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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不断寻求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前提下,银行卡作为经济金融交易的一种媒介,其功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不断优化增加。如今,信用卡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之一,在市场的整合作用推动下,不仅诞生了花旗这样的业界航母,而且催生了几家世界级大银行卡组织。目前,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发卡机构有五家: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Express和DinersClub。除JCB诞生于日本外,其余四家皆来自美国。这些国际银行卡组织各雄踞一方,大力进军国际银行卡市场,以其资金、技术、服务的优势正逐渐渗透占领世界银行卡市场。
二、我国目前银行卡业现状
我国银行卡的起步是从国外信用卡开始的,准贷记卡是我国银行在总结境外信用卡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20世纪90年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凭借其发行准贷记卡产品所积累的经验,把银行卡应用于储蓄领域,由此产生了电子储蓄存折---借记卡。随后,各大商业银行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了借记卡的异地联网,大大促进了借记卡的交易量,使得借记卡在居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支付作用日益突出。总体而言,我国银行卡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借记卡应用范围日益广阔;二是信用卡的消费日益活跃。信用卡作为个人消费信贷工具,在居民消费支付中的角色日益醒目,人们使用贷记卡的活跃程度大大高于借记卡;三是银联卡境外受理环境逐步改善;四是银行卡市场品牌格局逐步形成;五是银行卡风险管理日益加强;六是相关法律法规日益完善。
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我国银行卡发行量、交易额增长迅速,到2007年年底,全国的发卡量超过14.7亿张,交易额超111万亿元。银行卡在商户中的销售而产生的手续费支出,也由原来的微不足道上升为影响其利润的重要因素。对银行而言,银行卡正成为其业务发展和效益增长的新亮点。
三、我国银行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一是银行卡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截至2007底,我国各发卡机构累计发卡14。7亿张,信用卡8750万张,占59.5%,ATM机超过12.3万台,POS机118万台,但与国外相比,持卡消费比例、用卡频率、商户普及率等指标与国外成熟的银行卡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银行卡的支付功能还未充分发挥,银行卡的服务内容还有待开发,因此,我国银行卡在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方面所起作用非常有限。这与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商业信用不够发达、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因素都有关。
二是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不完善,多采用国外标准。银行卡市场处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阶段,品牌意识、服务意识、自主创新意识较为缺乏。如果国内银行卡产业的标准、规范及产品创新都由国外跨国公司控制,所施行的制度受限于外国银行卡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外汇管理等金融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削弱中国政府对个人支付体系的监管效率,甚至威胁着我国个人支付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也会影响日后国民对本土银行卡的接受情况。
三是银行卡风险比较突出,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与风险防范制度尚不健全。商业银行发放银行卡后,对持卡人具体的使用行为缺乏监管,单单依靠中央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还不足以对卡的使用进行监控,容易产生休眠卡,使商业银行的业务风险加大,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四是银行卡发行的覆盖面不广。我国现有的银行卡持有人大多数在城市,由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商户、银行网点很少,ATM机、POS机只有零星布放,导致大多数农民使用卡困难,即使宣传再到位,没有设施支持,农民的办卡积极还是调动不起来,从而造成农村银行卡市场的搁置,使银行卡在农村的发行量降低。
五是现行银行卡法规制度不能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亟需修改完善。我国针对银行卡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有关立法没有跟上,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工作比较滞后,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也影响了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我国银行卡业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是学习国外先进的银行卡服务经验,增加银行卡的服务内容。我国银行卡业的发展比国外晚差不多一百年,并且受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和国情国力的制约,我国银行卡的服务内容远小于国外的银行卡业务。在我国,使用最多的是借记卡,与集消费、信贷、结算于一身的信用卡相比,借记卡的功能主要以存取款为主,信用卡的大多数功能借记卡无法使用。发卡机构应不断提高银行卡经营管理能力,利用现有科技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丰富银行卡品种和功能,为持卡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满足持卡人多样化的需求。研发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银行卡服务业务。二是完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三是依法经营,加强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四是开发农村市场,增加银行卡发行量。我国现有银行卡持有群体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农村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努力扩大银行卡在农村的受理范围,积极推动银行卡在农村的推广使用;加快经济活跃、有发展潜力的城镇的特约商户的发展;增加ATM机、POS机的数量,加强对商户的引导,提高机具利用效率;加强与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合作,促进银行卡在与农民生活密切的相关领域的应用;加大银行卡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用卡意识;按照农村银行卡的使用情况,制定适用于农村银行卡使用的收费标准,按照物美价廉的营销方式,增加农村银行卡的发行量。
参考文献
[1]辛树森,银行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刘廷焕,万建华,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
[3]罗清和,我国银行卡产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金融与经济,2005
.国内银行卡产业的商家扣率纠纷
一场来自银商之间的纷争惊动了业界。继沃尔玛为代表的大型零售商对万事达、维萨信用卡组织提起集体诉讼,要求降低商户扣率之后,类似事件也在我国深圳发生。其实,抵制刷卡并非始于深圳。003年,上海、成都等城市的_些商家就曾因商户扣率摊薄其利润而采取过类似的行动。但是在成都等地的拒刷事件只局限在一二个商家范围内.相比之下,深圳银商刷卡扣率纠纷所涉及的规模远远超过成都等地。这﹁国内首次零售商联合挑战银行的事件涉及深圳市46家零售商,其年销售总额超过300亿元,占深圳市年零售总额的70%以上,并且几乎涵盖了深圳各种零售业。如果出现全面停刷银行卡,那么深圳银商的利益之争,将会危及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我们看到拒绝刷卡事件正在向全国范围蔓延,若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将会影响整个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在整个事件中,银商争论的核心问题是:银联的经营模式是否涉嫌垄断。
.国外银行卡产业的费率纠纷及其启示
