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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工程合同管理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1合同管理在施工工程管理中具有核心与纽带作用
合同管理是对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合同文件可以制约各方建筑施工参与者的行为与明确他们的责任与义务,是实现各方参与者交流的纽带,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建筑施工具体项目管理的基础,它对具体的项目管理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与纽带。
1.2合同管理是施工双方的法律基础
合同管理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各方的权益与义务,比如建筑施工方必须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而工程发放方则必须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如果建筑施工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其义务,另一方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要求违约一方履行其法律义务,因此合同中对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约定是他们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1.3合同管理是处理纠纷与争议的法律证据
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参与主体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在具体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与纠纷,而处理这种争议需要有真实的法律证据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合同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的属性,它对合同各方的行为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合同是处理各种建筑施工纠纷的法律依据。
2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起步相对比较晚,以此对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时间比较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系统,很多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还处在表面层次,其主要表现在:
2.1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缺乏合同意识,即使签订了合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是存在很多的问题:①合同内容过于简单,只约定了双方的履行的责任,而忽视了违约责任;②风险合同现象比较严重,在具体的合同中,对于承包方的约束比较多,而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则相对比较少,导致合同出现许多不公平条款。
2.2合同履行阶段存在的问题
①应变更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常常会发生合同变更事情,但是合同履行管理人员去忽视了对合同的变更,而最终导致因为没有变更而导致的损失;②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书函发送不仅是动态合同管理的需要,也是施工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手段,但是施工企业却常常忽视这一点,导致施工企业被惩罚;③合同诉讼追究超过诉讼时效。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各种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权利一方可以通过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忽视合同的诉讼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④没有行使合同所赋予自己的权力。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而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发放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是在实践中很少有施工企业行使。
2.3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①合同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合同签订中,没有对合同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任何人都可以签合同,同时对于合同审查与评估也缺乏有效地监管;②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不重视对合同的归档管理,导致合同在签订后,出现丢失等现象;③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才还比较缺乏。目前专门具有合同管理专业的人才比较少,其主要表现在我国项目管理部门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建设合约机构,导致项目管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流程和操作的正确认识。
3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过程研究
3.1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
做好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施工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可变因素大、风险因素高的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评审工作:①确定谈判人员。合同的签订过程是需要不断的谈判而签订的,通过谈判可以在保证自己基本利益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因此合同谈判人员一定要选择具有专业合同管理知识、较强口才的人员担任;②仔细分析招标书。在招标书中一般都具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施工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可以先研究招标书主要条款的内容,从主要条款中分析业主的基本态度,从而为自己在合同谈判中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③收集关于施工工程的有关材料。在合同谈判中,施工企业要广泛的收集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具体的谈判中争取主动权。
3.2施工项目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①合同履约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对合同的风险进行管理,尤其是对具有高风险的合同一定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保证施工合同的正确履行;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合同变更程序进行管理;③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索赔的程序主要包括:提出意向书、收集证据、编制报告、谈判、解决;④合同的争议的管理。在合同中应该明确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一般主要是:和解、调解、诉讼。
3.3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首先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工程验收是合同履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发现施工问题的主要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具体事项以及问题整改的具体细则等,避免出现工程结算费用的争议;其次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价款的支付。业主应该根据合同规定,审核施工工程的治疗,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质量等因素对施工企业进行一定的奖罚等,并且按照相关约定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等。
4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4.1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首先建立构建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合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依靠监理工程师或者相关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合同管理高要求的需要,因此必须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其次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保证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后建立合同培训体系。
4.2加强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降低各种风险对施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用较低的费用取得更大的安全保障。为提高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重视对合同风险的控制;二是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施工企业要积极与高等院校开展人才培训活动,通过校企合作等措施为合同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三是健全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依据合同风险的根源将合同风险进行分类。
