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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守红线,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要反“三违”,禁“三超”,提高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矿山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
各矿山企业要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整治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统筹安排,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机结合
目前全县矿山企业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必须按照停工停产矿山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煤矿企业向集团公司申请报批,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各矿山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建立隐患报告制度。矿山企业应主动报告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凡没有自查、不报、瞒报隐患,而排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二是建立隐患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隐患情况;必须在隐患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注明防控措施;必须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指导工人作业;必须向员工公开隐患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接受安全监管。三是建立隐患整改承诺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都必须做出整改承诺,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加强与隐患排查组的沟通,把节后复工复产与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相结合。全县矿山企业因停工、停产等原因没有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必须先由核查组进行隐患排查,经矿山企业整改完成后,复查工作可以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并进行。没有经过省级隐患排查以及复查不合格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为了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山企业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各矿山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矿山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矿山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各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四、明确标准,严格复工把关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确定矿山复工标准和程序,严格把关,逐矿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和验收,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一)下列五类矿山不得复工
1、证照不全、手续不全或过期的矿山。
2、2014年度伤亡事故未结案的矿山。
3、2014年底以前未退出黑名单监管的矿山。
4、未完成隐患集中排查治理的煤矿,未落实煤监局专项监察指令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5、省安办《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15]3号)中规定的十类情况之一的矿山。
(二)矿山复工必须达到6个条件
1、矿山企业证照齐全有效;建设矿井依法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探矿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地勘资质的单位施工;外包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施工。
2、矿山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可靠;矿山图纸必须真实、规范。
3、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可行;制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采掘施工计划、灾害防治计划、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矿“六化”或非煤矿山“五化”建设计划。
4、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矿山企业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了2015年度矿山救护协议,没有成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同时为职工办理了实名工伤保险。
6、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诚信承诺;集团公司与分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优化矿山复工程序
矿山复工重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为主。采取四级检查,即企业自查、集团检查、乡镇督查、县安监局核查。
1、矿山企业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先制定复工复产整改方案,煤矿企业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备案;非煤企业向乡镇人民政府监管部门报批、备案。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带班领导、整改时限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坚决防止安全措施不落实恢复送电、实施瓦斯排放和排水引发事故。经企业自查,认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按程序逐级申请验收。
2、矿山提出复工申请,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验收;
3、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安监局;
4、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县安监局现场核查合格后,报经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县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
5、为了更好的给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好务,与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县局决定分矿种、分时段分别进行复工,大致安排如下:
非煤矿山企业:3月中旬到4月中旬
煤矿企业:3月中旬到4月底
一、指导思想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1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1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盗挖矿产资源、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四)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50%实现在线监测。
三、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严峻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各项措施。
2、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和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在安全检查督察、违法行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隐患整改、向有关政府反馈安全检查意见等要尽责到位。
4、加强对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监测检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规定》、《尾砂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章、安全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
5、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调研,以优质服务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争创服务型非煤矿山监管干部活动,用一流的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创新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为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力度
1、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1号)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工作,把事故多发、小矿山密集地区列入资源整合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防整合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
2、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13号),继续严厉打击,依法取缔关闭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
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行动。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行为的矿山企业。