然而,这场银商之争并非是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所独有的。纵观全球银行卡产业,特别是近几年来,银行卡产业的集中定价机制不断受到来自零售商、管制机构以及学术界的挑战。在美国,以沃尔玛牵头的几百万家零售商维萨、万事达对签名借记卡交易收取了过多的费用,这场官司历经7年之后,维萨、万事达最终同意降低签名借记卡扣率,并支付高额赔偿款项。在英国,英国公平竞争局(theOfficeOfFairTrading)于003年月得出初步结论:认定万事达的交换费违反了英国的竞争法案。在西班牙,有关监管部门正根据西班牙商业联盟的投诉对信用卡交换费展开调查,初步结论也认为交换费偏高。欧盟对银行卡组织的定价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后,认为现存的交换费具有限制性合谋定价的性质,最后作出分阶段降低交换费的决定。澳大利亚联储根据著名经济学家凯兹所提出的“凯兹报告”对澳大利亚银行卡产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包括引入竞争,打破银行卡组织的垄断;取消银行卡组织反额外收费规则,并要求交换费降低约40%。由于在众多有关银行卡组织的反垄断诉讼中,澳大利亚信用卡改革是继美国沃尔玛案、欧盟维萨案后,全球银行卡市场监管领域最为重要的进展,并且其改革力度相当大,因而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引起了经济学家对澳储改革以及银行卡支付系统的系列讨论。盖斯和肯(GansandKing,003)针对澳储的改革措施,分析认为,取消反额外收费规则以及降低交换费的措施并不必然导致交易费用的降低,引入竞争不一定能提高产业的效率。诺切特和泰勒(RochetandTirole,00)认为,在反额外收费规则下,银行卡组织设定的交换费和社会最优的交换费是一致的。施马兰西(00)、瑞特(Wright,003)对交换费的集中定价机制进行研究,所得结论与诺切特和泰勒相同。可见,交换费是商银争论的真正焦点。
二、银行卡产业的运作机制
与一般的产品不同,银行卡产品在银行卡组织提供的平台上,由发卡行和收单行共同提供,由消费者和商户共同消费,从而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系统(见图)。
在图左边,发卡机构和消费者构成了发行市场的供需双方。发卡机构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参与发行市场的竞争,在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决定银行卡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对象,并激励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消费者基于银行卡方便、安全等优点选择银行卡,并向发卡机构支付一定的卡费(如年费)。在图右边,收单机构和商户构成了收单市场的供需双方。收单机构和商户通过电子收款(POS)协议形成战略关系。收单机构向商户提供终端设备,并进行资金清算,承担一定的资金清算风险。从资金流动看,消费者刷卡消费后,发卡机构将扣除了交换费的交易资金支付给收单机构;收单机构扣除收单服务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资金支付给商户。可见,银行卡特约商户的扣率为“交换费+银联网络服务费+收单服务费”。在整个交易中,卡费由发卡行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收单服务费通过商户和收单机构谈判决定,交换费一般由银行卡组织设定,最具有刚性。在我国,发卡行收取的交换费和银联网络服务费属于我国《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银行卡组织或者政府通过设定一定的交换费将发行市场和收单市场联系起来,并通过交换费对两个市场进行收益分配。由于交换费是商户扣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交换费才是商户与银行卡组织及其会员争论的焦点。
三、银行卡组织运作机制的经济学
银行卡产业是典型的双市场网络产业。根据诺切特和泰勒等学者对双市场网络产业的研究,银行卡产业的经济特征介于多产品寡头垄断产业和网络产业之间。许多经济学家对前一类产业都有深入的研究,比如包莫尔、威尔逊等。多产品寡头垄断产业最大的特征是消费者可以将外部性完全的内部化,比如,互补性产品(刮胡刀和刀片)的消费者通常是同一人,他根据互补性产品总效用最大化来决定是否消费。对于多产品的定价通常是根据产品的交叉需求弹性进行的。而在双市场网络产业中,两个市场虽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是其外部性却不能完全内部化。比如,在银行卡产业中,商户对银行卡的需求取决于受理银行卡带给商户的收益是否大于其他的支付工具;或者通过受理银行卡是否有助于保留现有消费者,甚至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整个决策中,商户几乎不会考虑受理银行卡带给银行卡另一需求方(消费者)的效用,以及带给整个网络的价值。具有双市场网络特征的产业不能将外部性完全内部化的主要原因是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首先,消费者和商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若商户要求消费者为其获得的刷卡效用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商户将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如合约成本。该交易成本限制了商户向消费者的要价能力。其次,两个市场的需求方承担的成本差异较大。商户作为银行卡服务产品的需求方,他承担了终端费用(押金)、扣率等,该费用远远大于持卡人的卡费,但是过高的交易成本使得商户很难将其所承担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双市场网络定价与单市场网络定价不同。在单市场网络中,由于消费者的需求是相互独立的,因此网络运营者不能在消费者之间进行交叉补贴,交易量主要取决于价格水平,与定价结构的关系不大。而在双市场网络中,比如银行卡产业,银行卡组织需要设计一种价格机制促进消费者和商户参与到网络中。因此,银行卡组织的定价不仅与银行卡交易的价格水平有关,而且更依赖于价格结构,通过将总价格在需求方之间合理分配来促进双边市场的发展,从而达到整个网络交易量最大化的目标。
从社会和银行卡业务的角度看,双边市场的相互依赖性很强。首先,对银行卡产品的需求是持卡人刷卡需求和商户受理卡需求的综合反映,只有协调一致,持卡人和商户才能从中受益。其次,银行卡产业具有很强的网络外部性,即某种银行卡带给持卡人的效用随着受理该银行卡的商户数量的增加而上升;商户受理银行卡获得的效用也随着持卡人刷卡的增加而上升。因此,只有足够的持卡人和商户参与到网络中,银行卡支付系统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可见,对于银行卡组织来说,关键是形成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发行市场和收单市场的协调运作。
银行卡组织促进两个市场相互作用主要通过交换费来实现。一方面,交换费随着发卡机构的成本上升而上升,随着收单机构成本的上升而下降。若发卡机构的成本高于收单机构,由于银行卡服务产品需要两个市场相互作用来提供,为促进交易量上升就需要成本较低的一方分担一定的成本,这就产生了由收单机构向发卡机构支付的交换费。另一方面,交换费是发卡机构利润的来源之一。当交换费上升时,发卡机构可以降低卡费,增加消费者刷卡的净效用,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刷卡需求上升。但是,由于交换费的增加,商户扣率也增加,商户从刷卡交易中获得的收益小于持卡人收益,这样导致两个市场的需求增长不一致,因此,需要通过交换费将消费者获得的较多的效用转移给商户,从而保持两个市场的平衡发展。
交换费通常是由银行卡组织集中设定的,因此它不断受到来自于反垄断机构的质疑。在商户拒刷银行卡的风波中,大多数认为银联是垄断定价,迫使商家接受过高的扣率。但是,经济学家们的研究表明,由于银行卡产业具有双市场网络产业特征,网络外部性大大限制了银行卡组织运用垄断力量的能力。网络外部性迫使开放型卡组织的运作目标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相一致。具体来讲,如果银行卡组织试图从一个市场获取较高的垄断利润,比如,设定较高的交换费,收取较高的商户扣率,那么对于银行卡组织来说,它是一个自我毁灭的策略。因为,虽然可以从价格过高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但是该利润是短期的。过高的价格必然会减少该市场的需求,由于网络外部性的作用,商户对银行卡需求的减少会降低持卡人使用银行卡的效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刷卡需求,其结果是整个网络的交易量大大降低,这是违背银行卡组织初衷的。在激励相容约束下,银行卡组织不会运用垄断力量从任一市场获取短期利润,而是以社会最优的方式将网络外部性内部化,从而决定了其运作目标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是一致的。
四、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市场规模分析
当前普遍认为银联运用垄断力量操纵市场,应该打破当前银联的垄断局面,引入竞争。但是,在现有的市场规模下,并不适宜打破银联垄断,引入竞争。
首先,银行卡产业具有自然垄断产业的特征。
所谓自然垄断产业,包莫尔等经济学家认为:自然垄断最显著的特征是其成本函数的弱增性(subad—ditivity),见图。
图中AC:表示单个企业的平均成本,显然,当产量小于Q,时,由一家企业生产能使成本最低,在这一产出范围内,成本是弱增的。为了考察当产量大于Q,时的成本最小化的方案,我们引入两个企业的最小平均成本函数。在图中,假定两个企业的生产效率相同,AC表示这两个企业的平均成本曲线,AC和AC在产量Q*点处相交,Q*决定了成本弱增性的范围。当产量小于Q*时,由单个企业生产的成本最低,所以,在此范围内成本是弱增的。尽管在产量Q'与Q*之间存在规模不经济,但是,从社会效率看,由一个企业生产效率最高。因此,在成本弱增性的产出范围内,为实现较高的生产效率,应该由一家企业经营;当产出超过成本弱增性的范围后,引入新的企业增强竞争才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率。
