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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思想论文范文

时间:2022-08-11 1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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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思想论文

第1篇

当今,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使管理显得空前重要,这引发人们研究管理的热忱,并将其上升到管理哲学的理论高度。黑格尔曾指出:“哲学是认识具体事物发展的科学。” 1哲学根植于各门具体科学理论之中,凭着自身的开放性、批判性的特点不断吸进新养料而得到充实;它又超越各门具体科学,指导具体科学向前发展。管理哲学的产生的发展正是哲学在具体运用学科的产生和发展。

管理哲学是“对管理问题的哲学反思”,管理学所研究的问题,自然成为管理哲学所研究的对象,只是二者所研究的层次有所不同:管理学一般是从“ 科学”层次对管理问题进行研究;管理哲学则是从“哲学”层面对管理问题的进一步探讨。从哲学层次探讨管理问题,一般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其一是管理的“世界观”层面的问题;其二是方法论问题。中国管理哲学应当是管理者在管理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对管理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基本看法,是管理者在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管理哲学是管理活动的总的理论基础,是管理文化的核心。

一、以人为本的中国管理哲学“世界观”

由于中西方社会政治制度、传统文化背景和人的价值观念的差异性,中国人对管理的界定不同于西方。从本质上来看,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崇尚人文精神、伦理道德和中庸和谐的“价值理性”文化,是一种强调“ 克己复礼”的“ 德性”文化。西方传统文化信奉“个人中心主义”,强更多地调人应当追求自身价值和幸福,在独立人格基础上形成平等社会契约,之后用某种法定形式规范下来。中国和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性,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中国人和西方人对管理本质的不同理解。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2就是强调管理者必须通过道德修养,克己正身,恪守礼法,身体力行,树立自己的良好外在形象,使人民心服,才能上行下效,上善则民善,人民有了道德自觉性,就会接受统治管理。在管理场中,管理者是主体。只有首先管好自己,才能管好他人。管理者正气凛然、公平正直。以此作榜样,谁还敢走歪门邪道呢?“正己”是“正人”的前提和基础。“正人”是“正己”的效果和收获。从这一意义上,中国管理学既讲“ 道”,又讲“ 技艺”,是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哲学。

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3意思是说能战胜别人者是有力量的人,而只有能首先战胜自己的缺点、管理好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成功的管理者得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战胜自己,能否管好自己,只有先管好自己,才有资格去管理好他人。要战胜自己的错误、缺点和不足,就要求管理主体具备高尚品格和修养,才能够做到“自胜”。

中国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把管理的本质规定为一门大写的“人学”。 “人”是中国管理哲学的出发点,也是它的落脚点。管理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实践活动。任何管理都离不开人,管理的主体是人,管理的客体是人、财、物、信息和技术等,但中心是人,因为财、物、信息、技术等都要靠人去认识、掌握和运用,才能在管理中发挥作用。因而管理哲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以人为本,人的本性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人有七情六欲, 有伦理信念,有价值观, 有人生观, 有经济利益, 也有精神利益, 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当我们在管理中实施以人为本时, 就应该以人性为本,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本性要求, 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标。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管理的中心或核心,要关心、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要按照人的生理规律、心理规律和行为规律设计和进行管理。 古典管理科学不是以人为本,而主要是以物为本,以经济效益为本,以机器设备和技术为中心,按机器和技术的需要来设计管理,并且只关心效率和经济效益, 而不关心人和重视人的其他需要,颠倒了人与物的关系,结果却不能真正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和人的价值,按照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规律进行管理,才能真正调动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最终能够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有利于人的进步和全面发展。

二、中国管理哲学的方法论哲学的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中国管理哲学,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研究方法。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研究当代中国管理哲学,就必须虚心地学习西方的科学管理,但决不是走全盘西化,照抄、照搬的道路。如果按照西方管理学的框架,塞进中国的哲学名句和管理案例,是不能把它错误的说成中国管理哲学的。 在研究方法上,要从中国现代的国情、民情出发,研究适合于中国现代国情、民情的中国管理哲学思想体系,这是研究中国管理哲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文化管理资源,又要从西方管理学中吸取适于中国社会实际的文化营养,不能盲目排外。只有在中国社会实践基础上,将人类所创造的一切优秀的文化管理资源有机地结合起来,经过一代或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地研究形成的中国管理哲学思想体系。

第2篇

中国传统的儒家伦理学是德性伦理学。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和孔盂的伦理思想来看,德性是一切美好品质的概括,它包括状态、性情和习惯等。在西方传统里,它分为勇敢、慷慨、谦逊、节制、大方、大度、温和、公正等条目;在中国传统里,它则分为恭、宽、信、敏、惠、忠、孝、礼、智、义等条目。

一、孔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爱、忠恕、修己

儒家德性论的基础是人性论。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孟子主张性善论。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闭儒家德性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是“天人合德”。认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本原在天,是天的本质属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因而。第一,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秩序和行为规范的道德纲常。是天经地义的。第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一切行为都是以天为最根本的法则的。第三。人类社会道德效法天的自然之道,体现天的“生生之德”,因而维持社会最和谐、最稳定的秩序。总之.儒家德性思想植根于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模式之中.又全面渗透于中国传统的政治生活和日常生活之中,对中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孔子是儒家德性理论的创始人。他的德性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出了德性的总括——“仁”

“仁”是孔子德性思想的核心内容。孔子对“仁”的用法极其灵活.每次针对不同的学生的不同问题从不同的方面对“仁”做出解答,赋予其不同的意义。“仁”的根本含义即“爱人”。“樊迟问仁。子日:‘爱人’。”“仁”是以对人的真诚之爱为基础。爱人的基础是真诚的情感的培养.孔子深刻地批判一切假仁假义的行为。“巧言令色。鲜矣仁”用。“刚、毅、木、讷近仁”。“仁”是人心的自然流露。非“直”无以为“仁”。“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欤。”血缘之爱.生而具有,情深意切,这种深刻的爱护之情才是为仁的根本。但这还不是仁爱本身,仁爱并不仅仅局限在血缘家庭之中.必须扩充出去。“泛爱众而亲仁”以至于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甚至进展到“民胞物与”.把整个世界都当作是其自己的生命内在构成。“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君子成人之美”。仁的根本目标是“立人,达人”。“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样,仁爱之心,就不再是软弱的情感.它有着深刻的正义感.有着宽宏的力量。

其二.概括了德性的内在规定——“忠恕”

子日:“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日:“唯。”子出,门人问日:“何谓也?”曾子日:“夫子之道,忠恕而己矣。”㈣(《论语·里仁》)“忠”是尽其在我.对人要尽自己的一切能力.孔子提倡“与人忠”旧,反对“为人谋而不忠”;恕是推己及人,人己统一,孔子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是为人处世,实现“仁”的美德。“忠恕”的具体内容就是五德: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日:“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日:“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孔子认为,能做到这五个方面:庄重,宽厚,诚实,勤敏,慈惠,就是有了仁德。

其三.指出了德性的层次——圣德、仁德、凡人之德

在孔子看来,德性是有层次的:子贡日:“如有博施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日:“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要使别人站得住:自己要事事行碍通.同时也要使别人事事行得通。能够就眼下的事实选择例子一步一步的去做,可以说是实践仁德的方法了。

德性的第二个层次是仁德,这是君子所具有的德性君子应具有宽恕的德性:“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旧君子应具有中庸之德。君子应群而不党。“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如此等等,做到这些才算是个君子。圣人之德是德性理想,君子之德是现实德性。

德性还有第三个层次是凡人之德.那就是一般人可以具备的德性。孔子虽深受弟子爱戴,但孔子认为自己是一个凡人。还不具备君子的德性。他说:“文,莫吾犹人也。躬行君子,则吾未之有得。”从这也说明,一般人不做君子.也应该具有一定的德性

二、盂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义、礼、智四位一体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人之深层细微的心理情感活动寻求仁爱之心的内在根据.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他提出仁宅义路、居仁由义,从内在与外在、基础和行为的统一确立了“仁义”道德的根本内核和道德人生的基本取向

孟子从孔子那丰富庞杂的概念群中将仁、义、礼、智提取出来,重新规定,称之为四德,以此作为伦理哲学概念内核。标识道德之善。孟子从人性善的角度探讨四德的根源.认为四德是人的本性,“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噬就是说,“仁义礼智”四德是人内心所固有的.它发端于人之善。他从心理学的角度探讨四德的基础,认为四德来自人们的四种心理状态:“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他从人自然内在地具备“四心”的意义上认为.人之为人在于人之有仁义礼智四德:“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旧他又言:“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他是以仁义礼智道德作为人的本质规定之所在。他从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角度探讨四德之l'n-J的联系:“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仁义札智四德是他的伦理哲学中最重要的四个范畴.以四德为骨架而建立起来的逻辑结构就是他的伦理学的整个体系。

孟子认为.仁和义作为德性.其表现形态和层次是不一样的。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仁是内在的,深层次的,义是外在的,浅层次的。他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求知。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强调我们要深刻认识仁义礼智四德在人生中的地位和作用。“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闭。“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当人的生命和幸福与道德理想、原则发生冲突时:应该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的幸福和生命去捍卫仁义道德。所渭“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嗍此即“以身殉道”。这是孟子伦理思想中光彩夺目的一页。也是孟子精神最具感染力的地方。

此外,孟子还提出了存心养性、反身内省的德性修养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_捌由于修养之道在于从“心”内求,因此,在道德实践上,孟子主张“反求诸己”。他说:“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罚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

三、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居敬、穷理、省察

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是建立在“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提倡德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与美好的社会秩序。

朱熹首先对“理”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物之“所以然之故”或物之“所以为是物者”,是物之规律;二是物之“所当然之则”,是人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三是物之必然即“自不容已”者.“非人之所能为也”。朱熹认为,“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都是“非人之所能为也”的必然。他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象貌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其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pt他认为德性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使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他把“理”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德性。他说:“未有天地之前.先有此理”.理是先于天地、先于人类丽存在,这种超时空、超感觉的“理”是字宙的主宰。一切伦理道德准则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问者.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明。他说:“理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是天地万物至好底表德。”嘲“其中含具万理。而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名之日仁、义、礼、智。”这就是说,“理”不仅是诸种事物的根源,是根本的理,同时又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最主要的德性原则是仁、义、礼、智。要达到“理”的德性境界.必须做到“居敬穷理”。“居敬”就是做事专心致志。谨慎小心,不受的干扰,不丧失心中的“天理”;“穷理”就是“格物致知”,即接触事物,研究掌握其道理。他认为将君、臣、父、兄、弟、夫、妇、事师长、交朋友等不同的角色。规范在仁、忠、慈、孝、友、恭、和、柔、礼、信等方面,这种规范是先天的,符合“天理”的。每一个角色都应当严格遵守。“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只有恪守这种一一对应的伦理规范.整个社会就能顺应天理.因而也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社会就得以健康稳定的发展。

