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3 04:49:17
序论:在您撰写区域公共管理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本文将以在1986年成立的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为例来研究公共管理在区域合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从本质上说公共管理职能对区域合作组织的作用就是推动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区域合作组织中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主要考虑此次会议的宗旨及原则,并从中剖析公共管理职能是如何应运而生的。首先,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的宗旨:以国家对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中心、以增强经济合作区域的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实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为目标,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而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为扩大经济合作区域内的交流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其次,联席会的组织原则是“在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合作中,坚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合作原则,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统筹协调、共同发展的工作原则”。从宗旨和原则中不难看出在章程的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公共政策理论在实践中所必然表现出来的利益倾向性、整体性、合法性与强制性等一系列特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区域合作组织要想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为了适应公共政策理论落实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特征,也为了满足区域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区域合作组织通常都有《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宣言》等文件,可问题是如何将这些协议、宣言落到实处,而不是束之高阁。这就需要通过公共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推进经济合作的积极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发挥公共政策和共同决策的重要作用,围绕区域合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进行综合调研和比较分析,而这一过程正是公共管理职能在区域合作组织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关于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的建议
在促进区域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仍面临着重大的问题,陈瑞莲曾经对合作组织进行过比较研究,他提出,虽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珠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非凡,但是缺少实质性推进,其主要原因是区域城市政府间没能够形成统一、合理、公正的公共管理体制,导致区域合作组织的活动无法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公共管理体制是否能够让人满意,是由公共管理的职能范围等因素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区域合作中存在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难题,其最终的解决往往是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分不开的。在促进区域合作、地方政府合作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实现公共管理职能,曾有很多学者提出过自己的建议,本文归纳后得出主要应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中央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
职能不可缺少的支撑。区域内地方政府合作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共同利益驱使,另一方面更需要有国家的参与,要有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鼓励与引导。
2.建立一套制度化的、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机制
这样的官员评价体系可以帮助区域合作中的政府官员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有效抑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扩大。
3.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要解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间存在的冲突,并不是否认地方政府追求各自的利益,而是可以通过一种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政治协调的积极作用,在满足个体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同时实现政治协调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最终实现区域合作组织经济文化的一体化。
三、结束语
区域管理机制中新兴的主导形态是行政区行政,行政区行政是国家治理的历史产物,也是社会演进的时代标志,在人类行政区划史的伴随下诞生并发展。由此可见,区域性公共管理是国家内部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主导机制。传统的行政区域管理机制存在一定弊端,比如行政区域管理目标模糊、治理主体单一、“权力至上”等[2]。随后,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科学技术的影响作用下,国家行政部门对区域性公共管理的认识更加深刻,切实感受到区域性公共管理对构建有序社会的积极意义,使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发展进入全新阶段。在新形势下,区域性公共管理面临着多种因素的挑战,同时也是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发展机遇,“无界性”和“外溢性”是当今世界格局下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突出特征,经济、政治以及社会事业的治理急需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规范,它要求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的行政区划模式,同时发展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全新形态,进而推动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崛起。