银行卡产业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产业。对于管制者来说,是否引入竞争以提高产业的效率,关键是考察当前的产业规模是否超过成本弱增性的产出范围。
我国银行卡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联的成立和“34”工程的基本完成大大改善了我国银行卡的受理环境,各发卡行的大力营销使得相当部分的消费者已形成了刷卡消费的习惯。截止到003年底,加人中国银联的发卡机构共有09家,比00年增加了87家,银行卡累计发行量达到6.48亿张,比上年同期增长30.6%,人均持有银行卡0.48张。近三年,每年交易金额的绝对增长额都在万亿元以上,并且呈加速增长趋势(见图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信用卡》003年各期及中国银联网站相关数据与相关资料整理所得。
虽然近几年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十分迅速,但是远远低于美国银行卡产业规模。美国998年的银行卡发行量就已经达到7亿张,截至00年,美国信用卡交易总额到达.3万亿美元,每笔交易大约为78美元,人均持有银行卡在5张以上,远远大于我国银行卡同类指.标。00年美国仅信用卡交易就占到居民消费支付总额的5%,而我国003年消费者持卡消费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仅7.58%。可见,与美国银行卡产业相比,我国不仅发行总量低,而且通过银行卡实现的消费额更低。再来看美国银行卡产业结构,维萨和万事达占有美国信用卡市场88%,借记卡市场75%。虽然近些年,维萨和万事达屡屡受到反垄断诉讼,但是这些诉讼案几乎都没有认定维萨和万事达运用垄断力量操纵市场。可见,在目前我国银行卡产业规模较低的情况下,断定银联是垄断组织,从而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不但不能提高银行卡产业效率,反而会造成重复建设。
五、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不适于目前产业发展
从发卡市场看,我国银行卡存在较大的结构问题。截至00年底,我国已经发行的银行卡中95.9%为没有透支消费和预借现金功能的借记卡,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我国持卡消费较低的情况。此外,发卡市场一直维持“粗放型”推进模式。各家银行为抢占市场,片面追求发卡数量和规模,营销手段以集团式捆绑销售为主。在已经发行的银行卡中,因银行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等搭售的银行卡居多,居民主动申领的很少,这就导致了大量的“睡眠卡”产生。据农业银行广西分行统计,该行发行的300多万张银行卡中,有35万张银行卡的余额不足0元,其中余额为0元的就有95万张,占到总发卡量的/3还多,但余额仅仅只有0.55‰。大量的“睡眠卡”增加了银行的发卡成本、数据管理和客户维护成本,造成整个发卡市场的单位成本很高。
从收单市场看,银行卡的受理环境不太理想。POS数量超过5000台的城市有7个,其中只有北京、上海、广州超过0000台,其次是成都、深圳、天津、西安,分别在5000台~7000台之间。同城跨行交易成功率在9%以上的只有深圳、厦门、上海、天津、长沙。异地交易成功率最高的是厦门、上海、大连、天津,但也只有70%左右。银行卡特约商户少,POS密度偏低及交易成功率低,导致持卡消费较低,其结果是整个收单市场的单位交易成本很高。
可见,目前银行卡单位交易成本偏高,产业效率较低主要是持卡消费比率偏低造成的,而不是垄断引起的效率损失。
银联是提供刷卡服务的服务主体,如果它们试图运用垄断力量从某个市场获得短期垄断利润,结果必然偏离其经营的最终目标。因此,在激励相容约束下,作为银行卡组织,中国银联不存在运用垄断力量获取短期利润的动机,当前其最大的目标仍然是迅速扩大整个产业的规模。为实现该目标,004年年初,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根据央行新的收益分配办法宣布商户费用总体下降30%,家电、超市、百货扣率分别调为0.6%,0.5%~0.8%,0.9%。相对于国外%一3%的商户扣率(即便是在价格非常低廉的沃尔玛,扣率也不会低于%),目前的扣率已经比较低。当然,应该看到,零售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利润空间日益狭小,而且随着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增加,连锁化经营显著增强了商户的经营规模和资本实力,这将大大提高商户在商户扣率谈判中的地位,商户被动地接受银行卡组织设定商户扣率的历史即将过去。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卡商户扣率的设定将逐渐市场化,通过商户与银行协商而确定。但是,降低当前银行卡商户扣率,最根本的问题仍然是降低整个银行卡产业的成本,从质的方面扩大整个产业规模。如果一味地单方面强调降低商户扣率,那么其结果只能是将成本转嫁到持卡消费者方面。由于持卡消费者对银行卡的需求弹性远远大于商户的需求弹性,因此,卡费的上升将引起更多的消费者(现存的和潜在的)放弃使用银行卡,从而导致整个产业规模迅速萎缩,社会福利降低。
【关键词】银行卡产业;运作流程;治理规则
银行卡的产生和发展为货币支付系统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截至2004年底,全球累计发行银行卡达到36亿张,银行卡交易总额近10万亿美元,其中消费交易总额达5.58万亿美元,现金及转帐交易总额近4.5万亿美元。1993年到2003年,维萨卡(Visa)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的交易额年平均增长16.7%,有专家预测,美国个人银行卡支付方式的市场份额将从2001年的29%上升至2020年的48%,超过现金和支票交易,成为最主要的货币支付方式。银行卡是众多商业银行基于资金融通和结算的便捷,降低货币支付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在一定协议基础上的联合经营而产生的。银行卡的发行、支付、结算等流程涉及到银行、消费者、商户等多个利益主体,其运行机制、交易费用和行业治理规则不断受到银行、监管机构、消费者、商户以及学术界的争议。我国银行卡产业起步晚,发展速度快,在运作流程和治理规范方面,出现了多种多样的问题和矛盾,自2003年深圳市几家商场先后出现因刷卡手续费过高而拒绝使用pos机的银商纠纷以来,上海、武汉等许多大城市也先后出现类似的纠纷,以及近期出现的银行卡年费的制定和跨行查询费用引发的消费者的不满与非议等事件,其实就是我国银行卡产业运行机制不健全、治理不规范的典型反应。本文拟通过分析该产业运作机制和运行特征,考察西方银行卡产业的治理理念和规制措施。
一、西方银行卡产业的运作流程
银行卡产业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为载体,以银行、专业化的中介服务组织、商户等机构为主体的企业群体,为社会提供电子支付和消费信贷的服务。提供和享受银行卡服务的参与者包括持卡人(消费者)、发卡人(发卡银行)、与银行卡组织签订pos协议的特约商户、收单人(提供信用支付的银行)以及为银行卡产业运作提供交易平台的银行卡组织,它们共同构成银行卡产业复杂网络(见下图所示的银行卡运作流程图)。依据收单人的不同,银行卡组织分为封闭式和开发式两种,前者的银行卡组织集发卡人和收单人于一体,如美国的大莱卡(Diners)、发现卡(Discover)以及日本的JCB卡等等。后者模式中的发卡业务与收单业务由银行卡组织中的成员银行独立承担,如维萨卡(Visa)、万事达卡(MasterCard)以及中国的银联组织等。
银行卡产业运作流程图
发卡人与持卡人之间构成了银行卡发行市场的供需关系,收单人与特约商户构成了收单市场的供需。在发行市场上,持卡人以支付卡费以及遵守一定的使用规则为前提而持有银行卡。根据持卡动机可以将持卡人分为银行卡交易者和银行卡周转者,前者是将银行卡作为现金和支票的替代品,一般不轻易使用银行卡提供的信贷服务,即使使用,往往也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足额偿还,银行很难获得贷款利息受益,银行主要依赖卡费获利。后者更主要的是将银行卡作为融资工具,以支付较高的利率使用银行卡提供的信贷额度。发卡人以其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参与发卡市场的竞争,在权衡成本与受益的基础上,决定银行卡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
收单人与特约商户构成收单市场的供求双方,银行卡的支付与信贷功能在便利消费的同时,还能够刺激消费,激发消费热情,接受银行卡支付方式的特约商户就能够获得销售额增长的受益。据调查,美国的83%的商户因为接受银行卡付款而使得销售额增加。商户接受银行卡付款方式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这个成本就是商户扣率,也称为手续费。根据接受银行卡支付方式所带来的受益与成本比较,商户做出是否成为收单人特约商户的决策。在成为特约商户之后,收单人负责提供设备,并负责设备维护和做出付款承诺,资金的结算风险由收单人承担。持卡人持卡消费后,由发卡人从交易金额中扣除交换费后的余额支付给收单人,收单人再从中扣除商户扣率,将余额支付给特约商户,至此,银行卡支付手续就全部完成了。
从银行卡的运作流程和机制来看,银行卡组织、银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关系。所谓双边市场,Rochet和Tirole认为,当平台向交易双方收取的费用总水平A=Aα+Aβ(其中Aα、Aβ分别为平台向买方和卖方收取的费用)不变时,Aα或Aβ的变化会对平台的总需求和平台实现的交易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具有这样特征的平台市场就可以被认定为双边市场。在银行卡流程中,A表示为银行卡交易平台总费用,而Aα、Aβ分别代表持卡人支付的卡费和特约商户支付的商户扣率,卡费是影响持卡人规模的主要因素,商户扣率直接决定签约特约商户数量的多寡,同时,卡费、商户扣率的变更也是持卡人、特约商户和银行组织冲突的根本原因。
银行卡的持卡人规模与特约商户规模要对应,任何一方规
