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5 04:29:05
序论:在您撰写社会现象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从个人方面看
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我国中小学课业负担过重,导致学生压力过大,学生因学习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用于休息、娱乐、体育锻炼的时间被无形挤占,导致身体素质下降,生活自理能力缺失,对日常生活不能很好地安排和规划,客观上需要有人对其学习、生活进行照顾。此外,由于中小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生理、心理各方面机能发育还不成熟,自律意识、学习意识较差,在抵御不良诱惑、处理与其他同学的关系上能力相对不足,尤其对于那些远离父母在校住宿的小学生来说,如果没有家长的照顾和监督,很容易因为外界的诱惑或交友不善而误入歧途,耽误学业、影响健康成长,基于以上原因,有些家长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去陪读。
2.从家长方面看
一方面,家长对于子女的期望值太高,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学业有成、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和家庭的骄傲。为了孩子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家长不惜牺牲其他一切。另一方面,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家长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根深蒂固,不约而同地把读书学习作为子女成长成才的唯一出路。很多家长甚至认为,只要孩子学习好,什么都不重要,在这种思想认识的左右下,陪读自然而然成为当下中国中小学家庭教育的一种特有现象。
3.从学校方面看
现行的教育制度和教育体制的弊端,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陪读现象的发展。很多中小学把追求升学率作为办学的唯一目标,忽视学生的个性和全面发展,以成绩论输赢,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应试现象层出不穷。在中考、高考的指挥棒下,教师课堂教学以灌输式、填鸭式为主,学生作业多、练习多,休息时间少、娱乐时间少,很多学生不堪重负,精神压力过大,家长看到这种现象深感无奈,为了帮助孩子很好地面对现实,缓解学习压力,只好走上陪读的道路。
4.从社会方面看
就业压力大、社会竞争激烈,是陪读现象愈演愈烈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完善,就业形势严峻,加之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每年毕业生人数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无形中加剧了人们的就业压力。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往往只注重学历、毕业学校,只有在中小学打好基础、把学习成绩提上去,将来才有机会进入名牌学校,因此,家长为了孩子的将来会选择陪读。此外,当今社会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小学生由于生理、心理、性格各方面发育还不成熟,自制能力不强,面对方方面面的诱惑时,缺乏判断识别,很容易被一些不良现象所迷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长选择陪读,既可以监督孩子的日常学习,又可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健康成长。
二、陪读的利弊审视陪读
作为我国教育体制催生的一种特殊现象和产物,牵涉家庭、人员众多,影响面积广、范围大,只有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陪读现象,既要看到陪读的积极作用,又要深入思考陪读的不利影响,才能对我国教育体制的深入改革和教育资源均衡化提供有益借鉴。
1.积极意义
(1)陪读为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和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今中小学学生压力大、课业负担重、学习时间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部分孩子因天赋、性格、心理、身体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深感学习吃力,久而久之对学习产生了厌烦情绪,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甚至有的学生对学习失去兴趣而产生逃学、旷课等现象,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家长选择陪读,不仅可以对孩子在学习上进行课后指导和帮助,对课上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回顾总结,及时帮助孩子消除学习上存在的困难和疑惑,巩固学习效果,而且课余时间多陪同孩子,可以加强对孩子的监督,及时纠正一些不良行为和嗜好,从而对孩子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另外,家长陪读,可以更好地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保证孩子的饮食规律和生活规律,促进孩子的健康发育成长。
(2)陪读有利于深化家长和孩子之间沟通和交流
陪读为家长提供了更多的和孩子直接接触和交流的机会,家长可以静下心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与孩子的共同学习进步中。通过与孩子一起学习、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间的感情,消除代沟,更好地取得孩子的信任,更深入地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全方位了解孩子的性格、认知、爱好、兴趣,深入了解孩子在青春期的变化,因势利导,克服逆反心理,消除不良影响,鼓励孩子树立远大志向,培养孩子健全的性格,养成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同时,通过陪读,家长也可以在指导孩子的同时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对人生的体悟,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共同进步。
2.消极影响
陪读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其消极影响同样不可忽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陪读的弊端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陪读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
陪读包含着家长对孩子的一种亲情。从道德伦理角度讲,这是一种真挚无私的爱。但陪读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家长对孩子的偏袒心理。在这种心理作用下,孩子处在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忧无虑的安逸状态。久而久之,就会对父母、对他人产生依赖心理,这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养成是十分不利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孩子一旦遇到困难和挫折,不会勇敢去面对、去解决,而是优柔寡断、不知所措,甚至悲观失望,怨天尤人,不利于形成吃苦耐劳、独立思考、遇事果敢的良好人格,不利于孩子个性的发展。
(2)陪读对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
中小学生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独立生活能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生存能力,是在后天的培养锻炼中形成的,而陪读会对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家长对孩子生活、学习的一切都加以包办,孩子的依赖心理、等靠心理严重,缺少自己动手、动脑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将来即使走向社会,由于缺少困难挫折的考验历练,缺少逆境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在独立性的养成上严重缺失,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应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发展形势。
(3)陪读对孩子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产生不利影响