2.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时代特征
区域性公共管理是社会公共管理现代观念的突出表现形式,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都初具规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体系性。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挣脱了传统行政划区的硬性束缚,同时弥补了行政区行政的制度缺失,在全新的世界格局下构成了区域性公共管理机制的稳固框架。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崛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可以从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社会背景、价值导向以及运行机制等方面着手探析。
2.1从社会背景的角度谈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特点
从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社会背景出发,区域性公共管理是国家社会开放和制度透明的时代产物,它满足了公民知情权的合法享有,是构建民主社会的机制保障。在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影响下,权利变更、风险加大、难以估测是社会生态复杂的发展趋势,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科技信息的普及化以及社会公共事业的高度渗透巩固了区域性和全球性的依存状态,进而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层面不断扩大,实现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广度”与“深度”的全方位管理。
2.2从价值导向的角度谈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特点
从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价值导向出发,公共问题和公共事业是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价值导向关注的重点内容,弥补了传统区域性公共管理中以行政区划为一切工作重点的固有弊端,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秉承区域性行政和共同合作治理的科学观点,实现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事务分层和细化治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同时也是广泛的,既有国家部门,也有私域机构和第三组织,切实构建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新格局。
2.3从运行机制的角度谈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特点
从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运行机制出发,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实现了多元、分散、上下互动的管理对象的有机整合,理顺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中合作网络和交互重合的复杂关系。协商、洽谈、调解、谈判等方式方法是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主要手段,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对区域内部以及与该区域有横向或是纵向交错关系的区域进行联合治理,这种联合治理的模式遵循了经济市场的内部原则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点,实现了公共利益的多元认同,加强了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多元主体的合作关系。
3.推动区域性公共管理发展与崛起的策略方法
3.1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理念创新
区域性公共管理的理念创新需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实践工作,继承并革新先前区域性公共管理理念的精华,打破传统区域性公共管理理念的束缚,与现代管理理念接轨。在满足时展需求的条件下,实现共同合作管理机制的创新与发展,与此同时,还需加快改变区域性公共管理“集权式”的传统模式,明确区域性公共管理多元主体与多层客体之间的关系,加强主体与客体的现实联系,促成新形势下多元化的区域性公共管理模式,体现出区域性公共管理理念创新的优势。
3.2区域性公共管理的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是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规范区域性公共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使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始终走科学化、理性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利用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区域性公共管理的责任践行范围和权力使用范围,加强区域间公共管理的新型合作关系,同时能够有效保障国家间的国际化合作。纵观区域性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现代区域性公共管理的法律制度化树立了区域性公共管理主体的权威形象,保证了区域性公共合作管理的持续性。
4.总结
我国的区域管理研究主要可以分成两个阶段。
(一)区域行政研究阶段
这个阶段研究的时间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了三个方面:
1、对改革开放先行点和发达区域的实证研究
这一阶段,我国部分大学开设了行政管理硕士点“区域行政”研究方向,并对广东、香港、新加坡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先后以著作和的方式将研究成果公布。
2、政府间关系研究
这些研究主要关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在转型过程中政府间关系的演变,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是我国经济、行政管理类学者在进行,如:林尚立、谢庆奎、辛向阳、董辅乃等。
3、行政区划研究
区域行政与行政区划密切关联,甚至许多区域行政问题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行政区划的约束。刘君德等提出“行政区经济”概念,用以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并研究了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渊源、现实利弊以及调整改革问题。