朱熹主张重德轻欲,认为人欲是罪恶的,而天理才是崇高的。“夫人只是这个人。道只是这个道。岂有三代汉唐之别?但以儒者之学不传.而尧、舜、禹、汤、文、武以来转相授受之心不明于天下.故汉唐之君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此其所以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这就是说,尧、舜、禹三代帝王心术是天理流行,社会上所有的现象都是至善的、光明的:而三代以后的帝王,心术都是人欲之私.社会的一切现象也都是混乱、黑暗的。而治世的目标就是铲除三代后的人欲、恢复三代的天理。他强调天理并不是要消灭人欲,而是要使人欲服从天理,人正当的欲望是与天理相符合的.只有不正当的欲望才与天理相违背,这时只要统治者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只要把握好一种尺度.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这样.世界就将处于一种美好的境界。

在治国德性上他提倡“仁者爱人”。他认为,求仁是人的道德修养的目的.只有战胜了人欲,恢复了天理,便叫做仁。“仁是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阅。他认为只有实行德治,统治者才能使天下归心,才能以静制动。也才能“以寡而服众”。

朱熹还特别重视道德修养。认为“私欲净尽,天理流行”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是圣人。人们应当以圣人作为修养的模范、标准。他认为加强道德修养应该积极促使青年实践、立志、坚毅、用敬、求知、践实。他说:“学者大要立志。”对于立志.朱熹认为“为学须先立得个大腔当了。却旋去里面修治壁落教绵密。”闻“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闻。立志是朱熹求知进学的出发点.因为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识得道理原头.便是地盘。”嗍不然.则无从下手。道德修养贯穿于人的始终。而学校之道德教育对于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朱熹将学校划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小学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忠”、“孝”、“悌”、“信”等一般的道德伦理规范“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大学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之上“明其理”,即按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

同时.朱熹在道德修养方面继承了孔盂的观点.认为修养要着力于三个方面。即“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己所不欲,勿施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朱熹认为我们能够尽自己的心。尽自己的力.来实现道德上的至善.这就是忠。他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我们能够推已及人,在积极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消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叫做恕。“忠是无一毫自欺处,恕是称物平施处。”他解释说:“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忠恕之事也。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未尝不同,则道之不远,于人者可见!故己之所不欲,则勿以施之于人”。忠恕相互联系,“‘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诸人’,非忠者不能也.故日:‘无忠,做恕不出来’。”人们真正做到了“忠恕”就到达了“仁”的道德境界,“合忠恕,正是仁”闷。信者诚也。所谓诚,朱熹认为“诚者。天之道,诚是实理自然,不假修为者也。诚之者.人之道,是实其实理,则是勉而为之者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之道也。”

第3篇

Abstract:Theanalyticphilosophyistheanalyticmethodtothelanguageandlogic,theepistemologybytheanalyticmethod,andtheontologyoftheepistemology.Astheepistemology,itboundedtheborderoflanguagewithlogicfortheword,astheontologyitcanceledphilosophyinlanguageandlogic,butdiscoveredtheappearanceprocessasthesignificanceofinsignificance.Infact,thatallarethecapabilityproblembasedontherepresentationoflanguageandlogictothephilosophicalthought.Theanalyticphilosophyitselfisathinkingactionoftheanalytics,whichanalyzesthesecomplexandprofoundrelationsintherepresentationofthelanguageandlogic.Buttheessentialrelationsbetweenthelanguage,logicandthoughtareyetoccultinanalyticphilosophy.

分析哲学起源于对语言的研究特别是对语言的逻辑研究之中,因此分析一词,首先只是表明人们感兴趣的只是分析的结果,即首先表明它被看作是语言表达形式的组成部分以及它们的组成方式,但分析哲学的内容和性质却远超过对语言和逻辑形式分析的结果,它不仅是揭示了语言和逻辑形式反映世界的结构的方式,更重要的是,语言和逻辑形式反映世界的结构的方式最终是以对哲学思想的表达而实现的,所以对逻辑和语言的分析自身实质上是一个超越的思维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被当作一种哲学活动,即哲学思想的方法和过程,因而被分析哲学家们称之为“治疗术”,即对语言和逻辑表达哲学思想的混乱不清的情况的清理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成为基于语言和逻辑表达的认识论,而且它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分析哲学的存在论观点。

二十世纪对语言的研究有两个相反的方同,一方面走向更加纯粹、抽象,如数理逻辑,另一方面则走向日常和具体,但这两个方面都要有自己的哲学化困境,一方面,逻辑与形式语言具有同语反复的性质,它不能表达哲学问题,另一方面,日常语言能表达哲学思想,但它充满了混乱,分析哲学的任务实质上是这两个方向的综合,把日常语言中的哲学问题以纯粹的方式表达出来,传统哲学中因语言误解而纠缠不清的命题可以用语言分析清除掉,但它达到的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

分析哲学不等同于逻辑学,逻辑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不直接研究思维形式,也不通过对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研究思维自身;它也不同于语言的语义、语法学,语义和语法研究语言的表达方法,而分析哲学是以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自身的形式为对象,但实质上探讨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从日常的语言中清理出这种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的纯粹形式,因此它表面上不理会一般哲学研究中的存在和认识论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化解在这种语言的形式和它们的关系之中,他们的任务只是发现和纠正以语言形式表达的哲学思想的错误,因此所有的哲学问题成为语言问题,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从他们的研究中得到对哲学问题的解答,相反,他们认为用语言表达哲学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实际上他们的结论是语言没有表达哲学问题的能力,在分析哲学的意义上最终将导致的结论是:哲学的最终问题是无法用哲学语言来表达的。

但是这并不是问题最后的结果,分析哲学的意义是潜在的,首先,在人类的哲学史中它是第一次直接通过语言对思想的表达的可能性分析而指向了人类自身的一个本质——思想自身,他们至少揭示了了一个事实;语言可以呈现哲学思想过程,但人们应当对此保持在语言表达上的沉默,这是西方哲学最大的自觉,它意味着在科学的或实证的意义上它接触到了自己的非先验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为具有自身动力性和统一性中国思想打开中西哲学汇合之门。

“分析哲学”几乎与“语言哲学”相同地使用,但语言哲学强调语言表达的世界的结构问题,而分析哲学,在它的最深刻的意义上,是语言对存在论问题表达的可能性,因此更具有认识论的意义,或者说它是关于认识自身的认识论,而且在它的最终方向上,以显现的方式表达了它的存在论。

对表达的分析

虽然人类还可以用其它的方式表达意义,如手势,图像等等,但毫无疑问,语言是最精确、方便的表达方式,这主要源于二个特点:第一,语言具有标准性的语法形式,即具有表达的社会性;第二,语言具有自身本质上的逻辑性,即它自身是表达的。当然还有第三点,语言是思维的形式,这是与表达的本质有关的更进一层的性质问题。

一般语言陈述的基本形式就是主词和谓词,主词提出对象,谓词进行陈说,但人们总是在双重方式上运用语言,第一是以语言的方式表达意义,这是运用语言的主要目的;第二是运用语言自身的语法形式,即以大家都能接受的语法形式说出或写出句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成是语言表达自身。因此一个句子在日常使用时如果被认为是正确的就应当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但实际上日常语言往往是在这两重意义上混乱地运用,因此表现为语言的使用与使用的环境有关,为了能纯粹地进行表达,人们就首先应当从心理、历史环境中清理出正确的语言形式,弗芮格和罗素就是在对语言表达进行理想化努力的方向上展开了一个新的领域,也带来更多的意想不到的问题。

把语言的两种表达区分开来就是把语言对意义的表与表达的形式分离开来。即把对意义的表达与对自身的表达与区分开来。实际上,这种区分由来已久,这就是从语言中抽象出逻辑型式。对逻辑的研究几乎和对哲学的研究是同时开始的,而且正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奠基人亚理士多德建立了传统的逻辑系统,并以思维的形式的研究作为逻辑学的本质。传统逻辑以日常语言作为对本身研究的工具,因此传统逻辑学是以自然语言作为表达工具所组成的逻辑型式与逻辑关系为研究对象,比如命题与复合命题,命题的关系与推理等等。

逻辑研究一开始就是在表达型式所表达的内容和表达型式作为表达的工具自身这双重意义上进行的,比如一个作为研究对象的命题既表达了它的内容,又表达了自己的形式,这种情况几乎和语言的表达一样。为了表达的纯粹化,把语言符号抽象为纯粹符号,这就是数理逻辑的方法,即以纯粹符号作为表达工具。所谓纯粹符号是只表达型式自身的符号,依靠这种符号,逻辑型式可以直接表达型式自身。在弗芮格研究的基础上,罗素首先以对命题和命题函项的区分成功地分离了命题和命题的型式,并且可以用纯粹逻辑符号表达出来[1]。命题可以表达内容,命题函项则只表达型式,命题函项即是普通命题的逻辑型式,命题函项包含了未定成份(逻辑变元),当把这些未定成份赋予一定的命题值时,它就成为普通命题,用数理逻辑的语言说,一个命题函项是其值为命题的函项。比如,“罗素是一个哲学家”,作为普通语言,它既表达了内容,又表达了逻辑型式“某某是怎样的”,后者就是一个逻辑函项,在一定的逻辑符号系统中可以用纯粹符号表达为逻辑命题,如“p^q”等等。

逻辑分析方深入一层下去,由命题分析进入谓词分析,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把命题中的摹状词从作为名称的名词中区分开来[2]。所谓摹状词就是具有属性描述意义的词组,比如“‘数学原则’的作者”就是一个摹状词,它只表达一个属性事实,它与具有指称的名词不同,并不存在它所指称的人物或事物对象。罗素称摹状词是“不完全符号”,因为它单独出现时即不指称一个对象,也不能作为一个命题成立,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作为一个摹状词,并不指称罗素,它只表达著作与作者的属性关系,因此不具有单独的陈述意义,它只有在一个适当的陈术中才使这个陈述成为完整的,比如“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才是一个完整的陈述。日常语言中,作为具有指称的名词如“罗素”与摹状词“‘数学原则’的作者”常常不加分别,人们用“‘数学原则’的作者”和“罗素”相互代用,但是这种不加分别的混用就带来了混乱和悖论。在日常语言中,“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这个陈述如上所述具有两重表达,第一是它表达了它的意义,第二是它表达了自己,即它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这样“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与“罗素是罗素”或“‘数学原则’的作者是‘数学原则’的作者”在日常语言中含混相同,但在分析意义上是不同的,前者包含了意义表达,因意义而真,后者则单独陈示自己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是一个同语反复的恒真的命题形式,它是“因形式而真”(罗素语)。这样摹状词理论就使逻辑形式可以从日常语言中清理出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被誉为分析的典范,这并不仅仅是指这种分析的结果,即不是指这个分析从名词中区分了出了摹状词,而是指摹状词理论表现了典范的分析活动,这才是分析方法的自身的呈现。

