展的统一,可以为国民经济提供持续而稳定的动力支持。
三、农村生产力成长中的“产业-空间”结构
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既然现代农业和工业发展存在共生性,就必然存在农业和工业的现实结构,这种结构首先表现为两者之间的数量比例关系,其次表现为农业和工业之间的内在联系方式,再次还表现为一种“产业一空间”结构。以上三种表现形式的集合构成农村生产力的成长状态。因此,农村生产力的成长是一个产业概念,既包含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各自内涵的提升,也包含产业结构的高度化过程。农村生产力的成长也是一个空间概念,城市化就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这一空间概念的表现形式。这样,农村生产力的成长就是一个产业关系和空间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据此,我们将产业视角和空间视角融为一体,就得到了表示农村生产力成长状态的“产业一空间”布局。这一布局的要点可以表述如下:
1.在空间层面上,分为村镇、中心镇、县及县级市、地区中心城市、省会及以上城市,与此空间层面相对应的产业分别是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工业中心、服务业中心、金融中心等。
各空间层次和产业之间的对应关系是不全面的,也可能是不准确的,在实践中可能存在模糊地带。但是这并不会影响问题的本质:在宏观层面上必须形成既有相对分工,又有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功能体系。
2.县及县级市将逐渐成为工业中心。
这一理念的形成来自于对工业化进程的现实思考,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条件,工业项目遍地开花,村村办工业,由此产生了巨大的资源浪费,严重地损害了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损毁了农民对经济发展的信心。工业中心的形成来自于上聚和下移两种形式,工业本身所拥有的集聚效应必然诱导分布在县级以下的现存工业向上聚集。与此同时,则是分布在县级以上城市的工业向下转移至县及县级市。与这种工业中心的形成同时发生的是其逐渐承担起与其产业定位相适应的产业使命。
3.在城乡一体化的制度结构中,产业分工是做强产业的基础,而产业协同则维系分工的存在并为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激励。
因此,在这一布局结构中产业关联和空间关联内生于结构本身。这就形成了一个具有明确功能定位、具有内在关联、相互支持的产业体系,并且在空间上通过专业化协作连为一体。现代农业的依存环境可以说明这一特性。
4.这一结构不是一种现实描述,而是一种趋势描述。前文所述的村村办工业、一些镇不加选择地引进各类工业项目、农村重视工业轻视农业等现象都和这一结构相距甚远。但是,趋势背后的内在规定性最终会引导经济活动实现这一趋势。揭示这一趋势意在尽可能地实现理性发展,以降低发展的成本,扩大发展的效能。
5.农村生产力的空间载体是村、镇,农村生产力的产业载体主要是现代农业,少数中心镇仅仅承担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使命。
面对农业十分弱小的现实,这一匹配预见可能难以为人们所接受,因为将出现“基础空心”。但是,在农业产业基础建立起来的现代农业中,在城乡协调发展的格局下,在产业支持机制和互动机制建立起来的条件下,我们就能理解这一匹配构想。
1DEA模型和Tobit模型
DEA是使用数学规划模型比较决策单元之间的相对效率,DEA方法是在“相对效率评价”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用于测评一组具有多重投入和多种产出的决策单元的绩效和相对效率。其优势在于无需人为给定各指标的权重,也无需预先给定生产前沿面的生产函数形式,同时它能够处理多个输出和输入。鉴于此,本文将用DEA方法分析常州63家农业企业的生产效率以便对不同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对比评价。Tobit模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解释变量Xi取实际观测值,而被解释变量Yi只能以受限制的方式被观测到: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取实际的观测值;当Yi≤0时,“受限”观测值均截取为0。可以证明,用最大似然估计法估计出Tobit模型的βT和σ2是一致估计量。考虑到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绩效分析上,经营绩效的变动不仅与一个解释变量有关,因此,在以企业经营绩效Y为因变量的基础上,全面多方位引入以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为模型的自变量,系统地分析这些指标对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作用情况。
2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2.1经营绩效投入产出变量的选择
本文选取了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对其2010年相关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其中所选取的指标如下:产出指标2个:当年销售收入(万元)、当年利税总额(万元)。投入指标5个:固定资产总计(万元)、流动资产总计(万元)、当年研发费用(万元)、普通员工人数(非研发类)、从事研发人数。
2.2影响因素变量选择
由于对普查对象所能获得的数据有限,本文主要选取了网络建设、信息管理、农业新品、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高科企业、示范园区这几个变量并运用Tobit模型,实证检验上述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一个企业是否拥有自身网络很好地体现了该企业的未来市场开拓能力与信息化发展程度。因此,本文中将是否建有网站及网址作为影响农业科技企业经营效益的一个因素,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网站,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网络。企业内部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满足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随时对内部信息的控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率的实时动态信息交互,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运营流程。因此,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考察企业经营绩效的变量,能够更好衡量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合理与否,以及研究通过如何加强对企业内部信息的控制,以达到最优化的企业经营绩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种总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农业科技企业在这段时间里的科研能力、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将企业所拥有的农业新品总数作为考量企业经营绩效变量指标很有必要。企业的创新程度主要来源于企业的科研发展程度,农业科技企业研究中心的建立反映了企业自身科研能力水平以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能力,关系到企业的科研成果能否和生产很好地结合。设定权数1为已建立企业研究中心,0为尚未或者没有建立研究中心。企业所拥有的品种权数很好地体现了企业的生产与发展能力,拥有越多的产品品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同方面的要求,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企业所创造的顾客满意价值也将最大,能够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国家、省级、市级的拨款为企业自身的科研提供了保障,并且提供与国内外高等科研机构合作的机会,使得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竞争中打破国外垄断,对于企业的经营绩效意义非凡。近几年国内很多省市已经了关于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办法,对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给予政策、税收等其他方面的支持。因此,调查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对于分析企业经营绩效很有意义。将属于高科技企业或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1,不属于高科技企业或企业示范园区的权数定为0。