(二)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阶段
这个阶段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直至今日,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依然是我国各所大学和国内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据粗略统计,目前开展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大学有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及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等学会和研究机构,发表了1000多篇相关的论文和出版了一批著作。同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及许多省市高校项目指南都设立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选题。仅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统计,就有l5项相关项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具体来看,我国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区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研究
如区域公共物品治理、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区域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变革、区域公共管理视野下的行政区划问题、区域公共管理系统分析、区域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协调等方面的研究。
2、政府间竞合关系研究
如地方政府间关系协调、地方政府间合作、地方政府间竞争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合作等问题研究。
3、流域治理的研究
如流域水污染网络治理机制、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间关系协调、政府主导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流域污染治理机制、流域治理制度框架、流域治理中的政府间环境协作机制、流域治理模式等方面问题的研究。
二、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加大对区域公共管理方法的研究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本质上是问题导向的.其发展虽然需要通过理论到理论的思辨与演绎以使新的理论更深刻、更精细,但更需要从现实的问题出发,树立研究的问题意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互动,以检验理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并进一步推动理论的发展。因此,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进行深入地探讨,运用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是促进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相关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城市区域化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发育形成的有都市区;今后20—30年,中国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将会出现几亿人口规模的大城市群。意味着中国将面临建设人类历史史无前例的大规模、高密度的城市社会的挑战,我们必须在挑战到来前,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三)完善区域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政策经历了沿海地区优先发展阶段、沿江沿边地区重点发展阶段、西部大开发阶段和共同发展阶段。目前,区域政策尚无法有效解决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主要需要在区域政策目标、政策框架、政策机制、政策实施工具和政策绩效评价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四)加大在流域治理上的合作
我国已进入了环境压力剧增、污染危害高发的阶段。而在这其中,与水有关的问题相当突出,尤其以跨界水污染最为典型。流域治理包括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关系,生态补偿问题,上、中、下游地方政府关系以及地方政府间关系诸多复杂问题及其合作、协调关系。
(五)加快跨区域、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凸显,如医药食品安全监管、跨境警务合作等。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和区域间的及时通报及联动机制,加快跨区域、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迫在眉睫。
(六)协调不同功能区的区域发展
“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区域将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将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预示着中国经济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可见,协调这些区域间的发展以及每类主体功能区内部的发展,对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及科学的绩效评估成为了区域公共管理的重点所在。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在区域公共竹理的研究上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区域行政就是在一个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协调关系,才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区域公共竹理是区域内的多元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问交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