模过大,而另一方规模偏小,都会对银行卡的使用价值、便捷性带来影响,这就形成了银行卡产业双边市场形成间接网络外部性和使用外部性的特征,银行卡产业的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银行卡的特约商户越多,持卡的便捷性和使用价值就相应提升,持卡人所获取的持卡受益就越大;另一方面,银行卡发行规模越大,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的价值越大。使用外部性也称为成员外部性,即双边市场的某一边的需求决策影响另一边的成本与受益,对于持卡人来讲,如果选择现金支付而弃用银行卡支付时,特约商户的现金管理成本上升,同时特约商户会节省银行卡手续费成本,银行卡支付系统的每一端用户的选择决策,会对另一端的用户的福利产生影响。只有当消费者和商户同时对银行卡有需求时,银行卡服务才具有价值。为了保持银行卡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规模上的平衡,银行卡组织一般会通过调整交换费率来实现这一目的,交换费是特约商户通过收单人向发卡人支付的一种费用,交换费变化直接影响到卡费和商户扣率的变化,也反应了银行卡运营成本在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之间的分摊比例。
二、西方银行卡产业治理规则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银行卡产业与其他产业,尤其是传统产业,在运作流程和产业特征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别。银行卡产业中的银行卡组织之间、发卡人之间、收单人之间以及发卡人与收单人之间在银行卡组织内是相互合作、共生共荣的关系,而在客户市场(吸引持卡人、签订特约商户)上又是竞争关系。相互合作关系容易引发市场垄断,尤其是在当今支付电子化、结算网络化的趋势下,更容易形成对商户、持卡人的强势地位。强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交换费、额外收费等方面。银行卡产业内部的相互竞争又会导致排他行为的产生。因此,银行卡产业治理机制主要集中在银行卡组织排他性、额外收费、交换费确定等方面。
(一)银行卡组织的排他性准则
银行卡组织的竞争本质上是提供银行卡结算平台的竞争,银行卡组织为保持竞争优势和垄断,往往会限制其成员加入其他银行卡组织,不得保留双重成员身份,这就是排他法则。维萨卡在1976年以前一直遵循排他性法则,其成员之一的沃尔森银行信托公司曾于1971年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针对维萨卡公司反垄断诉讼,要求维萨卡解除排他性准则,允许其同时加入维萨卡和万事达卡组织,美国联邦法院认为商业银行同时开展两种品牌的银行卡业务,可使得持卡人和特约商户都能够受益,最终裁定维萨卡公司制定的排他性准则违反了发垄断法,维萨卡公司于197年取消了限制其成员拥有双重银行卡组织成员身份的规定。银行卡组织的排他性准则还表现在禁止其成员发行封闭式银行卡组织的银行卡,该项规则在1998年也遭到了诉讼的命运,美国运通公司向司法部指控万事达卡和维萨卡公司不允许其成员发行运通卡,违反了市场自由竞争法则,美国司法部经过调查后,支持了运通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该排他准则降低了市场产品多样性,损害了银行及其消费者的权益。
Hausman、Leonard和Tirole(2003)研究了维萨卡和万事达卡双重成员身份对银行卡组织竞争的影响问题后,认为,从理论上来说,排他性准则的取消,使得成员银行能够将一个银行卡组织转移到另一银行卡组织,成员银行的这种行为促使银行卡组织增加研发资金的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必然导致支付工具的多样化,卡费和交换费的下降,为成员和持卡人、特约商户提供更为安全、快捷、高效、低成本的服务。在美国,随着排他性准则的放松,主要银行卡组织的特约商户扣率由1982年的2.7%下降到了2001年的1.82%,所提供的服务水平却在不断的提升。银行卡组织的排他性准则在美国、欧盟以及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受到了广泛质疑,并有逐渐消失的趋势,支付结算、信贷消费的相互融通成为银行卡组织治理的方向之一。
(二)交换费率的制定规则
银行卡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为银行卡的支付结算提供平台,通过联合各发卡行制定适当的交换费率来平衡持卡人规模与特约商户规模,满足消费者的持卡消费、信贷的便捷、低成本和安全的需求,同时满足特约商户的促进销售,扩大市场规模的需求。维萨卡公司认为,交换费率的共同定价机制节省了各发卡人和收单人的双边磋商的谈判成本,而在反垄断部门看来,交换费的共同定价机制有碍于银行卡产业竞争,受到了质疑和诉讼。1984年NaBanco控告维萨卡的集中定价机制违反了谢尔曼法案,要求采取零交换费,法院以信用卡集中定价模式并没有获取超额利润为理由判VISA胜诉。数年后,以沃尔玛、西尔斯牵头的几百万零售商户维萨卡、万事达卡公司等对签名借记卡交易收取了过多的费用,历经7年官司之后,最终以维萨卡公司和万事达卡公司向零售商们屈服而告终,同意降低签名借记卡扣率、允许商户有权不接受其签名借记卡,并支付高额赔偿款项。2002年,澳大利亚联储根据著名经济学家MichaelLKatz所提交的“Katz报告”,对澳银行卡产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包括通过引入竞争,打破银行卡产业的垄断;取消银行卡组织“反额外收费”规则,并对价格进行严
格的管制,要求交换费降低四成。Gans和King(2003)在分析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改革措施后认为,改革措施难以为继,因为以发卡人和收单人通过双边谈判方式替代共同定价机制确定交换费率,这必然导致交易费用的增加,难以提高银行卡产业的效率,也不一定符合社会效应优化的目的。
在制定交换费率标准方面,有三种理念,分别是从银行卡组织成员利润最大化、银行卡交易量最大化、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来制定交换费率,分别代表了银行卡组织成员、特约商户(消费者)和社会利益诉求。Wright等人(2004)在假设(1)发卡市场和收单市场均为完全竞争市场,以及(2)特约商户接受银行卡支付仅仅考虑受益的多寡,而不考虑接受银行卡支付的策略效应,研究了银行卡组织利润最大化、银行卡交易量最大化以及社会福利最大化三种情况下的交换费率差异,结果显示,如果在银行卡交易量最大时,交换费的增幅(特约商户费率同比增加)大于持卡人的卡费增幅,那么有足够的利润激励银行卡组织进一步提高交换费率,此时依据利润最大化制定的交换费率要高于基于交易最大化考虑而制定的交换费率。同样,在银行卡交易量最大的情况下,若特约商户的银行卡业务的平均受益大于商户扣率,,则以银行卡交易最大化为标准的交换费率低于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考虑而制定的交换费率,即低于社会最优化的交换费率。Wright还系统研究了银行卡组织设定的交换费与社会最优交换费率偏离的情况,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理论依据。
从交换费率的共同制定价机制方式来看,确实具有垄断的表象,但由于银行卡产业具有双边网络市场产业特征,网络外部性大大限制了银行卡组织运用垄断力量的能力,如果银行卡组织试图从一个市场获得较高的垄断利润,例如,设定较高的交换费率,收取较高的商户扣率,过高的价格必然会减少市场需求,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商户对银行卡支付需求的减少会降低持卡人使用银行卡的效用,从而影响消费者的持卡使用规模,整个网络的交易量大大降低,这并不符合银行卡组织的初衷。从这方面来看,交换费率的共同制定机制具有垄断表征,却有完全市场竞争内涵,欧盟委员会也认为,由于监管机构确定满足社会最优条件的交换费率缺乏操作可行性,目前确实没有找到比交换费共同定价机制更好的替代方案。在可预见的未来,在银行卡产业,共同定价机制仍然是交换费率制定的主要方式。
(三)禁止额外收费规则
禁止额外收费(no-surchargerule)规则,是指银行卡组织禁止特约商户在持卡人进行持卡消费、信贷、结算支付时,向持卡人收取银行卡组织规定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美国的银行卡组织大部分采取禁止额外收费,而欧盟国家的银行卡组织对此则允许特约商户自主决定是否收取额外费用,但真正采取的额外收费的银行卡组织是比较少的,例如瑞典、新西兰等允许额外收费的国家,采取额外收费的特约商户分别占其总量的5%和10%,因为绝大多数特约商户认为对持卡消费收取额外费用是“不友好”的行为,不仅会影响银行卡的使用率,而且会有损本企业的形象。学术界对额外费用规则的作用和影响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一是额外费用对交换费中性的影响,所谓交换费中性,是指交换费的高低不应该影响消费者的持卡消费决策、不影响特约商户的利润以及弥补发卡行的成本。禁止特约商户收取额外费用,只能被动接受银行卡组织制定的交换费率,降低了特约商户基于服务质量、银行卡成本等方面调整商品价格的能力,最终直接影响特约商户在不同交换费率下的利润水平;二是禁止收取附加费用会扭曲不同支付工具间的竞争,妨碍自由市场竞争,影响社会福利。西方学者研究认为,额外费用对社会福利影响的临界点在于,当银行卡组织将较高的转换费转嫁给特约商户,而对持卡人收取较低的卡费,较高的转换费成本使得商户以收取附加收费形式转嫁给持卡人,降低了消费者的银行卡需求规模,但在另一方面,较低的卡费刺激了银行卡的市场需求,因为附加收费引起的银行卡需求减少量与因为卡费降低而增加的市场需求量二者相等,则附加收费率就是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临界点。具体的讲,如果发卡人发卡成本和收单人的支付成本之和减去特约商户的银行卡业务的受益后,小于持卡人的卡费成本,此时特约商户收取附加费用,持卡人除了承担了较高的卡费,还要支付附加费用成本,持卡总成本上升,使得发卡人所提供的银行卡服务低于社会最优水平。
关键词:银行卡;交换费;双边市场