3变量设定及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常州市科技局农社处,由常州市6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提供。由于各指标的数据口径统一,具有可比性,因此对统计结果并无太大影响
二结果分析
1DEA测度结果分析
利用DEA对常州市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绩效的评价,得知: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处于相对良好水平。63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示范园区DEA效率均值为0.556,其中有13家企业综合效率达到1,并列第一,是相对有效的DEA决策单元(DMU),占调查样本总体的20.63%。这些企业除了加强企业内部规模优化,同时也注重加强企业自身的科研能力,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好实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些企业或园区在资产规模,科研投入和经营效率、效果方面都处于相对最佳状态,形成最优生产效率。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在整体上处于一个良好的发展经营模式。企业DEA效率差距较大,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除了13家企业的DEA效率达到1,形成决策单元的DEA有效之外,其他的50家企业则是非有效或弱有效。其中,江苏无花果酒业有限公司最低,DEA效率为0.102。企业之间存在两极分化现象,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资产规模、科研投入等要素之间比例不协调所导致的。DEA测度的是一个相对指标。以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都排名63位垫底,当年研发投入30万元,排名51位,企业共有研发人员5人,占正式员工比例为38.46%。从综合角度看,该企业总体效益一般,这主要是由于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小,企业资产低。但从企业相对规模的角度来看,它的投入成本也小,研发费用(30万)排名靠后,研发人数排名倒数,资产总计与普通员工人数较少,因此,研发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与企业规模相对适宜,形成了一个规模效率较高的企业。
2经营绩效的影响因素结果分析
通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效益与网络建设等因素的Tobit分析,发现该模型拟合程度良好,尤其是农业新品与高科企业两个因素。两者的P检验值分别为0.026与0.044,P值<α=0.05,变量在95%置信度下通过t统计量检验,这说明企业农业新品的数量与是否属于高科企业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影响显著。他们的系数所代表的意义分别是:企业每增加一个单位的农业新品,相应就会使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增加0.0033个单位;如果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属于高科企业,那么就可以相应增加0.2774个单位的经营绩效。此外,模型分析中其他的自变量,如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国家拨款、省级拨款、市级拨款、示范园区等因素在Tobit分析中拟合程度也较好,表明这些因素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影响因素的分析中,企业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了验证,成为影响常州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绩效的主要因素之一。而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内部发展的结构特点。在近几年中,常州市发展了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模式,创立了常州特色的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之路。通过合理规划布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建立起以“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了常州市农业向现代化迈进。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农业技术示范园区积极实施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有效地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截至2010年底,常州市共有农业高新技术企业81家,农业科技示范园20家,其中15家拥有农业高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双重身份。而在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道路中,这些企业的综合实力强大,众多的企业形成抱团的局面,形成农业科技企业群,企业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共同研发,很容易产生企业发展的规模集聚效应。因此,是否属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示范园区成为影响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影响因素。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注重对科研能力的开发,企业建立了较为全面的网络系统、信息管理和研究中心。在发展规划中较为注重企业规模的扩张,加大在高新产品、尖端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科技投入,树立较强的技术储备意识,以适应当前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同时,常州市加强科技人才的引进,农业科技队伍日渐壮大,培养了强大的专业科研团队与大批的知识型农民,从根本上增强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提高科学技术投入在企业生产中的贡献份额。具体反映在上述的Tobit分析中,网络建设、信息管理、研究中心、品种权数、示范园区等指标对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的经营绩效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调查分析可以推测常州市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在具备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的情况下,科技的贡献率对当地农业所产生的影响也将会越来越大。科技计划项目是开展农业科技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多年来,常州市一直将水稻育种、设施农业、现代园艺、花木林果、优质畜禽、特种水产作为农业科技的重点支持方向。由于资金财力的限制,需要借助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的支持,共同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三政策建议