区域公共管理是现代公共管理学与区域科学在新的时期和新的实践中有机结合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然而理论的发展始终落后于实践的步伐,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基本概念的界定、理论的基本框架以及理论所具有的意义等基本问题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为了更好的反映实践和服务实践,对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如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来源于积累一样,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20世纪80年代,区域的空间有限性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趋势之间的矛盾催生了区域经济概念的提出,此后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如地理学家、理论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家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经济这一实践领域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主要发展成为两大不同的学科群:一是区域经济学;一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理论研究的焦点都在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然而由于国家学科设置等历史原因,政治学和行政科学一直没有能在区域发展领域内开辟自己有特色的研究路径。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涉及到“区域行政”,但该领域学者侧重的是从行政区划改革的角度来研究区域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问题,这里的“区域行政”并不是实际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区域发展进行研究的新的途径,主要是从管理学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问题。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发展,政治学和行政学在区域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途径:一是区域政治研究;一是从行政科学角度出发的区域行政。区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区域公共行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区域行政的一种深化。本文试从我国区域行政研究已有理论成果基础上,通过对区域和区域内关系的研究提出区域公共管理的一般概念,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分析。
一、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区域行政走向区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论基础的,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有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的理论。我国学者在考察我国现代化进程时认为,“要摆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难境地,首先必须从认识上实现一种思维的转向,不能像以往的学者那样,把目光的聚焦点只放在政治权威的转型上,因为中国现代化两难的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为此,他们引进了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并依据中国现代化的现实进行改造,“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学者已有的共识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1)私人领域;(2)志愿性社团;(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4)社会运动。市民社会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兴起,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对此的理论反思有密切的关系,面对现实,理论家们对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什么是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政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毫无疑问也会存在失效的问题,为了完善治理理论,理论家们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具有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它们都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不仅包括了政府还包括私人领域和市民领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标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达成并达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过协商和调整,在认同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综合对区域和以上理论的认识,本文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行政有本质性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内涵:(1)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2)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3)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4)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陈瑞莲,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J]政治学研究,2004(1)
[2]王诤,区域管理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8-61
[3]杨龙,我国的区域发展与区域政治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3(4)
[4]刘锋,新时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2(5)
[5]艾德加·胡佛,弗兰克·杰莱塔尼,区域经济学导论[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239
[6]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7]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5-12,
[8]陈庆云,我国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其重点[J]公共行政,2003(1)
关键词:热电联产热电站
1.历史的回顾