随着银行卡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并使用银行卡,也越来越多的商户与银行签订POS交易协议接受刷卡消费。银行卡产业蒸蒸日上,可是由于银行卡产业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其不成熟性,商家控诉银行卡组织、商户拒刷事件频频发生,其中体现出的各方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值得我们高度关注。
银行卡产业市场是典型的双边市场。银行卡组织(VISA,MASTER以及银联)提供交易平台,组织里面的成员银行充当中介将消费者与商户和银行卡组织联系在一起。银行卡组织靠交换费吸引发卡银行,通过扣率吸引收单银行,以其服务与品牌价值吸引消费者,凭借POS协议来吸引商户。下面是一个简单的银行卡支付流程图1,其中P代表商品价格,I代表交换费,M代表商户扣率,C代表卡费。所有费用当中,交换费I是备受争议的。银行卡组织统一定价是否是垄断?
交换费是不是应该体现发卡银行的服务成本?交换费是不是引起了现金消费者对持卡消费者的一种补贴?交换费的制定是否应该受到政府监管?是不是应该让商户对于交换费的制定有更大的话语权?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银行卡产业发达的今天是亟待解决,可是双边市场的模糊性又使得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定论。
首先,交换费充当的角色是代替消费者支付货币给收单银行的支付回报收入,这种支付回报其实最后转嫁给的是商户。这在商户扣率M中有体现。如果交换费增加,自然为了保住收单行自身的利益,扣率会提高。而消费者加入这样一个双边市场,他要额外支付的只是卡的费用。所以,银行卡组织通过对于消费者一端的低收费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选择持卡消费。众所周知,双边市场具有网络外部性,平台任一端数量的增加都会使得整个市场的利益增加。可以这样说,银行卡组织采用的价格结构就是对持卡消费者制定低于交易成本的价格而对商户制定高于交易成本,以此来获得交易量的最大化。
由此可以推知,如果银行卡组织制定较高的交换费,必然使收单行提高商户扣率,那么收单行就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是很明显,这个利润是很短暂的。因为过高的商户扣率会使得商户拒绝再接受刷卡消费,这样使得持卡消费者的数量减少,整个双边市场的利益大大减少,情况严重可能直接导致市场的消失。所以双边市场的特征从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市场的垄断力量。
笔者认同JamesM.Lyon的说法,交换费是一种平衡持卡消费者与商户需求的必要的费用。它不应该只是体现发卡银行的服务成本。
交换费使得商户的成本提高,很自然的,成本的提高使得商品价格上升。一切都是卡引起的,这样就使得现金消费者比较委屈,要去补贴持卡消费者。一般而言,持卡消费者都是高收入者,而现金消费者是低收入者。这样一种低收入补贴高收入的现象是非常不利于社会发展的。似乎我们应该对现金消费者给予某种补助,不过任何保护现金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措施都是与目前倡导使用刷卡消费的信念是违背的。但是不可能短时间内让所有人都是用信用卡,也不可能一直让现金消费者利益遭到损害吧。具体应该怎么做需要各方的共同协商与沟通。
从持卡消费降低社会总成本来看,银行卡产业是值得鼓励与发展的,不过发卡行从交换费中获得的巨大利益引起了商户的极大不满。这种不满是相对的,也是由双边市场整套理论体系的不完善决定的。我相信,参与银行卡产业市场的商户们,从接受刷卡消费中获得的利益是可观的,但是看到自己日渐攀升的商户扣率与发卡行巨大的收益,在想到“单边市场”的种种,才会上演一幕幕的控告事件。只要双边市场理论一天没有定形,我相信上诉事件不会平息。
参考文献:
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化发展,不仅可以更加有效地挖掘产业内部蕴藏着的巨大商机,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且还可以通过银行卡的产业化发展,带动通讯、软件、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推动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以及推动金融业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等都具有深远意义。
一、世界银行卡业格局
信用卡的发展和完善程度是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之一。竞争的加剧,推动了银行卡附加价值服务,如急救医疗、紧急垫付、附加保险费等。市场的作用促进了资源整合,不仅诞生了花旗这样的业界航母(其信用卡具有150种功能),而且催生了几大世界级大银行卡组织。
目前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发卡机构有五家:VISA国际组织、MASTERCARDINTERNATIONAL、JCB、AMERICANEX?鄄PRESS和大莱(DINERS)信用卡公司。除了JCB诞生于日本外,余皆来自美国。这些国际银行卡组织正各雄踞一方,大力进军国际银行卡市场,以其资金、技术、服务的优势正在渗透占领着世界银行卡市场。
二、中国目前银行卡业现状
(一)发展脉络。1978年中行广州分行首先同香港东亚银行签订协议,开始国外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从此进入中国。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珠江卡,标志着我国信用卡业的开端。
以下的一系列里程碑事件可勾勒出中国银行卡业的大致发展脉络:
1.“金卡工程”实施12周年。自1993年7月在同志倡导下实施以来,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日新月异,银行卡网络建设正取得长足进展,用卡环境得以改善,信用卡的使用已进入诸多行业和普通家庭。
2.“314”目标基本实现:经过十年多的艰苦努力,银行卡联网通用“314”目标(即300个城市同行异地联网、100个城市同城跨行通用、40个城市银联标志卡异地跨行运用)基本实现。从而推动了我国银行卡业务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与运营机制的转变。
3.中国银联于2002年3月在上海成立:成立中国银联是金融领域应对WTO挑战的积极举措,有利于推行统一的银行卡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发展,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形成,同时也将推动与银行卡密切相关的庞大产业的发展。
4.银行卡中心开始独立运行:2002年5月工行牡丹卡中心成立。
5.央行设立征信管理局。
6.一卡双币:招行首发的一卡双币对于其争夺高端客户,提高自身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7.发卡量2004年突破7亿张大关。
8.2003年3月,我国首家银行卡产业园在上海浦东张江奠基。
(二)中国银行卡业目前的进展状况及其广阔前景
1.个例:中国银行卡业先锋———招商银行。
作为新一代综合理财工具,招行的“一卡通”融“储蓄、结算、融资、消费、网上支付、证券转账”等30多项个人金融服务功能为一体,对于在中国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占垄断地位的竞争格局中,弥补其规模小、网点少的不利因素,争夺高端客户,从而增强其竞争力提供了有效且前景广阔的工具。截至2005年6月底,“一卡通”累计发卡量近3800万张,卡均存款余额超过4700元,居全国银行卡首位。
另外,该行去年成为全国首家“一卡双币”国际信用卡突破百万大关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每月刷卡消费已达10亿元,也是国内“一卡双币”国际信用卡交易量最高的发卡银行。
2.有关中国银行卡的2004年数据
2004年人民币卡交易量57.49亿笔,交易总金额26.45万亿元,分别比2003年同期增长27.76%和46.94%。发卡量累计达到7.62亿张,其中借记卡6.63亿张,贷记卡0.98亿张。当前,中国已成为银行卡发卡量第二大的国家(美国8.5亿张),平均人均持卡量为0.6张。但银行卡交易量在全球的比例仅为1.2%,仅为美国的十五分之一、韩国的五分之一。2004年持卡消费金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为5%左右(2001年这一比例为2.1%),而瑞典、法国、美国、韩国相应的比例分别高达63%、55%、27%和35%。
虽然与庞大的借记卡数量相比,贷记卡的数量还微不足道,但是其增长速度却显示出它强大的成长性。随着联网通用的深入,中国银行卡产业规模保持了高速增长。以前三年发展的趋势估算,2005年底全国银行卡累积发卡量将超过8亿张。几年后就要到来的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更会将我国银行卡产业推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时期。
(三)主要问题与挑战
1.一强两弱:截至2004底,发卡机构累计达152家(2003年109家),发卡7.62亿多张,但信用卡只占12.86%,.而在发达国家,信用卡的比例高达70%~80%;特约商户达30.6万个,但占商户总数的比例仍很低,成为目前银行卡业发展主要瓶颈;ATM机超过五万台,但仅占美国总数的1/6;POS机45万台,年交易总额超过20万亿元、但消费仅占5%,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贷记卡)发展缓慢,因此,我国银行卡在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方面所起作用非常有限。这与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商业信用不够发达、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因素都有关。