分析的表达与不可表达

真正在内心深处困扰着分析学家的是,逻辑型式虽然是从日常语言中抽象而来,但它的普遍性保证似乎不能由这种抽象过程得到,而是由这种型式自身所保证的,前者是从经验中的抽象,而后者是自身分析的,正是在后者的纯粹型式上,表现了它的普遍适用性,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幽灵是无法驱散的,分析哲学并不是像分析哲学家所宣称的那样能真正地超越传统哲学问题,只是真正的传统哲学问题深藏不露而已。在分析意义上,逻辑真理是命题真值函项结构性的表达,似乎是自明的,如它是不是由抽象过程产生的,这种真理性从何而来?这最终将使语言和逻辑研究进入到认识论,成为真正的哲学。

罗素的逻辑分析基于语言形式的逻辑关系,它从语言中抽象出纯粹的逻辑关系——逻辑型式,即从语言对意义的表达分离出对逻辑型式的表达,逻辑分析的研究对象就是作为形式关系的逻辑常项即命题函项,这样语言作为对语言意义的表达和逻辑型式对逻辑关系的表达而得以区分开来;而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把逻辑常项也抽象掉了,即把逻辑型式对逻辑的表达与对自己的表达区分开来,因此他最后得到的就只是分析下的绝对纯粹型式,实际上它只是分析活动自自身的影子,成为维特根什坦所说的哲学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在更进一层的意义上,已不是停留在被分析的语言与逻辑作为型式自身表达的结果,而是在分析下所显现的语言与逻辑的层次的表达关系,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分析过程,分析自身的方法和过程得到显现,这种显现不是别的,正是分析的思想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的分析本质是对透过语言和逻辑表达而表现的人的哲学思想活动。在这种意义下,逻辑连接词既不表达逻辑对象,也不表达逻辑函项,所以它们即不表达意义,也不表达自己的形式,而只是在分析中显现分析自己。这样的推广是具有终极哲学意义的,在这样的推广下,命题既不表达真值,也不表达复合关系,它们都只是分析意义上的显现。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直接做出这样的明显结论,他们的结果只是:由于逻辑命题即不是对抽象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也不是对宇宙中最普遍事实的描述,因此逻辑命题是无意义的,也就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要的胡说。

在逻辑分析的意义上,逻辑命题是对自身的表达,因此无论是名词或者是摹状词的使用,它们与逻辑形式无涉,并不妨碍逻辑形式的自身表达,甚至意义上不正确的表达,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仍然在世”虽然在事实上是不真实的,但在逻辑形式上并没有错。当然在分析的情况下,这两种陈述的区别是清楚的,但在日常情况下,包括一般哲学思维中,人们并不能时时自觉到这一点,甚至无法区分这两种情况,比如“存在”是在作为摹状词被使用,或作为具有指称意义的名词被使用就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对这种情况的觉察人们才会碰到了分析意义的哲学问题,但正如以上所述,分析哲学以无意义为据,不是解答哲学问题,而是取消了哲学问题。

但是,这并没有取消哲学,维特根什坦仍然深刻地察觉到,表达的无意义自身是一种显现。尽管一切逻辑命题都在同语反复,重言式却显现了证明,每个重言式都是证明的形式过程。维特根什坦的结论就是语言与逻辑表达在哲学问题上是无意义的,但它以“显现”的方式显现了它不能表达的东西——在终极推广的意义上,它们是分析意义上的“自在之物”——“不可说”的“神秘的东西”。

分析哲学取消了企图用语言方法表达的哲学,在认识论上语言就是认识的界限,因此语言就是世界的全体,语言不能通过自己表达自己界限之外的东西,更正确地说,哲学意义上的语言表达是无意义的,这实质上就是关于认识的表达可能性,这是真正的认识论问题。虽然表达最终即不能表达意义,也不能表达自己,但仍然显现了不能表达的东西,这就是“无意义”的意义。维特根什坦的研究在“显现”上中止了自己前进的脚步,他只是以格言的形式指出了它,并没有进一步研究它,因为它已超出了他的视野,当然他仍然以他的哲学活动显现了它,这也就是他的哲学,因此他并没有真正地取消哲学,在分析的认识论上:“对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这也是一种哲学,它以分析的认识论表达了对世界和存在的看法,因而也就表达了分析哲学的存在论,因此分析哲学在双重意义上都是特殊的,作为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和作为分析的认识论的存在论。表达、分析与思想

以往的哲学主要都是研究客观、主观和它们的关系,哲学研究不断深入和拓展,从存在论到认识论,从认识论到方法,人类就像一个磨镜人,在不断清晰起来的镜子中看到自己不断清晰的自身,也看到了更多重的迷雾。当人们满怀踌躇地对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和可能性,人的认识的形式、方法,包括知识的本质,以及认识的最高形式——自我意识,等等展开讨论的时候,总是发现一次又一次回到起点。比如就分析哲学而言,为了表达真理而探寻语言自身的确定性和纯粹性,分析哲学努力地摆脱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感觉和心理因素而走向表达的纯粹形式化,但当他们认为成功在即时却发现不存在可以用理想语言表达的形而上学真理,因此一切哲学问题都因分析而被取消了。分析哲学认为"存在"问题只是一个语言问题,但是如果"存在"是一个谓词,那么关于存在的命题就什么都没说;但如果“存在”不是一个谓词,它就只能是一个有所指称的名词,这样分析哲学就又回到了它的起点——日常语言。

分析哲学自己研究对象的狭窄,表面上矛盾的论说性陈述和大量的反驳的意见表明,分析哲学遗忘了什么,遮盖了什么。实际上,语言的表达,在日常活动中不仅是在语法、意义、和逻辑形式的层面是展开,它而且是在思想中进行,就是说,一方面语言以精确的方式表达了思想内容,同时思想以语言表达的方式进行思维活动——语言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实际上是对以哲学思想的语言表达、表达关系、表达可能性为对象,因此它不是关注一般的语言表达,而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表达,即语言作为哲学思想的方法或工具,它的可能性问题,因此分析一词就不仅仅是对逻辑和语言分析,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它们的表达关系和可能性的研究活动。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分析不仅是研究的方法,而且是分析自身在分析活动意义上的研究活动,这正是分析哲学家们强调的分析哲学的根本性质,这时分析哲学一词不仅具有相当于康德哲学中批判一词的意义,而且是自身的“哲学活动”,即哲学思想和哲学思维过程。因此分析哲学可以简捷地说:哲学就是分析,分析就是哲学活动,而哲学活动就是哲学思维,只是我们应该加上非常必要的限制条件:在语言和逻辑表达的分析意义上。

语言的本质之一是它的社会性,不同主体通过共同规则使彼此交流成为可能,这种共同的规则就是语言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中的规则一词不过是“逻辑型式”一词在日常语言中的代称。但“游戏规则”的“游戏”一词则揭示了日常语言的另一个本质——语言的过程性,正是这一本质体现了语言与思想的同一性。维特根什坦后期的哲学研究强调了语言行为,反对语言的意义与使用的分离,其实这正是在强调了基于语言表达的思想的过程即思维活动。

罗素的类型论和摹状词理论把语言的逻辑结构即语言的表达形式与语言对意义表达的功能区分开来,但他没能把语言的语法过程、逻辑过程与思维活动相互缠绕、渗透的表达与表现的复杂关系精细地区分开来,也没有把语言行为与思想过程分离出来。比如在类型论中,可以用加引号和多重引号的方法表达不同的类型层次,比如罗素、“罗素”、“‘罗素’”等等,但是只有在思想中人们才能建立这种理解,并找到表达这种类型区别的方法。之所以在日常语言中存在许多混乱,真正的根源并不在完全于表达,而在于理解,在于思维。对意义的表达和对形式自身的表达在表达中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在思想中才能被理解,只有经过思维自己的训练后才能被无误地运用,因此理解像“无意义”的自身表达即“无意义”的意义之类的问题,要在能自如地运用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才能把握。

我们可举一个“逻辑哲学论”中一个稍有典型性的例子:型式概念(逻辑哲学论4.126)[3]。型式概念对应于固有概念,类似于命题型式,因此也应当可以称之为概念型式,在分析的意义上,一个概念在表达它的意义的情况下不能表达作为概念型式自己,所以“问一个型式概念是否存在是无意义的问题,因为没有命题能回答这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它只能显现作为型式概念的自己,但是,人们仍然能够思维和理解型式概念,否则,一切讨论就不可能了,这才是哲学上的终极的无意义。

显现与无意义的意义

前面的讨论已经表明,借助于分析方法,虽然从语言到逻辑,从逻辑到分析自身,层次地分离了意义的表达与自身的表达,但问题依然存在,而且问题被推向事情的反面——一切对精确、纯粹表达的最终追求都被分析的认识论取消了。但是分析的自身就是显现,那就是被分析哲学所遗忘,也被自己所遮蔽的哲学思想活动自身,这正像谚语所说,骑在牛背上寻牛,因此,虽然维特根什坦说了:“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逻辑哲学论”4.)“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阐明”(“逻辑哲学论”4.112),但他并没有深入到语言、分析与思想之间的本质关系之中去,只是轻描淡写了它们:“日常语言,是人类机体的一部份,其复杂性并不低于机体。”“人类不可能直接从日常语言中得知语言的逻辑,语言遮饰思想。”在这个即将跨入的最重要哲学问题前,他止住了脚步。但是维特根什坦仍然以显现表达无意义,借此可以摆脱分析哲学自身的悖论:一方面,分析用于语言和逻辑,这相当于分析的“意义”;另一方面,分析的自身,或者可以说分析精神,只能作为方法在对语言或逻辑的分析中显现,这相当于对自己的表达,所以分析哲学自身也是双重意义的,这样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即是对于分析方法的使用,也同时又显示这个分析自身,因此他不能回避来自身的诘难:“逻辑哲学论”是无意义的,但他可以回答:它显示了自己。