4、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来各地非煤矿山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落实情况。
(三)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为重点,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省
开展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专家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风、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实到位。
3、开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以及未建立边坡和排土场监测系统等问题。
4、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协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整治长输石油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存在事故隐患的问题。
(四)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六项建设,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在各地试点企业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深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hse管理体系。
2、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44号),以点带面,促进中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把安全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4、加强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库、安全监管信息化、安全监管装备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4号),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等数据库,层层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网站和论坛,不断推进安全监管装备规范化建设。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177号),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非煤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矿山各救护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工作,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特种应急装备、救援仪器的配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规划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规划〔〕2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19号)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内容和深度的原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的办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属地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进矿山企业“五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创造良好安全的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抓管理,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培训教育。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持证上岗,对以上“四类”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采取人对证,证对人办法,坚决杜绝挂靠,昌名顶替,有名无实等现象;②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有培训资料,有考试卷;③主要负责人每二个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查找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2、强化隐患排查。①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安全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②要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发现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建立好隐患排查台账;③建立隐患排查月报制度,每月15日向县乡安监部门报送报表;④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办公室建设,办公室做到档案资料齐全,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办公桌齐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一名做到专职专用。
3、强化企业技术力量建设。要配备一名懂矿山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规范矿山开采。
4、以点带面,做好非煤矿山“五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五化”即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全县各个乡镇选1-2个矿山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按照省局要求,今年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50%的选矿厂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六大系统建设2014年前所有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按规范建设到位。按照市局要求,凡是2013年底前未达标的非煤露天矿山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停产整改。因此,①凡未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标准化创建工作;②已达标的企业要坚决按照标准化工作运行,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成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省局将制定标准化复审办法。
(三)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行为。
1、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一面墙”整治,铁手惩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内容:无开拓公路、未修路上山、顶部未剥离、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严厉打击:系绳无作凿岩平台作业,底部作业,高陡边坡底部装运等行为。今年上旬将按省局要求对未经“三同时”的矿山,聘请专家进行设计,进一步规范企业开采行为,使企业开采施工有针对性。
2、强力整治爆破作业,维护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①加强爆破队伍建设,每家矿山培训1-2名真正能够掌握爆破新技术的爆破员;②做好全县矿山爆破单体设计,杜绝爆破的随意性,火工产品的领取不能突破设计上限;③爆破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爆破前的验孔,警戒等工作,凡是违反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爆破作业;④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取消电雷管规定,凡是爆破对周边村民房屋有影响的矿山一律推广使用高精度雷管,并实行分段爆破。
3、深化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专项整治。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对照设计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治内容按省市要求进行。
(四)以露天矿山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2012-2015年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总计要关闭22家,最终保留51家矿山,2013年我县已关闭11家,还有11家任务。今年我县大部分矿山9月份需延期换证。对相邻矿山安全距离不够、“一面墙”开采、多年停产企业将按市局要求一律不予换证,并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继续对“打非治违”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国务院安委办公布的非煤矿山领域12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维护全县的非煤矿山开采秩序。
一、指导思想
在省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各地方实际情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强化专项检查整治、打非治违,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法治秩序,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巩固政风行风评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转变作风,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在打击非法盗挖矿产资源、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任务目标
(一)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以上,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根据国家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指导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