2.地区差距:与中国的二元经济特征相对应的是银行卡业的巨大城乡及东西部差距。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目前收入较低,占中国人口六成以上的农民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将是潜在的巨大的持卡人群体。但农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商户、银行网点很少,ATM机、POS机只有零星布放,导致需求与供给的巨大差异。当前的金卡工程重点亦只放在一些大中城市。
3.无序竞争:目前虽有一些银行卡中心成立,但尚不成气候,尚无力与国际银行卡组织竞争抗衡。
4.缺乏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如果国内银行卡产业的标准、规范及产品创新都由国外跨国公司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外汇管理等金融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削弱中国政府对个人支付体系的监管效率,甚至威胁着我国个人支付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5.有关银行卡的立法没有跟上。我国针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工作比较滞后,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亦影响了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综述
近二十年来,中国的银行卡业随着中国的经济的改革开放迅速发展,取得了初步成就,但仍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随着2006年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国际上实力强大的银行卡组织及银行业巨头在中国的布局将使中国银行卡业竞争白热化。而一旦失去竞争力,则等于将中国巨大的银行卡市场拱手相让。
三、上海目前银行卡业状况
上海的银行卡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初具规模,在中国处于领先地位。从上海银行卡业的发展,可以管窥预见中国未来银行卡业的发展趋势。
作为国家战略规划中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的商业、金融业在中国都相对发达,市场化程度也较高,在中国银行卡业的发展中占有得天独厚的地位。不仅一半以上的国际银行业巨头都纷纷抢滩上海,中国银联、银行卡中心等也相继在此落户,行业集聚效应凸显。上海市政府亦将银行卡产业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高度予以扶持,并在信息基础设施、政策、战略规划方面强力布局。
(一)上海发展银行卡业的有利因素及举措
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的外在环境。
2.政府扶持是银行卡业初期发展阶段的主要推动力。
3.信息基础设施相对发达。
4.人均GDP水平较高、持卡人群体用卡意识相对强。
5.征信体系建设情况在中国领先一步:2000年上海市率先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工作。2002年上海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成开通,成立了上海资信评估公司。
经过5年的发展,个人征信业务在上海已形成了较好的市场基础。截至去年6月底,上海本市征信系统的入库人数已达462万,覆盖全市信用消费者总数的60%以上;近60万户企业的信用记录被纳入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在沪经营企业。个人信贷消费突破1000亿元,个人信贷消费余额已占到所有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余额的15%。点点滴滴的努力,使得上海综合征信体系日益完善。作为全国已建成的最大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与本市所有中资银行、6家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移动通信行业和公用事业单位等,实现了业务合作。
6.人才和服务环境相对较好。
(二)目前进展:自1993年上海启动“金卡工程”以来,银行卡业在逐步发展推进,其间进行了银行IC卡试点POS机直联改造,初步形成了国内银行卡产业中心。
在国际合作方面,2004年1月,汇丰与上海银行发行了美元单币种的“申卡”,标志着已由原来的战略性合作向更趋紧密的业务领域深入。2月17日花旗更与浦发合作发行联名卡,迈出了整个中国信用卡市场开放的一大步。因为它是中国首张由外资银行提供管理与技术,并获批打上外国品牌的双币信用卡。世界一流信用卡现身中国市场,在给中国银行业带来巨大正面冲击的同时,却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与培育市场的作用。
在银行卡的应用方面,太平洋卡实现了与公共交通卡对接,东方卡与上海图书馆发行了联名卡,目前中国银联正计划“捆绑”社保卡和银行卡两大卡的功能。即一张社保卡和一张银行卡进行信息对接。居民就医支付自费部分的医药费时,只需通过绑定过的社保卡,就可以完成付费了。
(三)综述:上海的银行卡业尽管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但对比国外成熟的银行卡业,仍处于初级阶段,其规模和普及程度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在政府加大推动发展银行卡力度的同时,更应积极引入市场竞争,展开国际合作,使这一产业发展壮大,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战略制高点,不仅使上海的银行卡业引领全国,更应从长远的角度把握中国整个巨大市场和无限商机。
四、中国银行卡业展望
各国银行卡业的发展与其所依赖的宏观经济发展程度是正相关的,与金融业、消费市场的状况亦密切相关。由于2006年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其改革步伐日益加快,这对中国银行卡业的发展是积极的推动因素。但在加入国际竞争中发展的同时,亦将面临着重大挑战。如何学会与国际上的业界群雄共舞,在竞争与合作中谋求发展,战略布局,长远规划,保住中国巨大的银行卡市场,促进中国经济整体效率的提高,已经成为中国银行卡业的重大课题。
银联总裁万建华这样看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前景:“中国已成为全球公认的最具发展潜力的银行卡产业大国,无疑拥有全球最大的发卡量、最大的发卡业务市场、最大的个人支付产业,也将出现强大的发卡银行……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提升整个民族银行卡产业的素质。”
然而,在展望美好前景的同时,还应在如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
1.宏观层面上,丰富完善银行卡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银行卡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规范受理市场和专业化服务;人民银行也正在研究制定对专业化服务机构监管办法,为银行、商户及持卡人提供规范、高效、安全、统一的服务环境。
中国应抓住改革契机,在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基础上,继续推动中国市场经济建设、加速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法制市场环境,形成一个高效配置资源的机制,尽力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当前尤其应重点推进金融业改革,建立起真正的现代银行制度。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其兴衰与一国的政治安全都攸命相关。只有经济发展了,市场环境优化了,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方有深厚的土壤。
2.微观层面,科学制定银行卡产业战略规划。结合当前中国银行卡业的发展现状、国际竞争环境,以及中国未来的宏观目标,有关当局应站在战略高度,科学制定整体规划和布局,以占据银行卡产业的制高点,从而控制关卡,保持持久的竞争力。同时认真落实集成电路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服务等企业的有关产业政策,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银行卡产业链的形成、发展与不断完善。
3.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增强竞争力:在中国银行业逐渐开放、市场用卡环境日趋成熟的情况下,外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将对中国银行卡市场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外资银行在信用卡业务方面优势明显,一是业务经验,二是技术优势,三是研发优势及专利优势,四是财力优势,五是战略安排,六是对政府攻关能力即对政策走向的影响力。但是,外资银行的发卡战略也会受到诸如市场准入、管理形式、管理理念以及文化差异各种因素的限制。
中国应在技术等诸多方面提高整体竞争力。联网通用是增强银行卡产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要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技术改进,完善服务功能,减少处理差错处理,扩大联网通用的范围和效果;同时要努力扩大银行卡的受理市场规模,改善银行卡的受理市场布局和环境,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卡特约商户的比例;另外,还要着力培育我国的银行卡品牌,以此来增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