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的一大财富。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于更好地适应社会、拓展发展空间、把握人生机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中小学生学习之余,开拓自己交往空间,培养与人交往的能力,掌握与人交往的技巧十分重要。而陪读会对中小学生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陪读环境下,孩子学习之余的交往空间缩小,家长往往只关注孩子的学习,而忽视了孩子与人交往的心理需要。同时,家长出于对孩子的保护,刻意把孩子局限在狭小的空间内。长此以往,孩子的性格会变得孤僻怪异,不愿、不会甚至不敢与其他同学相处和交流,在集体生活、大局观念、团队意识、适应环境等方面会受到严重影响,对将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埋下严重隐患。
(4)陪读对孩子良好心态的形成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小学生学习的自觉性、自主性逐步增强。在陪读中,如果家长给予孩子过多的关注,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以致超出孩子的能力承受范围,甚至不惜牺牲现有事业坚持陪读,无形之中就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压力,长期下去,就会对孩子的学习和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一旦孩子学习成绩出现下滑,或者达不到家长的目标要求,孩子就会觉得对不住父母付出的心血而深感愧疚,茶饭不思、寝食难安、内心焦躁,影响到学习和身心健康。据有关权威机构调查显示,每年因为学习压力过大而患抑郁甚至自杀的学生已成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何缓解孩子压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已成为教育学界专家学者重点关注的话题。
(5)陪读对孩子良好学习品格的养成产生不利影响
良好的学习品格是学生获取新知、提高学习效率、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良好的学习品格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需要孩子持之以恒地去努力塑造。陪读不利于孩子良好学习品格的形成,陪读过程中,孩子一旦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去开动脑筋认真思考,积极求索,而是走捷径,去求助身边的家长。长此以往,孩子就会在学习上产生依赖心理,独立思考能力、分析能力都会受到严重影响,从而成为孩子学习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
(6)陪读在一定程度上给家庭带来了经济负担
1、关于就业方面过去,在就业问题上因为没有足够的保障,人们多数都在追求所谓的铁饭碗职业,公务员、教师等机关事业单位一直是人们拼力想要进入的职业。然而伴随着社会保险的出现,人们在就业、失业等问题上有了足够的保障,而不在一味的去追求公职类的职业,使得我们国家在每个行业内的竞争能达到一定的平衡,每个行业都有充足的生产力,有助于稳定社会的平衡。
2、关于医疗方面生老病死是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生病一直是人们所畏惧的事情,因为生病不仅是要花费掉很多的财力,同时还可能使人们面临死亡的威胁。俗话说,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就是这个意思。而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增长,现在一个家庭中四个老人的现象很普遍,医疗费用成为人们很大的一个负担。而医保及新农保的出现,恰恰解决了人们的这个问题。对于特殊的疾病给予免费质量,对于普通的疾病在很多程度上有国家来担负,这大大的缓解了人们的压力。
二、目前社保进行过程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在不断的增长过程中,但是就参保比率而言较其他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很多人对社保仍是不了解。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尽管新农保的介入给到了普遍性的可能,但是由于新农保推进不够快,致使很多地区并没有享受到社保带给他们的好处。而且大多数人是因为新农保的强制性而参保,并不是真正意愿上的。因此在这方面,我们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1、居民应主动接受保险意识人只要活在世上,必然时时刻刻面临着风险。生病、老去、失业等问题我们虽然不可能避免,但是可以通过选择正确的方式将风险降低,得到最好的保障。而社保的出现就是为了更好的帮助人们解决面对此问题时的困扰。为了能够更好的利用社保的优势来服务于自身,居民应当积极的了解社保及新农保的信息,了解保险知识,了解保险涉及的内容及范围,以此来为以后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做好保障。
2、社保机构应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社保改革和进步的动力。只有让人们充分的体会和意识到社保带给人们的实际意义,才会有效的提高我国居民的社保参保率。为此,国家及相关机构应当充分的发挥舆论的作用,增强对社保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新闻介绍、公益广告、社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广大群众中普及社保的知识。同时社保机构应当进一步的提高服务的质量,可以从我国相关的制度改革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展开各种各样的增值服务以及附加值服务,如开展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向客户提供再就业培训、就业、信息及教育咨询,这样可最直接最有效地提高国民的参保意识。
佛教伦理思想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但其基本的原则或可涵盖大部分内容的纲要则不多。在笔者看来,可主要概括为三条,即:平等观念、克己观念和慈悲利他的观念。
(一)平等观念
佛教在印度不是产生最早的宗教,而且在印度历史上通常也不是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在印度历史上产生较早(早于佛教)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及后来由其演变而成的印度教是印度历史上通常占主导地位的宗教。婆罗门教反映了印度社会里四种姓中的婆罗门种姓阶层的意识形态。这种宗教主张:吠陀是天启的,祭祀是万能的,婆罗门种姓是至上的。在佛教产生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印度的思想界一直为婆罗门教所主宰。印度社会中流行的伦理思想是婆罗门教的伦理思想,它在总体上要维护种姓制度,坚持在诸种姓中婆罗门第一,下等种姓要服从上等种姓。这种状况一直到了佛教产生后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佛教在产生时主要代表了印度四种姓中属刹帝利和吠舍种姓的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政经利益和主张。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婆罗门教的种姓观念。认为人的高低贵贱并不是由于人的出身,而是由于人的行为。出身卑贱的人一样能成为贤人。如《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中说:“不应问生处,宜问其所行,微木能生火,卑贱生贤达。”《长阿含经·小缘经》中说:“汝今当知,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汝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子也。”佛教在这里明显是主张一种平等的观念。即反对婆罗门教的四种姓不平等理论。不过,客观地说,佛教反对种姓间的不平等是有一定限度的,它主要强调无论种姓高低都毫无例外地有权利加入佛教组织,修习佛法。它的种姓平等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把佛教的影响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中去。佛教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种姓制,它不可能真正开展一场消除种姓制度的社会改革运动。尽管如此,佛教的这种在一定范围内反对种姓不平等的观点在历史上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毕竟在一定程度上对印度正统婆罗门教视为神圣的种姓制度有所触动。
早期佛教的这种在一定范围内的平等观念确定后,对佛教总的理论体系的形成和该教在后来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佛教的许多基本理论及教规与其在伦理思想上的平等观念是一致的。
例如,在基本理论方面,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在事物中有一最高的实体或主宰体。这和婆罗门教是完全不同的。婆罗门教认为在一切事物中有一最高的本体或主宰体——梵,认为万物以梵为根本,梵是不变的,永恒存在的。而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则认为,不存在一个万有的主宰体,事物是缘起的,是互为因果的,互为条件的。不仅一般的事物中没有这种主宰体,而且在人或人生现象中也没有这种主宰体。如佛教把人分析为“五蕴”,即色、受、想、行、识。这五种要素在佛教(小乘佛教)中无高低主次之分。佛教的这种无主体或“无我”的理论与其在伦理思想上的平等观念显然是相呼应的:既然万有中没有主宰体或一切的主体,又怎么可能会在社会中存在一个永远高于其他种姓的最高种姓呢?