(三)完成我省尾矿库安全度评价确定为危、险库和30%以上病库的隐患综合治理任务。
(四)70%以上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0%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石油天然气企业hse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五)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100%;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8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50%实现在线监测。
三、重点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形势判断和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省局党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严峻挑战,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落实各项措施。
2、推进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和指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监管工作,在安全检查督察、违法行为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督促矿山企业隐患整改、向有关政府反馈安全检查意见等要尽责到位。
4、加强对修订后的《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监测检验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规定》、《尾砂回采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规章、安全标准的学习宣贯工作。
5、认真落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地级市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省内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调研,以优质服务凝聚力量提高效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开展争创服务型非煤矿山监管干部活动,用一流的服务推动工作落实。要创新服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为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检查,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力度
1、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1号)要求,配合抓好非煤矿山矿业秩序整顿工作,把事故多发、小矿山密集地区列入资源整合范围,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严防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严防整合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
2、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13号),继续严厉打击,依法取缔关闭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
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深化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行动。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行为的矿山企业。
4、开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建设项目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程序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5、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以来各地非煤矿山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落实情况。
(三)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为重点,抓好三个专项整治,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我省
开展的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专家对采掘、机电、运输、通风、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措施落实到位。
3、开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坡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以及未建立边坡和排土场监测系统等问题。
4、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协调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整治长输石油天然气管线被占压存在事故隐患的问题。
(四)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加强六项建设,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80号),在各地试点企业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深入推进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hse管理体系。
2、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强基固本“五个一百”示范单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44号),以点带面,促进中小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强化非煤矿山企业班组建设,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工作理念、思路和措施,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把安全班组建设纳入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4、加强非煤矿山技术支撑机构、专家库、安全监管信息化、安全监管装备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支撑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一〔〕204号),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等数据库,层层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好非煤矿山安全网站和论坛,不断推进安全监管装备规范化建设。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在非煤矿山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177号),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液压锤二次破碎技术,提升本质安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非煤矿山工艺、技术、装备、设施的改善。
6、配合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非煤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矿山各救护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演练工作,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特种应急装备、救援仪器的配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素质和应急救援整体能力水平。
(五)以制定完善规划制度为重点,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规划〔〕2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119号)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完成《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实施细则》、《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设计安全专篇内容和深度的原则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六)积极探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的办法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了近20年来少有的严峻的考验,上半年,接连发生了“1.12”、“3.18”、“4.26”、“6.05”四起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给几十个家庭带来精神上的严重的打击和心灵上的创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县上下齐心协力、联动共促,迅速扭转了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被动局面,确保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今天,县安监局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暨安监站长工作会议,目的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安排部署全县明年的非煤矿山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安全监管的职能,提升非煤矿山管理水平,努力减少矿山事故,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我县山高谷深,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复杂,地下矿产资源缺乏周密的勘查,露天矿山高岩耸立,加上规划布点之初,对储量情况未作详细的核实,无科学的开采利用方案和符合规章、规程的设计,导致地下矿山以洞找矿,哪里有矿往哪里钻,通风防尘,顶板边帮支护,斜井、平洞都是一个开采方式,一个管理模式,对危险的辨识凭肉眼观察,对顶板边帮的管理是凭感觉,哪里要塌了支护哪里。