英国第一次尝试区域供热是1742年:作为律师和园艺家的HughPlat,用管道输送蒸汽为房间采暖。1745年,WiliamCook用同样的方法输送蒸汽给家庭采暖。他还试图用这种方法从一个热源向一组建筑供热。之后,在1791年,英格兰Halifax的Hogle获得了用管道输送蒸汽供建筑物采暖的专利。1816年,JacobPerkinsMarquisde和Chambonne在英格兰使用了以热水为输送热媒的系统。
在英国,热电联产用于工业始于1898年Clydebank的一家烫毛厂。最早成功的热电联产电厂之一于1911年安装于曼切斯特的Bloom街。该热电厂向周围的商店、办公室和工厂供应蒸汽。在1920年和1922年Durdee和Stirling分别开始区域供热。从那以后,英国在区域供热方面有一些小的发展,如白厅街的区域供热方案,向位于该街的英国政府机关供热。另一个是伦敦的Pimlico区域供热系统,该系统于1950年完成,用Battersea电让(该电站于1983年关闭)的废热向一个11000人的居民区供热。1960年,利用Derbg附近的Spondon电站向临近的Courtaulds工厂供蒸汽。另外一个市营的燃煤区域供热方案于1965年在伯明翰实施。该方案建立了中央锅炉房和循环热水系统。1968年,当时的Notlingham公司为了使垃圾场能够长期使用,而采取焚烧的办法处理垃圾废料,由此而产生了目前仍在运行的垃圾焚烧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系统,位于Notlingham的这一系统是英国目前最大的垃圾焚烧热电联产系统。
1975年,一个有政治色彩的拥护热电联产的所谓“压力集团”成立,这是1973年由于中东战争导致矿物燃料价格上涨的结果。由此而产生的政府热电联产集团在Marshall报告中指出,由于石油和天然气变成稀有燃料,因此热电联产,区域供热对英国是重要的,尽管当时(1979年)它的净电、热成本并不经济。还建议建立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示范方案和国家供热局,可是这两个建议被当时的能源部相继否决了。
针对,Marshall报告,当时的能源部指定W.SAtkins和partners(一个咨询企业)评价在有潜力的地区发展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的可行性。1980年,Belfast,GLasgow,Liver—pool,伦敦,sheffield和Tyneside等几个城市被挑选为研究对象。1981年,Edinburgh,Leicestor和曼切斯特等城市也被包括进来。1982年,完成了财务可行性报告,该报告建议可以对Belfast,Edinburgh和伦敦三城市发展热电联产提供资金,因为这些城市的热电联产方案可获得最高的投资收益率。
政府对Atkins报告的反应推迟到1984年,能源部邀请国营和私营的当地财团前来投标,在9个城市中挑出三个继续进行热电联产研究,结果是在1985年,能源部挑选了三个城市,即北爱尔兰的Belfast,苏格兰的Edinburgh和英格兰的Leicester进行资助,费用总额为75万英磅。这是先导城市方案。被淘汰的城市中,sheffield,London和Newcasle继续进行研究,和私人联保,没有政府资助,所以英国共有六个城市尝试热电联产、区域供热方案。
英国第一次关于热电联产的法律上的支持体现在1983年的能源法中。该法允许私人发电者:(i)从地方电力局购电为自己所用或为其用户所用。(ii)将自己所发电力卖给地方电力局。(iii)用地方电力局的输配电网给自己或为其用户输电。该法规最有力的一点是政府允许前中央电力局投资热电站,同时允许其像发展全国电网和电力市场那样发展热的销售网。实际上这一法规仅帮助了工业和小规模的热电站投资者。地方电力局对这一法规没有兴趣。而且前中央电力局对建设热电站也很勉强,即便是在前述几个先导城市,测算出的财务回收率可以达到中央电力局的一般标准。
到目前为止,前述三个政府资助的先导城市和另外三个私人资助的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的发展情况令人失望。尽管Belfast市政会热衷于热电联产、区域供热,但由于北爱尔兰电力负荷的限制,使得其不适于发展。所有热电联产面临的问题都是在得到收益之前的总投入太多。Edinburgh区域供热协会成立了一个国际财团以调研他们推荐的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系统的财务可行性。之后由于缺乏资金一切都停顿下来。不过,在Leicester城建立的区域供热系统正向几千栋住宅、公寓楼、公用建筑供热。作为先导城市,Leiceste一直努力建立一个可供全市用热的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系统。1987年,计划在一个中央电力局所属的燃气轮机电站建立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系统,热网将穿越大部分市区。该热电厂计划1991年竣工投产,但后来由于缺乏资金而推迟了。1988年4月,Sheffield市建立了一个区域供热系统,以城市垃圾作为燃料。该系统包括17.5km的地下管道,热负荷57MW。
1989年的电力法导致了以下局面:(i)两个私营电力公司NationalPower和Powergen成立;(ii)核电公司成立(由于股市对核电缺乏认识和信任,该公司仍由政府控制);(iii)成立了12个地区电力公司,他们负责向居民和工业用户供电。主要的电力生产者和地区电力公司通过电力市场进行电力交易。输电规则由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电力法规办公室负责规范重组的电力工业的活动。
这种局面鼓励电力生产和供应者进行自由的市场竞争,而且从理论上讲给予了新的私人电力生产者和热电联产生产者以公平的竞争条件。在参加电力供应的商业活动之前,首先取得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可以免税。和热电联产有关的免税项目包括:(i)发电容量不超过10MWe或超过10MWe,但只向一个用户供电。(ii)对于自各电站,51%或更多的电力用于自身。
2.目前的状况及发展
电力私有化以后,EnronCorporation在Teesside建立了一个发电容量1725MWe的热电站,向ICI''''SWilton工厂供应工艺用热。该厂于93年4月发电和供热。该热电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
伦敦Tunnel炼油有限公司建成一个热电站,主设备为两台燃气轮机,发电容量为15MW,以后还计划扩建。伦敦有限公司建立了一个新的基于热电联产的能源供应系统,将供应热水、冷水和电力。该工程由British和UciliomHoldings合资的citygen承建。第一阶段,电站将发电30MWe,热负荷大约也是30MW。第二阶段电站发电量增加到60MWe。输配系统将敷设到有负荷潜力的地方。电站最终容量将达到90MWe。
伦敦南部的Deptford建设了一个英国最大的垃圾一能量转换系统。所谓的东南伦敦热电公司已经和伦敦电力公司签属了32MWe的供电协议。这是近20年来建设的第一座以城市垃圾为燃料的热电站。该热电站受到政府的“无矿物燃料”政策(NFFO)的支持。不幸的是只有其发电部分可拿到NFFO津贴,因此该电站尽最大可能发电,而不是考虑发电、供热同时最大。该热电站每年消耗垃圾42万吨,于1994年2月开始运行。
英格兰的Leicester市政会打算在现有的区域供热系统需要改造更新时将其改造成热电联产的区域供热系统。
受shffield区域供热系统成功的鼓舞,sheffield热电公司准备扩大供热,增加两个新用户,热负荷18.5MW。另外还计划建一个燃气联合循环热电站,对外供热120MW,供电120MWe。该电站是目前欧洲的大型电站之一。
位于Gumbria,CalderHall的核热电站已有35年的发电历史。英国核燃料公司于1991年扩建了供汽设备。Edinburgh的Lothian地方院和Citigen已在Edinburgh市中心合资兴建热电联产区域供热系统。第一阶段(从1994年起)针对旧城区,由可以燃烧两种燃料的往复式发动机来供电和供热。第二阶段则针对新城区,在1995年实现。
另外,英国有500处小型热电站(小于1MWe),目前这种小热电每年的增长率很可观。容量为15MWe的系统在市场上随处可见,但只有容量大于40MWe的热电联产系统才具经济上的吸引力。
小型热电联产最早用于娱乐中心、游泳池。目前仍主要应用于这些场所。除此之外,还应用于医院、宾馆、收容所、机场、学校和小型工业。一项市场调查表明,英国有潜力在4000个地点建立总容量320MW的小型热电站。