4.3加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1.1合同的签订不够严谨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市场机制不够严谨,业主用不合法手段迫使承包商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使承包商的利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后期双方会产生纠纷。合同约定的资金到位并不等于业主会按时拨付工程款给承包商。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后又将工程肢解,以更低的价格非法转让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他们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1.2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责任和义务,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模棱两可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还有些合同文本,履约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违约的后果及处理方法描述不明确。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1.4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
在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都与此有关。合同讲究的是一种诚信,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要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应当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的现象,监理企业义不容辞。
2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
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进行调节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针对合同管理的现状和不足,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积极参与合同的制定和谈判
这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它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监理单位的参与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楚,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同时也可以杜绝违法合同的签订,帮助维护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进行合同分析
认真弄清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分析对于促进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和正确使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解决合同争议,预防和处理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专业的监理队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合同原则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的各类监理人员,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2.4合同履行的跟踪、检查
1.1项目规模和进度要求
项目的规模较小、进度要求时间短,则合同类型的选择余地较大,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项目规模大、进度要求时间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预测因素多,合同类型选择有局限性,这类项目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1.2项目的竞争情况
市场上愿意承包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多,建设单位拥有较大的主动权,可按照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进行选择,而且利于建设单位造价控制。如果市场上愿意承包项目承包商较少,则承包商拥有的主动权较多。
1.3项目的复杂程度
项目实施过程复杂,则意味着:①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建设单位可选择的余地小;②不确定因素多,项目的实施风险较大。承包商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相反,项目的复杂程度低,建设单位对合同类型的选择掌握有较大的主动权。
1.4项目的单项工程明确程度
单项工程的类别比较清楚,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以选择。如果单项工程的类别已经明确,但实际工程量并不确定,宜选择单价合同。如果两者都不满足,则不能采用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
1.5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是指项目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差意味着项目面临的风险大、确定的因素多,承包商不能准确预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2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订立应注意的问题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2.1多采用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范本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一般业主对于基建并非很专业的人员,在合同条款签订上难免因疏忽而出现纰漏。合同范本分为协议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专用条款中将工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说明,因此合同签订时,一般只需要对合同的专用条款部分细加研究,按照专用条款中列出的骨架进行合同具体条款的细化,就能签订一份全面的合同。
2.2工程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保函是由银行开出的为承包商提供担保的保证文件。承包商在银行开取保函时,视其在银行的信用额度向银行提交的与保函金额相等或者部分比例的保证金。一般在合同开始执行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与预付款金额一致的预付款保函或者为合同价格5%~10%的工程履约保函,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对进度工程量的结算逐步取代了保函的作用。承包商没有按照约定实施合同内容,而建设单位不能对承包商进行有力的控制,建设单位将失去其控制工程的能力,执行保函制度为建设单位更好管理项目提供了条件,承包商不很好履行合同内容建设单位将向银行提出提取保证金要求,使损失得到补偿。
2.3采用施工总承包负责制
大、中型工程项目,宜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从结构分解角度来讲,将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让各参与方进行竞争。表面上看有利于造价控制,但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工作交界过多,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不利于项目有效管理。
3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注意的问题
3.1控制工程款的拨付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是否到位是承包商最关心的问题,承包商要及时要求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对工程款的支付要有一个详尽的计划。基本原则是:支付的工程款总额要小于承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额,并且预付款的比例也不宜过大,在20%~30%较为合理,一方面满足了承包商前期的花费,另一方面也不至于使承包商取得了过多的工程资金,在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过于松懈。
3.2控制各项有关费用的施工签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签证是在所难免的,建设单位对签证要认真核实签认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定额中活口费用的签认一定要慎重。认真核查项目该不该发生,为什么发生,责任方是谁。对于不属建设单位责任,都不予签证。对活口费的概念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活口费是定额制定时无法统一标准而实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费用,不要让活口费成为承包商增加费用的借口。
3.3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矛盾是常有的,在买方占主导的市场环境中,建设单位占有有利的地位。但如果承包商的管理能力很强时,承包商常常会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设计单位的原因及其它与承包商无关的原因提出索赔。索赔的承包商管理能力的一种体现,承包商没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想要取得索赔成功是不易的,这就要求承包商加强索赔管理。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也要加强索赔管理对于因承包商原因产生的损失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另外各方也要加强索赔的管理能力。