防水、防尘的问题几乎被搁置一边,机电设备、提升运输系统同样是粗放式管理,漏洞百出,隐患比比皆是,露天矿山“高边坡”、“一面墙”、“伞檐状”是我县露天矿山的基本特点和共性,所有矿山作业环境恶劣,采砂场周围粉尘弥漫、遮天蔽日,一片狼藉,职业卫生现状令人担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普遍成为被忽视的问题,以上种种,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实际问题。近年来,安监部门现场检查的密度不断加大,现场处罚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改进的速度仍然较慢,有的矿山企业根本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经验主义出发,认为开采了多年没有出事,于是放松了警惕,把安全监管人员的话当耳边风,有的甚至认为,只要抓紧生产,赚到钱后既使死了人也赔得起,于是只图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生产,要钱不要命,对民工的生命安全、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根本不当一回事。管理者的重视不力、生产者的冒险蛮干、矿山现状隐患遍布,十分鲜明地告诉我们,我们现在所处矿山环境是危险的、面临的矿山安全形势是十严峻的,我们已经到了该警醒的时刻了,为了矿山未来的健康发展、为了矿山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希望参加今天会议的各位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矿山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审慎地、理智地、负责地看一看自已所开采的矿山是什么样的现状,进而集中精力做好矿山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怎样抓矿山安全工作
矿山是可供人类开发利用的资源储藏之地,有分布于地上、也有分布于地下的,其开发利用往往有较高的难度和较大的风险。矿山开采活动是人类战胜自然、获取用于生产生活物质的最典型的活动,既不是囊中取物,也不可能信手拈来,需要资金、技术、管理三要素的齐头并进和协调统一,有资金无技术是乱开矿,有技术无资金只能干瞪眼,有资金有技术却不会管理也难见效益,更创造不出标准化的、文明和谐的矿山,因此,每一位从事矿山开采的投资者、管理者,必须有效整合资金、技术、管理三要素。一是要高度重视矿山安全工作。在自然界面前,人的生命是脆弱的,要求得矿山的发展,必须以保护好人的生命为前提,必须首先排除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的各种隐患后才能生产,具体讲,地下矿山安全出口、通风、顶板、机电等方面未处理好,就不能生产,露天矿山的高边坡、伞檐状没有改变,台阶没有留出来就不能生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是矿山投资人、管理者重视安全生产的落脚点;二是要充分掌握矿山安全开采的技术。矿山开采是一项精深的技术活动,要抛弃的是蛮干,要讲究的是科学,在科学的道路上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谦虚谨慎的作风对待矿山开采,既要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操作,又要结合矿山自身实际严格管理,该坚持自上而下开采的,绝不容许挖神仙土,掏空底脚,该采用机械通风的,绝不容许自然通风。一旦违背相关规程和标准,其结果是必然引发事故,也必然受到法律的追究;三是切实加大投入。资金是矿山开采的前提和保障,任何矿山企业,从勘查、设计、建设、采矿、运输各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只赚钱不投入的矿山从来没有,矿产资源不是天上的馅饼,不可能一夜之间掉在我们面前,要从事矿山开采,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和长远的规划,要有长期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的信心和勇气,如果急功近利,图眼前利益,只求回报不愿投入,是无法从事矿山开采活动的,更难以保证矿山安全生产;四是要诚实守信,合法开采。矿山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矿山安全管理的经验总结,更是从无数事故教训中总结提炼出来的技术标准升华成国家意志,违反法律规定,既违反了技术规范,也违反了国家意志,违反技术规范要出事,违反了国家意志要受罚,因此,希望各位矿山开采投资者、管理者遵纪守法,服从县、乡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也要充分履行职责,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把严格监管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三、强势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开采行为。
强制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加强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是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对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xx年,所有矿山企业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建设,否则将予以取缔关闭,各矿山企业必须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矿山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从现在抓起,拿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严格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莲峰、码口、墨翰、水竹、桧溪等乡镇境内至今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必须尽快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拒不办理的,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公安部门不得审批爆炸物品,安监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国土部门要暂扣其采矿许可证,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没收机械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廉洁从政,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合法生产。
四、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近年来,各乡镇安监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为全县安全生产基层管理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安监站人员待遇低,工作艰苦,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大家克服了诸多困难,长期战斗在生产一线,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值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大家多年来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工作表示感谢,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基层安监站和基层安全监管也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乡镇安监站核编定员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致使队伍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安监站人员流动性大,思想也存在一定波动,无法长期安心致力于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发展不平衡。乡镇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安监站工作就有起色,经费有保障,队伍稳定,工作推进有力,乡镇领导重视不够的,就出现安监站人员不固定,一人身兼数职,顾此失彼,忙碌奔波中既丢西瓜也丢芝麻;三是装备落后。没有交通工具是基层安监工作难以提高效率的最大障碍,又缺乏作业场所的检测、检验设备,科学监管安全生产的手段又缺失;四是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业务素质不强。监管水平不高,由于缺乏系统的技术业务培训,致使安监站人员边干边学,很难成为安全监管的行家里手,打造“专家型”安全监管队伍的平台和条件尚不具备;五是执法条件较差。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尚未赋予基层安监站独立的执法主体地位,致使安监站工作始终处于一般性行政管理的层面,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致使安监站工作出现说话无人听、指令无人执行的局面。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将逐步争取上级和县委政府解决,请大家务必增强信心,努力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自己,热爱安全监管工作,履行好捍卫生命的神圣职责,同时也要求在座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服从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支持配合好他们的工作,切实发挥好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双重作用,把安全生产当作我们自身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共同推进我县矿山安全及其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键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中图法分类号:X