另一方面,虽然维特根什坦提出了显现和无意义这样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但他并没有发掘到它们在存在论上的意义,只是以预言的方式说出了“逻辑哲学论”的格言:“诚然有不可言传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此即神秘的东西。”人们认为分析哲学取消了世界观等传统的哲学问题,这只是由于分析哲学未能把对分析的分析继续深入下去,主要只是停留在语言哲学阶段。但是维特根什坦却深刻地理解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问题:“历来对于哲学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并非谬妄,乃是无意义。”所谓谬妄,是说表达的错误,而无意义是指无法表达的。维特根什坦基于这种理解,以对语言和逻辑的分析替代了哲学,而不是取消了哲学:“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哲学应该把那些没有哲学便似乎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给以明确的界限。”罗素,卡尔纳普等人都表达了同样的意见,把哲学的唯一任务看成就是逻辑分析,正是以这个理由,他们才被以一种哲学思潮被归属到分析哲学的范围内。分析哲学所说取消了哲学并不是取消了作为认识论的和存在论的哲学,而只是取消了对终级问题的语言表达,他们认为分析哲学是一种治疗术,这种说法的真正用意是表明分析哲学的目的不是分析的结果,它是一种没有治疗结果的治疗活动本身,因此这正是表明他们只是在进行哲学活动,即积极的哲学思维。因此分析哲学就是哲学思想的活动方式,它的对象虽然是语言和逻辑,但它的结果不是被分析到的语言和逻辑结构,而是语言和逻辑在被分析过程中出现的表达关系,而且这种表达关系是在分析中层次递进的,也正是在这一层层的递进分析中,它们分析显现为分析意义的哲学活动。然而,语言表达和逻辑表达、表达与哲学思想,特别是分析作为哲学思想的活动,这之间复杂、深刻、本质性的关系仍然深藏不露,分析哲学只是冰山的一角。维特根什坦的后期哲学研究在非表达的意义上触及到了无意义问题,比如他曾举例如颜色样品、巴黎标准米等,问它们什么是红色或一米的长度这样的问题同样地也是无意义的,或许他企图建立一种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但仍未深入下去,他的后继者如牛津哲学家在这种意义理论方向上发展了它;而剑桥哲学家则继续在分析的方向上走下去,在承认语言是混乱的基础上,企图进一步弄清语言为什么是混乱的这个方向上做了一定的努力,引起了大量的讨论,但所有这些工作都未在一种全面、系统的意义上达到传统哲学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也就未能在传统哲学的意义上集聚起来,没有能够形成为一个公认的学派,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般认为,分析哲学的成果不是很大,它的结论是有限的,但这只是一种近视,分析哲学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发现了语言与逻辑的不可表达问题,并把它导向了认识论和存在论,因而揭开全部哲学的新的一页,虽然它没能最终在语言、逻辑与思想之间发掘出它们之间的深刻隐藏着的本质关系,但至少它以自身的哲学思想活动显现了它,这将引导哲学分析最终走向思想的源头,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是中国思想的一个再生之地。

1.罗素数理哲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82p146

第4篇

关键词:是|有|本体论|译名之争|中华思想

无可否认,西方哲学的译介与对思想化进程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即使在中国哲学与马克思哲学中谈论本体论,为了寻根究源,人们总要追溯西方哲学中ontology一词的涵义、问题与。事实上,西方哲学对本体论讨论的影响之深甚至超乎我们的自觉,第一哲学的提法、本体论在第一哲学中的地位,甚至本体论一词的标准涵义,都是从西方哲学得到规定与解释的。通过这种解释,中国思想所关心的“本”、“体”问题也被顺理成章地吸纳到ontology之下了。

但从西方哲学研究界内部看,对于本体论这样一个牵涉哲学本身的大问题,其最久远、最广泛、最深入的争论却是在探讨具体的翻译问题时出现的。有关Being②以及与之有形态关联的其它词汇的翻译已经造成了把好几代西方哲学研究界头面人物卷入的漫长辩论。迄今为止,这场争辩已经引发许多出自不同背景,却均发人深省的高论,但远未取得一致意见。③但如果Being一词的翻译尚待商榷,那么对源于该词的ontology的理解,就不会全无可议之处。事实上,关于本体论的任何讨论首先应该澄清Being的涵义。这种澄清就是所谓译名之争的基本。

一、译名之争及其引出的问题

关于Being一词的翻译,历来有“存在”、“在”、“有”、“是”等若干种翻译。这些译名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强调Being的系词来历,主张以汉语的“是”予以对译。另一类则专注于Being指涉存有的一面。汉语的“有”与“存在”(“在”)有区别,但这个区别对两派意见来说都不是第一位的。④值得注意的只是,系词派从陈康开始,一直主张“是”的译法,且不时以一系列论证发起有益的争论。而存有派很少主动正面阐述自己的意见,且所主张的译名有变化。就状况而言,大陆流行“存在”的译名,港台则多主张以“有”译之。这显然与这种背景有关:大陆思想界的经典地位由占据,①而港台学界主流仍然保有中国传统典籍的记忆。

为什么关于这个词的翻译总是挂一漏万、难以统一?扼要地说,基本理由无非两条:第一,Being一词的歧义太多;第二,没有一个象Being那样常见的汉语字、词同时具有其所有基本歧义。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五卷第七、八章里列举了toon(实是)与ousia(本体、那是着的、是着性)的若干种歧义。前者主要有:谓词(云谓)或属性、断真与潜在-现实。就大体说,即分为“本性之是”与“属性之是”。后者基本有主词(基底)与分离独立(“这个”)两层涵义。②据语文学的研究,早在巴门尼德,希腊词einai主要具备这样三种歧义:系词、表示实存、断真。③这个说法虽必须加以补充,④其大体则是可以成立的。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得到哲学家与哲学史家的印证。起来看,Being一词最重要的歧义应当是存有、系词、断真(同一性可以归入系词结构)三种。其它歧义或多或少地可以追溯其上。而在这三种之中,断真的功能在形式上可以归并到系词-谓词结构中去,在实义上则又与存有直接相关,那么为简化讨论计,可将Being的基本歧义定为存有、系词两种。

有丰富中文经验、一定中文知识的人都很清楚,中文没有同一个词同时具备“存有”、“系词”两类涵义。⑤语言史的工作已经表明,古代汉语的系词出现得相当晚,⑥至少晚于先秦时中国思想的高峰期。甚至在系词已然出现或接近出现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系词对当时玄佛问题的提出没有任何影响。实际上,系词与中国思想的基本问题之间根本没有什么正面联系。倒是系词的晚出及其在日常用语里的可有可无,从某个侧面暗示了中国思想的特点。那么,将Being翻译为“是”的主张,其代价也许就是对“存有”这层涵义的牺牲。而只有这层涵义而非系词,才能既提示中国思想固有的最高问题,又引出Being的源始意蕴。

对于将Being翻译为“存在”、“在”、“有”(姑且笼统地称为“存有”派)的意见,我们应予以更谨慎的辨析。首先,这个翻译肯定失去了原词固有的与系词的直接联系。但失去这种联系是否就意味着这种翻译全不可取?这要视语境而定。例如对于通过主谓句法结构ousia(“是着性”)的亚里士多德而言,“是”就比“存在”更妥当些。但对于力求将Sein从系词理解中解放出来的海德格尔来说,“是”并不比“存在”更合适(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存在”是最合适的译名)。更重要的是,对于用汉语思考的人来说,这派翻译开启而又遮掩了思想的最高。说开启,在于它提示了从“是”以外思考“本体”问题的道路。说遮掩,乃因它基本没有注意“存在”与“有”的区别,而有把“存在”代替“有”立为思想最高问题的倾向。①在中文中,“有”与“存在”之间有着微妙而重大的区别。“有”的含义更为宽泛,它既可以包含“存在”之义,也表达“存在”一词所不可能有的“显现”、“出场”(“在场”)、“持有”(“具有”)等义。例如汉语可以说“今晚没有月亮”,但恐怕没有谁会说“今晚月亮不存在”(相反“月亮不在”倒也说得通)。现代汉语的这个情形其实是保留了古代“有”字的初义。“有”的“显现”、“到场”义,在字源上与思想上,都是本源性的。这一切揭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是派”与“存有派”的意见无法两全。中文在根本上没有可能提供对Being一词的贴切翻译。译名之争的一大功绩在于揭示了这个事实。我们的任务是把这个事实解释为中国思想的根本处境。并不是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简单的事实。陷入译名之争的大多数学者,执着地一定要为“Being”一词找到合适的翻译并为此不断争论。这当然说明他们是不承认这个事实的。也有个别清醒的学者看到了这一点。但在如何看待与解释这个事实的问题上,他们的看法也有耐人寻味的出入。本文即尝试就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没有系词本体论是中国思想的缺陷还是幸事

汉语无法提供对Being一词的贴切翻译。对于这个事实,国内学者的评价是有差别的。有的学者很正确地要求反思这个事实,但却把这点当作缺陷看待。②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汉语没有一个词兼有系词与实存的含义,这“也许是幸事”。③这主要是站在派逻辑的角度说这番话的。在符号逻辑那里,系词消失在谓词函项的结构里,而实存被表示为量词,实存者即所谓“约束变项的值”。也就是说,汉语是符合理想语言的,用不同的字表示系词与实存恰恰是“逻各斯精神”的表现。我们基本同意这个判断:汉语的这个特点“也许是一件幸事”。但具体的根据不必完全相同。本文拟从形而上学基本问题的角度,提出一个理由。这方面的论证,也有学者提出过。④本文的持论则完全基于“是”与“有”的根本差别。我们不认为汉语的这个特点表明“中西学之不可比较”。⑤“也许是幸事”这个判断正基于某种“比较”。但这种“比较”不是解剖地甚至机械地找出“相同”、“相似”或者“差别”,而是诉诸对基本问题的把握及其展开的时机。也就是说,汉语思想的殊胜是从基本问题、最高问题方面说的,并且是对“现代”说的。

如果汉语思想的基本问题与最高问题与西方哲学或者哲学本身毫无关联,那么任何“比较”都是不可能的。但哲学的最高问题不就是本体论吗?本体论不就是研究toonheion(BeingquaBeing)也就是第一ousia(Substance)的问题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云:“Kaidekaitopalaitekainunkaiaeizetoumenonkaiaeiaporoumenon,titoon,toutoestitisheousia.”(“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在‘何为实是’亦即‘何为本体’。”)⑥“本体”问题之根源既然在于“是”,在于那“只可能是不可能不是”的真之路。那么其基本问题从来不被“是”所引导的汉语思想之不是哲学,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中西之间不是典型的风马牛不相及吗?

