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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论文范文

时间:2022-12-29 0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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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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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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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键词]FCR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四)FCR还有一个常见的法律诉讼风险那就是当卖方结汇失败时,卖方就有可能将买方的货物运输人当作承运人来告。因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务产品,包括性质相反的人服务和无船承运人服务,如果不注意服务产品风险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承运人.从而产生可能的法律诉讼风险。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诉讼风险?我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

第3篇

论文摘要:《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专业主干课程,针对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需要,本文提出了在传统理论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应用案例教学方法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效果。

根据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具有极强的综合性、教学内容广泛性、涉及面广、变化快等特点,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我们除了采用传统的讲解授课方法以外,在教学过程中还应当采用案例分析教学方法来弥补目前教学方法的不足。因为实施案例教学方法达到既能扩大专业口径,又能保证专业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实用性,是对传统教学的肯定与完善。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在参加实际操作的基础上掌握专业理论和知识。本文结合实际谈谈在该课程中案例教学的应用。

1.选择适合的案例教学内容

1.1案例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

这个一致性指的是在选择案例教学时应当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案例,也就是说要保持所选择的案例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没有好的案例就没有成功的案例教学方法。以往我们教学习惯于把案例局限于教材,采用的都是一些已经发生的离学生生活或接触很遥远的案例来教学,这样的案例讲授方法对教学来说起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所以,要求有好的案例教学内容,我们教师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实训过程等来收集案例,编写适合教学的案例,为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收集更好的素材库、为提高案例教学效果奠定基础。

1.2案例的典型性

案例的典型性是指在案例教学过程选择案例时应当选择与教学内容有必然联系的案例,并且要求教师在选择案例的时候、设计案例的时候应当结合知识点经过仔细的推敲,设计出一系列具有典型性或代表性的案例,这样的案例更具有操作性与诱导性,更符合案例教学目标的实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案例,体现了教学的现象与本质、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有利于揭示教学内在规律的典型性,能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意义的结论,更好地指导教学实践。典型性的案例更有利于学生对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1.3时效性

时效性指的是在国际贸易实务这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让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弥补理论的滞后性。才用实效性的案例教学从而更能启示学生开拓新思路、新策略,推动课改健康、深入地发展。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进步与时世的变化,很多贸易惯例等都会有所改变,如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出版物,m所以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案例的时效性,以便正确的引导学生学习。

2确定合适的案例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案例为内容,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需要,通过教师的精心策划和引导,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放在实践环境中,让学生通过对实践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达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师生的双向活动。学生在整个案例教学活动中居于主要地位,案例则在教学中占中心地位,比举例教学中的例子的涵盖面更为广泛,更为精致。案例教学具有使学员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的特点,体现了教学相长、共同提高的一种互动式教学模式,符合人在社会化进程中不断发挥主体性的客观规律,这也是案例教学法之所以被认为是代表未来教育方向的成功教育模式的原因所在。

2.1教师的定位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在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学内容之后,就是对自身位置的确定,即教师的定位,变传授者为组织引导者在案例教学时教师提出问题,创造一个良好的合作环境,提供学生讨论分析的条件,正确引导学生结合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这就要求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问内实现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科学合理的课堂控制是关键。因此,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2学生的定位

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当改变以前的被动学习地位,积极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实现自身的学习主体地位的转变。在确定自己学习主体地位的同时学生应当学会正确的分析方法。传统的讲授方法使大多数学生养成了依赖教师追求结果的习惯。当教师拿出案例叫学生自己分析时,许多学生不知从何着手、找不到案例的关键点,很容易根据案例表面象征下结论。另一方面,学生在初步熟悉案例分析技巧之后,又表现出很强的功利性,即认为与教师的答案一致才算正确。+}因此,教师应当使得学生明白一点案例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学生一味的追寻正确的答案,而是要开发学生积极思考、正确的分析能力。学生应当结合案例找到所需要的知识来分析案例,可以通过团体或小组讨论等多种途径实现分析的目的,即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总结观点、运用观点说服他人,以达到案例分析的真正要求。

2.3结合实训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除了在课题内师生积极配合教学相长以外,还可以通过实训的方法来促进案例教学的效果达成。引进国际贸易教学实习软件,比如:世格平台教学软件,建立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操作室,在仿真的环境中,通过实际动手操作让学生更好的了解基本的理论知识并学习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来,这样有利于学生真正的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在模拟实际操作同时,教师可以结合实际操作所遇到的问题及时的发现和编辑有针对性的、适合教学效果提高的案例,这样既丰富了教师自身的教学素材又促进了国际贸易教学效果的提高。

第4篇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陈宪等,2004

[2]《国际贸易实务》,对外贸易大学出版社,黎孝先,2007

[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吴百福等,2007

[4]《国际贸易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冷柏军主编,2006.8

[5]《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邱继洲主编,2006.8

[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缪东玲主编,2007.9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清华大学出版社,陈岩编著,2007.6

[8]《国际贸易实务》,机械工业出版社,胡丹婷主编,2007.6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莫红梅,钟芸香.关于《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的探讨[J].商业文化,2011.4.