再如,在佛教的教规方面,也体现了其在伦理思想中的平等精神。佛教教规中规定了不杀生、不偷盗、不邪等。无论是杀生还是偷盗或邪都是对他人的侵犯,其行为都是建立在一种别人与自己不平等观念的基础之上的。如婆罗门教中的一些派别虽然也讲不杀生和不任意拿走别人的东西等,但这主要是适用于相同种姓之间,而在上等种姓对待下等种姓时,则不受此限;上等种姓在许多场合可以任意处置下等种姓或其物品,包括伤害下等种姓的生命。佛教对于这种不平等的观念是坚决反对的。
(二)克己观念
这里所谓“克己”即克制自己,特别是克制自己的欲望、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意识。“克己”是我们在此处对佛教这方面伦理观念的概括。佛教学说中与克己观念直接相联系(或作为克己观念的直接表现形态)的理论有不少。例如佛教有关“三毒”的理论、有关“三学”的理论等都包含着克己的观念。
佛教认为,人之所以陷入生死轮回的痛苦之中,与人总是为“烦恼”所缠绕有关。烦恼有多种,但其中主要的有三种,即所谓“三毒”。三毒具体指“贪”、“瞋”、“痴”。解释三毒的佛典很多。如《大智度论》卷第三十一中说:“有利益我者生贪欲,违逆我者而生瞋恚,此结使不从智生,从狂惑生,故是名为痴。三毒为一切烦恼根本。”不难看出,三毒的产生都与对“我”的执著有关。按照佛教的一般看法(特别是早期佛教),人生现象中是没有“我”的,但人由于无知或无明而认为“有我”。这样,对自认为世俗世界中有益于“我”的事情就贪恋并追求,对自认为世俗世界中不利于“我”或不合自己心意的事情(包括与之相关的他人)就憎恨,贪和瞋的基础则是无知或无明,这也就是所谓“痴”。
三毒是一切烦恼的根本,消除三毒也就是消除烦恼。这也就是要“克己”。在三毒之中,灭除“贪”就是典型的克制自己。佛教要求信徒克制自己对外物的贪欲,克服自己对财富、权利、地位、名声等的贪欲。佛教的根本教义四谛中也涉及了“贪”的问题。如“集谛”是指认识到造成痛苦的原因是或贪欲,“灭谛”是指认识到应当消除这或贪欲。三毒之中的“瞋”与“贪”相关。自己的贪欲不能满足,自然就生愤恨之心,对阻碍实现自己欲望的人或事不满或憎恨。在佛教看来,必须克制或消除这种“瞋”。否则是不能摆脱轮回达到解脱的。三毒之中又以“痴”为根本。佛教的不少根本教义中都涉及到“痴”。如在“十二因缘”中,最初的环节是“无明”,无明引生其他十一个环节,如果消除了这无明,则人的生死轮转(轮回)也就消灭了。因而消除“痴”对“克己”具有重要的或根本性的意义。
在佛教理论中,关于如何克己的具体方法,直接论及较多的是所谓“三学”。三学即戒、定、慧。“戒”就是佛教的戒律或戒条,是信徒必须遵守的规则,佛教以此来约束信奉者的行为。凡是虔诚的佛教徒都把戒律作为克制自己贪欲、戒除不良行为的准则。佛教的戒有多种或不同阶段,如可以分为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佛教的戒一般收在各种“律藏”之中。如较重要的《四分律》中规定了比丘戒二百五十条,比丘尼戒三百四十八条。“定”也可以说是一种克己的方法,主要是抑制自己的心作用,使身心安定,止息种种意念或思虑,将精神集中于事物的实相之上。“慧”实际也包含着克己的内容,即克制自己的错误的或无知的观念,学习并达到佛教的特殊智慧。由于佛教中有不同的分支或流派,因而戒、定、慧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派别中会有所区别。大乘佛教中的“六度”或“十度”中有不少成分涵盖了小乘的“三学”,但具体解释或含义有很大区别。克制自己的方式有不同。
(三)慈悲利他观念
佛教讲“平等”,讲“克己”,就自然也要讲“慈悲利他”。在“慈悲利他”中,“慈悲”是佛教一直讲的,而“利他”则主要是在大乘佛教形成后才大力强调的。
慈悲也可分开讲,“慈”指使众生快乐,给他们幸福,“悲”指去除众生的苦恼,使之摆脱痛苦。《大智度论》卷第二十七中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慈悲在一些佛教典籍中被分为三种:一是众生缘慈悲心,以一慈悲心视十方五道众生,如父、如母、如兄弟姊妹子侄,常思与乐拔苦之心。这种慈悲心多在凡夫或有学人未断烦恼之时产生。二是法缘慈悲心,已断烦恼之三乘圣人,达于法空,破吾我之相、一异之相等,但怜众生不知是法空,一心欲拔苦得乐,随其意而拔苦与乐。三是无缘慈悲心,这种慈悲只在诸佛之中,诸佛之心不住于有为无为性之中,不住于过去、现在、未来世之中,知诸缘不实,颠倒虚妄,故心无所缘,但佛以众生不知诸法实相,往来五道,心住诸法,取舍分别,故心无众生缘,使一切众生自然获得拔苦与乐之益。(参见《大智度论》卷第二十等;参见丁福保编:《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4-1165页)
佛教的慈悲不仅指要对自己之外的他人慈悲,而且有时也指要对一切有生命之物慈悲佛教的不杀生等戒规就具有这方面的含义。
慈悲在佛教教义中也常被包摄在所谓“四无量心”之中。四无量心中除了慈和悲之外,还包括喜和舍。“喜”指看见他人快乐而随之欢喜。“舍”指内心保持不偏执的平衡,平等无差别(舍弃亲疏差别)地利益众生。
无论是慈悲,还是四无量中的喜舍,都包含“利他”的思想。但佛教的利他思想主要是在大乘佛教中才突出起来的。这需要联系原始和小乘佛教的有关学说或观念来论述。
小乘佛教在总体上说是重视所谓“自利”的,即主要追求自身的解脱。小乘修行所要达到的最高目的是证得“阿罗汉果”。阿罗汉果就是求取个人解脱,即所谓“自利”。修习的具体内容就是小乘的“三学”和“三十七道品”。而大乘佛教则一般修以“六度”(布施、持戒、忍、精进、定、智慧)为主要内容的菩萨戒,把成佛、普度众生(利他)作为最高目的。在小乘佛教看来,解脱境界(涅槃)与“世间”是两个不同的、有分别的境界,自己注重自身的修炼,摆脱外界的烦恼,就能达到一种脱离“世间”的解脱境界,至于别人的解脱或“世间”的苦难等,则与个人解脱没有多大关系。大乘佛教在这方面有很大变化,不仅讲“自利”,更强调“利他”。在大多数大乘佛教派别或信徒看来,解脱境界(涅槃)与“世间”不是绝对分离的,它们是“无分别”的。如中观派的主要典籍《中论》中就明确说:“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达到解脱并不是离开“世间”而去追求另一不同的境界。大乘佛教徒要“即世间即涅槃”。作为菩萨或成佛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利他”,菩萨或佛不是存在于“世间”之外,而是在“世间”救度众生。为了救度众生,菩萨或佛什么都能舍弃。也就是说,大乘佛教徒要真正成佛,就一定要慈悲利他。仅仅“自利”不是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并不能真正达到涅槃。
佛教中的这种转变(由重自利到重利他)对佛教后来的发展极为重要。因为如果佛教仅仅是一个教个人如何修炼,达到个人解脱的宗教,他就没有后来佛教所具有的那种感召力,就不会产生后来那么大的社会影响。只有强调慈悲利他,只有把个人的真正解脱与“世间”的改变(别人的脱苦)联系起来,才能激发大量的佛教徒自觉地在世间利乐有情,造福众生。而这样做的结果则是佛教影响的扩大。因此,慈悲利他的观念后来成为佛教伦理思想的一个最基本的观念。
二、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或作用
客观地说,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基本观念在其主要经典中已经形成。随着佛教在中国及亚洲其他国家等地的传播,这种伦理思想也逐渐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传统文化相结合,继续发挥着影响。这种影响在现代社会中没有消失,而且在某些地区还有所发展。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影响或作用至少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抑制现代社会中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
包括伦理思想在内的佛教各种理论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亚洲的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古代是如此,在现代,从总体上看仍是如此。佛教虽在不少亚洲外的国家或地区也有流传,但影响大的区域仍是在亚洲。亚洲受佛教影响较大的国家在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或是印度教(婆罗门教)文化系统(如印度等一些南亚国家和部分东南亚国家),或是儒家文化系统(如中国、朝鲜或韩国、日本等国家)。但发展到近现代,这些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巨大影响。而现代西方文化中确实存在着某种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成分。如果说这样讲不大准确或不大符合事实的话,至少可以说不少东方国家(上述国家或地区)的人对西方国家的文化这样看或这样理解。从总体上说,西方文化在欧洲文艺复兴后,特别重视个人的利益,强调实现个人价值,维护个人尊严,追求个人幸福。但在这种强调或追求的过程中,确实有某些走入极端的情况。近代西方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应当说为这种极端倾向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受西方这种文化的影响或受对这种文化理解的影响,现代的一些东方国家中流行着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思想或行为。如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只要对自己有利,哪怕损害他人利益,也毫无顾忌;一味追求当前的享乐,不考虑别人的利益,甚至也不考虑自己的长远利益。
在有这种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思想或行为的人中,一部分是文化层次较高的人,他们的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行为或表现是较为隐秘的或通常不易被发现的。而大多数人是文化层次不太高的人,这部分人的利己主义或享乐主义的行为或表现则较为明显。对于这两部分人来说,儒家文化对他们所起的约束作用不是很大,因为这种文化显得对他们没有多少惩戒威力。而佛教的情况则不同。如上所述,佛教讲克己,特别强调抑制自己的贪欲;佛教还讲利他。即便是小乘佛教的“自利”,与现代社会中的利己主义也有很大不同。现代社会中的享乐主义与佛教的种种戒律或戒规也是完全对立的。对于现代社会中那些文化层次不高的人来说,佛教的教义对其思想和行为有较大的约束力,因为佛教特别强调因果报应,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人在极端化地追求自身利益或享乐时,时常会顾忌到佛教教义中所说的个人行为所招致的结果。