掌握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关卡,即未来的主动权,这是控制整个行业利润流向的关键所在。在我国当前格局下,整个国家和社会层面应全方位营造和完善以持卡人为核心的多元化服务体系—一种宏观的均衡发展的环境和一种整体的协作的力量,对掌握关卡至关重要。
总体而言,外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在对本土银行形成竞争和冲击的同时,亦将对银行卡市场会产生推动和激活作用,从而将中国的银行卡业务推到与国际市场相同的水平。
4.引导国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培养持卡人群体。尤其应由国家扶持,鼓励向广大农村布放ATM,以培育更多潜在持卡人群体,培养信用消费观念,以求银行卡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5.加强银行卡的风险防范。防范风险是银行卡产业稳健发展的必要保证,因此一方面要大力加强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创立统一完备的征信系统,同时也要针对银行卡交易中客观存在的恶意透支和欺诈行为,积极开发案件协查协防系统,努力降低银行卡的信用风险,以促进银行卡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应加快制定金融智能卡EMV规范。金融智能卡EMV规范的实施,将带动芯片、卡片、终端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制定我国金融智能卡EMV规范,在原规范(PBOC1.0版)的基础上,完善电子钱包/存折应用,增加借/贷记应用、安全控管机制,增加非接触式智能卡物理特性标准。
6.关注银行卡,重视人才的培养。银行卡行业是银行业务与IT技术交叉的新兴行业,需要专门、复合型人才。面临竞争性日益加大而又不断变化的市场,拥有了人才就拥有了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了先进技术就掌握了业务发展的先机,人才和技术是银行卡业务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中国应具有与发卡大国相匹配的科研、教育、培训体系。
7.积极推动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银行卡业务发展仍然滞后很多,特别是与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在初级发展阶段,政府给予适当扶持是必要的。但是,银行卡业的发展需要持卡人、特约商户、发卡行、收单行等主体的利益协调均衡,只有通过市场竞争,资源优化整合,方可真正促进这一产业的腾飞。其间关键是围绕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两个市场主体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条,促进发卡机构剥离改制,利用兼并重组的巨大空间,进行资源整合,造就业界的航母。在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合作的环境中,实力强劲的第三方服务公司也将脱颖而出。所以,从政府主导逐步向市场为导向转变是中国银行卡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张成虎.金融电子化[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2]叶伟春.金卡工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论文摘要]从世界第一家信用卡公司产生至今,银行卡产业已有50年的 历史 ,经过50多年的 发展 ,围绕信用卡业务已经催生出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从卡片生产商到系统集成商,从国内同业竞争到国际信用卡集团等等一系列事实表明,银行卡已经深深植根于当代 经济 和社会生活之中,成为 现代 金融 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内涵,于此同时,银行卡的发展和应用也成了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之一。
经过50多年的发展,围绕信用卡业务已经催生出一个规模庞大的产业,从卡片生产商到系统集成商,从国内同业竞争到国际信用卡集团等等一系列事实表明,银行卡已经深深植根于当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之中,成为现代金融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内涵,于此同时,银行卡的发展和应用也成了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之一。大力推进银行卡产业化发展,不仅可以更加有效地挖掘产业内部蕴藏着的巨大商机,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而且还可以带动通讯、软件、 旅游 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于推动
二是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不完善,多采用国外标准。银行卡市场处于低层次的价格竞争阶段,品牌意识、服务意识、自主创新意识较为缺乏。如果国内银行卡产业的标准、规范及产品创新都由国外跨国公司控制,所施行的制度受限于外国银行卡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外汇管理等 金融 监管政策的有效性,削弱
三是银行卡风险比较突出,风险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与风险防范制度尚不健全。商业银行发放银行卡后,对持卡人具体的使用行为缺乏监管,单单依靠中央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还不足以对卡的使用进行监控,容易产生休眠卡,使商业银行的业务风险加大,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产生影响。
四是银行卡发行的覆盖面不广。我国现有的银行卡持有人大多数在城市,由于 农村 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商户、银行网点很少,atm机、pos机只有零星布放,导致大多数农民使用卡困难,即使宣传再到位,没有设施支持,农民的办卡积极还是调动不起来,从而造成农村银行卡市场的搁置,使银行卡在农村的发行量降低。
五是现行银行卡法规制度不能适应产业 发展 需要,亟需修改完善。我国针对银行卡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有关立法没有跟上,对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工作比较滞后,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也影响了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我国银行卡业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是学习国外先进的银行卡服务经验,增加银行卡的服务内容。我国银行卡业的发展比国外晚差不多一百年,并且受国内金融市场发展和国情国力的制约,我国银行卡的服务内容远小于国外的银行卡业务。在我国,使用最多的是借记卡,与集消费、信贷、结算于一身的信用卡相比,借记卡的功能主要以存取款为主,信用卡的大多数功能借记卡无法使用。发卡机构应不断提高银行卡经营管理能力,利用现有科技技术,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丰富银行卡品种和功能,为持卡人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服务,满足持卡人多样化的需求。研发适合我国 经济 发展形势的银行卡服务业务。二是完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三是依法经营,加强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四是开发农村市场,增加银行卡发行量。我国现有银行卡持有群体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农村市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努力扩大银行卡在农村的受理范围,积极推动银行卡在农村的推广使用;加快经济活跃、有发展潜力的城镇的特约商户的发展;增加atm机、pos机的数量,加强对商户的引导,提高机具利用效率;加强与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合作,促进银行卡在与农民生活密切的相关领域的应用;加大银行卡使用知识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用卡意识;按照农村银行卡的使用情况,制定适用于农村银行卡使用的收费标准,按照物美价廉的营销方式,增加农村银行卡的发行量。
关键词:中小商户 银行卡 商户手续费 银联
随着银行卡支付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目前我国银行卡消费支付在零售支付中的占比已经达到38.6%[1],尚未受理银行卡的商户主要是中小商户以及县域以下地区的大中型商户。向中小商户普及银行卡支付对于深入发展银行卡具有重要意义。受制于中小商户收单业务的收益率较低、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不高等因素,我国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还比较低,本文着重分析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行发展模式。
一、中小商户银行卡受理现状