[2]严艳荣,刘成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对策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20.

[3]张伟锋,陈春梅.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贸易实务(英语)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探析[J].商场现代化,2010.5.

[4]陈燕.国际贸易专业课推行双语教学的SWOT分析[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

[5]毕永竹.大学双语教学有效性探讨[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1).

[6]田俊辉,黄辉.双语教学模式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的实施[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3).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含参考文献:

[1]贸易保护制度的经济分析,金祥荣,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11

[2]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10

[3]出口贸易-国际贸易的法律与实务,施米托夫,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

[4]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2001.7

[5]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张亚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7

[6]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考试指南,宋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5

[7]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周厚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4

[8]贸易实务,张魁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3

[9]进出口贸易实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1

[10]国际货运与业务,李玉如,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6

[11]交通运输服务贸易与物流,陈海宽,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2

第5篇

自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全面参与到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中来,随着对外经济交流的扩大,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增幅持续保持在20%以上,对外贸易依存度仅2004年就已达70%以上,外经贸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呈扩展之势,按目前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增速估计, 5年内国内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到36万家,是现有企业的2 倍,按新增企业每家需要10 位外贸专业人才计算,就需要新增180万人,再加上现有企业的人员更新和扩招,市场对外贸专业人员的需求将会更大。

高职院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一)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信息,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需求量较大的多为跟单员、外贸业务员、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和报检员等技能人才,企业都要求毕业生持有国家职能部门统一考试取得的通用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工作,没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将不受欢迎和聘用。

为了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高职院的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岗位对专业人员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具体来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在外经贸企业或相关行业从事商务谈判、签订合同、跟单、货代、单证、报检、报关等业务工作的零距离

上岗操作的实用型专业人才。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及主要岗位面向,高职院培养的学生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和业务素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理论知识。学生必须掌握本专业培养目标所需的文化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相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法规、世贸组织规则;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市场营销知识;英语基础知识和商务英语、外贸英文函电及外贸英语口语等基本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商品学、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外贸单证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和国际货款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专业技能。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要具备从事同外商进行磋商交易、拟订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实现交易目标的善于沟通交流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具有从事跟单、货代、独立处理履行合同各业务环节的单证操作、办理托运、投保、报检、报关和货款结算等能力;熟练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电子商务运作的技能。

(二)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教育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为准绳,培养能干实事的顶班上岗的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国际贸易实务精品专业要能准确把握外经贸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适应职业岗位职责的变化,结合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标准的变动和趋向,在教学计划、课程体系、教学重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做出适时有效的调整,实行动态的教学过程。

岗、证、课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岗,就是外经贸企业根据实际业务的需要所设置的工作岗位和该岗位对业务人员的职责和业务素质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各岗位工作的高效率运作,保证企业整体经营效益目标的实现。外经贸企业的工作岗位分工呈现越来越细化的趋势,以达到专而精的工作效果。现在的主要岗位分工有外贸业务员、跟单员、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和报关员等,这些岗位的职责就是国际贸易精品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指向。

第6篇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过程的学科,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其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技能,并且培养良好的专业素质。尽管经过几年的教学改革,该课程的教学内容不断丰富,但在教学的过程中,实践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本文将结合实际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

以往的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通常以理论教学为主,而忽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直接导致学生虽然掌握了理论知识,但一到实践中就会出现眼高手低的情况,而用人单位也普遍反映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不合理,重理论,轻实践,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1.1教材内容注重理论知识,更新滞后

多数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材过于强调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内容的重点集中在理论阐述上,在实际运用方面却很少提及,一般都是通过案例引出概念,概念引出理论,最后再利用理论分析案例。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疲于对大量的概念、理论的记忆和理解,导致多数学生学习时都不主动去思考如何做一笔完整的进出口业务。而有些教材内容则滞后于国际贸易政策,没有随着国际形势而变化,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

1.2缺乏双师型教师

目前,很多高校缺乏既精通国际经贸知识又熟悉进出口业务操作的双师型 教师,因为多数主讲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师是毕业后直接加入到教师队伍的,他们没有外贸实践工作的经历,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过度的依赖于课本,照本宣科,教学内容显得较空洞。