在东方一些国家中,印度教(婆罗门教)的影响在古代根深蒂固(佛教也有一定影响)。但到了近现代,随着西方势力(政治和经济力量)的进入,在民众中,特别是在年轻人之中,西方文化的影响逐步扩大,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也开始流行。佛教的教义在这些国家中对抑制这种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那些印度教曾有重要影响,而后来佛教起主导作用的国家中更是如此。在这些国家中,严格来讲,是佛教的影响和印度教的影响交织在一起,对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起着抑制作用。因为印度教发展到后来吸收了不少佛教的学说,而佛教的许多思想,包括伦理思想,也是在吸收和改造古代婆罗门教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二者(佛教和婆罗门教)在其传统的宗教教义中,对于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都是反对的,而且都主张轮回业报或因果报应的思想。这种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部分人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倾向能起到其他一些类型的伦理观念所不能起到的抑制作用。
总之,佛教的伦理思想在现代东方国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它促使人们自律,反对损人利己,反对奢华。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现象,儒家等文化传统虽然也起着抑制作用,但佛教的独特作用是其他文化形态所不能取代的。
(二)鼓励人们扶危济困,造福社会
佛教的许多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较好的作用。如上述佛教的慈悲利他观念就是如此。首先要指出的是,近现代的不少佛教著名僧侣或居士,自身就严格要求自己,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如中国近代著名的圆瑛(1873-1953)法师在1917年左右就曾创办了“宁波佛教孤儿院”,收容无依无靠的孤儿。在20年代初,他还组织成立了佛教赈灾会,救济因华北五省大旱而陷入苦难的灾民。在中国近代,许多佛教组织或佛教僧侣都能较好地借鉴历史上佛教思想家或流派所提出的涅槃与世间关系观念。他们一般不采取印度小乘佛教中存在的那种把涅槃与世间绝对化地对立起来的态度,而是吸取了印度佛教中中观派和中国佛教中禅宗(南宗系统)的思想。认识到个人的解脱(涅槃)是离不开世间的,而且应该把个人的解脱与众生的解脱联系起来,不仅要“自利”,而且要“利他”。不再一味追求那种离群索居式的远离尘世的修持方式,而是强调以佛教的慈悲精神为怀,积极投身于有益于民众的各种慈善活动。努力利乐有情,造福社会。把作各种这类善事看成修成正果,趋向涅槃的重要途径。
随着佛教影响在民间的深入和扩大,不少人虽然没有出家,甚至居士也不是,但对佛教的这种慈悲利他的精神十分赞赏,自觉或不自觉地按这种精神行事。在这类人中,有一些是知识分子,甚至是高级知识分子。但大多数人是民间文化水准不高的普通百姓。这些百姓谈不上对佛教的深奥教义有多少领悟,甚至连一些佛教的基本常识也不甚了了,但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却深入到了他们的心灵之中,但凡遇到自己可能服务于他人,或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事情,即便是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去做。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在做这些好事时,确实觉得应该去做,觉得做了这种好事对自己是一种享受,或心灵安慰。也有一些人是深信佛教的轮回解脱或因果报应的学说,认为善行一定有善报,恶行一定有恶报。总之,在现代社会中,有相当多的人能依照佛教教义积极从事许多利国利民的“善事”。
佛教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这种影响不仅在中国有,在不少亚洲国家或一些受佛教影响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中也存在。如在日本和韩国等国的一些民众中,自觉按佛教的慈悲利他精神行事的人的数量不少,他们中有许多人已把按佛教的这种精神行事看成理所当然,许多人在作这些“善事”时已不再掺杂多少为自己谋求此世或来世好处的私人利益动机。因此可以说,佛教在现代社会中的这种鼓励人们扶危济困,造福社会民众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三)鼓励人们追求理想中的至善境界,维持社会安宁
佛教的伦理思想在古代起着规范教徒行为的作用。在规范他们行为的同时,佛教也向教徒许诺,如果按照这种行为规范去做,将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而在这些教徒从事信教活动的过程中,他们也确实感到有所遵循,并相信遵循这些规范必定能达到一种至善的境界,即起着一种鼓励教徒对宗教理想努力追求的作用。在近代和现代,佛教的伦理思想不仅依然对教徒起着这种作用,而且对不少一般的群众也起一种类似的作用。也就是说,佛教的伦理思想的影响远远不是限于佛教教团的内部,而是对许多民众有影响。这些人的情况不尽相同;有些人虽未出家,但非常信仰佛教(是居士或介于居士和出家人之间)。还有一些人既没有出家,也算不上居士,但对佛教的一些理论,特别是伦理观念十分赞赏。再有一些人,对佛教不明确表示信奉或赞赏,但在潜意识里却多少受一些佛教观念的影响。在上述不同类型的人中,佛教的伦理思想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人在从事一些活动或处理某些事情时,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按佛教的伦理观念行事。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常常掺有佛教伦理思想的标准。在相当多的人的潜意识中,按照佛教的行为规范行事,是必定会有一种好的或理想的结果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中,佛教的伦理思想也确实起着一种激励人们去追求一种理想中的至善境界的作用。
在当今一些国家中,不少传统意识形态的原有模式被打破。一些传统的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的意义被重新估价,人们的价值取向有了很大变化。在这一转变时期,有不少人茫然不知所措;有相当一部分人失去了对理想的追求,而佛教的伦理思想则对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这些人那里,佛教的理想被作为他们的人生理想,佛教的伦理观念成了他们的行为准则。这种情况当然不是也不应是政府部门或教育部门所希望出现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它却就是这样客观地存在着。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民众中有人按佛教的行为规范去行事,有时却也能起到某种有利于安定团结的社会作用。这比那种没有任何理想、无道德、无纪律、肆意破坏社会安宁的状况要好得多。
三、佛教伦理思想对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
人类的精神文明是不断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现代的精神文明建设应当是在古代精神文明的基础之上进行的。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吸收古代精神文明中有价值或有意义的成分。这样的成分有多种多样。佛教的一些伦理思想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它对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至少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在提倡为人民服务,提倡奉献精神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在20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在物质文明发展的同时,精神文明也有相当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在各个地区是不平衡的。而且在一些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很快的地区,却存在精神文明滑坡的现象。如上述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甚至损人利己等丑恶现象在不少地区抬头。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比较复杂,但其中较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伦理方面。究竟如何看待人生,用什么样的行为准则来规范自己,在许多人那里是不明确的。在中国,在对十年“”中“左”的说教批判的同时,不少人却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传统也当成“左”的东西抛弃了。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只想别人对自己奉献,不想自己对别人奉献,实际上奉行着一种自私自利、一切以我为中心、一心为自己谋利的伦理思想。这使精神文明建设受到很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加强正面的思想教育当然是政府或社会教育部门主要的应对之策。但也应当辅以其他的手法。如佛教的一些伦理思想就能起到一些正面的思想政治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有不少人对正面的思想教育有逆反心理,但对佛教的教理却很感兴趣,对佛教的伦理观念也很认同,并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力行。如许多信佛教之人或受佛教影响较大的人能自觉用佛教的克己精神待人,在遇到自己利益与他人利益或民众利益相矛盾时,能本着佛教的“利他”精神先人后己,为他人或为社会牺牲自己的利益。佛教的一些伦理观念所引发的一些人的行为对社会是有正面作用的,所收到的社会效果有些是政府或社会教育部门的正面教育想收到但在现实中难以收到的。这一方面说明佛教的伦理思想确有其独到之处,另一方面也说明在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吸收借鉴一些佛教伦理思想中的有益成分。
(二)在提倡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存在人的个人欲望或需要与社会秩序或他人利益相冲突的情况。要想社会的秩序不被破坏,人们(包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每一个人都应该对于自己的欲望有所克制。要受一定的社会法纪管束,也要受一定的伦理观念制约。