关于中小商户的界定各方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本论文以可操作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将中小商户定义为月刷卡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的商户,包括已受理银行卡和未受理银行卡的全部中小商户。2012年二季度末境内全部联网商户数为388万户,其中中小商户约有234万户,约占已受理银行卡的全部商户数的60% 。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根据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测算,2009年初我国中小商户总计约为2,495万户 ,已受理银行卡的中小商户仅占全国中小商户数的9.38%,还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从行业分布来看,已受理银行卡的中小商户主要分布在批发市场(32.60%)、成衣店(15.09%)、百货(4.46%)、餐饮(3.97%)、超市(1.83%)、宾馆(1.73%)和其他行业。从区域分布来看,已受理银行卡的中小商户主要位于广东(11.28%)、浙江(8.74%)、江苏(5.64%)、北京(5.35%)、青岛(4.79%)等沿海和发达城市,而对于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商户,市场发展相对落后。
二、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中小商户受理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发展动力不足。一方面收单机构拓展中小商户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较低。
(一)收单机构发展中小商户的收益率低导致商业利益难以保障
现阶段我国的收单主体可以分为三类:商业银行个金部、信用卡中心和银联商务等专业化收单机构。从收单机构的角度来看,不同类型的收单责任主体对发展中小商户的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差异。尽管部分收单机构对中小商户受理市场发展有一定潜在需求,但因收单收益低、维护成本高所带来的商业利益难以保障问题而导致总体发展动力不足。
对信用卡中心而言,其利润来源主要是透支利息、商户回佣和年费收入,因此,整合商户资源作为服务持卡人的营销平台并获取收单收益是信用卡中心关注的重点。然而,中小商户的规模和质量参差不齐、所处的行业相对分散,从而导致商户联合营销效果差、收单收益低,再加上中小商户的套现风险较大,因此,信用卡中心拓展中小商户的动力明显不足。对银行的个金部而言,其利润来源主要是中间业务收入和吸纳存款带来的收益。因此,银行个金部发展收单业务的主要目的不仅是收单收益,而是向商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包括吸纳商户存款、向商户提供贷款、资金结算等其它相关业务所获取的收益。尽管单个中小商户的存款规模不大,但整体中小商户的潜在业务规模对商业银行个金部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因此,银行个金部对拓展中小商户收单市场有一定的兴趣。对银行卡收单机构而言,其利润来源主要是收单收益。因此,商户扣率高、交易量大的优质商户是其发展商户的首选。而中小商户的交易规模偏小、且维护成本较高,不足以吸引专业化收单机构进入该市场。
由于中小商户的刷卡规模小,按刷卡交易额一定比例收取的收单收益普遍较低。同时,收单机构在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的过程中,为商户投放POS终端,进行培训和机具维护都需要成本投入,而中小商户经营稳定性低、地域分布分散、收银员素质不高且签购单保管意识较差等问题,都会增加收单机构的维护成本。因此,收单机构在发展中小商户时,经常会出现收单收益难以弥补经营成本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收单机构对这类商户缺乏市场拓展动力。即使只考虑POS终端每年的折旧成本(按最长使用年限5年计算),以及最低的商户维护成本,每个商户的拓展和维护总成本约为727元/年,收单机构若要达到盈亏平衡点,按照目前境内平均0.2%的收单收入计算,则每个受理商户的年刷卡量至少要在36.4万元以上,按平均32%的银行卡渗透率计算,商户实际年营业额需达114万元以上。但即使在以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80%左右的商户年营业额低于百万元。
(二)中小商户对受卡成本较为敏感并且意愿不强
商户受理银行卡的主要成本是商户手续费,而单个中小商户的平均交易金额约为473元/笔,远低于全国商户1,044元/笔的平均交易金额 ,因此,单笔交易金额低的特点使中小商户的受卡手续费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偏高。其次,商户受理银行卡除需支付手续费外,还需支付额外的通讯费。目前,每笔银行卡交易的通讯费约为0.2元,按笔均交易金额100元测算,几乎是中小商户平均刷卡手续费的20%。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收单机构向中小商户转嫁机具成本的情况。如在深圳地区,商户申请POS机具不仅要缴纳机具押金,若当月无交易,还需支付60元左右的机具维护费。综合考虑,以商户月均刷卡交易金额10万元、银行卡渗透率32%、平均刷卡交易金额100元/笔、毛利率15%、平均商户手续费为刷卡交易金额的0.95%、通讯费0.2元/笔,中小商户的刷卡交易成本占毛利润的2.5%,这意味着商户若不受理银行卡可多获取2.5%的利润。尤其是在商户不清楚受理银行卡能带来销售收入增加等间接收益的情况下,受理银行卡的直接支付成本会加大中小商户的成本敏感度,从而降低受卡积极性。
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愿不强。一是,商户出于对规避税收征管的考虑,不愿意受理银行卡而使交易透明化。商户通过银行卡进行交易,其刷卡记录可以作为税务部门的征税依据,从而很难规避税收,所以部分中小商户不愿受理银行卡。一些商户即使安装POS机,也常以机器有故障、银行系统升级等为借口,有意设置刷卡障碍,影响了银行卡的应用。二是,银行针对中小商户的营销宣传较少,因此中小商户不完全清楚受理银行卡所带来的好处。由于中小商户的银行卡受理情况不理想、收单机构的收益偏低,使得银行对中小商户的配套营销等增值服务投入有限,中小商户对受理银行卡所带来的提高经营效率、促进销售收入、降低现金管理成本和避免收取假币的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识不够,其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没有得到有效调动。三是,中小商户市场仍处于培育期,商户受理银行卡可增加销售收入的示范效应不明显。尽管二级地市和县乡地区的居民基本都拥有银行卡,但刷卡消费习惯尚未形成,是否受理银行卡对商户销售的影响并不明显;同时,在同行业的中小商户中,受理银行卡的氛围不足,受理银行卡所带来的增量收入也不明显,这也降低了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意愿。
部分中小商户不具备申请受理银行卡的资质。在现有管理办法和条例下,部分中小商户不具备申请受理银行卡的资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受理商户的发展进度。目前,部分中小商户由于缺乏完整的证明材料(三证一表) 而不具备申请受理银行卡的入网资质;另一方面,遵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部分中小商户因所在专业化市场的集中经营和管理而无法办理单独的营业执照,由此无法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三、现有中小商户收单商业模式的利弊分析
目前,我国中小商户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北京地区为代表的财政补贴模式;另一类是以海南地区为代表的中小商户发展基金补贴模式。这两种模式各具特色,也各有利弊。
北京市政府为改善奥运期间银行卡受理环境,规定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等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中小商户必须受理银行卡,并且对直联商户和专业化维护公司实行财政补贴。该发展模式的好处是立竿见影。截止到2008年年底,北京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和POS机具分别是2005年的5.16倍和3.9倍,受理环境得到快速改善。该模式的主要弊端在于单纯依靠行政强制力量有违市场发展原则,从而使中小商户受理市场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奥运会后商户撤机率较高。
海南地区为推进银行卡受理市场的深入发展,由发卡行共同出资设立中小商户发展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商户 的收单机构实施POS机具成本补贴。该模式对提高收单机构积极性、促进中小商户受理市场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海南省自2009年5月实施该补贴机制9个月以来,当地中小商户数增幅高达251%。但是,该模式只适用于当地的特殊市场发展环境,不具备推广至全国的普适性。一是海南模式属于72号文历史模式的延续,从鼓励发展直联商户的机具补偿演变为鼓励发展中小商户的补偿基金,因而不具有全国推广性;二是海南共有9家发卡机构和6家收单机构,市场参与主体较少,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之间对这种补贴方式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三是海南的中小商户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而商户的动态管理和资金分配均采取手工统计,存在很多操作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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