亚里士多德所提的这个仅仅在亚里士多德式的“形而上学”中是最高问题。如果就等于亚氏“形而上学”,那么“中西比较”云云在实质上只能是无稽之谈。但一部西洋哲学史还提供了其它的可能。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柏拉图便将哲人王的最高知识确定为关于“善”的知识,理式(eidos,相、形)“从善得到它们的是(einai)与本是(ousia)”而善却是“在地位和能力上都超越了本是(ousia)”①柏拉图的这个洞见,及其在哲学史中留下的隐秘线索,这里就不多谈了。我们且来看一下也是将其基本视野保持“在亚里士多德之前的”一位“近人”:海德格尔。我们关注他有这样三点理由:首先在所有思考西方哲学最高问题的大师中,只有他基本算我们在现的“同代人”;其次他与那条柏拉图的隐秘线索有些关系;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近二十年思想界在西学方面的最大动力来自海德格尔。现在甚至连对马克思的解释都开始笼罩在他的阴影之下。人们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兴趣重新讨论陈康先生在翻译柏拉图时提出的译名问题,主要缘于海德格尔的刺激。

不错,海德格尔接过了亚里士多德的那个问题,甚至明确援引亚氏以说明自己。但他恰恰通过对后者的“现象学解释”②把系词导致的对Being涵义的预先领悟悬置乃至解构掉了。用海德格尔的语言,这就是说,Sein之系词涵义所对应的是现成存有领悟。③换言之,命题主词是对系词的分有,在这个意义上是存有者或者不如说是者。主词是在句子结构中得到规定的,而支撑句子结构的无非是联系动词。作为命题主词的存有者之涵义就只能从系词而非存有上加以领会。“形而上学”追问存有者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实体”还是“主体”,都被领会为现成的、在流变中常驻永存的、并因而掩藏在现象之后与现象对立的“本体”。这个“本体”不会为谓词的流转所动摇。它仅从系词得到单纯的规定,是纯粹的“是者”。本体的实质就是主词。主词的实质就是“那只能是,不能不是的”。纯粹主词、真正够的上主词或者说本体的,只能从“是”而非其它规定。主词的实质正在于系词“是”。

要之,“形而上学”在于对Sein的遗忘,这种遗忘正是通过以“是”解Sein完成的。那么,被“是”所遮蔽的Sein之本义何在呢?“是”何以遮蔽了这层本义呢?这种遮蔽是否全然的“错误”?如何破除这种遮蔽显露Sein之本义呢?

扼要地说,海德格尔的运思完成了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在《存在与时间》中,他以“存有论只能作为现象学才可能”这一断言,将Sein与出现、显现、事情自身的站出等“现象”的原初涵义联系起来。在《现象学基本问题》中,他专门批判了整个系词学说的传统。④这两件事原是一体的。所谓现象学的存有论必定批判对Sein的系词理解。因为这种理解正是“现象”与“本是”(Wesen,一译本质)、“存有”(Sein)与“显象”(Schein)对立的根源。所谓系词理解,就是仅从“S是P”的基本主谓结构中理解“Sein”。由于主词(个体)或种(形式、相)与偶性在“是”上的逻辑不对称。⑤这种逻辑不对称被“形而上学”地理解为“是”(Being)与“变”(Becoming)的对立。现象是意见,是“是又不是”。现象是变,而在变中“是而不变”的则是与现象对立的,在现象背后的“本是”。现象学的最大贡献就是恢复了现象、流变的原初地位,悬置了其背后的“是者”,乃至从现象出发“构成”那“是者”。可以说,正是现象学才开始消解了从系词理解Sein的传统。从这里看,不问语境地将Sein翻译为“是”,乃是前现象学的旧“形而上学”思路支配的结果。现象学领悟的Sein,就是“有”。

出于种种原因,后期海德格尔不再把自己的工作归属现象学。但他强调Sein显现、到场的这一点不仅没有改变,而且得到了印证与发挥。他开始把对Sein涵义的提玄勾沉与哲学史、最终是语言史联系起来。不仅德国哲学的Sein,希腊哲学的toon、ousia、parousia等均当如是领会。例如他认为parousia最贴切的翻译是德文的Anwesenheit(在场性,在场这回事而非在场者)海德格尔认为,西方哲学的最大问题,或者西方哲学的命运,是遗忘存有者与存有之间的存有论差异。是以对存有者,或者不如说“是者”的探讨(即“形而上学”)遮掩了存有之思。后期海德格尔一直在思索:这种遮掩是何以发生的?对思想的命运来说它又意味着什么?语言史的工作表明,①印欧语言,例如希腊语有明确的动词、动词不定式与名词的分野,这点对存有领悟的是实质性的。存有最初只有动词的涵义。后来逐渐演化出不定式与名词。对存有的存有者理解、是者理解,就是把存有这回事误认为在这回事中存有着的存有者。从语言方面看,这就是以不定式乃至名词替代本源动词涵义的结果。西方语言的词类分野是无法撼动的,在这种语言之下的存有之思,只能通过对具有高度名词(是者)倾向的Sein“做手脚”来发动。这个情形导致晚期海德格尔甚至不再依据Sein,而是依据更为源初的Lichtung或Ereignis来思此前在Sein之下被思的东西。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我们从系词“是”去把握存有之问的基本脉络。

如果说,“转向”之前的海德格尔主要从在场者(存有者)与在场性(存有一般)之间的存有论差异入手。那么,其后他则更溯在场而上,追问Anwesenlassen,这早已超越了“是”所标画的逻辑-形而上学范围,而进入了“有”之思。海德格尔很清楚,这一思之方向恰恰是背离西方传统的:

“在西方思想之初,存有(Sein)就被思了,但‘有’本身(Esgibtalssolches)并未被思”。②

我们也许可以大胆地说,西方语言是不适合后期海德格尔期望中的存有之思的(虽然这种不适合被他看作存有之天命),但在一种既区别“是”与“有”,又没有固执名词形态的语言中,存有论能否得到真切的体认呢?这是西方为思想留下的最大机缘。

中国思想的最高不可能源于Being,因此不可能属于以对系词进行逻辑为基础工作的系词本体论(即主要从系词“是”方面理解的ontology,可称之为“本是论”)。在这方面,翻译的胜利很可能导致思想的失败。也许我们能够通过“合适的”翻译在中国思想中找到与Being最有联系的问题。但翻译永远是抹消而非展露差别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认为,中国思想的这个问题就是Being的问题,就是本是论的问题。其至尊地位与标准一如西方第一哲学处理的本是论。这样我们就会在根基处全然误解中国思想的基本问题。这种误解的代价是中国思想的形存实亡。

说中国思想之最高问题并非源于Being,这并不意味着前者与Being丰富的源始涵义之间毫无联系。中国译介、领会西学的最高任务,恰恰在于如其所然地揭示、解释这种联系。如海德格尔所言不虚,Being的意义事关西方思想的天命。那么,这个任务同样也是中国思想的命运所系。

第5篇

实体(Substance),又译为本体,是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范畴。其含义一般指一个本质上独立自存和同一不变的存有,作为一切属性的基础和万物本原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认为,实体是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不需要用来表述其他事物而又不存在于其他事物之中的东西。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第一实体,它在逻辑判断中永远是主词,而其他的东西,如性质、关系、数量等均依附于实体,处于宾词的地位。亚氏认为,实体的主要特征是:它是“这个”而不是“如此”,是独立的,可以分离存在的;实体在保持自身不变的同时,允许“由于自身变化”而产生不同的性质;但变中不变的东西是实体,它是生成变化的基础。理想的、绝对的实体是不能有变化、不能与其他存有或实体有任何内在的关联的东西,是没有活动作用可言的存有,例如巴门尼德的“有”与柏拉图的“理念”。亚氏认为最高的实体是永恒不动的、无生无灭的,是万物运动的最后动因,即第一推动者——神。作为基元概念和基本思想,亚氏的实体观在中世纪和近代西方哲学中颇有影响。

一、从中国哲学的原型观念谈起

反观中国哲学,大体上没有上述的“实体”概念。我们不妨讨论中国哲学的几个基元范畴。

第一,“五行”。“五行”学说起源甚早,《史记·历书》说黄帝“建立五行”。公元前22世纪的禹也说到“五行”。这一范畴在文字上初见于公元前20世纪的《夏书·甘誓》,阐发于公元前12世纪末武王克商后,箕子对武王所讲的著名的《洪范》这篇文章,又遍见于《左传》、《国语》、《墨子》、《孙子》、《荀子》、《管子》、《吕氏春秋》、《淮南子》、《黄帝内经》、《春秋繁露》及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1]近世以来,“五行”被人们解释为构成世界的五种物质元素(水、火、木、金、土),这其实是一种西方化或泛西方化的解释。

“五行”之“五”,与上古社会的数术观念有关,与原始宗教、巫术、占卜、天文、历算有关。这种数术观追求一种神圣而和谐、天地人相通、世间万物各安其位、完美有序的原则[2]。亦有多于五数的,如《左传》引《夏书》“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亦有少于五数的,如秦有白、青、黄、赤四帝之祠,汉有“仁、义、礼、智”“四行”之说。

“五行”之“行”,从字源学上来说,许慎《说文》解释为“人之步趋也”,即如人步行、趋走一样,一徐一疾。这里形象地表达了一种活动,一种行为。其实“五行”是相互作用的五种力量、五种能力、五种活动、五种动因,及彼此间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的秩序和过程。冯友兰先生说:“我们切不可将它们看做静态的,而应当看做五种动态的互相作用的力。汉语的‘行’字,意指toact(行动),或todo(做),所以‘五行’一词,从字面上翻译,似是fiveactivities(五种活动),或fiveagents(五种动因)。五行又叫‘五德’,意指fivepowers(五种能力)。”[3]先民并不把“五行”视作静态的五种原质,反而非常重视这具有水性、火性、木性、金性、土性的五种力量、动势的功能和彼此间的关系,以及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所以“五行”不是本质上独立自存、同一不变的五种实体,起初曾被指代为五种神祗或五种星宿,然最常见的特别指“五气”和“五德”(即五常,仁义礼智圣)。

我们祖先所重视的是“五气”的性质、作用,与阴阳、四季、五方、五味、万物生长收藏的关系,及其相互促进(相生)的原理;推衍到王朝的兴替、政治的治乱,则重视数种力量的相互制约(相胜、相克);运用于人的身体,则强调五气的相生相克、协调、平衡,并以此解释生理、病理。[4]五行学说曾被广泛地应用于天文、人事、生理及精神等各方面。“五行”学说的重点不是用来解释世界的构成,而是用来说明世界的生息变化,指出自然、社会、人身的现实存在和未来趋势是由显现或隐态的、性状各异的“动势”、“能量”之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并随着多重力量的彼此消长而变化。它不是以静态构成论的方式说明宇宙,而是以动态的机体论、关系论和过程论的视域观照世界;它不甚关心世界的原质和规定世界的终极、绝对、永恒不变、无生无灭的本体,而是肯定事物内外力量、功能的多样性、流动性及能量、信息相生相克的网络系统和秩序,转化的契机、过程,并预卜它的前景,促进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五行相生”“五行相胜”“五德终始”诸命题的要旨。董仲舒《春秋繁露》讲“比相生而间相胜”,指出事物生息变化过程受到两种相互制约的力量的作用,即五行中相邻者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间者相胜(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我们这里且不去评论五行学说及其具体运用,但不难看出古代人把自然、社会、人生(包括人身与人心)都看做是连续的、流变的,关注隐伏其间的多重活动、能量及其相互关系。