在当代,尽管人们的文明程度有很大提高,遵纪守法的观念普遍加强,但在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很多。扰乱民众安宁、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依旧不少。因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在这方面,佛教的伦理思想也可起一些好的作用,有一定借鉴意义。
与上述情况类似,有些人对政府或一些社会机构的法规制度并不以为然。但却对佛教的教义十分看重,对佛教的教规非常赞赏。虽然并未出家甚至居士也算不上,但在许多场合却能自觉地遵守佛教的一些教规,用佛教的伦理思想约束自己。这些人从灭除佛教说的“三毒”的立场出发,从克己的观念出发,能够对自己严格要求。而这样做所起的社会作用,应当说有好的方面。它在客观上对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另外,佛教伦理思想中的一些成分(如利他观念、克己观念等)即便在理论上也确实有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值得吸收的成分和借鉴之处。
(三)在反对现代社会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腐败现象时,佛教的伦理思想有借鉴意义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都确立了公民的平等地位。人们有分工或职务的不同,但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人人都平等地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在这方面没有等级的划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在财产、职业、职务、种族等方面具有的差异,因而在社会上所具有的影响力或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在社会中实际存在着富人歧视穷人、职位高者歧视或虐待职位低者、一些种族歧视另外一些种族的情况。许多富人凭借财产胡作非为,有些当权者凭借权利鱼肉百姓、横行霸道,有些种族优越感较强的人鄙视其他种族。这些富人、职位高者、种族优越感强者一般都认为自己有一种“特权”。这种特权思想在当今世界是阻碍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重要障碍,也常常是产生社会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消除这种特权思想,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而佛教的伦理思想在这方面能起一些积极的作用。
首先商业保险能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减轻财政的压力。现代商业保险,尤其是人身保险如新型人寿保险和各种健康保险,可以实现社会保障功能,社会成员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政府的社会保障压力,通过其实现社会保障职能比政府财政行为更具有经济优势,并且使政府受益。其次商业保险能满足各种社会保障需要。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以及医疗费用的逐年上涨更是激发了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险险种少,可供选择的余地小,无法满足人们对未来经济保障不同需求,商业保险的特点是保险险种多,保障范围广,能满足各类人群对保险的特殊需求。最后商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功能,对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好作用,有助于全体社会成员规避社会风险,获得生活保障。
二、湖湘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问题的制度管理
我省对社会保障体系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也制定了很多相关的规定和办法。如,为确保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推进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而制定的《医疗费用结算暂行规定》、《门诊大病医疗管理暂行规定》、《参保缴费暂行规定》等规定。但是在不扣除价格指数的情况下,2008~2013年的5年中,湖南省人均居民消费支出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位也较为落后。因此,需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所以结合我省现状,探讨我省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情况下的制度安排与治理对策尤为重要。
(一)社会保险方面的制度管理
首先,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根据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的宏观要求,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要尽快完善对企业年金的扶持政策,尤其是税收政策。国际上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给予很大的税收政策优惠与支持。就企业年金而言,在企业年金的缴费阶段,国外发达国家一般规定15%左右的保险缴费享受税收优惠,而我国仅为4%,湖南作为中部地区,结合近几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加快的实际,有必要提高此优惠比例,以加快统一全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其次,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前的新医保制度与传统医保相比,确实改革的力度加大了,但是仍存在个人比例负担还是过高、医患矛盾突出、监管与运营模糊等问题。今后的医保改革方向应做到医药分离、监管与运营分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商业保险方面的制度管理
应加大商业保险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经营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都面临一些政策性的困难,在部分地区还存在与社会保障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在保障类别上有一定冲突,商业保险需要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的合作与沟通,各司其职,共同发挥作用。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尽可能地将商业保险的市场机制引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降低社会保险的营运成本与相关费用,提高社会保险的经办效率,从而使投保人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三、湖湘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问题的体系建设
西方推行社会保险的共同特点是利用行政手段,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体系。以此为参照系,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参考湛江模式,可将商业保险引入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保险公司提供大额补充养老和医疗等保险险种,让群众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保障。首先,商业保险企业应做好社会保险缺陷的弥补工作,搞好险种开发和服务。根据我省地区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产品的需求情况,设计出科学合理的保险险种,弥补社会保险的险种不足和金额不足之处,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使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各类保障型的产品能够被市场所接受,实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双赢”。其次,参考湛江模式,实现二者保险在技术上和方法上的互相渗透。2009年湛江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运行,为了进一步改善“并轨”后医保报销手续烦琐、医疗资源配置不均、政府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等状况,湛江市决定引入商业手段,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保险公司向全市居民提供包括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健康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等政策咨询服务。“湛江模式”在转变政府职能、借助第三方的专业优势、效率优势、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等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无疑将引导我省更加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研究保险业在服务新医改中的积极作用,为推广“湛江模式”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在我省,社会保险应该借鉴运用商业保险的某些原理和技术手段来改变目前局面。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商业保险拥有经验丰富的精算师,可准确厘定缴费标准和给付水平,根据精算原理保证养老金的稳健运用和给付安全,这些都可供社会保险借鉴。最后,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的建设。一是整合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现有分散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整合,凡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人都应享有基础养老保险金。二是做好医疗保险制度的设计。