①对于经营绩效低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说,企业自身应进一步解决人力资源与资金管理问题。同时,政府对DEA效率不理想的企业应给予政策上的扶持,通过项目带动,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改善农业科技企业的综合指标,实现企业的最优化生产。
②加强项目申请力度,以项目为载体,提升农业科技自主性水平。根据常州市情况,以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科技平台计划为主,以及社会发展计划、青年科技人才计划、软科学计划、知识产权计划等计划,对农业科技项目予以支持,并要求各辖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计划或项目匹配对农业科技予以支持,同时,大力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支持。
③推动合作,成立高校科研机构驻常州研究院,增强企业科研能力。例如可以成立南京农业大学常州研究院,将南京农业大学的科研成果与常州市农业科技企业相结合,提高当地农业科技企业的原创力。同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成实施的指导方针,加快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市内已有的科研设施、实验室、科技文献、数据库的共享工作。加大各类项目向各类平台的倾斜力度,为常州市农业科技创新提供项目源。
④在坚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的新发展模式基础上,建设创新载体。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和管理,选择部分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重点培育和建设,使之成为新品种的引试基地、农民的科技培训基地、农业知识的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探索园区的管理办法,继续走特色化专业化道路,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标准对已认定的园区进行考核,并通过项目引导,丰富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内涵,使之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高新技术应用的主体、带动农民致富的主体。
关键词:现代都市农业农业经营形式多效能特征
随着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世界的许多城市面临着生态、食品安全以及持续发展的危机。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给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良的生活空间、保护农耕文化,现代社会开发了都市农业。都市农业就是在城市经营农业,这种经营模式是在近代都市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与古代都市农业有很大不同。古代都市农业的经营项目多为城郊猎场和城市园林景观,故它只有休闲娱乐功能。在古代人类尚未形成在城市发展农业和利用农业发展都市的观念,也没有意识到城郊种养、猎场经营、园林景观建植本身就是农业经营行为。真正的现代都市农业源于1898年美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概念和“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福利结合在一起”的农业经营观念,真正的都市农业生产始于1919年的德国。1919年德国政府开始建立“市民农园”,在城里开发供市民自给自足的小菜园,并制定了“市民农园法”。[1]为了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我们将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普适性经营形式以及多效能特征介绍如下。
一、现代都市农业的定义
(一)都市农业的定义回顾
现代的都市农业概念最早出现在1930年出版的《大坂府农业报》上,但作为学术名词则最早出现在日本学者青鹿四郎1935年发表的《农业经济地理》一书中。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理论,最早把都市农业表述为“城市农业区域”或“城市农业生产方式”。1977年,美国农业经济学家艾伦·尼斯在《日本农业模式》中,明确提出“城市农业”(UrbanAgriculture)概念[2]。都市农业术语出现后,农业经济学、农村社会学学者纷纷探索都市农业的本义。(1)美国农业经济学家欧文·霍尼(1950)认为都市农业是在都市周边地区的都市楔形农田上进行的绿地建设和发展园艺业、果林业[3]。(2)德国学者史密特(1996)将都市农业定义为一种位于城内或环城区的产业,它生产或养殖、加工或运输各种食用和非食用的产品,然后使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产品和服务,反过来为该城市地区提供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以及产品和服务[3]。(3)德国学者穆斯蒂尔(1998)将都市农业定义为在城市或城市周边地区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4]。(4)中国学者俞菊生(1999)认为都市农业包括城市内镶嵌插花状的小块农田、庭院和阳台绿化、城乡结合部的近郊农业、远郊甚至环大都市经济圈在内的适宜大都市市场需要的农业[5]。(5)中国学者张强(1999)认为都市农业是地处城市郊区的农业以及市区扩展而划入市区的农业[6]。(6)中国学者宋金平(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处在大城市边缘及间隙地带,依托大城市的科技、人才、资金、市场优势,进行集约化农业生产,为国内外市场提供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并具有休闲娱乐、旅游观光、教育和创新功能的现代农业[7]。(7)中国学者张林成(2005)认为都市农业是分布在城市内及其周围地区或者大都市经济圈内,紧密依托城市、服务城市的特殊形态的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农业为标志,以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要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于一体,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8]。
如上定义有个共性,就是强调都市农业的地域性和经济活动类型。从这个角度讲,可以把德国学者穆斯蒂尔的定义看成是这类定义的高度概括。但是,如果从概念体系的内部结构完整性和外部功能配合性的要求来衡量,这这些定义都存在明显的不足。从内部结构完整性来看,这些定义都丢失了都市农业的主体、生产目的、生产种类、产品等核心内涵;从外部功能配合性来看,都没有与城市生态环境、食物供应系统、乡村农业等相关概念建立配合关系。为此,需要对都市农业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二)都市农业的新定义