3.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建设单位或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合同签订工程中,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往往未就合同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规定,将会导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纠纷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严密的审查,确保条款严谨,尽可能的降低因合同订立法律意识不强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3.5加强合同及文件归档管理
合同作为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法律文件,合同签订后要对其进行妥善的管理。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在经过一个较长的建设周期之后,在进行决算时很多问题要依靠相应记录来解决。因此,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由专人负责到底,同时要尽可能的采用信息化管理,要为每一份合同建立一份电子档案,制作付款申请单、合同台账、付款情况明细表等。及时更新合同付款、变更、附加等内容,实时掌握每一项合同的情况,做到合同履行过程中每履行一项内容、支付一笔款项都加以记录,实现动态管理。
4结论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施工项目
1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公路工程的整个项目管理中,主要从三个方面体现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一是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能有效的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的秩序,防止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重要措施,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程建设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另外合同管理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起到重大影响。合同作为调节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经济的法律依据,在市场机制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1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意识的缺乏,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我国许多建筑企业,而不是用于合同,尽管一些公司的合同签署工作非常认真,但在签署合同在货架上。甚至很多建设单位尚未建立合同管理部门,没有具体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操作过程。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人才有很大影响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1.2业主的不规范行为。公路建设市场竞争激烈,业主有时会提出条件比较苛刻的合同,承包商为了企业的发展被迫接受。在实际施工中,一些业主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添加一些附加的条款、或者要求施工企业需要一次包死。所以签署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偏差很大,给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巨大困难。还有一些单个项目的业主不是根据公路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1.3合同索赔难度大。合同内索赔工作较难实现。索赔是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被另一方违约,或出现其他故障不得不停止,因此受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的活动。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是合同缺陷的补缺。对承包商来说,工程的索赔要求是一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办法,然而因为公路舒畅行政过多的干预,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工作比较难进行下去,最后承包商往往是妥协。1.4合同法律环境不够完善。现在在中国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合同法律体系,但目前来说还是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纹不严谨,对于不法分子来说,还有漏洞可钻。并且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
2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加强对工程报价的管理,首先要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规范等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力量,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另外,确保工程造价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场地,还有熟悉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现场施工条件,以及居民的消费和机械台班价格,市场供应量等,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些因素,同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准备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公司的技术力量,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科学、高效的要求。2.2对工程施工合同做好分析。在正常情况下,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合同,对合同内容和要求进行的具体分析、补充和解释,在合同条款的具体问题和具体的实施时间方面,全面实落实施目标和合同规定等,然后在一定程度上为工作提供具体指导,为了使合同按照工程管理的需要,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执行,进而为合同执行、控制合同并提供参考依据。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通常需要做好合同分析工作。2.3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合同规定。通常,通过技术交底分解项目任务,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及会在施工中牵涉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然后在某种程度上分解安全,责任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特定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合同交底在某种程度上,让大家建立一个全局意识,然后对合同条款上有关的内容、程序、管理程序等熟悉了解,并了解双方在合同上的范围与合同责任,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在施工的过程中避免违约行为、发生违约现象。2.5做好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变更,工程变更的因素很多,所以变更支付变得相当的复杂。当事人两方在实际工作中对单价往往不能达到一致,特别是对变更的费用存有争议,当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时,需要暂付。而且支付方式在不同条件下的变更也是不同的。
3结束语
施工合同可以约束当事人的行为,控制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是公路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业主与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过程中应该秉持程诚信的理念,使合同条款执行贯穿整个施工过程。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责任人不明确,纠纷不断。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就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共同实现合同目标,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作者:宋利军 单位:山西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1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相违背
在水利工程施工方面,随着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断的完善及健全。尤其是《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的实施,政府部门也对水利工程施工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让施工人员按照指定程序施工。但实际上,仍然存在一些不招标、不报建的违规行为。此外,有些单位达到某种目的,将整个项目工程拆分之后,再招标,或者先招标,然后再报建,更甚者,有些建设单位还强行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严重违反了施工的公平性。另外,在施工中,通常见到工期延迟、资金供应不足、压低造价等违背规定的行为。