第二,“阴阳”。这一对范畴是用来表示自然天象和人事中的两种基本势力及其相互关系和由此导致的变化发展过程的。伯阳父说:“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国语·周语上》)范蠡说:“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国语·越语》)《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一章)《庄子·知北游》:“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惛然若忘而存,油然不形而神”;《庄子·田子方》:“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管子·四时》:“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荀子·天论》:“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荀子·礼论》:“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周易·系辞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综上所述,“阴阳”范畴表达的是一种宇宙秩序。在自然、社会等一切现象中,莫不有相依相待、对立统一的两大势力、活动、能量或信息;它们的交互作用,使得事物产生种种的变化;自然之道,正是二者的统合、和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克服,相互转化。任何一方偏胜,不能“交通成和”,则失去了“阴阳大化”的秩序。阴阳失调,就会发生问题,而不能使“物生焉”。因此人们要善于“燮理阴阳”。在《周易》哲学中,阴阳的变化系统非常生动,非常复杂,决非“正——反——合”或“对立统一”等公式所能涵盖得了的。

“阴阳”初指日照的向背,但上举先秦资料均指“不形而神”“若亡而存”的阴阳之气。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孕育万物,产生万物,生生不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说阴阳为万物之根本。但在这里,阴阳之气并不能理解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因为无论是“阴”性的(否定的、潜在的)力量,还是阳性的(肯定的、现实的)力量,或者蕴含有这两方面的“阴阳一气”,都不是独立自存、同一不变的存有。说阴阳之气是万物之根本,也不是从“本原”的意义上来说的[5]。它自身是有内在张力的,变化的,互动的,互相涵摄的,有作用的。“阴阳”范畴较之“五行”范畴更方便地说明了天地万物内在的矛盾运动和变化发展。《易经》把阴阳变化的复杂性凸显出来了。

第三,“气”。五行是气,阴阳也是气。阴阳五行学说是中国古人把握宇宙的方式,气论则更是。“气”是无形无象、无所不包、弥沦无涯、浑沌絪緼的东西。举凡自然、社会、人生活动、肉体生命、精神境界、道德意志、艺术审美,无不可以言气,因而有云气、天气、地气、阳气、阴气、精气、元气、五行之气、人气、正气、邪气、贼气、治乱之气、鬼神之气、浩然之气、文气、气韵、心气、志气等等称谓。气所表达的是自然生命、文化生命、精神生命之流,是机体变化的连续性和不可分割的整体性。气依不同存在层次而表现出不同的性状,如形质、功能、生命力、意识、精神、心灵等都是气;气的运动(聚散、屈伸、升降、动静)展现出事物的变化[6]。春秋时医和提出“天有六气”“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左传·昭公元年》)。《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通天下一气耳。”《孟子·公孙丑上》:“气,体之充也。”《礼记·祭义》:“气,神之盛也。”《管子·内业》:“精也者,气之精者也。”《荀子·王制》:“水火有气而无生……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淮南子·天文》:“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

从以上材料可知,“气”是形神兼备、能质混一的,“气”很难用“物质实体”来概括。至少亚里士多德的个别实体和形式实体,形式——质料学说,直至笛卡儿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的二元论和斯宾诺莎把物质与精神、广延与思维看做唯一实体之无限属性的思想,与气论的路数是格格不入的。实体在斯宾诺莎那里是唯一的物质,然而“气”却不是。即使是引进了“能动的原则”“活动的力”的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亦与气论不同。李约瑟曾就冯友兰把“理——气”诠释成“形式——质料”提出质疑。李氏认为,儒道两家“共同阐发的有机自然主义已极具现代气息,其与现代科学的宇宙观的合拍之处,比冯友兰认识到的要多得多。……新儒家的两个基本范畴是理(自然的普遍形式和特殊形式)和气(物质——能量)。冯友兰把这两个范畴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相对等。此论大谬不然。”李氏认为,“气概括了物质的细小精微状态,其含意比我们使用的物质——能量要丰富得多。”(郭按:气是物质、精神、能量与信息的统合)。李氏的结论是:“中国人的永恒哲学从来不是机械论和神学,而是有机论和辩证法。”“西方的有机自然主义之花曾得到过中国哲学的直接滋润!”[7]这启发我们思考,中西哲学宇宙论框架新近关于气论的研究都区别了气论和原子论,并把“气”与“场”联系起来[8]。张载所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后四个字是说气的本然状态。在气的聚散变化所形成的物质、文化、生命活动、精神现象中,并不孤立存在着任何原始的、恒定不变的、作为一切物质性基础的物质特性的“气”实体本身。

第四,“道”。“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传》)。戴震解释为:“一阴一阳,流行不已,生生不息。主其流行者,则曰道;主其生生言,则曰德。”(《孟子私淑录》卷上)又说:“道,犹行也;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行亦道之通称。”(《孟子字义疏证》卷中)“道”本指人行走的道路,后引申为道理、过程、规律。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人有人之道。儒家之道是“天”这一神秘创造力生养万物的发展过程。朱熹也把“道”视为形而上者,把“阴阳之气”视为形而下者。道家之“道”更有特点:“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第二十五章)“道”是不可以任何名言概念来加以限定或范围的。魏晋玄学家多把“道”解释成“无”,也就是无终始,无局限,具有无限的创造性、可能性。“道”并不是一个静止不变的实体,而是大化流衍、运动变化的历程。“道”是由阴阳刚柔等多重力量交互作用而成的由潜在到现实、由否定到肯定、由无到有、由一到多(或者相反)的运动。“道”又涵盖了事物彼此之间、事物与事物之全体间的多重关系。

“道体”在道家哲学中是深奥的形上本体,包孕有无,尤以玄秘为特点。故《庄子·大宗师》说:“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王弼释“道”为“无”,解为“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寂然无体,不可为象”。可见“道”不是实有层的实事实理,而是作用层的空灵智慧,不可能用理性思考、概念语言来把握,不执定在任何单一的位置上。这启发人们透过无穷,接纳现实世界相依相待、迁流不息、瞬息万变、复杂多样的生活,以开放的心灵破除执着,创造生命。从这些特点来看,我们很难把“道体”解释为“实体”。毋宁说,“道体”是“无”体、“空”体、“虚”体。这当然是就它的空灵性、包容性、无限性、创造性、流衍性、相对性、整全性等特点而言的。这里的相对性是说,道正是在一切事物的相对相关中显现出来的。

以上我们简略考察了“五行”“阴阳”“气”“道”等原型观念,这些都不好拿西方哲学的原型观念“实体”相比附,因为它们都不是可以让人们孤立地来观察、捕捉、衡量与确立其实在与性质的存有。这些观念大体上表达了有机自然主义的哲学所强调的化生性、连续性、无形性、功能性、整体性、直观性、辩证性的特点,表明中国人的宇宙观,中国人的思维、行动、审美方式走着另一条道路,与西方实体主义的个体性、间断性、有形性、结构性、组合性、机械性、思辨性等有明显差异。

二、儒释道思想中的非实体论式

西方古希腊、中世纪、近代的形式实体观或物质实体观强调主客体之间的分裂与紧张,强调精神实体或物质实体的绝对性和静止的自立性,以认识主客体的对立作为寻求世界本体的前提,把人与世界分割开来,把人、人生、生活的意义与目的排斥在这一学说之外。中国儒释道的思想架构恰恰与此相反。首先,中国哲学始终是在人与世界、主体与客体统合的基础上考虑问题的,即使对本体的追寻也是如此。其次,中国哲学中的宇宙、世界、自然,不是实体论或本质论意义上的宇宙、世界、自然,而是人与宇宙、世界、自然之无限多样的关系、意义和可能性等全面而多层次的展开。再次,中国哲学的本体不是固定的精神(或物质)实体,而是永恒运动变化,并贯穿到人的现实存在和生命活动中去的意义世界。以下我们简略谈谈儒、释、道三家思想的非实体论特征。

第一,儒家。儒家天道、天命流行之体的“生生之仁”学说,是以人与世界的感通性和动态流衍性为特点的。儒家的“仁”,就是“生”,就是相互感通,亦即天与人、物与我之间的相互依藉、相应变动、交相感通。它们在一定意义上是互体性的。儒家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都处于一种动态、生机的关系之中。

如前所述,“五行”之“行”,“阴阳”之“气”,“天道”或“人道”之“道”,表达的是动态流行的、生生不息的、变化不已的连续性、整体性的观照宇宙的方式。《周易》哲学的易道易体,是相对相关、活动作用的本体。“太极——阴阳”的模型,把本体与功用、本体与现象动态地统合在一起。自然、社会、人生,就是一生机的全体,是各种差异的活泼统合。在这里,“太极”“乾元”本身是创生性的。此“体”就是一切变化的过程,是持续的创造性,是一切生命的发展,乃至是一切价值理想的完成和实现。易道易体的另一原理,则是有机联系、旁通统贯、和谐互动。如此,宇宙、社会、人生并没有间隔,心物之间、主客之间、天地人我之间,交互感通,彼此不相隔绝。

《易》之太极,可以说是主体,但不是西方实体意义的本体。太极是宇宙生命之全体及其流衍过程,是阴阳、刚柔、乾坤相摩相荡的动态统合。太极、天道流行之体,不是绝对,不是超绝本体,不是如如不动的人格神,而是本然的真实,是无穷的创造力。

在西方实体主义的形上学中,“独立存有”的实体、“独立不变”的“绝对”是没有活动作用可言的存有。此说以独立不变的理想世界为真有、实有,以活动作用、变动不居的经验世界为假有、为虚幻。实体主义的存有论的特征是相对而无相关,有分别有距离而无内在联系。其极端——绝对的一元主义,则既无相对又无相关。其终极关怀,是执著一个“逻辑的上帝”[9]。

儒家哲学之“天”是一切价值的源头,是具有超越性的、宗教神学意味的、让人虔敬、敬畏的形上本体,也是人们安身立命的超越理据。但“天”同时又是具有无穷创造力的流行之体,化育了万物。这一创化力可以范围天地,生生不息。“天”与“地”与“人”与“物”交相贯通。“天”与人事、物理有密切的关系。天、道、性、命不是隔离的,人与神、人与自然不是隔离的。“天”把它的性份赋予“人”“物”,人性、物性之中同时也就含有了天性、神性。“天”内在于人、物之中。不同的人、不同的物,因此也有了神秘的创造潜能。孟子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中庸》讲:“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人赞助天地的创化,人与天地鼎足而三,从而有了自身的价值。人通过“天”所禀赋的创造潜能的发挥,通过道德修养的径路,可以上达天德。人生实践的目的、意义也就包含于其中了。所以冯友兰先生以“极高明而道中庸”作为儒学乃至中国哲学的要旨。超越的理想境界,就在凡俗的日用伦常之现实世界和现实生活之中!这正是中国哲学形上学不同于实体主义形上学的可贵之处。