受如上定义的启发和满足概念界定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功能要求以及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需要,我们将都市农业界定为:一种发生在市内或市外周边地区的,由城乡居民经营的,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能为市民提供劳动就业和农业教育机会、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多效能农业生产模式。这样界定现代都市农业,能引导都市农业朝着多效能方向发展,使都市农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其合理性如下。
(1)这种定义强调了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现代人只有转变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才能消除农业的负外部性效应。现代社会在都市区域开展农业生产,就是要转变农村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缺乏人文关怀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挖掘农业的经济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社会功能,使农业成为改善城市生态、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生活空间的产业系统。
(2)涵括了目前出现的都市农业的所有经营类型。到目前为止,世界各地都市农业出现了种植农业、养殖农业、楼宇农业、园林农业、观光农业、农家乐、休闲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等经营类型。都市农业概念应该涵括这些经营类型。
(3)概括了都市农业经营主体。现在从事都市农业的人不仅是城郊农民,还有市内的园林园艺工人、居家赋闲的退休市民、城市家庭主妇等。我们在定义中用“城乡居民”一词概括了这些都市农业经营者,强调了都市农业的经营主体。
(4)规范了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都市农业应该特指在城市区域进行的各种农业生产。界定都市农业概念必须确定其区位范围和地理空间。如果都市农业定义不限定在城市区域,在实践上会产生许多误解,在操作上难以与乡村农业划定边界,也不便于都市农业的行政管理。所以,在定义中突出都市农业的生产区域是必要的。
(5)突出了都市农业的多重功能和产品特性。都市农业能为城市提供生态环境、安全食物、劳动就业、休闲娱乐场所、环境与农业知识教育场所;提供强身健体、愉悦身心、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情趣的生活方式。这些产品与服务以及生产功能是都市农业区别乡村农业的一个根本特点。
二、现代都市农业的经营形式和经营现状
作为城市区域的农业发展方式,都市农业应该成为一种产生经济、生态、人文、社会效益的农业发展方式和发挥经济、生态、人文、社会功能的农业发展方式。自现代都市农业兴起以来,世界各地出现了新奇各异的多效能的都市农业经营形式。
(一)都市农业主要经营形式
(1)郊外生态防护林业。这是人类为了调节城市气温、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城郊地区开发的一种都市农业。这类经营领域在食物短缺的时空环境里不受重视。在过去,许多城市郊区本应成为生态防护地带,但被一座座工厂、养殖场和一块块蔬菜基地所占领。结果造成城市周边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和地下水枯竭、空气质量下降。有了这些教训以后,人类才重视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如近年,法国用财政在一些城郊山区和岛屿建立了7个无住户的国家级自然生态保护区[9]。近些年我国一些特大城市也开始重视这种都市农业。如北京,在2005年制定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提出,将重点支持京津风沙源治理、建立第二道绿化隔离带、营造水源保护林;又如上海,在“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要把上海城郊结合部建设成为城市的绿色屏障、安全空间、城市生态补充基地。(2)郊外食物农业。这是建在生态防护林业带和城市之间的,给市民提供安全粮食、蔬菜、水果、肉食蛋禽、奶制品等食物的一种都市农业。其经营领域包括蔬菜种植、粮食生产、家禽家畜养殖、水果种植、食品加工等。由于市民需要足量的、安全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郊外食物农业将向生态化、优质化、集约化、工厂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另外,发展郊外食物农业,要以都市市场为轴心、要注重资金、智力、信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要注意引进工业生产管理技术和生物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尤其要以生产优质安全的高档农产品为经营目标。只有这样郊外食物农业才能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
(3)城市园林园艺农业。这是都市农业服务城市的主要表现,也是人类通过农业手段为城市提供绿色空间、园林景观、绿色公共活动场所、优质空气的重要领域。这种农业活动有悠久历史,自古以来,人类就重视城市园林园艺建设。现代市民把城市园林园艺美化视为都市农业的重要领域,并利用园林园艺工程美化城市空间。如法国,用绿篱带将住区与工厂、高速公路及污染区隔开,以营造宁静、清洁的人居环境;一些新城刻意保留部分农业用地,在城内种植蔬菜和花卉,制造农业景观。巴黎大区在城市规划中划定了自然保护区和农业保护区,提出要将农田、河谷、森林、公园等绿色空间联结起来,形成贯穿整个大区的绿色脉络[10]。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包括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和市内绿化、美化工程两大领域。前者是城市园林园艺农业的初级产品生产过程或原材料供应过程,生产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后者是城市园林单位或郊区园林园艺公司将郊区的林木、草皮等其他植被移栽到城市住宅区、街道和道路两旁、街心花园、市内公园以及其他绿化地带的过程。两者是园林园艺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是市内绿化美化工程的基础,为城市绿化和美化生产源源不断地供应原材料;市内绿化美化工程是郊外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的价值体现,为郊区景观林木、草业、花卉生产提供了强大需求。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发展过程就是这两种生产的协同过程。
(4)城郊旅游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属旅游农业,源于西方市民乡村旅游,在国外有70多年历史、在中国有30年历史。但世界各国对其称呼不同,德国叫“度假农庄”;日本叫“度假农业园”;澳大利亚叫“休闲牧场”;奥地利叫“农家旅游”;韩国叫“观光休闲农园”。它有农业公园、观光农园、体验农园、教育农业等四种经营形式。农业公园就是经营者在农业生产中融入城市公园经营元素,将农业生产场所转变为城乡居民观赏、游览的城郊公园;观光农园就是城郊农户将农业生产和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产品观赏或采摘活动成片开发为供市民旅游的场所;体验农园就是城郊农户用租种方式将耕地转化为供市民体验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劳动乐趣的场所;教育农业是郊区农业经营者或市政府为了给城市孩子提供一个了解农业知识和农业生产过程的机会而开发出来的都市农业经营模式。城郊教育农业是在城市传播农业文化的主要形式,但经营方法各不相同。如日本是把城市子女送到郊区农户家寄宿并参加农业劳动;法国将其作为农业职业培训方式。法国政府规定凡从事农业者都要在教育农场接受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为此建有1000多家教育农场,并受制国家农业部门职业培训中心。法国的城郊教育农业效果比较好。