对有固定职业的人群,其部分资金可用作家庭中小孩的参保费用;对城乡没有职业的群体家庭,采取政府补助为主、个人适当缴费的办法;对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支持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推动医疗保险制度向健康保障制度方向转化。三是鼓励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险。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建立补充社会保险;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建立“养老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个人储蓄”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以及“医疗社会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四是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尽快出台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行管理办法,理顺资本市场机制。开发全省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信息服务软件,加快建设项目齐全、功能完备、全省联网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遵循风险共担的目标,会更加重视风险控制,有效提高社会保险的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各险种之间的协调和平衡,减少财政支付的风险。
四、构建湖湘地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的具体运行模式
(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生存保险、分红保险的互动模式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乏保值、增值的机制,而商业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日益完善,可以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投资运营,因为商业保险可以利用其自身优势管理法定养老基金,与基金公司一同管理养老保险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增加,随着退休队伍的逐渐庞大和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商业生存保险和分红保险为退休金提供了除社会保险以外的重要资金来源。另外,社会养老保险费分担机制不合理,主要表现是用人单位缴纳比例过高,如果大力发展商业生存保险和分红保险,既会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也会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因为商业养老保险补充优势在于:在养老保险的层面上,商业保险的生存保险和分红保险完全可以实现养老金的保障功能,在一定经济能力前提下,个人投保分红保险,除了定期收益外,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分红收益,具有增值保值功能,在年老后按合同约定每月领取养老金。商业保险在缴纳与领取上比社会保险灵活很多,不受地域限制。作为年老有详细规划的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只是一种基本保障,而商业保险则可以提供全面的保障。但是商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高,不是每人都能承受的,所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者相互协调、相互补充是完全有必要的。
(二)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互动模式
由于社会公共医疗费用高涨导致看病难、看病贵,需要商业保险开发并推广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补偿居民的医疗费用支出。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消费者更加注重日常的健康护理,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成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另外,农民工异地医疗报销难,商业保险公司也可以据此推广出适合这一群体的保险品种。目前湖南新农合虽然参保人数众多,但是人均筹资标准还是比较低,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所有医疗费用报销的要求,特别是对高收入阶层和特别需要保障的人员来说,可能杯水车薪。因此,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他们明智的选择,可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不足的缺陷。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大力推广短期健康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社会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的互动模式
可以看出,选择100-200元缴费档次的占87.65%,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的占9.53%,选择1000元及以上档次的仅占0.47%,其他几个缴费档次的比例占2.35%,表明参保人员更多地选择低档次缴费,参保缴费意愿不强。安县2011-2013年三年城乡居保待遇发放人数分别为5.44万人、5.75万人、6.74万人,待遇领取人员逐年增加,参保人员结构呈现老龄化趋势。近三年,全县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总额分别为3656.66万元、3957.44万元、4697.51万元;人/月平均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分别为56.02元、57.36元、58.08元。
二、分析安县城乡居保财政补贴的情况
由于参保缴费人员大多选择低档次缴费,2013年参保补贴金额不高,仅为544.55万元。国家对中西部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55元/月全额拨付基础养老金,我省从2014年起对年满60岁人员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月,因此地方财政没有相应的财政负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过5年的运行,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逐步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障水平低。由于大多数人员选择投保低缴费档次,造成个人账户存储额普遍偏低,造成养老保障水平不高。按照100元/年缴费档次计算,缴费满15年后,每月可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仅约15元。而目前没有建立起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缴费档次挂钩的合理调整机制,不能有效激励参保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的积极性,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老百姓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二是政策缺乏合理性与公平性。国家已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而城乡居保从2010年至2013年基础养老金一直没有调整,2014年虽然调整增加了5元/月,但是和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的幅度没法比,甚至不如城乡低保的调整幅度。再者,同为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就可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而参加城乡居保的,要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待遇,不够公平。
三、为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笔者提出以下意见及建议
长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与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息息相关。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意味着全民共享、城乡共进,然而城市奔小康呈现大好局面的同时,与之相对的却是农民的收入水平低,提高速度慢,步履蹒跚的尴尬局面,农村的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人民的严重关注。
一、农民收入低,提高慢的形势严峻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5年全国农民人均收入325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0493元,前者仅为后者的31.02%。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前者仅相当后者的31%,1997年至200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3.8%,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4%,前者仅相当于后者的35.8%,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72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22元,实际增长4.3%,农村相当于城市的30.94%,中国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0,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说,中国是过去20多年里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