第二,道家。整体的和谐与物我的相通,也是道家形上学的特点。庄子提出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不仅是庄学、道家,而且也是整个中国哲学的中心观念之一。道家哲学,更注意把自然与人看成有机的统一体,强调物我之间的同体融和。庄子的“无待”是以“有待”为前提的,即先肯定万事万物的相依相待,然后才能超。庄子的“齐物”也是以承认现实世界的“不齐”为前提的。庄子的智慧,就是启悟人们在真实的生活中,在“不齐”“有待”的世界中,接受现实,面对现实,调整身心,解脱烦恼,求得精神的超脱解放。庄子的相对主义也颇为人所诟病,其实那也是一种空灵的智慧。庄学不强调道是一切事物的源泉和原始,而肯定它是一切事物的整体活动。天下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待相关的,没有绝对的事物或宇宙中心。所以庄学反对唯我独尊,主张容忍各相对的价值系统的意义,决不抹煞他人、他物的生存空间,以使自己的生命从紧张、偏执中超脱出来。庄子要求人们不必执定于地籁、人籁,而要倾听那自然和谐、无声之声的“天籁”,以会悟生命的限制和有限时空、价值、知性、名言、识见及烦、畏的束缚,从而使生命的创造性爆发出来。庄子巧妙地指出人的孤独的生存处境,人与人、人与动物等等彼此间的隔绝和不理解,然后让你在生命的体验中消解隔膜,走出孤独,而达到与天地万物的同体融和。这是庄学最高的意境和最终的落脚点。而所谓“见独”(“见道”),只是层层解脱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最终还是要破除无量的执着,方能与道同体,超越生死的系缚。

老子之道与庄子之道略有区别,它是先天地生又在上帝之先,独立不改,周行不殆的。但老子之道也是道体与道用的整合,同样也是离用无体的。老子之道必然贯穿到自然、社会、人身与人心之中,贯穿到现实之中。对于老子之道的会悟,更必须破除有限心智的迷执和有限知识的遮蔽,破除物我的对峙、主客的分裂。道家的超越之道同样内在于现实世界、现实生活之中。不过它常常用否定、消解的智慧,破除迷惘、困惑,解放心灵,使你更有睿智地面对复杂的大千世界和不同的际遇、坎坷。所以真正的体道者,一定能用大智慧更好地生活着。道家的圣人、真人、至人、神人、天人的人格境界与儒家圣贤人格常常是相通互补的。山林与庙常、遗世独立与积极入世常常是互动的两面。因此,“道”与人生并不是隔截的,“道”就在人的生命与生活之中而并未悬搁起来。

第三,佛家。缘起论认为,人生与宇宙一切事像都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生,即各种条件和合而成,一切事像都是刹那生灭,永远变化(即“无常”),因而无实自体,无实自性,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即“无我”)。华严宗的根本原理是“相待互涵,圆融无碍”。其“理事无碍观”以诸法(现象)与真如(本体)炳然双融,理与事、事与事相待而有,交融互摄,相即相入,熔融无碍为主要内容。世间各种现象互为因果,相资相待,彼中有此,此中有彼,此即是彼,彼即是此,相即相入,处于“重重无尽”的联系之中,这叫“无尽缘起”。也就是说,一切现象是无限广大又互相包容,既有区分,又相互贯通为一个整体。整体与部分、同一与差别、生成与坏灭有着辨证的联结。“华严宗佛学乃是一套机体主义之哲学体系,预涵透彻分析,然却能尽超其一切限制与虚妄,盖旨在得证一切无上智慧,彰显一切差别世界,统摄一切完全整体,融合一切真际层面,悉化入无差别之法界总体,宛如天上奇观,回清倒影,反映于娑婆若全智慧海——而海印三昧,一时炳现!”[10]

天台宗“圆融三谛”说,认为众生的心通过圆融空、假、中三谛而把握一切现象的实相,也就是把握了真如。实相、真如有本体的意义。众生的一心与本体相通。空、假、中三谛互相融合,同时成立,每一谛皆同时兼具其他二谛。“空”是诸法当体即空,是抽象的真理层面;“假”是诸法由因缘生,因而是假有幻有,是具体的现象层面;“中”则不执着于空、假二边,而超越二边,同时又综合二边,以显中道佛性。此中抽象与具体融合为一。三谛中任何一谛并不孤立地成一领域,而是三谛互融,三重境界同时显现;因为它们同时为一心所化的三智所观照。于是,形成即空即假即中的三谛互融境界。天台、华严学说充满了中国形上学的智慧。

禅宗标榜“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其“即心即佛”的思想,把现实界与超越界打通了。涅槃境界、成佛理想、彼岸世界,其实就在当下,就在现实之中。寓出世于世间,在现实中求得解脱,正是中国佛教的特点。所谓“运水搬柴,无非妙道”,“平常心是道”,都是此意。禅宗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以现实的人生置换虚幻的未来,创建了以现世的自我精神解脱为轴心的生命哲学,上求菩提,下化众生,关怀现世,接近并帮助人民,成为中国佛教的品格。马祖道一禅师说:“一切法皆是佛学,诸法即是解脱,解脱者即是真如。诸法不出于真如,行、住、坐、卧,悉是不思议用,不待时节。”可见形上本体与现象不二,佛心本性具足,道不在外。人们只要化解迷执,随顺自然,护持真我,则行住坐卧,无一不是真如,无一不是解脱。

反观儒释道三家,重心都在追求人生的理想境界,真善美合一的境界,都主张在现实生活中成就理想人格。与这一终极目标的达成相一致,其形上学的智慧,是周遍圆融、即体即用、即现象即本体、即刹那即永恒、既超越又内在的。要之,他们都没有执定绝对完满、永恒不变的独立实体或逻辑的上帝,而是启发人们架设许多通向本体理境的桥梁,化神奇于平淡,寓平淡于神奇。:

三、余论

西方实体主义学说无疑是人类哲学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吸取。本文的目的不是评价这一学说,而是企图说明,中国哲学的路数与西方前现代实体主义的路数很不相侔。在一定意义上,我们不妨说它是一种非实体主义的。中国哲学的原型观念中,中国儒释道三家的理论中,都有自己丰富的形上学或本体论思考,但它不是实体论式的。[11]中国哲学是一种机体主义的存在哲学、生命哲学、人生哲学,有它自己独到的形上睿智。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启导人们体悟人的本源的生存方式就是人与天地万物一体,而不是人与世界、本质与现象、主观与客观的分离和隔绝。天与人、体与用、心与物的和合是世界与人最根本的存在状态,只有从这一根本状态出发才能更好地会悟或寻求世界的本体。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承认世界是一个大化流行、无穷变化的世界,承认本体与现象、现象与现象、人与天地人我间充满着重重无尽的联系和相依相待的网络,人生存于这一永恒流动、相互关联的世界中,没有绝对至上、静止自立的“体”,那种“体”对于人生没有意义。世界存在的意义是随着人的生存而展开的,而人的存在决不是某种实体、某种存在者,而是存在本身。

这一非实体主义的本体论,把关于形上本体的追溯与人生的现实活动和价值目标、理想人格与理想境界之实现结合起来,贯通形上与形下,贯通超越与内在,贯通理想与现实,最终围绕着“人”而展开,而启迪人们体验生活,提升境界,超越自我,解放心灵,爆发出创造精神。

参考注释:

[1]“五行”早在夏、商的时代就是一种重要的学说,决不是直到阴阳家邹衍才发明出来的。请参见栾调甫:《梁任公五行说的商榷》,《东方杂志》21卷15号。

[2]参见魏启鹏撰:《德行校释》,巴蜀书社1991年8月版,第177页。

[3]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2月版,第158页。

[4]例如,中医认为肝木是依靠肺金制约的,金衰不能制木则导致肝火旺,故在治疗时应以培土生金为主,使肺气宣通,以抑肝木。

[5]《黄帝内经》:“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又“黄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这里所说的“根”、“本”、“根本”,是说生命(生息)与阴阳之气是一回事,很重要,要注意护持,然并没有形上实体的意谓。

[6]成中英特别重视“气”包涵的动的功能、生命力及精神性等,见成氏《中国哲学范畴问题初探》,《中国哲学范畴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8月版,第77页。

[7]李约瑟:《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中州学刊》,1992年第4期,郭之译。又,杜布斯(H.H.Dubs)把“气”译为“matter-energy”(物质—能量);陈荣捷把“气”译成“materialforce”(物质力量),并提醒人们注意,在11世纪宋明儒家出现之前,“气”原初“指与血气相联的一种心理生理交融的力量”,因此应译为vitalforce或者vitalpower(生命力),见陈荣捷:《中国哲学资料书》,第784页;牟复礼则把“气”译为“有生命力的精神”,见牟氏《中国的思想基础》,第60页。

[8]李存山:《气、实体与场有》,《场与有——中外哲学的比较与融通》(一),东匠霭嫔纾?994年8月版,第125页。又请见李志林:《气论与传统思维方式》,学林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

[9]详见唐力权:《自由与自律之间:存在主义与当代新儒学的主体性观念》,《场与有——中外哲学的比较与融通》(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7月版,第13~15页。

第6篇

杨慎;哲学思想;综述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2)5-0042-02

明代的杨慎是一位多产的学者。历代学者对杨慎学术上的研究都比较多,但是就杨慎哲学思想方面研究甚少。直至20世纪80年代,四川召开杨升庵学术思想讨论会后,杨慎的哲学思想才引起学术界的关注。陆复初1980年在《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杨慎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文章,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杨慎是哲学家。自此对杨慎哲学思想的研究才逐步走上轨道并迈向辉煌。

一、杨慎简介

杨慎(1488~1599),字用修,号升庵,明代著名直臣、学者、文学家。四川新都人,生于明弘治元年,正德进士,授翰林院修撰。嘉靖时谪戍云南。投荒30年,卒于嘉靖三十八年,享年七十二岁。也被称为被流放终身的状元。明代著作最为丰富的大学者。其一生著述丰硕著作颇多,以文学见长,涉及经学、史学、哲学、语言学、音韵学、金石学、书法绘画、戏曲音乐和民俗文艺。据《明史》记载,“明代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是一位对明清学术思想影响较大的巴蜀文人,主要著作有《升庵集》。

二、杨慎哲学思想研究概况

对于杨慎哲学思想研究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30年来对杨慎哲学思想研究也取得了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00多篇,出版专著10余部。在杨慎哲学思想的研究中比较重要的学者主要有:陆复初、林庆彰、丰家骅、张义德、陈德述、方陆等。

(一)杨慎哲学研究分期和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

第一阶段:80年代初以前,主要研究见于《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等著作。

第二阶段: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中期是杨慎哲学思想研究的起步阶段,其重要的学者及其重要论文、专著有:陆复初《杨慎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研究》(《光明日报》,1980年6月26日)、陆复初专著《被历史遗忘的一代哲人―论杨升庵及其思想》、张义德《杨慎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中国哲学史研究》,1982年第2期)、张义德《杨慎》(《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论续编(四),山东齐鲁书社1982年版》)、陈德述《试论杨慎的哲学思想》(《哲学研究》,1984年第1期)、葛荣晋《杨慎哲学思想初探》(《社会科学研究》,1984年第1期)、贾顺先.方陆《独具新风的思想家―杨慎》(《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由于这一阶段是起步阶段所以研究的比较少。