1.2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技能有限
要管理好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不仅要熟知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知识,还要对水利工程施工各环节的知识有所了解。也就是说,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应将经济学和水利工程知识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管理效能。但实际上,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大都是施工技术人员,对管理学知识并不了解,只将合同管理当做一件简单的事项,以至于酿成施工和合同条例不想符合的现象。
1.3合同履行程度低
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还存在着一种现象,那就是合同和施工不一致。也就是合同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在施工之后,并不按照合同规定行事,导致工程延期或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使工程无法顺利实施,也给水利施工健康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4合同文本不规范,缺乏约束能力
在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定要注重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否则将在施工中出现意见分歧,将会对工程造成严重影响。但目前,水利工程合同签订时,签订双方并没有对此给予重视,导致施工中经常出现意见分歧或者因协商而不能达成意见统一,导致工程停止的现象,不仅延误了工期,也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5违法签订转包及分包合同现象广泛存在
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当承包人将施工工程承包之后,再不能以个人名义转包给第三者,否则,将是违法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也有明确规定,项目中标之后,不能再转让给第三者。另外,对于项目工程中的主要部分,承包人也不能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等。虽然有这诸多规定,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仍旧会出现转包、分包不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工程稳定、快速的发展。
2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2.1建立相关机制,规范市场行为
在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应建立相关机制,并制订科学的评标办法和程序,以减少人为因素在合同中的影响,从而避免了招标中人为操控的现象,使中标机会和企业实力相联系。另外,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机制,也能为施工企业预留足够的利润空间,缓解了盲目压价的弊端,使水利工程向着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此外,应采取一定措施,将投资和施工相分离,以便于施工单位有充分的发挥空间,同时也减少了建设单位的强行干预,对于工程实施具有积极意义。还有,为了构建一个良好的水利工程施工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施工情况,制订一套考评制度,对于考评不达标的,或者恶意扰乱招标市场的施工单位进行扣分、处分。
2.2增强合同管理人员得到管理素质
为了提高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效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都应配出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硬的管理人员。由于水利工程合同内容较多的涉及到水利专业方面的知识,对这些进行有效管理,应管理人员除了具备熟练的管理学知识外,还应了解水利方面的一些常见概念。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之前,企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使他们对水利知识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够将合同管理好。另外,当工程实施一个阶段之后,需要转入下一个施工阶段,这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将上一阶段的合同实施情况基于分析,然后预备实施下一阶段的工作。这样做,能够使合同被有效执行。
2.3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使其全面执行
在水利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具体施工和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检查工作,对于出现的不一致现象,应及时找出原因,给予解决,以免给施工带来负面影响。
2.4在签订合同时,应依照合同范文签订
水利工程合同种类较多,为了避免不规范现象发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颁布的合同范文格式。除此之外,还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它是由水利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颁布的,行文正式,格式规范,合同签订双方应给予采用,才能避免因合同内容不规范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5加大分包过程审查
在施工中,常出现分包现象,如果不给予严格审查,将会引发众多施工质量问题。审查主要包括分包商资格是否合法、分包内容是否违法、分包合同格式是否规范以及分包合同签订过程是否完备等。在分包审查中。
3结语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1)持续时间长。水运工程建设合同无论是其形成还是履行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连续、不间断的进行,往往需要至少二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还有一些时间较长的甚至会长达五年左右。(2)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无论从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水运工程建设合同都会对工程经济效益带来较大的影响。因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其规模都较大,合同涉及到的价款较高,这就必然导致合同管理会对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前水运工程建设的好坏直接与合同管理息息相关。施工单位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而发包方通过合同管理来协调项目各方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的实施。(3)实行动态管理。合同无论是在形成过程中还是履行过程中,都是一个相互协调和磨合的过程,而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较多的影响因素,而且还会存在着合同变更的情况,这就需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的情况进行不断调整,所以需要合同管理也要实行动态管理。(4)影响因素多,风险大。现代水运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这也导致合同关系也变得复杂,而且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如材料价格上涨、政策变化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等影响因素还无法提前预料到,极易给履行合同的双方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合同管理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二、加强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及作为有利的证据。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有关合同各方面的沟通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
(二)建立合同台帐管理对于水运工程发包方来说,应该建立健全承包方的合同台账、变更索赔台帐、计量支付台帐、材料扣款台帐、预付款台帐及各类保证扣款和返还的台帐等,及时更新和反馈。
(三)设计变更的签订设计变更的签订和索赔必须及时并且适时适当地按照程序进行。有些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要求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发包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的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一旦水运工程发生变更时,则需要监理工程师及时处理和变更合同,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则会导致合同价款也随之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则需要对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把握,按合同价来对变更价款进行计算,对于无合同价时则可以按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来进行计算,当既无合同价也无类似工程子目的合同价时,则可以由承包人提出后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执行。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承包人单方面进行变更的情况,这种变更即使与设计要求相符合,但如果没有得到监理方、发包方和设计方的同意,则也无法对合同价款进行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