(5)市内楼宇农业。这是城市内的居民在城市楼宇间可用空间里从事种植和养殖的多功能农业经营方式。楼宇农业的产生源自市民对田园生活方式的向往和对住区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世界上解决了食物保障问题的市民一般把从事楼宇农业作为调节和美化生活的手段,而处于食物供应短缺状态的市民一般把发展楼宇农业作为家庭食物供给的一条途径。但是在农业生产受到工业化污染的情况下,一些市民也重视楼宇农业生产,将它作为解决食物安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市内的楼宇农业成为城市食物农业的一部分。市内楼宇农业根据生产地点不同,有多种经营方式:第一,自家庭院、阳台、楼顶甚至外墙等狭小空间的绿化与美化种植,包括室内、阳台、庭院种植观赏性植物和水果植物、盘载蔬菜、小动物饲养,室外墙壁植草和藤蔓植物种植;第二,楼盘间空的绿化和美化种植,包括种草、植树;第三,旅馆饭店接待大厅的美化种植,包括移动的盆载植物和固定的植物装饰;第四,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绿色种植,包括街道绿化美化种植和钢架吊盆蔬菜种植。
(6)都市文化农业。这是农业经管者借用文化产业经营技术,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利用农村文化资源,给市民提供优质农产品、文化旅游服务、农业手工艺品、农村文化产品,从而获得较高经济收入的农业经营形式。主要有四种经营方式:第一,民俗旅游。这是经营者以民俗事象为经营内容、以文化旅游社区为经营空间,为市民提供旅游服务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都市发展民俗旅游具有优势,因为都市人多,旅游服务需求量大,而且交通区位好,所以都市民俗旅游发展比较快。第二,农耕文化展览。这是经管者按照农业发展历史线索通过实物和文字资料将农业文化在展览馆展示出来的文化农业经营形式。这种经营项目具有较强的农耕文化传承价值,我国已出现这种都市农业经营方式。第三,农产品展览。这是经管者借助会展文化,在城市空间和特定时段,举行的农产品交易活动。世界各地许多大城市年年举办农产品展览会。第四,节庆农业。这是经营者利用节庆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经营形式。举办农产品文化节的目的不在于做博物馆式的陈列展示,而在于将一种有别于乡村的、农业社会的日常生活模式与情境氛围分享给市民和外地来客。
(二)都市农业经营现状
国外比较重视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快,形成了一定规模,在解决粮食安全方面发挥出特殊功效。有专家估计,目前全世界有8亿人口从事都市农业经营,其中的2亿人口从事销售,他们中有1.5亿人是全职的(Smitetal,1998)[11]。由于世界各国的食物供应水平不一样,各国经营都市农业的重点领域不同。
在农业欠发达国家,不仅从事都市农业的家庭很多,而且主要从事食物生产。如生活在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等国城市中的6.5亿市民中,就有2.5亿人通过都市农业获得部分食物。都市农业不仅是粮食短缺国家的市民解决食物自给的重要途径,而且也是他们提高农业食物品质的办法。如有专家称,在哈瓦那,城市菜园明显提高了农户家庭及其所在社区的食物数量和质量(尼科·巴克,2005);在低收入家庭消费的食品中,城市家庭食物自产比例不断提高。有专家统计,在东雅加达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18%;在坎帕拉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达到60%;在内罗毕市,市民家庭食物自产已达到50%(Mougeot,1994)[11]。
在发达国家,都市农业的重点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如英国想通过发展都市生态防护和园林园艺农业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目前英国在20多个城市的原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上实施所谓的“城市农庄计划”。如德国采用生态保护农业措施恢复城郊矿山废地生态,如埃森市将城市内原来用于煤矿开采的土地转变成为都市农业规划用地,在废地上发展都市农业,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如城市国家新加坡就是通过发展都市农业,不仅改善了国家生态环境,把新加坡变成了世界著名的花园国家,而且已经改变了国家农业食物生产短缺的现象,实现了肉类供应完全自给和25%的蔬菜的自给(Smitetal,1995)[12]。在我国都市农业发展比较全面。郊外生态防护林业、郊外食物农业、城市园林园艺农业、城郊旅游农业、市内楼宇农业、都市文化农业等具体经营领域,在我国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发展。我国的省会城市都建有郊外蔬菜生产基地,为市民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蔬菜,甚至为城市超市提供一定数量的有机农产食品。我国一些特大城市还建设了郊外生态防护林体系。基本上所有大城市都兴办了旅游农业,尤其是农家乐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一些特大城市还发展了文化农业,如北京有316个郊区行政村开展了民俗旅游,民俗旅游接待户达13819户。北京房山区的韩村河村于2003年就修建了500多平方米的农耕文化展览馆;大兴区的庞各庄镇于2004年建起了占地面积2.3万余平方米的国内首家西瓜博物馆。大兴区于1988年首创性举办了西瓜节,到此已举办18届;大孙各庄镇举办葡萄采摘节;北务镇举办蔬菜采摘节;李桥镇举办西甜瓜采摘节;北石槽镇举办鲜杏采摘节;龙湾屯镇举办果品采摘节,他们以节庆方式招揽人气,以城区市民的广泛参来实现农产品的促销。现在北京农产品文化节已成为全国各市仿效的范式。
三、都市农业的多效能特征
都市农业是现代多功能农业的一种,能产生经济、人文、生态、社会效益,能发挥经济、人文、生态、社会功能,具有多效能特征。
(一)都市农业的生态效益与生态功能
都市农业的郊外生态防护林业、园林园艺业、农作物种植,向城市提供绿色生态环境、绿色的生态屏障、绿化隔离带,营造绿色景观,保持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都市农业还可以防止和减轻都市外来不利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危害。都市农业与市内园林绿化美化农业一起还扮演着城市清道夫的角色,不仅大量地、持续地接受、储存、消纳、降解、净化都市排出的气、水、固体废气物,而且将城市中大量排出的食物残渣及其他生活垃圾通过农业的有效利用变为资源,从而减轻对环境的损害,保持城市的正常运转。同时都市农业减弱了城市的热岛效应,防止市区无限制地扩张,维护了农村地面自然景观。市内楼宇农业还扩大了城市种植空间,促使室内氧气与二氧化碳得到平衡、能增加空气湿度、降低室内温度、吸收空气中被污染的灰尘和废气,帮助市民建立了一个宜居的小气候。就北京城郊食物农业产生的生态效能来说,2002年仅京郊农田生态系统在调节大气成分方面就产生了49.3亿元生态价值;在净化环境方面产生了109.63亿元生态价值;在蓄水方面产生了6.03亿元生态价值;在生态服务方面产生了293.4亿元生态价值[13]。
(二)都市农业的经济效益与经济功能
由于都市农业具有经济上的区位优势、接近城市市场、拥有庞大的购买力旺盛的消费群体、具备走集约经营和发展设施农业所需的资金、技术、土地、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而且产业分工比较发达,所以,都市农业的经济效能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增收能力。根据文化等人的研究,北京从事都市农业生产的农户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5880.1元,2003年为6496.3元,其增幅为约91%。这种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根据近些年的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统计,我国农民的年均人平纯收入不过3000元,只有北京郊区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的50%;全国农民年均人平纯收入增幅约为20%,其增幅能力不到北京郊区农民的一半[14]。(2)促进了城郊第三产业发展。都市农业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旅游业、物流业、畜牧业、种植业的发展,间接促进了郊区农村交通运输、通讯、服务业的发展。同时推动了郊区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发展,对周遍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辐射作用。更主要的是都市农业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在农业走上设施化生产、精确化生产、优质化生产轨道方面起了促进作用,改变了农业经营落后面貌。以北京都市农业为例,到2003年为止,农机化程度达到70.4%;设施农业面积达到9.06%;节水设施控制面积达到81.2%;农户计算机拥有率达到16%。这是乡村农业无法达到的[15]。