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是多元的,既有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其他方面的因素。
1、产权不明的农地制度。
20世纪80年代初期实行的农村,改变了已实行了20多年的地在集体经营模式,使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自主经营权。这种农业生产关系的调整,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解放,从而历史性解决了中国8亿农民的温饱问题,但实践证明,这种农地制度却存在着产权主题不明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出现了产权主体空缺。这种产权主体不明或空缺问题会促使农民土地财产产权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主要表现在土地征用时低价强征强占农民承包的耕地,截留、扣缴农民的补偿安置费,不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强迫农民流转承包耕地,非法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这种滥征耕地现象,使大批祖祖辈辈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从此便失去了的来源、职业的依托和生活的依靠。这种新情况是近年来凸现出来的,并且是农民收入增幅持续下的一个新的重要原因。
2、城乡有别的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城乡有别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市的公共产品完成由政府保障,并列入城市财政预算,而农村的公共产品,政府投入很少,主要由农民上缴税费和集资、集劳、自给自足解决。
农村公共产品的主体部分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而相当长一个时期,国家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不仅相当低,而且呈递减的趋势。由于对农村的投入减少,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使农村交通、道路、电力、通讯建设落后,农业科技信息等公共服务也大大滞后,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尤为突出的是,农业投入减少,使较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并且许多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带病运行,因而近年来洪涝灾害的比例明显增加,从而对农业和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3、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
(1)农产品品种单一,品质低下。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缺口较大,生产什么就消费什么,对农产品的质量和种类的要求不高。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自然就产生了新的要求。然而农产品的供给却未能适应时常需求的这种变化,农产品品种不够丰富,大路产品和低档产品多,优质、专用产品少,造成了一方面大多数产品供过于求,大量积压,销售困难,价格过低,农民增产不增收。另一方面,深受消费者关注的名、优、特产品供给不足,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2)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现阶段,我国农业结构的最大特点是种植业比重仍明显偏高,而中指业中粮食作物又居主导地位地位,着就限制了经济作物、饲料作物的发展,从而进一步限制了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导致农民的收入难以大幅度提高。
(3)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城市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制约在很大程度声要靠就地转移,这就要求农村的产业结构合理,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而现阶段的农村第三产业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业、商业和餐饮业。农村的产业结构不合理,使农民收入来源渠道少,收入增长势必缓慢。
4、农村教育发展滞后,农民整体素质偏低。
据统计,全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已达到85%,所剩15%几乎都是农村。农业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与农民的收入水平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及时掌握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的本领,对市场变化也难以做出敏捷的反应,因而使农业生产经营面临很大的约束和风险,增收极其困难,即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其它部门,也由于素质较低、劳动技能差、应变能力弱,只能从事简单劳动,收入也较低。
三、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对策
1、明确农地的产权制度
首先是明确构建以村为农地产权主体的产权制度。在现行的乡、村、村民小组三级体制中,村民委员会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的农村最基层的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相对于村民小组来说,它有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领导体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范围和拥有的农地的数量与现阶段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都比较适应,同时,它还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也符合我们宪法所规定的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原则。所以由它来代表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而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职能,既合理又合法。这样,由村委会及授权机构(管理土地的常设机构)作为明确的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依据法律在其管辖的集体范围内行使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使用及财产收益权。
其次,应改革现行的征地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现行的征地制度缺乏对农民权利收益的保护。农民失去土地后,无法利用过低的补偿去生活、就业。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即使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规范土地市场,严禁违法下放土地审批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与乡村组织签订协议围占土地或进行商品房开发,政府对土地的征地也要引入时常机制。通过市场方式,实行”阳光作业“;应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办法,将土地的市场价格作为对农民征地后的补偿依据;应以征地安置费和土地征用后的增值收益作为主要资金来源,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生产就业。
2、改变城乡有别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首先,要切实加大对农业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方面公共产品的投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适当调整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结构,增加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中小基础建设的投入,重点是水利建设。继续搞好生态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湿地保护等生态工程。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巩固成果,注重实效,这样既能大量使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又能为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其次,要加强农业农业科技投入。应重视高新技术的开发和运用,重点加强节水技术、优质品种的培育、农产品深加工等的推行。同时,要建立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和市场网络,走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之路,从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再次,要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及比例,切实改变以往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责任层层下推而无法落实的状况。同时,要建立专项基础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重点解决农村中小学办学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出困难。