1前言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是一种安全管理模式,通过推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科学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安全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为了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促进各类金属非金属矿山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出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2011年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明确提出“力争2011年底前,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颁布实施HSE管理体系分级及评分办法;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工作目标。广东省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安〔2011〕10号),提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矿山和规模以上的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2013年底前,规模以下的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 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原则上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的目标。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对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采石场企业对如何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认识不清;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缺乏科学的策划;有些企业员工不清楚自己在创建过程中该做什么,怎么去做,缺乏必要的培训教育;创建工作出现脱节,难于正常开展;甚至一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只有几个人在做,没有全员参与,导致安全标准化工作不全面,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几点认识
3.1科学策划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前提。
按照新修订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安全标准化等级由原来五级修改为三级,一级为最高级,三级为最低级,每个等级的达标条件和要求都不同。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确定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等级、方式和内容,要对创建工作进行科学的策划。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能力选择安全标准化的创建方式,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可以选择自己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条件和能力不具备的可以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指导和帮助。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中,安全标准化等级越高,所要达到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也越高,企业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就越大。所以企业在确定创建等级目标时,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定位要准确。创建方式和目标确定后,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指南》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科学策划,确定安全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步骤,为企业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前提条件。
3.2领导重视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关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生产和管理的各个层面。作为企业领导要及时协调处理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人、财、物三方面的问题,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人员问题。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工作量大,内容繁杂,企业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涉及部门和人员较多,各部门和人员的调配需要企业领导统一协调。否则,创建工作就会出现相互推诿、马虎应付、扯皮、工作拖拉、影响进度等现象,造成创建工作流于形式,达不到创建安全标准化的目的和要求。
其次是财力问题。创建安全标准化需要资金投入,在创建现场安全标准化过程和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必须对企业存在的不符合安全标准化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和完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果企业领导不重视,以资金紧张为借口,资金无法保证,创建工作也就无法按时完成。
第三是物的问题。在创建安全标准化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经常深入生产作业现场,调查了解岗位、工种、人员、设备、工艺、物料、环境等情况,深入生产现场就需要有车辆保证;创建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如创建工作中有大量的表格和文字资料需要使用电脑,进行相关资料的编写、统计、整理和归类等,如果没有这些物的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就难于开展。
所以,在创建安全标准化工作中,企业领导要重视,不能做甩手掌柜,要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3.3培训教育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基础。
要开展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培训教育是基础。只有培训教育到位了,安全标准化工作才能做到准确、全面,符合企业实际。
3.3.1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认识的培训。各级人员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到不到位,直接影响到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正常进行。不论是企业领导,还是参与创建安全标准化的人员,只有真正明白创建安全标准化的目的、意义、程序和内容后,才会真正重视、支持和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3.2创建过程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危害辨识是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危害辨识完不完整,全不全面,将直接影响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质量。所以要加强培训,使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人员掌握了解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清楚作业活动的划分和岗位各种危害的辨识、了解承包商和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风险、制定不可承受风险控制计划、收集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及文本、了解企业所有的事故经过及原因和目前管理系统状况。然后对危害辨识的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辨识的结果组织开展设计与工艺过程、生产保障系统、设备设施工具、作业环境与过程等进行风险评价
3.3.3制度文件编写培训。根据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结果,企业要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编写相关的制度文件。包括目标管理方案、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关键任务作业指导书、安全检查表、工作票、危险作业审批表等。为了确保制度文件编写的规范性,应对文件编写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文件编写的方法和要求;建立一套符合性、可操作性、适合本企业同时又是最小化的标准化系统(含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记录表格)。
3.3.4试运行和内部审核培训。企业在安全标准化试运行前,应对各单位、各部门人员进行试运行的培训。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落实,并按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内审员要掌握审核方法;开展内部审核,对标准化系统的符合性、有效性、适用性作出客观评价,指出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需修改或完善的地方;督促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
3.4全员参与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保障。
安全工作是全员参与的工作,安全标准化建设也一样,企业员工都必须亲自参与进去,才能全面的完成好创建工作。如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只有全员参与,每个人对自己的岗位、从事的工种、操作的设备、作业环境和生产工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才不会出现遗漏。也中有他们才清楚哪里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由他们去辨识,才能全面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单靠安全标准化办公室几个人是无法全面完成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只有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整个过程,企业员工才清楚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去干,才能确保安全标准化整个系统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运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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