第三阶段:8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这一阶段可以说是杨慎哲学思想研究的辉煌时期。其重要学者及其重要论文、专著:贾顺先《杨慎反对“空谈”主张“求实”的思想与宋明理学》(《宋明理学新探》,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贾顺先《杨慎的“求实”哲学》(《孔子研究》,1988年第4期)、张祖涌《论杨升庵哲学思想》(《杨升庵诞辰五百周年学术论文集》)、丰家骅《杨慎的哲学思想》(《杨慎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川丁《记杨升庵学术思想讨论会》、朱森薄《浅论杨慎与老庄》、俞润生《简评〈杨慎评传〉〉》(《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1月第16卷第1期)、陈居渊《论杨慎的经典诠释学思想》(《学术界》,2002年1月第92期)、雷磊《20世纪杨慎研究述评》(《求索》,2003年第3期)、高小慧《杨慎研究综述(上)》(《天中学刊》,2006年2月第21卷第1期)、白建忠,孙俊杰《百年来杨慎研究综述》(《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3月第36卷第2期)、杨钊《近三十年来杨慎研究述评》(《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0年3月第29卷第2期)。这一时期的学者对杨慎的哲学思想做了全面系统的研究,是杨慎哲学思想研究的辉煌时期。

(二)杨慎哲学思想研究的主要方面及其著作

1.杨慎对理学的批判、对程朱陆王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扬弃以及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之后哲学思想的活跃、杨慎的“性情说”对王夫之“继善成性”说的启示等方面都做了详尽的分析与论述。其著作主要有:陆复初的《被历史遗忘的一代哲人―论杨升庵及其思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一书中的《杨升庵哲学》一节。

2.对杨慎的哲学思想精华进行了综述。其主要成果有:张义德的《杨慎》(《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论续编(四),山东齐鲁书社1982年版》)。“对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批判”、“论太极、道、理”、“变化之道无处可逃”、“合性情论”、“格致物知新解”等几个方面。

3.从宇宙观、辩证法、认识论、人性论等方面对杨慎哲学思想进行阐释分析。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陈德述《试论杨慎的哲学思想》(《哲学研究》,1984年第1期)、葛荣晋《杨慎哲学思想初探》(《社会科学研究》,1984年第1期)、贾顺先.方陆《独具新风的思想家―杨慎》(《中国哲学史研究》,1984年第2期)、贾顺先《杨慎的“求实”哲学》(《孔子研究》,1988年第4期)、贾顺先《杨慎反对“空谈”主张“求实”的思想与宋明理学》(《宋明理学新探》,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祖涌《论杨升庵哲学思想》(《杨升庵诞辰五百周年学术论文集》)、丰家骅《杨慎的哲学思想》(《杨慎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4.对杨慎的经典诠释学思想进行了表述。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陈居渊在《论杨慎的经典诠释学思想》。主要分别从“杨慎的经典诠释学思想的主题―走出理学,倡导汉学”、“尚博崇实的诠释经典原则”等四个方面来阐述的。

5.关于杨慎学术思想和哲学思想的评价问题。嵇文甫在《王船山的学术渊源》(《王船山学术论丛》,三联书店1962年版)

6.究其水平,张义德《杨慎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中国哲学史研究》1982年第2期)一文则认为:“杨慎在自然观方面水平低于同时代的唯物主义者,那么在认识论方面,还是有高于其他唯物主义者的地方。”

7.对近年来杨慎哲学思想研究成果做研究综述。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雷磊《20世纪杨慎研究述评》、高小慧《杨慎研究综述(上)》、白建忠.孙俊杰《百年来杨慎研究综述》、杨钊《近三十年来杨慎研究述评》等。这些综述基本上大同小异。

三、杨慎哲学思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杨慎的哲学思想没有系统性

从研究中借鉴资料看,研究杨慎哲学思想可借鉴引证的材料相对而言还是比较欠缺。杨慎身前并没有一本完整的哲学思想著作。他的哲学思想大多分散于他的各种著选中。即使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本比较详细的、系统的、专门的记录杨慎哲学思想的专著。因此笔者认为,在不断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多加以提炼进一步整理杨慎的哲学思想;要扩宽杨慎哲学思想研究的领域,继续发掘新的材料。使之能形成比较完整的一个系统。

(二)杨慎的哲学思想定位

现在对杨慎哲学思想研究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从现成的教科书体系框架出发,按照这种体系来建构杨慎哲学思想;第二,将杨慎哲学思想变成了现有理论范畴、概念的印证材料。因此如何从杨慎哲学思想理论来印证杨慎的哲学思想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对有些学者将某一个未经印证的观点定位为独创性的杨慎哲学思想,这样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只有在研究杨慎哲学思想是充分发挥求真务实的学风,做到实事求是,并从杨慎哲学思想理论体系和内容的高度来研究杨慎的哲学思想,才能正确定位杨慎哲学思想。

(三)杨慎哲学与哲学的关系

在研究杨慎哲学思想时,在用哲学角度研究杨慎哲学时,也应该注意杨慎哲学思想的本然性研究。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杨慎哲学思想的内涵。

[1]陆复初.被历史遗忘的一代哲人―论杨升庵及其思想[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

[2]张义德杨慎.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评论续编(四)[M].山东齐鲁书社,1982.

[3]雷磊.20世纪杨慎研究述评[J].长沙:求索,2003.4.

[4]俞润生.简评〈杨慎评传〉[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0.1.16.(1).

第7篇

葛瑞汉教授( angus charles graham,1919-1991 )是当代英国汉学界中国古典文学研究领域的权威。1946年他就读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1949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文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校担任古汉语讲师。1953年葛瑞汉以研究程明道与程伊川的博士论文自伦敦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葛瑞汉热心于漫步讲学,周游世界。他曾以访问学者、客座教授身份讲学于世界多所著名大学,如:香港大学(1954─1955年)、耶鲁大学(1966─1967年)、密歇根大学(1970年)、康耐尔人文学会(1972─1973年)、 新加坡东亚哲学研究所(1984─1986年)、台湾清华大学(1987年)、布朗大学(1988年)和夏威夷大学(1989─1990年)。1971年葛瑞汉取得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古汉语教授职位后在该位置任教十三年,成为当时伦敦大学最富盛名的中国学研究专家。1981年葛瑞汉当选为英国(文史哲)研究院院士。

葛瑞汉的中国学研究主要涉及对宋学家程氏二兄弟的哲学思想和对中国古代先秦哲学思想的研究。他在该领域的主要代表作有《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1958)、《理性与自然》(1985)、《中国哲学与哲学文献研究》(1986)、《阴阳与关联思维的本质》(1986)、《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1989)、《理性中的非理性》(1992)。除对古代中国哲学的精湛研究外,葛瑞汉还热心于翻译中国古代哲学名著与古典诗词,出版了大量高质量的译作,最具代表性的有《庄子·内七篇和外篇选》(1981)、《列子译注》(1960)、《晚唐诗》(1965)、《西湖诗选》(1987)。

葛瑞汉对宋学家程颢(程明道)、程本文由收集整理颐(程伊川)的哲学思想很有研究。他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始对这两位著名哲学家的思想产生浓厚兴趣,后对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系统研究。葛瑞汉1953年6月向伦敦大学提交其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两位哲学家:程明道与程伊川》,后又得到亚非学院的资助于1954-1955年在香港和日本游学一年。获得新资料后,葛瑞汉重新对博士论文初稿进行了修改,所成专著于1958年在英国正式出版。这本书为那些初次遇到中国十一世纪哲学思想挑战的学子们标明了起点,成为致力于这一思想研究领域的东西方学者的必读文献。该书以西方学者特有的视角,对二程的理学思想作了精湛研究。其特点有三:一是分疏了程明道与程伊川的理学范畴体系,阐明了这些范畴的意蕴;二是考究了程明道与程伊川哲学的源流,揭示了两种哲学的特质;三是比较了中国与欧洲哲学之异同,突出了二者之“异”。这部书不仅对新儒学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作为研究北宋时期程明道、程伊川两位哲学家思想的最清晰、最全面的英文文献,至今仍然保持着其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

葛瑞汉最为重要的汉学名著是《论道者:中国古代哲学论辩》,该书从西方学者的视野出发,全面诠释了从孔子到荀子中国古代各家学派的哲学思想。中国学者李学勤在《论道者》中文版代序中指出的:在此之前,英国从事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学生主要从卜德教授的英译和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得到有关中国哲学研究的材料,《论道者》的出版改变了这一窘迫状况。《论道者》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天命秩序的崩溃”,葛瑞汉论述了孔子、墨子、杨朱学派、惠施与公孙龙等中国古代各家学派的思想;第二部分为“从社会危机到形而上学危机:天人相分”,葛瑞汉首先论述了从孔子到孟子时期的政府、人性问题和儒家两部经典《大学》与《中庸》,其次论述了从墨子到后墨:理性功利原则的道德再锤炼;最后论述了从杨朱学派到道家庄子返归自然以顺天的哲学思想。第三部分名为“天人分途”,分别论述了道家老子、儒家荀子和法家不同的治国理念,并对世袭君主制进行了批判,对中国无政府主义问题和道家《庄子》的原始主义等问题进行了评述。第四部分“帝国与天人的再统一”,论述了中国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周易等中国古代宇宙论,分析了杂家学说及其儒学的胜利。

葛瑞汉对中国哲学的特点有较深刻的理解,他认为:中国人看待世界的思维和方式倾向于相互依存,而不是各自独立;整中有分,而不是部分的集合;对立的双方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矛盾;万物是变化的,而不是静止的;看重物之用,而不是物之质;关心相互感应,而不是因果关系。葛瑞汉《论道者》可说是他平生研究先秦哲学思想的总结,此书一经出版便赢得汉学界高度赞誉。英国著名汉学家李约瑟评论这是迄今为止所见到的有关中国古代哲学学派研究的最使人兴奋和最具洞察力的专著。在这部著作中葛瑞汉对儒家和墨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述了庄子和道家学说,讨论了像公孙龙这样的中国古代逻辑学家。李约瑟将葛瑞汉这部专著称为一部令人着迷的书。美国加利福利亚大学赫伯特·芬加雷特教授认为这是一部具有可读性与权威性的中国古代思想史,一部具有哲学原创性,敏锐性与深刻洞悉的著作,并声称它定会在未来很多年成为后世学者偏爱的学术指南和激发学术发展的主要资源,并将长期居于核心地位。美国马里兰大学罗思文教授认为此书是葛瑞汉在汉学、语言学和哲学交汇处卓越学识的顶点。这部专著必将成为中国哲学课程标准教科书,其比较哲学中的许多独创观点必将为交叉文化研究的学者广为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