(三)都市农业的人文效益与人文功能
都市农业的环保生产相对常规农业的化学化生产,使农业具有了人文关怀特点和人文效能,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提高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了享受田园生活和从事养生劳动的机会,丰富了市民精神生活、锻炼了市民身体,加强了市民生活保健,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2)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都市农业通过农业生产改善了城市空间结构、降低了城市污染,促进了室内外的碳氧平衡,为市民创造了宜居环境。(3)满足了市民的食物安全需求。都市农业为市民提供蔬菜、粮食、肉奶、水果等食物,丰富了城市食物供应。同时通过生产无公害的、绿色的甚至有机产品,为市民提供了安全的、优质的、有营养的农业食物,减少了“病从口入”的概率,为市民身体健康建立起了食物保护屏障,满足了市民对高品质食物的需求。(4)传播了农耕文化、改变了市民文化结构。都市农业通过发展会展农业、体验农业、教育农业,较好地向市民尤其是年轻人传输了农业知识、农艺、农耕精神,直接促进了农耕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提高市民对农业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另外都市农业通过发展楼宇农业、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采摘活动,使市民的审美文化和认知文化发生结构性变化。
(四)都市农业的社会效益与社会功能
都市农业是沟通城乡的产业形式,具有较强的社会效能:(1)都市农业利用工业社会提供的物质设备和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和在工厂内从事园林园艺生产,使得社会的第一、第二产业得到有机结合。(2)都市农业使农民进城,在城市内部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为市民下乡旅游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市民体验农业提供耕地,促进了城乡居民的直接互动,有利于市民与农民的结合。(3)都市农业加速了工业文化和农业文化、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交流,这有利于消除城乡居民的文化隔阂,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文化基础。(4)都市农业为城市家庭妇女提供了新的工作机会,使她们通过都市农业更好地控制家庭资源,提高了低收入城市家庭妇女的地位。(5)都市的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吸收了城市剩余劳力,如达累斯萨拉姆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35000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内罗毕的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15万个家庭提供了工作机会;哈瓦拉都市农业在1999年为城乡居民提供了3万个带薪工作机会,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16]。(6)都市农业加速了逆城市化进程。逆城市化是城市居民把自己的居住地向城市郊区转移的现象,这有利于对缓解城中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问题。都市农业为市郊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加速了市郊交通、教育、供排水系统、电力、公共休闲场所的建设速度,有利地吸引着市民向郊区转移。所以,都市农业是我们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生态恶化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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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内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并且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从而是各个部门所创造剩余价值的基础。这一观点为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实施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固定资产角度看,当新型主体进入成长期后,其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仓储设施、信息化设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要求增多,产生大量固定资产融资需求,而且融资期限还由周期性生产贷款向中长期延长,需要金融部门贷款支持。从发展层次来看,新型主体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转换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新品种引入、新市场开拓以及高级人才引进等需求及其相应投资,而这些投资不是新型主体自我积累所能实现的,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贷款的鼎力相助。大多金融机构是盈利性组织,其金融支持都存在报酬问题。新型主体在获得资金便利的同时,也要付出相应成本。鉴于涉农行业的微利特性,部分新型主体事实上成为了金融机构的“打工仔”,其发展步履艰难,此时,财政支农就尤显重要了。财政通过涉农惠农补贴、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贴等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为新型主体提供支持,使之获得发展所需积累。因此,财政金融支农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加速器。从宏观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市场开放领域的拓宽,我国农业经营活动已经扩展到国际范围,新型主体不可避免地直接面临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大农场主等农业经济组织的竞争压力。从微观角度看,我国新型主体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在减少生产成本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开拓市场也就成为其高级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单靠新型主体凭自身力量去参与国际市场角逐,其立足过程将会极为漫长和曲折。财政金融服务支持将会从多方面加速新型主体国际化步伐。财政方面,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主体建立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门用于境外农产品生产;可以对新型主体农产品出口进行适当奖励和安排出口检验检疫费补贴;可以建立出口保护与救助机制,帮助新型主体应对技术壁垒、贸易磨擦等问题。金融方面,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贷款支持新型主体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甚至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创新保险机制,发展新型主体出口农产品生产专项保险,增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在支持我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方面成效显著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可增加新型主体外向发展支持项目。