1.3实训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技术性和实务操作性较强,所以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实践性教学是必不可少的。而很多学校贸易实训的硬件设施薄弱,学生不能体验外贸业务中商品进出口的操作过程。当然,也一些院校购买了国际贸易实训平台软件,但是从使用效果上看不尽如人意,学生在实训前,通常没有做好准备工作,根本不清楚业务流程,很多学生只是当作好玩,实训达不到既定的要求。

2.教学方法

2.1方法传统,单一

很多老师在教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过程中,一般都把教学重点放在基础知识的讲解和理论的研究上,他们要求学生针对教材当中的知识点,通过做笔记和练习题的模式来进行学习。虽然很多老师上课都会采用多媒体设备,比如使用PPT课,也会列举案例、提问学生和要求学生分组讨论等。但有的教师使用PPT课时,课件不够生动,加上课件承载的内容多,教师不注意与学生互动,只顾自己讲,学生学习会觉得容易疲劳,不能激发出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

2.2全中文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和实践性,该课程与英语紧密联系,其中合同条款的磋商与订立、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提单、汇票、商业发票等出口单据的缮制等都要用英文来完成,因此对英语水平有较高要求。如果该课程继续采用全中文的教学模式,将不利于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很难将理论结合实践。

3.考核方式单一

目前,多数高校考核学生学习效果的方式单一,期末笔试的卷面分数在学期总评成绩的分值比例较高。而通常笔试的考试内容偏重于知识记忆,有的任课教师甚至在考前划重点,缩小复习范围,这种考核方式不能充分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可能会给学生的学习造成一些误区,认为只要卷面成绩高,就算学好了实务课程,就会忽视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实践性训练,这对于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

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措施

1.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1.1选择合适的教材

在教材的选择方面,应该尽量选择一些最新版本的高职高专教材,这些教材往往比较注重实践操作,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的目标。而针对那些还没来得及纳入到教材内的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规则,则需要任课教师及时通过网络搜集最近资料,并穿插在课堂教学中,作为对教材的补充。

另外,鉴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涉外性特点,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选择双语教材或英汉对照教材,这样有利于学生加强对专业术语的学习、掌握和应用。

2.加强师资培训,丰富师资队伍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由于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所以更需要同时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职业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高校应鼓励教师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寒暑假或者业余时间到一些外贸企业做兼职,或者挂职锻炼。通过直接参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操作,可以使教师更好地将教学内容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也可将企业实际案例引入到课堂教学内容中。另外,高校还可以请企业或有关部门(如海关、货代公司、银行等)的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或作为兼职教师向学生介绍一些操作性强的业务以及最新、最前沿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信息和动态。

3.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首先,高校应加强校内的实训室建设,购买用于贸易实训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使学生在实训室中通过贸易实务模拟实验来巩固和深化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通常,实验项目和内容的设计应尽量模拟真实的外贸业务流程,比如可以从商务谈判开始,然后是签订合同、备货、运输、保险、商检、报关、结算,最后是索赔和理赔。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进口商、出 口商、生产商、进出口地的银行、保险公司等角色,来完成一项进出口业务的流程。这样可以让学生在仿真的贸易环境中锻炼谈判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及处理相关业务的能力。 虽然目前很多高校的正在使用的国际贸易模拟软件可以模拟外贸业务流程和场景,但它毕竟是一个虚拟环境,和外贸公司实际工作仍有很大差距。要真正实现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目标,就应该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后应进行校外实训。因此,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可以选择当地进出口公司、货运公司、外贸公司等单位作为实践教学的基地。同时,也可以带学生到海关、码头、运输公司等参观学习,使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渗透结合。

2.教学方法多元化

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国际贸易实务课程老师应本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基本原则来组织教学活动。目前,创新的教学方法有很多,教师可以结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特点,结合一些方法展开多元化的教学:

2.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克服传统的教科书式教学方式的最好方法,它可以增加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兴趣,帮助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可以采用两种案例展开教学。第一种,每讲完一个知识点,找一个和该知识点相关的经典案例让学生分析。这种案例一般短小精悍,可以根据内容需要灵活使用,在讲解知识点时往往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同时还能短时间内调节课堂气氛。第二种是综合性案例,这类案例往往涵盖了较多的知识点,一般可以在讲授完某一章或几章内容的基础上,运用这种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然后让他们积极发言。这样能够综合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模拟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通过设定的外贸人物角色设计案例,把学生引到实务情境,动态、立体地传授知识,形象化、具体化教学中许多难以理解的内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模拟真实的贸易环境,在不同的情境下,要求学生完成各项任务。比如在运输、保险、信用证环节的讲授中,教师可以以小组为单位布置学生做情境演示,每个小组选定一个合适的案例,小组每一名成员充当一名当事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每一小组在进行展示时,其他小组可与之进行互动。通过这种情境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团队合作,强化专业知识,全面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