容量在1—10MWe的系统称为中型热电联产系统,这是比较理想的工业和商业用热电联产系统。在Cyanamid,采用往复式发动机供电3.5MWe,同时供应蒸汽。在医院和小的工厂是适合于安装燃气轮机热电联产系统的,1992年3月,在cornwall安装了由两个燃气轮机组成的热电站。最近在曼切斯特机场建成了10MWe的热电站,据预测运行成本每条可降低150万英磅。伦敦一家医院的热电站安装了两台1.5MWe汽轮机,汽机废热用于供给吸收式制冷机,空调加湿系统,机械通风系统。
1992年11月,由环境部,英国煤气公司,以及11家地方电力公司共同成立了一个节能托拉斯,旨在建立一个实验热电站,托拉斯负责资金问题。工程的建设费用中,有关天然气部分由英国煤气公司承担。工程第一年费用为600万英磅,预计以后几年的费用将达几千万英磅。英国热电联产协会代表托拉斯管理该电站。
英国目前热电站发电容量为2000MWe,前能源大臣曾指出到2020年,英国热电联产发电量达到全国发电总量的25%。这意味着到2000年,热电联产的发电量要从现在的2000MW发展到4000MW。而英国热电联产协会的目标则更高,即从2000MW发展到6000MW。
参考资料
本文将以在1986年成立的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为例来研究公共管理在区域合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从本质上说公共管理职能对区域合作组织的作用就是推动区域合作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区域合作组织中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在这里我们主要考虑此次会议的宗旨及原则,并从中剖析公共管理职能是如何应运而生的。首先,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的宗旨:以国家对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规划为中心、以增强经济合作区域的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实力以及国际竞争力的不断提高为目标,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而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为扩大经济合作区域内的交流合作、促进环渤海地区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其次,联席会的组织原则是“在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和社会全面合作中,坚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合作原则,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统筹协调、共同发展的工作原则”。从宗旨和原则中不难看出在章程的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公共政策理论在实践中所必然表现出来的利益倾向性、整体性、合法性与强制性等一系列特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区域合作组织要想持续健康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为了适应公共政策理论落实中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特征,也为了满足区域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区域合作组织通常都有《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宣言》等文件,可问题是如何将这些协议、宣言落到实处,而不是束之高阁。这就需要通过公共管理职能作用的发挥推进经济合作的积极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发挥公共政策和共同决策的重要作用,围绕区域合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进行综合调研和比较分析,而这一过程正是公共管理职能在区域合作组织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关于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职能的建议
在促进区域合作的过程中我们仍面临着重大的问题,陈瑞莲曾经对合作组织进行过比较研究,他提出,虽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珠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对中国经济发展意义非凡,但是缺少实质性推进,其主要原因是区域城市政府间没能够形成统一、合理、公正的公共管理体制,导致区域合作组织的活动无法做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公共管理体制是否能够让人满意,是由公共管理的职能范围等因素所决定的。换句话说,区域合作中存在的尚未解决的问题、难题,其最终的解决往往是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分不开的。在促进区域合作、地方政府合作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实现公共管理职能,曾有很多学者提出过自己的建议,本文归纳后得出主要应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中央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加强区域合作中的公共管理
职能不可缺少的支撑。区域内地方政府合作的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共同利益驱使,另一方面更需要有国家的参与,要有来自中央政府的政策鼓励与引导。
2.建立一套制度化的、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机制
这样的官员评价体系可以帮助区域合作中的政府官员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有效抑制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扩大。
3.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要解决“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间存在的冲突,并不是否认地方政府追求各自的利益,而是可以通过一种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发挥政治协调的积极作用,在满足个体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同时实现政治协调与公共管理职能的发挥,最终实现区域合作组织经济文化的一体化。
一、"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
1、"业绩考核"或"考绩"
我们所说的"业绩",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并不只是指企业中的业务人员取得的那些可以用经济指标衡量的业务实绩,而是泛指企业中所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所取得的工作进展或完成业务情况;其中有些"业绩"是无法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至少是无法直接用经济指标来衡量的。
2、"素质考评"或"考评"