二、当前我国财政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型主体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支农注重功利性,金融支农“形”重于“实”,新型主体所获支持有限。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是其功利特性也相当明显。一是许多财政支农资金被洒向一些徒有虚名的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大多脱离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福祉,反而挤占了本可用于新型主体建设的有限农用资源。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多被投入到见效快、收益高的农业项目中去,而一些见效慢但意义深远的新型主体项目却难以受到财政资金青睐。本质上讲,这都体现了地方官员政绩导向下的功利思维。金融支农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和保险机构承保来实现。银行贷款方面,由于贷款条件过高、抵押物品不足、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金融产品适应性较差等原因,新型主体实际上能获得的贷款极为有限。如对新客户的介入条件,农业银行要求客户有效净资产要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流动比率在120%以上,这种条件直接关闭了绝大部分新型主体贷款求助之路。农业保险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大多处于试点阶段,其保险品种覆盖范围很小且只保成本不保收益,对新型主体尚无实质帮助;商业保险公司的偏好与新型主体业务特征基本没有兼容性,前者难有兴趣为后者承保,即使勉强参与也会尽量转移风险,如限制赔偿金额、严格赔偿条件等。
(二)财政支农附有行政回报,金融支农强调有偿性,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过高。行政回报是指执行政府某项优惠政策的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直接要求或暗示受支主体做出有利于执行部门或执行人的行动或获取特定报酬,是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的混合产物。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过程中形成的委托关系中的各层级政府官员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主观上个人利益函数与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最终目标存在差异,这很可能出现支农支出决策、执行行为扭曲。一些得到了财政支持的新型主体被迫按照执行者意愿进行生产经营、被迫建设样板工程以供上级领导视察、被迫经常面对新闻媒体说好话甚至被迫“热情招待”或“感谢”相关工作人员。这种行政报酬无疑加大了新型主体受支成本。金融资本具有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其关注重点是利益回报。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仅需要支付利息,也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抵押品和担保品需要进行评估,这不仅会产生评估成本,还会花费较多时间成本。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业资金流动与需求也具有季节性,而金融机构的贷款品种并不一定与这种特征相吻合。新型主体需要季节性短期贷款时,因为贷款品种问题,有时被迫进行长期贷款,贷款成本被无形提高。追求最大利润的商业保险公司,面对经营项目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新型主体的投保,不可避免地要索取更高保费,新型主体的商业性投保成本同样不低。
(三)财政支农结构呈分散性,金融支农方式具有求稳偏好,不利于全面发展新型主体。财政支农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必须考虑伦理、民生、社会和政治等诸多因素。因此,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很分散,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横向”被各职能部门分割,而在“纵向”被中央、省级、地级、县级甚至乡一级政府分割。具体而言,财政支农补贴名目众多,如惠农补贴项目就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超过20种,而且部分补贴是按承包户头直补,这种力求面面俱到的普惠式补贴方法,缺少重点和导向,也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虽把新型主体作为重点扶植对象,但却在财政资金帮扶方面力不从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具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等多重要求,在安全性原则指导下,金融贷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求稳偏好。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大多从事与农业有密切关系的经营项目,具有天生的高风险性;另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很少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具有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必将对贷款金额、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息等方面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风险规避。目前,由于自然灾害频发,我国涉农商业保险公司大多入不敷出,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金融支农求稳偏好与新型主体经营高风险特性间的矛盾,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由双方化解,这无疑不利于全面发展我国新型主体。