3.采用多元化的考核形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考核要改变一张考卷定成绩的简单模式,应该结合该课程教学方式的改变,考核内容也可作相应增加,除了传统的平时分和期末卷面分之外,还可以增加实训分、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教学中的表现分等。其中平时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出勤、作业及课堂回答问题的情况;实训分则考察学生在实训室里操作国际贸易业务的情况;案例教学和情景模拟教学中的表现分主要考核学生的参与情况和团队合作程度;而期末卷面分则主要考核学生对一些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各项考核内容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第7篇

1.每门课程过于强调单一职业能力,专业课程体系中缺少贯穿进出口业务全过程和反映职业能力之间联系的综合课程,不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2.各门课程分散于不同学期,设置时间跨度大,内容多且零散,缺乏系统性,容易导致学生由于对前一学期课程内容掌握不牢固而影响后续课程的学习与理解,不利于学生综合知识体系的形成。

3.各门课程均与进出口操作联系紧密,只是侧重点不同,因此课程之间业务和知识交叉程度较高,导致教学过程中课程内容重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每门课程一般由不同的教师任课,各任课教师大多只专注于所任课程的教学工作,对其他关联课程缺乏足够的认识,教师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导致课程内容衔接困难,并存在课程内容重复的问题。

二、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的开发思路与实施步骤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的开发并不是简单地将实务课程群的内容拼凑在一起,而是需要打破原有课程自有知识体系和教学实施的限制,从每门实务课程中分解提炼出与进出口操作密切相关的知识点与实训环节,以进出口工作过程为主线进行序化后,整合到核心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中,形成一门能全面介绍进出口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为确保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的开发既做到序化合理,又避免出现遗漏,可通过以下四个步骤来具体实施:第一步,典型工作筛选。课程改革前期应向外贸企业调研进出口业务工作过程和内容,从中筛选出典型工作任务,并分析对应的职业能力和素质要求,以此作为综合课程开发的依据。第二步,提炼整合课程内容。以典型工作任务为依据,提炼出与各个工作任务密切相关的知识点和技能要求,分阶段、分课程进行整合。首先将内容重复度较高的课程进行整合,如将国际结算和外贸单证制作两门课程的内容提炼整合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然后再循序渐进地提炼整合其他课程内容,纳入至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最终形成一门综合课程。第三步,建设教师团队。随着课程内容的整合,对任课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加强教师团队的建设,才能为综合课程的开发和教学实践提供保障。第四步,改革教学设计。随着课程内容的整合,教学方法、教学场所、教学组织、教师的配合、教学考评等也相应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一系列改革。

三、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的教学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以进出口业务过程为主线,将教学内容设计为“出口业务”项目和“进口业务”项目,由于两个项目交叉内容较多,因此教学内容以“出口业务”为主,“进口业务”主要以实践操作为主。

四、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的教学设计

(一)教学方法设计

1.任务驱动法。

教学过程中可引入外贸公司的真实业务,作为贯穿课程教学的任务情境,让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通过自我实践和自主探究,体验外贸纠纷案例及业务操作方法,并了解业务的真实流程和全貌,然后再将各个知识点和案例结合起来。

2.角色模拟法。

将国际贸易业务引进课堂,从大量的实际业务中选择典型的内容组成一套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程序,通过把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分别扮演进出口商、货运公司、海关等各种不同的角色,让学生未走出校园就提前进入工作岗位角色中,提高学生的动手、动口能力。

3.项目小组教学法。

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在项目教学中采取自由组合方式将学生分组,每组3~5人,确定小组长。在教师的指导下,小组成员相互协作,完成每个项目、每个模块的任务,特别是完成能力拓展部分的任务。

4.竞赛教学法。

通过举行与课程教学紧密相关的技能大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热情,促进学生学以致用,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培养学生竞争与合作意识。

(二)课程考评设计

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课程强调以实践教学评价为主,采取基于工作过程的考核评价方式,在评价考核的过程中实现项目评价、任务评价、过程评价、量化评价以及多主体评价的实施。从评价内容来说,不仅要重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更应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态度等综合素质的考查;从评价重心来说,应重视过程性评价,更多地考虑学生的进步和努力程度等因素;从评价主体来说,不再以授课教师作为唯一的评价主体,而是形成多元化、交互作用的主体;从评价标准来说,应以考核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和效果为主;最后,评价方法应更加多样化,应包括书面测试、实践活动评价、教师的观察与面谈等。

四、结语