这是对人们"德"(职业道德与个人品德)、"能"(管理能力与操作技能)、"识"(理论知识与实际见识)这三方面的结构和程度的考量。
二、"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方法不同
1、"业绩考核"用的是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方法
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以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可以避免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2、"素质考评"用的是综合各方面评议的方法
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各有利弊,需善加取舍、取长补短、综合使用。大体说来,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细致和准确,但容易失之过宽;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客观公正,但准确性较差;自我评估有利于上级深入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调动员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但也容易失之过宽;下级的评分,虽说比较准确,但一般也有过宽的弊病;同级和协作部门的考评,会造成激烈竞争的局面,从而有助于了解到其他形式的考评所不能提供的情况,但又容易失之过严;外聘权威评价部门的考评,不言而喻,客观公正性虽说较好,然不免会有隔帘问诊、隔靴搔痒之弊:总之,没有任何一种考评形式是十全十美的,只能通过它们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互相牵制才能使总的评价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三、"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价值导向不同
"业绩考核"引导人们重实效、重实绩,积极有为;"素质考评"则引导人们注重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团体协作:二者均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任何一方面的过分强调,都会造成一系列弊病。
在考核问题上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重素质,二是重业绩。二者其实不可偏废,因为我们不但要"成事",而且要"育人";不但要抓企业业绩,而且要抓企业文化--象任何一个组织体一样,这两方面的均衡发展和相互促进,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过于重"素质",会使人束手束脚,过分重视个人修为和人际关系,不讲实效;而且妨碍人的个性、创造力的发挥,使人们但求明哲保身,不思进取;最终是不利于组织体和社会的发展。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人员评价传统的最大弊病,它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过于重"业绩",又易于鼓励人的侥幸心理,令人投机取巧、走捷径、急功近利、不择手段;这就是西方文化经常暴露出来的弊病,它从另一个角度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
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客观性、准确性不同
1、"业绩考核"用的是"田径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业绩",即其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质量要求下完成的任务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我们一般能够做到相当客观、准确的评价,就象体育比赛中的田径项目一样。
2、"素质考评"用的是"体操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素质",即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德"、"能"、"识",就很难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就需要综合来自各方的评议,就象体操比赛要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评委来打分一样。
五、应当妥善设计好个人考核总分?quot;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所占比重
一套好的考核标准,必须在"业绩"和"素质"之间安排好恰当的比例。从实际经验来看,考核制度应在较大地(七成以上)突出业绩考核的前提下,兼顾对素质的要求。为了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积极,引导员工成为积极有为的开拓者而不是谨小慎微的谦谦君子,企业必须侧重于业绩方面的考核;由于业绩考核比较客观、准确,而素质考评比较主观、模糊,因而考核侧重于业绩也有利于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同时,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应有意强调积极的价值导向,不要搞面面俱到、求全责备。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quot;关键指标"。比如对企业管理者,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协调、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中,特别要重视其"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作为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
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为什么一定要"先分后合"
在一些企业的现行考核制度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分工不明,往往是将二者混在一起。结果造成许多混乱:
有的企业每月都评"业绩"与"素质",年终又来一次,不免形成重叠和冲突:到底是以"月考?quot;为准呢,还是以"年度考核"为准?不管选择何者为准,都会使另一种考核成为多余。
再者,"业绩"本是客观的东西,只适合"考核";而有的企业也将其交付"考评",结果就使本来可以客观准确衡量的东西变成众说纷纭的东西了;
其三,"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a: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b: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c: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每月的评分就被否定了;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quot;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其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也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