(四)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配合性较差,制约了支农政策效果。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虽然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但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与农村金融信贷、保险间的相互联系并不紧密。从执行主体看,财政支农资金与各级计委、扶贫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等十多个部门有关,而金融支农主体也涉及商业银行、政策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等。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的执行主体众多,部门间协调难度加大各自为政在所难免。从政策制定过程看,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支出时很少寻求金融配合,没有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使其在支农力度上显得势单力薄;金融部门在制订信贷政策以及落实信贷投放时,往往不太考虑财政支农方面的政策,不能使农村金融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两项政策协调配合横跨多个部门,所牵扯的制度、政策文件较多,真正遇到有关新型主体的贴息、资助以及风险补偿等需求时,相关政策依据的查找较为困难。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两项政策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政策效果,这必将对新型主体的构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支持新型主体构建的财政金融支农创新
(一)加大财政支农倾斜力度,开展金融支农专项服务,提高新型主体的受支持力度。委托理论认为,委托关系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必然导致两者利益冲突,而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财政支农目标是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福祉,而部分地方涉农官员的目标却是富有功利性地博取民声和彰显政绩。为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支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以此促使执行官员的主观认识不产生偏离;确保其目标函数与政策初衷一致,通过监督机制改善信息不对称进而减少成本并确保“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主体倾斜”。任何组织的发展都需要资金呵护,具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于一体的新型主体更是如此。金融机构要将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在“三农”服务大架构下的新型主体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服务;要针对新型主体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发展订单和保单类金融工具;要调整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根据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特点来创新金融产品。只有金融机构改变了为“三农”服务流于形式和挂在口头的传统,真正提高了农村资金供给能力,金融支农才能成为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杜绝财政支农附带行政报酬的现象,健全金融支农补贴机制,降低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新公共服务理论(TheNewPublicServiceTheory)认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承担为公民服务职责。行政报酬的索取显然违背了“为公民服务”宗旨,降低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地方涉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不以部门利益或个人私欲控制和驾驭财政支农资金,不人为抬高新型主体受支成本。同时,地方政府要规范和公开财政支农办事程序,增强资金透明度,明确新型主体的资金申报、审批环节,做到办事制度化、程序化,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行政报酬的产生。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支农是一种公共产品供给行为,富有特定公益性,政府理应对此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避免金融机构将各类成本完全转嫁给新型主体,抬高其贷款、保险成本。地方政府可建立新型主体贷款专项奖励基金,对涉及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业务给予一定财政奖励,加大金融机构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针对新型主体的现实困境,完善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大保费补贴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化解新型主体因担保物稀少而被迫承担高保费和接受不平等保约的困境。
(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完善金融支农担保体系,为全面发展新型主体提供保障。不平衡增长理论(TheoryofUnbalancedGrowth)认为,因为落后地区资本有限,应集中有限资金和其他资源,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部门进行重点投资,通过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其它产业和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根据上述观点,在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较为有限的背景下,集中资源办好几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可能更为现实。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以重点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新型主体代表了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地方政府理应高度重视,科学整合支农资金,规范支农项目,将新型主体作为财政支农重点投向,通过其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区域性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传统农户而言,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呈现出需求旺、抵押少、金额大等态势。金融机构面对这一新局面,要创新经营理念,站在支持“三农”的高度,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对新型主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等给予适当优惠或条件宽化。地方政府要探索设立或引入支持新型主体发展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有潜力、守信用、风险可控的新型主体提供增信服务,为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化解,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放心围绕新型主体全面研发新的保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