最后,要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应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社会多方面筹资,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3、加快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
首先,在农村结构调整中,要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农产品的品种,尤其要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来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引导农民按照自然规律、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在时空上合理安排发展错季生产。另外,要引进适用技术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延长“货架期”,增加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从而在竞争中提高效率,增加收入。其次,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尤其要注意调整种植业内部比重。种植业要改变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二元结构,逐步调整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的三元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最后,大力发展农村第一、第二产业,拓宽农民增加渠道。
关键词: 可爱现象 消费文化 外交政策
一、引言
日语中的「可い一词音译成汉语是“卡哇伊”,国内各种广告宣传词、店面招牌上都经常会打出这一词汇。那么,商家为什么要靠这一日语词汇来吸引消费者眼球呢?这一单词对市场消费会起到什么影响呢?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可爱现象”进行分析,探讨这一现象背后所蕴含的深层意义。
二、「可い一词的语源
「可い在明镜国语词典中的解释:
1.幼さやか弱さを感じとり、まもり慈しみたいと思うさま。また、そのように思わせるさま
2.外、しぐさ、性格、行式などがほほえましく、情を感じさせるさま。らしい。くるしい。可だ。
3.日用品などが小さくてらしい。
4.どこととなく心をくすぐるところがあって好感が持てる。
参考《明镜国语词典》的解释可见「可い(可爱)一词有对幼小、脆弱的事物包含慈爱的心情;另外也指对外形、动作、性格、行为方式等方面能体察到可爱之情的意思;还包括对小巧玲珑的日用品感到爱怜之意;其次对抱有好感的对象也可以使用。可以说“可爱”一词在日语中内涵丰富,包含了对弱小的人或事物的怜悯、爱意。另外,在百科词典中,「可い一词源于:映し,原意是表示对方很优秀,以至于自己不敢与对方见面,表示“害羞,害臊”之意,后来转变为“可怜”的意思。现代日语中音变为「かはゆし、可い。
在日语中,「可い一词可以用在很多场合,下面试举几例:
1.子:クラスに可い子とかいないの?①
2.妹には生日に可い人形を上げました。②
3.そこに出てくる食器や装品の事なこと、可いこと、私たち若い子は、素で芸性が高くても、引っくるめて可いの一言でませる癖がある。③
4.私は今までの嫌なことがあったと同じように、お弁当にしても、自分の子どもには可いお弁当を作ってあげようと誓った。④
5.京都。春の芽吹の、夏の新、秋の…美しい自然と可い小さな草花たちに魅せられ作した押し花100点他作品集、小物などをします。⑤
描述人物、玩偶、装饰品、便当、花草等都可以使用「可い一词,包含了对谈论对象的怜悯、慈爱、喜爱之情。可见,「可い一词已经和日本人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三、「可い一词所反映的审美情趣
在日常生活中,日本的年轻人经常以「可い一词来称赞对方的性格、发型、衣服等。男性称赞女性也多用「可い一词,我在与日本大学的大学生交流时,曾问及这一问题,对方回答说,如果是赞扬女性的话,最常用的词汇是「やっぱり可いですね。在人际交往中,「可い一词的使用也起到了剂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语境氛围。如今,「可い一词不仅音译到了中文,英语中也有了“kawaii”这一词汇。「可い一词传入其它国家后也被年轻人广泛使用。日本的时尚杂志,如『カワイイ『cute等都在宣扬“可爱”的观念,从衣着打扮、体态举止上影响着年轻人的审美观念。
从上述「可い一词的语源可以看出,日本人往往对弱小事物寄予怜爱之情,以“小”为美,以浓缩为“可爱”,我们可以从日本的社会文化的方方面面觅得其踪影。日本的庭院文化中各种景观、盆景等,都是浓缩了的自然,从浓缩的山、水、石中看到大自然;花道的插画艺术也是浓缩了“天地人”的观念;日本的饮食亦如此,将各种美味佳肴盛在小巧玲珑的精致器皿中,宛如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日本古典文学中的和歌俳句也是短短几行,却意味深长。
不仅如此,在日本「可い一词的使用已经超出了一般的人际交往范围,由「可い一词所带来的“可爱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日本人的消费及生活,并且在生活、经济、政治舞台上也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日本社会中的可爱现象对消费文化的影响
在当今社会,各国都在加强经济合作,世界经济出现全球一体化现象。同时,经济上的往来也使各国文化进一步加强了交流,一些经济大国也在通过扩大经济往来的同时推广本土文化,扩大其影响力。文化的传播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例如,日本消费文化在世界范围内就具有强大的影响。日本的电器产品、游戏软件、日式饮食、漫画、动画等已经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笔者所论述的“可爱现象”与日本消费文化的传播有着密切关系。下面以日本动漫的推广为例,探索日本“可爱现象”对日本文化传播起到的作用。
1.日本漫画、动漫中的可爱形象。
现代日本社会工作生活节奏紧张,在紧张的忙碌之余,很多日本人选择欣赏漫画或动漫来放松绷紧的神经。日本的出版商和媒体巧妙利用了动漫作品中的可爱元素,使观众在视觉上获得美感、缓解疲劳。
日本是闻名世界的动漫大国,日本的动漫能风靡日本并走向世界,笔者认为动漫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铁臂阿童木》塑造的是一位聪明、勇敢、正义的机器人形象,与美国动漫所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同,日本动漫主人公大多是未成年人,比如阿童木就是动漫中可爱的日本小英雄,虽然是机器人,但是塑造的却是一个男孩形象,身高135cm,绿色的短裤,红色的长统靴子。《哆啦A梦》中机器猫的形象可谓深入人心了,机器猫身高129.3cm,脑袋和身体的比例大约是1比1,看起来憨态可掬,腿短、没有膝关节,眼睛、鼻子、脸、手、腿都是圆形的,全身颜色也采用了明亮的天蓝色,头顶黄色的竹蜻蜓,脖子上用红色带子系着一个黄色铃铛,其可爱的外形深受儿童的喜爱。另外,《千与千寻》、《樱桃小丸子》中的主人公形象也体现出了动漫人物的可爱元素。动漫中的人物动作刻画细腻入微,营造出了温馨并充满人性的氛围。动漫形象看似普通,实际上作者在设计这些形象时可以说是煞费苦心,观众在欣赏时毫无抵触感,非常容易接受,能唤起观众的共鸣。
日本动漫通过其可爱的人物造型、模仿孩童的稚气发音很快赢得人心。在日本,动漫和漫画书可以说随处可见。在电车上可以随处看到翻看漫画书籍的上班族,以动漫中的人物或卡通形象制作的广告也数不胜数。如著名的Hello Kitty形象出现在笔记本、玩具、电器、手机等各种商品上;阿童木形象印在了信用卡上;日本当代艺术家村上隆、奈良美智、草间弥生将卡通绘画推广到了世界领域,村上隆与LV合作的限量版箱包曾引起广泛关注,可爱的卡通形象所带来的“简约”、“轻松”理念得到了更多人的认可。这些漫画卡通及动漫作品让忙碌的日本人缓解了工作压力,得到了片刻放松。可见,动漫中的“可爱”元素功不可没。
2.日本电器、机械产品。
日本的电子产品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以外形精巧,质量上乘而受到消费者亲睐。在外形设计上,很多产品可以说是以“可爱元素”出奇制胜的,造型小巧,设计简洁,色调非常柔和。看似普通的电子、机械产品,因为有了“可爱元素”而显得设计更人性化,充满了人情味。本来是金钱交易的市场经济,因为有了一些可爱的造型设计,消融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利益壁垒,甚至可以使消费者在温暖的心理氛围下提升购买欲。各种印有卡通形象的电子产品,比如广受赞誉的日系汽车,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日产PIVO汽车造型圆润;三菱Colt汽车色泽艳丽,车头部分斜长曲面设计,整体线条饱满;丰田、本田等也推出了多种小巧车型。
五、“可爱现象”与外交政策
除了经济文化方面外,在政治上,日本政府也善于利用“可爱”文化进行对外交流。“现年69岁的日本首相麻生太郎自称是动漫迷,呼吁日本实行‘漫画外交’。2008年5月,Hello Kitty成为日本旅游大使。2008年3月19日,日本外务省举行了一个特殊的‘外交使节就任仪式’:全世界都家喻户晓的蓝色的机器猫哆啦A梦正式‘接受’时任外务大臣高村正彦的‘任命’,成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位卡通大使,承担向全世界宣传日本动漫文化和提高日本对外形象的重任。”⑥另外,日本传统故事人物桃太郎是日本大米的代言人,日本卡通“凯蒂猫”是日本的旅游亲善大使,铁臂阿童木则是日本的海外安全大使。2009年,日本外务省选出了三名“可爱大使”代言日本流行文化,这三名大使是“校服魔法师”藤冈静香、时尚杂志模特青木美沙子、东京原宿代言人木村优,三位可爱大使会参加日本驻外使馆组织的各种交流活动,传播日本流行文化。
这些日本文化的输出战略为低迷的日本经济带来了巨额利润,同时也逐步改变了二战以来的日本形象。这些动漫及卡通形象色泽明快、调皮可爱,年轻漂亮的“可爱大使”更是吸引了无数眼球。以往嗜战的武士道形象已经越来越远离了大众的视线。日本不仅在经济上占领越来越多的国际市场,而且逐步在推销自己的大众文化,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利益。
六、结语
综上所述,日本的可爱文化现象可以说是渗透到了日本社会的各个层面,这离不开日本经济的发展,以及媒体的宣传。可爱文化在日本的经济、文化、政治上起到了重大作用,现在仍然在发挥着巨大作用。
注释:
①テレビドラマ『魔女の条件からの台.
②新日(第一册)第十六クリスマス.
③西村玲子.おしゃれのレシピ:自分らしく生きる.PHP研究所,2007:138.
④井上ゆり子.心を救って.文芸社,2006:109.
⑤私の花生活.日本ヴォグ社,2009,(51):73.
⑥广州日报,2009-2-13.
参考文献:
[1]周兰平.动漫的历史[M].重庆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